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执行公务员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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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执行公务员法情况汇报
公务员法执行情况的汇报

关于公务员法执行情况的汇报

(2011年8月16日)

首先,欢迎各位领导到****检查指导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县公务员法执行有关情况向领导们作一汇报。

一、我县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的基本情况

自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坚持依法开展公务员登记、录用、考核、职务任免、培训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积极稳妥推进,依法进行公务员登记工作。一是扎实进行公务员集中登记。2007年,我县根据公务员法和省、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的规定,在深入学习宣传的基础上,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依法有序地完成了公务员的登记工作。全县共确认登记公务员****人,其中在职****人,提前离岗****人。经审批登记公务员的信息我们及时录入微机,建立和完善了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公务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在登记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办法》、《****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人员现任职务和工作经历情况,确定了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二是妥善处理公务员登记遗留问题。根据公务员登记的相关精神

和要求,组织****名特殊情况人员参加了全市统一的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登记审批。同时,我们及时、妥善安置不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机关工作人员,做到“有情操作”,处理好积极推进公务员登记与保持机关稳定的关系,保证了机关工作稳定和工作人员思想稳定。三是认真搞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申报和人员登记。根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登记实施意见》要求,我们对县****局等11个事业单位(其中党群系统****个、政府部门****个)进行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申报,并对****名人员进行了登记上报工作,现已审批登记****人(其中党群系统****人、政府部门****人)。四是积极开展公务员日常登记。公务员法入轨运行后,按照公务员登记的相关规定和《****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们建立了日常登记申报审核制度,及时审核新进入机关、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人员,并按照规定程序予以登记。目前,已完成****名新进入机关公务员的登记审核工作。

(二)阳光规范运作,切实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公务员法实施以来,为了把住公务员队伍的“进口”,我县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求,始终坚持“凡进必考”,不断完善公务员考录政策和工作机制,建立了从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到考察、公示的一整套比较成熟的工作程序,公开

透明,阳光运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06年以来,我县共考录公务员****名,一批素质较高、年龄较小、学历层次较高的优秀人才进入各级党政机关,给全县公务员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注入了新的活力,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全县公务员队伍人才缺乏和年龄老化等问题。

(三)健全完善机制,稳步落实公务员考核奖惩工作。近几年来,随着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逐步实施,我县也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考核奖惩机制。一是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以及任免、奖惩、培训、辞退等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优先晋升晋级,达到奖励条件的给予相应的奖励;二是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内部与外部考核相结合方式,重点对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增强了考核工作实效;三是建立公务员考评结果公示制,即将公务员的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以督促公务员尽职尽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我县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对自愿申请辞职的,允许其辞职;对不履行职责、小错不断的,及时清理出公务员队伍,为下一步有效推行奖惩激励机制,强化公务员队伍管理奠定了基础。

(四)严格履行程序,扎实做好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按照

《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条件及要求,我县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在公务员的提拔晋升时,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严格履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决定(科员级干部任免均按权限审批)、任前公示等程序。近年来,我们逐步加大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力度。在一些大系统、大单位,提拔中层时,一般采用竞争性选拔的方式。如今年4月份,我们针对县****系统实际,采取民主测评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了副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经过竞争,****名同志脱颖而出。对选出来的干部优先安排到基层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岗位,实现了派出所长、指导员全部由副科级干部担任,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公安干警的工作积极性。2007年以来,全县共****余人次参加了竞争上岗,****余名基层公务员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领导岗位,有效地调动了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加了公务员队伍的活力。公务员调任工作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在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考察、公示后,将****名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调到党政机关任职。通过调任****名同志,形成了一套公务员调任的基本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

(五)注重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公务员培训是公务员享有的权利,也是为提高公务员素质而开展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培训。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相关规定,按照市里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县公务员培训已初步形成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为主要形式的培训体系。2006年以来,我县****名新招录公务员参加了初任培训,****名公务员参加了任职培训,****名公务员参加了专门业务培训,****余名公务员参加了在职培训。各类培训工作的坚持开展,为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不断规范提高,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为进一步理顺公务员管理体制,强化对全县干部和公务员的宏观管理。去年以来,我们制定实施了《****县干部管理办法》,对干部管理权限、任免程序、干部调配和交流轮岗、后备干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将这个办法同《****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配套使用,进一步明晰了我县干部的管理范围、流程和责任。

(七)强化约束监督,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处罚规定。我县监察机关和公务员管理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监督管理。通过加强监督,大大提升了公务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减少了违法违纪行为,增强了公务员队伍的公众形象。对违法违纪的行为,我县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同时,

篇二:2016年执行公务员法情况汇报
局关于《公务员法》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6年执行公务员法情况汇报】

**市畜牧局

关于《公务员法》执行情况

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开展公务员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根据本单位制定的公务员法开展情况检查方案,于6月16日——6月27日在全局机关开展了公务员法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务员法规制度建设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积极推动并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法的培训工作,开展以宪法、公务员法为重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建立全员普法学习制度,基本保证了公务员及新进人员的学法时间、学习效果。在学习内容上突出依法治国、科学发展、服务型政府、依法行使公共权力和廉洁从政五个重点,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深化,增强了公务员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公务员登记管理情况

1、我局现有行政在编人员*人,实有登记*人,无未登记、错登记现象。

2、公务员登记信息已经审核,与市公务员管理局登记信息校对一致,并已将公务员登记自查自纠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公务员管理局。

