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公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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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内容目录
公安局公务公开 第一篇

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内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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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公安局公务公开 第二篇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公安机关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厅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促进我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

二、信息公开任务

(一)信息类别:领导信息

公开本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

责任部门:政工部门

(二)信息类别:法规文件

全面梳理和完善应予公开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执法依据。

牵头单位:法制部门

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

(三)信息类别:行政依据

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开承办部门、审批程序、申报范本、办理时限及办理结果,绘制审批程序流程图。

牵头单位:法制部门

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

(四)信息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公开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牵头单位:后勤装备部门

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

(五)信息类别:人事信息

公开公安民警招考录用、辞退条件、程序,表彰奖励条令、办法;公开民警考录公告、表彰表彰命令、人事任免等情况。

责任单位:政工部门

(六)信息类别:公共服务

公开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和办事指南。

牵头单位:办公部门

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

(七)信息类别:工作动态

公开本级公安机关重大工作部署、社会治安状况,促经济、保平安重要举措,各项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有关文件、公告和统计数据。

牵头单位:办公部门

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中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信息类别:公告公示

及时公开公众关注的重大案(事)件侦破、查处情况,公安部A、B级通缉令,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发布的通缉令、协查通报。

牵头单位:办公部门

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

(九)信息类别:新闻发布

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多途径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情况。

责任单位:政治部宣传处

(十)信息类别:工作动态

逐步推行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网上办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重点抓好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落实。

【公安局公务公开】

牵头单位:纪委

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

二、工作步骤

(一)调研梳理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分警种开展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调研,市直各单位组织编写本警种市、县、所(队)三级公安机关政务公开信息目录,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审批程序和公开形式,清理和完善本部门、本警种政务公开目录,加强对基层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

(二)集中填报阶段。(9月10日至20日)

根据梳理的政务公开目录,各级公安机关集中填报、公开和更新一批政务公开信息,完善公开形式,向市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联系人:刘景川)。

(三)检查督促阶段。(9月20日至30日)

对本级机关和下级公安机关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有关情况。检查情况作为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至30日)

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完善信息报送、审批、公开机制和有关制度,形成常态化。建立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制度。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市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市局政治部、纪委、督察支队、法制处和相关警种协助实施,并负责分阶段、分工作项目组织对各责任单位完成本项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另发。各县(区)公安机关参照本方案组织实施。市局牵头实施的有关单位是落实本方案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既对完成本级工作任务负责,也对指导基层完成对应业务工作任务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重要内容,各警种、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认真开展各项清理和填报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情况材料。

(二)完成公开任务。各警种、各部门,在调研梳理的基础上编写政务公开信息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填报、公开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政务公开内容和目录,及时通过各种形式予以公开,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三)加强督促考评。各级公安机关办公部门要组织政治部、纪检监察、督察和法制部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验收,以平时考核和阶段性检查为主,加大奖惩力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欺上瞒下、群众不满意的要认真查处。

附:《政务公开目录参考范本》

2015年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示(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
公安局公务公开 第三篇

2015年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示(省公安厅警

察训练总队)

根据《2015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经研究,确定李莉、杨莉、宋志红3位同志为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江西警察学院)2015年拟遴选人员(名单附后)。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向省公安厅人事处反映。

监督电话:0791-87288067。

遴选单位 姓 名

李莉

【公安局公务公开】

省公安厅警察

训练总队(江杨莉

西警察学院)

宋志红

性别 准考证号 女 10107651129 女 10107630425 男 10107650413 江西省公安厅2016年1月21日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南昌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民警 上饶县公安局民警 江西省强制隔离戒毒所科员

2016年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公安局公务公开 第四篇

一、单选题(40题40分)

1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 )以上的多数通过。

A.2/5

B.2/3

C.1/3

D.3/5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2边防警察实行( )。

A.聘任兵役制

B.义务兵役制

C.职业兵役制

D.志愿兵役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口9个城市进行了边防检查职业化改革试点,由兵役制改为职业制人民警察。 3( )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

A.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B.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C.牢固树立公仆意识

D.牢固树立民生意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

4下列不属于刑事警察的主要职责的是( )。

A.依法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专门调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手段,揭露和打击刑事犯罪

B.运用公开管理手段、秘密力量,依靠人民群众联防控制社会上的复杂场所,限制和缩小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

C.发动群众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

D.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动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刑事警察的主要职责是:依法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专门调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揭露和打击刑事犯罪;运用公开管理手段、秘密力量和群众联防控制社会上的复杂场所,限制和缩小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动。 5根据人民警察辞退办法,被辞退的人民警察对辞退决定不服,可按照( ),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A.《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

