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检察院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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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虞市公开招考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上虞检察院人员名单 第一篇

2006年上虞市公开招考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参加学习人员名单
上虞检察院人员名单 第二篇

参加学习人员名单

1

2

3

【上虞检察院人员名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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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化工、印染企业名单,企业负责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上虞检察院人员名单 第三篇

上虞市化工、印染企业名单,企业负责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上虞检察院人员名单】

上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上虞检察院人员名单】

上虞市“百名青年英才”培养对象名单
上虞检察院人员名单 第四篇

附1:

上虞市“百名青年英才”培养对象名单

1

2

全省公务员“廉洁高效先锋”拟表彰人选名单
上虞检察院人员名单 第五篇

全省公务员“廉洁高效先锋”拟表彰人选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省直机关:

叶晓伟 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杭州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杨绍敏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处处长

何晓玲(女) 省林业厅办公室副主任

张如祖 省粮食局购销调控处处长

邵千龙 省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指挥部规划建设组组长,阿克苏地区发改委副主任

施永来 省高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宣新瑞 省纪委宣教室正处级副主任、编辑室主任 黄仕勇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调研员

雷成宏 省第一监狱办公室主任

路国连 省人大法工委经济法规处主任科员

杭州市:

孔彩娣(女) 杭州市西湖区信访局办信督查科科长

田小明 杭州市农业局质监处处长

林加忠 杭州市委党校余杭区分校校长

林丽萍(女)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发展改革和经济局综合计划管理科科长

项永清 淳安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刑侦中队民警

胡爱琴(女)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实施一科科长 钟宏强 富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一科科长

姚 遥(女) 杭州市委老干部局组织宣传处主任科员 倪浩群 建德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郭 卫(女) 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科长

管浩峰 临安市纪委副书记

濮樟平 桐庐县政法委委员、综治办副主任

宁波市:

何 群 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东大队城区二中队副中队长

陈 翔 慈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副主任兼质监三所所长

茅黎泓(女) 宁波市江东区百丈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国民 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区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 周 黎(女)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胡可霞(女) 宁波市镇海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科主任科员

姚尧岳 宁波市审计局经贸审计处处长

徐 斌 宁波市工商局奉化分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 黄世勇 宁波市工商局象山县工商分局行政许可科副

科长、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负责人

傅其云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检察员

温州市:

叶 毅 温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副主任科员 许海英(女) 平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人口计生管理大队队长

严建成 文成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科长 李如奎 乐清市招生委员会成员、招生办主任

吴志安 永嘉县桥下镇党委书记、社工委书记

陈敬甫 苍南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琼洲 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市长专线电话室主任、党支部书记

祝照宇 温州市瓯海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贾黎春 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主任、区考绩办主任 傅燕芳(女)温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DNA室副主任

嘉兴市:

方照林 海盐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余 杰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公诉科科长兼监所科负责人

汪政旭 嘉兴市委副秘书长

沈珏宏 桐乡市梧桐街道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沈晓燕(女) 平湖市公安局行政许可科副科长、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主任

周玉敏(女) 海宁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

顾林法 嘉善县姚庄镇党委书记

蔡伟鸣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信访专管员

湖州市:

马长林 湖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杨家埠派出所主任科员

朱建华 长兴县发改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兼金融办主任

沈志云 吴兴区城乡建设局(交通局)主任科员

俞水清 安吉县经济开发区(递铺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高奇凡 德清县三合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下渚湖湿地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戴学林 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副局长

绍兴市:

丁泽民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方爱坚(女) 上虞市曹娥街道办事处妇联主席

刘锦柱 新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指导员

陆群新 绍兴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周国卫 绍兴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施利军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与外资科科长

曹 阳 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局办事窗口负责人

金华市:

张剑波 浦江县公安局白马派出所所长

张智祥 武义县桐琴镇党委副书记

季建伟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上虞检察院人员名单】

胡冬生 永康市委办公室干部、西溪镇马坞村党支部书记

俞小丽(女) 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主任 陶奉寿 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楼春松 义乌市北苑街道党工委正镇级组织员

楼海生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分中心主任

虞惠珍(女)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主任科员、审判长

衢州市:

方育娟(女) 衢州市柯城区府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刘忠平 开化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

