公安户籍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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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横幅宣传标语
公安户籍标语 第一篇

公安横幅宣传标语

1、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保护群众,公安义不容辞

2、打黑恶、反两抢、禁黄赌、追逃犯、夯基础

3、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 争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4、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 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平稳

5、全警动员、全民发动,深入开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6、公开巡逻和便衣巡逻并驾齐驱,震慑“两抢一盗”犯罪气焰

7、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全面扫除“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 有效净化社会风气

9、破现案、打团伙、治乱点、整隐患、抓防范

10、夯实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促进龙华治安明显好转

11、严厉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保障公民财产安全

12、严禁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

13、110 119 122,人民群众的生命热线,平安音符

14、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努力打造平安龙华

15、检举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

16、听民声 访民意 察民情 排民忧 解民难

17、“守点、巡线、控面”全覆盖 强力维护社会安定环境

18、珍爱生命,禁绝毒品,拥抱健康,共创和谐

19、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 创造优美校园环境

20、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1、恶意骚扰110是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违法行为

22、打造平安龙华 创建和谐龙华

23、加强动态警务巡逻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24、“猫眼”探头闪一闪 震慑犯罪有亮眼

25、龙华公安就在您的身边

1、忠诚正义,秉公执法。

2、忠诚为民,创新奉献。

3、万家安稳、警民情深。

4、警察为民,天下太平。

5、精干精诚,正气正义。

6、赤诚龙华,竭诚为民。【公安户籍标语】

7、大德立“警”,专业明“察”。

8、忠诚,正义,为民,奉献,。

9、扬浩然正气,写公平正义。

10、执法人,公仆心,保护神。

11、警心暖民心,警民一家亲。

12、建龙华安全网,做百姓贴心人。

13、厚德为民,廉政为公,忠勇为深。

14、忠职守,严律己,捍正义,保平安。

15、赤胆忠诚系民众,团结奋进保平安。

25、用心保平安,用情暖民心,用爱铸警魂。

26、秉公执法,热情服务,英勇无畏,除暴安良。

27、扬龙华公安正气,保龙华一方平安

28、保人民之安 奉爱民之心

29、一心为民,廉洁奉公

30、警民携手 共筑和谐

31、人民卫士,一心为民

32、刚正不阿 执法如山

33、执法为民 一生正气

34、维护正义两袖清风

35、铁肩担道义,服务促和谐

公安横幅宣传标语
公安户籍标语 第二篇

公安横幅宣传标语

1、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保护群众,公安义不容辞

2、打黑恶、反两抢、禁黄赌、追逃犯、夯基础

3、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4、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 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平稳

5、全警动员、全民发动,深入开展严打行动

6、公开巡逻和便衣巡逻并行,震慑“两抢一盗”犯罪气焰

7、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全面扫除“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 有效净化社会风气

9、破现案、打团伙、治乱点、整隐患、抓防范

10、夯实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促进下洼治安明显好转

11、严厉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保障公民财产安全

12、严禁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

13、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强力维护社会稳定

14、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严打方针

15、检举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

16、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

17、巡警为您“守点、巡线、控面” 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环境

18、齐心协力打击“两抢一盗” 建设平安和谐美好家园

19、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20、深入“打黑除恶”专项奋斗 保护社会治安连续稳固

21、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构建和谐社会

22、搞好“严打整治”,稳定社会秩序

23、深化“秋季严打”专项斗争 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24、开展“严打整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

2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构建和谐市场秩序

26、严厉打击“两抢一盗” 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感

27、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欺行霸市的违法行为

28、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30、严厉打击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犯罪分子

派出所宣传标语
公安户籍标语 第三篇

派出所宣传标语【公安户籍标语】

1、电话中奖莫相信,蝇头小利莫动心,如有需要请报警,切忌三思而后行!

2、大家赚钱不容易!电话中奖莫相信!

3、莫让你的血汗,滋润小偷的钱袋

4、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

【公安户籍标语】

5、护林木,不吸烟,文明就在你身边

6、积极检举揭发黑恶犯罪、警民联手促进社会和谐

7、严打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

8、积极举报有功、隐瞒包庇违法

9、警民心手相连、共创平安德宏

10、警民心连心,共谱和谐情

11、爱民大走访,群众心贴心

12、全警大走访,排忧又解难

13、民警进万家,警民一家亲

14、警务阳光进万家,人民公安为人民

15、民警进社区、为民保平安

16、体察民情民意,促进警民和谐【公安户籍标语】

17、为民服务,请民监督,让民满意

18、警民一家亲,平安伴我行

19、增进了解、交流沟通、访民问计、解决问题

20、创健康安全环境,建文明和谐社会

21、百善文明为先,万事安全为重

22、人人讲卫生,个个爱清洁

23、健康,随烟而逝;病痛,伴烟而生!

