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能处罚车辆吗,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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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行政处罚程序
城管能处罚车辆吗,行政诉讼 第一篇

行政处罚程序

1)影像记录

2

)书面记录。

具体包括:a、当事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民含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户口、个人合伙团体;法人是指依法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

照的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 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b、违法行为的时间(注:在写到具体的年、月、日、时、分、)

c、地点:具体到县、路(街)、门牌号、楼屋、房间号或县、乡、村、

队(组),不得写简称。

d 、检查对象。具体到数量、大小,形状、颜色、字样。

3)下发《责令改正通知单》 注:a、易改正的,可以限立即改正或是隔一定时间(指小时) b、 不易改正的,可限一日至七日改正 。 c、《责令改正通知单》要严格按格式书写,要求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做好影像资料,如拒签可找现场证人,如没有证人,要在上面注明“拒签”。 2、3和4,再次发现违法行为立即申请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作出立案后,调查取证在十个工作日内调查完毕。 注意:a、拍照取证。 b、物证、书证或可能灭失、难以取得的证据,经主管领导批准 后进行登记保存(也就是扣货)填写《先行登记保存书》或《暂 扣物品清单》。经当事人签收后,将证据保存于指定地点,应于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C、下发《核查审批手续通知书》主要是针对未能当场提供实施行为的合法依据。一般限当事人三天内到指定地点核查审批手续。 d、下发《责令改正通知单》主要是针对调查属实并正在继续发生或延续的违法违章项目,由执法人员当场下达。 5、调查取证后填写《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 注:法制科应在五日内对案件进行审查。 6、告知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是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a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收到此收3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放弃。 b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应当收到本通知后3日内提出。 7、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是《限期拆除决定书》 a、对于应缴罚款的,请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 肇州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龙江 (银行)缴纳罚款。 b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肇州县人民政府或大庆市人民政府 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 肇州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注意:a 、“送达方式”一栏中,在履行的方式标号下打“√”。 b、受送达人不在时,可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将文书交给其成年家属代收,代收人应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如果受送达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受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在“备注”栏中记明拒绝的事由和送达日期,即视为送达。 c、采取委托送达方式时,由委托单位代替送达人填写本送达证,并在“送达人签名”一栏中注明受委托单位名称及送达人名称。 d、采取邮寄送达时,请挂号信函,并将收据附后。 e、采取公告送达时,超过60日无人受领,即视为送达。请将公告文本附后。 9、填写《结案登记表》 10、注:a 、凡符合听证条件手没收价值超过五万元的案件都是重大案件。 b 、重大处罚应于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七日内,由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填写《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登记表》。连同处罚决定书、证据(

及法律文书的复印件报上级机关或是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审查。

城管执法案件处罚程序流程图
城管能处罚车辆吗,行政诉讼 第二篇

城管执法案件处罚程序流程图

一般程序(适用除简易程序外的其他案件)

【城管能处罚车辆吗,行政诉讼】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相关的几个问题
城管能处罚车辆吗,行政诉讼 第三篇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相关的几个问题

发布日期:2012-06-12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审判

【写作年份】2012年

【正文】

一、我省行政审判涉及城乡管理行政案件的情况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五条是这样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

依据这两条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职能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职能从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中体现出来。

2010年,我省法院审结涉及城乡管理类的行政案件共368件,包括规划、交通、城管、环保、土地、建设6类,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处理、判决的是327件。其中行政机关胜诉案件有170件,胜诉率51.99%,是各类行政案件中胜诉率较高的。这反映了绝大部分城乡管理类案件中行政机关执法水平较高,取证扎实,法律适用准确,程序规范,特别是在作出不利于相对人的行政行为前,基本上能预先告知理由,给予陈述、申辩的机会。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有25件,败诉率为7.65%,较全省平均败诉率低1.02个百分点,败诉原因有越权行政、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1]

二、城乡管理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

(一)、行政主体不适格

1、其他城乡管理部门行使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权限。各地市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后,原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统一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越权违法无效;2、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未经县级政府同意擅自拆除违章建筑;3、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的内设机构或下属部门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主体不适格。

(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这方面,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个别机关没有意识到其执法行为日后有可能要接受司法审查,故不注重证据的固定、保全,导致在行政诉讼中陷入“证据不足”的被动局面。没有通过制作勘验笔录、拍照、比对附图等方式固定证据,也没有制作送达回证证明曾履行告