B.《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

C.《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督察条例》

D.《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人民警察辞退办法,被辞退的人民警察对辞退决定不服,可按照《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公安局公务公开】

第5题笔记

6所谓依法从快,是指依照( )的规定,在审理案件的时限以内迅速地审结案件。

A.《刑事诉讼法》

B.《刑法》

C.《行政诉讼法》

D.《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所谓依法从快,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理案件的时限以内迅速地审结案件。

7监狱和劳动教养管理机关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地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实行改造工作的"( )",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改造工作。

A.向前延伸

B.向外延伸

C.向社会延伸

D.向前、向外延伸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监狱和劳动教养管理机关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地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实行改造工作的"向前、向外延伸",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改造工作。 8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设督察长,由( )担任。

A.同级公安机关的领导成员副职

B.同级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人

C.同级公安机关的行政首长

D.同级行政机关的领导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设督察长,由同级公安机关的领导成员副职担任。 9我国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 )。

A.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

B.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

C.民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

D.社会管理职能和专政职能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就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公安局公务公开】

10以下选项中,( )不属于公安领导工作的内容。

A.行政领导工作

B.政治领导工作

C.组织领导工作

D.业务领导工作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公安领导工作是指公安机关首长所从事的工作。公安领导工作主要有政治领导工作、行政领导工作和业务领导工作。

11( )是指党在政治方向、政治路线、政治原则和方针、政策上的领导。

A.政治领导

B.思想领导

C.组织领导

D.决策领导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政治领导是指党在政治方向、政治路线、政治原则和方针、政策上的领导。 12( )是指侦查人员对犯罪现场进行观察、摄像、拍照,对现场遗留的与犯罪有关的物品进行提取、保全的活动。

A.物证检验

B.现场勘验

C.侦查勘验

D.收集证据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现场勘验是指侦查人员对犯罪现场进行观察、摄像、拍照,对现场遗留的与犯罪有关的物品进行提取、保全的活动。

13将公安队伍的组成人员分为警官、警员、专业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四大类进行管理,是( )的内容。

A.规范机构设置

B.规范编制管理

C.规范执法执勤

D.规范职务序列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将公安队伍的组成人员分为警官、警员、专业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四大类进行管理,是规范职务序列的内容。

14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政策的总精神就是( )。

A.不偏不倚

B.不枉不纵

C.不姑息迁就

D.不错不漏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政策的总精神就是不枉不纵。

15国务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规定,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且不符合劳动教养的,可以由( )决定收容教育。

A.收容教育委员会

B.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C.公安机关

D.检察机关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国务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规定,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16人民警察的( )包括积极履行公务、秉公执法、文明执勤三个方面。

A.政治纪律

B.组织纪律

C.行动纪律

D.工作纪律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包括积极履行公务,秉公执法,文明执勤三个方面。 17警衔设( )。

A.五等十二级

B.五等十三级

C.四等十三级

D.四等十二级

参考答案:B【公安局公务公开】

参考解析:警衔设五等十三级。

18人民警察的录用与国家公务员的录用一样,贯彻( )、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A.公平

B.公正

C.公道

D.公开

参考答案:D【公安局公务公开】

参考解析:人民警察的录用与国家公务员的录用一样,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19某看守所民警张某某因当班时间饮酒,致使在押犯罪嫌疑人李某脱逃,根据"五条禁令"对张某某应当予以( )。

A.纪律处分

B.记大过

C.辞退或者开除

D.停止执行职务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20各级公安机关接受( )的领导。

A.同级党委的书记

B.同级党委的首长

C.同级党委的政法委

D.同级党委的政法委书记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各级公安机关接受同级党委的政法委书记的领导。

21( )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A.警标

B.警阶

C.警级

D.警衔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22"三个必训"制度,是( )的内容。

A.统一纪律要求

B.统一考录制度

C.统一外观标识

D.统一训练标准

参考答案:D

23对拒绝接受教育或不服从管理的被收容教育人员,可以延长收容教育期限,但延长收容教育期限的,实际执行的收容教育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A.6个月

B.1年

C.2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政务公开
公安局公务公开 第五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政务公开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安厅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自治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公安部政务公开工作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安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务公开,是指公安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事项的内容、程序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开或者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予以公开并接受监督的行为或者措施。

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公安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法向社会、特定对象公开相关事项,并接受监督。

第四条 公安厅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实施厅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区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公安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警令部(以下简称政务

公开办),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

公安厅各委、部、总队、局、处(以下简称厅机关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由本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安排专人从事此项工作。