24、珍惜生命,远离香烟

25、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26、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7、积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28、群防群治齐动手,同心同德保平安

公安局横幅标语
公安户籍标语 第四篇

公安横幅宣传标语

1、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保护群众,110义不容辞

2、打黑恶、反两抢、禁黄赌、追逃犯、夯基础

3、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 争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4、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 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平稳

5、全警动员、全民发动,深入开展子洲冬季严打行动

6、公开巡逻和便衣巡逻并行,震慑“两抢一盗”犯罪气焰

7、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全面扫除“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 有效净化社会风气

9、破现案、打团伙、治乱点、整隐患、抓防范

10、夯实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子洲治安明显好转

11、严厉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保障公民财产安全

12、严禁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

13、110 119 122,人民群众的生命热线,平安音符

14、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努力打造平安子洲

15、检举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

16、听民声 访民意 察民情 排民忧 解民难

17、巡警为您“守点、巡线、控面” 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环境

18、珍爱生命,禁绝毒品,拥抱健康,共创和谐

19、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 创造优美校园环境

20、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1、恶意骚扰110是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违法行为

22、打造平安子洲 创建和谐子洲

23、深化“冬季严打”专项斗争 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维护交通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交通法规人人遵守 文明城市处处安全

不闯红灯不越线 文明出行保安全

树立文明交通意识 养成良好交通习惯

交通注重一分安全 生活增添一份安宁

维护交通秩序 争做文明公民

拒绝超速 平安归来

交通安全伴您奔小康

路上要小心 平安值千金

欲速则不达 爱拼不会赢

彼此让一让 安全有保障

要想效益好 安全最重要

法规在心中 平安在手中

但愿人长久 一路共平安

守法才能平安 平安才能回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您的生命之友

不讲卫生要生病 不讲安全要送命

良药苦口利于病 交通法规利于行

高高兴兴上班来 平平安安回家去

红灯常在心中亮 绿灯才能伴一生

红绿灯前显修养 斑马线间现文明

文明驾车减减速 优雅风度让让人

快慢只在一念间 危安却是两重天

峰回路转是美境 慎握方向最要紧

前后左右处处顾 安全警钟随时敲

有缘修得同路行 相互礼让保平安

想想妻子和孩子 放慢您的车轮子

家在等待 爱在呼唤 快乐出门 平安归来

一生牵挂 只为平安 谨慎驾车 幸福相伴

红灯有爱爱在变换后 绿灯含情情在流畅中

有一种叮咛叫安全开车 有一种期待叫平安归来

公安横幅宣传标语
公安户籍标语 第五篇

公安横幅宣传标语

1、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保护群众,110义不容辞

2、打黑恶、反两抢、禁黄赌、追逃犯、夯基础

3、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 争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4、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 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平稳

5、全警动员、全民发动,深入开展潜江冬季严打行动

6、公开巡逻和便衣巡逻并行,震慑“两抢一盗”犯罪气焰

7、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全面扫除“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 有效净化社会风气

9、破现案、打团伙、治乱点、整隐患、抓防范

10、夯实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潜江治安明显好转

11、严厉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保障公民财产安全

12、严禁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

13、110 119 122,人民群众的生命热线,平安音符

14、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努力打造平安潜江

15、检举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

16、听民声 访民意 察民情 排民忧 解民难

17、巡警为您“守点、巡线、控面” 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环境

18、珍爱生命,禁绝毒品,拥抱健康,共创和谐

19、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 创造优美校园环境

20、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1、恶意骚扰110是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违法行为

22、打造平安潜江 创建和谐潜江

23、深化破案会战专项行动 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1、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魅力潜江 幸福家园”建设 !

2、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推进潜江经济和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公安户籍标语】

3、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致力建设“生态潜江、和谐潜江、幸福潜江、活力潜江”!

4、以党的十八精神为统领,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建设潜江更加美好的未来!

5、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用生态文明的力量托起“魅力潜江 幸福家园”!

6、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推进潜江建设,打造新的增长极!

7、进一步解放思想,敢闯敢试,推动项目大突破、产业大提升、民生大改善!

8、深化改革开放,凝聚发展共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9、凝聚共识,攻坚克难,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推进“魅力潜江 幸福家园”建设!

10、坚定信心谋发展 满怀豪情奔小康!