知义务,终因证据不足败诉。

(三)程序违法

近年来各级政府城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过程中的程序违法现象已较少出现,程序不规范问题在败诉原因中所占比例逐步降低,但仍发现有个别案件中的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前忽略事前告知程序,未履行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被法院确认违法。

(四)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这方面,较突出的是城乡规划溯及力问题。各地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规划属正常现象,但对规划调整前相对人已经取得的行政许可应当予以承认,并在此基础上与相对人平等协商补偿问题,不应随意否定原行政许可的效力。[2]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主体和行政职能的法律依据

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审查,首先是审查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和相应的行政职能。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主体资格和行政职能的法律依据有:(一)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四)二OO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给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批复;(五)二OO一年五月二十二日关于在揭阳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六)二OO一年九月十三日关于批准实施《揭阳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主要职能是:(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四)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建成区内排放生活污水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公共场所焚烧杂物的行政处罚权;(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八)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如果行政主体不适格和没有相应的行政职能,那么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就是超越职权作出的行政行为,属违法的行政行为,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其次,法院进一步审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如果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再次,是审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是否合法,有没有依照法律、法规和行政机

关的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这主要涉及有没有履行告知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有没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留足相应的时间给行政相对人来履行义务等。经过审查如果发现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最后,是审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如果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如果具体行政行为主体适格、行政主体具有相应的行政职能、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法院判决维持。

四、《行政强制法》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定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这里要注意以下方面:一是相对集中行政强制措施权实施主体的设定是由行政强制法直接授权,无需要其他法律规范或国家机关再行授权。二是具有相对集中行政强制措施权的行政机关限于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即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三是相对集中行政强制措施权仅限于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过程应注意的事项[3]:

1、为确保必要性事后的举证,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即时作好证据的搜集,如现场照相,拍录影带、取得证人的证词等。

2、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4)通知当事人到场;(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7)制作现场笔录;(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3、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4、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可以长于三十日,也可以短于三十日。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期限的计算问题。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本法中十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期间的规定,期间以日计算的,期间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是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起算。

5、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3)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该条对查封、扣押决定的形式、记载事项以及送达作出具体规定。

五、有关行政强制执行的问题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七条规定,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的规定及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的规定属于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自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涉及到在城乡的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的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不动产,这一类“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这里的有关部门也可以包括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这方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两个职能(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也就是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不动产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行使行政处罚权。

实际上,这部分涉及到土地上的违章建筑的拆除问题,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城

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属“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此类案件,行政机关不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违法建筑”是指城市规划区内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违法建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

(一)、如何认定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

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非法占用土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法定建设许可,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擅自建筑的建筑物、构筑物。违法建筑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4]:

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建设、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法有效的规章规定的行为。违法性是界定违法建筑的根本标准。行政机关只有在明文的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能认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才能依照法律的规定无偿拆除该房屋,否则,该项财产应当视为或者推定为合法财产,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予以征收补偿,行政机关无权予以任意处置。“违法建筑”中的法,应当仅指法律、法规和合法有效的规章。

2.客观上表现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或者未按上述许可要求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等。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建设行为所形成的违法建筑,可以不考虑《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因为,《土地管理法》中对非法占地行为的处理主要是指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的行为。但是,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违法建筑问题,并非是一概用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处理规定能够解决的。一些地方大量存在这样的建筑物:在土地征收之前,农民在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但土地征收后长期未予补偿。这类房屋的建设实际是集体土地上进行的,但是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时又未予以补偿拆除,从而演变为原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现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这类房屋单纯用《城乡规划法》或者之前的《城市规划法》是无法解决的。鉴于这样的情况,“违法建筑”包括违反土地管理以及规划管理两方面的情况,,对于违法建筑政府应当协调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综合治理。

3.违法建筑已经存在,但并不一定要求已经竣工完成。“违法建筑”当然要以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存在为前提。只要违法行为已经投入资金、设备等进行了建筑物、构筑物的实际建设,因违法建设行为所形成建筑物、构筑物,均可以认定为“违法建筑”。“违法建筑”并本要求一定是一个已经建成竣工的建筑,相反,越是早期发现违法建设行为,早制止,对违法行为人的合法财产和社会财富都是一种保护,避免建成再拆除造成更大损失。因此,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建设行为非常重要,越早越及时,损失越少,处理的难度相应也越小。

擅自改装营运车辆行政处罚诉讼案
城管能处罚车辆吗,行政诉讼 第四篇

擅自改装营运车辆行政处罚诉讼案

(2010-11-18 09: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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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分类: 交通执法案例

杂谈

擅自改装营运车辆行政处罚诉讼案

一、案情简介:

2005年5月26日,市运输管理处稽查人员在实施日常道路运政稽查过程中,发现由南往北行驶的一辆小货车有明显的改装嫌疑,市运管处稽查人员遂示意其接受检查,经初步检查发现该车辆现状与相关证件所载有明显不符,市运管处稽查人员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询问并进行了证据登记保存。后经进一步调查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后,市运输管理处依法认定该车车主王某擅自将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栏板载货式小货车通过加装密闭式(有结构加固设计并有活动门可开闭)金属车厢的方式将原车改装成了厢式货车的违法情况属实。市运输管理处稽查人员于6月2日书面通知车主王某到市运输管理处接受处理,并领回被保存车辆。车主王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到市运输管理处接受处理,也未领回被保存的车辆。另外,市运输管理处经查档案资料发现,该车主王某曾因小货车以类似手法擅自改装行为,于2005年4月被某区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处以罚款处罚。

市运输管理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作出了给予该车车主王某罚款人民币壹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本案诉讼过程

对于上述处罚决定,原告王某不服,于2005年7月5日向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原告认为:1、改装车辆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货物运输安全和环境卫生,是国家支持的。2、改装车辆的行为发生在2003年6月,当时原告车辆未取得车辆营运证,原告在2003年11月取得车辆营运证和每年营运证年审时,被告从未要求原告将改装的铁皮外壳拆除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实施后告知原告改正,应该说是原告加装在前且在取得车辆营运证时

得到了被告的许可,被告以原告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车辆的处罚是对法律规定及效力的错误认识和理解所做出的无效行政处罚。3、被告使用《证据登记保存》对其采取强制扣车的行政行为违法。

人民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实施以后对擅自改装车辆的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和解释。所谓“擅自改装车辆”,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批准,随意改变车辆的原车型(包括厢式改罐式、冷藏车。普通客车改卧铺客车等)和更换不同的主要总成部件(包括如发动机、车架、驾驶室、燃料种类等)以及变更载质量和乘员数。对于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经过专业机构严密设计、计算、试验的改装,国家是允许的,但是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对于未经批准的擅自改装,国家严令禁止。

原告是利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运输服务的经营主体,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车辆管理规定维持营运车辆的安全性能要求,以保障运输经营的安全性。而王某未经道路运输部门批准,擅自改装机动车正是导致车辆原有各项技术性能发生变化,造成“车证不符”因此,在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适用法律正确,并无不当之处。

被告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二款规定的规定,对原告改装车辆采取证据保存的行政行为合法。

一审法院经审理作出了维持市运输管理处行政处罚决定的判决。原告王某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一审判决。

三、本案评析

(一)本案启示

本案涉及如何理解和适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二款规定的证据登记保存,运管所对相对人的改装车辆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是否合法的问题。对于车辆证据登记保存应该如何进行?

(二)学理分析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交通部《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六条 案件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证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六)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制作《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并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交通部的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是一致的。

对于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在理论和实践中的讨论有下几方面:

一、性质是属于取证方法还是强制措施?虽然《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调查取证的法条里,行政机关多认为属于取证方法,而不是强制措施。但法院认为毕竟是对相对人财产权利的限制,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起诉,法院一般会受理。

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适用条件。从法律规定看,其适用条件有:(1)必须是本案证据,能证明本案事实并符合证据的三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2)必须是有保存必要的,该证据有灭失的可能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3)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4)履行相应手续。

三、证据登记保存后如何处理?有人认为应该作为证据,留待复议诉讼时提交。多数人认为应该对登记保存的证据进行采取核实、复制、鉴定、拍摄、录象等技术处理措施。

四、登记保存是否有期限?有人认为既然是作为证据,就不应该限定期限,应该以本案经过复议诉讼终结为期止。有人认为《行政处罚法》规定了7日的期限,过期应予以解除。

五、如何理解“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有人认为是指在7日内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只要作出处理决定就可以继续登记保存。有人认为是指7日内对登记保存作出处理决定,或决定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决定没收证据、或解除登记保存,而不是指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7日逾期的法律后果?

