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网格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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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进网格实施方案
司法所网格管理方案 第一篇

唐山市路南区综治办

唐山市路南区司法局

关于组织开展 “法律服务进网格”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发挥律师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法律专业优势,提高社区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我区全面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法律服务进网格”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通过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网格”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法律法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营造社区居民“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达到锻炼律师队伍、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律师社会责任感的目的,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从而为推动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形式

以社区为平台,以律师事务所为主体,开展律师事务所与社区居委会结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法律服务进网格”活动。社区居委会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并根据辖区居

民的法律需求适时安排律师进网格的服务内容;律师事务所负责指派律师按时、定点、热情上门服务。

社区居委会设立法律咨询工作室;公布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联系方式,向辖区内居民发放便民联系卡。

三、活动内容

本着服务性、公益性、便民性的原则,各律师事务所以社区综治组织为依托,会同社区综治组织一道为社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主要内容是:

(一)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结对律师事务所到结对社区居委会针对群众相关的民事、刑事法律问题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居民也可通过发放的便民卡信息主动找律师咨询。结对律师要引导居民按正当途径依法有序实现诉求。

(二)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

(三)协助调处复杂疑难纠纷。协助司法所、社区居委会对一些复杂疑难纠纷进行及时有效的调处化解,对调处不成的,正确引导居民按法律程序表达诉求,并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增强居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

(四)指导社区居委会处理涉法涉诉事务。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一些重要规章制度、法律文书、居民公约的起草、

修改和审核工作,对重大决策性问题提出法律建议,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签约活动。

(五)定期开展法制课堂活动。按照“六五”普法规划中关于继续深化“法律八进”的要求,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加强对辖区居民的法制教育,开展有特色的法制课堂活动。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为辖区儿童举办少儿法制培训班;同时加强外来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举办有针对的法制培训班。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

四、活动制度

(一)定期服务制度。对接律师事务所在每月的1、15日(节假日顺延)到居委会工作半天,现场为居民提供法律义务咨询;每半年要举办一次法制培训班,每年要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

(二)限时服务制度。在接到社区居委会的法律服务需求后,要在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在接到居民的法律咨询时,要及时答复,特别是居民通过电话咨询的,不能久拖不回复。

(三)工作日志制度。对接律师事务所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制作专门的工作日志记录本,将在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作好详细记录。

区司法局将联系社区居委会不定期对“法律服务进网格”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效益评估体系等,使“法律服务进网格”活动呈现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效果明显的良好局面。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司法局专门成立“法律服务进网格”活动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活动开展。积极争取基层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

(二)明确活动目标。要将“法律服务进网格”活动作为律师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切实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提升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理念,营造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突出活动重点。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高其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的同时,要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倾听居民的民生诉求,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及时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法律服务进网格”活动的经验做法,推广先进典型,不断拓展活动形式。让更多的社区居民、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服务进网格”活动,了解律师,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司法所网格管理方案 第二篇

十堰市司法局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方式,健全服务网络,激活社区资源,强化服务功能,改进和加强城市社会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十堰市公共服务管理网格化、信息化、规范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我局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深入学习市四次党代会及三级干部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一城两带”建设及“五城”战略实施,不断提升社区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十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今年内将按照市级文件精神,对龚家湾等 个结对社区(街办)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重点培育一批网格化工作特色明显、成效显著的品牌社区。通过社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实践,加强局党委对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指导、协调,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的监督考核机制、创新的培训教育机制;充分学习、借鉴兄弟市州网格化管理经验,力争达到“四化三全”,即通过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服务扁平化、部门联动化,实现社情全掌握、矛盾全化解、服务全方位;根据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以街办、社区、乡镇司法所为依托,重点做好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做到情况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让网格化管理真正融入群众生产生活,成为利民、便民、惠民的好帮手。

三、基本原则

【司法所网格管理方案】

以“管理权限下放、管理力量下沉”为方向,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夯实基层;以人为本,突出民生;一岗多责,一专多能;优化流程,高效便捷;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统筹兼顾、灵活机动;因地制宜、协商协调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建明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社区(街办)主要负责同

志为成员的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实行包联制度。

五、工作方法

一是合理划分网格。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便于服务管理的原则,设置网格管理小组,网格间有机衔接,不留空白。今年全市将按照每个网格管辖300户左右居民的标准,划分网格单元,十堰主城区网格数量控制在650个左右。根据我局实际,拟以结对社区及所在街办每个网格管辖 户左右为标准设置网格,网格数量约为 个,以党小组为单位,每个党小组选出一名网格员,形成以居民委员会——网格管理小组——网格员为线条,以社区党总支为核心的条块结合的社区管理模式。

二是定人定岗定责。“定人”,就是明确一名社区工作人员作为网格责任人,实行包保到位,承担网格管理职责。网格责任人进行公示,方便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定岗”,就是将巡查作为网格责任人的日常工作,坚持每天巡查,实现人到格中去,在网格中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促和谐。“定责”,就是明确网格管理的职责内容,不仅包括市容管控、环境卫生,还将民政、计生、就业、社保、创建、综治、党建、文化、民生工程、违建巡查等内容纳入网格。充分利用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优势,逐步把律师、公证、

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项目纳入网格,进一步丰富和拓展网格内容,力争实现公共服务管理“全覆盖”。

三是健全工作流程。根据社区实际,以网格信息库、基础台账、民情日志等形式,建立有人巡查、有人报告、有人负责、有人解决、有人督查的“五有”工作机制,实现事在网中办。对一般性工作:网格责任人现场处理,登记备案;协调性工作:网格责任人现场受理,将问题反馈至社区商处,处理结果报街道相关科室;突发性工作:网格责任人立即上报,街道、社区相关部门紧急处理,网格责任人现场跟踪;审批性工作:网格责任人掌握信息,社区受理中心受理界定。

四是强化居民自治。重视发挥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宣传、支持、监督作用。社区积极探索,在原有的社区代表大会和居民委员会之间增设“社区议事委员会”,承担部分议事、决策职能,构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三位一体”的分层决策管理体制,做到决策、议事、监督权与执行、操作权的分离。社区议事委员会作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社区成员充分表达自己意愿,对社区事务行使决策、议事、监督权的最高组织形式,其成员由代表大会选举,根据社区规模大小,一般由5—7名委员组成。社区议事会按季度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对在社区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进行协调处理,提出对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和

建议,监督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效果是否令群众满意。通过社区议事会鼓励、引导居民深入参与社区事务,进一步提高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

五是严格考核问责。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对社区网格管理小组的考核机制,实行定期考核和通报、总评制度,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将考评结果计入月绩效考核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六、实施步骤

按照市级统一安排与部署,拟制订以下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

认真学习全市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部署会及师书记讲

话精神,全面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宣传工作,宣传重点为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典型经验等。各社区要层层动员,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通过不断学习,反复磨合,明确思路;通过制定方案,细化网格、优化流程、实化考核,为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建设及试运行阶段(2012年第三季度)

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筹措资金,投入相关管控软(硬)件设施,在结对社区开展网格化管理的试运行,为全面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充分学习、借鉴兄弟市州尤其是宜昌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市及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勇于创新,

2015乡镇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司法所网格管理方案 第三篇

第1篇:乡镇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实行网格化管理是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强化组织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按照市、区两级的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我镇社会管理创新,健全服务网络,强化服务功能,逐步创建和形成唐山特色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模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整合现有各类行政资源,以层级负责为基础,以细分区域为平台,以提高效率为目标,以“定位网格化、内容多元化、 项目精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信息化”为管理手段,全面推行“三级网格、五项机制”的现代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社会管理由粗放向精细、 静态到动态、分散到集中、局部到全面的转变,逐步实现管理的全覆盖与服务的全方位,加强和提升全镇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水平。

