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成立召开董事会内容

| 司法考试 |

【www.guakaob.com--司法考试】

篇一:公司新成立召开董事会内容
公司成立分公司董事会决议

XXXXXX

董事会会议决议

根据《公司法》和章程决定,2015年2月27日上午08:00,临沂市现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XXXXXX主持召开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3人,监事成员列席会议,符合法定程序。经讨论,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同意临沂市现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成立XXXXXX有限公司,占XXXX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方式为货币。 以上决议符合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签字:

2015年2月27日

篇二:公司新成立召开董事会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决议(新设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决议(新设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召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到股东________名,实际到会股东________名,代表全体股东100%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议按照《公司法》(或: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召开,全体股东就组建有限公司事宜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l)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注册资本___ _____万元,公司股东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通过公司章程;

(5)公司设立董事会,选举(或:指定、委派)____、____、____、……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6)公司设立监事会,选举(或:指定、委派)____、____、____、……为公司监事会监事;

(7)指定本公司拟任员工________(或者:委托中介代理机构________)办理本公司登记事宜。

全体股东盖章(非自然人股东)或签名(自然人股东):

年 月 日

篇三:公司新成立召开董事会内容
2016决议范文

第1篇: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文

北京XXXXXX有限公司

第X届第X次股东会决议

XXXX年XX月XX日在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召开了北京XXXX公司第X届第X次股东会会议,会议应到X人,实到X人,参加会议的股东在人数和资格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变更名称:*同意(企业名称)变更名称为北京有限公司

变更住所:*同意变更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路号

变更经营范围:同意将经营范围变更为。

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意免去XX执行董事职务(设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的企业适用,如有新、原股东会,为原股东会决议内容)

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意选举XX为执行董事(设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的企业适用,如有新、原股东会,为新股东会决议内容,)

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意免去XX、XX、XX董事职务(设董事会的企业适用,如有新、原股东会,为原股东会决议内容)

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意选举XX、XX、XX为董事(设董事会的企业适用,如有新、原股东会,为新股东会决议内容)

变更监事:*同意免去XX监事职务(不设监事会的企业适用,如有新、原股东会,为原股东会决议内容)

变更监事:*同意选举XX为监事(不设监事会的企业适用,如有新、原股东会,为新股东会决议内容)

变更监事:*同意免去XX、XX、XX监事职务(设监事会的企业适用,如有新、原股东会,为原股东会决议内容)

变更监事:*同意选举XX、XX、XX为监事(设监事会的企业适用,如有新、原股东会,为新股东会决议内容)

变更股东(转让出资):*同意股东XX在北京(企业名称)的货币(或实物、非专利技术等)出资XX万元转让给XX(股东名称)(原股东会项目)

变更股东:*同意由XX、XX、XX组成新的股东会

*注册资本(金)XX万元不变,其中股东XX货币出资XX万元,股东XX货币出资XX万元(新股东会项目)

增加股东:*同意增加新股东XX、XX

变更注册资本:*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万元、由股东XX增加(或减少)出资万元、新股东XX出资万元

变更经营期限:*同意延长(企业名称)经营期限至年。

增补执照正(副)本:*同意申请补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壹份、增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份。

变更出资方式:*同意股东XX在(企业名称)设立时实物出资万元变更为货币出资万元

财产转移:*同意股东XX在(企业名称)设立时实物出资万元转移到公司财产内计入公司会计科目。

设立分公司:*同意设立分公司名称为

公司注销:*依据《公司法》规定,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决定注销本公司,并自即日起由XX、XX组成清算组,同时指定XX为清算组负责人,待清算后报股东会确认。(清算组成员须是股东会成员)

修改章程:*同意修改(企业名称)章程

全体股东签字:

注:

1、全体股东签字指法人股东要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

第2篇:关于延长XXX同志预备期的决议

001年9月12日支部大会认真听取了XXX同志的转正申请报告和支委会的意见,认为XXX同志在预备期期间,重视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钻研本职业务,在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能遵守党内的规章制度。但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个人利益的问题上,不能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单位分房一事中,因个人的要求未能得到满足,就发牢骚,闹情绪,工作消极,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经教育帮助,才有所觉悟。本支部共有党员16名,到会党员15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12名,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延长XXX同志预备期一年的有9名,同意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2名,弃权的1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支部大会决定延长XXX同志预备期一年。从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希望XXX同志在延长预备期期间,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做一名合格党员。

中共四川省骨科医院委员会XX党支部

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3篇:决议范文

************师范学院

第四届教代会、第五次工代会决议(草案)

(XXXX年XX月XX日)

********师范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日在学院报告厅召开。会上全体代表以对学院改革和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对院长工作报告和其它文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并通过了这些决议,圆满完成了大会的各项议程。

大会审议并原则同意了院长******代表学院所作的题为《************发展》的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会议认为,报告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地回顾总结了学院八年来,尤其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学院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基本经验;客观地分析了学院发展所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实现学院跨越式发展的办学工作思路和今后三年的主要工作,符合学院实际。在讨论中,代表们对学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报告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一致认为报告对实现学院的跨越式发展,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会议认为,学院向大会提交的,根据******师范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修订********师范学院“十五”计划和2016发展规划的建议》的决议,修订《********师范学院“十五”计划和2016发展规划》,学院定位比较明确,发展目标清晰,措施切实可行,鼓舞士气,催人奋进。

会议认为,会议讨论和审议的工会********代表上届工会所作的工会工作报告,客观、全面地总结了过去八年的工作,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八年来,工会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了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履行了工会的四项职责,推动了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

比较明确,思路清晰,符合实际,对进一步做好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会议还讨论、审议了学院工会财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八年来,工会财务管理符合上级工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收支清楚,经费支出合理。会议希望工会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勤俭节约,提高会费使用效益,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暂行条例》和《**********师范学院校务公开实施意见》(修订稿),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会议期间,全体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就学院发展和建设中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提案、意见和建议。会议责成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进行认真的梳理和研究,尽快提交提案建议,并组织相关部门代表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或落实。

大会号召,全院教职员工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自觉担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我院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4篇:董事会决议范本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本公司办公室召开会议。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成员应到________人,实到________人,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董事成员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同意任命___________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免去_______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二、同意任命___________为公司经理,免去_____________公司经理职务。

全体董事签名:XX

XXXX年XX月XX日

第5篇:支部大会通过接收XXX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XXX同志于1998年8月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后,积极靠拢党组织,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多年来,该同志不仅能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对党的认识。而且能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该同志思想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对组织忠诚老实。自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后,工作认真负责,能够以身作则,并能密切联系群众,注意关心职工疾苦,为群众解难,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该同志对党的认识正确,入党动机端正,入党信念坚定,有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主要缺点:开展批评不够大胆。

支部大会于2001年3月20日讨论了xxx同志的入党申请。大会认为,xxx同志政历清白,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政历清楚,无重大历史问题,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

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16名,应到会15名(因私出国一名),实到会15名。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13票赞成,1票反对,1票弃权。

支部名称支部书记签名盖章___________

2002年3月20日

第6篇:业主大会决议

筹备组/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XXXX年XX月XX日

XX市___区(县)________业主大会决议(示范文本)

(集体讨论方式)

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区域业主大会成立工作方案,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区域筹备组采用集体讨论方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全体业主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表决,决议结果是:

应参加会议业主____人,实参加会议业主____人,代表投票权数____票,占____%,超过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的1/2,会议有效;依据法律规定,经与会业主/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____以上通过如下决议:

(1)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____人,名单及简历如下:

XXX:

XXX:

(2)……

【公司新成立召开董事会内容】

(3)……

______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XXXX年XX月XX日

附:_____业主及投票权数清册

篇四:公司新成立召开董事会内容
2015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1篇: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董事、监事:

现在,我代表董事会,向各位报告工作,请各位审议,并提出意见。

一、2015年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是**的创建之年,是不平凡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人同心同德,团结奋进,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人牢牢把握“加快建设核心竞争力”这个主题和“拳头产品发展”这条主线,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加强同各行各地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健康产业发展,为中药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组织建设基本成型。**组织机构已初步搭建,人员素质、能力得到一定提升,前期磨合基本完成;行业优势进一步凸显,争取政策支持、拓展市场渠道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核心竞争力开始打造,拳头产品正在开发研制;商业模式、盈利模式、营销模式逐渐明朗,公司建设初期设定的各项建设指标开始实现。

(二)基地建设初见成效。1、凉山州中药材种植及实验基地:(1)“越西县当归种植基地”共计2730亩,目前种植基地处于当归种苗生长期。(2)“越西县中药材实验基地”位于越西县县城内,共计5亩,有2个600平米的温室大棚,正在进行中药材品种种植实验。(3)“冕宁县中药材种植基地”位于冕宁县境内,3个片区,共计360亩(其中当归100亩、白芷50亩、桔梗210亩),处于药材生长期;2、“道地川产中药材种植种苗示范基地”位于成都双流县永安镇,共计60亩。一期20亩,“科技厅自然科学研究院”配套建设1000平米玻璃组培中心,5000平米练苗温室大棚和其它设施设备共计200万元,目前资金已到位,土地已移交,正在规划实施中。3、“贵州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正在组织筹建中。

(三)软实力水平初步提升。**以“务实、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行动在各级政府、机构、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得到了信任,赢得了认可;在助推项目地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整合,农业产业链升级,辐射周边地区中药开发、增加当地农民就业,提高800人以上农民增收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证明了我们选择的方向是正确的、项目是正确的、目标是正确的,也显示了**团队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增强了**人的自豪感和凝聚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所有**人牺牲个人宝贵时间忘我工作的结果,是**人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结果,对全体**人做出的积极贡献,我深表感激!

