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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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操作流程图 - 副本
旧城改造流程 第一篇

旧城改造项目·如何适用《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流程图(附适用条款)

特 别 说 明

 本流程图重点适用于旧城改造建设项目时,如何遵循并理解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本流程图系从事旧城改造专业团队集体讨论编制的民间版本,非官方司法解释版本,敬请阅读者注意两者之间的法律效力。  2011年4月1日

旧城改造流程
旧城改造流程 第二篇

旧城改造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一个月)

(一)旧城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旧改办)前往地块现场勘查,确定是否符合旧改的条件;如需进行危房鉴定,报区危指办申请危房鉴定。

(二)街道办对将要改造的地块进行入户摸底调查,确定地块的搬迁户数及面积,并征求拟被搬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住户意见(需90%以上同意)。街道办将摸底调查情况整理后报区旧改办。

(三)投资方与旧改办签订旧城改造投资整理协议。

(四)区旧改办向区政府提交旧城改造申请,获得区政府同意将地块纳入旧城改造的批复文件。

二、搬迁实施阶段(时间:五个月)

(一)投资方与区旧改办签订委托搬迁工作协议,明确搬迁过程中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二)投资方、旧改办、银行共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三)旧改办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搬迁代办公司

(四)由区旧改办编制搬迁维稳评估报告,街道办编制搬迁维稳方案,投资方按照搬迁评估维稳风险等级向区财政缴纳维稳基金。

(五)区旧改办、投资方和搬迁代办公司共同拟定搬迁

补赔偿安置方案。

(六)召开搬迁动员大会,由住户代表在大会现场抽取评估公司,邀请公证人员做现场公证。

(七)若搬迁户对房屋实际面积和权证面积存在异议,搬迁户可提出申请,旧改办组织测绘单位对搬迁房屋实际面积进行测量。

(八)在评估公司出具拟搬迁房屋评估价格后,区旧改办和投资方共同明确搬迁安置方案。

(九)将旧城改造批复、搬迁公告、安置方案、补赔偿安置协议(空表)、评估报告等在搬迁现场公示上墙。

(十)带方案进行模拟搬迁,入户签订模拟搬迁安置协议。若在模拟搬迁期限(64户通常为2个月)内,签约率达到100%,则所签模拟搬迁安置协议正式生效;若在模拟搬迁期限内签约率达不到100%,则终止模拟改造搬迁,所签搬迁安置协议自动终止。

(十一)模拟搬迁安置协议正式生效后,投资方向区旧改办缴纳按时安置返迁户保证金(返迁户搬迁面积乘以评估价的50%)。

(十二)正式开展发放补赔偿款工作。

(十三)搬迁住户向旧改办移交腾空房屋。

(十四)搬迁代办公司对搬迁房屋进行拆除、打围平整、产权销户等。

(十五)审计单位对搬迁项目进行审计。

三、土地上市拍卖阶段(时间:两个月)

【旧城改造流程】

(一)区旧改办向国土局申请国土证销户。

(二)区旧改办向成都市土地拍卖中心提出土地拍卖申请。

(三)市土地拍卖中心分别向市规划、国土、文化、电业等有关部门发函要求出具土地拍卖相关文件:

1、面积计算(市规划勘察设计院);

2、地籍前前置调查(市地籍调查中心);

3、红拨、界址点成果表(市规划勘察设计院);

4、红线图(市规划局);

5、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市规划局);

6、文物勘探(市文化局);

7、电网配套方案(市电业局);

8、地籍前置调查(市地籍调查中心);

9、起始价评估(市地籍调查中心);

10、搬迁安置审查(市征地事务中心);

(四)与市土地拍卖中心商议土地起拍价和上市拍卖条件。

(五)由市土地拍卖中心上会(土地供应会)审批,并根据旧城改造土地上市条件的要求,制定上市拍卖标书(带返迁设计条件)。

(六)区旧改办与土地拍卖中心签订土地上市工作责任协议(带详细拍卖内容、条件)

(七)市土地拍卖中心在拍卖开始日前 30 日发布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的时间、地点。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2、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

3、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

4、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5、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

6、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7、投标、竞买保证金;

8、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公司索取土地出让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主要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投标或者竞买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或者竞买申请书、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九)报名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法人代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

份证、资质证书等。

(十)根据土地出让的方式(注:商业兼住宅可挂牌,住宅兼商业或纯住宅必须拍卖)、竞买人数等确定竞价的策略。

(十一)公司竞得土地后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土地成交确认书应当包括出让人和中标人、竞得人的名称、地址,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中标人、竞得人具有合同效力。

(十二)公司竞得土地之后,根据成交价格向市土地拍卖中心缴纳服务费。

(十三)公司向市地税局缴纳拍卖总价3%的契税,并与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土地成交价格的50%缴纳土地款给市国土局,经市财政局收取土地成交价的5%的耕保基金和社保基金后,市国土局将余额返还区财政局。区旧改办收到投资方的返还土地整理成本申请后,上报区政府审批。审批后区财政局按土地整理成本的50%(已含资金成本)将资金返还投资方。

(十四)公司与市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2个月后,按土地成交价格的20%缴纳土地款给市国土局,经市财政局收取土地成交价的5%的耕保基金和社保基金后,市国土局将余额返还区财政局。区旧改办收到投资方的返还土地整理

旧城改造审批流程
旧城改造流程 第三篇

(十)住宅开发处

工作流程:(需打印)

旧城改造审批手续和办理程序说明如下:

第一、开发单位的备案

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对拟参加旧城改造工作的开发单位实行备案制度。

开发单位需提交的资料有:

1、参加旧城改造的申请

2、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开发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开发单位法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开发单位近三年来的工作业绩、财务报表、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及管理、技术、劳力、设备等方面的情况介绍。

第二、项目的确定与审批

1、由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对改造项目的改造范围内的房屋面积、拆迁户数、居住人口、产权性质、经营状况等限期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旧城改造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改造范围内的调查摸底数据,对改造地块进行初步经济分析。

2、以改造地块的初步经济分析为参考依据,根据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改造意见,由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召集会议,通过研究初步选定旧城改造项目,报市政府批准。

3、旧城改造项目批准后,按照旧城改造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由市规划部门审核确定具体改造地块规划条件;市计委以前期计划的形式下达给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以便开展确定项目开发单位等前期工作。

第三、项目单位的确定

1、对具备条件的旧城改造项目,根据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由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委托招标中介机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旧城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项目单位。

2、项目单位确定后,给项目单位颁发中标通知书。

3、旧城改造项目单位与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签订《旧城改造协议书》。

第四、相关建设审批手续的办理

1、开发单位凭中标通知书或旧城改造协议书,到市计划、建管、规划、国土、拆迁等部门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2、旧城改造项目由计划、规划、土地、房地、建管等部门按程序审批,但审批时间要缩短并限时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计划部门审批的立项手续要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

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一书二证”)等有关规划审批手续,要在累计40个工作日(含有关测量时间)内办理完毕;

土地部门审批的用地批准意见和土地发证手续要在累计2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建管部门审批的施工许可有关手续(包括招投标手续),要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为缩短审批时间,在旧城改造项目有关审批手续的办理过程中,有关部门要采取“异步审批”与“同步审批”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拆迁许可审批手续可以提前到规划选址意见书取得后办理;按照市政府并证发[2002]30号《关于进一步加快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意见》,计划部门不再审批项目可研和初设,可先下达前期工作项目计划进行规划等前期工作;土地部门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后,开发单位可以同步申请办理规划工程许可、施工许可和商品房预售许可等手续,同时,同步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有关手续。

(十一)太原市经济适用房中心

工作流程:

计划经营科——工程管理科——总工办——物业管理科

(十二)太原市房地局住宅设计室

主要职责:

积极配合房地局旧城改造,承担建筑工程设计、咨询,建筑结构及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工程监理,规划初步设计可研报告,房产中介。

法律法规:

1、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2、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10项有害物质限量》

4、建设部令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5、《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深圳旧城改造程序
旧城改造流程 第四篇

深圳旧城改造程序

本程序中提及的《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为征求意见稿,下列程序供大家参考。

由有改造意向的各社区居委会向所在街道办申报城中村改造意向(参见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四十四条)

由街道办向规划、国土部门查询收集相关资料,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更新单元,在编制更新单元规划之前,需完成更新单元范围内土地及房屋的确权、登记手续。参见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和《市规划国土委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审查操作规程》

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计划申报主体须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参见《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

计划申报主体向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申报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参见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五十条)

区政府(管委会)向市规划国土委管理局申报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参见《关于开展2010年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规划国土拟订城市更新年度计划草案, 公示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参见《关于试行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

城市更新单元纳入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后,由区政府(管委会)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组织原计划申报单位拟订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立即开展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拟拆除重建区域土地的清理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编制与报批工作。(参见《关于试行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

市规划规划国土委管理局受理审批(参见《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试行))

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拆除重建区域的建筑物清理完成后,项目拆除重建区域内只有单一权利主体的,可直接申请确认实施主体资格;存在多个权利主体将房地产的相关权益移转到同一单位后,可由该单位申请确认实施主体资格。(参见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六十一条和《关于拆除

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工作的通知》)和《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

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相关申请材料的核查。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意见的处理。与申请人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向申请人核发实施主体确认文件。实施主体确认文件应当抄送市规划国土部门及相关单位。(参见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六十七条和《关于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工作的通知》)

项目纳入拆除重建类项目实施计划后,实施主体应当组织拆除项目拆除重建区域内的建筑物。(参见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七十一条)

注销房地产权属证书(参见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七十二条和《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房地产证注销操作规则》)

用地移交入库,向土地储备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移交入库手续,由土地储备主管部门出具确认文件。(参见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七十三条和《关于印发龙岗区城市更新拆除重建类项目规划公共设施用地移交补

偿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和《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项目实施主体持实施主体确认文件、项目实施监管协议、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向市规划国土部门派出机构申请进行用地审批。(参见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七十四条)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审批工作规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行政许可条件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六十条【重新或补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旧城改造流程(最新修改)
旧城改造流程 第五篇

旧城改造流程

一、前期工作阶段(121日)

(一)项目立项及前期调查(54日)

(三)提请启动征收(46日)(土地熟化人报名阶段)

1【旧城改造流程】

二、征收决定阶段(89日)

(一)、拟定征收方案、征收意见、发布征收公告(89日)(土地熟化人资格确定)

三、征收实施准备阶段(31日)

(一)征收工作的委托(2日)

(二)选择评估机构(22日)

1、协商决定

2、投票、抽签或摇号选定【旧城改造流程】

(三)开始评估(29日)

五、征收后续阶段(50日)(补偿协议和房屋拆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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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流程】 【旧城改造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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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旧城改造专题调研报告
旧城改造流程 第六篇

旧城改造专题调研报告

十八大报告中提到"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让老百姓生活的更幸福。"为了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条件,**镇把旧城改造提升工程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工程全力推进。为市民提供舒适、优雅的生活环境,让大家切实感受到社会发展带来的幸福感。十八大的胜利召开,让我们在旧城改造工作中更有信心,更有干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我们更要从细微处入手,实施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让市民生活得更舒心。"