【城管能处罚车辆吗,行政诉讼】

有观点认为不管是对案件还是对登记保存,只要在7日内做了决定,登记保存可以继续且是合法的。

有观点认为“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后,必须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否则,逾期证据登记保存措施自行解除。”【《行政处罚法释义与案例》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7月第1版80页】。

有观点认为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将证据退还被检查人,逾期未退还证据的,视为解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不予退还就是非法的。

如果因鉴定或者必须由其他部门调查核实,而不能在7日内退还证据的,应该在7日内经行政首长批准并书面作出延长登记保存的决定送达相对人。

所谓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应该是指对登记保存的证据如何处理而言,比如解除、退还、延长的处理决定。需要明确,《行政处罚法》并没有明确限定登记保存的具体期限,而是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决定,行政机关只要在7日内作出合法适当的决定,登记保存就是合法的。

对于登记保存届满,行政机关决定解除登记保存或者发还保存的证据,通知了相对人而相对人拒不取回或者拒绝受领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的方法,将登记保存的物品提存。这样就可以避免承担因登记违法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以上观点虽然时有争论,但我们认为应该采取的趋向性的意见是:

凡是对财产性的证据进行登记保存的,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采取登记保存措施后,应该在7日内对登记保存的证据进行核实、复制、鉴定、拍摄、录象等技术处理措施,并经相对人复核确认,能够用这些手段固定证据的,则应该在7日内发还证据。

(三)结合本案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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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办案程序操作流程
城管能处罚车辆吗,行政诉讼 第五篇

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办案程序操作流程

一、简易程序(当场处罚)

(一)适用对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操作流程:

1、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

2、口头询问,收集证据(特别是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的,必须收集证据);

3、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4、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5、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6、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执法人员签章,当场交付当事人;

7、收缴罚款。20元以下当场收取,20元以上缴指定银行(事后难以收取的除外,如流动性较大的处罚对象);

8、备案。当天内由执法人员报所在单位备案,月终由所在单位报队法制股汇总备案)。

二、一般程序

(一)适用对象:【城管能处罚车辆吗,行政诉讼】

对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以及责令限期拆除违章建筑、临时设施等方面的处罚,必须适用一般程序,方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操作流程:

1、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

① 执法人员在路面管理巡查发现;

② 社会各界人士或群众举报(来电、来信、来访)符合立案条件的;

③ 领导交办符合立案条件的。

2、调查取证(必须有两人以上)。

① 现场勘察、检查笔录(标示、画图等);【城管能处罚车辆吗,行政诉讼】

② 收集视听资料(拍照、摄像、录音等);

③ 证据保存(在证据可能灭失的情况下),但必须在七天内处理;

④ 询问笔录(调查当事人);

⑤ 证人证言(调查相关人员);

⑥ 对仍处在违法行为状态的当事人发出《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⑦ 执法调查人员写出调查报告。

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① 向当事人送达陈述、申辩告知书(三天期限);

② 对符合听证程序的处罚对象送达听证告知书(符合听证程序的三个要件:a.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的;b.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的;c.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的)。

4、行政处罚审批(填写审批表)。

① 按照规定权限逐级审核、审批(办案单位提出处罚意见,队法制股审核,队分管负责人审批);

② 重大案件需经集体讨论后方可审批(有集体讨论记录。注:重大案件是指单项罚款个人在5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1000元以上或者情况情节比较复杂的案件);

③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5、送达(7天内送达)

①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委托送达等;

② 送达回证:送达人、当事人均须签字,如遇当事人拒签,必须有执法人员以外的证人证明签字及拍照、摄像留证)。

6、执行。

① 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② 对罚款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③ 对责令限期拆除等逾期不能自觉履行的,向当事人发出《强制拆除决定书》,并张贴公告上墙,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组织执法队伍强制拆除;

④ 填写执行情况记录。

7、结案。

填写结案报告表或撰写结案报告。

8、归档。

将完整的案卷卷宗送局法制股,并由队法制股统一装订卷宗,排列卷宗号,归档保管。

2016城管大队工作总结
城管能处罚车辆吗,行政诉讼 第六篇

【城管能处罚车辆吗,行政诉讼】

范文一:城管大队工作总结

20XX年城管大队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区这一中心,坚持“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工作思路,顽强拼搏,求实创新,圆满完成城管综合执法各项工作任务,总结如下:

一、狠抓自身建设,为争创文明城区提供坚强保障

1、强化学习教育,提高队员素质。加强理论学习,制定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各中队、部门坚持每周政治学习日制度,每季度进行理论学习闭卷考试,规范学习笔记,建全各类记录,提高队员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教育,先后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履行职责创一流工作业绩等主题教育活动,同时举办第一届田径运动会和“实现青春价值,为城管事业做贡献”演讲比赛,开展了谈心、家访、“三会一课”等活动,每季度召开政工例会,定期分析解决队员思想顾虑和实际困难,调动了队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2、强化法制工作,确保依法行政。狠抓队员业务学习,开展“每月一法”、每周法制学习日等学法活动,城管队员每周至少半天时间学习城管法规,大队组织了全员业务培训,系统学习了城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年底,对执法人员进行了独立办案和执法能手“两率”达标考核,逐个过关。完善案卷管理、文书领取使用管理等规定,严格落实逐级审批、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把立案关、告知关、处罚关,确保了依法行政。全年查处一般程序案件609件,简易程序案件14850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处罚不当而引起的行政败诉案件,大队被评为学法用法好班子,多名同志被评为学法用法先进个人。