过去的一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应清醒地看到,**的发展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从政策看,国家已经开始对中药行业进行整治,行业准入制度和产品标准进一步提高,行业面临着重新洗牌以及不断加大的对中药行业的扶持力度和指导力度等,对**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从行业看,因大宗中药材药材价格上涨,药农种植积极性普遍提高,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供需状况发生变化,行业风险加剧。从技术看,我们力量还很薄弱,品种栽培技术研究不够,生产管理粗放;药材的病虫害防治和农药残留污染问题有待解决;团队整体种植技术比较差,不能跟上高标准严要求的**发展理念。从人才看,种植技术实用型人才严重欠缺;团队人财物的管理理念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面对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坚定理性信念,以对人类健康和中药事业发展负责的精神,以更加有力的措施,集中精力和力量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决不辜负政府和百姓的重托。

二、2015年工作总体部署

今年是**发展最重要的一年,也是最关键的一年。中药行业正值大调整、大变革、大发展的时代,全球掀起的回归大自然热潮,使得中药正向世界范围扩展,国际植物药市场份额已达270亿美元,中草药和中药制剂的需求迅速增大;国内中药市场与调料市场的药材需求量猛增,已达到1000多亿,这为我们发展中药提供了良好发展机遇,我们必须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应坚定信心,要运用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推动**平稳较快发展,不断增强我们的综合实力和行业影响力。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各项制度

加强领导班子、管理团队和执行队伍建设,提升掌控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公司所有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做到严格按公司决策办事,严格落实公司的规章制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股东会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充分调动合作伙伴、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研究制定公司融资战略,组织结构,业务板块,人才制度,信息化建设;推进**文化建设,以文化软实力助推**发展。

(二)加强基地建设确保起步平稳

要积极抓好基地建设,适时调整基地建设规划,确保基地建设开局良好。双流境内的20亩“道地川产中药材种植种苗示范基地”要尽早展开工作,要按照“标准要高,品种要好,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目标搞好筹划规划,使示范基地切实起到示范窗口的作用。越西基地要搞好统筹安排,前期要关注育苗各项工作落实,加强管理,保证所育苗子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在育好苗的基础上,抓好种植户的调查了解,并建立种植户种植信息档案,做到所有种植户都能可控;加快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建设,协调当地村镇组织或种植大户把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建立起来,规章制度建立起来,为合作社能有效展开工作打下基础;越西基地3、4、5月份要指导种植户抓好当归苗子的移栽及管护工作,确保苗子的成活率;在抓好基地建设和管理的同时,要积极与当地政府或相关组织联系,了解当地社情民情,为做好当归收购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越西的中药材实验基地要加强研究,适时完整地采集试验中药材品种的数据信息,为大规模推广种植提出有价值的经验。

(三)推进种业工作有序开展

建设好永安镇川产道地药材种苗种植示范基地,按照“标准要高,品种要好,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目标搞好筹划规划,使示范基地切实起到示范窗口的作用。搭建好中药材种子种苗交易平台,推动川内中药材种植;建设好贵州瓮安种苗繁育基地,打造成辐射贵州省内外大型种子种苗交易平台;在全国主要药材种植产区寻找战略合作伙伴,以基地加大户的模式建立全国性的种子种苗交易平台。

(四)加强行情分析推进市场建设

公司要做大做强,就必须加强对中药材市场的分析和掌控。作为**人,每个人都要做到心中随时装有市场,对各种中药材的行情分析透彻,依据行情指导公司中药材品种的种植。今年10月份前,公司要着手培养一支专业的市场营销队伍,这支队伍应具备营销意识,掌握营销手段,灵活运用营销方法,及时对营销环境及产品市场进行研判,要有敢啃硬骨头的思想和胆识,要有让公司种植产品畅销全国并创造最佳效益的信心。公司将依靠

这支队伍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起稳定可靠的市场地位,为公司产品的销售奠定扎实基础。

(五)积极开展抗癌抗瘤植物提取研究

公司要长远发展,就必须具备前瞻性的战略准备,对中药材品种进行先期研究,建立拳头产品和核心竞争力。今年,我们一方面要抓好基地建设,另一方面要开始着手对抗癌抗瘤植物提取的先期研究。前期可进行初步的理论和考察研究,根据条件适时引进专业研究人才,通过对抗癌抗瘤植物提取物方面的研究,使公司在该领域提前了解、提前介入、提前发展,抢占发展先机。

(六)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稳定

新一年度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没有安全作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公司效益的取得就无从谈起。因此,请大家务必要绷紧“安全”这根弦,平时要多学习、多思考,牢固树牢安全意识,警钟长鸣。在开展任何一项工作时都要考虑安全风险,如资金流转、政策支持、种植、生产、销售、合作等各个环节,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及时掌握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尽最大努力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我们所进行的各项工作都安全可靠。只有做到每个人、每辆车、每件物、每件事、每个环节的真正安全,才能保证公司的全面安全稳定。在这里,我拜托大家了!

新的一年已经开始,艰巨繁重但却重要而光荣的任务正等待着我们去完成。让我们继续携起手来,顽强拼搏,扎实工作,团结前进,为开创**新的局面而努力奋斗!

第2篇: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范文

各位股东:

现在,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分两个部分,一是总结20xx年的主要成绩,二是部署20xx年的工作任务。请大会审议。

一、20xx年的主要成绩

20xx年是企业转换体制的过渡年,也是新公司谋求发展的开局年。面对生产经营和改制改革的双重压力和考验,我们一班人把握大局,理清思路,抓住重点,全面统筹,采取多项措施保生产促改制。主要取得了以下成绩:

——生产经营指标大幅度上升。公司上下紧密围绕“保生产任务完成,保销售合同兑现”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全面超额完成了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xxxx万元,占年计划的xxx%,同比增长xx%;实现销售收入xxxx万元,同比增长xx%;利润xxx万元。实现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开门红。

——转换机制焕发了企业活力。通过改制,彻底分离企业办社会系统,剥离不良资产,优化了资产质量。新企业依照规范的程序,产生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初步建立起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年底的机构调整和薪酬改革,压缩了管理层次,打破了职务上的“铁交椅”和分配上的“大锅饭”,“按绩、按效”取酬的观念逐渐形成。全新的管理体制和灵活的运作机制必将使企业焕发强大的活力。

——科研攻关达到了预期效果。改进后的xxxx传感器的流量精度和抗干扰能力有所提高,进行单、双直管密度计标定验证,完全达到设计指标,并完成振动管密度计2套。对xxxx仪进行了功能扩展,新增液晶触摸屏功能,更加方便了用户操作,并完成了在xxxx的现场安装。将手机gprs技术应用到xxxx远程控制系统,在可同时完成多井位遥测。与美国阿特利公司达成了合作生产xxxx的协议。

——市场份额保持了稳步增长。全年订货xxxx万元,同比增长三个百分点;发货xxxx万元,同比增长xx%;回收货款xxxx万元,同比增长x%。xx产品市场有了新的突破,在xxxx签订xxxx仪32套100多万元的合同,xx产品全年订货xxx万元,同比增加了xx万元。xxx类仪器在xx的销售形势较好。xxxx仪继续保持上年水平,订货xxxx万元。同时,及时的售后服务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用户的要求,提高了企业信誉。

——加强管理见到了显著成效。在产值、销售额实现增长的情况下,保持了管理费用不增,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生产成本同比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回收、改制利用废旧物资xx万元,节约采购资金xx万元。严格控制各项非生产性开支,采取多项措施节约成本费用,堵塞了漏洞。尤其在新公司成立后的三个月里,管理部门加紧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考勤、休假、福利、绩效考核、费用报销等制度和规定,做到有章可循,依规办事,进一步规范员工的行为。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石化集团公司和管理局领导大力支持、帮助的结果,是全体员工艰苦努力、拼搏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一贯支持和帮助我们的石化集团和管理局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各位股东,并通过你们向全体员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看到公司面临的困难、存在的问题还很多:目前公司抗市场风险的能力比较脆弱,核心竞争力还不强;改制后资金短缺的局面将进一步加剧,经营形势比较严峻;员工思想的根本转变还需要一个过程,公司的管理机制和经营机制还无法一步到位;从机关到基层的思想创新不够,工作效率不高,复合型人才缺乏,等等。致使我们的一些发展对策和工作部署得不到很好的落实。我们必须正视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必须排除和跨越前进中的诸多障碍,推进新公司早日迈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二、20xx年的工作任务

20xx年是公司发展比较关键的一年,我们既有发展的机遇和有利条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诸多不利因素。我们要增强发展的责任感,居危思进,要尽快整合优势资源,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公司董事会研究确定了公司的经营理念是:xxxxxx。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是:xxxxxxxxxxxxx。

20xx年公司的经营任务是:实现销售收入xxxx万元;利润xxx万元。根据发展指导思想和年度经营目标,董事会就今年的工作做如下部署:

(一)保持经济总量增长幅度达到10%。综合分析国内、外行业形势,我们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xx行业的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上市公司将实行专业化重组,油口的队伍(如钻井、采油)要缩编精干,队伍的装备要改善,国内更新改造的持续投入,对我们来说是机遇,但这种机遇留给我们的时间很短,稍纵即逝。我们要抓住近两年的大好时机,把优势产品大范围地推向市场,实现经济总量的大幅度增长,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厚重的基础。要继续保持并扩大xx类仪器的销量,力争达到xxxx万元。xx类产品要在20xx年的基础上实现更大的突破,力争达到xxxx万元。xx类产品以大流量流标生产,以及质量流量计的合作为基础,力争达到xxxx万元。只有这块主营业务收入的成功实现,经济总量增长才有可靠保证。与此同时,我们要利用好政策,广开渠道对外揽活,节约挖潜,降本增效,使企业总产值、企业增加值、对外揽活产值、全员劳动生产率、主营业务收入等经济指标大副上升,实现经济总量10%的增长目标,保障各位股东的切身利益。

(二)以提升现有产品技术档次为核心加强研发工作。我们现有的产品都是市场必需的,就现有产品达到年x千万元的收入并不难,但我们在市场竞争中为什么占据不了优势,一个重要原因是产品质量不高,好不容易卖了出去,紧接着就问题不断,维修不断,既丢了我们的面子,又伤了我们的财力。产品质量问题主要是设计上的缺陷和制造中的低水平。因此,我们必须把现有产品做强做大,才能不为生存担忧,才能去考虑发展。目前,产品开发的首要任务是:着力改进现有产品,完善制造工艺和质量控制手段,集中力量攻关,锻造出几项精品。对现有技术成熟的xx、xx、xx、等产品,进一步进行技术升级,快速提升产品的技术档次和设计质量。在此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开发新的项目。今年重点是做好与阿特利公司xx合作项目,缩短产品开发周期,尽快挤进炼化仪器仪表市场,挖掘新的经济增长。今后选题立项一定要充分论证,切不可盲目上项目白花钱。同时,要积极寻求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合资,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档次,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三)以主攻大油田为重点加强市场开拓。今年我们的产品营销工作要以扩大xx市场、重振xx市场、抢占xx市场、拓展xx市场为指导方针,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要配力人员想方设法打开xx市场,挤进xx市场。一是建设一支良好素质的营销队伍。营销人员不仅是推销产品,而且是推销企业形象,一个合格的销售员要做到待人接物体现高修养,处理问题体现高水平,更重要的是要对企业忠诚。提高营销人员的素质,才能提高企业的形象品位。二是加强市场调研,根据不同市场的需求,做好市场细分和定位,制订具体的营销策略,把握各片区的销售重点。市场部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定期为科研、销售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销售政策要灵活多变。要充分利用销售政策的调节作用,鼓励营销人员去拼抢市场,想方设法推销xx、xx等附加值高的产品。四是要根据用户招标日益增多的实际,积极学习招投标采购相关知识,研究投标技巧,提高中标率。五是强化售后服务工作。服务是销售的延伸,在我们产品质量问题较多的时候,售后服务尤为重要。要尽快完善维修站点,建立相对稳定的售后服务队伍,提高维修人员的技能,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售后服务。