第二章 公开内容和责任

第五条 政务公开的内容具体由厅机关相关部门(承办此事项或与之关联密切的部门)负责,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前提下,应主动公开下列事项:

(一)机构职能设臵

1、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责权限,人民警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要求、职业道德规范(政治部负责)。

2、公安厅内设机构及其职能(政治部负责)。

3、公安厅领导成员基本情况(政治部负责)。

4、公安厅窗口单位的办公地址、工作时间、联系方式,民警姓名、警号和监督举报电话(厅机关相关部门负责)。

(二)执法依据及办事程序规定

5、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安部、公安厅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标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各类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具体应用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厅机关相关部门负责)。

6、公安厅制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与公安工作相关的涉

及公民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厅机关相关部门负责)。

7、公安厅管辖的刑事、行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范围、申请条件和法定程序、时限,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厅机关相关部门负责)。

8、公安厅负责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期限、申请途径、方式,以及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制式文书和格式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厅机关相关部门负责)。

9、行政处罚的依据和标准(厅机关相关部门负责)。

10、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厅机关相关部门负责)。

11、公安民警招考录用、辞退条件、程序,表彰奖励条令、办法和干部任用、人员选聘等情况(政治部负责)。

12、公安厅信访工作规定、督察条例,信访、督察部门地址、举报电话、联络方式等(警令部和督察总队负责)。

13、公安厅机关年度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装备财务处负责)。

14、公安厅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政府采购(装备财务处负责)。

15、公安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臵信息(交警总队负责)。

16、公安厅各部门受理投诉举报的机构、联系方式及途径(厅机关各部门负责)。

(三)公安厅重要工作部署

17、公安厅出台的有关重大政策、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厅机关相关部门负责)。

18、公安厅组织开展的有关专项行动、专项斗争情况(厅机关相关部门负责)。

19、公安厅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等(厅机关相关部门负责)。

(四)社会治安情况

20、全区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火灾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的总体情况,有关统计数据(警令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1、对公众安全感有较大影响或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案(事)件侦破、查处情况(厅机关相关部门负责)。

22、公安厅通缉令(厅机关相关部门负责)。

(五)公安厅对外交流合作情况

23、公安厅重要外事活动情况(国际合作局负责)。

(六)需要以公安厅名义说明或澄清的事项

24、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应急处臵情况(政治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5、针对不实传言或谣言,需要以公安厅名义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的事项(政治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6、公安厅作出的交通管制、现场管制、宵禁、戒严等告示(厅机关相关部门负责)。

27、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厅机关相关部门负责)。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需要公开的

其他事项。

第六条 厅机关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向特定对象公开相关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办理程序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实施<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细则》施行。 第七条 依申请公开。对不属于上述公开范围内的事项,如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通过正常渠道或合法程序向公安厅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厅政务公开办及厅机关各部门应按规定进行办理,及时向申请人公开。对于不能公开或者暂时不宜公开的事项,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八条 下列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公安厅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三)公开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政府信息;

(四)公开可能影响案(事)件侦查、查处活动开展或者侵害当事人、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主动公开的方式和办理程序

第九条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通过下列方式公开:

2016公安局年度报告
公安局公务公开 第六篇

一、概述

(一)继续强化组织领导。2016年任县公安局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人员组成,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优化工作流程。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任县公安局主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拓宽公开载体和形式。为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任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多种媒介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任县公安局门户网站也在年内再次改版。目前,任县公安局重要政务信息以及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工作部署、专项行动和便民利民措施等,基本做到了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任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管理、工作动态、党建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 2016年度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发生任何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等方面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深化我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

(二)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工作人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任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制度,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

(三)进一步加强调研指导。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取长补短,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切实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和业务水平,为更好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以上这篇公安局年度报告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单位总结,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2016公安机关承诺书
公安局公务公开 第七篇

公安机关承诺书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履职尽责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市公安局向全市人民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强力严打整治,维护治安稳定。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涉众型经济犯罪、“两抢一盗”等突出违法犯罪。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爆缉枪收刀”“缉毒禁赌扫黄”“破小案保民安”等专项行动,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加强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依靠“全警三员”“全民三员”(全警全员当信息员、情报员、战斗员),对社会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源头,对不稳定因素预警预防预控,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履行公共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企事业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预防交通、消防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做实应急处突,推行“网格警务”,开展“三全巡逻”,加强单位内保,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社会面防控,提升公安机关维稳保安的能力和水平。