11、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共同创造潜江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

校园广播站宣传标语
公安户籍标语 第六篇

校园广播站宣传标语

广播站宣传语一

校园广播站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对学生进行内外交流的重要阵地。作为学校最重要的校园媒体,广播站活跃着校园气氛,丰富着学生们课余生活。每天喇叭里传出的播音员们活力的播报,丰富的内容,优美的音乐成为了校园每天不可少的一道精神大餐。

风风雨雨。花开花落中一步步由基础走向成熟和完善。

鮀滨校园广播和你一起记录鮀滨的声音。聆听着鮀滨校园广播带给你的每一次欣喜,每一丝快乐,每一份感动。

叫醒耳朵,这里是音频的殿堂。 鮀滨校园广播——拥抱热爱声音的耳朵,陪伴着你走过生活的每一天,让你的世界精彩无限。

广播站宣传语二

从广播站开办以来,学校加强了广播站的建设工作,做到了定人、定时、定内容、有布置、有评比、效果佳。现将广播站向全校老师和同学们做一下简单介绍:

广播站作为校园宣传工作的重要窗口,其负责的工作也比其它社团更为严肃。除了传达上级以及学校的文件政策,重要通知外,我们还宣传校园文化,丰富校园课余生活,并且负责播放两操音乐及招领或寻物启事等等。

在以后的日子里,让我们携起手来,同舟共济,为广播站增添光彩,创造美好的明天,让鮀滨校园广播站绚丽绽放。

广播站招新宣传语

播音部:你想让你的声音在职院上空飘荡吗?你想成为台上的耀眼明星吗?加入院广播 站播音部吧,日常播音、主持学院重大活动将助你梦想成真!院广播站全体成员竭诚欢 迎你的加入。报名地址:明德楼二楼院广播站办公室。

【公安户籍标语】

编辑部:新的起点你想要得到更好的锻炼吗?想要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蓝天吗?院广播 站编辑部真诚欢迎你的加盟。在这里你将采访学院重大新闻,关注学生心声,为播音员所 需稿件,制定各种策划方案,参加学院重大活动,让你的文采通过电波飘扬在职院上空 吧!

外联部:如果你有过人的语言天赋,如果你有足够的自信,如果你想让你的能力更加出 众,那么请加入院广播站外联部,与商家洽谈、与外校交流、与兄弟组织联络,这里将 会是你展示自己的理想舞台! 院广播站的发展需要你们的到来!

2016司法机关十八大消防活动方案
公安户籍标语 第七篇

一、工作目标(略)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负责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巩固深化“清剿火患”战役战果,对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和评估,持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不断改善全系统消防安全环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业系统和石化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国庆节期间,以商场、市场等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各所属单位级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检查,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大力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监管单位要按照区公安消防大队制定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7月底按要求完成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报告并报区公安消防大队备案。从8月份开始,每月向区公安消防大队上报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

(二)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各消防重点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深化全员练兵,强化专职和义务消防员的培训,修订完善本级消防灭火救援预案。9月底前,相关单位择机对本级灭火救援预案开展模拟或实战演练。各单位要积极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墙报、标语等手段大力宣传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消防自救基本常识等。配合消防部门在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消防宣传品。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7月17日至7月23日)。局机关进行动员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阶段(7月24日至9月30日)。按照上级和本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员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十八大闭幕)。十八大召开前,领导小组要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5日内)。对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的十八大是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指示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十八大消防安保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完胜。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建立健全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消防大队做好本级消防安保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查。要根据行业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强化督查。把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和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强化检查和督查。

2015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阶段汇报材料
公安户籍标语 第八篇

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阶段汇报材料

在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期间,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6·19"、省厅"6·20"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目标,以提升火灾防控、灭火救援能力为重点,积极发动政府、市局相关警种参与辖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尤其副市长郜红宁,市公安局XXX副政委先后召开政府及市局党的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在全社会营造了"全民消防"的浓厚氛围。目前,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着各警种在工作开展期间缺乏联系沟通,存在流于表面等现象;未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等问题。在此,我们热忱地欢迎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同时,我代表大队将"十八大"期间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辖区火灾情况:

截至8月10日,共发生火灾27起,无死伤,直接财产损失63.9万元。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上升了8%,亡人数下降了100%,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635.96%。

截至8月10日,共接警44起,出动消防车56辆,消防官兵424人次,抢救被困人员20人,抢救财产价值145.1万元。同比去年,接警起数下降了51.65%,出动次数下降了51.65%,抢救财产价值上升了8.77%。

汽车火灾是造成今年火灾起数较多,损失较大的主要成因。

二、辖区重点单位情况:

全市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14家,其中公众聚集场所33家、医院、寄宿制学校7家、国家机关5家、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4家、文物保护单位11家、易燃易爆危化单位46家、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6家。

三、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真正形成三级监管、部门联动良好格局

6月19日,全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面打响。为全面深化、全面巩固、全面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五部门《关于乡镇街道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大队全面动员,加强汇报,充分推动政府、市直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引深火灾防控水平,为十八大的顺利召开创优消防环境。截止日前,市政府党的十八大动员部署会,公安局各警种十八大保卫推进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十八大保卫动员会,各派出所辖区小场所、小单位十八大动员部署会已全面召开,并下发相关配套文件。火患排查工作也在稳步进行中,为"网格化"的顺利推进,为打赢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以"网格化"排查整治为契机,开展派出所消防监管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派出所"四个水平"