三、公务员招录、竞争上岗情况

1、2006年——至今,我局始终坚持公务员“凡进必考”原则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制定的《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共进入编制*人,其中*人是通过河南省公务员考试录入,另外*人系副县级干部调任。

2、我局机关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氛围,切实加强了公务员队伍建设;注重以用为本、用当适任、用当尽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分发挥每名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推进了畜牧工作的全面提高。

四、公务员考核奖励情况

1、我局坚决贯彻执行了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的《**市公务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修订稿)》。围绕设定目标、细化分解、量化考核、效能监察、定期通报、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公示等环节组织实施考核。通过绩效考核,建立奖优罚劣的机制,切实把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挂钩。

2、2006年——2007年,我局参加考核人数共*人,其中优秀等次为*人,称职等次*人;2008年——2009年,我局参加考核人数共*人,其中优秀等次为*人,称职等次*人;2010年,考核人数共*人,其中优秀等次为*人,称职等次*人。无不称职现象发生。

3、我局共计获得“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人次,其中:【2016年执行公务员法情况汇报】

2008年,***同志被评为“人民满意公务员”;2010年,****两位同志获得市级嘉奖荣誉,奖金已向市财政局申报预算。

4、当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发放本人当年的一次性奖金;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五、公务员“四类”培训情况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我局认真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新聘用的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还不失时机地选送公务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项业务知识的培训,更新公务员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六、处分条例、辞职辞退规定落实情况

无辞职辞退现象发生。

七、人民满意公务员争创活动落实情况

我局已制定了争创活动实施方案,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学习提升阶段、申报推荐评选阶段。为保证此项活动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共采取六项措施:1、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以解决存在问题为抓手,增强开展争创活动的针对性。2、抓好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和价值观。3、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为创建高绩效机关提供支持和保障。4、实行绩效管理,实现机关

规范高效运转。5、开展“争先创优”系列活动。6、开展“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活动,提升机关服务质量和效能,做人民满意公务员。

八、《公务员法》第101条法律责任七种情形的执行情况【2016年执行公务员法情况汇报】

我局严格按照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和晋升; 对公务员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我局坚决按照《公务员法》第四十九条、五十三条、六十八条、六十九条、八十七条和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予以执行;

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晋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以及考核、奖惩,我机关均按照在公务员管理中应遵守的法律规定的方式、顺序和时限办事;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等都遵照《公务员法》规定,无违规现象发生,切实保障了公务员的经济权利不受非法侵害,保障了国家工资、保险福利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在录用、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中,我局积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录用;

申诉控告权是公务员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权利,我局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执行,未出现公务员需进行申诉、控告现象;

存在的不足

1、在学习公务员法和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方面还需继续加强和巩固,为做好今后各项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2、在建立公务员法学习长效机制上还不够完善,在今后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抓好、抓实,做到常抓不懈。

下一步工作设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不断学习公务员法的有关内容,熟练掌握公务员法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贯彻公务员法,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队伍。

篇三:2016年执行公务员法情况汇报
2016学习公务员法个人心得感悟9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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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我在近期参加了相关的法规学习培训,有如下认识和体会。

一是开辟了公务员晋升的“第二通道”,有利于调动基层公务员积极性。

由于在现有制度下,公务员的待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担任的行政职务,由此造成千军万马挤职务提升这座“独木桥”,甚至出现了“买官卖官”、“要官杀官”等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公务员法建立了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通过明确职务与级别之间的对应关系,开辟了公务员晋升的“第二通道”,即职务晋升或级别晋升,均可相应提高其工资及其他待遇。这样,不但从制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官本位”存在的问题,而且职务与级别制度的建立,照顾到了占公务员总数一半以上的县、乡基层公务员的利益,妥善解决了基层公务员职务低、晋升空间孝工资待遇偏低等方面的问题。这对于拓宽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调动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二国改变了单一的公务员管理模式,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

我国的公务员队伍庞大,人数众多,如何对这支队伍进行科学管理,是公务员管理机构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公务员法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类别进行分类管理,为公务员提供了职业发展阶梯,有利于促进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不同类型公务员的成长。如,设置专业技术类,不但有利于稳定和吸引科技人才,而且也有利于培育一支高素质公务员科技专家队伍。

三是以“法”的形式把住公务员“进口”关,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据了解,自《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行以来,未按规定考试进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主要原因在于《条例》的权威性不够,执法力度不强,致使有的领导“凡进必考”观念比较淡薄,对制度的落实不够严格。公务员法的出台,对公务员“进口”既有原则的刚性规定,在具体操作上也有一定的柔性,比较适应地方实际。例如,考试录用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第三十一条规定: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这样刚柔相济,利于制度的实行。

四是贯穿了以人为本思想,有利于明确公务员的权责统一。

公务员法将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同时也规定:公务员享有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还规定:非经法定事由、程序,不受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等。同时,由于公务员直接参与国家管理,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因此其对本机关和上级机关及其领导人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比较了解,对管理活动中各个环节中的缺陷也比较清楚。鉴于此,公务员法将“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等规定列为公务员享有的权利,既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务员的爱护和尊重,又体现了公务员的权责统一。

五是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有利于在现有条件下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