2016检察院起诉书
上虞检察院人员名单 第六篇

第1篇: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本

【上虞检察院人员名单】

×检刑诉字〔19××〕第8号

被告人张××,男,20岁,××省××县××镇××村人,汉族,高中文化程度,××市无线电六厂工人,现住××市××区无线电六厂宿舍。1993年7月因打架曾被行政拘留15天。故意杀人(未遂)罪,1998年7月21日被××分局拘留。同年7月23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被告人张××故意杀人(未遂)一案,经××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证实:

被告人张××于1998年初与被害人赵××(女,19岁,××市××路副食店营业员)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1998年5月,被害人赵××以张××曾被拘留过为由提出终止恋爱关系后,张××仍纠缠不休,遭赵××拒绝后,张××对此怀恨在心,蓄谋杀人报复。

1998年6月,被告人张××从本市××商店购得刀一把(长9?2厘米,宽2?5厘米)随身携带,多次到被害人单位门口堵截。1998年7月19日晚7时许,被告人张××携带凶器再次到被害人单位堵截赵××。晚8时30分,赵××下班骑车回家时,张××尾随其后,伺机行凶。当赵××行至××路口时,被告人张××用自行车将赵××撞倒后,从裤子口袋内掏出刀子,朝赵的腹部猛捅一刀,继而又朝赵的胸部、腹部连捅四刀后逃跑。

赵××被人送至医院经抢救脱险,经医院诊断证明:①赵右前胸2?5cm横形伤口并刺破右肺上叶、中叶心包及右心房,心脏伤口约1cm:手术后见有活动性出血,胸内出血1200cc;②赵右上腹2?5cm伤口,刺破胸壁,腹部内脏未见损伤;③胸骨下部有两处1cm伤口,均未穿透胸壁;④赵右肩部刀刺伤一处,长约2?5cm。

上述犯罪事实有被害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报告、医院诊断证明、鉴定结论等证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恋爱不成,竟蓄意行凶报复,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23条之规定,依法应予严惩。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特向你院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此致

××区人民法院

附注:

(1)被告人张××现羁押于××公安局看守所。

(2)证人名单一份。

(3)主要证据复印件15份。

(4)照片8张。

第2篇: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怎么写

一、被告人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处所。

(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二、辩护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三、案由和案件来源

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贪污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

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的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或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四、案件事实

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可写为:经依法审查表明,概括叙写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应当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些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犯罪特征,简明扼要叙写。

如果被告人犯有数罪或多次实施犯罪的,应当一一列举各项犯罪事实。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要一一写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五、起诉的根据和理由

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性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各被告应负的罪责等。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危害程度、行为性质、轻重情节),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和从重、从轻处罚的量刑条款),依法应当从重(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严惩)。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检察员

年月日

(院印)

附注:包括被告人现在处所,所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清单。

第3篇:吉林朝阳区检察院刑事起诉书

被告人王学彬(绰号老九),男,1979年1月2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吉林省舒兰市白族镇白旗村一组。1999年因打架被吉林省舒兰

市南城派出所治安拘留七日。2001年8月22日因涉嫌抢劫、强奸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刑事拘留,9月12日经本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王忠山(绰号宝子),男,1982年1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初中文化,长春市朝阳区亚龙湾洗浴中心服务员,住长春市朝阳区亚龙湾洗浴中心(户籍所在地吉林省九台市六台乡柴福村八组)。2001年8月8日因涉嫌抢夺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刑事拘留,8月16日经本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李春林(别名李飞龙,绰号老四),男,1982年1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吉林省长岭县三县堡乡北岭村刘豁屯。2001年8月20日因涉嫌抢劫、强奸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刑事拘留,9月13日经本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本案由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学彬涉嫌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被告人王忠山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抢夺罪,被告人李春林涉嫌抢劫罪、强奸罪,于2001年12月1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01年12月14日已告知三名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郝宇睛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学彬、王忠山、李春林,听取了被告人王忠山的辩护人于海军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02年1月8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02年2月3日公安机关补查重报;2002年2月15日本院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02年3月9日公安机关再次补查重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01年7月3日14时许,被告人王学彬伙同张容昌(已判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窜至吉林市昌邑区新华二区三号楼楼前,趁四周无人之机,用剪刀将被害人陈宝江停放在此地的凯特牌二轮摩托车链锁剪断,将摩托车盗走。销赃后赃款被被告人王学彬挥霍。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1500元。