大队建立多警联勤消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辖区公安派出所点多、线长、面广、人员熟悉的优势,以推动派出所"消防工作网格化"工程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派出所监督指导工作,打造派出所消防工作亮点,通过帮扶,树典,强责任,激活力等方式,整体带动了派出所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派出所职责分工明确,形成消防工作齐抓共管的新格局。7月19日,大队组织各派出所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消防民警40余人参加了消防监督培训。"十八大"期间辖区16个派出所共排查单位1100家,发现隐患2300处,整改隐患2106处,下发法律文书620份,报送大队查处单位15家。

五、全面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行动态监督机制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大队集中精力率先开展辖区内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114家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户籍"档案。并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完善升级之前,要求各单位以纸质材料形式上报有关内容。同时根据重点单位上报情况,实行"红、黄、绿"三色预警动态监管,针对三色预警情况确定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和频次。对连续两次出现红色预警的重点单位,采取挂牌督办、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等措施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六、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全面掀起除患高潮。

大队通过媒体等宣传方式向社会公告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及受理范围、奖励办法,落实专门运作机制,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查找、举报身边火灾隐患。并分析统计群众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的集中地区或行业,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切实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七、大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十八大"期间,大队结合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5-2015)》,联合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以消防宣传"六进"为载体,深入街道、学校、社区、单位等普及消防常识,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大消防站开放力度,广泛组织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参观、体验;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广泛向社会发放,在车站、歌舞厅、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

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1、社会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市的消防工作责任虽然落实在市、乡(镇)两级政府,但执行力还比较弱,职能部门不能完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开展的频次不多;企业自主管理的意识还比较薄弱。

2、派出所消防安全监管水平仍待提高。一直以来,虽然各党委都在不断的动员和部署,但是由于派出所工作繁杂,任务众多,个别单位对于消防工作的认视程度还是存在不足,责任意识不强,对于消防安全监管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1、抓住政府主导这一关键点。大队在随后工作中,将继续推动政府发挥主导效应,为各类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开展奠定基础。

2、继续加大部门联动效应,加强派出所监督检查的指导力度。大队将通过定时、不定时组织社会单位领导,派出所相关民警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发挥政府和各部门的联动效应。

3、以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完成"防火墙"工程的构筑。夯实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基础,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工作任重道远,大队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以更加积极、务实的精神,以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全面打赢"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

2015户籍制度
公安户籍标语 第九篇

第1篇: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传统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当代中国的户籍制度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桎梏,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其公民实施的以户为单位的户籍人口管理政策。户籍表明了自然人在本地生活的合法性。长期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管理方针的制定与实施均建基于此项制度。中国户籍制度的特点是,根据地域和家庭成员关系将户籍属性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这种做法在建国初期曾起到积极作用,但随着近来城乡交流的日益广泛,该制度已引起愈来愈广泛的争议与指责。2015年底,中国开始着手改革户籍制度。截止至2015年3月,已有河北、辽宁等13个省、市、自治区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

一、户籍制度的历史演变

户籍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登记制度;一是管理制度。户籍登记在我国很早就出现了。据甲骨文记载,商王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如殷墟甲骨卜辞“辛巳卜,贞,登帚好三千,登旅万呼伐”,“登人三千呼战”等等皆是。《尚书·多士》篇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可见当时已有了人头统计。这可以视为我国户籍登记制度的萌芽。

西周时创建了原始的人口登记办法。据《周礼·秋官·司民》记载:“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辩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可见,当时已设立了掌握户籍的官职“司民”,对生齿(男孩满8个月,女孩满7个月为生齿)以上的人,按不同性别登记于册,即“书于版”,并分城(都)乡(鄙)进行人口统计(这是目前已知我国最早的城乡人口划分)。另外,每年要对人口的出生和死亡进行登记,以掌握自然变动情况,每隔三年进行一次人口调查核实(即“大比”),孟冬(阴历十月)时上报。所以说,周朝已有了户籍登记制度的雏形。

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扩大兵源,增加赋役,稳定社会秩序,纷纷建立严格的户籍登记制度,即“书社制度”和“上计制度”。“书社制度”的内容是:百姓25家为1社,“社之户口,书于版图。”“上计制度”是:郡、县长官每年于年底前将下一年度的农户和税收的数目作出预算,书之于木券上,呈送国君。如商鞅变法规定“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