公务员法对一些原则问题,规定的十分明确,如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地提出: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一规定,与我党的干部路线是一脉相承的。但对一些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具体问题,在总的原则下,又留有许多“接口”,这样既为今后具体规定的出台留下空间,又使得公务员法作为一部法律,其时效性可以更加长远。同样,对需用相关法规与之配套的一些问题,在公务员法中只做原则性规定,这样,避免了在一些具体枝节问题上做过多的阐述,做到了管装总渠道”,放开“支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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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着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于今年4月27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并正式颁布,将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充分认识《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全力推动《公务员法》在我市顺利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公务员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自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公务员制度已走过了近12年的发展历程。十余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和完善取得了长足进步,公务员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和全国一样,在公务员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小成绩。凡进必考制度已经确立。1993年以来,我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1906名,为公务员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考核制度不断完善。2002年,我市在认真落实考核法规和文件的基础上,出台了《焦作市国家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目前,市、县、乡三级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超过99%,考核的奖优罚劣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竞争上岗制度逐步完善。各级各部门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扩大选人视野,从1993年至2002年底,各级党政机关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的公务员有1000余人。培训工作已经正常化。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等培训工作按计划进行,参训率不断提高;1993年以来,全市参加各类培训的公务员超过8万人次,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以及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改善政府形象,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已成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要求。公务员制度法制化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已成必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充分总结了新的经验,吸收了新的改革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公务员法》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带有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管理体制、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将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公务员法》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基础,总结吸收了十余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同时适应公务员管理、监督的新情况,对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度有新的重要发展。《公务员法》着眼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在许多方面都进行了创新,进一步指明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将会更加有利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更加有利于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将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对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有利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有利于在新形势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管理干部的方法,用法律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在公务员管理的各个基本环节和主要方面都有比较成熟的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使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调整了公务员队伍的范围,明确了分类管理的方向,实行了职位聘任制度、职务与级别制度,总结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提升了公务员能力建设的水准。

在基本内容上,《公务员法》健全了干部人事管理的四个机制:一是新陈代谢机制。《公务员法》从公务员队伍的“进口”到“出口”都作出了规定。“进口”严格,“出口”畅通,做到能进能出。二是竞争择优机制。《公务员法》规定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职务晋升有严格程序;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实行竞争上岗,部分职务可以在社会上公开选拔;对考核不称职的要降职;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集体进行奖励等,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宗旨。三是权益保障机制。《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8项权利以及申诉控告制度、聘用制公务员的人事争议制度和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明确了不得辞退公务员的4种情形,显现了公务员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四是监督约束机制。《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义务、16条不得违反的纪律,规定了考核制度、惩戒制度、辞退制度、领导人员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等,作为对公务员严格监督的制度保障。

三、全力推动《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

推动《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通知要求,集中时间、精力抓好学习宣传工作。

在学习宣传中,要注意紧密结合实际。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结合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实际,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注意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在国家管理和公务员管理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只有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才能为正确实施《公务员法》打下扎实的基矗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多学一些,学深一些,带头作学习辅导报告,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充分发挥带动和促进作用。

要注意发挥组织、人事部门的主导作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公务员的主管部门,要把《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先学一步,在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全面、熟练地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并围绕如何抓好制度落实等问题进行系统思考,用理论指导实践,找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要注意抓好培训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培训方法,抓紧办好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培训班,在全体公务员中进行《公务员法》的普及和轮训。在抓好全员培训的基础上,把《公务员法》培训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长期深入开展下去。

要注意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在全市创造一个学习、宣传、实施《公务员法》的良好环境,为《公务员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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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在最近的市直《公务员法》培训班上,认真思考,有如下体会。

十多年来,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但也应看到,由于公务员制度未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公务员管理权威性不够、执法检查机制不健全、强制力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随着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条件更加成熟,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法,非常必要,也十分迫切。

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总结了新的经验,吸收了新的改革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

实践证明,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是对公务员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不断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向深入。首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各地各部门应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抓好学习工作。要把学习公务员法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起来。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公务员与人民群众了解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把握其精神,把培养和增强广大公务员的知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严格执行公务员法,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条款落到实处。各级公务员管理机关也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贯彻执行公务员法不准确、不适当、不到位的现象,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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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通过了参加相关的培训班,对学习《公务员法》有如下的认识。

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将在公务员管理实践中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公务员法内容有了重大改进,其规定: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是公务员的基本义务,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或者命令。但同时也规定,当公务员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时,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这种规定实际上是赋予了公务员拒绝服从错误命令和决定的权利,公务员法既为公务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准绳,也切实保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为公务员进行自我保护提供了一把利剑,较好的体现了人本管理的精神。

一是规范公务员的管理,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公务员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了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应该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这是第一次把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写入法律,其意义是十分深远的。一个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如何,工作水平与工作效率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如何。也就是说,国家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力强弱,事关政府形象和工作效率。要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除对现有公务员队伍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教育以外,坚持标准,严格条件,把好公务员入口关,是保证未来公务员高素质的关键所在。公务员法的出台,为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增强了政府部门用人的透明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公共部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另外,以往公务员主要依靠职务晋升为主的晋升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待遇,现在设立了职务与职级并重的“双梯制”晋升制度。开拓了公务员晋升的新渠道。公务员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可以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从而拓宽了公务员晋升渠道,从根本上改变了“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状况与“官本位”思想。公务员法也确立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职务晋升制度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推动职务晋升的公开化、科学化、民主化,杜绝了暗箱操作,创造了良性竞争的环境;同时通过人事任免权的合理划分,制约了一把手或少数人的绝对权力,并通过建立责任机制来解决人事任免中出现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现象。

