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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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

2015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

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要求,推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贿赂犯罪,促进招标投标公平竞争,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一、充分认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进行限制,是健全招标投标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行为,提高其违法失信成本,遏制贿赂犯罪;有利于形成“一处行贿,处处受制”的信用机制,促进招标投标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推动建立招标投标活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机制,有效应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做好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置工作,强化市场主体廉洁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意识。

二、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基本内容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前,应当对代理机构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确定和招标师注册前,对有关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机构和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鼓励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对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二)招标投标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确定。

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个人犯罪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期限。法律法规对查询期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招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申请查询。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可以自行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申请查询时,应当申明查询事由,列明被查询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四)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名义共同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

(五)一次查询涉及被查询单位、个人数量较多的,可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集中进行批量查询。

(六)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招标人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查询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招标师行贿犯罪档案信息。相关工作委托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的,可以由相关协会申请查询。

(七)人民检察院应当建立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积极创造条件,推进与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综合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依托电子化平台,实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主体网上申请查询。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向社会公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包括以下内容:被查询单位或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判决时间和结果,行贿犯罪的实施时间和犯罪数额,及有关整改和预防的信息。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九)行贿犯罪记录应当作为招标的资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评标专家入库审查、招标代理机构选定、中标人推荐和确定、招标师注册等活动的重要依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地有关规定,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作出一定时期内限制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级、不予聘用或者注册等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提供查询结果的人民检察院。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十)开展非罪行贿行为查询和应用试点的地区,查询与应用办法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检察机关、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在招标投标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查询工作要求,保证查询结果应用到位。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查询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妥善保管行贿犯罪档案信息,不得用于招标投标以外的事项,不得泄露企业经营秘密和相关个人隐私。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5月8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篇二:《当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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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作者:陈永平 顾海红

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28期

摘 要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是检察机关预防贿赂犯罪的创新举措。2012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开通仪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正式实现全国联网。海门市检察院自2009年5月正式启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以来,不断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机制,优化查询方式,共受理查5000多条,在防控贿赂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诚信建设和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服务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在实践中,当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主要还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 行贿档案查询 问题 完善

作者简介:陈永平,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顾海红,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检察院预防科副科长。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0-207-02

查询内容缺乏明确性。一是对查询对象廉洁准入宽严要求不明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主要体现在招投标活动中,即将无行贿犯罪记录作为投标单位廉洁准入的一个必备条件。由于没有相关依据和规定,有些地方为避免遭到投标方对招标方有关任意加设准入门槛的投诉,而只要求提供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也有的申请查询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有的申请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有的申请查询企业及参与投标活动的所有人。在检察机关办案实践中,对行贿行为进行定罪量刑的本来就不多,有的大多数是针对个人的行贿行为,单位行贿占比就更少。如果只查询单位,无法严格把握廉洁准入的第一道关口,也有违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初衷。二是对行贿犯罪信息的查询期限要求不明确。高检院对行贿犯罪信息的查询期限一般规定最高为10年。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各地按各自的理解实施,各行其是,五花八门:有的地方由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查询投标人三年或五年的行贿犯罪信息;有的地方招投标时对查询期限不做任何规定,只要求投标人出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行贿信息的期限不明确、不统一,使得招标单位存在疑惑,也影响了此项工作的严肃性。

查询模式缺乏可操作性。主要是申请查询主体不统一。检察机关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必须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查询申请才能受理。高检院对申请查询主体主要规定为国家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提出的针对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查询和公司、企业、个人提出的针对本公司、企业、本人的自查以及委托查询。实践中,我们受理最多的是由投标单位提出自查申请。随着各地工程建设如火如荼的开展,我院受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数量逐年增长。在招投标过

篇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

通知高检会[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要求,推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贿赂犯罪,促进招标投标公平竞争,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一、充分认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进行限制,是健全招标投标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行为,提高其违法失信成本,遏制贿赂犯罪;有利于形成“一处行贿,处处受制”的信用机制,促进招投标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部门和招标投标行

政监督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推动建立招标投标活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机制,有效应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做好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置工作,强化市场主体廉洁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意识。

二、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基本内容 (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前,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确定和招标师注册前,对有关机构和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鼓励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对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二)招标投标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确定。 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个人犯罪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期限。法律法规对查询期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招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申请查

询。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可以自行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申请查询时,应当申明查询事由,列明被查询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四)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名义共同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 (五)一次查询涉及被查询单位、个人数量较多的,可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集中进行批量查询。 (六)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招标人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查询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招标师行贿犯罪档案信息。相关工作委托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的,可以由相关协会申请查询。

(七)人民检察院应当建立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积极创造条件,推进与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综合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依托电子化平台,实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主体网上申请查询。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向社会公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包括以下内容:被查询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单位或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判决时间和结果,行贿犯罪的实施时间和犯罪数额,及有关整改和预防的信息。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九)行贿犯罪记录应当作为招标的资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评标专家入库审查、招标代理机构选定、中标人推荐和确定、招标师注册等活动的重要依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地有关规定,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作出一定时期内限制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级、不予聘用或者注册等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提供查询结果的人民检察院。 (十)开展非罪行贿行为查询和应用试点的地区,查询与应用办法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检察机关、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在招标投标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查询工作要求,保证查询结果应用到位。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等部门的

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查询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妥善保管行贿犯罪档案信息,不得用于招标投标以外的事项,不得泄露企业经营秘密和相关个人隐私。

2015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年5月8日

篇四:《投标保密承诺书》

[篇一:投标保密承诺书]

文件编号:

本人应邀参加瑞木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的投标商资格预审/评标工作,在此做出如下保密承诺:

1、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任何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2、保守投标人的秘密,不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

3、不私下接触潜在投标人,不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投标保密承诺书

4、认真学习<投标商资格预审程序>、<设备、材料供货商资格审查程序>等相关文件,按照评标方法对签字投标商或投标商的标书进行综合评估。

5、对所有投标人标书的评定,采取相同的待遇和标准,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6、评选工作结束后,与评选工作有关的资料包括招标文件,评定资料,评定办法等必须全部交回,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承诺人(签字):

2014年xx月xx日

[篇二:投标保密承诺书]

鉴于_________物资采购招投标过程中,涉及到贵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为保证秘密不致外泄,我方做出以下保密承诺:

1。此所述及的保密信息是指我方在投标过程中直接或间接获得的所有商业或技术信息(包括口头、书面信息及资料)。

2。我方获得的保密信息只用于本次招标工作,的价值。

4、依法办事,各项工作不出现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5、廉洁从业,班子成员无一人发生腐败现象。

我们将认真对照承诺事项,化压力为动力,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以实际行动兑现以上各项承诺,请广大党员、群众予以监督,提出宝贵意见。

[篇五:投标服务承诺书]

致:_________(招标人)

在我单位的服务工作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并贯彻甲方的意见,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把质量关,把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作为我们工作目标。

我单位本着想甲方之所想,急甲方之所急。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与甲方密切配合,随时随地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措施如下:

(一)、成立专项设计组,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程。

(二)、严格执行国家制订的规范和地方法规,贯彻设计终生责任制的质量要求。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篇六:工程投标承诺书]

致:xxxxx(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xxxxxxx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xxxxxxx(小写: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派出xxx(项目经理姓名)作为本次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答疑(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

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件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xxx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工程保修条款。

6。中标后10天内,自愿将不低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或不低于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押存在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35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我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表(附后),如我方提供的业绩资料不真实,我方将放弃中标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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