随着封建制度的日趋成熟,户籍登记制度也日趋完善,周知民数已成为立国之本。秦始皇十六年(前231年)规定男子不论成丁与否,一律登记年龄。[1]汉代,户籍至少三年一造(有的学者认为是年年更造),县、道官吏负责对户口的验查和登记,时称“案户比民”,简称“案比”。案比的时间在当年仲秋之月(8月)。届时,老百姓必须扶老携幼,前往县府,聚集廷中,待接受主吏的验阅。户籍的载入者主要是20-60岁的男子。为了防止人们为逃避苛役而瞒报、虚报,政府还特意制订了临时性的查察措施。

魏晋南北朝时期沿袭了秦汉时期的户籍登记制度,实行黄籍、白籍制,黄籍记载服役年龄的人口,白籍记载流亡江南的北方人口。东晋南朝时期,由于战争频繁,户口流徙严重,为了整理户籍,实行了多次“土断”,将北方侨居人口和浮浪人口,统一登入当地户籍,加强对他们的控制,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隋唐时期实行“输籍定样”制,规定:民始生为黄,4至15岁为小,男子16至20岁为中,21至59岁为丁,60岁为老。唐玄宗时改18至22岁为中,23岁为丁。国家每年一造计帐,3年一造户籍。户籍簿一式三份,一份留县,一份送州,一份送户部。[2]编制户籍时,“县司责手实计帐,赴州依式勘造,乡别为卷,总写三通。其缝皆注某州某县某年籍,州名用州印,县名用县印。”[3]唐代仍实行“案比”制度。唐代人李贤为《后汉书》作注,称汉代的“案比”,在唐代叫“貌阅”。敦煌文书唐代籍帐残卷中,关于被登记人的面貌特征和疫疾的情况的记载很多。如某人“右足跛”、“耳下小瘤”等。案比之后,正式造籍,其原则是自生齿以上,人皆著籍。根据北朝西魏大统13年(547年)敦煌地区的计帐文卡看,从黄(1-3岁)、小(4-9岁)到老(60岁以上)、侯(残疾、废疾、笃疾),从家庭成员到奴婢、养子都登记在册。这种户籍格式,一直延续到明清时代。

宋元时期户口的编造时间间隔也是三年。“三年一大比,造户籍、上计帐。每造凡三本,一留县,一送州府,一申省部。”宋代是编造五等丁户簿,重点是评估和确定户等。元代在村社还置有一种鼠尾簿,随时登记户口的变动。

明朝,朱元璋于洪武三年(1370)下诏,户部籍天下户口,并置户贴。登记的主要内容是籍贯、丁口、姓名、年龄等。为防止假冒、伪造,政府将户贴“以字号编为勘合,用半印钤记,籍藏于部,贴给于民”。上报方式是地方基层组织将当地户口“取勘明白”,汇集后到县,“县报于州,州类总报之于府,府类总报之于布政司,布政司总类呈报本部立案,以凭稽考”。[4]清朝基本继承了明代的户口登记制度。最初是三年一编审,后来改为五年一编审。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取消五年一次的户口编审制度,代之以通过“岁计”了解各地户口增减情况。

民国时期先后出台了《户籍法》(1931年)和《户口普查法》(1947年),推行国民身份证制度(1946年),建立了各级户政机构。

二、户籍制度的历史发展

户籍管理亦即人口合法居住地的管理,所谓“合法”即政府将其编入户口册簿,视为一地正式居民。他们既承担国家赋役,又可享受

让子女参加科考等权利。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就采用“编户”、“定籍”的办法管理户籍。如建立居民组织:五家为一轨,十轨为一里,四里为一连,十连为一乡,五乡为一军(齐国);建立“春曰书比,夏曰月程,秋曰大稽,与民数得之”的户籍核查统计制度等。

秦统一全国后,形成了严密的户籍管理办法。在理论上,国家是户籍的管理者,然而在实际执行中仅靠为数不多的地方官员对人口实施具体管理,往往难以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因此,秦朝政府利用社区组织加强控制,进行什伍编制,“定什伍口数,别男女大小”,“什伍皆有长”,实行“连坐制度”;“使民无得擅徙”,人口迁居,应请求地方官吏“更籍”。[7]户籍管理制度已相当完备了。汉承秦制,户籍管理又有发展。刘邦委任萧何作丞相,萧何编制《九章律》,其中的“户律”规定了详细的户籍管理办法,实行编户齐民,历史上首次将户籍管理上升到法律规范。

为了确保户籍管理的实施,秦汉魏晋时期实行乡里制。西汉时,“乡间居民十里为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啬夫和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循禁贼盗。”[8]东汉时,“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9]北魏时实行三长制,“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长取乡人强谨者”。[10]为了防止脱籍,政府严禁自由迁徙,规定未经乡亭批准、结清赋税,不得迁徙更籍,违者受罚。这样基层组织无形中就有了控制农民迁徙自由的权力。