二是公务员依法行政,促进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公务员法规范和约束了公务员本身的具体行政行为和社会形象。任何行政行为均须由公务员来具体实施和操作,因此,公务员法是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公务员的言行,这是政府依法行政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法制要件。公务员法相对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仅在公务员晋升级、职位、工资待遇、福利等一系列权利规定方面更加明确化与具体化,而且公务员法强化了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以及相对明确和细化了政纪约束。公务员法将“引咎辞职”制度确立为一款重要法条。这就是说,过去20多年间断断续续尝试过的、在去年逐步推开的“行政问责”制度在公务员法中升级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的引入是加强政府官员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形象,获取广大群众的广泛支持有重要的意义。公务员法建立的灵活的职位聘用制度,对公共管理体制改革产生了促进作用。对于一些社会通用性较强的事务性与辅助性的岗位,公务员法规定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社会上直接招聘相关人员。这样把聘任制作为公务员任用的补充形式,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改善了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了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5

我们对干部人事制度的理解和把握的角度审视,公务员法体现了在总结近二十多年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的认识。该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开启我国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新阶段。

公务员法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公务员的队伍和人才建设。

首先,公务员法增加了我国公务员的“入口”渠道。新法在第二章中,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七项条件,增加了公务员的“入口”渠道。对于不同类别的公务员,可以采用选任、委任和聘用的方式。该法肯定和坚持了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项突出和受到普遍好评的重大举措,即公开考试、竞争择优的录用制度。具体而言,新法要求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对于领导职务的任用,则首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的内部竞争上岗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改革成果。在第十六章中还首次明确了机关设立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并为此建立了相应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其次,公务员法明确规范了公务员的“出口”。新法在第十三章中以较大的篇幅,列明了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予以辞退”、“不得予以辞退”的具体条件或情形,既确立和彰显了公务员管理的严明纪律,又保护了公务员的个人权益不受侵犯。尤其是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法还引入了“引咎辞职”和“勒令辞职”制度。

再者,公务员法把公务员的交流与培训提升到了突出的位置。第十章规定了对公务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并将公务员的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与公务员的考核、任职、晋升挂钩。第十一章中规定了国家公务员的交流制度,公务员交流可以在内部进行,也可以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之间进行。

公务员法将促进对公务员的全面管理

第一,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制度。《暂行条例》中没有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公务员法第三章特别规定公务员职位按照它的性质区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并且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建立新的职位类别。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类方法,不同于世界上许多国家采取的政务类和业务类公务员的划分形式。

第二,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嘉勉、晋职、升级、工资、福利待遇等一系列权利规定得更为明确、具体;同时细化了对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规定,列举了33个小项、15个大项的行为属于违纪行为,必须受到相应的惩戒或处罚。具体内容包括贻误工作、打击报复、弄虚作假、压制批评、欺骗群众、挥霍公款、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参与或支持黄赌毒、经商办企业或参与赢利经营性活动等。并相应地规定了违反纪律应给予的六种处分形式,而且在处分期间对受处分者在享受晋升、工资待遇方面有所限制。

第三,公务员法突出了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一是规定了严明的行为规范和考核、惩戒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基本义务、16项基本纪律,同时要对公务员进行严格的考核;二是增加了对主要领导成员的管理规定,反映在领导成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上;三是对公务员的离职从业进行严格地限制,即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者要给予处罚。同时,公务员法还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6

公务员法颁布近10个月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领导带头,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学习讨论、座谈交流、举办培训班、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迅速兴起了学习公务员法的热潮,有了良好的开端。当前,摆在广大公务员和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重要任务是,要逐步把这一学习引向深入,使公务员法深入人心。

把学习引向深入,首先必须认真研读法律原文。公务员法的内容涵盖了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具体制度,既有实体性规定,也有程序性规定,内容丰富。短时间内要做到学懂弄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在原原本本地学习、吃透法律条文上下工夫,反复学习,深钻细研,深刻理解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

把学习引向深入,要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学习。要紧密联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联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联系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实际,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围绕近年来公务员制度推行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要围绕实施公务员法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探讨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对策建议。对于已有的干部人事方面的文件及部门规章等,涉及公务员管理的相关内容,要按照依法办事的要求,分门别类进行清理。同时,对一些政策衔接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把学习引向深入,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领导干部在国家管理和公务员管理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学法、知法是守法、执法的前提。只有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才能为正确实施公务员法打下扎实的基矗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多学一些、学深一些。要带头作学习辅导报告,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做好督促检查,带动和促进广大干部的学习。

把学习引向深入,还要积极做好培训工作。各地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员法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负责,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方法,抓紧办好骨干研修班和师资培训班。要在全体公务员中进行公务员法的普及和轮训。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培训。要在做好这次全员培训的基础上,把公务员法培训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长期深入开展下去。要加强对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质量评估,对参训人员的学习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结合实际组织考试,并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7

一个国家的人事制度,总是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我国的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都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外国公务员制度相比,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第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西方文官制度强调所谓文官的“政治中立”,要求文官不得参加党派活动,对各党派保持“中立”。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表明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性质:它是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

第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西方国家强调文官管理是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脱钩,党派不得直接管理文官。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组成部分,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主要表现为党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同时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如各级政府的重要干部,都由各级党委考察推荐,依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任命。

第三,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有的强调所谓“专才”,有的强调所谓“通才”,都把业务知识和能力作为用人的主要条件。充分体现德才兼备的原则,是我国公务员法的重要特点。“德才兼备”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原则,是党一贯坚持的干部工作方针。长期以来,我党在选拔和使用干部时,一直强调要德才兼备,并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公务员法从公务员的选拔、考核、晋升等许多方面,都贯穿了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在录用上,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并把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条件,规定不得录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为公务员;在考核上,强调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职务晋升上,强调要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注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表现和工作实绩。