三、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持续开展“四季问安” 爱民-主题实践活动,严格执行服务经济民生“双二十条”(《荆门市公安机关服务民生二十条》《荆门市公安机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二十条》),落实“领导联企、挂牌联警、部门联动”,主动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积极参与“平安工地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开展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严打涉企违法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治安环境。

四、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服务质效。创新服务方式,开展“多说一句话、再快一分钟”活动,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利民措施,开辟便民“绿色通道”,减少公安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证时间。提升服务质效,落实“四最四零”承诺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群众投诉核查问责制。

五、严格队伍管理,树立良好形象。坚持从严治警,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全体民-警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形象意识。突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以及民-警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举报、投诉,严格依法依纪处理民-警的违法违纪行为,稳步提升群众对执法的满意度。

六、转变工作作风,接受全面监督。深化“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落实“五访”工作法(暗访找问题、突访察实情、接访解民忧、走访接地气,回访明得失),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案件审核把关、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办案回告等执法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投诉举报电话:110 12389 0724-8882432

荆门市公安局

2016年8月3日

公安机关所队长廉政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搞好本人及所在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五条禁令”和上级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更好地接受全所党员干部、群众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忠实履行工作职责,为县局党委分忧,努力完成自己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恪尽职守,勤奋工作。

三、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关于重申公安机关禁酒有关规定的通知》、《合肥市公安局民-警驾驶机动车十项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并且组织带动民-警学习并坚决执行。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在严格管好自己的基础上,管理好队伍和案件办理,不干预民-警依法办案,不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杜绝“吃、拿、卡、要”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五、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准则,不参加和支持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

六、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服务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决不滥用职权

七、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无法拒收的立即上交组织;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参加服务对象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娱乐、健身和旅游活动

我将遵守上述诺言并接受组织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愿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年*月*日

公安局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

二、积极推进警务公开。在不违反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的前提下,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收费(处罚)标准、结果、监督途径等内容一律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警务”,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三、大力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改变学校周边尤其是交通秩序比较混乱的状况,优化教学育人环境。

四、扎实推进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治安防控,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五、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文化育警、科技强警、从优待警“五警方略”,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行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罗田县公安局

2016年9月1日

市公安局公开承诺书

为切实改进全市公安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公安良好形象,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惩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严打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黑恶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坚决做到破大案、压发案、保平安,积极营造稳定、和-谐的治安环境。

二、强化街面巡逻,提升防控能力。不断加大街面动态巡逻盘查和治安卡点检查力度,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和现场抓获率,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三、严格办案规定,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受理、依法全力侦办各类刑事、治安案件,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法定时限,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继续贯彻落实市公安局服务经济发展52条举措,依托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不断创新治安、户政、交通、消防等部门管理服务措施。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一次办完;符合规定、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之,补全后第二次办完,决不让群众跑第三趟。

五、坚持热情服务,改进工作作风。窗口单位实行文明规范用语,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坚决克服“衙门作风”、“四难”现象。

六、强化值班备勤,快速处警服务。严格执行“110”报警服务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做到有警必接,有险必救,快速出警,真诚服务。接到群众报警后,在规定时限内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七、强化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五条禁令”、“纪律条令”,对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不包庇、不袒护,迅速查清事实,依法依纪处理。

八、承诺责任人:

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任奎军

监督举报电话 8682300 8682020

2016年青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承诺书

本人承诺身体健康,能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6]48号)要求,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体能素质测评,如因本人隐瞒身体状况,造成后果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考生:

家长(监护人):

年月日

青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承诺书

本人承诺身体健康,能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6]48号)要求,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体能素质测评,如因本人隐瞒身体状况,造成后果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考 生:

家 长(监护人):

年 月 日

2016派出所服务承诺书
公安局公务公开 第八篇

派出所服务承诺书

一、实行警务公开、公开警民-联系制度,向社会公开民-警姓名照片,警号,联系电话,使群众有事能及时找到民-警,投诉电话7872641。

二、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切实履行“四有四必”服务。

三、户籍窗口公开办事内容,程序,制度,实行二十四小时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及其它证件制度。

四、民-警实行“首接责任制”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五、严厉打击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坚持犯罪团伙必打,邪-恶势力必除,黄赌毒娼必处的原则,净化社会环境。

六、积极参与治理经济环境工作,从重从快打击干扰和破坏经济建设的种种违法犯罪活动,努力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凡在集镇地区有合法因定住所,稳定生活来源的,可为本人及直系亲属申请办理常住户口迁入手续,凡在镇内投资兴办实体,符合条件的,可在当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