二、 工作目标

通过探索建立以“三级网格、五项机制”为主的社会管理新模式,实现辖区社会管理控制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率明显上升,打造“美好、宜居、幸福、和谐”新唐山 。

三、 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稳定进行,明确具体责任与分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成立唐山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王学连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丁秀超担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副组长由党委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收集、整理工作进展情况。

四、 三级网格

网格管理的基本内容:将我镇社会管理工作以固定的区域为单位,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实行工作方法上“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的灵活运用。

(一) 科学划分网格

全镇网格化管理分为三级:1、一级网格。即镇政府网格。组建成立社会管理创新办公室,主要对“三级网格”建设及运行提出意见,对重大事项进行综合协调、办理和处置,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估、监督与管理,做好与上级网格的对接工作。2、二级网格。即各村、社区网格。每个村和山口社区居委会各设一个网格,共13个网格。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该区域网格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区域网格化管理的指导、监督和考评等日常工作。3、三级网格。即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网格,共115个。按照“网格区划、整体覆盖、精细管理”的原则,以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所辖范围为基础,综合地理布局、道路走向、工作量等因素划分居民小组网格。原则上将一个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划分为一个网格。责任人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网格长。

(二)绘制网格地图

镇社会管理创新办绘制全镇网格图,各村、山口社区以本辖区为单位绘制网格地图,界定网格的四至范围,建立网格档案,做到人进户、户进房、房进网格、网格进图,实行网格内全员、全地域、全事务管理。

(三)落实网格职责

全镇网络化管理实行层级负责制,各个层级网络责任人负责本级网格工作。职责如下:一级网格:指导基层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协调重大事宜;定期深入村、社区内听取村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其反馈至镇相关部门给予解决;督促与指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二级网格:负责做好本网格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组织召开下级网格工作例会;每个工作日不少于 1 小时深入下级网格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镇相关部门与责任人,协助其给予解决;督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其网格工作记录等。 三级网格:收集与整理责任区内民生、经济、稳定、计生等各类信息资源,建立网格化管理台帐系统;每个工作日不少于2小时深入责任片区,巡查网格内区政、消防、卫生等设施及工作的情况;将责任区内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相关责任人,督促并协助其给予解决;认真做好网格化工作记录。

(四)明确服务内容

三级网格即基础网格是最重要环节。管理要实行“定格、定员、定责、定岗”的四定原则。每个网格员要努力做到“四知四能”(即知网格概况、知居民家情、知村(社)情民意、知求助对象;能走访调查、能宣传发动、能解决矛盾、能赢得信任)。具体任务如下:1、负责网格内居(村)民信息登记、社情民意收集、社会治安巡查、应急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政策法规宣传和组织居民参加活动。2、协助做好网格内与居(村)民利益有关的社区党建、社会治安、 社区矫正、公共卫生、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城区管理、环境卫生、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空巢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3、对网格内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区政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反馈,指导和监督网格内的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4、开展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空巢老年人、留守儿童、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困难居民等弱势群体,开展上门送温暖、康复指导等服务;引领社区志愿者开展结对帮扶和一对多、多对一服务,社区“爱心超区”的慈善服务。5、围绕社区(村)文化建设需要和居(村)民精神生活需求,组织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娱乐等服务活动。

(五)建立公示制度

建立网格管理服务公示制度,在每个建立公示制度网格内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区域管理图和服务指示牌,公布网格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社区公共服务场所要设置网格区域平面图和网格划分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网格员实行持证(牌)上岗。

五、五项制度

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构建“排查报送、处置反馈、信息管理、督查考核、奖惩表彰”配套工作机制,保障三级网格化的正常运转。

(一)排查报送机制

1、镇政府各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将工作领域所需求的信息内容分解至社区,各级网格责任人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要求定期在责任网格内开展信息排查工作。

2、网格责任人应当整合责任区内各类信息资源,创建台帐式的网格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3、三级网格为排查主要环节,网格责任人应认真做好信息记录工作,每个工作日如实填写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做到民情动态“全了解 ”。

4、三级网格责任人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整理后按“区分责任、分口处理” 的原则,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内的报送社区责任干部, 督促并协助该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 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外的上报二级网格责任人与镇相关部门。

5、二级网格责任人应当坚持 AB 岗工作制,相互协调工作时间定期深入社区,切实做好社区内信息动态的登记,认真记录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

6、二级网络责任人收到三级网格报送的相关问题后,应当根据“分口处理”原则,在一个工作日内报送镇相关部门并认真做好记录,督促并协助镇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

(二)信息管理机制

1、全镇在网格化管理中建立信息台账系统,实现社区网格数字化管理。

2、信息台账系统坚持以“一个网格一本台账、一项工作一组数据”为原则,使网格内各类数据信息科学、直观。【司法所网格管理方案】

3、信息台账系统实行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相结合,电子版本作为数据更新库;纸质版本便于深入网格排查时随手携带。

4、信息台账系统实行分类管理,以工作性质为尺度区分为党群组织、经济财政、综治司法、社会事务、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城区管理、文教体育等八大项,以及若干小项。

5、信息台账系统实行条块结合式的双向管理。在镇政府层面,社会管理创新办公室负责全镇总台账的管理, 各部门负责对口领域的单项台账管理;在村、社区层面,书记、主任负责总台账的管理,各职能社区(村)干部负责对口领域的单项台账以及三级网格责任区的综合台账管理。

6、信息台账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级网格责任人应当做好信息台账系统的管理,坚持做到有变化时即时充实更改,无变化时定期调整维护,使信息台账系统随着工作的进展而变化。

(三)处置反馈机制

1、排查收集的各类信息与问题,必须本着“务实、快速、高效” 的原则给予处置。

2、 在处置责任上,涉及到驻片区单位之间、居民与驻片区单位之间、居民与居民之前的事务,原则上由网格责任领导牵头处理; 涉及到区、镇职能部门的事务,原则上由镇相关部门牵头处理。

3、在处置时效上,属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3个工 作日内给予解决,属镇机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特殊情况短期内难以解决,应当及时注明原因。

4、在处置协调上,如问题超出镇职责范围,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区相关职能部门,并及时将处置进展情况给予反馈。

5、在处置反馈上,所有问题处置办理结果应当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四)督查考核机制

1、镇党委、政府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督查考核,确保该管理模式做到有效、实效、高效。

2、督查考核机构:镇督查考核组负责督查二、三级网格运转情况,并安排交叉开展社区之间的督查考核工作。

3、督查考核对象:各级网格责任人。考核细则另行规定(见附件)。

(五)奖惩表彰机制

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激励机制, 奖惩以督查考核结果为依据。

1、在网络化管理中表现突出的社区(村)与社区(村)干部给予表彰。

2、在责任划分上,各社区网格化管理执行不到位,首先追究社区(村)书记、主任责任,再次依据职责划分追究各工作人员责任。在信息排查上,不能切实履行职责掌握网格动态情况者,给予通报批评;在处置反馈上,不能按规定时限办结并反馈者,给予通报批评;因处置失当而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给予处分。在督查排名上,连续三次在季度评比中位列后两名的社区(村),给予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罚。

六、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

召开社会网格化管理动员大会,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唐山镇社会网格化管理试行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6月-11月)

做好社区(村)网格划分,确定网格队伍,明确职责分工,组织人员培训、完善规章制度等任务。12个村、山口社区,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 。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

对12个村、山口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全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不断向前进。