(四)以兑现供货合同为目的加强生产保障。在市场订货频繁、批量小、合同支付时间紧的情况下,生产部要以市场需求计划为前提组织生产。一要增强应急的能力,及时快速反应,合理组织生产;二要加强生产部与市场部、加工分厂与技术中心两所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准确及时供货,保障合同履约;三要抓好物流控制,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对外协、外购、外包的管理,保证生产体系正常运转。四要加强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流程和质检制度,保证产品的制造质量。同时狠抓安全文明生产和现场定置管理,确保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促进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公司各部门都要围绕市场需求做工作,市场发出的信号就是每位员工的行动指南,各路都要为生产服好务,齐心协力保障供货合同的兑现。

(五)以规范运行机制为内容加强内部管理。在管理上,我们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新的管理机制,探索新的管理办法。今年我们的管理工作要围绕构建一套科学的现代公司的机制来开展,花大力气建立和推行新的运转机制,当前,公司的管理工作要抓好五点:一是认真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议事规则,认真执行各项决议,发挥好公司经理层在经营活动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地顺利开展;三是严格资金、成本和投资管理,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成本控制体系,从严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加快发展、提高效益上;四是提高经营活动分析能力,加强公司内审,加大监督力度,及时纠正经营偏差。五是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完善公司考核体系,落实考核责任,促进员工工作绩效和各部门管理绩效的提高。

各位股东,新的一年任务虽然艰巨,但我们董事会成员对未来充满信心。我们只有一个心愿:为了公司的自主、长远发展,我们义无返顾;为了企业效益和股东利益,我们将全力以赴!

第3篇: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创新,是企业可持续发展不竭的动力;创新,意味着超越与妥协、成功与失败。

公司的成立就是体制创新的产物。而公司自身又进行着体制的创新、经营的创新、观念的创新和管理的创新。

公司是在对原江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化产品交易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总体股份制改造基础上设立的。

公司组建一年多来,取得了七个方面的初步成果:

1、按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初步建立了产权明晰的法人治理结构,构筑了权责明确的经营管理平台,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经营管理层)的职权。

2、总结应用了公司核心理念,设计了公司标识,办理了以公司标识作为注册商标的查询、申请和注册手续;设计并逐步开始应用了公司手册,为整体实施公司创造了初步的条件。

3、取得了油田地面工程防腐保温设计(乙级)资质《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施工资质证书》;获得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4、初步完成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构建,颁布实施了基本管理制度项。

5、实施了员工守则和标准化工作礼仪、标准化作息安排、标准化工作程序,员工队伍形成了“议事讲规则、办事讲程序”的风气。

6、全面启动了贯标认证、文本管理、绩效考核、企业文化建设等四项基础性工作。

7、全面完成了XXXX年的经营指标。XXXX年预算实现利润万元。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主业管吃饭,公司管发展”,为公司谋求可持续发展进行了明确定位。集团领导要求我们要开风气之先,要做试验田,要做先导队。我们感到,谋求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求我们走规范之路、走创新之路,更是要求我们处理好规范和创新的辨证关系。

一年来,我们在以下四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所谓现代企业制度就是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公司制企业制度。其核心就是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上,我们做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对公司进行制度性安排,明晰产权、明确权责。

经过反复磋商、细致论证,依照《公司法》的要求,完善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经营管理层)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制订了《公司治理准则》。阐明了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实现方式、控股股东权利义务、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

级管理人员所应当遵循的、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等内容。

XXXX年,我们按照公司章程和准则的上述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三个会议的议题确定、通知义务、讨论方式、决议程序和决定内容都是严格按照《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至今,公司依法召开了股东会六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七次。先后审议通过了公司年度经营管理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司章程修正案和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公司项目投资、业务变更等重大问题。

二是构筑企业管理平台,合理确定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

为有效支撑和控制公司的运筹体系,实现公司制度安排,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公司依法设置了四个管理机构、四个事业部,办理了个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经过一年的运行,对管理机构职能又适时做出部分调整,重新任命了名管理人员。

先后颁布实施了基本管理制度项,其他工作制度项。各项工作议题均由程序安排运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专业会议制度、工作任务催办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取得良好效果。议事讲规则、办事讲程序的风气在公司逐渐形成。

另外,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公司在机构设置中拟设了公司外部的管理

顾问、法律顾问和财税顾问。目前,管理顾问和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能暂时由董事会秘书履行。财税顾问合同已履行了一年,工作成效显著,今年又对该顾问合同进行了续签。

第4篇: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是我国新世纪发展历程中非同寻常的一年,也是三届董事会实施任期目标的第一年。我们在县交通局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在全体股东、职工的支持下,面对年初50年未遇的南方冰冻雪灾、四川“5、12”汶川特大地震和席卷全球国际金融海啸波及的影响,始终坚持以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河海为己任,全司上下万众一心、同舟共济,在攻坚克难中抢抓机遇,在深入解放思想中开拓奋进,在苦干实干中跨越争先,在改革创新中重点重抓,在构建和谐中凝心聚力,从容应对了各种矛盾和困难,取得了各项工作良好业绩,圆满完成了三届董事会“三增六加强”发展目标和第七次股东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保持河海又好又快发展的好势头。

资产保值增值势头强劲。20XX年水上切块改制和20XX年股权流转以来,尽管是货源缺、运价低、成本升为主要特征的水运经济形势潮涨潮落,但我司经济效益运行质量逐步改善,企业规模做大做强,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10、63%,资产增值率6、57%,呈现快速增长的强劲势头。同时,资产营运状况显著改善,总资产周转率为1、45次,流动资产周转率为3、63次,同比分别上升了30、63%和42、91%。

经济总量增幅迅猛。公司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科学优化,规模、品牌、管理“三大优势”凸现,在保持水运主业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已形成水上运输、船货代理、煤炭销售、船舶修造、宾馆食宿、商品混凝土六大经济板块,2015年实现经济总量1、25亿元,同比增长了42、19%,比2000年增长5倍。

职工收益显著提升。20XX年职工货驳单船年均收益7、4万元,轮船单船年均收益18、2万元,同比分别上升了39、88%和17%。

社会贡献份额再创新高。在20XX年缴纳地税470、38万元的基础上,缴纳税费再登新台阶,缴纳地方税(基)金611、45万元,同比增长了29、99%;比2000年104万元增长近6倍;缴纳航养费、运输管理费、货物附加费241、56万元,企业对国家的贡献份额再创新高,被县委、县政府列为全县重点纳税大户之一。

内改创新活力倍增。以改革创新为载体,以增强活力为目标,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和机制体制改革。本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建立任人唯贤、量才录用、德才兼备、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进一步释放了体制机制的活力。同时,深化了二级单位和有经济指标的部分部室的经营机制内部配套改革。探索了华厦公司“自主经营、包保上缴、绩效浮动”的经营形式,为今后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金羊宾馆实行“定额上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形式,可持续经营能力不断增强。徐河电煤公司“定额效益目标,风险利益共担”,极大焕发了生机和活力。河海物流公司和各驻外办实行“核定指标、保证上缴、费用定额、超利分成、欠额赔补”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了驻外办人员开拓市场、增收创效的积极性。水运分公司、水运业务部、督查办等实行岗薪工资与经济指标挂钩考核、超额奖励的分配办法,解决了怕担风险、怕担责任、畏前顾后、效率低下的问题,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压力感和危机感。

品牌建设成绩斐然。品牌建设扎实推进,重点客户重点重抓。继续严格实行《承运华昌公司货物质量管理规定》,并出台了《承运华昌公司货物长江进口安全规定》、《深入开展“诚信河海”活动的通知》和对损害公司信誉的相关船队处理决定等系列文件,并将《轮队航次运输服务操作流程》印发至每条驳船,同时纳入企业管理制度汇编成册。修订完善了“打造服务品牌,铸就水运辉煌”运输服务五项承诺光盘,展示了河海品牌建设的新做法,引导推动规范员工的行为,塑造了“金字招牌”新形象。

惠及职工建设不断加强。改制以来,公司确立了“为国家多增税,为企业资产多增值,为职工收入多增加”的“三增”理念,始终坚持企业依靠职工发展,职工依靠企业致富,时刻注重把关爱民生、民心、民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让改制成果惠及全体职工,使企业成为职工的“贴心人”。针对水运生产经营动态变化和艰难险阻,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船队提高营运效率,巩固老客户,开拓新客户,培育大客户,想方设法保障货源运输,同时协调了省政府、省交通厅、省经贸委、京杭运河苏北处、苏州海事局、泗洪海事处、邳州海事处、张家港海事处、溧阳海事处、盐都海事处、刘集船闸、沙集船闸、盐邵船闸、高邮船闸、宝应船闸等外部关系。针对船队柴油供应经常紧缺,公司多次协调保证在定点油库供给一以贯之,特别是去年上半年柴油价格一路飙升,且供给紧张的时期一度闹油荒,公司多次去扬州石油公司协调,并垫资几十万元油款协调了100多吨成品油,同时不收一分钱利息,不仅降低了船队成本,而且解决了船队不因缺油而停航的难题。针对职工后顾之忧的排难,继续为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种社会保险和建立安全风险、病伤内部统筹机制,使苏射66队溧阳工伤事故的当事人得到及时救治,苏射10队“8、15”事故,39队“10、28”事故,都由于安全风险专项基金的及时理赔而迅速摆脱困境。针对进一步加强职工劳动保护的需要,船员工作服全部由公司添置,去年仅此一项高达23余万元。针对船队对船舶海事保函办理难度大的实际,继续为船队缴纳海事质押保证金10万元,并派员专程去徐州海事局为船队免费办理“沉船打捞和环境污染保险”海事保函,节约了船队保险费用支出10多万元,针对特困人员、生病住院人员的关爱和慰问,去年仅此一项支出高达50余万元。所有这些,充分印证了河海公司是全心全意为职工谋利益、办实事、负责任的共有企业。