八、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查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海淀公安分局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群众工作能力与水平,积极践行“民-意主导警务”工作理念,方便人民群众到我局办理各项事宜,并对我局工作开展监督,海淀公安分局全体民-警特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以维护海淀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为己任,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全区各项事业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做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二、按照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结时限,认真接待受理群众办事。对于办理事项符合法律及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对于手续不全的,指导办事群众完备手续;依法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到热情周道,文明高效。

三、对群众拨打“110”、派出所值班电话或直接到公安机关值班室等窗口部门报警救助的,接案部门立即出警,并组织力量做好相关处置、救助工作。除遇交通堵塞、自然灾害或报警地址不详等特殊情况,出警民-警均要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报警求助现场。做到及时出警,依法公平、公正处警。

四、值班室、接待室、一站式办公大厅等负责接待和服务群众的窗口部门,在办公场所显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民-警的照片、姓名、警号以及投诉方式等信息,以便群众开展监督。

监督电话:82519210

威信县公安局服务承诺书

我是威信县公安局副局长:白孝东。我受威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鸿的委托,我谨代表威信县公安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遵循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

二、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

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服务承诺对办事环节和时限办结事项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及时办理,能够减少环节、缩短时限的,尽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一次性告知,不让群众多跑。接待办事和来访,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

三、规范收费行为,公布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要求进行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及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规范完备收费手续,所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一律实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四、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在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将各类行政审批及备案事项,采取登报发布、互联网上公布、印发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公开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结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

决不允许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拖。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

六、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落实

办事人对民-警或公安机关各部门服务不满意的,可向县公安局纪委投诉,纪委接到投诉后进行受理,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对当事民-警或部门违反服务承诺制的行为进行问责并根据造成后果情况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限15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人。

以上承诺,以上承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监督。监督电话:0870-6126110

承诺人:白孝东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七日

庐山森林公安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命令和上级森林公安的规章、决定、指示;

2、依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及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侦查庐山风景名胜区内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

3、加强庐山风景名胜区内林区治安管理,维护林区的治安秩序,查处林区的治安案件和《森林法》第39、42、43、44条规定的林业行政案件;

4、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防火队伍建设,保卫林业生产安全;

5、指导林区联防队伍和护林组织队伍建设,提高防火、防盗能力;

6、负责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教育、培训等建设;

7、完成庐山园林林业局、庐山公安局及其他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内容

打击和查处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护森林资源。

三、服务对象

林权单位、涉林企业。

四、服务承诺 ## 1、规范执法行为。接受群众报警举报,并以最快的速度处置;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各项规定。

2、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对民-警不作为、乱作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3、推进警务服务公开。公开办事时间、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主动向林权单位、涉林企业和社会各界群众通报森林公安工作情况。

4、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建警、从严治警方针,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执行公安机关“五条禁令”和“三项禁止”。

5、健全监督举报机制。投诉电话:8282678。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姓名:宋云军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13507925055

林梓派出所 林梓派出所公开承诺书

为了转变民-警作风,加强公安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优化警务环境,提高公安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林梓派出所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实行警务公开。凡是不涉及国家和警务工作秘密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向社会公开,增加行政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对已经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不再进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对继续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向社会公开审批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项目及其标准和依据等,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三、严格实行“四项制度”。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效能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前来办事或来电、来访的群众,由所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办理或协助办理有关事项,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推诿、拖拉等现象。所有公安行政审批和办证全面提速,在法定时限内尽量压缩审批时间,保证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将年度工作目标,重点立项工作、专项部署、领导交办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工作绩效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分事项定期公开,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评判,提升服务效能的制度。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等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凡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的,公安机关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四、优化110接处警服务。本所87838110报警电话24 小时受理公民报警、求助、投诉和咨询。接到群众报警后,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在正常情况下,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

五、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突出整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治安乱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强化治安防控工作,不断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力维护我镇社会稳定。

六、强化廉政自律。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不断整肃民-警、保安队伍;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民-警树立良好警风的自觉性,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腐-败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

七、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开展扶贫募捐、捐资助学等活动,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2016公安承诺书
公安局公务公开 第九篇

公安承诺书

晋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是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为创新交管工作、打造阳光警务、密切警民关系、共建和-谐交通,我支队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法办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二、公开办事内容。将相关政策、管理内容、审批条件、办事程序、办事地点、办事时限、收费项目及其标准和依据等向社会全面公开,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彻底禁绝乱收费、乱罚款。