【司法所网格管理方案】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要科学整合力量,做到人员下沉、服务前移,改坐班等待、被动受理为主动贴近、登门服务。各村、社区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因地制宜、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稳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全面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公共活动场所、各楼栋张贴宣传材料,宣传推行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服务内容,向每个住户发放网格责任人服务联系卡;在社区悬挂网格示意图,标明责任区位置,建立公示制度,在楼栋、单元等醒目位置公布网格责任人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和服务管理职责等信息,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学习培训。各村、社区要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提高网格员的素质和能力,本单位要有计划地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网格员要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

(四)做好工作衔接。网格员要尽快适应新要求、熟悉新业务,逐步过渡到“一岗多责”。要处理好专职网格工作与村、社区工作的关系,网格员在履行好网格工作职责的同时,要服村和社区的调度,与有关方面通力配合、密切协作。注重处理好推行社区网 格化管理与抓好社区日常工作之间的关系,要把社区(村)日常工作统一到网格化管理中去,保持社区(村)工作的平稳和有效衔接。

(五)严格考核奖惩。对网格责任人的考核纳入年终评先评优,对长期不适应工作要求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转岗、辞退,网格责任人要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对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等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第2篇:乡镇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龙政综[20XX]197号)及《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永政办[20XX]13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消防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龙潭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建设,坚持工作中心下移,实现消防安全检查经常化、消防宣传教育普及化和火灾防控全民化,切实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健全镇、村两级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卢焜华副书记为组长,企管站站长卢显聪为副组长,相关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综治办常务副主任阙仕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村、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镇政府、派出所、村及其他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镇、村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模式

“网格化”管理是以镇为基础,以村为基本单元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消防管理网络。基本工作模式是以镇为“大网格”,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解决基层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的问题;以村为“中网格”,细化村委消防管理职责,解决经常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以村、村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成立群众性消防组织,解决日常防范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网格化”管理组织。依托农村和城市社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以镇辖区划分为第一级网格(大网格),成立以镇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公安派出所、安监站、综治办、工商所、村、辖区重点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整体消防工作。以行政村划分为第二级网格(中网格),成立以村委会主任为组长,村委会成员、巡防队员、辖区重点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等。在第二级网格(中网格)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的实际,将村划分为若干个责任片区,形成第三级网格(小网格),由镇相关部门、村委会等单位人员共同参与,按照责任片区组成若干个检查小组,明确责任人,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二)健全工作制度。镇政府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联席会议、消防安全责任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办公室悬挂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图。

(三)完善工作条件。镇、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宣传教育基地,配备消防安全检查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四)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与所属单位、村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村委会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纳入管理范围,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五)明确工作内容。一是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镇政府每月上旬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检查日,检查小组对责任片内所有的单位和沿街门店进行全面排查,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消防安全隐患单位进行整改。二是积极组织宣传教育培训。镇政府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对社区、居民楼院、农村、企业、中小学等采取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村要经常性地对村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逐步建立镇、村为一体的三级培训网络。每个村都要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平安永定的重要内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事关全县安全和谐发展。各相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规划,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各部门要相互协作,建立联席工作机制,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局面。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要对移交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对较大隐患,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制订措施,开展统一行动,集中处理。镇政府要定期召开由公安派出所、安监、工商及辖区重要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情况,部署工作。

(三)着眼长远,健全机制。镇政府各部门要将村消防工作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规划,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措施长期坚持,要建立健全乡镇和消防领导组织,逐步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部门联动、联户联防和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在全镇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

(四)狠抓落实,严格考评。镇政府将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以“第二级网格(中网格)”为依据,对各检查小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一旦发现漏查和不查现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镇政府将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考评重点,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部门、村进行通报表扬,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年终组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第3篇:乡镇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6号),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XX〕28号)和全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试点现场会精神,建立健全乡镇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县政府决定,在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和工作目标

充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乡镇以社区、村庄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

今年起,全县所有乡镇要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4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到“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工作标准;20XX年~2015年乡镇达标比率逐年达到60%、80%、100%。

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一)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成立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监办、基层工商分局、民政所、城建办、司法所、财政所、粮管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要依托综治办等部门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消防办公室,明确2~3名具有一定消防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责任。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社区、村“两委”委员应确定1~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有条件的社区、村庄要依托社区、农村警务室设立消防工作站。

(三)居民楼院、村组责任。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督导员、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推动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四)社会单位、场所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是网格中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小场所、小单位要开展防火自查自改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五)基层有关部门责任。乡镇人民政府综治办要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民政所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基层工商分局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安监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要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江西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南昌市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在辖区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乡镇和社区、村庄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推动本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工作

(一)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要每季度组织综治办、安监办、基层工商分局、民政所、城建办、司法所、财政所、粮管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每月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检查的重点是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以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做好登记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及时移交或者报告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乡镇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深化消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利用互联网建立网格防火宣传QQ群,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提示。有条件的社区、村庄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单位和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全员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三)基层力量开展防火灭火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及其他辅助执法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森林消防人员及其他辅助执法力量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时要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能。保安队员要结合从事门卫、巡逻、守护等工作,对社区和单位开展防火巡查。森林消防人员要结合林区防火,完成上级交办的网格防火巡查任务。要充分发挥社区消防督导员、小区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骨干作用,建立邻里关照互助组织,点对点的帮扶孤寡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帮助其提高火灾防范能力。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倡导志愿消防服务,引导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培训、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县公安消防大队要督促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积极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政府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要逐级培育树立乡镇、社区、农村网格化管理工作典型。要大力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工作,按标准建设,按标准验收,保质保量,逐年完成达标任务。要拓宽经费保障渠道,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将乡镇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县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县公安局要科学制定年度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指导乡镇按计划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要定期对乡镇和社区村庄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社区(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消防管理能力;要将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和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县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要内容。县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县工商部门要严把登记准入关,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县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和政务督察内容,定期组织检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县政府将每年组织对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4篇:乡镇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健全服务网络,激活社区资源,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能,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通过社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实践,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的监督考核机制,实现社区服务的全覆盖、全天候、零距离,社区管理的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基层组织管理服务体系创新,通过划分网格状的管理单元,整合优化管理服务资源配置,进一步构建起职责明确、信息畅通、上下联动、延伸到户、全面覆盖的管理服务新体系,进一步增强社区管理服务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是主动应对当前基层管理诸多挑战和增强社区服务管理能力的一项创新性的工作。社区既要积极主动,大胆探索;又要坚持发挥村(居)小组的作用,不打破现行管理体制大格局前提下,稳妥推进。

2、坚持上下协同的原则。社区网格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强化条块力量的整合和各方面责任的落实。既要强化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又要调动党员骨干、居民骨干等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三、实施城区网格化,提升城镇管理水平

(一)成立机构,广泛宣传。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社区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实行包联制度。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社区书记、主任要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抓。

各社区要通过层层召开各种会议,广泛运用宣传媒介,积极开展社区活动,激发社区广大居民参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热情,营造社区推行网格化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划分责任网格单元。鸣凤县城共有8个社区,平均每个社区管辖户籍人口在4000人以上,社区居民结构复杂,社区服务管理难度较大。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以社区为单位,以200—300户居民及所辖区域为一个责任网络,将县城社区划分成9个网格,成为镇、社区之下的基本管理单元。在网上对电子地图同步进行社区网格划分,组建“数字网格”,将网格内的“人、房、物、事”等各类信息网上全收录,形成网上网下一致的社区网格。打破旧有体制,组建茅坪场镇社区管理办公室,充实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组建网格管理中心,在社区对应成立“三个站”,形成以镇为管理主体、以“三个中心(站)”为服务主体的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新体制。改变过去城市社区规模过大,管不好、管不到、管不细的状况,为实现社情全摸清、服务全方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坚持专业培养方向,组建网络员队伍。根据对参与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双向要求”,组建有心参与、有能力服务、有需求市场的队伍,力求让更多人走进来为群众服务。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组建网格专业服务队伍。每个网格配备1名网格员,以选招9名网格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35岁以下,每月待遇1000元。在每个网格内设置5名党员责任岗和若干志愿者服务岗位,协助网格员开展工作。把社情民意的收集、矛盾纠纷的调处、安全隐患的排查、特殊人群的帮教、环境卫生的整治、便民措施的落实等社会事务下沉到网格,有网格员队伍落实。网格员成为网格内社区活动的牵头人、居民办事的代理人、政府信息的采集人,居民不出社区就可以享受到便捷、全面的服务,各类问题隐患和信息都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采集和处理。