【旧城改造流程】

一、旧城改造背景及意义

在宏观政策上,"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的提出都表明我国的发展目标已逐步从先前的经济效率至上,转向"和谐"、"平衡"式发展,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向更全面、更广泛、更综合的"经济社会全面进步"转变。反映到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上,就是要让老百姓从这些细微处能够真真切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良苦用心,让幸福指数明显飙升。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快速推进,旧城改造政策是解决城镇建设用地刚性供给造成的供需矛盾的有力手段,同时也为城市人口集聚、资金筹措、改变农城生产生活方式、改善农城人居环境提供了契机。

**镇城市化已进入发展期,城市化发展模式亟需提升转型;而另一方面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城乡一体化进程缓慢,农城居民生活居住条件没得到明显改善,无法享受城市化带来的城市文明成果。这就迫切要求建立统筹城乡发展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城的新机制。

不管是宏观政策的调整,或是新一轮规划的实施,还是城乡一体化的要求,都需要借助一系列的政策制度安排来贯彻和落实。旧城改造政策的推行,可以达到较好的政策预期。一是可打破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土地瓶颈,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有了用地指标也同步解决了城市建设资金不足问题。二是改善农城居民生活环境,能使配套公共服务带来的便捷惠及更多的农民。三是引导农城人口向中心城区集聚,实现建设县域中心城镇发展目标。四是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土地利用粗放,视觉环境较差。我镇旧城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大,建筑风格与城市规划不协调,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较低。

(二)管理机制缺乏,乱搭乱建盛行。调查中发现,我镇旧城名义上纳入了城市管理范围,但现实中还游离在城市管理之外,介于城市管理和农村管理范畴之间,存在城市管理部门管不到,街道管不好的问题。同时,由于城市建设牵动土地升值,村民受利益驱使,乱搭乱建、违法违章用地现象较为普遍,破坏了城区土地市场秩序。

(三)思想认识不够,拆迁难度加大。我镇旧城人口多,人员构成复杂,道德素质良莠不齐,利益观、价值观呈现多样性。由于村与村之间地理位置、经济条件差异,导致有的村民向村干部发难,严重影响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整体签订;有的村民为得到更高补偿金,提出无理要求,拒签拆迁协议;还有个别村民采取要挟、上访等方式谋取诉求利益最大化,增加了拆迁难度,影响了工作正常开展。

(四)改造资金不足,整体推进受阻。据调查,我镇旧城改造面临着建筑密度大,拆迁成本高的难题,成为目前制约我镇旧城改造整体推进的突出问题。

三、主要原因分析

(一)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束缚了旧城改造。城区里村均为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经营管理体制,集体资产归全体村民所有,在制度上未真正纳入城市管理范畴。打破里村界限,实施大范围联片改造和社区管理,涉及户籍、土地、财政制度和旧城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方面,面临较大困难。

(二)局部眼前利益阻碍了旧城改造。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旧城大部分土地被征用,居民主要依靠第二、三产业及土地收益。一是部分由土地转换成集体资产的旧城,只要拥有农村户口,无需参加劳动,每年可获得几百元、甚至几千元的收入,有的村还办理了社保和医保。二是城区里村出租房达千余户,户均年租金收入达数千元,一些临街出租房租金收入更多,逐步形成了一批"食租"群体。三是部分村民受利益驱使,乱搭乱建现象较为突出。综合以上分析,经济利益在维持旧城农民生活的同时,也制约了旧城整体改造步伐。

(三)思想认识偏差影响了旧城改造。一是思想观念保守落后。部分村民思想观念难以融入、适**市现代化建设和文明市民素质提升的要求,没有意识到旧城改造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需要,没有体会到这是政府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升城市形象的好事、实事。二是依附土地的传统观念浓厚。在村民传统观念中,村落就是他们生存的根,担心旧城改造或整体拆迁会使生活无着落。三是小农经济意识浓厚。部分村民担心造成的经济损失得不到补偿,对旧城改造拆迁持不情愿态度,甚至反对。

四、对策与建议

(一)在强化宣传、搞好发动中加快推进旧城改造。宣传发动工作是旧城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的第一步,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树立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的思想理念,激发建设现代化城市和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通过实行全民参与,使旧城改造宣传发动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现公开、公正、透明,扎实有力推进旧城改造。

(二)在科学规划、统筹推进中加快推进旧城改造。坚持旧城改造与提升环境、开发产业相结合,住宅地产与产业地产开发相结合,确保改造规划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一是做好旧城整体改造开发规划。按照"一改一个村、一改一个区片、一改一条街"的思路,高标准推进规模改造。二是科学规划与优化产业相结合。注重科学规划,建设一批写字楼、商务楼,打造精品商务街区,使旧城改造改出一批新居、改出一批产业、改出一批景观。通过吸引高端人士创业、城区居民就业,拉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三是注重环境建设和景观建设。坚持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原则,优化规划模式,突出生态特色,塑造景观特点。通过特色改造开发,进一步彰显城市风采。

(三)在创新模式、规范运作中加快推进旧城改造。按照先建设安置房,后拆迁改造,再综合开发的程序,合理明确开发模式。一是村集体主导自我改造的方式。鼓励集体经济实力比较强的旧城自我组建开发企业改造,除部分土地用于安置村民住宅外,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其他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向市场出售。二是开发企业独资或开发企业与村合资合作改造的方式。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开发权,在村集体的帮助下,与村民签订拆迁安置协议,(

(四)在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中加快推进旧城改造。完成旧城改造任务,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考核。把旧城改造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单位和各里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工作考核指标,列出时间表;把旧城改造考核情况作为居委干部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各村干部年度考评主要依据,与评先树优、工资补贴等紧密挂钩,激发村干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016工作组承诺书
旧城改造流程 第七篇

工作组承诺书

美化进出村道路:清理道路垃圾,整修路基,道路两侧进行绿整治村容村貌:清理村内垃圾,清除乱堆乱放杂物及杂草,拆除村内违章建筑。

加强核桃基地建设:根据核桃生长情况,分期对核桃进行嫁接,制定管理制度。

加大农业知识培训力度: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对村民进行农业知识培训,并实地察看指导村民种植。

谋划发展项目:根据当地特有的地理位置、环境和农民的发展意向,在林间间作优质黑花生,增加核桃栽植户的前期效益,提高村民种植核桃的积极性。

丰富村民文化生活:完善广播设施、建设宣传园地,制定村民文明共约和文明守则。

加强村班子建设: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着力提升他们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服务群众的本领。

兴文县旧城改造项目工作组承诺书

为了认真抓好“一员强法纪,三诺保勤廉”活动,结合旧城改造项目组工作实际,作如下承诺:

一、确保工程质量。

做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工程招投标法,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收授红包的行为发生,杜绝违规操作、走过场,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工作质量。

二、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千方百计加快工作进度,实行局班子领导分头负责,分片落实,股室和专业人士参与,确保工程进度;针对各个工程的目标任务,实行倒排工期制,按月交账制度;在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同时使每个项目有序开展。

三、全力为项目建设服务。

旧城改造项目工作组的每位人员做到首问责任制,深入一线排忧解难制,为各个工程项目提供优质的服务。首先,做到进门一杯茶,一个坐,一个问候,有问必答,有求必应,能自己解决的就立即办理,不能办理的,解释办理程序和时限,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其次,做到所有项目工作组人员,深入到拆迁户家中,做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拆迁工作有序推进。第三,项目工作人员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制定出可行的预拆迁办法。

兴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4月22日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
旧城改造流程 第八篇

第1篇:政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沉着应对各种挑战,积极破解发展难题,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胜利完成了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济社会保持了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初步核算,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32、8亿元,是2015年的2、4倍,年均增长13、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1、8亿元,是2015年的3倍多,年均增长25、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4亿元,是2015年的2、1倍,年均增长16、2%。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46亿元,是2015年的2、7倍,年均增长2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592元,均为2015年的2倍多。

鹤淇产业集聚区掀起建设高潮。多元化筹资融资43、9亿元,实施基础设施项目41个,建设道路22条、46、1公里,供电、供排水、供气、通讯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食品加工三大主导产业发展迅速,投资56、7亿元新上工业项目50个,产业支撑作用日益明显。强力推进新型社区和公租房建设,阳光社区一期主体完工,朝阳社区启动建设;2个公租房项目竣工投用,4个公租房项目正在施工。鹤淇产业集聚区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先后荣获省级以上荣誉4项,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成效明显。全县新建续建项目349个,总投资350、7亿元,实际到位资金93、4亿元,落地项目数量和投入资金总量连续多年居全市前列。华晨汽车中原基地、永鑫煤矿、鹤淇热电厂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浙商和新纯服装产业园一期等一批重点项目竣工投产,华晨20万辆载货车一期正在调试设备,8个汽车零部件和12万锭精梳纱等项目进入施工高潮,主导产业呈现出集群式发展态势。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94、5亿元,实现利润35亿元,分别是2015年的2、9倍、2、4倍。

城市建设和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科学编制并强力推进了县域建设系列规划。旧城改造实现突破,签订片区改造框架协议13个,启动改造项目9个,拆迁1200多户、18万多平方米,完成安置小区、周转房建设项目4个,面积11、3万平方米。新区建设全面推进,规划了“6+3”标志性工程,其中市民活动中心已经开工;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建设顺利;实验学校、朝歌文化广场等一批项目建成投用。修建改造城市道路11条,铺设了天然气和雨水、污水管网,新建了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城区供水工程和一批文化教育项目,基本满足了群众居住需求。组建了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队伍,实施精细化管理,居民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

农业和农村发展水平稳步提高。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粮食总产连创新高。高效农业发展较快,蔬菜、食用菌生产能力大幅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扩大,被评为第一批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畜牧结构逐步优化,肉鸽、肉兔等特色养殖已形成规模。新上了一批畜产品、粮食精深加工项目,加工能力显著提高。畜产品出口创汇进入全国同行业前10强,畜牧业综合实力居全省第一位。积极推进“一事一议”工作,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149个,惠及农民21万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原朝歌镇两次跻身全省“百强乡镇”20强,北阳镇荣获“河南省十佳名镇”,高楼新庄村荣获“河南省十佳新村”,河口村、南小屯村被命名为“河南省康居示范村”。

旅游和物流等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投资2、6亿元完成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8个,成功举办鬼谷子研讨会等一系列节会,黄洞省级森林公园、古灵山国家4A级景区、摘星台国家3A级景区创建成功,我县被评为“中国最佳旅游休闲县”,2015年接待游客260万人次,实现直接收入3460万元,分别是2015年的2、2倍和2、4倍。文化产业发展加快,五调腔入选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纣王墓、郡马楼被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县文化服务业经营单位(户)达370余家。房地产发展势头强劲,一批现代化的高档住宅小区建成投用。物流等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壮大,三产发展全面加速。

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持续提升。财政用于民生工程的投入五年累计达25、7亿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69%,省、市、县实事工程较好落实,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解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5%以上。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城乡社会救助标准得到提高,低保工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县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免费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2、6万多名农村老人领到了养老金,30、4万人次农民享受了新农合资金补助。积极推广科普知识,加强科技工作,被评为全国科普示范县和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全面发展教育体育事业,荣获全省职业教育强县和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文化站建设和文化演出等工作顺利实施,极大丰富了群众生活。完成了卫生院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切实加强人口和计生工作,荣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鹤淇廉租住房小区具备入住条件,云濛廉租住房小区主体已经封顶。坚持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全县耕地面积始终保持在规定目标以内。大力整治矿山开采企业和水洗砂厂,推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切实抓好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保持了社会治安、信访和安全生产形势“三个基本平稳”,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公众安全感指数排名全省158个县(市、区)第6位,先后荣获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

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加强。认真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政府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政协参政议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均为100%。法制建设得到加强,“五五”普法顺利完成。强化行政监察、财政和审计监督,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全面完成第七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农村基层政权进一步巩固。扎实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公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切实搞好过境项目服务,确保了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在我县顺利实施。统计、金融、质监、工商、气象、外事、对台、交通公路、应急管理、人民防空、邮政通讯、史志档案、民族宗教、双拥共建和民兵预备役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各位代表!