第四,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西方的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他们同政府的关系是雇员同雇主的关系,文官工会为了文官的利益经常同政府谈判,并设有专门的机构调节文官集团与政府的关系。而我国的公务员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不容许公务员搞特权。我国的公务员既是国家的主人,又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他们是代表人民群众执行国家公务。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接受人民监督。

之所以有以上这些区别,其根本原因是,西方国家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西方实行的是多党制,我们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正是这些区别说明,我国公务员制度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具有中国特色的。

8

《公务员法》的制定和颁布,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实现公务员法制化管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党的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党执政治国方略的重大发展和进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国家各项工作都必须依法进行,所有国家公务员都必须依法行政。公务员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要实现依法治国,必先依法治吏。但建国50多年来,我国一直没有一部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的法律。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状况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要求。由于缺失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既造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完整,也影响了依法治国方略的整体推进。公务员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空白,使我国有了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步骤,使公务员的法制化管理进入了新阶段,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法律保证。

建国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但总体上存在立法层次低的缺陷。公务员法的出台,不仅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实现了有法可依,而且可以为企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法制化改革创造和积累经验,提供借鉴,对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从而对整个人事管理立法和整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务员法的颁布对整个国家人事管理的法制建设具有示范作用和决定性意义,将有力地促进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

制定公务员法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度的需要。公务员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样一项重要的制度长期只有一个《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作为依据,立法层次与制度的性质和内容极不相称。从这些年的实践看,由于公务员制度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公务员管理权威性不够,以及执法检查机制不健全和强制力不够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迫切需要提高立法层次。另一方面,暂行条例是根据当时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需要制定的,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有些内容需要调整、补充、完善。尤其是近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对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形成了一系列新的成果,需要吸收上升为法律,通过立法确认来巩固改革成果,并导引改革的方向。因此,出台公务员法成为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必然选择。

实行依法治国,需要党善于把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的指导地位,有利于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在干部人事管理上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政策代法。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管理的各个基本环节和主要内容都做了比较成熟的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使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就为从根本上克服现行干部人事制度中的弊端提供了法律武器。我们相信,通过公务员法的实施,将使公务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化的人事管理理念将进一步深入人心,从而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

9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领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迈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认真学习,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确保该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

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自觉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务员法》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出台的第一部带有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公务员法》,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是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步骤;充分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公务员法》,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软环境建设和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精心组织,确保《公务员法》的学习效果。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早动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要把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本单位本部门机关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加强督促检查,带动和促进广大干部的学习。全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公务员法》的正确贯彻实施负有重要责任,广大组织人事干部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努力增强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全市广大公务员要熟悉《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深刻领会《公务员法》的基本宗旨,要从一般的学习条文内容,上升到树立、遵守和执行《公务员法》的意识,切实增强以法行政的责任感。社会各界要充分关注《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广泛参与《公务员法》的宣传教育。在全市努力形成领导干部熟悉《公务员法》,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公务员法》,广大公务员掌握《公务员法》,社会各界了解《公务员法》的良好局面。

强化宣传,努力扩大《公务员法》的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制定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和《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内容,大力宣传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以及各地在创新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引导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公务员正确认识和把握《公务员法》。要做好释疑解惑,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务员法》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活动,在全市大力营造学习《公务员法》、遵守《公务员法》的浓厚氛围。

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公务员法》贯彻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公务员法》实施的组织领导,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统筹安排,抓紧部署落实。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公务员法》实施准备工作,要自上而下、分级负责,有组织、有计划、分批次的对公务员组织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以学习、宣传、贯彻《公务员法》为契机,对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公务员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集中解决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能力和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公务员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篇四:2016年执行公务员法情况汇报
2016商务局科员述职情况汇报

一、述职情况

本人在工作中负责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一年来,在局主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经过同志们的积极努力和共同配合,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得到稳定,商贸行业保持了良好地安全环境。其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是提高了安全工作认识。2016年,我们每月召开了由分管领导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当前安全工作任务,提出了2016年安全工作意见。下发了《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加强安全工作管理。我们经常组织人员在县城商贸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排查安全隐患,监督隐患治理整改。三是上传下达,坚持月报制度。2016年,我们每月坚持安全工作上报制度,累计汇报材料21篇,信息材料52份;根据需要,安全工作全年下发文件7件,确保了安全信息畅通。2016年商贸行业未发生安全隐患事故。

2016年3月,众诚电器经销部发现意外人身份亡事故,为了社会安定,稳定秩序,避免发生恶性事件,商务局派我与张祥尧股长两人作为政府行业管理机构出面进行调解事宜。经过几天的艰辛调解,缓解了遇难家属、亲友与事故责任人的缴烈纠纷,稳定了双方情绪,化解了矛盾,达成了一致意见。避免了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述廉情况

2016年,本人坚持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方行、政策,按照《公务员法》要求认真检查、对照自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持清正廉洁。在执行公务工作中,未有违法乱纪和腐败现象。

作为“三送”工作组组长,2016年,我与县文化馆李敏建同志一起在县工业园“宏通畜禽有限公司”。“华南包装有限公司”进行蹲点走基层,撰写民情日记28篇、发至民情网站5篇,反映企业和职工述求24件、为企业和职工解决问题2个,春节走访困难职工送去慰问金200元。通过“三送”,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加强了自身学习和锻炼。