(四)着眼便民利民,拓展网格服务功能。引导建立和培养社区服务组织,全方位开展社区服务。以共青团、妇联、公会、残联为龙头的枢纽型服务组织,全面覆盖社区,开展了维权、帮教、文娱等服务。依托社区各自的资源优势和已有的团队力量,建立“草根性”的爱好者、特长者、奉献者队伍,如矛盾纠纷协调、民间文艺表演、医疗诊治服务等各社区特有的专业服务队,根据大多数居民的意愿开展未成年人教育、居家养老、科普宣传、丰富文化活动等服务。开展应急性服务。通过关注、了解不稳定信息和苗头性信息,在第一时间掌握社区内的动态,及早介入、宣传、说服、化解,有效避免矛盾的产生和加剧。开展公共性服务。网格服务队直接参与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和居民利益相关的工作,对社区公共设施维护、小区停车难等问题进行建言献策和协力解决,助推社区和谐建设。

四、推进农村社区化,增强农村服务管理能力

(一)划小服务单元,改革组织设置。改革传统的镇村组行政建制模式,撤销村民小组,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成立农村社区,每个社区有30个左右的农户组成。社区成立理事会,下设3-5个互助组,设理事长1人,理事2-4人,理事会成员有所在社区农户海选产生,互助组长一般由社区理事会成员兼任。海选出来的理事会成员和互助组长任期一年,不计报酬,主要由有“双带”能力的农村党员(含农村退休干部)、产业大户和经营能人担任。有此建立起“村委会一社区理事会—互助组—基本农户”新型的农村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全县186个村撤销村民小组1150个,组建农村社区1511个,理事会成员共4660人,农村社区覆盖全县10万多户31万余人。同时,改革传统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在50名以上党员的村设立党总支,社区联合建立党支部,按照党员特点、主导产业和社区发展需要成立党小组,在党小组内挂牌确立党员中心户,建立起村级“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的功能型党组织设置模式。从而探索出了村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双线建设、四级构架、村域一体的组织服务新模式。

(二)构建服务网络,延伸服务半径。坚持以方便群众为原则,依托村委会建立文化科技、治安调解、计划生育、医疗卫生、证件代办等服务协会,服务协会网络社区建立理事会、互助组,并对网络的每一层次确立相应的职责和任务,基本做到社区服务“五个不出村”,即小病就诊和计生服务不出村、农业技术咨询不出村、矛盾调解不出村、电信交费不出村、信件邮寄不出村。农村社区理事会在村党组织、村委会的领导和指导下,组织社区村民充分行使“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功能,社区内的一般性事务都可以通过理事会协调解决,同时,每个社区理事长又履行“农村网格员”的职责,负责本社区的信息收集、活动组织、矛盾化解等工作,将社会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农户。

(三)转变指导方式,增强服务能力。加强对农村社区工作的指导,注重引导村民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在乡镇建立由一名党政领导牵头、一名联村干部、农技和金融企业职工组成的社区工作组联村,村干部搭配联系社区制度,定期听取、帮助研究解决社区服务中无法解决的难点问题。改革干部考核评价方式,出台镇、村(干部评议暂行办法),把干部的任用和待遇置于社区理事会、党员、村民代表的评判之下,真正把镇村两级干部融入到农村社区服务之中。同时,建立农村社区保障机制,把原村民小组长的工资、部分镇级投入合并使用,建立社区服务奖励基金,实行以奖代补。在社区开展“三级争创”评选表彰活动,即在村内争创“十好社区”,在社区内争创“五好互助组”,在互助组内争创“五好家庭”,对受表彰的先进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激发了村民参与社会服务管理的热情。许多农村社区村民自觉组织起来调结构、修公路、学技术,帮助村干部处理日常事务,特别是社区内有了矛盾纠纷,不仅理事会的人及时调解,社区群众也纷纷出面来“管”,生怕影响社区评比“一票否决”。农村社区化服务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干部难当、公益事业难办、社会治安难管”等社会管理难题,增强了农村服务能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推行手段信息化,打造城乡便民高效平台

信息技术是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的加速器。我们针对县域实际,运用宜昌市区信息化建设的成果,着力打造覆盖全县城乡的高效服务管理平台。

(一)建立信息支撑体系。我们将已建成的县、乡(镇)两级互联互通的电子政务专网,向行政村和社区延伸,整合部门业务专网,纳入电子政务专网统一管理,实现专网全覆盖,为信息服务管理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网络支撑。同时,我们依托市级电子政务数据平台和软件,结合秭归情况,整合现有部门专网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社会矛盾联动化解、社区综合信息收集、人口分类信息管理、社区综合信息服务管理系统,打造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服务管理信息支撑体系。

2016司法局法律教育工作方案6篇
司法所网格管理方案 第四篇

第1篇:查问题抓整改促规范主题教育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实施意见”为指导,查找并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进一步巩固干警的宗旨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建立起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和长效机制。

二、活动内容

重点解决局党组研究学习“实施意见”后提出的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漂浮、担当意识差、规则意识差等突出问题。【司法所网格管理方案】

(一)系统内存在的共性问题。

1.作风漂浮问题及其表现。一是对工作调查研究不够,大多是靠听汇报了解情况,凭经验做决断;二是应应付付、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三是急功近利,重汇报、轻落实,做表面文章。

2.担当意识差问题及其表现。一是畏手畏脚,瞻前怕后;二是工作重部署、轻调度,不到“现场”,实情掌握不透、问题掌握不准;三是工作推动缓慢、完不成,只强调客观理由、不找主观原因;四是遇事不思对策,先讲困难,甚至提要求、讲条件。

3.规则意识差问题及其表现。一是发展理念不科学,境界低;二是有时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随意较性大;三是会前沟通少,会后不讲结论,甚至有的发牢骚;四是诚信意识差,出尔反尔。

针对以上出现的11个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采取以下解决措施:一是召开专项会议,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网格化管理,局机关党组成员及干部联系镇(街道)司法所,包保村居,做到每人每周下基层不少于1次;二是局党组成员召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生活会,相互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及时改正;三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聘请高水平的专家对局党组成员授课,同时到临近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县区学习;四是召开全局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党组成员带头执行,同时成立督查小组,对出现的违纪行为全系统通报,对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处以调岗或离职处分。

(二)部门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整改措施。

1.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不到位,少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商业化倾向日趋严重,责任感不强,道德诚信缺失。

整改时间:立即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要求每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到“三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发表攻击党和政府的言论;决不允许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及其活动;决不允许在执业活动中挑词架讼,唆使、诱导当事人上访、闹事。二是不断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三是加强业务指导,积极为中心工作服务。引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紧扣县委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紧紧围绕“三区”建设工作思路,着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四是不断增强执业管理意识,切实加强律师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规范化建设,加大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加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和保障我县法律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2.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客观上确实存在人员和经费不到位问题,但主观上对此项工作存在消极和懈怠情绪,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缺乏创新。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争取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资金和人员;二是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建设,实现矫正工作数据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管理。

