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 司法考试 |

【www.guakaob.com--司法考试】

法律援助 篇一:《我国法律援助的现状与发展》

论文提纲

论文提纲 我国法律援助的现状与发展

一、法律援助的渊源及发展现状

(一)狭义法律援助的现状

(二)司法救助的现状

(三)社会团体及法律院校救助的现状

二、农民法律意识的影响因素

三、农民权利保护机构的制度性缺失

四、农民法律援助的几点思考

(一)建设全方位、多渠道、点面结合的农民法律援助机制体系

(二)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规范法律援助运行

(三)建立国家财政支持与社会慈善行为相结合的法律援助模式

我国法律援助的现状与发展

[论文摘要]: 法律援助既是一项法律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更是一项群众工作,它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面对社会的弱势群体解决他们在平等实现自己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农民工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而产生的新兴社会群体,也是中国社会中的又一弱势群体,如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是近年来一直探讨的一个焦点问题。从我在鄂温克旗法律援助中心实习以来看现在已受理的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工资的案也就是申请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共37人,虽自1994年我国施行法律援助制度以来,我国在立法和实践等方面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件仍然时有发生,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仍然存在较多弊端需要改进。笔者欲通过本文对我国法律援助的现状进行描述,对存在的某些弊端进行分析,以期实现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的新飞跃,切实保障农民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法律援助 司法救助 社会团体 司法救助专项基金 农民 律师 司法所

一、法律援助的渊源及发展现状

法律援助制度源自十九世纪的英格兰。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国家,其法律援助主要有民事法律援助和刑事法律援助两种形式。在英国,法律援助作为国家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1999年《获得司法公正法》通过后,民事法律援助和刑事法律援助分别被两个新的计划所取代,即社区法律服务和刑事辩护服务。法律服务局也被法律服务委员会所取代,法律服务委员会的两个重要职能便是更好地控制预算和保证法律援助的质量。《获得司法公正法》对英国法律援助体系最大的影响是将全新的合约制度引入了英国法律援助体制中。随着合约制的引入,英国提供法律援助的主体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只有那些通过法律服务委员会质量认定并与之签订合约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才能提供相关的法律援助服务。在民事法律援助方面,除原来的事务律师外,许多非赢利机构也能承担这项工作,前提是它们必须符合法律服务委员会制定的统一质量标准并获得法律服务委员会的合约。在刑事法律援助方面,法律服务委员会虽与所有符合质量要求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合约,但并不完全依赖律师事务所从事该项工作 [1].

为保证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法律服务委员会设计了一套专家质量评分标准,用于评价不同种类的工作,提供者要想成为签约事务所,必须获得一定的质量分数。而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则采取了一些特别的措施保证质量,比如采用大案管理体系,与律师事务所单独签订合同,或建立专业名册制度,要求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办案经验的律师才能参与办案。现代意义上的法律援助制度形成于本世纪中叶,它是世界经济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产物。目前它已为世界上一百四十多个国家的宪法和一些国际公约确认为保障公民权利的一项基本原则。

“法律的目的是对受法律支配的一切人公正地运用法律,借以保护和救济无辜者”。法律援助制度是法制观念不断发展的结果,更是对平等的制度化的阐释。“在西方法律传统中,法律被设想为一个连贯的整体,一个融合为一体的系统,一个‘实体’,这个实体被设想为在时间上是经过了数代和整个世纪的发展。法律不是作为一个规则体,而是作为一个过程和一种事业[2]”。平等不成为信仰,法律平等不过是一种规则上的平等,而不会成为生活实践。平等在伪法治国家仅仅是一种法律条文,而不是一种信仰,因此,不可能拥有自己诚实的司法实践。一般而言,平等保护要实现两个法律目标:“保护我们的权利不受政府侵犯以及通过政府保护我们的权利不受其他公民侵犯”[3].与此相关的,平等保护往往通过三种渠道来完成:限制政府特权、法治原则、法律援助。限制政府和法治原则从否定方面实现了法律的平等原则,法律援助则从肯定方面贯彻平等原则。然而,无论是法治原则,还是对受歧视团体的法律援助,平等保护背后一直起作用的是对平等的信仰。法律援助制度不仅是对平等的法律信仰的推崇,更是这种法律信仰的体现[4].