产业链延伸增效提速加快。南方物流分公司牢固确立“缺船找船、缺货找货,船货之间出效益”的理念,变压力为动力,变动力为效益,紧抓海进江煤炭运量增加带来的机遇,开拓了丹阳云华至泰州、张家港至望亭电厂、江阴长宏至金峰煤炭运输、金峰集团至东台磊达、浙江桐乡熟料运输等业务,在提前6个月完成全年对外组货收入指标的基础上,对外货代净收入11月份完成45万元,全年完成288、95万元,双双创历史新高。华厦公司内抓管理、外树形象、重抓市场,5月份销售商品混凝土7900立方米,单月产销创历史新高。徐州河海电煤公司抓住煤炭市场需求大、货紧价扬稍纵即逝的难得机遇,变资源优势为效益优势,活化营销策略,把准市场脉搏,全年销售煤炭2、64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721、61万元。

企业形象建设扎实推进。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服务宗旨深入人心,运输品牌响彻大江南北、运河上下。大客户重点货源运输撑起水运经济的半壁江山,河海规模经营的底气和实力赢得客户的赞誉。企业管理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一次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验收,开创全国内河水运企业之先河。为了改善十几年一贯的公司办公条件,投入近30万元进行了办公楼内部装潢改造,焕然一新、矗立于办公楼顶层具有公司字样和司徽的霓虹灯,成为县城夜间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

对内外宣传一以贯之。《江苏河海》、《河海画廊》定期出刊,去年被对外录用稿件30多篇。《创新发展铸辉煌》、《河海公司为华东电网雪中送炭》、《诚信经营铸辉煌》、《河海公司缴纳地税再创新高》等稿件被中国水运报、新民晚报、盐城晚报、射阳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河海得益于改制成就了今天又好又快发展的崭新面貌,被称之为河海现象,引起社会各界的瞩目和关注。

全司干工的敬业热情空前高涨。为了拜访客户融洽关系,公司领导正月初八出差在外,当县政府办有关领导互相拜年时得知此事,惊讶有点不相信,连声说“企业和政府就是不一样”。南方物流分公司和各驻外办的同志,舍小家、顾大家,不辞辛苦,忘我工作,江阴办事处副主任路建兵同志,当正月初六通知他参加年后上班欢送会时,已于初四提前到办事处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河海人乐于奉献的精神,在突如其来、50年未遇的南方特大冰冻雪灾期间,水上职工战严寒,斗雪灾,都始终坚持战斗在生产经营第一线,抢运煤炭23个航次13、5万吨电煤,为华东电网解决了“无米之炊”。王长树、王李俊、卞训洲等同志敢于挑战自我,勇挑重担,主动到新的岗位建功立业,施展才华。这一点点、一滴滴,是我们河海敬业精神的锤炼和升华,必将成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宝贵精神财富

和力量源泉。

三个文明建设亮点纷呈。公司三个文明建设成绩斐然,得到了上级充分肯定。被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评为“全国物流百强企业”,中国物流采购与联合会评为“国家AAAA级物流企业”,全省内河水运企业获此殊荣的仅此一家。并荣获江苏省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射阳县服务业工作先进集体,射阳县十佳文明单位标兵,射阳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县交通局多次表彰。在县委文明委和县交通局组织的2015年三个文明建设综合考核中,分别获得了总分100分和109分的良好成绩。

一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2015年取得的成绩印证了三届董事会确立的目标,作出的决策是正确的,符合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我们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全司干工在各种困难和挑战面前表现出的不畏艰难的胆识和气魄,得益于全司干工永不懈怠的创业热情,得益于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司离退休人员的关心。在此,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关心支持我司的上级领导和全司离退休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向为公司发展作出无私奉献和辛勤劳动的全体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历程,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有这样几点体会值得总结,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实践:

一、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加快改革创新步伐。改革创新是增强企业活力的源泉,改革也不会一劳永逸,只有加快改革创新,才能破解企业发展的难题。2000年“产权明晰到船头,风险落实到人头”的船队产权改革极大增强了船队的活力,扭转了公司发展历史的乾坤。2001年公司股权流转改制极大增强了公司整体活力,迎来了公司跨越发展的新曙光。金舟船厂二次内改、徐州河海电煤经济责任制、金羊宾馆中长期抵押承包经营、驻外营销人员绩效挂钩责任制等都极大增强了基层单位的生机和活力。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在改革不断深化中显著增强,有效巩固和发展了船队切块改制和公司股权流转改制成果。

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职工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是我们工作的根本宗旨,我们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造福广大职工,离开了职工的根本利益,企业的稳定发展就无从谈起。公司千方百计为职工大办实事、大办好事、力解难事,尊重职工主体地位,发挥职工首创精神,维护职工各项权益,带领职工走共同致富道路,使职工更加依赖、依靠公司、忠诚公司。

三、必须坚持打造品牌,提升诚信河海新形象。尽管船舶吨位迅猛增长,水运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但我司船队能随时有货可装,快速周转于运河上下、大江南北。其根本原因就是我们把诚信河海建设放在首位,注重提升运输质量,加强服务占领市场,品牌赢得市场理念,打造了一个叫得响的运输质量品牌,成为市场竞争能否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促进河海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石。

四、必须坚持未雨绸缪,推进公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展是企业的不竭动力,更是企业的第一要务。要不是我们先行一步,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至今8年多来,持续对船队进行扩吨改造,提高人均占有船舶吨位,适应了先进水运生产力的要求,那么在现有的水运市场形势下早已溃不成军,处于瘫痪状态。但我们不能沾沾自喜,小富即安,必须居安思危,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充分认识当前水运经济运行的脆弱性,视今天为落后,紧抓发展机遇,超前谋划发展工作,努力培植公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优势。

五、必须坚持抢抓机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只有走在机遇前面的人,才能审时度势把握大势。要时刻保持对机遇的敏锐性,善于创造性地发现机遇、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在抢抓机遇中化解矛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迎难而上、愈难愈勇的工作态势。我们南方物流分公司2015年4月8日成立时公司把其当作货代办事处,仅从事煤炭、熟料货物运进运出,发展成为对外组货净收入连续三年超百万元的重要经济支柱产业。由于抓住国家对县市级以上城镇强制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政策机遇,华厦公司建成了全县首家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并实现了投产达效,也正是我们不失时机地抓住了这样的政策,抢占发展先机,奠定了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新跨越的坚实基础。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股东和职工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前进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的是:一是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十分艰巨,尚未能彻底遏制资产减值的势头;多元发展的后发优势不够凸现,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待进一步培大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尚有薄弱环节,改革改制中的阵痛未能彻底清除,极个别职工还有这样那样的想法;有的船队及职工品牌意识淡薄不容小视,危害品牌形象,危及企业生存的问题仍很突出;基层安全管理重效益、轻安全“头重脚轻”的现象不可藐视,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解决。

20XX年工作主要任务

20XX年是实现三届董事会发展规划目标的承上启下之年,总体形势是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5年面对各种难以预测的历史罕见的重大挑战和考验,我国经济呈现增长较快、价格回稳、结构优化、民生改善的良好局面。同时,世界经济环境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来自国际国内的严峻挑战。我们务必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经济形势分析和判断上来,既要看到新形势带来的经济压力加大等前所未有的新挑战,更要看到新形势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新机遇。我们务必坚定信心,认清形势,迎难而上,在去年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乘风乘势,团结和带领全司干工沿着良性发展方向继续阔步前进,不断开创河海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

20XX年董事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载体,以“全面奔小康,建设新河海”为追求,以提升河海“三种精神”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变动力为效益,坚定信心促发展,打造品牌树形象,强化服务赢市场,节能减排增效益,强势组织快推进,重点重抓求突破,努力使公司经济更加繁荣、品牌更加响亮、职工更加殷实、稳定更加和谐,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的知名企业。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主要发展目标是:经济总量2、06亿元,利润212万元,上缴税收1000万元,力争把船货代理、水上运输、混凝土销售打造成最具潜力和活力的创收板块,成为六大经济板块中最重要经济增长极。加快建设和谐企业步伐,实现公司与员工之间和衷共济,“员工依靠企业致富,企业依靠员工发展”的理念真正在企业显现。

围绕实现上述奋斗目标,必须抓好以下六个“强化”的落实:

一、强化“坚信心、保增长、促发展”理念,奋力加快“全面奔小康、建设新河海”进程

一要在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分析和准确判断中坚定信心。所谓信心,就是相信自己的愿望或预料一定能够实现的心理。在当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如何应对其负面影响,从中央到地方都提出了坚定信心的要求,温家宝总理在多个场合强调,信心比黄金和货币更重要。市委书记赵鹏指出,要增强企业的发展信心、居民消费的信心、干部职工的工作信心,坚决破除怕苦畏难的思想障碍。县委书记徐超指出,既要看到金融危机带来的客观影响,又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向金融危机,应主动向主观因素查原因、找对策。信心来自于我们对于当前形势的科学分析和准确判断。我们不仅要科学分析国际国内大的环境、总体形势,还要对我们自身的小环境有充分的认识,我国政府适时提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投入4万亿元刺激经济增长的十条新政,充分说明了各种有利条件能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而从我们自身来说,当前我司正处于又好又快发展成长型企业的加速发展期,三届董事会第一年开局良好,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能力不断提升,经济总量保持平稳增长,职工收益水平明显提升,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改善,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没有改变

。二要在应对挑战中抢抓机遇。困难与希望并存,挑战与机遇同在。当前,随着苏通长江大桥开通,我们已经进入长三角3小时经济圈,要主动策应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辐射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机遇,同时,江苏沿海地区发展已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纳入国家统一规划发展的盘子,这些势必成为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势必进一步带动现代物流业的加快发展,我们必须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视危机为契机,抢抓发展先机,赢得市场竞争主动权。我们河海物流公司去年抓住了下半年水泥滞销、熟料走俏的机遇,快人一步,先人一拍,赢得磊达集团熟料市场份额,全年熟料运量达50万吨,实现了货代经营效益最大化。三要在开拓创新中加快发展。创新永无止境,实践永无止境。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益意识,确立“耽误一天都有损失的思想”,一刻不能停,一天不能让,一着不能松,未雨绸缪、殚心竭虑谋划工作,时刻忧患在心,主动准备在先,把准备工作做得充分一些,把应对措施周密一些,分析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把握新机遇,谋求新发展,努力开创河海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