认定此起事实的证据:1。物证、书证,被盗的摩托车照片、作案工具照片、同案人民法院判决书;2。证人证言,同案人张容昌证言、买赃人证言;3.被害人陈宝江陈述;4.被告人王学彬供述;5.长春市物价局赃物鉴定事务所估价结论;6.盗窃现场勘验笔录。

2001年8月3日24时许,被告人王学彬、王忠山、李春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预谋后窜至本市朝阳区南湖公园内,以冒充派出所民警执行公务为手段,将被害人刘秀青截住,对被害人进行搜身、殴打,抢走被害人刘秀青身份证、电话本等物品。随后,三被告人为达到奸淫他人的目的,又将正在该公园内一同行走的被害人郭洪财(男,19岁)、郝宇晴(女,18岁)拦住,将二被害人拽至树林里,对郭洪财实施殴打后,又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扒下被害人郝宇睛的内衣、内裤,将被害人郝宇晴按倒在地,分别对其实施奸淫。

认定此起事实的证据:1.物证、书证,被害人郭洪财被打伤照片、被害人郝宇晴被强奸后内裤留下的精液及血渍照片、公安机关指认强奸现场记录;2.证人证言,刘秀青、郭洪财证言;被害人郝宇晴陈述;4.被告人王学彬、王忠山、李春林供述;5.强奸现场勘验笔录;6.公安机关押解被告人指认强奸现场录像。

2001年8月8日15时许,被告人王忠山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窜至本市朝阳区红旗街迪迪舞厅附近,趁被告人高雅颖不备,从后面将其女式拎包抢走,内有人民币370元、化妆品等物品。款物价值人民币1100元。被告人王忠山在逃跑时被当场抓获,同时缴回全部赃款赃物,并已返还被害人。

认定此事实的证据:

1、物证、书证,被抢的女式拎包、公安机关抓捕经过;

2、证人证言,抢夺现场张月华、靳兴玲、何中石、张可铝证言;

3、被害人高雅颖陈述;

4、被告人王忠山供述;

5、长春市物价局赃物鉴定事务所估价结论;

6、抢夺现场勘验笔录。

综上,2001年7月3日至8月3日间,被告人王学彬伙同他人涉嫌强奸犯罪一次,伙同他人涉嫌抢劫犯罪一次,伙同他人涉嫌盗窃犯罪一次;2001年8月3日至2001年8月8日间,被告人王忠山伙同他人涉嫌强奸犯罪一次,伙同他人涉嫌抢劫犯罪一次,涉嫌抢夺犯罪一次,其中抢夺犯罪属未遂;2001年8月3日被告人李春林伙同他人涉嫌强奸犯罪一次,伙同他人涉嫌抢劫犯罪一次。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学彬目无国法,以暴力胁迫手段轮奸妇女;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私有财物;以秘密窃取手段盗窃私有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四)项、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项、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忠山目无国法,以暴力胁迫手段轮奸妇女;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私有财物;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四)项、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项、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犯罪事实请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抢劫罪、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其抢夺犯罪属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春林目无国法,以暴力胁迫手段轮奸妇女;冒充军营人员抢劫私有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四)项、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岩石

二OO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院印)

附:1、被告人王学彬、李春林现羁押于长春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被告人王忠山现羁押于长春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

2、证据目录2份,证人名单1份,主要证据复印件28页;

3、被害人郝宇晴附带民事起诉状1份。

第4篇: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

1、被告人基本情况

包括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处所。

(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2、辩护人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3、案由和案件来源

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某某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某某贪污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的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某某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诉”或“被告人某某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4、案件事实

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可写为:

"经依法审查表明,…概括叙写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应当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些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犯罪特征,简明扼要叙写。

如果被告人犯有数罪或多次实施犯罪的,应当一一列举各项犯罪事实。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要一一写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5、起诉的根据和理由

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性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危害程度、行为性质、轻重情节),被告人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和从重、从轻处罚的量刑条款),依法应当从重(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严惩)。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院印)