法律援助在国内外虽有许多种内涵界定,但其实质正如肖扬在1996年第7次部长办公会上所讲的:“法律援助,简言之,就是为弱者、残者、少者、贫者提供法律救济、法律帮助,保护司法人权,实现司法公正,体现我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从援助主体上看,法律援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法律援助包括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帮助,例如《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称“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5];广义的法律援助指包括司法救助在内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民间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帮助[6].即广义的法律援助包括狭义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民间组织救助三大块内容。从受援主体上看,有学者认为法律援助是国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为贫者、弱者或残疾者提供的法律帮助,换句话说,为经济上贫穷,智能上低下,生理上残缺而需要法律援助帮助的人,提供免费或者减少收费的法律服务,以实现法律赋予公民的平等权利[7].(法律援助)

(一)狭义法律援助的现状

我国以经济困难的诉讼当事人为援助对象的狭义法律援助萌芽始于1992年。1992年5月,武汉大学成立了“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该中心的成立,揭开了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的序幕。1994初,中国第一个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始探索实施法律援助制度,揭开了中国法制文明史上崭新的一页。2003年《法律援助制度》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建立起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法律援助制度。1996年3月《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首次在法律上确认了法律援助制度。同年5月《律师法》第41条的规定进一步确认了法律援助制度。在近十年的时间里,法律援助事业迅速发展,为实现社会平等,促进司法公正,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立法不统一、定位不明晰、经费管理混乱等问题。《法律援助条例》已于2003年9月1日生效施行,标志着我国的法律援助从最初的无法可依、自行其是的混沌局面步入了法治轨道。特别是宪法修正案中对人权尊重和保护的进一步确认重申,以及政府大力开拓执政为民积极推进政治文明的坚强决心和智慧的背景下,法律援助自身也获得了“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的勇气和高度。 目前,我国的法律援助事务主要由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承办。至2005年12月,全国已建立各级法律援助机构31298个,法律援助专职人员 11377人,其中职业律师约5029人。1999年至2006年9月,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各类案件1224207件,受援人员2204403人。自 1996年以来,我国许多律师事务所也同时承接法律援助事务,《律师法》和《法律援助条例》更是将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规定为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近年来,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律师等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迅速增长。据统计,1999年,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 91726件,2005年迅速增长到253665件,年增长率达到了25%;1999年受援人数为190545人,2005年增长到433965人,年增长率达到了18%.

狭义法律援助获得巨大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发展中所遇到的弊端和困惑。第一,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法律援助整体水平不高。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对法律援助机构的数量和布局采取了量化的办法。例如在荷兰,政府要求保证申诉人1小时内能够到达最近的一个法律援助机构,5公里之内就应该有一个机构可以受理申请。再比如美国,联邦政府成立了法律服务公司,其大部分工作就是促使为每1万个穷人提供2个律师,以使美国各地都有法律援助9.而在我国,截至2005年底,尚有200左右的县、市(区)没有律师,全国每10万人才分享1名法律援助专职人员提供的服务,每24万人才分享1名职业律师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在财政经费方面,西方国家每年大都会划拨巨额财政用于法律援助,例如英国与荷兰法律援助的年度财政拨款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1%,英国的法律援助开支是全世界最高的,约合每人30英镑,丹麦用于法律援助的财政拨款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0.5%.南非的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由中央财政拨付,2005 年的法律援助经费合计人民币4亿5千万元左右,而当年南非全国总人口约4千余万,人均拥有法律援助经费近10元。而我国2005年度各级财政用于法律援助的拨款总额为26220万元,以我国12亿人口为基数,人均占有法律援助经费仅为0.21元。

第二,我国国内个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较快,财政上用于法律援助的经费也相对较为充裕,与中西部地区差距较大。以2005 年为例,广东省用于法律援助的总经费超过了3000万元,山东省首次超过了2000万元,浙江、江苏也均超过了1500万元,河南、上海、重庆、辽宁、北京、福建的法律援助经费均超过了1000万元,上述10省法律援助经费总和占到了当年全国法律援助总经费的61.3%,而中西部很多省份当年用于法律援助的经费总额只有两三百万元。