二、强化践行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司策略

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大力实施人才强司战略,人才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核心。因此,培养人才,是保证企业各项工作目标得以顺利实现的基本条件。一要着力加强各级班子建设。公司将通过理论武装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理论知识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激励引导与制度约束相结合“三结合”办法,促进各级领导自觉追求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逐渐把各级领导培养成创新观念强、工作能力强、乐于奉献精神强的“三强”干部。二要不断加强后备力量建设。通过实行助理制、轮岗制等不拘一格的手段把年龄轻、业务精、敬业强、品德好的同志放到重要岗位上锻炼,让他们找到适合自己施展才华的舞台,使其为公司发展作贡献的过程中不断成长,早日成为熟悉企业管理、驾驭复杂市场经济的行家里手。建立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重用能干事的,奖励干成事的,罢免不干事的,让最肯干、最有责任心的人有用武之地,使现有的人力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三要建立定期培养人才的运行机制。加大市场营销人员的培养、引进力度,公司每年将适度从大专院校招收物流专业人才放到一线岗位锻炼学习,以此增强整体市场开拓的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将着眼于水运发展的长期需要,切实抓好机驾人员的吸收和培养教育工作,确保机驾人员培养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加快水上机驾人员的培养步伐,实现三年发展规划人力资源的发展目标。

三、强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延伸增效提速升级,推进河海又好又快发展

循环经济是节能型、环保型、高效型经济,产业链延伸增效是实现河海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更是落实“全面奔小康,建设新河海”的重要举措。因此,要科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产业链延伸增效发展之路。这是关系我司经济发展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司全局,促进经济发展由传统经济向产业链经济延伸增效提速升级转变。当今经济市场态势是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又快又好发展向又好又快发展转变;请消费者注意向注意消费者转变。我们要牢固抓住经济效益这个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坚持“好”字当头,好中求快,优中求进,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动力,以水上运输和与其关联产业为滚动发展链条,增强产业聚集裂变效应,进一步做大做强六大经济板块,拉长经济产业链发展链条,形成独特优势产业链集群经济。下一步工作,在做大做强板块经济上做文章,在拉长经济产业链链条上下功夫,在抓管理、树形象、拓市场上重点重抓。水上运输在“减少船队数量,增加运力总量,提升船舶质量”的前提下,根据2015年7月5日全国水运工作会议精神和2015年1月1日起燃油税开征,不断加快船舶改造升级步伐,促进船舶标准化、更新化、节能化。船货代理要突出巩固和辐射货代业务延伸,继续巩固和拓展与金峰集团煤炭和熟料运输代理业务,新成立的河海物流公司,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及时提供挂靠船舶代开票服务,大力吸收社会运力,重点重抓对大企业、大集团的物流全面代理,以张家港华昌、苏州电厂、江阴长宏为依托,突出拓展海进江煤炭短驳业务。与此同时,新成立的苏州办事处借鉴金峰经验,一着不让抓好苏州望亭电厂货代经营的起步工作,倾力培植河海物流又一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华厦混凝土销售要主动策应县城新城区建设和射阳港电厂三期工程建设的需要,不断提升客户满意率、市场占有率、资金回收率。徐河煤炭销售要把准市场脉搏,科学掌握价值规律,在培植新的经营业绩上多下功夫,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金羊宾馆充分利用新一轮装潢改造焕然一新的有利条件,形象再提升,管理再强化,服务再创优,市场再开拓,不断向旅游服务业延伸。金舟船厂凭借良好信誉,抓住钢材市场价格回落带来船舶修造业的良好机遇,要跳出船舶修造业向钢结构制造业延伸,开拓市场求生存谋发展。

四、强化节能减排能力提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取消了航养费、运管费、货物附加费后,全面实施费改税统一征收燃油税,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结构调整,公平负担,规范管理。大家要知道,燃油税改革在我国酝酿已有十几年之久,这次择机出台的是国际原油价格在每桶最高由147美元左右骤降至35美元左右的大背景下,据测算按每桶80美元的价格取消养路费、航养费、运管费、货附费,也就是说,国际油价每桶80美元上与下就是我们用油成本的高与低。根据经济规律分析预测,国际油价不久的将来仍徘徊在每桶75美元左右,燃油税实施后,将与国际市场油价同步接轨,同增同降,摆在我们面前的最紧迫课题就是走节能减排、降本增效之路。一要提高认识。节能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定部署,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全员必须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抓节能减排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理念,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全司上下掀起“人人为节能减排献计,个个为节能减排支招”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二要抓技改节能。开征燃油税,就意味着多耗油多缴税,而燃油成本要占到水上运输总成本的30%以上,要优选拖带功率大、燃油消耗低的节能型拖轮,以苏射6队为例,该队一轮十拖载重吨6900吨,主机额定功率304马力,据预测燃油单耗为3千克/吨公里,与之拖带的驳船均为交通部推广的标准船型,既适合山东、徐州地区煤炭运输,又适合苏北里下河地区建材运输,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为此,节能减排的当务之急从加快推进船型标准化入手,从动力节能这个源泉抓起,优化运输船队吨位结构,促进船舶科技进步和航运结构调整,扎实推动节能减排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三要抓减排循环节能。要建立废柴、机油等循环利用机制,杜绝跑、冒、滴、漏,既减少污染,又有效节约能源,达到节能、减排“双赢”的效果。四要抓船货资源科学配置。建立重载循环运输经济效益航线,千方百计提高船舶重航实载率,降低船队营运成本,不断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五要抓整改淘汰落后设备。坚持源头控制,加快推广能耗低、拖力大的拖轮和大吨位驳船,加快船舶技术改造升级提速步伐。

五、强化运输质量提升建设,打造强势品牌取得新突破

几年来,我们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管理、形象宣传、硬件投入和推行“运输服务五项承诺”等措施和手段,运输质量虽有明显提高,但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提升品牌形象要求仍有差距,主要问题是“头重脚轻”的现象十分突出。去年突出的问题有:苏射66队承运华昌公司至常州复合肥,因船底被拉坏进水致使复合肥受潮事件;苏射62队承运太仓欣欣公司煤炭,四条驳船超损耗亏吨51吨之多;苏射98队承运新沂至盐城黄砂,承运前未及时签订运输合同和卸货前未结清运费,卸后亏吨275吨被客户扣黄砂款12375元;苏射38号船队承运华昌公司煤炭途中加水致使煤炭卸后渗出多1吨,公司派人协调处理;南通办事处与顺福腾达公司的运输质量纠纷等。这些问题的发生,再次敲响运输质量建设的警钟。一要求真务实抓。增强全员运输质量危机严重的意识,充分认识到威胁河海生存发展最大的危机就是运输质量、服务质量危机,加强运输质量管理工作已到了迫在眉睫的关键时刻,一定要出重拳打击偷盗之风。今后再发生类似的质量事件,谁砸公司的牌子,公司一定端掉他的饭碗。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并实施对举报者有偿重奖,同时给举报人保密。二要自我达标抓。船队是运输质量和服务质量建设的责任主体。各船队长必须切实履行运输质量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必须有敢抓、敢管的勇气

和魄力,必须严把起讫港源头货物交接关、运输途中督查关、货物卸空查舱关。这三个关要环环紧扣,任何环节都不容有半点散失,各船队必须深刻吸取有的船队被客户记上了“黑名单”,被取消终身承运资格甚至丢失货源基地的教训,坚持一手抓安全生产、一手抓运输质量、服务质量,两只手要硬,动真碰硬,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彻底改变督查办全程随船押船就不亏吨,不押船严重亏吨的被动局面。今年,我们将大张旗鼓地开展“运输质量零损耗、服务质量零投诉”达标船队争创活动,并对达标的先进船队发放绿卡,享受优质货源优先承运的优惠政策,以此推动运输质量、服务质量取得新突破。三要齐抓共管抓。各层各级必须齐心协力,各司其责,各尽其职,水运公司突出运行管理,水运业务部突出跟踪管理,督查办突出监督检查,船队长突出动态管理,船队职工突出严于律己,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立体式预控,全方位重抓,真正让河海品牌响彻大江南北、运河上下。

六、强化作风建设,加快建设和谐企业步伐

“全面奔小康,建设新河海”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本届董事会任期内“为国家多增税,为企业资产多增值,为职工收入多增加”的根本要求,面对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要求和职工致富的新愿望,各级干部必须进一步转变作风,争做职工利益的维护者、实现者和保障者。当前宏观环境日益趋紧,水运市场竞争日趋严峻,要实现公司今年“两会”制定的奋斗目标,尤其需要加强作风建设,努力营造同舟共济、攻坚克难的良好局面,争当五个方面的模范。一是必须大兴激情奋斗之风,争当克难求进的模范。越是在形势不利的情况下,广大党员干部越要以更加高昂的热情、更加顽强的斗志、更加负责的精神,使出最大的力气,拿出最高的水平,付出更多的辛劳,只争朝夕,殚精竭虑地抓经营、促发展,努力推动河海又好又快发展。要以“全面小康”目标凝聚人心,以“争位争先”要求激发干劲,以“诚信河海”活动开展催生动力。二是必须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争当雷厉风行的模范。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决策部署的执行力,争当真抓实干的表率,排除一切干扰,冲破一切阻碍,克服一切困难,做到说干就干、埋头苦干、紧张快干、负重奋进,坚持跳起来摘桃子,对事关发展的重点工作,高目标定位,高标准要求,敢于向标兵挑战,自我加压,永不言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三是必须大兴无私奉献之风,争当践行宗旨的模范。全司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为职工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做到以振兴河海为己任,以大局利益为追求,以职工满意为根本,达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深入一线,身先士卒,靠前指挥,排忧解难,满腔激情地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全力以赴做好“三热”服务工作,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四是必须大兴清正廉洁之风,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全司党员干部要坚持公道正派,坚持厉行节约,坚持严于律己,常思贪欲之害,长抑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情操,增强自己在带领职工致富,促进公司发展中的人格魅力。始终以对党、对职工、对自己、对家庭负责的态度,牢牢守住思想道德的底线、党性原则的防线和法规纪律的界线,做一个无愧于历史、无愧于社会、无愧于职工的人。五是必须大兴凝心聚力之风,争做排忧解难、富民惠民的模范。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必须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此,必须高度重视职工收益水平提高,高度重视职工的热点和难点,高度重视关爱弱势群众,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加快发展经济、致富职工为目标,坚持富民惠民,致力改善民生。今年,继续重点围绕与一线职工和老职工生产生活休戚相关的问题多办实事、多解难事,公司将拿出一定专项资金,着力解决与其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的问题,使广大员工真切感受到集体办大事的优越性和河海大家庭的温暖,让改制成果惠及全体职工,激发他们成为河海一员和以河海为荣的自豪感、成就感,全司上下形成工作安心、生活开心、办事顺心的和谐环境。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新的事业任重道远,新的目标催人奋进。让我们在公司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与时俱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创新创优创特色,争位争先争一流,为加快建设新河海进程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第5篇:企业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大家好!