附注:包括被告人现在处所,所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清单。

第5篇: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被告人李庄,男,1961年6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30105196106231215,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河北省石家庄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新华区柏林南路3号40栋2单元202号,住北京市海淀区尚锋国际公寓702号,因涉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罪,于2016年12月12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刑事拘留,2016年12月13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庄涉嫌辩护人伪证罪、妨害作证罪于2016年12月1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6年12月1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11月20日,龚刚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提起公诉。2016年11月22日、25日,龚刚模的妻子程琪、堂弟龚云飞先后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被告人李庄及律师马晓军为龚刚模担任一审辩护人,龚刚模的亲属为此支付了律师代理费人民币150万元。

2016年11月24日、11月26日、12月4日,被告人李庄在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时,为帮助龚刚模开脱罪责,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并向龚刚模宣读同案人樊奇杭等人的供述,指使龚刚模推拖罪责。

为使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得到法院采信,被告人李庄还引诱证人作伪证。2016年11月底至12月初,李庄编造龚刚模被樊奇杭等人敲诈的事实,并要求程琪为此出庭作证。2016年11月24日,在重庆市高新区南方花园一茶楼内,李庄指使龚刚华安排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员工作伪证,否认龚刚模系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和控制者。龚刚华即安排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员工汪凌,陈进喜、李小琴等人作虚假证明。2016年12月3日,在重庆市渝北区的“五洲大酒店”内,李庄指使龚刚模的另一辩护人重庆市克雷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家友贿买警察,为龚刚模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作伪证。2016年12月1日,李庄向人民法院申请程琪、龚云飞等人出庭作证。

被告人李庄的上述行为干扰了龚刚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016年12月10日,龚刚模向公安机关检举了被告人李庄的犯罪行为,2016年12月12日,李庄在北京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刑事案件委托代理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等书证;

2、证人龚云飞、马晓军、吴家友、程琪、汪凌、陈进喜、李小琴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李庄的供述和辩解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庄在履行刑事辩护职责中,为帮助龚刚模开脱罪责,编造龚刚模被刑讯逼供的虚假事实,伪造证据,引诱证人作伪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将被告人李庄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第6篇: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经依法审查查明:……(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钒、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叙写。)(对于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实施多犯罪的犯罪事实应逐一列举;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应该按照主顺序分类列举。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共同犯罪事实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按照犯罪嫌疑人的主顺序,分别叙明各个犯罪嫌疑人的单独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分列相关证据)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2015检察院个人工作总结
上虞检察院人员名单 第七篇

第1篇:检察院个人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始终把搞好自身建设作为开展本职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政治上能够保持对自己的高标准和严要求,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全国检察系统组织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以及全区的“振兴宽城”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材料,深刻领会活动的精神实质,不断加深自己的理性认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

求真务实、谦虚谨慎是我一贯的工作作风。一年来,我能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好院党组的决定、决议。在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上,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大家沟通思想、交流意见。在工作中与班子成员能够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当好检察长的参谋和助手,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同时,能够经常深入主管科室,了解和掌握科室工作的难点和困难,帮助排忧解难,解决问题,保证了工作指导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清清白白地做人,兢兢业业地做事是我做人的基本准则。一年来,我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工作中,我从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私人交往中,我坚持谨慎小节,注意影响,维护形象,对分管科室人员,我反复教育大家要严以律己,不做违法违纪和违背社会公德的事,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这些努力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同志们的认可。

工作上,我能够与其他党组成员协调配合,带领分管科室干警,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所主管的公诉监所科、办公调研室、民行检察科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公诉科1—10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64件65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47件495人,不起诉28件28人。监所部门办理刑事案件2件2人,经审查全部提起公诉。在实际工作中,我加强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指导工作,提倡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极大地缩短了办案时限,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注重对案件质量的把关,对干警报批的案件进行认真审查,经常到科内与同志们研究业务,探讨案件,指导办案,从而杜绝了冤、假、错案的发生。1—10月公诉科追诉人犯8人,办理抗诉案件1件,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发书面或口头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10余次,监所部门对全区的监外执行的“五种人”进行了全面考察,建议收监2人,很好地履行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今年以来,监所部门还着力开展了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工作,制定了《关于清理和预防超期羁押工作方案》,从制度上保证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由于措施得力,确保了我院自清超以来没有一起超期羁押案件。同时,我们还与公安、法院和看守所建立了定期联系,依据看守所提供的超期预警名单,督促公安机关和法院及时办案,按时换押。全年共发出催办通知70余次,确保了清理超期羁押工作的顺利进行,其工作成绩得到了市院监所部门的充分肯定。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提高办案效率,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与公诉科负责人一起狠抓了公诉改革并加强了对公诉人队伍的管理,采取多项措施狠抓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一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负责制,重新修订和完善了《主诉检察官考核选任办法》,在保留去年实行主诉官末位淘汰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主诉官和主诉官助手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考核,细化了考核标准,使其涵盖了被考核人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并以此作为主诉官选任的主要依据,从而减少了主诉官选任过程中的人为因素,更便于操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这项举措的推行,得到了全科干警的认可,激发了干警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为尽快提高公诉人的业务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矗今年,我院公诉科被市院确定为量刑建议权的试点单位。我们与宽城区法院经过协调,共同制定了量刑建议权实施方案,并于年初开始试行。截止目前,我们已经有五件案件在提起公诉时向法院提出了对被告人进行处罚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为推动这项改革深入进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效果比较明显。此外,我们开发研制的《微机管理系统》和《办案综合查询系统》两套软件在今年被长春市科技局列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攻关项目,既为我们进一步提高我院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赢得了资金援助,也为宣传我院的科技成果创造了方便的条件