整改时限:2016年6月30日。

3.机关作风问题。一是思想观念有保守倾向,创新能力不强,攻艰爬坡的冲劲和坚韧不拔的韧劲不够。二是精神萎靡,工作不在状态,效率低、落实差。三是一些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在掌握工作主动权,增强工作针对性方面亟待加强。

整改时间:立即整改

整改措施:以本次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各部门分别对照“实施意见”中涉及的问题逐一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局“查抓促”领导小组将对个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本系统内通报。

4.公证处工作。有的公证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拉,办事效率不高,缺乏工作的主动性。

整改措施:改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与县土管局等部门协调,积极介入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活动,促进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0日

三、具体实施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11月5日至11月10日)。成立“查问题、抓整改、促规范”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系统内各处室、司法所进行督导,召开“查问题、抓整改、促规范”主题教育活动动员会议,认真学习“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活动方案。

(二)查摆问题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按照“自己认、广泛征、集中会、研究定、公开晒”五个步骤,主动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公开接受监督。

1.对号认领。对照职责和工作分工,结合服务对象需求,从列举的问题及其表现中对号认领,初步找出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2.征集比对。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走访、电话访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落实“万人入户大走访”活动要求,到联系户“一对一”上门听取意见。意见建议分类汇总后,转相关科室认领比对,并建立台帐。

3.会诊审核。召开由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部分职工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部门认领和征集的问题集中会诊、确认,细化问题表现,剖析问题根源。

4.研究确定。按照“班子查摆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摆进去;下级查摆的问题,上级要摆进去;各部门查摆的问题,分管负责人要摆进去”的要求,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具体问题,

对问题查找不准确、不全面、不痛不痒的,推倒重来。

5.公开公示。领导小组对查摆出的问题张榜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三)整改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1.制定方案。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每人陈述问题及其表现,汇报整改方案。各科室、所负责人整改方案由分管负责人审签,班子成员的整改方案由局主要负责人审签,均报局办公室备案。

2.分类整改。始终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能马上整改的,列出单子,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说明情况。整改计划和落实情况要通过公开栏、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3.跟踪问效。采取公开质询、媒体“面对面”、与服务对象互动交流等形式,提升整改效果。开展质询活动,组织服务对象现场旁听,各相关负责人就问题整改情况,公开接受质询;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回答质询,促进整改。

(四)开展“回头看”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活动基本结束时,组织“回头看”,总结经验,巩固活动成果。

1.系统内各单位自评。系统内各单位对自身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在领导小组的督导下进行评议,主要评议问题整改、承诺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形成自评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展评议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对系统内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进行综合评议,同时开展满意度调查,有关情况及时反馈。

3.建章立制。领导小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完善提炼,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规章制度,推动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查抓促”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广开活动专栏,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各负责人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参与,认真抓好本次活动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工作实效。以开展“查问题、抓整改、促规范”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建立起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和长效机制,更好的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加强督导,不断总结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系统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达到共同学习、共同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对在督查中发现的推诿扯皮、纪律意识淡薄、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以及活动开展中存在的搞形式、走过场、被动应付等现象,领导小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理并通报。

第2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根据市局和省厅《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决定自7月份开始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各司法所为重点,以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为目的,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彻底纠正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现象,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建设“平安”做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要求

此次活动的要求:对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深入查找社区矫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全体基层司法所干警职工增强刑罚执行意识,明确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实现执法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的目标,推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牢牢把握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敢于揭短亮丑,改正错误。要做好结合文章。自觉把检查活动与加强司法所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落实监管教育措施、强化经费保障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方法步骤

本次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于7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8月)。各司法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扎扎实实搞好自查自纠。重点突出五个方面:是否假借调查评估存在“吃、拿、卡、要”和乱收费的现象;是否存在因衔接、监管不到位导致社区矫正人员漏管脱管的现象;在对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以及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等执法活动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违规办理的现象;在对社区矫正人员申请进入特定区域、特定场所、请假外出、居住地变更等审批事项中,是否存在超越职权或把关不严的现象;各司法所是否存在不严格履行社区矫正职责的现象。要坚持开门开展检查活动,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基层组织以及村居、社区群众的意见,全面深入查摆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清理,统一登记造册,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人,逐条进行整改。对重大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一定范围内对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抽查督查阶段(9月至10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各司法所进行抽查和督查,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县局将加强对活动进展情况的掌控,重点督查对检查活动是否重视,查摆问题是否深入,整改措施是否务实,整改效果是否明显等。县局将适时派出督导小组,对各司法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凡司法所不重视、组织不得力、措施不落实、问题没解决的,要全程跟踪督导,直至问题彻底解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建章立制阶段(11月至12月)。前两个阶段任务完成后,县局将及时把活动重点转移到建章立制上来。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基层认可的,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用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将抓紧修订完善;对工作需要而没有建立的,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制定出台,探索建立起一整套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组织领导

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首要标准”、提高矫正质量的内在要求。各司法所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把检查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专门成立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各司法所要以务实的作风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力戒形式主义,杜绝搞花架子、走过场,做到查摆问题“深”,整改措施“实”,活动效果“好”。要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广大群众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3篇:社区矫正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营造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成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6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社区矫正集中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根本,以积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为目的,以有效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影响为原则,进一步规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活动安排

(一)举行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6月上旬拟在锦秋街道办事处举行全县社区矫正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参加人员为:市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基层司法所所长及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部分社区矫正人员。

启动仪式结束后,市司法局负责人和县检察院负责人将为社区矫正人员现场授课。

(二)对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各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刑法》及有关部门出台的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利用短信平台集中编发短信。信息内容包括:

1、《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主要精神和内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要求安排。

2、社区矫正人员在调查评估、报到登记、接收、接受矫正、审批、奖惩处罚、解除矫正等执法环节中应注意事项。

3、“四类”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矫正期间应知事项和禁止性事项。

(四)开展集中宣传。各司法所要充分利用宣传材料、宣传车、开辟宣传栏、赶大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集中宣传活动,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五)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各司法所要创造条件,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接受教育改造。

三、工作要求

为更好地做好社区矫正集中宣传月活动,各基层所务于5月25日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手机号码汇总。各司法所对镇(街道)分管领导、司法所长及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和辖区内所有建档并录入全国管理系统的社区矫正人员的移动手机号码统计汇总,于5月25日前将电子版报县司法局基层股(书面汇总由所长参加启动仪式时交基层股)。

(二)移动手机定位。各司法所要以这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安排专人做好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工作(对未进行手机定位人员号码汇总后,传至县移动公司邮箱,并拨打电话及时联系)。

这次宣传活动内容多,覆盖面广,各司法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优势,提高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增强本次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宣传活动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上报县司法局基层股。

第4篇:政风行风建设三化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大力实施行政执法程序化、行业管理规范化、基层站所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促进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彻底解决个别干部程序意识差,随意简化程序环节,有意识地规避法定程序等问题;努力解决服务不规范,损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造成群众投诉的现象。制止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用制度和行业规范实现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推动全县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范围

局机关股、室,处,中心,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三、具体标准要求

(一)执法部门程序化标准

按照“合法公正、规范严谨、文明高效”的目标要求,以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改善作风形象、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的发生。重点围绕以下八项内容建立具体标准:

1、执法项目。主要指针对本部门所具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征用、行政确认、监督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要求认真梳理职责明确;

2、执法依据。主要指针对本部门所具有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依据,要求随时进行梳理汇编,务求依据充分有效;

3、执法时限。主要指对各类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事项办理时限及承诺时限,案件办结时限等进行梳理和明确;

4、执法程序。主要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要求,精简执法和办事流程,制定科学规范的执法流程;