第三,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的广度和深度都有待提高。美国法律援助制度的专家罗伯特。L.施潘根伯格认为,“没有至少为成本提供补偿,不存在来自法庭指定的没有数量限制的案件的压力的保证,私人职业律师中除了那些最没有经验的或最不合格的律师外,可能会一起放弃为贫困者提供辩护”[10].据统计,2005年全国12万名专兼职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8299件,人均不到1件,相当多的律师并未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这对法律援助工作来讲是一种资源浪费。第四,律师办案补贴增长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全国尚有部分地区没有出台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或者制定办案补贴标准,仍有相当多的地区没有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预算。导致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律师办案费用补贴机制不一是重要原因。几乎所有地方的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均是按照每案一定数值发放补贴,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办理案件所发生的费用采取的是“实报实销”的办法,实际发生的费用可能要高于办案成本[11],这样就造成了许多律师自己贴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局面,加之中西一些地方办案补贴更本无法到位,大大影响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最后,法律援助的社会捐助和行业奉献未能持续有效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资金过分单纯依赖于财政拨款。一些地方挤占、挪用、截留法律援助经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开展

[12].

法律援助 篇二:《法律援助范围及手续》

法律援助范围及手续

1. 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2.国家为什么要设立法律援助制度?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法律体系日趋复杂,聘请专业人士解决法律问题以弥补自身法律知识和诉讼技能的不足逐渐成为必要,如果缺乏专业人士的帮助,当事人的权利可能受到不法侵犯,但高昂的律师费使很多经济上比较拮据的公民望而却步。为了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项宪法基本原则的实现,保障公民不因个体经济状况的差异导致法律保护的不平等,国家设立了法律援助制度。

3.获得法律援助需要交纳费用吗?

法律援助是现代法治国家对其公民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法律援助经费的最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国家拨付一定的资金,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门人员为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我国目前阶段,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完全是免费的。

4.法律援助可为您提供哪些帮助?

(1)咨询:就公民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解答。

(2)代书:主要是起草法律文书,为诉讼或非诉讼程序的开始提供文书准备。

(3)非诉讼法律援助:代理当事人参加和解、调解、仲裁等;

(4)诉讼法律援助:代理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在刑事诉讼中担任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自诉人的代理人。

4.您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法律援助?

获得法律援助(不包括咨询服务)的途径主要有两个:申请法律援助和人民法院对特殊刑事案件指定辩护。

一般情况下,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必须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被批准获得法律援助。所有的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和部分刑事法律援助的获得是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的。 申请:

所有行政法律援助、所有民事法律援助、部分刑事法律援助 指定辩护:

应当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可以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

二、申请篇

1.咨询服务需要申请吗?

如果仅就相关问题进行法律咨询,可以登门、电话、书信等方式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而无须提出专门的申请。市法律援助中心开通了12348法律咨询电话,并有法律专家在专线值班。

2.到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一般情况下申请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当向义务机关或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具体来说:

a.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b.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c.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d.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e.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如果您申请刑事法律援助,应当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申请须提交哪些材料?

a.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b.经济困难的证明。

c.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主要是一些能够证明案情的材料。

4.哪些证明文件可以被认为是经济困难证明?

经济困难证明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五保供养证、设区的市、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民政部门出具的其它社会救济证明等。

5.《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必须由哪些单位出具证明意见?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须由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机关、单位出具证明意见。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由您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意见。

6.有没有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可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

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可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有:公民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通过诉讼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7.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如果申请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请确认的您的申请事项属于以下范围: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与公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一些法律事项。

另,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经济困难的公民除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外,还可以对下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

(一)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损害,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二)因使用假劣种子、农药、化肥受到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三)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受到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四)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项。 刑事法律援助没有事项范围的限制。

三、审查篇

1.法律援助申请审查

法律援助机构会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书面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或者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审查的主要方面有三个: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法律援助范围、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标准以及申请是否具有合理的根据。

2.申请不被批准,是否有补救途径?