第2篇:2015年检察院个人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执法,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立足本岗,兢兢业业,踏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并结合当前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活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我也紧抓业务理论学习,结合渎检科工作实际需要,我学习了《》及高检院、高法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学习中我注意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注意理论学习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注意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系所学理论,尽量避免失误。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我也注意从实践中学习,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学习,从身边每一件事中学习。一年里,领导和同志们教了我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二、清廉从检,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深刻地体会到,检察官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又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一年来,我认真履行与院里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并且自己做出表率,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能认真按照廉政责任状的要求,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政法委的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教育干警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有关廉政准则的要求相符,与所从事的事业要求相符,以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

三、尽心尽责、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在工作中,我按照院里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找准自己位置,当好科长的助手和参谋。协助科长抓好科内的各项检察工作。只要院党组决定的事就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时时处处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的检察官,带头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表率作用,并教育全科同志增强集体荣誉感,使全科同志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院党组保持一致。使全科在科长的领导下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工作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识大体,顾大局,出满勤,干满点,和同志们一道加班加点从没有怨言。办案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及时发放两个须知。在协助科长完成科内工作的同时,积极查找案源,努力办案。对调查的每一件线索都做到认真负责,渎检工作干扰大,阻力大,风险大,不同于反贪。春节刚过,我就和科里的同志们一起排查案件线索,投入了紧张的工作中。在调查某房管局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的线索时,为了不给发案单位造成影响,我们利用周六、周日的公休日在档案室查阅了近1000份房屋档案,而后,又查询了银行、拆迁办等相关单位的档案,经过大家的努力,最后一举立案1件3人,取得了开门红,受到了市院的表扬。截至目前,我科已立案2件5人,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办案指标。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问心无愧。因为我觉得自己过的很充实,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但这只是自己的开头,以后的路将会更长、更艰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克服,并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检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天津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是我一年来的个人总结,如有不妥请指正。

第3篇:检察院个人党性分析材料工作总结

我叫*,1974年11月出生,1992年1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入党,大学文化,历任教师、妇联专干、司法助理员、检察院干警等职。

一、学习情况及体会

按照市委和我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我积极参与到这次活动中,遵守学习时间,完成学习书目,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同时又阅读了不少有关党员教育的规定、条例。在前段时间的活动中,共写读书笔记2万多字,心得体会3篇。

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使我进一步明确了共产党员为什么要始终保持先进性,为什么要坚持执政为民,如何与时俱进。我1992参加工作,2001年入党,历任教师、妇联专干、司法助理员、检察院干警等职。以往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尤其是在担任镇司法助理员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田间地头也调解了许多纠纷,并连续三年被市司法市评为先进工作者。但是,成绩的取得,并非是我个人所能,我只是按照职责在其中做了一些应做的工作,可是在参加这次学习以前,我或多或少也产生过一些自满,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总以为自己做的已经很不错了。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通过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对照中央及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照自己所担负的工作,特别是工作职责行为规范,切实找到了差距,找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我自身来讲,我离党组织的要求,存在许多方面的差距,例如宗旨观念弱、学习意识淡化,思想观念落后、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业务能力还不够过硬等方面,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二、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一个多月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同志们为我提出了许多的宝贵意见,我虚心诚恳地接受,衷心地感谢。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刻剖析自己,认真对照检查,我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宗旨观念弱,群众意识不强。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而是一项十分实际的工作。我在这方面做的不是很好,表现为关心群众不够,深入群众不够,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思想意识较弱。一是作为政工科的干警,对其他干警在晋升等方面工作不主动了解;二是作为理论工作者,没有深入各科室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一些关于法律适用的实际情况;三是对本院干警的基本情况没有做到心里一本账。这些都是我宗旨观念淡薄,群众意识差的表现。