三、实行限时服务。凡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审批时限内办结。凡到市交-警支队办牌办照,手续齐全的一次办结;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办内容,保证第二次办结。坚决做到能够一次办结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次,能够当天办结的决不拖到第二天,特别紧急事项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四、落实便民措施。严格执行《山西省公安机关便民措施一百条》和“严格公正执法、热情文明服务”的“双九条”规定,实行首办负责制,对前来咨询、办理事项的人员,首位受理的民-警必须热情高效为其办理,并告知办结时间,坚决杜绝对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五、在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中: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一窗式”服务制度。业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人员,要热情接待,决不推诿拖拉、敷衍塞责、失时误事。实施一次办结制度。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当场给予办结;对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其须补充提交的相关材料,确保第二次办结;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耐心说明原因;实行“值日警官制”,专门接待群众提出的各类业务咨询和反映的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说明原因,告知其在一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实施监督评价制度。在窗口放置满意度评价簿和意见箱,由来办事的群众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每月根据评价数据对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54—24297912429462。

六、在车管服务工作中:落实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前来办理车辆业务,提出的咨询、求助,民-警必须文明礼貌、耐心细致的给予解答或提供帮助,不得说“不懂”、“不知道”等推诿性的言语,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告知其到相关窗口或部门办理,特殊情况应主动帮助联系;推行限时服务制。①注册登记:自受理之日起二日内,核发行驶证、登记证书。②变更登记: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③转移登记: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外(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④抵押登记: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的内容和日期。⑤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实行工作延时制。到下班时间时,如果窗口仍有办事群众等候,民-警必须视情办理相关业务,办结后方可下班。服务告知制。群众前来办理车辆业务,实行告知义务,将所需材料、手续及工作流程一并告知。一趟未能办结的,实行书面告知,将所需补足的材料、手续一次性告知群众,杜绝让群众跑第三次。实施上门服务制。外地投资者、外来投资企业、专业客货运输单位或有车单位申请办理车管业务,实行上门服务。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每日有一名所领导接待群众,现场办理有关车辆业务。完善警务公开制度。推行“阳光”工程,所有民-警和职工挂牌上岗,公开所有办事程序,制作业务流程图,公开各项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车辆发牌实行自编自选号,增强工作透明度。

七、在驾管服务工作中:对办理初次申领、增加准驾车型申领业务,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三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科目三考试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内制作并核发驾驶证;对办理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申领业务,换c类驾驶证(含)以下的,三个工作日内换发驾驶证;换a、b类驾驶证的,科目三考试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内制作并核发驾驶证;对办理持境外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恢复驾驶资格业务,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内制作并核发驾驶证;对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补证、转入换证业务,手续齐全,三个工作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对办理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手续齐全,三个工作日内注销驾驶证;严格执行业务退办制度。对申请资料、证明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使用退办单。使用退办单必须注明退办原因和补充的资料。对不使用退办单,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或警告处分。

八、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公正、公平、公开依法处理各类交通事故。昼夜备勤处警。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白天5分钟内出警,夜间10分钟内出警。同时,认真落实“值日警官”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确保警令政令畅通;推行警务公开。民-警挂牌上岗,公开所有告知事项,公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和计算方法;公开事故认定,公开调解;对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公开证据;高效快捷服务。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简化手续,减少办事环节,节省当事人办事时间和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及时办理;欢迎监督举报。对民-警违反警令警规以及滥用职权、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同时,望社会各界各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九、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上述承诺、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凡群众投诉举报的,要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被群众投诉一次经查属实的,一律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被群众投诉两次以上经查属实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当年公务员考核定为不称职;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失时误事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一律辞退或开除,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发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除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外,还要如数退还乱收、乱罚、乱摊的款项。

十、严格监督检查。要加强警务督察、行风政风监督,及时发现处理民-警违反上述承诺、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真诚欢迎、谦虚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特邀监督员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对公安交-警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关行政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情况的投诉。市交-警支队投诉电话为:0354—2421501。

县公安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专门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的重要职能职责。为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维护公平正义的公安队伍,特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处理治安案件;管理特种行业;查禁违禁物品;预防犯罪;了解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预防和处理治安灾害事故;进行治安巡逻;发动群众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

二、严格执行户口管理制度,随时掌握户口动态,做好户籍管理和人口统计工作。

三、严格依法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专门调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揭露和打击刑事犯罪;运用公开管理手段、秘密力量和群众联防控制社会上的复杂场所,限制和缩小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动。

四、严格依照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对道路、行人、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管理;防止和处理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五、严格依法进行勤务活动,充分发挥巡警优势,强化执勤巡逻力度,维护辖区内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参加处置灾害性事故;维护交通秩序;接受公民报警;劝解、制止公共场所发生的民事纠纷;为社会和公民提供救助和服务等。