唐朝实行乡保制,五家为一保,四家为一邻,百户为一里,五百户为一乡。每里置正一人。里长的职责是掌“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伪,催驱赋役。”[11]《唐律疏议·讼律》载:“同伍保内在家有犯,知而不纠者,死罪,徒一年;流罪,杖一百;徒罪,杖七十”。户籍控制更趋严密。

宋朝实行都保制,“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力者一人为保户;五十家为一大保,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长”。保内设置有挂牌,以书其保内户数姓名。同保中如发生“强盗、杀人、放火、强奸、略人、传习妖教,造畜蛊毒”,同保诸家“知而不告,依律五保法”。[12]元朝实行的是村社制,五十家立为一社。

明朝是里甲制或称保甲制,“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摊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13]明代法律规定“农业者不出一里之间,朝出暮入,作息之道相互知”。任何人离乡百里,都必须持“路引”,“路引”实际上就是离乡的证明。

清朝称为保甲制,光绪《大清会典事例·户部》规定:“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户给印牌一张,备书姓名丁数,出则注明所往,入则稽其所来”。来路不明者,就要“捉”去治罪。“户有迁移,随时报明,换给门牌”。摊丁入亩实施后,户籍编审停止,保甲制度越来越得到重视。

民国时期,《户籍法》已经推行。1931年和1935年,国民党政府又颁布和修订《户籍法》及实施细则。1937年,颁布《保甲条例》,在全国统一建立保甲组织,实行“联保连坐”制。

编制什伍的目的是要被编制者善恶以告。脱漏户口,自占年龄不实,逃离本土不承担田租赋役,属于恶,同伍者事前未加阻止,事后未行告发之责,要连坐,包赔逃户的田租徭役。如汉朝规定:“细民不堪,流亡远去,中家为之包出,后亡者为先亡者服事。”西晋政府规定,举家流亡,一旦被捉,家长斩首;北周时颁布《刑书要制》,规定“正、长隐五户以上,隐地三顷以上者,至死”;隋朝时,《隋书·刑法志》规定,“缘坐则老幼不免,一人亡逃,则坐家质作”;宋唐时期对脱户者同样严惩不贷,主管户籍的官吏也受到牵连;明朝法律规定:“凡民户逃往邻境州县,躲避差役者,杖一百,发还原籍当差。其亲管里长,提调官吏鼓纵及邻境人户隐蔽在己者与罪。”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三月又颁布榜文:“今后里甲邻人、老人所管人户,务要见丁著业,互相觉察。有出外,要知本人下落,作何生理,干何事务。若是不知下落及日久不回,老人、邻人不行赴官首者,一体迁发充军”。[14]

政府通过户籍的整顿和严密的“什伍相保”、“什伍连坐”制度强制百姓,力图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这种政策的确能收到一时之效。但它的成效是以百姓具备相对稳定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为前提的。一旦政府和官吏横征暴敛,或遇天灾人祸,在贫困的煎熬和饥寒的交迫下,任何禁令,都将成为一纸具文。

三、户籍制度的历史特征

中国的户籍制度始于周朝,至秦代初具规模。此后,经过三国至南北朝的整顿,到隋唐时期日趋完备和周密。从商代的“登人”到汉代的“编户齐民”,再到宋代的“保甲制”,展现了我国户籍文化的丰富内涵和户籍制度的发达。

从世界范围看,我国历代政府对户口管理的重视程度是最高,它通过体系完备的社区组织、行政网络克服了人口分散居住的特点,建立起了自下而上的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我国历代政府之所以重视户籍管理,最主要的目的在于借此为国家的生存筹措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料。

深受传统社会经济制度和文化影响的我国历史上的户籍制度,表现出以下特征:

一是户籍地域性。由于人口与赋役是联系在一起的,所以政府千方百计将人口控制在特定的地域范围中,限制其流动,甚至把任意离开户口所在地视为一种犯罪而加以惩处。如金朝规定:“避役之户举家逃于他所者,元贯及所寓司县官同罪。”[15]明朝规定:“其令四民务在各守本业。医、卜者土著,不得远游。”[16]在农业社会,以土地为主的生产经营和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本来就具有制约人口流动的客观条件,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从外部加强了这种安土重迁的特征,人身的束缚导致了整个社会的封闭,从而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是户籍等级性。中国传统社会曾出现过特权户种、民籍户种和贱籍户种等类别,其户籍地位逐级降低,界线分明。其中,特权户籍以宋代的官户最为典型。它可享受以下特权:荫补,即做官的资格,减免某些税收,差役免除和减免刑罚等。作为特权户种的官户在宋代以后消失了。民籍户种是平民百姓拥有的户籍,是主体户种,包括民户、匠户、灶户和铺户等。这些人是国家赋役的重要承担者,其社会地位基本相同。而贱籍户种的社会地位低于平民,包括军户、录户、杂户、乐户和丐户等。