2、学习意识淡化,思想观念落后。

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强,深度广度把握不够。虽然平时较为注意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广泛,有时只注重实用主义,急用先学,不注重全面、系统,也不善于钻研业务知识,不关心研究政治形势,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政治意识淡化,理论知识浅薄。缺乏市场意识,缺乏开放意识,缺乏创新意识,思想观念落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此外,坚持学习还不够自觉。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忙于事务应酬,不愿挤出时间学,即使有了时间也坐不下来、深不进去。

3、工作思路不宽,工作力度减弱。

在具体工作中思路不宽。一是不愿做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工作,在调查研究工作上不能起带头作用,对其他同志的调研工作不能起指导作用;二是相互协调、统筹兼顾的工作也做得不够好,如在各项工作交叉进行的时候,也会有顾此失彼的现象发生;三是对待上面布置的学习教育活动,有点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

4、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在工作中只是一味埋头干活,少有关心、关注他人,在同事中间、群众中间不敢评论和批评他人,即使自己有不同看法,也不在公众场合枉加菲薄,这种不诚实的做人方式使得我和同事的距离越来越远。

5、思想解放的力度还不够大。在政研室的工作中,由于自己的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高,对检察政工及调查研究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在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还不能用全新的思维和方式去做开创性的工作。

6、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由于长时间的搞文字材料,难免会有一些厌倦情绪,造成对工作得过且过,应付差事的思想。

7、业务能力还不够过硬。还不能熟练自如地掌握政工工作的程序,自身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办事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

8、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新观念,大胆工作的思想树立得不牢固,工作中没有新的亮点;还不善于创新,不能够很好的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强当先。

9、在工作上,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全面系统的考虑问题。10、思想道德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日常工作中还不能自

觉带头树立和实践共产主义文明新风,助人为乐,做实践社会公德的模范,比如有时有随地丢纸片和瓜子皮的行为,有时有讲不文明语言的行为;艰苦奋斗的思想树立的还不够牢固;有时待人接物不够谦虚谨慎。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以上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愿

因造成的。问题出在表面上,根子生在思想上,从更深层次上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宗旨观念有所淡化。由于对现在的一些社会现象看不惯,造成思想上的偏差,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样一来,就造成了思想上忽视群众,忽视群众的主体地位,忽视群众的根本利益,缺乏真感情;在工作上淡漠群众,为群众想的很少,为群众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

2、放松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在理论学习上,一直有一个“理论无用论”的思想左右头脑。在表面看来,也在读书、讨论、写文章、投入也不少,但就是不能掌握科学理论的精神实质和科学体系。这种学习,虽然也在学,但都是形而上学的学,并没有达到学习的应有目的,充其量也只能是低水平的学习。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三个不良的后果。一是只顾工作,不顾政治理论学习,导致了政治理论学习的放松;二是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或是为了进行某一方面理论研究的需要,或是为了应付工作上的需要,因此对政治理论学习缺乏深入了解,对经济知识缺乏系统学习,流于一知半解,影响了理论水平的提高;三是思想改造缺乏实践性,缺乏艰苦环境的磨炼,缺乏严格的党性锻炼,思想与实践脱节,影响了理论学习水平的提高。

第4篇:检察院个人工作总结

2015年,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大力加强检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检察工作水平,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15-2015年度全省文明单位。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切实履行批捕、公诉等职责,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把打击重点指向抢劫、杀人等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以及毒品犯罪、跨区域犯罪。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批捕案件8xxxx14xxxx,批准逮捕8xxxx13xxxx(其中追捕xxxx1xxxx),决定逮捕xxxxxxxx,批网-找捕准确率100;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xxxx16xxxx,经审查起诉9xxxx14xxxx,不诉xxxxxxxx,移送市院审查起诉的重特大案件xxxxxxxx,退回补充侦查案件xxxxxxxx,起诉准确率100,所办案件都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在审查批捕、起诉中,加强了同公安侦查部门和审判机关的横向联系。一年来,共提前介入重大案件1xxxx,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提供法庭证据通知书”17份,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从而提高了起诉案件的质量;主动与审判机关协调,实行普通程序简易审1xxxx,极大地节约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