六、严格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管理;预防、警戒和扑灭火灾;对企业专职消-防-队和群众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向群众进行防火灭火的宣传教育。

七、严格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纪委督察的职能作用,预防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以上承诺,我们真诚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违反上述承诺者,一经查实,将严肃执纪问责。监督举报电话:2733707。

县公安局党委公开承诺书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坚持“命案必破、黑恶必除”,全年命案侦破率95%以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治安防控,加大巡逻力度,拓建电子监控系统,建设1-2个治安示范小区,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

三、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每个民-警进村入户全年不少于80户,倾听群众呼声,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建设近距离服务群众平台,建成1-2个省、市优秀社区(驻村)警务室;实行警务公开,办事指南、收费项目、收费标准100%上墙并严格执行,接受群众监督。

五、强化队伍建设,全年30%民-警轮训一个月以上,进一步筑牢民-警公仆意识,提高执法水平。

六、在全局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激发党员民-警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局民-警增强学习意识、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承诺书附件4

道真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我所拥有的 牌摩托车,车架号 确属本人合法取得,不是盗抢车、拼装车,如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本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

身份证:

年 月 日

公安机关所队长廉政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搞好本人及所在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五条禁令”和上级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更好地接受全所党员干部、群众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忠实履行工作职责,为县局党委分忧,努力完成自己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恪尽职守,勤奋工作。

三、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关于重申公安机关禁酒有关规定的通知》、《合肥市公安局民-警驾驶机动车十项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并且组织带动民-警学习并坚决执行。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在严格管好自己的基础上,管理好队伍和案件办理,不干预民-警依法办案,不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杜绝“吃、拿、卡、要”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五、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准则,不参加和支持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

六、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服务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决不滥用职权

七、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无法拒收的立即上交组织;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参加服务对象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娱乐、健身和旅游活动

我将遵守上述诺言并接受组织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愿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年*月*日

公安局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

二、积极推进警务公开。在不违反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的前提下,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收费(处罚)标准、结果、监督途径等内容一律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警务”,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三、大力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改变学校周边尤其是交通秩序比较混乱的状况,优化教学育人环境。

四、扎实推进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治安防控,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五、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文化育警、科技强警、从优待警“五警方略”,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行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罗田县公安局

2016年9月1日

县公安局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公安局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适用于全县公安民-警(含领导干部)。

(二)服务对象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咨询及办公、办事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民-警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前来(或电话)报警、报案、投诉、举报、求助、咨询、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文明用语、认真负责,一律实行首问登记制度。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属于本单位其他部门职责,首问接待人应及时引荐到相关部门办理,若经办人(业务受理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经办人(业务受理人)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接待人应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业务受理人)。

(三)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首问接待人要耐心解释,尽己所能给予帮助。

二、推行警务公开制

(一)警务公开主要内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事项外,都要予以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执法依据和制度、程序,刑事执法,行政执法,警务工作纪律。

(二)警务公开形式和办法。

1、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和其它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公布。

2、设置公示栏,公布警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性质、任务、职权,宣传有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基层单位将群众常办事项所需手续、程序、时限等印制成“警民-联系卡”、“便民卡”或“明白卡”,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

三、实行服务承诺制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负责办理单位依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并报送省公安厅。

(二)依据《**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暂行)》,严格户口审批程序,规范户口审批手续,对公民出生日期、姓名、民族等关系重大信息原则上不予变更。有正当理由确需变更的,根据《工作规范》规定凭相关原始证件和书面申请,办理变更更正登记。

(三)严格执行有关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收费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对符合法律规定,理由正当,手续齐全的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或澳门、赴台湾等申请,及时依法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受理或拖延不办。

(五)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时,手续材料齐的,一次办结;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应补充材料,待手续材料补齐后,第二次办理完毕。

(六)提供“延时服务”。对来办事办证的群众,负责办理的单位和窗口,视当天工作量适当延长办公时间,做到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结。

(七)全面做好派出所便民利民服务工作。派出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设立报警点,公布报警电话,保证群众有事能同派出所及时取得联系。

四、落实限时办结制

(一)申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时限不超过3个月。对申办《临时身份证》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

(二)对户籍变更申请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局。县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将有关材料报市公安局。

(三)对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或澳门、赴台湾等地申请,须在15天内办结。

(四)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凡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求助,公安民-警在接到处警指令后,消防武警、巡警在1分钟内出警,交-警、派出所民-警和其他处警警种在2分钟内出警,并按城区5分钟内,农村20分钟内及边远地区派出所第一时间内的规定赶到现场。对其他非紧急报警求助和投诉、处警要视情尽快处理。