篇五:2016年执行公务员法情况汇报
2016乡镇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文章标题:乡镇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镇廉政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按照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勤政廉政,从严治政,维护党的纪律,保持遏制腐败的强劲势头,有力推进了政府廉洁从政,确保了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在维护政府廉洁,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勤政廉政高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会议安排,现从三个方面将我镇廉政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主要做法

(一)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狠抓措施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构,民主决策。近年来,我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坚持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廉政建设,把廉政建设纳入全镇目标管理考核,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年度及时制定下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要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重点抓好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反腐败抓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廉政宣传教育等。全镇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推动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二是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各项任务。根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政府各部门认真执行**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镇关于纠风实施意见和**镇关于对纠风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的指导思想、任务、措施和职责。对全镇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细化到部门,落实到领导班子,明确牵头单位、协助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力地增强全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岗双责”责任。

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近年来,我们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根本制度,认真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围绕《责任制》规定责任追究的6个重点,按季度上报责任追究情况。2016年,对我镇镇中违规收费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的行为发生。目前,我镇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

(二)围绕中央纪委全会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按照**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镇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对牵头负责的任务认真落实。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高质量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围绕中纪委六次全会提出的重点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全镇领导干部职工的教育,不断提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运用上党课,打招呼、谈话和诫勉以及正反典型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治理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对象遵守纪律、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配合有关部门改进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问题的监督检查,禁止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大操大办等事宜收钱敛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和市的“五条禁赌令”,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禁赌,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加强对公务车辆、驾驶员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车辆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等现象发生。

(三)围绕为经济建设提供纪律保障,构建和谐发展环境,确保政令畅通

近年来,我镇加大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和警示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遵纪守法,各项均按程序按规定办。一是高度重视信访,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及时处理群众越级上访。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肃纪律,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人和事。我镇按照《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及待岗制度》、《干部包村责任制》、《领导干部值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加强纪律,对干部职工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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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2016年执行公务员法情况汇报
2016公务员管理科业务工作及人员情况报告

8【2016年执行公务员法情况汇报】

公务员管理科关于业务工作及人员情况的报告

尊敬的xx:

为便于领导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业务,统筹安排,科学决策,推动工作,现将局属公务员管理科业务工作及人员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系原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其前身为干部科。按照国家、省、市(州)三级一致的原则,我市曾已于xx年8月11日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在市人社局单设挂牌成立市公务员局。但巴委发[2016]4号文件中又未明确,据说拟成立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拟下设三个职能科室(现“三定”方案尚未批复)。随着机构职能的强化,坚信这条线的工作必将为公务员队伍服务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截止xx年全国公务员总数达到xx万多名,全省xx万多名,xx市xx名(其中行政机关公务员xx名)。参照管理人员xx名(其中行政机关所属xx名)。

二、公务员管理科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公务员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调任调配、考核任免、职务升降、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机构改革中人事方面的政策规定,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公务员制度实施工作;拟定政府奖励表彰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的全市性评选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活动和人员;依法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承办西藏、三州汉族干部的内调安置工作;起草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的实施意见;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申报、审核、管理工作;制订公务员制度的综合性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负责市、县(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考计划、申报、审核和组织以及录用实施工作;负责市政府部门执法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机关工勤人员考试录用、考核任免、调任调配、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工作。

三、当前公务员管理的主要政策

(一)关于人事任免问题

《公务员法》自2016年1月1日施行以来,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先后颁发了《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十五个配套法规,从而有效保障了公务员队伍的科学发展。同时,国家还统一制定了《公务员誓词》、明确了《公务员精神》,并谱写了《公务员之歌》。在对政府系统科级以下干部进行管理外,还要对政府系统及参照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担任副县级以上干部按照市委提名,具体承办人事任免材料及请示并分别向市政府常务会提请研究决定,同时起草承办文件。是政府序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的人事任免,还要以政府名义报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务员招考工作

这是一项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由于就业压力大,公务员成招考热。就“国考”来讲,2016年国家海关一个职位首次达到4961:1,有171名农民工参与,但是专家指出,大多准备不足,三成人弃考,评论“国考热”不仅冲着就业来,“红领”热将阻碍中国发展。我市的招考情况是:2016年我市公招公务员162名,实际报名参考4715人,平均达到22.9:1,为我市历年招考之最“热”。同年政法试点班招考50名,实际录取39人,平均报考比例为6:1,为历年来最“冷”。xx年全市公考公务员xx名,由于一些职位条件偏高,有11个名额作废(多为文秘职位),有效公考计划为157名,但有4007人通过审核参考,平均考试达到24:1;南江公路运输管理所达到80:1,再次创历史之最。在公务员的招考上,我们面临许多压力,一是社会关注度非常高,考验公平公正;二是考生心态畸变,网络炒作突出;三是公考对象素质参差不齐,为服务水平带来挑战;四是工作量太大,周期时间长。但总体讲,这三年来我市共公招种类公务员xx人,工作平稳推进,社会反响良好。目前,xx年政法干警招录已完成体检、政审,即将出录用文件,社招公务员已基本完成体检工作。

(三)关于公务员管理业务

公务员法出台后,国家又相继出台了16个配套法规文件,最常用的、最管用的十个方面的政策是:

①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

其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考核人数的15%以内,年度目标工作被政府考核为优秀单位的,可按20%评选。凡个人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给予嘉奖,奖励现金800元;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的,可荣立三等功,奖励1500元;荣立二等功的奖励3000元;记一等功的奖励6000元;授予“人民满意公务员”、“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10000元,一般每五年评选一次。xx年5月19日,我省在xx召开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大会,我市10名个人3个集体获表彰。xx年我们已对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市级26名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予以记三等功奖励。