2、认真抓好控告申诉工作。我院始终把控告申诉工作作为“窗口”工作来抓,对待群众信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要求处理和答复,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严格审查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积极做好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xxxx10xxxx人次,其中属于本院管辖的5xxxx6xxxx,全部进行了初查,非本院管辖的2xxxx3xxxx来信来访,移送其他机关1xxxx,直接受理xxxx,其余的当场作出了答复,答复率达到了100,做到了件件有回音;检察长接待日接待群众来访2xxxx6xxxx,其中接待群众集体上访xxxx3xxxx,批办来访2xxxx。对群众涉检上访问题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要求,做到全部有理的,全部解决;部分有理的,部分解决;无理上访的,有情解决。坚持公正公平执法,进一步做好涉检涉诉上访工作,坚决杜绝了涉检上访不复访。

3、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紧密围绕“创平安单位,建平×××城”的要求,切实搞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地方和部门,积极组织干警参与转化、消除、整治工作,及时派员参加综治工作。如今年5月28日xx乡xx村因山林纠纷发生群体性冲突时,接到通知后,我院迅速组织干警赶到现场参与了调解工作。6月底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利用上街定点、到乡村流动、召开座谈会、张贴散发传单、讲课等形式宣传法律。“12·4”举办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90xxxx份,接受群众咨询40xxxx次,接受各类案件线索34条,取得了较好的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1、突出办案重点,加大查办大要案件力度。我院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集中力量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重点查处了一批“穷庙富方丈”的企业蛀虫和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官等贪污受贿案件。共受理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举报件6xxxx,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xxxxxxxx,其中要案2件2人、大案2件2人,已作有罪判决xxxxxxxx。立案侦破了一起典型的“穷庙富方丈”的案件——xx厂钟xx、黄xx(副县级)等人贪污、受贿案,法院一审判决钟xx、黄xx贪污、受贿罪,分别获刑12年零xxxx月、6年,立案查处了李xx等村官贪污案2件,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立案侦查渎职犯罪案件xxxxxxxx,犯罪嫌疑人王xx因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通过以上案件的侦破,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xxxx万元,达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使广大群众大大坚信了党和政府反腐的决心,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2、抓好治本,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我院把中央《建立健全

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作为指导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巩固和发展反腐败的成果。一是狠抓了系统预防工作。与交通、粮食、林业主管部门建立了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协调制度,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二是突出了个案预防。通过查处案件,认真研究分析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找出发案的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9份,建议发案单位制定防范措施。

3、运用检察职能,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我院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努力提高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的水平。在工作指导上,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融入xx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积极探索打击犯罪与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实现整体效果的最大化。在一些个案的处理上,注意把个案放到改革进程和稳定大局中去考虑,把握工作节奏,依法慎重处理。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制定和不断完善检察机关的服务措施、服务承诺,今年又具体作出了服务全民创业8项措施。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的同时,实行了服务经济的首访责任制、首办服务责任制、责任服务追究制,把服务重心前移,开展检察官进工业园、进企业的服务活动。与xx酒业集团公司、xx水泥厂、xx药业有限公司建立了客商企业联系点,强化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积极帮助企业建章立制,深入企业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检察官共走访园内企业5xxxx,受理2xxxx园区企业的举报和法律咨询。

2016踏青邀请函
上虞检察院人员名单 第八篇

踏青邀请函

种子娃娃中队的全体同学和家长:

大家好!

三年级四班家委会诚意邀请您参加我们的春游踏青亲子活动,金黄的油菜花、粉红的桃花、雪白的梨花……春花烂漫;用竹签、宣纸、画笔、棉线……孩子们能够在一个宽敞的空间里自由的跑、跳,能够和小伙伴们一起做各种有趣的风筝,能够在大自然中自由的呼吸,并在探索活动中拓展视野,增强孩子的主观能动性,让孩子在积极开心的前提下,在玩的过程中学习,达到快乐成长、健康发展的目的。愿我们在春天的田野里和孩子们一起自制风筝、放飞风筝、放飞希望!