过去

的五年,是全县上下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革、开放、发展意识全面增强的五年;是经济发展、实力提升、城乡面貌变化巨大的五年;是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成绩来之不易,这是我们在宏观形势困难复杂、自身发展基础薄弱的情况下,抢抓机遇,科学谋划,有效运作的成果;是我们在外部竞争激烈、要素制约加剧的环境中,克难攻坚,奋勇拼搏,开拓创新的成果;是我们在自身财力有限、民生改善任务艰巨的条件下,执政为民,问需于民,发展惠民的成果。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向工作在全县各条战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武警官兵、公安干警以及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

经过五年的奋力拼搏,我们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夺取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走出了困境,步入了阔步前行的新阶段。这充分表明,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淇县实际的发展路子。一是突出鹤淇一体化目标,坚持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并重原则,努力实现县城与鹤壁新区融合发展。紧抓鹤壁大新区建设历史机遇,着力抓好旧城改造提升、新区规划建设两个重点,拓展面积,完善功能,主动融入鹤壁大新区发展战略,旧城改造在艰难中破题启动,新区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二是突出产业集聚区建设载体,坚持产城一体原则,着力打造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坚持把推进鹤淇产业集聚区建设作为赢得未来发展的战略举措,按照“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基础配套先行、项目入驻跟进”的思路,集中全县人力、物力、财力,解放思想,科学运作,以产兴城,产城互动,大打了集聚区开发建设攻坚战。三是突出统筹兼顾根本方法,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加快产业发展、城市建设过程中,注重统筹城乡、统筹三次产业发展、统筹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四个原则”,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四是突出政府自身建设根本保证,坚持效率优先原则,努力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坚持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作为强化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教育活动,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政府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行政效能不断提高,在全县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上述四点,是我们这几年工作的基本经验,也是今后工作的基本原则,必须牢牢坚持下去,在新的实践中进一步发扬光大。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经济总量小、竞争力较弱的基本县情尚未根本改变;工业企业调结构、扩规模、促转型的压力很大,支撑发展的支柱型财源企业还没有真正形成;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不够完善,建设和管理的任务依然艰巨;人民群众对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需求很大,改善民生的任务仍然很重;个别干部的思想观念、运作能力、精神状态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政府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和落实市、县党代会安排部署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时期。

总体看,当前我县面临的发展形势是:挑战不容忽视,机遇更加难得。外部形势将更加复杂严峻,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短期内难以消除,国际市场低迷可能成为常态;国内投资需求放缓,物价仍处高位,经济下行压力明显;资金、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制约仍然较大,区域间围绕市场、资源、人才等方面的竞争日趋白热化;我县正处于负重爬坡、不进则退的攻坚阶段,可以说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是“变数大、矛盾多、约束紧、压力强”。同时,也应该看到发展的有利条件。中央确定了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中原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省委正在制定具体的推进措施;市委提出了加快推进鹤淇一体化、建设大新区目标,扶持政策即将出台。更为重要的是,近年来我县持续推进一些打基础、增后劲的重点工作,城市改造与建设掀起高潮,鹤淇产业集聚区实现大建设、大发展,一批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并将陆续发挥效益;在不断摸索和奋斗的过程中,全县科学发展的思路和目标进一步明确,团结干事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科学运作、化解困难的办法越来越多,这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提供了坚强保障。

根据当前形势和任务,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鹤淇一体化”为目标,以大新区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快鹤淇产业集聚区建设、朝歌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胜利完成“十二五”规划,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主要奋斗目标是:

——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6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累计投资突破75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翻番目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继续保持全省先进位次。

——主导产业发展形成规模。鹤淇产业集聚区基本建成,纺织服装、食品加工、汽车及零部件等主导产业,集群效应明显增强,建成全国重要的食品加工基地、全省重要的汽车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和纺织服装生产基地。

——现代化城市初步建成。朝歌新区、旧城改造和新型社区建设任务基本完成,路、电、水、气、暖、通讯等基础设施统筹推进,高品位、现代化的新城市初具形象。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35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到60%。

——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

上述目标,是市委、市政府和全县人民的热切期待,是各级各部门的责任使命。工作中,必须牢牢坚持“鹤淇一体化”目标,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根本,以“突破求提升”为总基调,努力在“鹤淇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文化旅游发展、主导产业发展、企业上市、招商引资”六个方面实现新突破。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团结战斗,克难攻坚,开拓进取,目标就一定能实现,不久的将来,一个富裕美丽、繁荣和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淇县,一定会像一颗璀璨的明珠闪耀在中原大地!

三、2015年发展目标和主要工作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县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谋求新跨越的关键一年。本届政府要以更加奋发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运作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指标都好于五年平均水平。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增长10%;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

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在加快鹤淇一体化进程上实现新突破。

围绕打造全市“三化”科学发展先导区、新型城市核心区、新型产业增长极目标,举全县之力,强力推进鹤淇一体化。

修编完善发展规划。立足鹤淇一体化布局和我县发展实际,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积极与全市总体规划对接融合,将鹤淇产业集聚区各项规划纳入全市整体盘子。上半年完成全县总体规划修编,真正实现我县与鹤壁市区的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鹤淇产业集聚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全部完工,形成“八纵十六横”的大路网格局,实现“七通一平”。6月底前,鹤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竣工投用。年底前,欣瑞、新纯、天天创业园、万家欢乐4个公租房项目竣工投用,淇水公租房示范小区一期完成主体工程,二期工程和欧斯滕、全新2个公租房项目启动建设。

加大朝歌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力度。一季度,“6+3”标志性工程全部开工建设,年内6幢标志性建筑完成主体正负零工程,商业综合体完成工程量的一半,市民活动中心完成主体工程。上半年,县委、政府机关和其它具备搬迁条件的单位入驻朝歌新区办公。年底前,启动县委、政府机关第二综合楼建设,县人民医院新院投入使用;完成5个在建城中村改造项目、3个商住小区主体工程,新启动7个片区改造;搞好天然气和污水管网铺设,建成2个专业市场和垃圾渗虑液项目;抓好7条市政道路改造与建设,力争打通淇园路,完成107国道升级,启动大海线大修和客运总站建设。

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发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作用,大力整治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改善县城人居环境。加大居民教育力度,提高居民素质,建设文明城市,努力实现县城向市区的跨越、农民向市民的转变。

(二)努力在推进城乡一体化上实现新突破。

按照城乡一体化在省、市先行先试的工作要求,以新型社区建设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推进。

坚持科学规划。尽快组建领导机构,聘请国内在社区规划方面高水平设计单位,认真开展调研,对全县所有村庄进行统一规划。上半年,完成全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镇区详细规划。

坚持产业支撑、加快社区建设。围绕全县产业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新型社区建设。北阳镇以文化、旅游业发展为依托,西岗镇以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为依托,庙口镇以建材业、能源发电为依托,分别规划2-3个新型社区,年内每个镇力争启动1个新型社区建设;同时,每个社区同步规划建设1个重点服装企业卫星工厂,促进群众就业。灵山办事处要把泥石流滑坡、鹤辉高速建设移民安置和服务旅游景区结合起来,先行先试建设一个集居住、服务、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灵山风情小镇”。

坚持因地制宜、高效推进。县城周边的村庄向城区集中;西部山区,特别是深山区不适宜居住的村庄,逐步搬迁到县城或集中规划的社区。年底前,阳光社区一期搬迁入住、二期启动建设,朝阳社区一期、淇园社区一期和新泰庄园社区建设主体完工,淇水社区完成规划选址工作。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增加群众收入。完成土地整理、高效节水灌溉等建设任务,积极推进粮食高产创建,确保粮食稳产增产。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土地流转面积。积极发展食用菌、蔬菜、林果、花卉等种植,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巩固生猪养殖,确保安全生产,争创全省生猪调出大县。鼓励发展特色养殖,年内,乳鸽、肉兔生产能力分别达到1000万只、500万只,建成全国重要的肉鸽和肉兔养殖基地。

(三)努力在文化旅游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坚持文化和旅游产业相互融合、联动发展,以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带动第三产业提档晋级。

搞好总体发展规划。聘请国内文化旅游产业规划知名设计单位,结合我县文化旅游发展实际,上半年完成全县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尽快形成特色文化引领、旅游产业带动,文化旅游与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

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围绕“古都朝歌”这一品牌,聘请知名专家学者和大型文化传媒企业,整合挖掘殷商、鬼谷、女娲等文化资源,融合云梦山、古灵山、朝阳寺、摘星台和西部山区生态旅游资源,构建承载文化元素的旅游发展体系,尽快把厚重的朝歌文化和丰富的旅游资源转化为有形产业。

认真谋划包装项目。根据全县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谋划包装一批文化旅游项目,积极与上级对接联系,力争有一批项目进入国家和省市盘子。以云梦山5A级景区、黄洞省级森林公园4A级景区创建为突破口,抓好景区旅游资源整合,积极对外招商,搞好景区建设,争创全国旅游强县。加大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开发,搞好文化精品打造、文化遗产保护等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文化旅游发展档次。

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采取专家论坛、学者撰文、影视制作、文学创作等方式,参与国内外旅游交易活动,大力宣传朝歌文化,力争在国内外叫响“古都朝歌”文化旅游品牌。筹备召开好鬼谷子学术研讨会等节会,提升我县文化旅游知名度和竞争力。

(四)努力在主导产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围绕发展主导产业,坚持“龙头带动、集群发展,特色主导、链式发展”的基本思路,纵向拉长产业链条,横向膨胀产业规模,增强工业经济整体实力。