首先,可要求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书面告知是因为哪一方面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而被拒绝援助。

如果您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将会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如果司法行政机关仍然认为您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您可以要求其书面告知理由。

法律援助 篇三:《法律援助常识》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

法律援助的范围确定为:无能力为自己辩护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犯罪案件和追索侵权赔偿的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因公受损害请求赔偿(责任事故除外);请求给付劳动保险金、抚恤金的;赡养协议、抚养协议公证,有关领取抚恤金、救济金的公证;公民民主权利受到侵犯(如选举权、被选举权被非法剥夺)的案件;有可能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其他确需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为:咨询→领取申请表→递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援助中心对申请人案件情况及经济状况审查→在20天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受理的)签订法律援助合同→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法律服务机构。

哪些事项不能申请法律援助?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法律援助)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律援助的;

(6)诉讼标的不足3000元的债权债务纠纷;

(7)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3)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4)公证证明。

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申请法律援助应带哪些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法律援助)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

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受援人享有哪些权利?

(1)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2)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3)可以申请有利害冲突的法律援助审批人员回避。

受援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1)如实提供能证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相关材料及足以证明经济困难,确需减、免收法律服务费用的证明材料;

(2)给法律援助人员提供必要的合作;(法律援助)

(3)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时,应当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法律援助中心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

法律援助

法律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合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

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

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为:咨询领取申请表递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援助中心对申请人案件及经济善审查在20天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受理的)签订法律援助合同――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法律服务机构。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

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3)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4)公证证明。

法律援助的范围

(1)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辩护;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的事项;

(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7)需要予以公证的与公民个人人身、财产密切相关的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

(8)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不能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

下列案件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律援助的;

(6)诉讼标的不足3000元的债权债务纠纷;

(7)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申请法律援助应带的材料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资格证明。

受援人享有地权利

受援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2)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3)可以申请有利害冲突的法律援助审批人员回避。

受援人应履行的义务

受援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如实提供能证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相关材料及足以证明经济困难,确需减、免收法律服务费用的证明材料;

(2)给法律援助人员提供必要的合作;

(3)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时,应当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法律援助中心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

(法律援助)

合法权益的概念是什么?

答:所谓合法权益,就是法律确认的并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享有的一定的社会权利和利益。维护合法权益是法律调整的出发点和目的。统治阶级通过法律把一定的社会权利和利益确认下来,并通过各种法律手段保证它们不被侵害,并在社会中予以实现。例如公民依法享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剥夺。又麴公民的请求赡养、工伤索赔,因被侵权请求国家赔偿,都是法律明文规定予以保护的权利;公民的刑事辩护权,是法律允许行使的权利,都具有合法性。

必须指出的是,这里讲的"合法权益"是指法律援助申请人自己的合法权益,既包括实体法上的权利和利益,也包括程序法上的权利和利益。这种"合法权益"在法律援助机构接受公民申请时不作实质审查,因为法律援助机构不是人民法院,特别是引起诉讼的申请人的实体权利是否合法,要由人民法院裁判。法律援助的目的,首先是程序性的,即让人人都能够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其次通过法律帮助,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特殊案件是指哪些?

答:法律援助的特殊案件,是指《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中明确规定应当或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一般包括下列案件:

(1)被告人是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盲、聋、哑人和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

(2)被告人是没有委托辩护人且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

(3)被告人被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提出上诉时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上诉案件;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已委托辩护人,而该被告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5)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6)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有问题,有可能影响法院正确确定罪量刑的案件。

此外,《律师法》第41条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9条规定的无力支付律师费用即经济困难的公民(或者老年人),一般均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为未成年人提供哪些帮助?

答: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重点,中国的法律援助机构一向重视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把未成年人作为优先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为此,司法部与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

了《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专门规定了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人民法院发出指定辩护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就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除此之外,法律虽未作出明确规定,但只要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法律帮助,而其监护人未为其聘请律师的,就可以优先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为妇女提供哪些帮助?