★活动时间:2016年3月22日(早上9:30——下午15:30)

★活动地址:天府新区成长快乐大本营活动基地

★参与对象:本班孩子及家长、老师(自愿报名)

★活动流程:上午:1、根据自己行程远近自驾出发,前往天府新区活动基地(附地图);

2、09:30之前,到达活动基地,做准备活动及热身创意操;

3、自制风筝:分发制作风筝的材料,带队老师集中讲解风筝的制作方法;

中午:12:00,午餐:桌餐。

下午:1、13:00,在指定的开阔地试放自己做的风筝,总结:自制的风筝为什么放不起来?

2、13:30,分发成品风筝,以家庭为单位放飞风筝;

3、14:30,赏花、游乡村:油菜花、梨花等,不同时间有不同的花开。

4、15:00,亲子游戏:拔河比赛。在基地组织各种游戏项目,让孩子们快乐地度过一天。

5、15:30,感恩活动,合影,自行返回;

收费标准:家长70元/人,孩子110元/人。(含材料费、成品风筝、午餐、茶水费、活动组织费、游戏材料费等)

温馨提示:

1、本次活动交通情况是以自驾车为主,如需搭车请与家委会联系,家委会负责协调。采取自驾出行、自愿报名的原则,希望爸爸、妈妈们尽量亲自参与!

2、午餐及自由活动时间,请家长负责孩子的安全监护,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防止溺水、奔跑摔伤等情况;

4、承办方保证选择的活动场地安全,保证食品安全;在集体活动中,教练及带队老师对孩子们进行安全保护和安全教育,并不断提醒大家安全注意事项;

5、如果天气不适合活动(下雨),承办方在当天早上统一群发短信告知大家,活动延期举办;

6、请家长给孩子做好榜样:守时守规则,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快乐出行,不训斥孩子,不打骂孩子;

踏青邀请函 [篇2]

尊敬的家长朋友:

春天是一年中最美丽的季节,春天是一份赐予孩子的自然礼物,春天带给我们无限的希望!“满街杨柳绿如烟,划出清明三月天。”在这明媚的阳春三月,让我们和孩子手牵着手,一起走进春天,感受春天,让孩子在释放天性的自然课堂里,亲近绿叶,放飞风筝,开拓视野,增长见识,留下童年最珍贵的记忆。

活动时间:3月30日上午半天(具体视天气情况决定) 活动地点:见班级qq群照片路线图 活动人员:中(1)班全体老师和孩子,每位孩子至少一位家长陪同。 活动项目:亲子踏青(观察春天里的各种各样的植物宝宝,观察记录材料班级老师会准备的) 放风筝 与创意宝贝一起合作,开展亲子活动(在踏青之后,大概时间是10点左右) 活动注意事项:

1、请家长带领孩子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另行通知)。

2、家长和孩子穿适于运动的服装和鞋子。

3、自备适量饮料和食物,注意饮食安全,不让幼儿喝生水和食用不卫生的食品。

4、对孩子进行踏青活动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也请家长在踏青活动期间务必带好自己的孩子,保证孩子的安全。妥善保管自己的衣物,防止丢失。

5、定点返回,不得擅自离开群体活动,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告知班级老师。

上虞市华维文澜幼儿园中(1)班家委会 2016年3月22日 踏青邀请函 [篇3]

在经历了现实生活的锤炼之后,我们磨砺去了些许幼稚,带走了些许淘气,但“同学”——这是久远的称谓,或许你感到陌生,不知能否唤醒你冰冻的记忆。我们一直相信:无论你回到故里,或远在他乡;无论你人生辉煌,或不尽人意;也无论你多么闲暇,或何等繁忙;甚至失意,甚至沮丧……你终究不会忘记曾经的那么一些人,一些事.那教学楼、那操场、那母校的晨铃,还有同学的情谊。因为在不平凡的岁月里同一个理想激励着我们,我们曾朝夕相伴,拥有共同美好的时光……我们相遇、相识、相知和相伴。我们曾经嬉戏过孩提的无猜;骚动过少年的烦恼;放纵过青春的激-情;追逐过浪漫的友情;蕴藏过暗恋的甜蜜.这一切已成永恒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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