明确发展方向。纺织服装产业,突出补链,以弥补断链、完善链条为突破口,依托朝歌纺织、新亚服装等企业,积极引进印染、辅料和高档服装生产项目,重点在引进行业龙头和品牌服装上下功夫,通过品牌带动做大产业,形成集群。年内,力争纺织能力达到40万锭、服装加工能力达到6000万件(套),打造全省重要的纺织服装生产基地。食品加工产业,突出延链,以延伸、拉长产业链条为切入点,依托大用、永达、永昌等企业,大力发展畜产品和粮食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产业层次。年内,畜产品和粮食精深加工能力分别达到60万吨、200万吨,打造全国食品加工基地。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以发展关键核心汽车零部件为重点,依托华晨汽车中原基地,大力引进汽车总成、变速箱、发动机等项目,尽快形成集聚效应,加快建设全省重要的汽车及零部件生产基地。

搞好项目谋划。立足主导产业发展,谋划包装壮大战略支撑项目。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和资金投向,谋划工业、农业、社会事业项目,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对接,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上级支持盘子。全县谋划超5亿元项目20个以上,其中超10亿元项目5个以上,并全力做好前期工作。

抓好在建项目建设。年内,华晨20万辆载货车一期、朝歌纺织12万锭精梳纱一期、银河年产120万片电容式触摸屏、巴蜀食品产业园、易普森肉鸽产业园和8个汽车零部件等项目竣工投产;万家欢乐纺织服装产业化项目主体工程完工。

加快项目开工步伐。上半年,强正集团30万锭纺纱、黑牡丹高档纺织面料、嘉丰休闲鞋和包装印刷制品等项目开工建设,年内完成主体工程。投资18亿元的大用50万吨中式快餐项目,年内力争启动建设。全力为投资46亿元的鹤淇热电厂项目搞好服务,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五)努力在企业上市上实现新突破。

把企业上市作为调结构、扩规模、促转型的重要途径,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抢抓机遇,指导帮助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尽快上市。

强化政策支持。尽快出台鼓励企业上市的办法,制定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企业上市直通车制度,对上市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并在资金、税收、改制、人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加强协调指导。定期举办企业上市知识培训班,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传授上市知识。积极组织企业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券商等中介机构的沟通联系,为企业上市创造条件。指导企业与中介机构在上市时间

、保荐人员、奖罚措施等方面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规避上市风险。

突出工作重点。重点抓好永昌集团80万吨小麦淀粉风投项目,年内在建一期10万吨小麦淀粉项目竣工投产,集团进入省证监会报备程序,争取2015年实现上市。加快推进永达、新亚、朝歌纺织等企业上市前期准备工作,年内力争4家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行列,2家企业进入辅导期。

(六)努力在招商引资上实现新突破。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发展的主抓手,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大招商,招大商,确保全年引进市外资金28亿元以上。

突出招大引强。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瞄准央企、国内500强,紧盯富士康、国电电力、远大集团、美特斯邦威、以纯、雨润等行业龙头、名牌企业,年内力争有2-3个行业龙头或名牌企业落户我县,新落地超10亿元项目2个以上。

定优招商政策。研究吃透上级产业政策,把握好周边地区招商政策变化,进一步完善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措施。坚持内外政策相一致,现有企业扩大生产、新上项目享受外商一样优惠政策。土地资源、环境容量等生产要素向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倾斜,尤其是战略支撑项目、行业龙头企业,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强化招商实效。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全县副科级后备干部全部充实到招商一线,在招商工作中培养干部、使用干部、提拔干部。坚持大员上阵,落实二分之一工作法,借助现有企业、协会、商会等以商招商,积极开展“三定一坐”和打捆式、集群式、产业链式招商。已谋划总投资73亿元的10个战略支撑项目,明确专人,年内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

(七)统筹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而为,切实做好省市民生工程涉及我县的工作,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开放成果。

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围绕鹤淇产业集聚区建设,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9所、幼儿园14所,完成初级中学改造项目3个。按照公益为主、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支持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体育服务设施,争取建设县体育场。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到村卫生室。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实施免费婚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做好盘石头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搞好节能降耗、林业生产和环境保护。

认真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重点抓好失地农民就业帮扶,确保其失地不失业、生活有保障。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稳定企业用工,解决企业用工难。全年新增城镇就业7500人,新增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6、2万人。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与改善民生、促进农民工进城落户、失地农民保障、引进人才等工作结合起来,强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及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和水平。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坚持警钟长鸣,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大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力度。继续推进平安淇县建设,抓好群众信访、社会治安等工作,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净化淇县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舒心、更幸福。

持续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驻淇武警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审计、统计、质监、工商、气象、科技、外事、对台、应急管理、邮政通讯、广播电视、史志档案和民族宗教等工作。

四、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圆满完成本届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必须认真坚持“四个重在”,落实“三具两基一抓手”,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真抓实干,求实求效,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加强学习,提升政府工作水平。牢固树立终身学习意识,采取聘请专家授课等有效方式,培养学习型公务员,创建学习型机关。切实加强对国家政策、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对各项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注重学以致用,把学习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与推动工作落实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驾驭复杂形势、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

解放思想,增强政府运作本领。自觉摆脱不适应发展的思想观念、领导方式和工作套路,在工作体制、机制、思路、方法等方面,大胆创新,锐意改革,尤其对制约经济发展的资金、土地、劳动力、环境容量等问题,善于运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与省市有关部门对接,深入研究创新投融资、土地开发利用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等机制,尽快破解发展难题。

改进作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坚持务实发展,谋实策,办实事,说到做到,说好做好。强化工作落实,加强督促检查,注重工作实效。大力实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一线,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巩固“两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果,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行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减少办事环节,提高服务水平。

严格奖惩,强化政府执行能力。深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全县每项工作定标准、定时限、定责任,建立台账,跟踪问效,一件事情一件事情督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落实。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重奖突出贡献者,严惩消极落后者,一定要让干事创业者有地位,让贻误发展者受惩处,坚决杜绝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各位代表!

团结凝聚力量,实干铸就伟业。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前进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为谱写淇县发展新篇章、奋力实现新跨越而努力奋斗!

第2篇:政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一手抓转型发展,一手抓民生保障,扎实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全市完成生产总值464、49亿元,同比增长12、8%;工业增加值212、86亿元,增长15、7%;固定资产投资421、58亿元,增长31、3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5、75亿元,增长14、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11亿元,增长20、6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79、7元,增长11、5%;农民人均纯收入5140、1元,增长14、3%;城镇登记失业率2、46%;人口自然增长率5、89‰。

1、农业经济活力增强。实现农业增加值55、01亿元,增长6、5%。粮食生产实现“十连增”,总产量达到77、76万吨,同比增长7、85%。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新改扩建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1、65万亩,瓜菜种植面积达到97万亩;新建标准化养殖小区75家,牛、羊饲养量分别达到17、23万头、430、15万只;新增特色经济林15万亩。农业科技推广力度不断加大,推广全膜双垄沟播131、13万亩,高效节水示范灌溉91、58万亩,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畜禽良种普及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引洮一期会宁北部供水、靖会工程甘沟干渠改扩建、兴电灌区齐家大岘除险加固、双永供水等重点工程加紧建设,双永灌区等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全面完成,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5万亩,兴修梯田15、55万亩,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174、37平方公里。农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新增龙头企业14家,总数达到331家,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41%;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50家,总数达到2508家,居全省首位;扶持土地流转经营大户55户,土地流转面积40、63万亩。会宁县被评为“中国亚麻籽之乡”,银特番茄酱等4个产品获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

2、工业经济稳中有升。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95、13亿元,增长16%。主导产业集聚效应逐渐显现,3个千亿元产业链增加值占GDP比重35、5%。白银公司铜冶炼渣综合利用、寿鹿山新型干法水泥、刘化一期15万吨硝酸、长通铜铝导体新型材料、中天化工无水氟化铝、中电投红山风电场一期、中电国际上沙沃光伏发电等重大项目建成投产;锌冶炼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鸿泰铝合金产业链、北方三泰氯碱、东方钛业钛白粉、凯斯瓷业等项目进展顺利。靖煤集团整体重组刘化集团,成为国有资产结构调整、优化组合的成功典范。白银矿田深部及外围找矿取得重大突破,新增铜及多金属资源量约50万吨,被列为国家级地质找矿整装勘查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昌源化工重铬酸钠制取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长通超导电缆导体用于法国国际热核聚变试验堆和神舟系列飞船;郝氏炭纤维公司成为行业唯一全产业链企业,被列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容和”、“条山”两个商标被认定为“全国驰名商标”;中集华骏、甘肃稀土等4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2名,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全市专利申请连续5年增幅30%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64件,我市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和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继2015年后再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

3、第三产业持续发展。完成增加值155、92亿元,增长10、8%。文化旅游业不断融合。全市文化企业达到666个,完成文化产业增加值5、1亿元,同比增长47、83%;建成基层文化大院61个,成功举办第十三届PHE国际青少年书画大赛,市第三届凤凰文艺奖揭晓,爱乐合唱团在维也纳世界合唱比赛中获表演水平A级,舞蹈《背鼓子》代表甘肃亮相央视“直通春晚”节目,秦腔剧《靖远起义》荣获省第七届敦煌文艺奖,纪录片《大会师》、电影《爱在心里》在我市拍摄完成,忠恒文化、陇烨陶瓷公司入选全省首批百家骨干文化企业。全市旅游规划和黄河风情线旅游规划编制完成,黄河假日城、龙湾古镇改造、法泉寺、雪山寺、寿鹿山等景区建设加快推进,第三届乡村旅游节、第五届红色旅游节成功举办,会宁被评为“中国最佳红色旅游示范城市”;新增“农家乐”经营户140户,市旅游服务中心和旅游商品销售中心启动运营;全年旅游接待人数501、7万人次,同比增长35、6%,旅游收入27、32亿元,同比增长37、4%。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编制完成市场体系建设、现代物流和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规划;白银公司现代工业物流园、中进大西北仓储物流园等核心园区建设启动,义乌商贸城、靖远浙江商贸城、银西汽车商贸服务城、忠恒金地年鲜综合农贸市场等项目加紧建设,金利苑农贸市场、甘肃品高万吨冷链项目建成投运,国芳国际、星光银座等商贸综合体项目基本建成;改造农贸市场12处,改扩建乡镇商贸配送中心7家、农家店260个。金融服务业全面提升。白银城投债成功发行,直接融资13亿元;全市小贷公司发展到31家,累计发放贷款13、66亿元,15户担保机构发生担保额21、5亿元;创建“信用村”14个;发放“三权”抵押贷款3162万元,发放妇女小额、双联惠农、牛羊蔬菜贷款21、36亿元;全市银行存贷比增加2、85个百分点。甘肃欣庆环保科技等6家公司在上海、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非公经济实力增强。全市非公经济市场主体达到59370户,比上年增加13933户,注册资金首次超过公有经济,预计增加值增长17、2%,总量占全市GDP比重达到44%。