三是户籍世袭性。严格的户籍管理不仅体现在对人口生存地域的控制上,而且体现在对人口等级、职业的控制上,即同人口的地域流动一样,人口的等级、职业也被户籍标识得清清楚楚;不同等级、职业间的流动受到制约,户籍是世袭的。如军户、匠户和杂户就具有非常突出的世袭性。军户自东汉末和三国时出现历朝各代均实行世袭制,以达到“兵之子恒为兵”的目的。三国时期,军户的儿子世袭为士兵,女儿也只能在军户内嫁人,形成了户籍对婚姻的制度性限制。杂户主要是指拥有各种技能、技巧的专业户。北朝时就规定他们的子弟要世袭父业,不得进学受教育。匠户主要是指各种手工业者。唐朝政府对官府掌握的手工匠户的世袭性作出了明确规定,《大唐六典》卷7载:“工巧业作之子弟,一入工匠后,不得别入诸色”。宋元以后控制更严,《元史·刑法志》载:“诸匠户子女,使男习工事,女习黹绣,其辄敢拘刷者,禁之”。

四是户籍的社会治安职能。户籍管理一般应是人口的统计和管理工作,与社会治安并不直接相关。但是在我国历史上,户口的管理也对人口活动行为进行制约,它对封建秩序,特别是治安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宋代以后出现保甲制,赋予了户籍管理一项重要的社会治安功能。各种行政单位、各种身份的人都要被编入其中,形成一个遍布各地、各行业将各种职业者联系并束缚在一起的社会治安网络,从而成为政府加强其统治基础的重要措施。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废止了旧的户口制度,制发了新的户口簿册,建立了新的户口登记制度。但由于历史传统、文化观念和计划经济体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从总体上看,仍保留有大量传统户籍制度的内核。如户籍带有深深的身份烙印,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之间存在着等级差异性,享受的待遇明显不同;户籍被打上世袭的烙印,农村居民的子弟除考学等少数途径外,绝大部分都承袭父母的农村户籍;户籍管理带有很强的社会治安功能等。

随着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户籍制度的弊端日益明显,户籍制度的改革已迫在眉睫。我国应尽快变户口的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淡化户籍制度对经济活动的制约作用,实行用工制度与户籍制度弹性挂钩,加速实行证件化管理,用经济手段而不是行政控制手段调节人口迁移。

四、当代中国户籍制度变迁

1954年,中国颁布实施第一部宪法,其中规定公民有“迁徙和居住的自由”。

1955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规定全国城市、集镇、乡村都要建立户口登记制度,开始统一全国城乡的户口登记工作。

1956年、1957年不到两年的时间,国家连续颁发4个限制和控制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文件。

1958年1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标志,中国政府开始对人口自由流动实行严格限制和政府管制。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在事实上废弃了1954年宪法关于迁徙自由的规定。

1975年,宪法正式取消了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此后一直没有恢复。

1984年10月,国务院发《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集镇落户。

1985年7月,公安部又颁布了《关于城镇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农转非”内部指标定在每年万分之二。同时,作为人口管理现代化基础的居民身份证制度也在同样的背景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5年9月宣布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终于使户籍制度做出了相应的初级改革。

1997年6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从农村到小城镇务工或者兴办第二、三产业的人员,小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小城镇购买了商品房或者有合法自建房的居民,以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1998年7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解决了新生婴儿随父落户、夫妻分居、老人投靠子女以及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房、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可准予在该城市落户等几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2001年3月30日,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

建国以来,中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大致可划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1958年以前,属自由迁徙期;第二阶段,1958年~1978年,为严格控制期;第三阶段,1978年以后,半开放期。

五、当代中国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改革是当前备受关注的话题之一。户口,或许是烙在每人身上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最深印痕。改革户籍制度无疑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适应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确保中国经济长期保持稳定发展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当前,全国各地正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步伐。

户籍制度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障碍

最大的负面影响是削弱了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阻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及人才市场。

其次是阻碍了城市化进程,对农业现代化及农村人口的转移形成体制性障碍。中国大量的农村人口需要转移,但事实上进城限制却没有从根本上放松。

再者是遏制了消费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大量城市务工农民,连基本的生存条件及安全感都没有,身份不明工作不稳,城市需求及消费畸形发展。

此外,现行户籍制度加剧了城乡割裂,阻碍了城乡统筹,加剧了社会分化。与住房、消费如购车、教育、社会保障等利益直接挂钩,不同的户籍有不同待遇,不仅人为地把本应平等的身份划分为三六九等,而且加大了贫富差距。