5、执法责任。主要指按照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和有利于相互协调配合原则,明确行政执法的具体责任和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6、执法监察。主要指明确内部监察职责,围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高效,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违法违规查处等相关监察制度和工作机制;

7、政务公开。主要指以推进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公开执法依据、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责任、公开审查等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的标准;

8、文案管理。主要指充分利用传统档案管理模式和电子信息平台,建立规范的文书使用与管理制度、执法检查台账制度和案件档案管理制度。

(二)行业管理规范化标准

按照“职责明确、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以全面规范管理服务、改善作风形象、方便群众为重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作为”现象的发生。重点围绕以下八项内容建立基本标准:

1、岗位职责。主要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本行业应该履行的职责范围和服务事项;

2、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事管理、信息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后勤保障、应急保障管理等制度。建立科学而严明的制度规定,并保证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相互衔接、相互配套;

3、办事流程。主要指围绕履职尽责、规范服务、提高效率所制定的工作流程,将日常业务性工作程序化;

4、信息公开。主要包括管理服务的事项、内容、依据、程序、时限、收费标准、投诉形式、责任追究等方便群众办事的有关内容;

5、接待服务。主要包括为改进作风、提供优质服务建立的接待举止、接待用语、接待承办、接待设施等标准;

6、服务制度。主要指本着“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原则,围绕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机制,积极完善、提升和创新各项服务举措,制定明确的服务举措;

7、监督机制。主要指明确和规范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内容、形式、渠道和处(办)理机构,建立长效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

8、考核评价。主要指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尺,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建立相应的业务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指标标准和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机制,切实做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基层站所服务标准化标准

严格按照博政办字[2016]37号文件要求的十项标准制定。

四、方法步骤

实施政风行风建设“三化”工程,坚持统筹规划、总体部署,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定期检查,深入调研、不断完善的基本原则,自2016年4月至2016年底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按步骤进行,主要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制定计划阶段(2016年4月)。各股、室、处、所要将政风行风建设“三化”工程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动员形成实施政风行风建设“三化”工程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细化标准,建立体系阶段(2016年5月-7月底)。各股、室、处、所要本着“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明确标准体系框架,制定“三化”标准和保障标准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标准体系;按照制定的标准体系开展试运行,有计划地加强宣传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了解、熟悉并掌握标准要求和相关制度规定,增强执行标准的自觉性。

第三阶段:实施推进,完善提高阶段(2016年8月-11月底)。要按照建设标准积极实施运行,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改进工作,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并做好标准实施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记录;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三化”建设运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提高建设标准。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2月)。实施政风行风建设“三化”工程要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内容,县局督查室将通过明察暗访和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各股、室、处、所建设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验推动,对实施过程中和民主评议活动中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督查室。年底进行评先树优,对不开展“三化”建设或验收不合格的股、室、处、所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安排。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推进“三化”建设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力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逐项分解任务,逐项落实责任。

(二)扎实推进,注重实效。要按照明确职能、建立具体标准、逐级审查和实施与监督的步骤扎实有效推进工作。要本着“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充分结合上级部门规范和行业标准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特点、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建立“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配套完善、科学严谨、易于操作”的标准体系,做到系统全面、科学规范,防止标准制定面面俱到不切实际,成为纸上的标准、墙上的制度。

(三)强化督查,加强指导。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监督检查贯穿推行“三化”建设工作的全过程,督查室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突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责令有关股、室、处、所要制定整改措施。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活动工作不重视、不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把实施“三化”工程作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一个重点,与纠风专项治理、民主评议、制度建设、群众监督、责任追究、查办纠风案件工作密切结合,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将廉洁公正执法和规范服务体现在活动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形成有效的组织管理机制、人员行为的矫正机制和不正之风的纠正机制,切实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第5篇:司法行政网格化服务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职能作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依法治县、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工作理念,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主动融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模式,更好地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满足基层群众服务需求和促进基层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为推动“五个跨越”、建设“五个”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以“管理权限下放、管理力量下沉”为方向,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夯实基层;一岗多责,一专多能;因地制宜、协商协调的原则。

一是合理划分网格。按照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便于服务管理的原则,将各镇(街道)划分为四级网格,其中镇(街道)为一级网格,设一级网格管理员2-3名;各司法所将辖区内的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地域相近的原则,以管区为单位划分为5-10个网格管理小组,形成二级网格,每个二级网格设立二级网格管理员1-2名;各村(居)、学校、企事业单位为三级网格,设三级网格管理员1名;各村(居)民小组、社区楼院划分为四级网格,每个四级网格设立四级网格管理员1名。

二是实行定岗定责。“定岗”,各级网格管理员和责任人将巡查作为日常工作,坚持每天巡查,实现人到格中去,在网格中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促和谐。“定责”,就是明确网格管理的职责内容,充分利用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优势,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项目纳入网格,进一步丰富和拓展网格内容,力争实现公共服务管理“全覆盖”。

三是严格考核问责。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对网格管理人员的考核机制,实行定期考核和通报、总评制度,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将考评结果计入月绩效考核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三、实施步骤

按照安排与部署,制订以下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第一季度)

全面开展网格化管理宣传工作,宣传重点为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典型经验等。各司法所要层层动员,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通过不断学习,反复磨合,明确思路;通过制定方案,细化网格、优化流程、实化考核,为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建设及试运行阶段(2016年第二季度)

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利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管理平台,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勇于创新,建立起一套适合自身实际、便于实施管理、满足群众需求的网格化服务管理组织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4月底,各司法所要将各镇(街道)司法行政工作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和网格图》及网格责任人报送县局研究室。

(三)规范运行阶段(2016年第三季度)

在科学划分网格的基础上大胆摸索、逐步创新,让司法行政网格化服务管理逐步走向正规化、常态化渠道。按照城市空间地理数据库建设的要求,对每个网格内的部件进行普查,赋予代码、对各种事件进行编号,根据网格的地理位置、楼栋分布、人员居住等基础信息,绘制网格图谱,建立网格信息数据库,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分类管理。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第四季度)

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评比表彰工作,组成评选委员会,采取民意测评、实地考察、查看软件等方式,评选出在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明显、带动作用强的司法所,给予一定表彰奖励,全方位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网格化服务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强、创新性强的社会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全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化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创新措施、狠抓落实,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

(二)加强教育培训。为了有效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网格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要分层次、分类别持续不断地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网格责任人的素质和能力。县局将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网格管理人员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网格管理人员要自觉加强相关政策、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任务,做到政策、流程及电脑操作技术等应知应会、一专多能。

(三)严格考核奖惩。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将严格进行奖惩,对工作开展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长期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网格责任人和管理员,按照管理规定予以转岗、辞退。

第6篇:司法局作风改进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市八次党代会等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平安、法治”总目标,实现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法律服务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高效的工作,为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提供坚强的法律服务保障。

二、任务目标

(一)提升思想境界。着力破除小成即满、小富即安,自我陶醉、歇气松劲,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庸碌无为,拈轻怕重、怕苦怕累等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紧迫意识,立足当前实际,瞄准更高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自我加压、永不满足,顽强拼搏、勇争一流,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再创司法行政工作新业绩,再掀服务科学发展新高潮。

(二)勇于开拓创新。着力破除躲避困难、回避矛盾,畏缩不前、不敢探索,前惊后怕、不敢担责,照抄照转、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深入、不深思、不深究、畏难发愁等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进取意识、争先创先率先意识,在其位,谋其政,直面困难、敢于挑战,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创造条件、迎难而上,以更高的热情,更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破解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强化执行能力。着力破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刁难使绊、科室梗阻,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疲沓拖拉、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越位、缺位、错位等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效率意识、执行意识,努力解决“不愿执行、不敢执行、不会执行”的问题,切实做到“主动办、马上办、限时办、高效办”,雷厉风行、立说立行、令行禁止,不断提高效能效率、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坚决贯彻中央精神,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保障,增强洼地效应。