4、重点项目强力推进。全市在建项目1012个,同比增加241个。全年实施招商引资项目362个,到位资金293、8亿元,引进世界500强企业10家、上市公司6家。营双高速公路景泰段、吴家川至坝滩公路、沿黄快速通道白桦公路建成;中川机场至白银至刘川工业园公路、黄河石林景区二级公路、靖远至会宁侯川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平堡黄河大桥开工建设;白银天博万头奶牛、景泰正大现代农牧业产业示范等项目加快实施。城市发展亚行一期项目基本完成,累计投资12、09亿元,二期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总投资40亿元的中和教育港、文化商住综合体等项目签约。

5、园区建设势头强劲。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获省政府批复,建设用地纳入国家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试点。管理体制逐步理顺,“一区六园”纳入统一管理,全年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2、75亿元,开发面积达到82、46平方公里。银东工业园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银西工业园基本实现“七通一平”;刘川工业园具备承载重大项目基础条件;高新区获批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在国家高新区排名前移13位,名列72位,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期5万平方米生物医药产业园建成投用,摩尔化工等52家企业入孵,二期装备制造产业园建成5、3万平方米。工业集中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1、5亿元,实现技工贸总收入628亿元,同比增长31、1%;完成工业增加值198、9亿元,同比增长17%。

6、城乡面貌不断改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控制范围由135平方公里扩大到312平方公里,银光公司生活区等4个片区控制性详规初步完成,村镇建设规划全面启动。实施城建项目83项,完成投资38、6亿元,新建改造国道109线过境段、人民路、长安路、南环路等城区道路17条30、85公里,“六横八纵”的路网结构基本形成,建成区面积扩大到80平方公里;实施金岭公园、银光公园、西区人民广场改造工程,城市矿山公园博物馆建成,220个公交候车亭建成投用;开展拆墙透绿、拆违增绿,新增绿地73、94公顷;改造失管小区5个、住宅楼42栋,整治背街小巷23条、2、6万平方米。整合市区集中供热17万平方米,新建改造管网6、6公里。城市“三维数字社会管理”系统启动建设,我市被列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会宁、靖远、平川新城区建设步伐加快,景泰文化广场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全市城镇化率提高1、7个百分点,达到43、2%。新建农村公路600公里,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新续建集中供水工程22处,解决了15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市完成造林33、18万亩,城区大环境绿化1、3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3、93%。淘汰落后产能138、1万吨,预计万元GDP能耗下降5、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35%,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4天,创历史最好水平。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行动,龙湾被评为“中国十大最美乡村”。

7、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市民生方面支出85、8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2、83%。省市确定的各项惠民实事全部完成。教育体育发展水平巩固提升。新改扩建校舍30、75万平方米、幼儿园87所、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建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83所,矿冶学院新校区建成投用;4所市属学校下划白银区管理,白银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率先通过省级验收;解决了10847名进城务工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的入学问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11万人;高考二本以上录取人数突破万人。完成体育惠民工程6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77个,成功承办了全省第二届中学生运动会和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医疗卫生事业稳步发展。新农合筹资标准由人均290元提高到340元,参合率达9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由25元提高到30元。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大楼投入使用,市儿童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工建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面开展,计生基础工作进一步巩固。就业工作持续加强。投入1、14亿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8、35万人、创业培训3515人;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6995名,城镇新增就业7、67万人;劳务输转31、07万人,劳务收入39、23亿元。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人均每月55元提高到60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10%和13、5%,农村五保年供养标准提高200元,发放城乡低保金5、35亿元,建成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150所;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1751套,建成9604套,改造农村危房1、13万户。扶贫攻坚成效明显。落实专项投资1、54亿元,实施整乡整村推进项目34个,减少贫困人口7、33万,贫困面由52%下降到46%。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我市被评为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调解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实施“天网工程”,有效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14%;隐患排查、“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全市各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8、政府建设得到加强。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7项,按下限执行6项,取消、调整、合并审批事项49项,推行工业类项目并联审批,全市四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全市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共受理事项128、6万件,办结率99、8%。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进场交易353宗、50、3亿元,节约资金5500万元。进一步理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完成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划转移交工作。市级层面会议同期减少39次,发文同比下降14%,信息简报由150种减少为45种。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15%。开展效能专项督查73次,督查项目373个,多年受征地拆迁影响的长安路、南环路、国道109线过境段等项目顺利推进。清理、撤销各类议事协调机构274个,腾退办公用房1、17万平方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4件,政协委员提案180件。扎实推进联扶行动,帮办实事5800多件,协调争取项目2400个,落实资金1、13亿元。

一年来,全市审计、统计、双拥、老龄、粮食、档案、人防、气象、地方志、公积金、残疾人、防震减灾、红十字会等工作都取得新的进步。

各位代表,20XX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转型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这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共识共为的结果,是地企、军地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商联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中央、省驻银各单位,向驻银部队、武警官兵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农业种养加结构不合理,产业化程度不高,工业仍主要集中于资源开发和初级产品加工领域,第三产业发展缓慢,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的任务艰巨;产业链招商引进的大项目、好项目还不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够;交通、水利、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对转型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强;改革创新活力不足,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金融推动转型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够;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城镇化建设滞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低,改善民生的任务繁重;工作作风有待转变,一些部门的执行力还需加强,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市政府将逐一分析这些困难和问题,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白银工业集中区为平台,大力发展壮大“3+4”产业集群,大力实施“3341”项目工程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和兰白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着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社会和谐稳定。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2‰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上下达的目标以内。

今年,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发展活力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做好审批职能“接、放、管”工作,建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推进发改、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审批事项同步下放、并联审批。完成政府机构改革,组建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启动建设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优化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整合卫生、人口等领域职能,理顺市区城建规划、市政管理、市场监管和食品药品执法职责。进一步规范部门责任主体,清理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整合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推行电子招标采购,确保各类交易业务全部上线。调整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县区差异化考核,加大约束性指标和社会发展指标权重,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大力发展非公经济。编制非公经济发展纲要,落实好优惠政策,废除各种不合理规定,鼓励非公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投资铁路、公路、城镇、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加快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非公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产权结构由单一化向多元化、社会化转变,组织形式由个人业主制、合伙制向混合所有制转变,管理模式由家族式向法人治理结构过渡;改进资信评估制度,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推动上市融资;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先照后证登记制、注册资本认缴制、年度报告制,实现非公企业户数增长16、5%,非公经济增加值增速达到22%。

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市属城投公司、水务集团、交通建设公司、黄河旅游公司等政府类投融资企业和供热、供水、公交等公益性企业政企分开、规范管理,建立完善薪酬和资产经营责任制度;推动白银公司、靖煤公司、稀土公司等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健全完善市场体系。建立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准入制度,实现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制定资源市场改革具体意见,推进大用户直购电直接交易试点;推进水权制度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景电、靖会、兴电等大中型灌区推行终端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阶梯水价、气价制度。

深化财税金融改革。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集中财力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扶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财政运行的透明度;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建立联席会议、年度审计、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创新改革工作,做好“三权”确权、发证及贷款投放工作,继续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创建工作,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入驻,推进中银富登发起设立平川村镇银行;构建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贫困人口、低收入群体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建立信贷投放与财政性存款挂钩机制,鼓励扩大信贷规模,新增信贷投放60亿元以上。

创新园区管理建设机制。推行“管委会、经济实体、社会中介组织”三位一体的园区开发模式,行政管理主体与开发建设主体相分离,实现经济行为实体化、园区建设市场化、公共服务社会化。设立工商、地税、公安、安监等职能机构,推行扁平化管理。建立园区企业担保资金和企业联保机制,争取高新发展公司通过评级认证,拓宽融资渠道。引进金融、法律、评估、审计等各类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探索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贷款、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金融产品,运用市场化机制,加快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全年工业增加值增长17%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

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成立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机构,规划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园中园和中试产业基地,鼓励科研人员以技术入股、股权激励等形式参与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强同省科技发展投资公司合作,利用省新材料和环保产业等国家创业投资基金平台,完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启动建设兰白科技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技术交易市场,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科技型企业15家,专利申请受理量增幅达到30%,突破50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件。

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全面落实“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粮安工程,突出发展玉米和马铃薯两大高产作物,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72万吨以上;推广新型农作制度,形成亩产“千斤粮、万元钱”农业发展模式,带动农民收入持续增加。新改扩建日光温室1万亩、塑料大棚0、6万亩,种植特色林果13万亩,发展粮草兼顾的草地农业,新增标准化规模养殖场70个、规模奶牛场5个,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新增龙头企业10户、专业合作社210家,培育壮大瓜菜、枸杞、小杂粮、羊羔肉等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转化率达到44%。加快实施引洮一期会宁北部供水、兴电灌区齐家大岘除险加固、百万亩节水等工程,确保双永供水工程主干渠通水运行,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5万亩,兴修梯田12万亩,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120平方公里,解决1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抓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所,促进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新型经营主体,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扶持土地流转大户50户,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0万亩。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0个,扩大“三品一标”农产品覆盖面。

推动工业提质增效。加快实施一批延链补环项目,进一步壮大骨干企业、主导产业,壮大“3+4”产业集群。做强能源及高载能产业,抓好热电联产、鸿泰铝合金产业链、国电靖远发电“上大压小”、华鹭铝业异地搬迁扩能等项目推进,开工建设中凯景泰寺滩风电、大唐前台子风电、甘肃德祐靖远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开发项目,新增装机容量40万千瓦。做深有色产业,加快白银公司铜冶炼技术提升改造、锌冶炼资源综合利用、稀土新材料园、郝氏炭纤维炭复合新材料、银泰铝业板材深加工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产品深加工率和新材料产业比重。做精化工产业,推进25万吨硝基复合肥二期、东方钛业钛白粉等项目建设,抓好银光集团TDI二期、刘化煤制气等项目的论证立项,促进煤电联动,大力发展煤化工产业。做活百亿元产业,陶瓷建材产业抓好凯斯瓷业陶瓷微粉抛光砖、泰山石膏板、富海阳光建材项目建设,加快住房新型材料示范推广,建成平川陶瓷产品省级质检中心;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抓好中凯风电装备制造、容和矿用电器技术改造、甘肃倚银石化装备制造等项目,推动新能源配套装备产业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实施赛诺生物酶、正生生物籽瓜废弃物综合利用、酵母饲料生产等项目,引进中药产业化企业,加快生物经济园建设。强化工业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协调调度,保障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供应,做好中小企业入规培育,提高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制定大物流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大西北仓储式商贸物流园、现代工业物流、环银百大楼商贸城等项目,打造银东工业、银西商贸两个核心物流园区,构建公铁航联运物流体系。抓好平川忠恒金地年鲜农贸市场、靖远西北果蔬冷链物流中心、县乡农贸市场标准化提升改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雒家滩废旧物资交易市场、郝家川水产品批发市场、长安路综合农贸市场,组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扩大信息消费,建设国家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试点城市。抓好“新网工程”,推进基层供销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吸引民间投资,推动四龙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拓展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510元。继续推进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建设,开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农村留守老人日间照料帮扶工作。全面落实地方储备粮承储计划,严格执行灾情监测和值班制度,不断增强抵御灾害风险能力。新建各类保障房6546套,改造农村危旧房1万户,为9491户发放廉租房补贴2887万元。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持续推进全民创业行动,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指导服务,新增城镇就业6、2万人。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特色发展,新改扩建校舍10万平方米,消除危房10万平方米,建设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100所。大力发展学前和职业教育,加强幼儿师资力量,完成矿冶学院招生1500人。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工建设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加快中医药制剂中心建设,建成乡镇卫生院30个。新农合筹资标准由人均340元提高到390元。全面落实计生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贯彻执行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大力开展群众体育运动,全力办好甘肃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和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继续抓好质量振兴工作。全面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建立党组织、居委会、工作站、服务站“四位一体”的社区工作格局,将社区承担的行政事项逐步转移到社区工作站。全面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推进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做好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建立网上受理信访事项和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健全司法救助制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矛盾纠纷预警、联动、对接、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平安白银”建设。建立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强力推进扶贫攻坚。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促进扶贫工作与“双联”行动的深度融合。推动移民搬迁“下山入川”、“出村入城”,减少贫困人口7、19万;着力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统筹抓好3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和2个插花贫困区扶贫工作。整合培训资源,加大订单培训和劳务输转力度,拓宽增收渠道。