户口登记条例以法律形式严格限制农民进入城市,限制城市间人口流动和在国内的自由迁徙,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构筑了一道高墙,城乡分离的“二元经济模式”由此生成,造成了城市和农村的不平等。

对超生或非婚生的子女实施的不准入户的规定,造成黑户口(没有户口)问题。由于户口的附加值,使得黑户口公民在升学、就业、医疗等方面遭遇极大的困难。

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

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

由于各地竞争激烈程度不同,一些学生家长在高考报名之前将子女户口迁移至竞争不激烈的地方以求获得更好的录取机会。高考移民现象引起很大争议。

由于户口和福利待遇、就学和就业机会直接挂钩,一些公民为了获得城市户口甚至仅仅是非农业户口付出很大代价。

如果某人生活在非本人户口所在地,那么他将被视为外来人口,享受不到该地的各种福利,以及充足的就学和就业机会。

很多住在城市郊区或者“城中村”的居民,完全不从事农业,却仍然是农业户口;同时也有很多来自农村的居民在城市工作,却无法获得非农业户口。

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如结婚双方当事人不能出具各自的户口本,则民政部门将拒绝给予婚姻登记。

当年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在户口迁出学校集体户口之前,其户口将处于冻结状态,无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无法办理护照,无法办理身份证

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户籍制度改革是继20世纪80年代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一次“解放”农民的革命。

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是由传统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过渡和改革为城乡统一的一元户籍制度,打破“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户口界限,使公民获得统一的身份,充分体现公民有居住和迁移的自由权利,剥离、剔除粘附在户籍关系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功能,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发展机会面前地位平等。为此建议:

1、《宪法》上恢复公民迁徙自由的条文,确认不论城乡居民都具有自由迁徙、择业和居住的权利。

2、政府应宣布实行全国统一的户籍制度,实行城乡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取消“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以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和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同时在过渡时期可实行暂住户口与常驻户口,并制定相应的标准。

3、改革户籍制度不是取消“户口”,而是剥离户口的附加功能,应取消粘附在户口上的各项利益差别,体现社会身份与“国民待遇”的平等性。

4、改革户籍制度后,户籍管理还是必要的。通过公民身份登记,可以证明其身份并确立其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可以为政府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劳动力合理配置等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户籍管理还是治安管理的基础,在维护治安、打击犯罪方面起着重大作用。

最终实现自动登记制度

形成于计划体制时代的户籍制度,已成为当前社会健全发育的重大制度障碍。在人口大量流动的时代,这种滞后的户籍制度导致大量人口处于“人户分离”状态,由此导致了严重的社会与政治问题:过亿农民工在沿海新兴工业区打工,数以千万计的白领以外来人口的身份生活于大城市,同样数以千万计的人口在异地从事工商业(

另一方面,这些外来人口也多在其常住地政府的正常管理范围之外。城市政府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回避其对常住外来户籍人口的福利责任。但这一做法的后果,却是政府对公民的管理存在失灵。

从国民平权与政府有效管理两个角度看,现行户籍制度都应废除,转而建立以保障国民自由迁徙权为基本原则的居民户籍登记制度。这种制度的具体操作方案,就是“以房管人”。但,这里的房,不是指“房产”。如果是这样,大多数白领和农民工就不可能在常住地获得户籍,改革就不过是有些城市为刺激房地产市场而曾出台的政策:买房送户口。合乎平等原则的“以房管人”,其实就是以户籍随人转为基本原则,一个人常住某地,即可获得该地的户籍。

因此,理想的户籍制度是自动登记制度。一个人出生在某地,就自动登记为该地户籍。若其离开原有户籍登记地,进入另一个地方,不论是城市、乡村,居住一定时间,并准备长期居住下去,就应当获得本地户籍。

当然,不论人口迁入对一个地方利大还是弊大,迁入地政府都可以设置户口登记标准,比如,欲登记为本地居民的迁入者在本地已连续居住两年或三年;有住房,不论是自有房产还是长期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即便没住房,但有投亲靠友情形等。自动登记制度区别于目前户籍制度的关键在于,凡是合乎这些标准者,地方政府必须自动登记。现有户籍制度也设立了诸多入籍条款,却保留了审批制度,结果,不少合乎标准者依然不能登记为本地居民户口。

有专家解读“以房管人”制度时说:“户籍制度改革要考虑实际情况,要因地制宜,像北京这种人才饱和的城市就暂时不适合放开。”这是大城市政府的普遍想法。但这种想法其实属于鸵鸟政策。即便不登记这些常住的外来人口为本地户籍,他们仍然居住在本地,使用着本地的公共品,比如地铁、道路、医院、水、电、气等。政府确实可以回避某些公共品供应责任,但同时,政府对他们也就没有完整的管理权,这意味着城市的治理秩序存在缺口,最终蒙受其害的还是城市政府与户籍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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