今天,兰州朗青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在这里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借此机会,我首先向在过去一年里为朗青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做出巨大贡献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受董事会的委托,并代表董事会,向诸位作2015年度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20XX年对于朗青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更是公司收获的一年。本年度,公司在设计院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发展经济这一目标,抓机遇、求发展,全体员工齐心协力,顽强进取,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全员团结拼搏、务实创新,始终坚持“创新从心开始”的经营理念,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切实完成了设计院下达的生产指标。下面对公司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予以汇报。

一、狠抓生产,经营业绩不断提高

20XX年,公司继续围绕“争创勘察设计精品”的经营目标,坚持“创造从心开始”的经营理念,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经济作为公司发展的第一要务。一年来,公司在工程设计与施工、多媒体制作与演示、网络监控及软件开发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项目有:天水过境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三抚线三屯营至唐秦界段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曲麻莱至不冻泉三级公路安全设施设计、甘肃省水运局信息化系统工可报告及设计、s207线靖远至会宁县际扶贫公路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全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改造施工图设计、内蒙古省道313线兰家梁至嘎鲁图机电设计、中川、天水路、瓜州收费站情报板施工等,公司全年共完成生产任务30多项,其中通过设计院承揽的生产任务近20项,独立承揽生产任务15项。(详细情况见附表)

二、完善制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制度建设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公司发展至今,一是靠正确的领导和政策,二是靠广大员工的支持和严格的管理。2015年,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对管理制度进行了第四次修订,并制订《兰州朗青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涉及人事、财务、薪金、奖惩、采购、报销、质量追究、内部控制等21项,基本达到了按制度和规定办事的管理理念,公司管理逐步进入了科学管理的轨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也有效促进了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由于公司20XX年的工作重心会偏向于机电施工,因此,我们会在设备采购管理、施工控制、招投标管理及资产、资质、资金(“三资”)管理上狠下功夫,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由以往的“人治”逐渐步入依制度办事、依法律办事的轨道,使公司能更好更快地发展。

三、注重培训,员工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一直以来,公司始终给予员工培训工作极大的重视。采取公司外派深造、个人主动学习、聘请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同时保证每月至少两次的学习时间;在学习内容上,不仅注重在思想政治方面的学习,同时对于专业知识方面的学习也相当重视。内容主要包括: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各门类的技术培训等,对于成绩突出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并由公司报销相应费用。

通过学习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员工学习的积极性,使员工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全面的提升。2015年,公司先后组织培训员工10余人次。其中,12月23日媒体部赴北京进行为期六天的公路虚拟现实软件培训影响深远,为康临路制作虚拟现实作了充分的准备,更为重要的是为公司以后公路交通虚拟现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外,公司还组织设计施工人员10余人进行了甘肃省建筑行业安全培训、罗杰康交换机技术培训等。目前公司开展的“创新标兵、技术能手和科研小组活动”已接近尾声,对于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部门,公司也给予了一定的物质奖励,这项活动我们将长期坚持下去,这样做的目的既鼓励了先进,鞭策了后进,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得到了加强,同时,朗青的形象也得到了弘扬,各项工作都得到了促进。

四、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推动朗青健康发展。

企业的文化建设是企业发展的催化剂,更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2015年,在设计院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全员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目标任务的完成,继续深入、持久地在全公司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争创优秀部室等活动,工会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诸如:组建朗青自行车队、举办朗青篮球联谊赛、部门之间联谊等等。通过这些员工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同时也极大地鼓舞和调动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公司形成了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氛围。

20XX年新春团拜会,公司组织了近十人的筹备队伍,利用下班休息时间及周末认真排练,经过时近两个月的紧张准备,最终,由我们朗青公司选送的两个节目均获得了优异的成绩,音乐剧《灰姑娘》获得了二等奖,相声《新潮相声》获得了三等奖。在活动中凝聚人心,在人心凝聚的氛围里发展事业,正是每一位朗青员工的辛勤努力才促成了朗青的不断发展。

五、注重增强综合实力,全面提升朗青形象

国家的富强靠的是综合国力,企业的发展靠的则是综合实力。对于朗青而言,仅凭设计、施工很难取得更大的进步,有鉴于此,公司领导在2015年时刻注重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无论是各种资质的申办,抑或大型会议的承办都是我们的工作重点。

20XX年,公司在各项资质的申办上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先后取得了甘肃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以及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等三个资质。

20XX年公司承办了中国公路学会计算机应用分会2015年学术交流会暨年会,外来参会人员108人次,全部参会人员近300人次,此次年会的成功举办极大地提升了公司在设计院乃至全国各省市的勘察设计单位中的形象,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

20XX年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其一,部分员工思想观念依然陈旧,工作主动性不强,缺乏进取精神和竞争意识;其二,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资金积累少,加之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致使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这些问题都是我们今后要努力的方向,2015年我们会在申办各种资质上再下功夫,努力增加原始积累,使公司各方面都能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

结合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精神的贯彻落实,以及朗青2009年的发展规划,我们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谋划企业长远发展的目标。大干快上,把加快朗青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将朗青做大做强;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大公司制度建设的力度。使管理逐渐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班子成员致力于抓经营、抓协调、抓队伍素质的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努力实践,打造优秀团队。切实提高员工素质,加大资质培养的力度,严格要求自身,切实提高设计施工的质量,以质量赢得信誉,以信誉占领市场;

四、进一步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及员工日常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形象。抓好员工思想政治的教育,尤其对新进员工的教育培养更加重视,使朗青的形象不断得到提升。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朗青公司将认真贯彻设计院的领导精神,充分发挥朗青公司“将企业做大做强”的发展理念,从公司的发展实际出发,在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的同时,本着“着眼未来,务求实效”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朗青未来的发展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的环境,使朗青公司能够更好、更快地发展起来。

谢谢大家!

第6篇: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在,我代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本届董事会任期工作回顾

二届一次股东大会召开以来的三年,是公司成立以来面临困难和挑战最多的三年,也是公司经营取得较大成效的三年。三年来,董事会在县粮食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己任,全面贯彻国家粮食政策,致力落实粮食流通计划,积极转变经营方式,从容应对挑战,抢抓机遇,居弱图强,务实苦干,圆满完成了二届股东大会预定的目标任务,公司整体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致力抓规范,体制机制健全完善。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的原则,全面落实“管人”、“管战略”、“管资产”的职责,积极调整工作思路,突出粮食质量、经营效益和岗位职责三个重点,着力完善购销、成本和收益分配制度,责权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机制日臻完善。

——致力抓经营,扩量增效创新高。坚持“以销定购、以购促销”的经营策略,立足县内抓收购,面向市场抓销售,经营量和社会效益大幅度提高。三年收购粮食12578万公斤,销售粮食12113万公斤,分别增长了25、2%和20、6%(其中:2015年收购6249万公斤,销售6793万公斤),是计划经济时期的10倍多,兑付粮款2、64亿元,同比增加82、7%。

——致力抓增盈,统算利润盈亏持平。坚持质量立企、注重效益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严把收购、入库、保管环节,连续6年完成止亏增盈目标。2015年——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28288万元,毛利1391万元,统算盈亏持平,员工工资、福利、两金落实到位,企业经营水平在全市7县区保持领先。

——致力抓争取,项目建设打开新局面。坚持项目带动发展、资产开发改变面貌的思路,努力争取国家仓储建设项目1个,投入资金2800万元,新建中台3万吨粮库8500㎡,预计明年7月底投入使用;申报危仓险库、果蔬保鲜和2、5万吨粮库项目3个。抓住小城镇建设的机遇,招引资金681万元,开发建设独店、星火、龙门商住楼171间4435㎡,公司返购窗口房336㎡。

三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运作,健全国有企业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机制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公司法》,筹备召开了二届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优化了公司组织机构,建立了“三会一层”的制约制衡结构。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修订完善了经理层议事规则,建立了“决策科学、运转有序、执行有力、奖罚分明”的运行机制,依法明确了经理层和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突出总公司在公司运作中的执行能力。三是依法健全公司运行制度。三年来,董事会次多次召开会议,听取了经理层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研究了企业发展、利益分配、员工管理、粮食购销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讨论制定了劳动用工、考勤、收益分配、粮油购销、财务资产管理、仓储保管、粮油出入库以及员工待遇等13项制度,依法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统一使用质监部门验证的计量器具,诚实履行购销合同,公开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及时支付群众粮款,以“诚信第一,信用至上”为宗旨,全力打造诚信企业。

(二)创新思路,转变经营方式方法

一是开展便民服务,改变收购方式。分公司及粮点主动掌握粮情,组织员工进村入户,积极组织粮源,开展上门收购、预约收购、设点收购,扩大主杂粮收购范围,千方百计抢占先机,控制粮源。二是积极衔接客户,打开省外市场。主动衔接四川、陕西老客户,加强与酒精、淀粉和饲料合作,打开玉米销售渠道;积极联系中央和省内储备企业,打开小麦销售市场;广泛连结网络、中介、经纪渠道,打开黑豆等杂粮销售市场;加强与云翔面业协作,长期供应原粮,在与民营企业交流中结识客商,寻找商机。三是融入现代流通,参与市场竞争。三年来,公司多次组织参加省粮油批发市场交易会,掌握市场行情,学习现代粮食交易方法。开展网购网销,竞拍竞卖玉米1000吨。四是转变经营方式,加快粮食周转。坚持勤进快销,薄利多销,加速资金流转,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盈利水平,促进效益增长。

(三)治危治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一是开展险情排查。根据县局部署,积极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检查5、12地震和7、23强降水造成的危害,针对问题边查边改。二是突出资金筹措。坚持“争取与自筹结合、排险与治危结合”的原则,年均在利润中列支10%的设施维护费,最大限度的购置设备和维护设施。三年筹集资金68、5万元,购置输送机、扒谷机6台,添置器械13台(件),维修仓厫5座、宿办房16间、围墙550米,修善晒场、地坪500多平米,更新线路400多米。三是落实安全措施。争取县政府协调支持,疏通中台分公司水路415米,埋压排水管线40米,购置水泵2台,开挖蓄洪池2000立方;加强出租房火患治理,更新线路200米;拆除危仓危房12,倒库移存粮食1000吨,排危除险措施到位。