兴办9件惠民实事:(1)实施扶贫攻坚整村推进项目20个;(2)建成基层文化大院60个;(3)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25个;(4)提升改造农贸市场10个;(5)建成“一村一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50个;(6)实现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改建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100所;(7)改造失管小区5个;(8)补贴援助办案经费,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9)建设全市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服务点。

四、全力抓好项目工程,增强区域竞争优势

对接国家政策谋划项目。实行项目谋划责任制,充实完善项目库。围绕全省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谋划实施一批新型储能、现代高载能、二次电池及电池材料等项目;围绕全省建设新能源外输工程,谋划布局电源点,探索分布式能源发展和新能源局域电网建设;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谋划实施一批矿产资源开发、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等合作项目;抢抓国家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机遇,谋划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结合全省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谋划一批煤炭分质转化利用项目;用足用活国家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谋划一批生物医药、信息、节能环保等项目;主动对接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谋划实施一批水源涵养、流域保护、风沙治理等生态项目;研究新一轮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争取专项资金,完成5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

围绕产业链条引进项目。充分利用兰洽会、民企陇上行等平台,紧盯500强企业,对接“3+4”产业链,开展点对点精准招商。能源产业大力引进光热发电技术,建设光热发电及储能新材料示范园,推进煤电铝一体化;化工产业以TDI产业链为核心,重点引进煤制天然气、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等项目,推进煤化工和TDI上下游产业融合,建设西部重要的煤化工和精细化工基地;有色产业重点引进铜铝铅锌合金材料、功能材料、复合材料、高纯材料等项目,建设有色(稀土)新材料基地;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引进风电装备、光伏发电设备、矿山工程机械、农机机械等项目;陶瓷建材产业重点引进特种陶瓷、凹凸棒开发、玻璃制造等项目;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着力引进煤矸石发电、稀贵金属回收利用等项目;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引进生物制药、生物制品、生物能源、生物育种等项目。

突出基础设施推进项目。完善领导干部包抓重大项目责任制、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推行“管家式”、“一站式”服务,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对前期工作比较完备的干塘至武威南增建二线、景泰至会宁二级公路、沿黄快速通道、黄河上游白银段防洪治理堤防工程等重大项目,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动工实施;对事关我市长远发展的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包兰铁路扩能改造、庆阳环县经白银至兰州新区铁路、白银至平凉铁路等项目,成立专门机构,推进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白银至中川机场、景泰至黄河石林等公路建设;抓住国家路网干线升级改造机遇,启动3条省道升国道改扩建工作,争取10条县乡道列入省道网规划。加快白银工业集中区建设,高新区以打造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为目标,提高一期运营管理水平,加快二期建设进度,开工建设三期;银东、银西工业园重点推进水、电、通讯等配套工程,实现园区与主城区有效对接;刘川工业园重点抓好亚行二期项目实施,加快给排水管网、道路硬化、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正路工业园实现主干线路、给排水管网全面贯通;平川工业园加快南区开发;会宁工业园重点推进西城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五、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加快文化事业建设步伐。推进县区“文化集市”建设,扶持培育“乡村舞台”,形成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抓好“历史再现”工程和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推进市文化艺术中心、国际青少年儿童美术博览馆和地震博物馆等文博设施建设,抓紧实施永泰城址保护维修工程。扩大图书流通站建设规模,开通运行手机移动图书馆、电视图书馆业务。

加大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力度。加强与省公航旅集团、康辉集团的合作,加快黄河石林、黄河假日城等景区开发建设进度,谋划建设黄河大峡谷风景旅游区,协同兰州、临夏两市推进黄河风情线大景区建设,打造丝绸之路沿线文化旅游带。抓好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靖远文化产业开发、新天地文化商业街三期、会宁汉唐二十四节气文化休闲商业街、铜艺陶艺开发和县区数字影院等文化项目。新建改造标准化“农家乐”25家。组建市文化传媒公司和演艺公司,建成2个以上游客服务中心,加大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扶持力度,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28%。

加紧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抓好红色文化产业园、黄河石林旅游文化产业园、影视文化产业基地、青少年艺术培训基地、黄河民俗文化产业带、矿业文化博览园、陶瓷文化产业园、铜文化产业园等产业基地建设,吸引更多企业入驻。深入挖掘黄河古渡、彩陶、大爆破、电力提灌工程等历史现实题材,拍摄电影《羊皮筏子》,创编歌舞剧《梦幻彩陶》,推出一批精品力作。

六、坚持生态文明理念,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更加注重循环发展。抓好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加大西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推进力度,重点实施废旧汽车拆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等项目,争取我市列入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加快高新区、银西工业园、平川工业园循环化改造,确保完成60%以上改造任务。继续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培育循环型社会消费方式。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回收率达到77%;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生物堆肥、加工饲料等综合利用技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

更加注重环境治理。加快东大沟河道整治、重金属点源深度污染治理。开展矿山复绿行动,整治矿山地质环境。继续实施工业脱硫、脱硝、锅炉改造和农业源减排工程,推进大气环境持续改善。严格落实国家强制性能耗标准,淘汰落后产能44、34万吨,争取列入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加强有色、化工、水泥、硅铁、电石等行业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更加注重生态保护。加快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重点实施农田林网、林缘区造林、绿色通道、荒山造林、大环境绿化等工程,启动中信集团碳汇林建设项目,完成造林32万亩。争取将三县两区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和退牧还草项目区。探索建立生态保护与补偿新机制,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退耕还林补贴、土地复垦、垃圾处理收费等政策。

更加注重乡村美化。继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巩固扩大“四清”和“四化”成果,完成景电、兴电、靖会等高扬程提灌区15个乡镇168个村的环境治理;开展农村山坡地、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在条件较好的村镇,建立公益性公墓或集中安葬区;成立乡镇环卫所和村保洁站,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实行环境卫生考评,确保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七、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发展格局

优化城镇布局。对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完成全市新型城镇体系规划,加快推进兰白一体化进程,积极融入兰州-西宁国家城市群建设,构建“一城三带三中心”城镇体系布局。中心城区以“揽河入城、纳山为屏”为目标,依托白银高新区、银西工业园、银东工业园,进一步完善功能,加速产业和人口集聚,形成产城互动、城乡一体复合型城镇密集区;以四龙、水川滨河新镇建设为重点,打造集文化、旅游、休闲、人居于一体的城市拓展区,加快城区绿化和水系建设,让市民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建设联接水川、四龙、北湾、糜滩、三滩、东湾、水泉、龙湾、五佛等重点村镇的沿黄城镇带,联接白银、刘川、王家山、北滩、东升、五合的刘白高速城镇带,联接景泰、平川、靖远、会宁的国道247线城镇带,着力打造郭城、北滩、红水三个县域经济次中心。

完善基础设施。白银城区重点新建上海路北段、银西中路等道路8条,续建北环路、国道109线过境段,改造北京路东段、广场东路等道路4条;集中抓好银东、银西工业园供水管网和旧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开工建设银西工业园热源厂和热电联产供热管网,推进平川、靖远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逐步实现城市供热集中化;继续实施金岭公园改扩建、银凤湖公园续建、银光公园二期、西山公园改造、矿山公园景观建设等项目,建设东部城乡枢纽站、东入城公园、北城区人工湖;重点抓好中心街、八号楼等片区改造,实施刘家梁、大井子、黄茂井、周家地等城中村改造,建设城市新型社区。建设农村公路500公里。加快实施数云白银云计算产业园项目,做好“宽带提速”工程,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乡信息化水平。

加强城镇管理。结合“五城联创”,加大市容市貌、城区污染、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等综合治理力度,提高居民综合素质,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城市管理重心向街道和社区下移,加强建制镇、社区管理,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推行生活垃圾移动收集和道路保洁责任制。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推行城市红线、绿线管理。强化工程建设管理,严把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关口,确保工程质量。

统筹城乡发展。制定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子女就业就学、购房落户、社会保障等政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确保城镇化率提高1、7个百分点;以中心村为重点,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强化公共服务保障,吸引农民集中居住。全市确定6个建制镇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争取1个县、两个镇纳入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政府肩负着重大而艰巨的责任,承载着全市人民的厚望。我们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忠实履行职责,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以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改进作风,科学理政。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相关规定,聚焦“四风”抓整改,重拳整治“庸懒散”,着力解决“中梗阻”,努力做到向群众承诺的事全力办,对群众期盼

的事加快办,受群众关注的事公开办,尽心竭力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千方百计办好顺民心、惠民生的实事。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科学决策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确保政府各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实效性。

强化执行,高效施政。把执行力作为政府工作的生命线,作为检验干部作风的试金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强化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树立一抓到底的执行精神,保持勤勉奋发的工作状态,咬定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年接着一年干,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健全督查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失职追究制,推行“两集中三到位”政务服务,整合审批部门,再造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以高效率赢得高效益,以快节奏换来快发展。

规范行为,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培养法治精神、法治素养和法治观念,加强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建设法治政府。强化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建立百姓问政制度,加大群众网上诉求办理力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努力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勤政为民,廉洁从政。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办公用房,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财力集中到惠民生、促发展上,政府过紧日子、群众过好日子,确保公款姓公、公权为民。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投资、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监管,切实解决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起点上,转型跨越的责任和使命激励着我们,破冰前行的困难和挑战考验着我们,人民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和期盼鞭策着我们。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和信心,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做厚德勤奋的白银人,建宜居宜业的白银城,走改革创新的白银路,圆和谐幸福的白银梦,共同开创白银更加美好的明天。