②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

《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担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担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指拟任副县级职务的)。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三年以上。根据六类机关主任科员转任实职科级领导的办理先例,从2016年7月开始,在有职数的前提下,比照执行。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按“三定”方案核定科级职数的50%确定,其条件为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凡2016年6月1日后,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④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

公务员辞职与辞退有着两类不同性质情况。公务员辞职是由本人向组织申请辞去公职,辞去公职后,人事关系保留在人才交流中心,还有再就业的机会,重新就业的,其辞去公职前在机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但无任何辞职费用;相反,辞退是因公务员个人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或违规违纪,组织对其的一种处理,对其辞退后随之终止人事关系。不再有重新进入事业单位的可能,一次性发放不超过24个月的辞退费。⑤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直接从学校录用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专科毕业生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本科毕业生、双学士研究生定为二十五级;硕士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二十四级;获得博士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二十二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从试用期满之日计算。决不允许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同时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⑥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对抄袭、持假证参考、使用通讯设备等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由省级公务员主管机关给予5年内不准报考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终身禁考。

⑦公务员调任规定。进入公务员队伍有两种途径,一是面向社会公招,二是调任或公选。所谓公务员调任,就是从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职称或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人员,通过调任进入行政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调任政策要求十分严格,其中科级干部调任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按县级干部进行考察。调任制度实施5年来,我们共经办了全市政府系统23名同志的调任工作,平均每年不到5人。省上文件明确要求凡参照管理单位已登记人员向行政机关调动,除军转干部、公考人员和原行政身份人员可直接调入外,其他人员一律按公务员调任规定的条件办理。

⑧公务员聘任制将逐步展开。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把公务员原来“大一统”管理模式划分成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从未来情形看,69%的公务员将被划入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中,通过职位分类和聘任制的实施,部分公务员“官帽”将被摘掉,“铁饭碗”变成“瓷饭碗”,但独立的晋升渠道让长期困扰公务员的“天花板”问题得到破解。因此公务员聘任制:公平就在细节里。

⑨轮岗交流。市委于2016年8月1日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机关中层干部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在同一科室同一职务满5周年的,担任正副职累计满6周年或同一科室工作累计满8年的应轮岗交流。目前全市轮岗交流面达到95%以上。

⑩呈报人事任免调配报告必须的内容。一是单位请示;二是人事任免或调动(调任)申请(备案)表;三是相关会议研究记录和考察材料;四是拟调人员身份证和学历复印件;五是编制或职数空缺单。xx年6月,市委出台了巴委办发[xx]3号文件,对从县(区)调入市级部门人员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属乡镇调入的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

四、xx年工作总体评价

xx年,我市公务员管理工作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着力创新、打造亮点。一是推进全面工作,确保有序开展。做到年初周密计划、工作方案细致、阶段总结成效、年终考核指标,有力保障了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抓住重点环节,周密科学组织。如公务员公招报名、面试,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责任到人,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科学管理,均如期顺利完成任务。三是从严规范管理,强化社会效果。重点对公务员日常登记、参照管理人员流动、规范表彰奖励、强化公务员法宣传、带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内容狠抓落实,以达到服务大局,紧跟时代要求的目标。四是积极探索创新,提升队伍素质。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在管理服务、政策运用、办事效率上,探索了“以效率促进工作,以质量树立形象,以作风创先争优”的管理机制,较好地推动和促进了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队伍自身能力素质建设同步迈上了新台阶。全年工作实现了整体有突破、成绩有亮点、创新有特色的目标。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1.公务员日常登记正常推进。按照集中统一、高效规范的要求,审批办理了巴州、南江、通江、平昌四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呈报的新录用、调任、军转干部等共计xx名公务员登记、转正手续。

2.公务员年度考核严格规范。对201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我们严格按照规定比例和要求,完成了对行政机关和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87个单位1519名同志的考核。确保年度考核工作评语准确、标准严格。

3.公务员考录顺利实施。xx年组织实施了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xx)考录(录用名额40名),目前已进入面试后体检和考察政审环节;公开考录公务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名额xx名)进展顺利,已进入体检扫尾阶段;与市委组织部联合承担了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录用名额32名)的任务;根据授权,为工商、地税等省垂管系统考录公务员的笔试与面试考务工作。全年共完成6407人、12814科次的公招考试笔试任务。

4.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全面实施。截止目前,我市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已批准为参照管理的有224个,除30个单位已进行人员登记外,纳入首批集中审批的194个事业单位已按照参照管理的相关要求,坚持“统一划线,按编登记,合格优先,阳光运行”的原则,办理了2905名人员的登记手续。近期省厅审批我市老委办等8个单位共51人将在2月25月进行登记考试。

5.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重点理顺管理工作关系,规范行文和入档材料。全年办理涉及人事调配、公考录用、表彰奖励、任免惩戒、人员登记等各种公文均无差错发生。同时明确管理人员责任,牢固树立以提升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效能,以培养优良作风改善服务质量的理念,赢得了广泛好评。

6.维护稳定有成效。针对全市重点是平昌县部分参照管理单位人员登记考试成绩不合格不能登记、原经济开发区商贸园机构撤销后人员分流与划转以及人事调配中不符规定条件相互攀比而上访等焦点问题,我们坚持正面引导,解释政策,争取主动,尽最大努力协调解决遗留问题,打好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仗”。