(五)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应当及时部署和落实。不需要制定具体方案的,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对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作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按照警务公开的时限按时办结。

(七)办理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结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首问责任制、警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的,视其情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行为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理:

1、故意导致违反上述制度行为发生的;

2、拒绝纠正违反上述制度行为,或相同过错重复发生的;

3、干扰、阻碍对违反制度行为进行调查的;

4、对控告人、检举人、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二)对情节轻微、造成损害后果或影响较小的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停职离岗处分。

(三)对情节严重、造成损害后果严重或影响较大的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对负领导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接受组织问责处理。

承诺人:

公安交-警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公安机关为民服务水平,增强群众安全感,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代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向全社会承诺如下:

一、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在公安机关全面推行优质服务承诺,依法规范服务行为。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全市公安窗口服务单位全面推行“六公开”,即公开服务事项、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工作流程、公开办结时限、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督方式,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对不履行职责、乱作为的党员民-警进行责任追究。

二、依法履职,打击犯罪。依法履行公安职责,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整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强化校园安全保卫,不发生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事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警务公开,接受监督。把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监督途径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认真执行公开听证、案件回告等制度,推行“阳光警务”和“警务公开”,做到文明执法和热情服务。

四、从严治警,令行禁止。持之以恒地抓好“五条禁令”、“全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旗帜鲜明地整治和预防执-法-犯-法、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并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五、推行“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的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户政、车管所、出入境办证大厅等窗口单位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请,能够一次性办理的事项当场办结,不能一次性办理的事项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充的问题,争取第二次办结,不让群众多跑腿。开通申请人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绿色通道,法定节假日确需办理相关证件的,实行预约办证制度。

六、推行“高峰站点、平峰走线”交通管理模式,最大限度解决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将可用警力最大限度地部署在街面上,确保见警率和管事率。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在高峰站点平峰走线的勤务模式下,对堵点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事故民-警实行24小时驻队备勤制,快速处理路面交通事故。加大对行车秩序和停车秩序的综合整治,把人为因素导致的拥堵最大限度地降低。

七、深入开展“四进四访”、“警民恳谈”“千人问卷大测评”等开门评警活动,建立健全走访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自觉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反映的问题,逐一整改,逐一反馈。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201x年x月x日

汉川市公安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汉川市公安局向全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1、深入推行“110再快1分钟”,提高街面见警率,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深入推进打黑除恶,持续开展打击“盗抢骗”,“缉毒禁赌扫黄”等专项行动。

3、对“三堵五闹”违法人员实行“零容忍”,坚决打击处理到位。

4、落实小型汽车驾驶员考试“异地驾考”,本省级机动车(不包括大型客车、校车)“异地检车”,完善交管信息预警服务。

5、“96119”消防安全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不断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快速有效处置。

6、2016年前全面消除户口居民身份证错、重、假问题;进一步落实《湖北省依法登记出生人口十二条规定》,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7、对出国(出境)奔丧、治疗重病、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提供办证“绿色通道”服务。

8、看守所建立电话预约等律师会见平台,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

9、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10、依法依纪从严治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法违纪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投诉举报电话:0712-8382162110

建始县公安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深入推进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面提升公安工作质量和水平,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建始县公安局向全县人民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强化打击、严密防控,维护全县治安稳定。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反盗打抢、查赌禁毒等专项整治行动,及时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对中心城区和重点部位开展治安巡逻,提高见警率,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和消防监督管理,预防减少重特大交通、火灾事故。

二、优化服务环境,践行亲民便民。坚决执行各项利民惠民政策,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在办理各种证照时,实行“阳光作业”,做到: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理状态、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一律公开。

三、公开、公正执法。对接处警、案件办理实行100%回告,执法依据、裁量标准、办案流程100%公开。

四、强化队伍管理,树立良好警风。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纪律作风整顿,坚持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规定,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及时整改接处警、执法办案、窗口服务、警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遵守党政机关经费管理规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问责追究,对挥霍浪费公-款、私设“小金库”、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一律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六、开门评警,实行有奖举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行评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受理、认真查处社会各界反映的公安机关或公安民-警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举报、投诉,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一定物质奖励。对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不包庇、不袒护,迅速查清事实,依法依纪处理。

以上承诺,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上述承诺落实不到位的欢迎投诉举报。

建始县公安局行评监督电话:0718-3232016

建始县纠风办监督电话:0718-3230172

举报投诉受理邮箱:2818519725 @#url#

也可通过其他方式,对我局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建始县公安局

2016年6月17日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igeleikaoshi/7796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