术语解释

三权: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林权。

“三维数字社会管理”系统:即以建设市级统一的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为目标,以统一的三维地理信息系统、人口法人数据库、视频实景监控为基础,建立受理平台、呼叫中心、应急处置、在线办事等市、区、部门、街道、社区、楼院六级联动、集中统一的社会服务中心,协同办公的工作模式。

智慧城市:即把新一代信息技术充分运用在城市的各行各业之中的基于知识社会下一代创新的城市信息化高级形态。

天网工程:即公安部联合工信部等相关部委共同发起建设的利用图像采集、传输、控制、显示等设备和控制软件组成,对固定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和信息记录的视频监控系统。

打非治违: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治理违规、违章作业简称。

“3+4”产业集群:即“十二五”期间,我市重点规划打造的有色金属(稀土)深加工及新材料、化工、能源和先进高载能3个千亿元产业链,先进装备制造、陶瓷建材、农畜产品深加工、生物医药4个百亿元产业。

“3341”项目工程:即打造以兰州新区开发建设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为重点的经济、文化、生态三大战略平台,实施交通提升、信息畅通、城镇化三大基础建设,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富民多元产业、区域首位产业四大产业,力争到2016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1、5万亿元。

“1236”扶贫攻坚行动:即围绕“一个核心”和“两不愁、三保障”,全力实现“六大突破”。“一个核心”就是持续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两不愁”就是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就是落实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三个保障,“六大突破”就是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金融资金支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素质提升六个方面的突破。

“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即着力打造旱作农业、高效节水农业和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三个国家级示范区;壮大和提升六大特色优势产业,壮大以草食畜牧业为主的循环高效农业、以设施蔬菜为主的高效节水农业、以优质林果为主的区域性特色高效农业,提升马铃薯、中药材、现代种业和酿酒原料等特色产业;强化农业设施装备和科技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支持和保护五大支撑。

“千斤粮、万元钱”农业发展模式:即通过种养结合、粮经复合、水旱轮作及循环利用,科学配置土地、物种、时空,充分挖掘农田生产潜力,增加复种指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统称。

新网工程:即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的简称。

文化集市:借用了“赶集”的概念,即在固定的地点、固定的时间演出不同的文艺节目。

“历史再现”工程:20XX年全省文化jú长会议上正式提出,即通过推动重大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展示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价值和内涵,拓展可移动文物的展示手段,创新博物馆建设的机制体制,进一步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促进文化遗产合理利用,进一步提升和显现甘肃文化优势。

四清:即在我市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中开展的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清庭院活动。

四化:即在我市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中开展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活动。

五城联创:即在全市范围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

两集中三到位:即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推进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审批处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审批人员到位。

2016旧改项目合作协议
旧城改造流程 第九篇

旧改项目合作协议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崂山区政府关于改造朱家洼社区的指示精神,为加快旧村改造步伐,改善朱家洼社区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甲方邀请乙方共同开发“朱家洼旧村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

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项目的开发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作项目

1、名称

甲、乙双方合作开发项目名称暂定为“朱家洼旧村改造”项目

2、位置

合作项目位于青岛市崂山区,北临青岛大学、科技大学的新校址,东临松岭路,西临云岭路,南临崂山二中,距离海岸线1300米,拥有良好的居住环境。

3、用地现状

项目用地位于朱家洼社区旧村村址,以及周边控规范围内的开发用地。该项目用地约为28万平方米(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现需拆迁的旧民房合法建筑面积及宅基地占地面积约为10.5万平方米,集体企业厂房面积约为1.56万平方米以及小学校等合法建筑面积,需拆迁安置现状详见协议附件一(拆迁表及住宅证审查表)

4、开发面积

项目预计开发建筑面积约为43万平方米(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第二章 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投资成立项目公司,专用于开发建设本合作项目。项目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由甲乙双方商定(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公司章程由甲乙双方另行制定。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700万元,甲方出资810万元(由乙方先行垫付),占项目公司30%股份,乙方出资1890万元,占项目公司70%股份。

3、乙方承担项目开发建设资金及《青岛市崂山区朱家洼社区改造住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和《青岛市崂山区朱家洼社区改造非住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中(详见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应给付被拆迁人的搬家补助费、临时过渡费、按时拆迁奖励费、交通补助费、企业搬迁费及停产经营性补偿费(在人民币900万元内)等相关费用。

4、甲方除注册资本金外,不承担投资义务,不承担项目风险。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义务

1、保障项目用地的合法性,并承诺该项目用地不存在任何诉讼、仲裁或其他事由,以免影响项目开发建设;

2、负责与政府指派的拆迁工作组一起进行项目的拆迁安置摸底工作,并提供摸底资料(详见附件三:拆迁补偿汇总表),及回迁安置方案;

3、负责协调被拆迁人按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保证在接到乙方的拆迁通知之日起九十日之内完成全部腾房工作。

4、协助项目公司办理项目用地出让手续;

5、负责统计被拆迁人需求的户型、面积,及被拆迁人的回迁房屋的分配、安置等工作。

6、出具注册项目公司所需的文件。

二、乙方义务

1、保证项目出资到位,根据合作项目的施工进度,各项资金按时到位,保证项目顺利开发建设。

2、负责拆迁后的项目用地三通一平及后续的全部开发,建设及销售工作。

3、负责办理项目开工前的全部手续。

4、负责办理项目公司所需文件。

5、出具注册项目公司所需文件。

6、保证在《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限内,交付安置用房,若不能按期交付安置用房,保证及时发放给被拆迁人超期过渡费。

三、甲方权利

1、有权参与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评审、项目工程建设、工程监督及公共设施的验收。(具体参与方式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有权审查项目公司对外签署的商务合同。

四、乙方权利

1、对该项目的开发建设有经营决策权

2、有权以项目公司的名义进行房产销售、签订与合作项目建设开发有关的合同、以及办理有关开发建设的全部事宜。

第五章 项目建设

1、回迁周期

乙方保证在被拆迁人开始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三十个月内提供回迁用房。如因腾房工作未在本协议签订时间内完成,则回迁周期相应顺延。由此发生的超期过渡费由甲方承担。

2、项目品质

项目用途为商住,交通顺畅,公用设施配套齐全,(配备集中供热、煤制气、有线电视、通讯、水电严格按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高层楼房双电源,配备进口品牌电梯)。

回迁区域容积率不高于2.5(包含2.5),回迁用房保证严格按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建筑品质符合国家规定。建筑层高不低于2.8米,窗户为塑钢中空玻璃平开窗,商业网点不做内装修。

3、由于项目建设品质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利润及风险承担

甲方以项目公司提供的开发范围内的17万平方米的房屋及1万平方米的地下建筑,按本协议第四章第四款约定的方式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之后,剩余的面积为甲方的合作分成。

在甲方取得上述合作分成后,应将其拥有的项目公司中的全部股份无偿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以此作为偿还乙方为其垫付的注册资金。

第七章 定金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定金人民币5000万元,该定金在合同履行时,优先冲抵乙方应支付的各种拆迁补偿费。

如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则甲方不予返还定金,如因甲方主观原因擅自与第三方合作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则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第八章 协议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2、由于一方不能履行协议,另一方发出履约通知,在通知的合理期限内违约方仍未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3、如因政府原因,该项目不能启动,则本协议解除,双方互相给付的款项应予以返还,项目推进中所发生的费用各自自行承担。

第九章 乙方特别承诺

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允许甲方优先参与局部项目的施工建设及材料供应。

第十章 生效

本协议在其所有附件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合法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第九章独立生效。

第十一章 其他

1、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之附件、补充文件、修改文件、备忘文件等文件由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后,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对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协议签订日期: 2016年5月18日

旧改项目合作协议 [篇2]

甲方:××市××街道办事处

乙方:××××置业有限公司

为加快站前村旧城改造步伐,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市旧城改造等相关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在见证方的见证下,经友好协商,就站前片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一)该村涉及征收居民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旧址可腾出土地约 亩(具体数额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二)居民安置用房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需要建设多层居民安置楼面积约为 平方米,需安置附房面积约为 平方米, 预留公益设施用房 平方米。具体户型、面积及建设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居民安置楼房、公益用房自被征收居民征收完毕之日起 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建设之日起 月内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第二条 合作方式

(一)甲方出土地,乙方出资金。甲方负责征收动员、签订补偿协议、搬家腾房、拆除房屋等工作; 乙方负责征收补偿费用的筹集以及居民安置楼建设的全部费用等工作。

(二)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补偿费用约计 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征收需支付的费用,约计 万元,是指完成本项目征收所支付的货币补偿款,包括:房屋及附着设施补偿、装饰装修及移机费、临时过渡补助费、经营性补助费、搬家补助费、住宅用于经营补助费、征收奖励等费用。具体以批准的住宅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为准。

2、其他费用包括:征收评估费、征收服务费、征收办公经费、房屋拆除费等约 万元。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征收期限待本协议签订后报市有关部门审查备案,市房产局批准《方案》后方可实施旧城征收改造。具体时间另行协商确定。

(四)征收安置补偿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该补偿款先由乙方将该款项交到市财政局账户,然后由市财政局拨到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招拍挂”时开发出让用地的预交款,再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将该款拨付到办事处指定的专用账户,专款专用,支付该项目的征收货币补偿费用。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甲方完成房屋征收并拆除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后,到市有关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的注销手续,协助乙方到市有关部门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出让用地(以下简称“开发用地”)的“招拍挂”的挂牌手续,乙方有优先权参与竞拍。

(六)甲方以本项目改造所获得的土地出让收益(扣除计提 2

基金部分)作为偿还乙方前期垫付征收安置费用的主要来源。

1、乙方成功竞得该项目开发用地后,用该部分预交的出让金抵顶,不足部分由乙方补缴齐土地出让金后,剩余的土地出让收益金,甲方应在市财政返还后 日内返还给乙方为本项目垫付的征收补偿费用。

2、若乙方未能竞得该项目开发用地,甲方应当自该项目开发用地土地出让金全额缴纳之日起 日内,偿还乙方为本项目垫付的征收安置费用及银行同期利息。

3、若甲方因本项目改造所获得的土地出让收益不足以偿还乙方为本项目垫付的征收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补偿事宜。

(七)居民安置楼房、公益设施用房的建设费用及前期测绘、勘察、设计、监理、等费用和办理施工手续所支付的各种费用、供水、供电、燃气、供热、消防等工程费用等约计全部由乙方负责筹款支付。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享受上级政府对旧城改造的奖励扶持资金。

(二)负责本项目按旧城改造程序上报市有关部门并列入旧城改造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居民安置楼的相关审批手续。

(三)负责制定本项目征收安置方案,报请市有关部门批准。

(四)负责协调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搬家腾房及验收、房屋拆除等工作。

(五)按照征收安置补偿方案规定,妥善处理好被征收人的临时过渡;负责居民安置楼的回迁安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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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负责协助乙方争取本项目应按规定享受的优惠政策。

(七)负责做好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工作,尽最大努力保证乙方有稳定的建设施工环境。