7.规范管理宣传典型。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公人员交流到机关公务员队伍问题的答复意见》(川人社函〔xx〕676号)精神,对参公人员向行政机关流动,除文件规定的特殊对象外,一律按调任规定办理。落实公务员考核奖励政策,对公务员法实施以来、人员登记后、截止2016年底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记三等功,并明确了办理程序与权限及奖励政策。同时对我市受省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的10名个人和3个集体在报纸、电视、网络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并邀请先进典型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上作主题事迹报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工作的特点和亮点

1.积极监管,着力完善公务员的选拔任用。今年以来,市级行政机关和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均严格按科级领导职务职数50%的比例进行控制,不搞特殊照顾的“满堂红”。对市、县(区)两级行政机关调任科级干部,一律由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直接考察,有效避免了调任可能存在的弊端。

2.创新机制,积极探索针贬时弊的办法与措施。从公务员管理工作如何创新发展提出了系统的理性思考,坚持“务虚与务实结合,创新和规范并举”,做到探索性工作重在创新,日常性工作重在规范,具体性工作重在落实;“以制度管事,以职责管人”,找准了改进工作和加强内部管理的切入点。尤其是针对当前公务员管理中存在的“该登记不主动登记,不该登记要求登记,工作调动被动登记”、“不符合条件要求进行公务员调任”以及有关公务员日常管理等欠规范等问题,明确提出探索制订《xx市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暂行规定》和《xx市公务员调任规定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力求从机制层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既是解决目前公务员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办法,又是与时代发展合拍的措施。同时,我们积极探索创新,今年以来共有6篇理论文章、35篇新闻稿件先后在《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劳动保障报》、《人力资源报》和《xx日报》等刊登。在全省行政机关贯彻公务员法和人社系统带头创先争优汇报座谈中,我市的做法获好评。

3.自警自励,勇于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创新工作思路最根本的是自警自励查找问题,改进作风。为此,我们进行了“三查三改”为主要内容的机制创新,以提升服务效能。即一查服务效果的社会满意度,改进现有工作主动增添措施;二查为考生服务、为群众给力不周,改进作风避免网络恶意炒作;三查办事效率环节,改进方法树好队伍形象。尤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带头开展创先争优的活动中,以“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为目标,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争当服务群众的“快枪手”、坚持原则的“监督员”、维护稳定的“消防队”,打造过硬队伍,争创一流业绩。

4.加大培训,着力提升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在公务员日常管理工作中,针对一些部门政工人事干部变化大,特别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机构整合后,新手多、业务欠精通,缺乏统筹协调等问题。去年6月,我们在市级机关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上,专门将市级各单位的政工人事科长一同进行专题业务培训,从公务员法的产生过程及管理机构演变、人事任免规定、公务员招录等十个方面详细解读政策。10月下旬,在继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两期公务员面试考务工作人员培训之后,我们再次培训了市工商、地税及市级有关部门的60余名面试考务工作人员。培训采用理论讲授、实地演练、模拟操作、当场点评四个步骤,制发了《xx市公务员考录面试参阅资料》供考务工作人员参考,为进一步促进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迈进提供了人才保障。同时积极争取省公务员局的支持,从11月1日至18日,我市市、县(区)两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共13名,分三期参加了省局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实现了全员培训,这在全省尚属首例,对于提高公务员管理队伍整体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

新形势、新任务为公务员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也为加强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公务员招录工作面宽量大,处于难点、热点、焦点之中,占去了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半壁河山。为此,对现有公务员管理的机构设置、力量布局提出了挑战。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我们的建议意见是:

1.出台配套政策。我们建议省公务员主管机关出台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日常登记、公务员调任和公务员遴选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文件,以便全省统一规范操作,避免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执行政策不一致,相互攀比和上下脱节等现象。

2.规范机构设置。按照国家、省、市三级一致的原则设置名称统一、人员编制配备科学的公务员管理机关,以便更好地肩负起日益繁重的服务工作职责。同时,希望我局领导进一步加大对县(区)公务员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大业务培训和相互交流学习力度。

3.改进考录服务。人社部门整合后,对涉及全局省的公招工作,人员协助要实现“一盘棋”。在公招公务员的时间安排和服务方面尽可能更优化一些,使广大考生有足够的时间和适宜的条件报名参考,避免考生疑虑和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

五、2016年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市委工作决策、省厅(局)工作重点安排和我局党组以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为己任,扎实抓好公务员日常业务管理和信息平台等基础建设,力求实现对公务员服务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抓好公考,科学选才。对已经实施的xx年全市拟招录xx名公务员,按照公招公告要求,切实做好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和录用工作,真正实现科学选才、公正选才、公正办事的服务目的,让社会满意。对2016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优化来源结构,坚持基层服务条件,提高录用质量,这项工作将在5月份左右启动。

(三)规范参照,确保稳定。在省局批复我市第二批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后,迅速做好管理性质的明确,人员性质的区分,按要求拟报考试和完善人员参照管理登记,切实维护干部队伍稳定。

(四)务实服务,创先争优。以公务员法的深入宣传为抓手,在系统中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公务员中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xx〕41号)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和服务对象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适时推荐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加强力量,推进管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机构整合后,抓住管理机构设置的良好契机,大力推进轮岗交流,通过抓好公务员职业道德全员轮训,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公务员管理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努力肩负起服务时代的重任。

(六)公务员管理科人员配备情况(略)。

特此报告,望领导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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