答:妇女在社会上是弱势群体,为女提供法律援助也是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之一。早在1996年11月,司法部就与全国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做好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为妇女优先提供法律援助,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妇女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歧视、虐待、遗弃以及在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等方面),如无经济能力聘请律师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答: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9条规定"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该法规定的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为落实该法的规定,司法部与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法律服务机构承担起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使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时地得到优质的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答: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也是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之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专门规定了被告人是盲、聋、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人民法院发出指定辩护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就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此外,司法部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法律服务机构把残疾人列为重点法律援助对象。

答:法律援助程序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和当事人在法律援助活动中所应遵循的一定的程序规则。根据司法部的有关规定,一般法律援助案件的基本程序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提供)援助、结案(归档)。

(一)申请。需要法律援助应当由当事人申请,并分别向下列法律援助中心提出:

(1)属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向住所地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同级法律援助中心提出;

(2)属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向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

(3)属公证事务的,向住所地、事实发生地或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

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必须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申请表载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

法律援助 篇四:《承诺书范本》

[篇一:公司诚信经营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

二、严格遵守<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坚决杜绝严重不良行为。

三、如违反规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有严重不良行为的,自愿按<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接受相应的惩戒处理。承诺书范本

承诺人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承诺人单位地址:xxxxxx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二:设备售后服务承诺书]

xxxxx器械设备有限公司就此次对投标南阳理工学院工业微生物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三标包第11项名称:不锈钢立式高压蒸汽灭菌器,型号:ldzx-50kbs,生产厂家:上海申安医疗器械厂,所售产品售后作如下承诺:

一、服务方式

1、电话支持:通过电话或传真形式,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设备故障定位,并拿出解决方案,zhèng;4、禁止违规收取服务费用;5、禁止接受当事人的吃请、收受礼金、礼品;6、禁止参与赌博活动),实行过错追究制。

三、充分发挥职能,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开展“服务企业直通车”、“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矛盾纠纷百日大排查”活动,服务企业、服务社区、服务群众。改善服务态度,接待求访求助的群众时,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周到、服务热情。

四、讲究工作效率,推进“四制”。进一步推进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对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认真、及时高效地完成,对人民群众委托、求助的事宜、案件要注重办理质量、时效和回访。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同时也恳请社会各界对沙市区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篇五:服务承诺书范文]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作为20xx-20xx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空调集中采购供应商,在空调采购服务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的权益。

二、成立中央国家机关空调集中采购管理组织和机构(组织机构附后),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各级预算单位的空调采购送货、安装和售后服务,配合采购中心做好相关管理。

三、严格执行<中央国家机关空调集中采购服务协议>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投标承诺,自觉接受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的检查,圆满完成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空调采购的送货、安装和相关售后服务,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四、我方所提供的中央国家机关空调政府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五、对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的空调采购做到优先送货、优先安装。

六、空调安装质量不低于<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的标准。保证一次批量在100台以内的,48小时内完成安装;一次批量在100台以上的,按照与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商定的安装时间安装。

七、严格按照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收取费用和相关材料费用,自觉遵守价格优惠,不乱收费用。

八、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我方将具体做到,压缩机保修五年;主要部件保修三年,包括:风扇电机(含扫风电机、换气电机)、主控板(含显示板、感温头、接收头)、温控器及遥控器;其余部件保修两年。

九、当生产厂家空调价格调整,或新的型号空调上市,我方将价格调整情况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中心,保证投标优惠率不变。

十、自觉根据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接受采购中心对我方履行<中央国家机关空调集中采购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的检查,积极配合财政部对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投诉问题的调查。经核实,确属我方责任的,自觉接受按照<中央国家机关空调集中采购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给予的处理和处罚,因我方责任给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经济赔偿。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六:交警个人承诺书]

我代表交警支队党总支,就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以及加强廉政建设等事项,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开门评警”活动,集中评查、整改民警冷、横、硬、推等执法不文明问题;落实微笑服务、承诺服务制度,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制度,努力提高服务效能。

2、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集中抓好警风警纪整顿,坚决纠正道路执勤执法乱罚款、交通事故调查取证不规范、违规办牌bàn zhèng、检验检测等违纪行为;24小时畅通举报投诉电话,依法、快速、合理处理群众报警求助。

3、严格落实<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完善涉案车辆和牌证管理办法,规范涉案车辆场所设置和现场扣留、登记、保管、处置流程,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重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坚决纠正执法不严、不公、裁量不准等问题。

4、加强驾校监管,坚决取缔非法中介,严肃查处考官勒索考生、收受礼金的问题;严格落实<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五条禁令”,严肃查处用执法权、自由裁量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纪违法问题。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未能兑现承诺,我将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监督电话:xxxxxxx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igeleikaoshi/376777.html

    热门标签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