(四)树德立信,加强信用企业建设

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树立诚信立企的理念,制定企业行为规范和服务公约,开展耐心服务、微笑服务和礼貌服务活动,以情感人,以诚载德,联系群众,连结客户,实现双赢。二是公开服务承诺。公司统一收集并发布信息,各粮点制作了公示牌,不定期公告收购品种、价格、等级和标准,入库粮食按质定等,按等定价,公平交易,童叟无欺,社会反响普遍较好。三是诚实守信立企。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健全资金、实物、账簿管理制度,真实记载、全面反映经营和财务状况,统一使用标准的计量器具,自觉接受农发行、税务、质检等部门监督检查,连续三年无不良信贷、无偷逃税费、无短斤少两等现象发生,公司连续三年被评为诚信企业。

(五)强化管理,促进企业和谐建设

认真贯彻劳动政策法规,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权责统一的劳动关系;严格执行薪酬制度,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多劳多得,按业绩取酬。2015年员工月均收入2999元,年均32300元。积极措办实事好事,增强归属感和荣誉感。为员工足额缴纳了养老金、失业金,制作了工作服,发放了取暖费。2015年组织员工赴外考察学习,开展全员体检,坚持重大节日慰问,激发了工作热情,增强整体意识。三年来,公司被市社保局授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中台分公司被县总工会授予为“工人先锋号”称号,姚双扣等2名员工被县总工会授予“岗位能手”。

各位股东!三年来的经营实践,我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深刻地体会到,要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我们必须坚持开放合作的理念,一手控粮源,一手拓市场,靠大联强,加强合作,才能为企业创新发展注入活力;我们必须坚持务实苦干的作风,人人同心,目标同向,不怕出力流汗,不惧脏苦险累,才能为企业创新发展增添动力;我们必须坚持发展抓项目的思路,紧盯政策机遇,努力衔接,争取支持,才能为企业创新发展添加竞争力;我们必须坚持自主创业的精神,立足实际,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不断更新设备,维护资产安全,才能为企业创新发展增加实力;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尊重员工,关心生活,才能为企业创新发展激发凝聚力。这些成绩和经验的取得,是县局统筹谋划、精心指导、鼎力支持的结果,是监事会有效监督、努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董事和股东戮力同心、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董事会和经理层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企业是从计划体制中脱胎出来的,无论规模、实力和经验都很弱,市场、资金和用人是制约发展的主要矛盾,一些影响正常运行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一是结构性矛盾日渐突出。经营总量小,市场半径小,企业盈利小,收原粮卖原粮的现状没有改变,抵御风险的能脆弱。企业何去何存,是我们的首要问题。二是收购资金严重短缺。企业没积累,粮食靠贷款,“银行拉闸、企业停工”,“没钱收粮”的形势十分严峻。三是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危仓险库、破房烂院、裸露电线、行洪不畅的问题长期存在,近年虽有维护,只是小修小补,安全隐患始终存在,血的教训十分深刻。2015年中台和梁原的两起事故、今年梁原的生产安全事故,客观上有资产质量下降的原因,但主要是基层公司思想松懈,班子和员工责任心不强、监管不力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四是纪律作风松懈。个别员工思想落后,长期留恋“大锅饭”,纪律松懈,行为失范,闹矛盾,闹纠纷,开口骂人,动手打人,影响恶劣;个别粮点入库粮食质级不符,数量不实;一些员工作风浮燥,对待群众态度生硬。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的工作任务和今年的工作重点

今后三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粮食“十二五”规划、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和中央1号文件对粮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把粮食安全和设施改造摆在了重要位置,我县十五届二次党代会就深入实施“三二一六”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五化”建设做出了部署安排。这些政策措施和发展目标,为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发展机遇,必将激励我们投身到企业发展的实践中去。

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是:

总体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国家粮食流通政策,紧紧抓住国家重视粮食安全、保障市场供给的政策机遇,积极实施国有企业“走出去”战略,靠大联强,广结商缘,开辟领域,寻求合作,在扩大市场、扩张总量、增加盈利上做文章,在培育核心竞争力上添措施,在拓展附营业务上创新路,着力推动国有企业走向主攻粮食、涵盖农业、外挂内联、综合发展的路子。

预期目标:以二届董事会任期平均经营业绩为增长点,粮食收购增长20%,达到15100万公斤,销售增长15%,达到14000万公斤;毛利增长20%,达到1530万元,利润增长25%,年均达到280万元,粮食流通费用下降15%;员工收入递增20%,力争人均月收入突破3600元。

20XX年,我们要着力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购销并举,在扩量增效上谋发展

各分公司要做好政策宣传,接受农民咨询,提供信息服务,增设收购网点,千方百计方便农民售粮。要严格执行质价政策,坚持优质优价,不得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让卖粮群众满意。一是创新收购方式。在继续加强上门服务的基础上,在村社尝试建立信息联络点制度,设立信息联络员,联系所在村社群众售粮和服务。二是发展定单收购。加强与种粮大户的联络,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不断扩展营销网络,稳控县内粮源市场。三是积极拓展外围市场。在省内外交通便利,粮源充足、品质优良的地区设点收购,开展外购外销业务,扩大经营量。四是发挥本地资源优势。抓好小杂粮经营,力求在外贸出口上有新的突破。

(二)拓展盈收渠道,在放活经营上做文章

一是主打品种实行分散收购统一销售,品种、数量、质量、价格等由公司统一确定。二是放活小品种经营。各分公司要根据辖区实际,本着购得进销得出有利润的原则,开展小杂粮、小品种、季节性的农产品经营,增加收入。三是充分挖掘土地、房屋、仓储设施的增值潜力,积极开展租赁、合作开发等业务,盘活资产,多渠道增加企业收入。

(三)强化企业管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新成立召开董事会内容】

一是在综合考核考评上有新突破。要探索一套员工综合考核考评体系,并建立日志进行记载,按月汇总,按季考核,年底总评,实行末尾淘汰制,真正体现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增强用人机制的活力。让那些不干事捣事,不服从管理闹事,坐享其成论事的人淘汰出局。二是在经营层绩效考核上有新突破。坚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资本为纽带,加强资本营运管理,建立起企业相互激励又相互制衡的约束机制。贯彻“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使绩效考核与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调动起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真正体现能者上庸者下的新机制。三是加强粮食仓储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积极推行仓储规范化管理措施,抓好省级、县级储备粮和周转粮数量质量管理,落实温度、水分和防治病虫害措施,建立健全档案和各类制度,落实专管人员,确保各类入库粮食质量安全,巩固“一符四无”工作成效。

(四)加强项目支撑,着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一是持续改造基础条件。三届董事会任期内,要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每年投入一定量的资金,加强危旧设施改造,提高资产利用率,减轻劳动强度,降低经营费用,提高经营效益。二是加强县内建设力度。在持续争取国家粮食设施建设项目的同时,要着力抓紧抓好中台3万吨粮库建设,保障明年夏粮收购时投入使用。三是在项目支撑上有突破。要积极考察论证一批具有龙头带动作用和产业链的好项目,大项目,以项目为支撑来发展壮大企业势力,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四是创新粮食经营机制。积极探索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方式,主动适应粮食流通方式的变革,逐步扩大经营范围,新增附营业务,改变收原粮、卖原粮的传统方式,推动经营机制和方式转变。五创新流通经营模式。抓住农村土地流转的机遇,主动融入农业,联合农户建设粮食生产基地,建立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经营模式;通过控股、参股和合作形式,靠大联强,建立粮食流通经营集团,“乘大船出海捕鱼”;加强与专业社、种粮大户、粮食经纪人合作,依托联合体发展壮大自己;要发挥仓储设施、仓储技术、市场信息优势,在为农业服务中发展自己。

(五)落实领导责任,推动任期责任目标实现

为了保证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公司要加强领导,靠实责任,落实任务,确保完成预定的任务目标。一要靠实领导责任。总经理是经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公司经理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细化目标,强化措施,靠实责任,协调处理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努力为做好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二要落实经营目标。分公司要有目标管理措施,把任务分解到员工,使人人有任务、有担子、有目标、有压力。三要加强监督考核。从总到分公司经理都要加强考核,一级考核一级,级级抓落实,工资和任务挂钩,完成多少发多少,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真正把员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要“敢”字当头,“严”字把关,领导给员工做表率,员工为企业发展努力工作,勇于负责,各尽其职,在公司发展的大舞台上展示个人实力,实现个人梦想。

(六)加强自身建设,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一要准确把握形势。目前,我国粮食处于“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紧缺”的状态,多元化购销竞相入市收购,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生存提出了严峻挑战;同时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粮食消费观念逐步实现由“粮”到“食”的转变,给国有粮食企业转型发展带来了机遇。二要明确粮食工作任务。“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是国家粮食工作的总基调,“守底线、保安全、惠民生、促发展”是我省粮食工作的总目标,抓收购、保供给、稳粮价是我们的主要任务。三要严肃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认真贯彻流通管理和储备粮管理条例,树立依法管粮意识,守法经营,诚信从业;要落实“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让售粮农民有效益、不吃亏、得实惠。四要积极改进工作作风。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大兴真抓实干、求真务实之风,使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要教育员工清白从业,公正干事,清白做人,防止行业不正之风。五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职业道德教育,弘扬粮食精神,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文化软实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文化保障与智力支持。

各位股东,这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十分艰巨,现实粮食流通产业发、承担社会责任是我们光荣而神圣的职责。让我们在县委、政府和县粮食局的坚强领导下,依靠大家的共同努力,团结一心,只争朝夕,凝聚力量,艰苦创业,为开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新局面而努力工作!

谢谢大家!