(四)夯实工作作风。着力破除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忙于应酬、疏于学习,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浮躁浮夸、弄虚作假,只图虚名、不求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标准不高、不紧不慢,追名逐利、漠视群众等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务实意识、为民意识,铺下身子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切实做到察实情、讲真话、用真功、办实事,进一步心系群众、为民谋利、助推发展。

(五)加强廉政建设。着力破除贪图享乐、奢侈浪费,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纪律松弛、吃拿卡要,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增强节约意识、清廉意识,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清廉自守、率先垂范,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和干警的良好形象。

三、依托工作任务,搭建丰富载体,推进“作风改进年活动”不断深入

深入开展“作风改进年”活动,是市司法局、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要在“结合”中推动活动开展,在“结合”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档次和水平。

(一)扎实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维护社会平安和谐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深入实施《人民调解法》,将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和行业调解组织建设作为完善全县“大调解”网络建设的重点,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积极加强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按照科学定位、完善功能、规范运行的原则,年底前,将建成集舆情汇集、调解指导、矛盾调处、机制对接于一体的县域矛盾纠纷综合化解平台。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掘社会资源,充实完善调解队伍专家人才库,全面提高调解队伍的社会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水平。

健全完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调解信息员等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健全预警组织网络,认真贯彻县委政法委《关于建立完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工作机制的意见》,我县设立专门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预警中心,及时对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研判、预警发布和处置,确保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得到有效管控和化解,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建设法治

继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六进六创”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大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工作,推进行业依法治理的不断深入。积极开展“法治”创建工作调研,制定出台《法治实施纲要》,全面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力度,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选准法制宣传切入点,研究受众心理特点和宣传媒介传播规律,在巩固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传媒阵地的基础上,开发利用政务微博、公共电子屏幕、公交移动、楼宇电视、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等新型传媒阵地,推进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设施建设,快速普及法律知识,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围绕推进文化繁荣发展的总要求,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特色法制文艺节目创作、法制动漫作品评选等特色法制文化建设,培育具有特色的法制文化。牵头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和总结表彰。

(三)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积极参照外地工作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加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政策扶持力度,设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完善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经费保障、安置基地税收扶持等政策支持,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异地托管、审前调查等工作措施,完善信息平台系统,把信息平台建设成集思想教育、监管监督和信息交流为一体的多功能工作阵地,切实提高特殊人群管理的保障水平。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协助企业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立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入得来、学得好、有特长”,确保他们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司法所网格管理方案】

(四)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积极围绕扩大内需和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目标要求,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着力为县域经济发展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围绕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做大做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不断扩大法律顾问覆盖面,尽快实现法律顾问在农村社区、企业、单位的全覆盖,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基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中的专业优势,确保为基层群众提供均等化法律服务。围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推动党政机关配齐配强政府法律顾问,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行”活动。紧紧围绕法律援助设施便利化、案件质量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工作运营信息化、监管执业规范化“五化建设”,扎实开展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积极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和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行”活动,做大做优法律援助事业,推进公证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受援面,让更多的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强化法律服务监管。全面活跃县域法律服务工作。加强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法律服务队伍执业活动。扎实开展争创“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公证员活动和公证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积极开展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管理,不断推进司法鉴定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建设。

(五)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坚持能动司法,公正执法,将维护群众权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要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司法行政干警能力素质建设,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六)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障能力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抓住全县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的难得机遇,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协调,科学制定基础设施三年建设规划,统筹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突出为民服务主题,以“服务基层群众,展示司法行政良好形象”为目标,有效整合资源,全面启动县级司法行政“四个中心”(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法制宣传教育中心、社会特殊人群管理教育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争取到2016年底,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建设规范、服务齐全的司法行政基础设施体系。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根据市司法局要求,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年底前建成省市县联网的视频会议系统。

四、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6年3月)。召开全局“作风改进年”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查找剖析阶段(2016年4月)。重点围绕“精神状态,执行能力,工作作风、效能效率、廉洁勤政”等方面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投诉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函、建立网上征求意见邮箱、走访群众等形式,认真听取机关内部、服务对象、上下级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力求把问题找准、找实、找透。根据自我查找和征求意见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整改问题阶段(2016年5月一10月)。认真落实整改方案,注重建章立制,努力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抓好典型示范,坚持典型引路,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作风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加大对作风方面反面典型的案例通报力度,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示范警示作用,促进作风改进措施的落实。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11月一12月)。年底对自身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自评材料,并积极探索建立作风改进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加强作风建设的细则,进一步提高作风改进工作成效。

五、组织领导

县司法局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机关各股室、处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通过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改进作风的自觉性、主动性,努力营造浓厚氛围,促进作风改进。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确保作风改进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实到位。

2016年乡镇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司法所网格管理方案 第五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执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实现追赶跨越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得到弘扬,全民法律素质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成效明显,社会管理不断创新,法治、法治政府、法治社全一体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镇域新格局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镇党委按照各级党委对依法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全镇依法治理工作统一领导,各村(居)、各部门支部对本村(居)、本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具体负责,确保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治理全过程。

坚持以人为本。要着眼于提高党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政府依法决策、部门依法管理、群众依法行事,做到执政为民、执法为民、司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正确实施,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做到将法规作为根本准则,依法行使职权、履行法定义务,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

坚持法德结合。在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理基本方略的同时,进一步发挥以德治镇的重要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服务大局。把依法治镇融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以法治方式履行职能,推动改革发展,是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的最强动力。

(四)实施进程

推进依法治理从2016年开始,到2020年完成,共有7年时间,其中前4年抓工作推进、集中攻坚,后3年抓巩固完善、深化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以“三治”为重点,树立规则意识,建设平安

1、治理街面秩序

①整治、雷山、高升三个场镇车辆停放,客运车辆一律进站停放,杜绝车辆沿街随意停放陋习,规范街道交通环境;(责任单位:派出所、涉及居委会)②整治、雷山、高升三个场镇乱摆摊现象,农产品商贩一律进入农贸市场经营,街道商店门市一律规范经营,杜绝沿街为市现象;(责任单位:工商所、涉及居委会)③严厉打击街面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升街道治安环境;(责任单位:派出所、涉及居委会)④进一步规范街道居民垃圾投放行为,引导居民定时、定点丢弃垃圾,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及时清运垃圾,提升街道形象;(责任单位:涉及居委会)⑤整治场镇“三违”建设行为,规范建房户建材堆码和建渣处置行为,规范街道建设秩序。

2、治理校园周边秩序

①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黑车拉客行为,确保学生安全;(责任单位:镇安全办、交警中队、派出所)②集中整治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对过期食品、伪劣商品等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学生食品安全;(责任单位”食安办、安全办)③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网吧允许未成年人上网、黑网吧等现象,规范学校周边环境,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责任单位:镇文广站、派出所、工商所)⑤各校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每年至少到联系学校开12次展法治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法律意识和知识;(责任部门:镇司法所、中学、小学、高升小学、雷山小学)⑥在每所学校建立一座法律工作站,为教职工及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服务,保障学校师生合法权益;(责任部门:镇司法所、中学、小学、高升小学、雷山小学)⑦编印法治教育教材,发放给每一名师生,强化法律宣传教育;(责任部门:镇司法所、中学、小学、高升小学、雷山小学)⑧开展“一周一卡,带法回家”活动,每周编印《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婚姻法》等实用法律知识卡片,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社会整体法律意识提升。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专项整治,预防和打击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违法犯罪行为。