(八)负责成立居民安置楼建设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居民楼的建设质量,确保安置楼建设质量安全可靠,按时竣工交付使用。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按规定享受各级政府对旧城改造的优惠政策。

(二)负责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垫付征收安置费用。

(三)确保本项目的规划设计符合胶州市的总体规划要求。

(四)负责本项目安置工程的测绘、勘察、设计和建设。

(五)负责安置楼的总平面规划和户型设计,严格按照公示的户型设计和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设计,防止回迁时出现与居民发生纠纷。

(六)确保安置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

(八)确保本项目按照协议约定的进度进行开发建设和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协议双方要严格自觉遵守协议约定各项条款的权利与义务,若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构成根本性违约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除协议对方书面明确给予谅解并同意继续履行外,协议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

(二)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安置工程按时交付使用,每延期1个月(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应双倍支付当月的临时过渡补助等相关费用;延期12个月仍不能交付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征收安置费用,逾期超过3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逾期超过3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居民征收补偿工作,逾期超过3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甲方未能按约定协调有关部门将本项目范围内的开发土地进行“招拍挂”,逾期超过3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因洪水、海啸、地震、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其他约定

(一)双方应当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合作,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为对方保密。

5

(二)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分别报有关部门备案,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旧改项目合作协议 [篇3]

甲方:深圳市

乙方:深圳市 合作公司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共创双赢的原则,就甲方现有位于深圳市

土地的旧城改造项目〈即城市更新)

与乙方合作事宜,由甲方提供地块土地使用权,乙方了解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与现状,乙方以提供全部建设资金的方式予以合作。为保障甲、乙双方的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双方共 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项目 ,

本协议书所指的合作项目位于

作项目土地具体位置和范围详见本协议附件1的附图红线。

合作项目为旧城改造〔即城市更新〕,合作项目用地现为甲方工业区, 改造范围用地面积约为 02,用地坐标分别为:1、 x:,

; -、 ,合 x:; 2、 x:, x:^; 3、 x:,

4、

甲方已取得附件2地块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

作项目使用,作为合作条件之一。合作项目用地范围内有

地属于上述非农建设用地范围,其余 \非农 平方米土 建设用地批复文件见本协议附件2。甲方同意将该非农用地指标提供给合 平方米土地甲方同意利用 上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进行调整,达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全面覆盖合作项目用地范围,调整非农建设用地手续由乙方办理,如调用指标需要上缴政府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根据合作项目用地所在片区的法定图则,合作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途,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的功能为工商用地,最终以政府批准的用途为准; 上述改造项目合作用地面积合计约平方米,最终按政府部门批准的为准。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合作项目用地及附件2的全部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负责合作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相关拆迁所涉及的补偿工作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合作项目用地如有涉及除甲方产权以外的物业(以下称"第三方物业"、则该部份第三方物业的拆迁补偿也一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 所有费用。

2、乙方提供全部开发资金,负责办理全部开发报建等相关手续,同

时乙方负责开发全程的施工管理。如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3、开发建成后的物业双方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 配。

4、甲乙双方按从本项目最终分配所得的物业比例自行承担相应的办理产权证件费用及税款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容积率约定

根据合作项目用地所在片区的法定图则,合作项目土地控规的容积率 约 ,甲、乙双方同意:合作项目按保底容积率 计算合作 项目总建筑面积。即使批准的容积率不足

算甲方分配所得的建筑面积。

第四条分配比例约定 ,乙方也必须按 计

1、合作项目建成后,甲乙双方根据政府最终批准的容积率分段按下列比例进行分配建筑面积:

〔0如政府批准的容积率小于(含等于) ,按甲方占 7。、乙方占 7。的比例分配总建筑面积。

(!)如政府批准的容积率大于 ,容积率小于(含等于) 这

部分的建筑面积按甲方占

大于

分配。 。力、乙方占 这部分的建筑面积按甲方占 7。的比例分配;容积率 7。、乙方占 7。的比例

2、合作项目建成后的物业按上述比例进行分配,分配物业时,物业 的位置、楼层和朝向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整栋整片、便于管理的原则 :王|双方协商确定。

3、如果政府要求合作项目建设部分配套用房的,则对于各种相关的配套用房双方仍按以上约定的各自分得物业的面积比例进行分摊。

4、甲、乙双方均认可,合作项目的交楼标准为毛坯房,电梯、消防设施、高低压供电等配套设备设施及公共部位的装修、外墙装修和小区园林绿化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拆迁及补偿

1、如合作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地上建筑物(包括第三方物业) 的搬迁、拆迁和补偿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但如果因为甲方资金困难,可由乙方垫资,乙方垫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佰万元,甲方应在其分配所得的售房款中如数优先偿还给乙方。

2、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4年内将合作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企业全部清空,达到拆除的条件。但在甲方接到乙方通知拆除厂房之前, 甲方的厂房可以继续出租。甲方应将合作项目的旧厂房全部拆途并平整后

交给乙方开发。第六条双方

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承诺并保证拥有上述合作项目用地完整的合法使用权,并且保证该项目用地未办理任何抵押、担保、未被法院查封、未被用于抵偿债务等,且该项目用地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并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转让协议或签订该项目用地旧城改造的任何协议。甲方保证合作项目用地使用权绝不被第三方追索,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在此基础上,甲方将以上项目用地的全部法定所有权一次性完全投入与乙方合作开发。

2、在办理合作项目涉及的一切报批、报建手续时,甲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办理上述手续如需以甲方名义进行时,甲方应毫不延迟地予以办理不得另行收取费用,办理上述手续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除参与本合作项目旧改的总建筑面积分配外,不能干涉乙方其它经营。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办理合作项目涉及的一切报批、报建手续并支付相关的 费用。

2、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程质量。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及承担开发费用,合作项目开发时所发生的一切建设工程及乙方应得房产的销售、经营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所分得物业的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应根据合作项目总建筑面积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物业给甲方,此外其它工作和日常经营和小区物业管理全部由乙方自行处理。

4、合作开发项目的招标、施工、维修等事项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实施。

5、合作项目的公共配套设施(停车场、会所等)由乙方投资,甲方享有同等的使用权,乙方应合理收费,其收益归乙方所有。

6、甲、乙双方所分得的物业,在办理房地产证时,甲、乙双方应共同配合办理。

7、本协议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转让 给第三方。

第七条保证金

1、乙方于 年 月 卩1已支付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甲

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该笔款项人民币 万元自动转为本协议的

保证金。

2、预计合作项目开发周期为三十个月,自合作项目取得建设工程施 工许可证之日算起,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分期进行开发合作项目。如果乙方 不能在约定的三十个月的开发周期内完成首期项目开发,甲方同意给予乙 方六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后,乙方仍不能完成的,乙方应按每个月 人民币壹佰万元的标准赔偿甲方的租金损失。甲方不得妨碍乙方的工程建 设,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程延误的,开发周期应按延误时间顺延。在合 作项目第一期的主体工程完成

退回保证金人民币

第八条违约责任 7。工程量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 万元给乙方。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否则视为违约。

2、如乙方于签订本协议书后,无故提出终止本协议,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可没收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所以甲方不得终止本协议也不得再与任何第三方就上述合作项目用地签订任何形式的转让或签订该项目旧城改造的任何合作协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小写v 元), 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此外,乙方还有权追究甲方的其他责任。

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妨碍乙方的工程建设,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程延误应赔偿其损失。

第九条其它事项

1、第一期工程完成,应按各自比例分配。如双方达成协议进行统一销售的,可将销售款打入各自帐户。

2、由于甲方所提供的合作项目用地目前是工业用途,甲方应配合乙 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旧城改造的相关手续,最终双方按政府批准的 用途进行合作开发。双方暂定合作项目用地审批手续的办理期限为自本协 议签订之日起二至四年,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乙方应尽快办理,如因政 策因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办理期限相应顺延,但顺延不能超过一 年。如因政策因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在本协议签订之后满五年乙方仍然不 能办理合作项目旧城改造的审批手续,则甲乙双方均同意继续合作将本项 目开发为统建楼〔按建筑总面积

占 0/(0。 分配,即甲方占 7。、乙

3、应甲方的要求,考虑到甲方村民〔股东)分红的需要,在合作项目用地的厂房开始拆除并且平整之后到合作项目建至达到取得商品房销

售〔预售)许可证的期间,乙方同意按照每年人民币壹仟万元的标准免息借款给甲方作为拆除厂房期间甲方村民〔股东)分红的款项,甲方应在合作项目获得收益后优先偿还向乙方所借的全部款项。

4、合作项目的广告权归乙方所有,合作项目建成后乙方可在合作项 目外墙的位置安装^

行确定。 ',的广告牌,具体安装位置和规格由乙方自

5、如在开发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开发周期应根据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相应顺延。

6、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宝安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9、本协议一式六份,深圳市宝安公证处存档一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办理相关手续,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市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

理人签字:

乙方: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授权代理人

签字: 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年

旧改项目合作协议 [篇4]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xx置业分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广州市增城新塘镇长岗村旧村改造建设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概况:

长岗村旧村改造建设项目(以下称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新塘镇长岗村,具体区位是:东起新新公路(即省道118)西至与凤凰城相邻,南起广园东快速路,北至与岗丰村相邻。占地面积约850亩(其中长岗村要求自留180亩集体发展用地,可合作改造建设约680亩)。现状为旧村住宅,果园、园林地、水塘、荒地等。甲方已与村民签订合作补偿合同、约定补偿标准(见附件1),已付4000万青苗补偿款。并已报请政府批准。

二、合作方式

双方同意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即甲方将部分股权转让给乙方的方式进行合作。

转让的比例为60%,即乙方收购甲方60%股份,甲方保留40%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的股比为4:6.

转让的价格:按最终政府批准和实际摘牌的建筑面积的楼面价,每平方米1100元。 以甲、乙双方公司联合体的形式摘牌拿地,并将摘到的土地按照4:6分成两个土地证。

三.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项目拿到土地证之前的前期全部申报审批工作,包括全部的运作费用;

2.负责对村民的拆迁补偿、青苗补偿、安置等全部与村民合作合同中约定的全部责任;

3.负责自身股份份额部分的开发经营建设及经营风险;

4. 与乙方联手摘牌拿地;

5. 协助乙方与当地相关部门建立关系;

(二)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 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费;

2. 拥有项目60%土地开发权益;

3. 负责拥有权益土地的投资开发经营,并自负经营风险;

4. 配合甲方土地摘牌等前期手续;

5. 合作协议签订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1. 甲方在约定时限内无法完成项目前期申报工作,顺利摘牌、拿到土地,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必须向乙方返还之前支付的1000万元保证金;

2.乙方在甲方完成前期申报工作,项目获得批准后,放弃合作,不履行合作协议义务,甲方有权单方

面终止合作协议,并不予返还之前乙方所支付的1000万元保证金。

五.其它事项:

1. 股权转让,双方应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转让具体事项;

2. 项目开发建设应整体规划,双方同意具体研究方案;

3. 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在实施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5.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XX置业分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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