篇五:公司新成立召开董事会内容
2015公司章程范本下载

第1篇:印刷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吉林***彩色印刷有限公司、自然人***、金道陆、于泽鉴、蔡俊龙五方共同出资,设立*********印刷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住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15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其他印刷品印刷、制版;包装装潢印刷品制版、印刷;图文设计、制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销售百货、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日用杂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工艺美术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电子产品、矿产品。(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1025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出资人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吉林***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实物82580、5%***货币807、8%

金道陆货币807、8%

于泽鉴货币201、95%

蔡俊龙货币201、95%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

(八)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有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着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得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改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改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空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力、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的董事,或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上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其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其他人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做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公司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位。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方案;

(八)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十)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一)制订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或者聘任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十二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物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五)提名公司经理人选。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六条:公司利益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执照期限3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第二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宣告破产

第三十条: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时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做出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一式两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内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全体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董事会

第六章总经理

第七章监事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或者由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公司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公司的股东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构的核准内容为准)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的发行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公司经批准的股份总额为________股普通股,每股面值______元。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__________股,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

第十七条持股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应向股东签发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持股证明。持股证明应标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代表股份数、编号、股东名称。发起人的持股证明,应当标明发起人字样。

第十八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

(二)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自完成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二十四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五条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六条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以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七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

前款规定适用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二十九条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名册应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三十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

第三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三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二)此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

(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本条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

第二节股东大会

第三十八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或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方案;

(十一)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

(十二)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三)修改公司章程;

(十四)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五)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十六)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注释:公司应当在章程中确定本条第(一)项的具体人数。

第四十一条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四十二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第四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公司股东。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议的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四十五条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第四十六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第四十七条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五)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六)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四十八条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

第四十九条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五十条监事会或者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如果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三十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告,提出召集会议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在报经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地方证券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以在董事会收到该要求后三个月内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应当尽可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

监事会或者股东因董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行会议而自行召集并举行会议的,由公司给予监事会或者股东必要协助,并承担会议费用。

第五十一条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发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会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不应因此而变更股权登记日。

第五十二条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章第五十条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三节股东大会提案

第五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

第五十四条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大会职责范围;

(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三)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

第五十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按照本节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审查。

第五十六条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大会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将提案内容和董事会的说明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与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第五十七条提出提案的股东对董事会不将其提案列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第五十条的规定程序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四节股东大会决议

第五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五十九条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六十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一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股份或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回购本公司股票;

(六)公司重大资产的收购或出售;

(七)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二条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六十三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六十四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六十五条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第六十六条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第六十七条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第六十八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第六十九条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第七十条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二)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

(三)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

(四)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五)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六)股东的质询意见、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七)股东大会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七十一条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____年。

第七十二条对股东大会到会人数、参会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七十三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七十四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七十五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七十六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四)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六)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七)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八)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九)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十)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十一)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

1、法律有规定;

2、公众利益有要求;

3、该董事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

第七十七条董事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以保证:

(一)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认真阅读上市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五)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七十八条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七十九条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第八十条如果公司董事在公司首次考虑订立有关合同、交易、安排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声明由于通知所列的内容,公司日后达成的合同、交易、安排与其有利益关系,则在通知阐明的范围内,有关董事视为做了本章前条所规定的披露。

第八十一条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八十二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八十三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大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八十四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八十五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六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八十七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八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八十九条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__人。

第九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九十二条董事会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第九十三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九十四条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其中,董事长由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副董事长分别由________、________推荐;并均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九十五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十六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

第九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经理提议时。

第九十九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挂号邮件方式、传真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十日。

如有本章第九十八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一百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一百零一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零二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____年。

第一百零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一百零四条董事会决议以记名方式表决。

第一百零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三节独立董事

第一百零八条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应当从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中选任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注册会计师。

第一百零九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二)公司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公司章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股份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应对被提名人的资格和独立性向股东大会发表书面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作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向股东大会出具书面说明。

第一百一十二条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连选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一百一十三条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除上述情况及《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得被无故免职。

第一百一十四条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应当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第一百一十五条除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外,独立董事还有权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金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应当事先经独立董事认可;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第一百一十六条独立董事在行使上述特别职权时,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第一百一十七条独立董事应对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同意、保留、反对等意见,并说明理由: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股东或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八条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时间和本章程规定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凡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充分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或延期讨论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和独立董事应保存______年。

第一百一十九条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

第一百二十条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一百二十一条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二十二条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定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其股东或有利益的机构或个人取得额外、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四节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一百二十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由董事会委任。

本章程第七十四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二)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三)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四)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五)公司章程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一百二十六条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二十七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六章总经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设副总经理______名,总会计师一名。公司总会计师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一百三十条总经理每届任期______年,经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三十二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一百三十三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一百三十四条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一百三十五条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三十六条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三十七条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八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一百三十九条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一百四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百四十一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担任的监事分别由________、________推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一百四十二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一百四十三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章程第五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一百四十四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节监事会

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____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从______提名的监事中选任。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第一百四十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四十七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

,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四十八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____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第一百四十九条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第一百五十条监事会以会议形式进行表决通过形成有关决议。

监事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出席,委托书应载明授权权限。

第一百五十一条监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一百五十二条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____年。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订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利润分配表;

(4)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

(5)会计报表附注。

公司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上款除第(3)项以外的会计报表及附注。

第一百五十六条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计账册。公司的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九条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经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享有下列权利:

(一)查阅公司财务报表、记录和凭证,并有权要求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说明;

(二)要求公司提供为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务所必需的其子公司的资料和说明;

(三)列席股东大会,获得股东大会的通知或者与股东大会有关的其他信息,在股东大会上就涉及其作为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发言。

第一百六十七条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职位出现空缺,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可以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填补该空缺。

第一百六十八条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委任填补空缺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由董事会确定,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解聘或者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并在有关的报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时说明更换原因,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一百七十条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三十天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向股东大会陈述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对其解聘或者不再续聘理由不当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申诉。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事。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三)以公告方式进行;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的,一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邮件方式、传真方式进行。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七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七十五条因意外遗漏未向某有权得到通知的人送出会议通知或者该等人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作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或分立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可以依法进行合并或者分立。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董事会拟订合并或者分立方案;

(二)股东大会依照章程的规定作出决议;

(三)各方当事人签订合并或者分立合同;

(四)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五)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合并或者分立事宜;

(六)办理解散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自股东大会作出合并或者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__________上公告三次。

第一百八十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不进行合并或者分立。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反对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的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通过签订合同加以明确规定。

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

(五)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因有本节前条第(一)、(二)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选定。

公司因有本节前条(三)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有本节前条(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有本节前条(五)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一百八十九条债权人应当在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一百九十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一百九十一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九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九十三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账册(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九十四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三)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第一百九十六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原审批的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九十七条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和有关主管机关的审批意见修改公司章程。

第一百九十八条章程修改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百九十九条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二百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后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为准。

第二百零一条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二百零二条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股东签字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单独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注: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人民币(注:最低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

_____股东,出资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100%;(其中:货币出资额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八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下列决定时,采取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公司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成员为______人,由股东书面决定产生。董事任期_______年(注: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董事会的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方可作出,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四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_______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_____:______(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公司也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十六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七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执行董事或经理),任期________年,由股东以书面决定方式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一式__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4篇: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

股东乙: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兼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经理,经股东会同意可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2、当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九章公司的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三十条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允许由非股东担任。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三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二条公司依照上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上条(4)、(5)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四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级别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分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股东。

第三十六条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构确定,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八条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况说明表;

5、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四十一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第四十二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现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十三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四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具备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有不实而造成法律后果的,由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股东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六:公司新成立召开董事会内容
2015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第1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北京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室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开发研究;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房屋出租。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资额

股东-1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2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3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4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5货币人民币10万元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七条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5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二十八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一式七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2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住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八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注:股东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注意不要将货币写成“现金”、将实物写成“设备”、将知识产权写成“专有技术”、“工业产权或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如果股东的出资方式在两种以上,应分别列出以每种方式出资的数额及总的出资额。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应与验资证明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股东名录部分相一致。

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可以分期出资,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如果股东选择分期出资,在此条款中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股东人数超过三人或者缴资次数超过三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公司新成立召开董事会内容】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或监事会成员(或监事);

(四)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取红利;

(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转让出资额;

(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八)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九)公司终止后,依法应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十)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

(五)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股东应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七章股东会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于每年二月份(注:由股东也可确定其他时间)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注:股东也可确定其他通知时间。)以前将会议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注:章程也可以规定股东会会议表决权行使的其他方法,不一定采用按照出资比例的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注:空格中所填的数应少于后面的“三分之二”,一般为二分之一比较合适,这样才能与第四十二条中的“过半数”相一致。

如果股东约定,股东会决议都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那么就相应将第四十四条改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全体同意”,将第二十三条改为“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如果公司没有设董事会而设了一名执行董事,没有设监事会面设1—2名监事,那么应相应调整有关条款,如所有条款中涉及“董事会”的字样改为“执行董事”,将“监事会”改为“监事”等;如果公司没有设副董事长,那么就删掉参考格式中“副董事长”的字样。)

第二十四条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五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注:股东可自行确定具体比例)

第二十六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八章董事会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注:三至十三人)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注:也可不设副董事长)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注: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八条董事任期(注: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公司新成立召开董事会内容】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注: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董事会有关条款可不要。)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注:也可规定其他通知时间。)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但作出属于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六)、(七)、(九)项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公司新成立召开董事会内容】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注:无董事会的,经理可以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

第九章监事会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注: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人,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注: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四条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三十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公司股东书面请求,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三十七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八条监事会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至少有二分之一的监事出席方为有效。

第三十九条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监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一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注: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年,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四十二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其他职权。

(注:公司设立执行董事而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或经理可以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或经理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参照本条款及董事会职权。)

第十一章股权转让

第四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出资。

(注:如果两个股东之间转让其全部出资的,公司就变成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应按照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四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注:对行使优先购买权也可以规定股东按其他方式行使。)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五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注:章程对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的继承也可作出其他约定。)

第十二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五十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五十一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股东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行使职权。

第五十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或者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四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

第五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日(注:也可规定其他时间。)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五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注:对红利的分配也可以规定其他方式,)分配。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五十八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章公司合并、分立

第五十九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六十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六十一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六十二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第十五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六十五条公司有本章程第六十四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六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六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七十一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三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十六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四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公司新成立召开董事会内容】

第七十五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大会实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大会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注:也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第七十六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七十七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十七章附则

第八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十(注:对营业期限也可规定其他时间。)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一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第八十三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注:公司设执行董事的情况下,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应属于股东会。)

第八十四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八十六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3篇: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______

股东乙:______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______,以______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股东乙:______,以______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兼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经理,经股东会同意可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当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九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三十条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允许由非股东担任。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三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二条公司依照上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上条(4)、(5)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四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级别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分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股东。

第三十六条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构确定,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八条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况说明表;

5、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四十一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第四十二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现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十三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四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具备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有不实而造成法律后果的,由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股东签名(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4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单独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注: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人民币(注:最低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

_____股东,出资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100%;(其中:货币出资额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八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下列决定时,采取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公司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成员为______人,由股东书面决定产生。董事任期_______年(注: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董事会的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方可作出,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四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_______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_____:______(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公司也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十六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七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执行董事或经理),任期________年,由股东以书面决定方式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一式__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igeleikaoshi/502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