3、治理信访秩序

①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分类分性质处理各类信访问题,该解决到位的比照政策法规解决到位,在政策法规框架内不能解决的解释到位,对非访、缠访、闹访等行为打击到位,在全镇形成合规有序的信访秩序;(责任单位:镇群工办、派出所)②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和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处理违法上访;(责任单位:镇群工办、司法所)③执行信访三级终结制度,对经镇、县、市三级处理的信访不予受理;(责任单位:镇群工办)④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并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理。(责任单位:镇群工办)⑤设立信访领域法律援助站,为出于合法、合理诉求的群众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畅通诉求渠道,减少因渠道不畅导致的违规上访。

(二)以“三化”为抓手,树立诚信意识,建设和谐

1、化解矛盾纠纷

①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将调解工作、综治工作、信访工作有机结合,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责任单位:镇司法所、群工办)②建立健全医疗、建筑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加强对调解组织的指导、引导,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责任单位:镇司法所)③进一步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发挥基层调解委员会职能,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责任单位:镇司法所,各村居)④依托人民法庭,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解仲裁机制,依法及时矛盾纠纷;(责任单位:镇司法所、人民法庭)⑤建立舆情汇集、分析、引导机制和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依法化解机制,健全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矛盾纠纷监测和应急机制,提高对矛盾纠纷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期、化解在基层。

2、化解积案积怨

①开展“积案清零”行动,对过去因历史原因、客观原因等造成的积案进行集中清理,逐一进行解决或形成处理意见,防止积案造成新的社会问题;(责任单位:镇群工办、司法所)②对群众反映强烈、反映时间较长的意见和诉求进行专题研究解决,对能解决的尽快解决,对在现行政策、法规框架内难以解决的,及时做到宣传、说明,争取群众支持、理解。

3、化解信访难题

①实施领导包片、干部报案,对老难信访进行逐一清理、排查、分析,并逐一明确联系领导、联系人员,明确责任、明确时限,努力化解信访难题;(责任单位:镇群工办)②把涉法涉诉的老难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并对有需求的信访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促进老难信访化解;(责任单位:镇司法所)③建立老难信访“三证”工作法,通过纪检干部取证,提取信访事件证据,村(居)干部和当事人认证,确认证据真实性,群众代表、老党员、老干部等听证,提出处理意见的方式,多方合力化解老难信访。

(三)以“三监督”为保障,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建设廉洁

1、群众监督。通过“三务公开”等途径,让群众知晓、参与、关注依法治理工作,积极邀请、引导、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切实畅通群众监督、反映、诉求渠道,真正将政府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确保依法治理工作不偏不空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2、纪委追踪。充分发挥镇纪委的监督职能,对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促使干部职工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服务群众,特别是对有执法权、惠民政策落实等职能的行业、部门、环节,由镇纪委进行跟踪监督,通过定期约谈、诫勉谈话、案件查处等多种方式增强监督力度,将行政权力运行关进制度的笼子,打造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

3、人大评议。注重发挥镇人大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发挥人大法律监督职能,对党委政府决策、行政、执法等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党委政府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推动发展,特别是对与群众反映较多、意见较大的部门、领域和人员,由镇人大开展评议或质询,督促各部门和全体干部依法行政。

(四)以“四规范”为导向,树立权利义务意识,建设法治

1、规范党委决策

①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决策范围、权限,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确保决策科学性、廉洁性;(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纪委)②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合法性审查机制等制度体系,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纪委、司法所)③建立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乱决策造成不良后果的,明确监督和责任追究主体、程序和方式,从严追究责任;(责任单位:镇纪委)④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将决策行为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发动群众主动参与、监督涉及全镇发展的决策行为,确保科学决策。(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2、规范依法行政

①对镇级各部门、各村(居)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培训,增强全体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镇司法所,相关部门)②进一步清理行政权力,完善行政权力目录并进行公开公示,规范行政行为;(责任单位:镇党政办)③加强执法程序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按照法律法规逐一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对社会进行公示,将行政权力行使纳入制度的框架内,放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责任单位:镇党政办)④健全行政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政行为进行从严问责,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责任单位:镇纪委)⑤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制度,确保行政行为规范。(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3、规范干部作风

①进一步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干部作风管理,切实改进干部作风;(责任单位:镇纪委)②扎实开展会前学法等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法律学习培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依法办事,示范带动全镇上下行为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责任单位:镇党政办)③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促进干部形成法治观念,自觉在工作、生活中遵纪守法;(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公室)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通过纪律监督促进全体干部规范行政、风清气正。(责任单位:镇纪委)

4、规范社会秩序

①围绕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将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要素和社会化服务全部纳入网格管理范畴,形成网格管理、信息支撑、全程服务的工作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镇综治办)②深入贯彻村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科学编制《村规民约》《村民公约》为重点,坚持“一事一议”、“三不三议三自主”、“三双向一质询”等制度,全面推进村民(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责任单位:镇民政办)③加强安全建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辖区无重大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镇安全办)④健全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提升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责任单位:镇安全办)⑤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确保市场秩序公平、诚信、开放、规范;(责任单位:镇工商所)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和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帮教、转化、管控措施;(责任单位:镇司法所、派出所)⑦坚决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和分裂破坏活动。(责任单位:镇派出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督促依法行政工作,确保依法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村(居)分工负责、协调互动、合力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依法治理推进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考核办法,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部门、各村(居)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情况通报、检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定期评价、及时总结依法治理情况和经验,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有效经验。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一支懂法律、高素质、善宣传、能带动的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为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人员保证;加强国土、建管、规划、司法、公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量建设,强化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加快村干部及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培训教育,打造一支基层普法队伍,带动全体群众知法、敬法、守法、护法。

2016年网格化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计划
司法所网格管理方案 第六篇

2016年网格化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认真贯彻落实区委7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司法所网格管理方案】

一、学习培训,统一思想

先后召开街道工委召开(扩大)会议;上地街道工作大会;工作推进会和社管通培训会。同时,迎接徐永全副区长到上地西里社区调研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邀请区社会办陈刚主任就“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对街道副科以上全体领导干部进行培训。通过以上措施,为做好网格化工作深入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意见,统筹协调

制定《上地街道关于落实海淀区<关于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街、镇统筹协调能力,深入推进网格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

一是精确12个网格、56个网格单元划分,确定包格领导、格长和格员。

二是健全和调整了地区民主管理和监督委员会、地区管理委员会,并成功召开了两个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三是落实司法所、统计所属地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是组建街道联合执法队,并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五是调整十大工作组,并与社区网格实现无缝衔接。

六是确认区委办局、街道科室部门、各类协管、社区自治等下沉力量,并在年底前制作展示橱窗。

三、系统运行,稳步推进

一是社区网格微循环运转正常,网格平均数值均排在全区前列,曾受到区有关部门的表扬,目前解决了部分社区居民反映的问题262件。

二是街道网格小循环运行正常,目前街道网格小循环共处理14个案件,基本解决了部分社区网格反映的问题。

三是区级大循环保持畅通,目前还没有案件需要上报解决。

四、绩效考评,落实督导

完成了对所属格员、社区网格、对属地专业部门派驻机构和对相关委办局的绩效考评工作。10月8日,公布了对22个街道网格化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及排名情况,我街道排名第二。

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网格化工作认识程度还有待提高;

二是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作用还有待提高。

2016年,针对问题和不足积极整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格,主管科室包片、十大工作组和三级网格力量等工作制度,真正实现“入格、管格”,重点整合各类协管力量,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二是在原有上地街道城管监督与应急分中心的基础上组建上地街道城市服务管理指挥分中心。

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社管通的作用,同时稳步推进“一个系统,五个中心”的上地街道综合管理信息E系统建设。

四是全力做好全年的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绩效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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