3、强化内部管理,打造过硬队伍。加强指挥中心建设。坚持了早点名、晚汇报制度,确立指挥中心在争创文明城区工作中发挥了应急突击队和业务工作中心枢纽的重要作用;加强车辆、财务、值班管理。完善了《车辆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夜间值班管理规定》等制度,严肃了办公纪律;加强协管人员的管理。重新调整大队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四个职能组组成人员,制定了协管人员人事、工资、合同等管理制度,对协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闭卷考试,规范了管理,提高了素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制定了城管大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对人身、车辆、执法、内部等方面安全要求及处罚措施做出严格规定,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强督察考核。年初重新修改了市容环境、依法行政、内部建设三个考核方案,对各基层中队、部门实施了全面的达标考核,确保了各中队、部门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台帐、档案资料规范管理,推进了队伍正规化建设再上新水平。

二、大力整治环境,确保创文明城区目标实现

1、圆满完成各项拆违任务。为确保拆违任务的圆满完成,大队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拆违工作组,大队领导亲自带队,逐户调查取证、登记造册、宣传法规,下达法律文书,并多方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违章者解决实际困难,耐心做相对人思想工作。采取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入户宣传、发放通告、责令自行拆除、强制拆除等各种方式,共拆除各类违法违章建筑23000多平方米,确保了区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净化了市容环境。

2、创新招法治理重点难点违章。加强乱贴广告治理力度,充分发挥大队“盛润”、“创美佳”再就业公司4050人员作用,实行路段(小区)乱贴广告清理承包和代清管理办法,彻底治理城市“膏药”,全年共清除非法小广告及直喷直写220万处,查处和抓获张贴非法小广告人员11人。加强门前卫生管理,加大了代清力度和代清队伍的管理考核,组织专业队伍对城区沿街门前卫生实施早晚清扫,全天候保洁。扩大代清管理范围,将直喷直写、违规运输车辆道路污染纳入代清范围,成立了专业清扫队伍,配备两部小卡车和10余名清扫保洁人员,对运输违规造成的道路污染及时予以清除。一年来,共清除道路污染5000处、300多吨、清理面积8900平方米。

3、深入开展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开展了马路餐桌、乱贴乱画、运输污染、市场外溢、防治禽流感等专项治理活动,一年来共查处、纠正各类违章行为近2万多件。

4、大力实施城市环境长效管理。完善勤务区管理办法,实行了分组划片定岗管理,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队员,并制定严格的督察考核办法,实施全天候检查,减少违章回潮反复问题的发生。强化巡察队、专治办和协管大队三支队伍专项治理职能,加强早、中、晚城市环境的巡查治理,在城区四环设置检查点,24小时监控治理运输违章,基本实现了城市环境的全天候、全方位管理。

5、全力完成创文明城区综合执法任务。认真落实创建任务,对照争创全国文明城区标准和查摆出的问题,明确城管队伍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11项重点工作任务,制作了《城管大队争创全国文明城区重点任务分解表》,规定了完成任务的要求、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将创文明城区的环境治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加强创建督察。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督查组,实行了城管工作督查告知制度和追究办法,对落实大队创建任务或履行综合执法职责不力的部门、中队,及时限期整改督办,对督办事项整改不力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坚持执法为民,在创文明城区工作中树立形象

1、狠抓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了城管队伍文明用语和禁用语规定、文明执法制度等规定,组织全体队员及协管人员集中学习文明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队员树立“三为民”、“五人”意识,实施亲情管理,执法中队员做到了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涌现出多起执法中为民服务的典型事迹,被今晚报等媒体报道。加强纪检监察,完善纪检监察相关规定,加大队员文明执法、廉洁自律情况的检查、处罚,全年通报处理三起违规行为。通过加强教育管理,减少了不文明执法行为的发生,逐步树立起城管队伍良好形象,郭宝文等多名同志被评为“文明执法队员”。

2、加大宣传监督力度。重新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将队伍职责、管辖区域、执法依据、程序、办事准则全部上墙公开。加强新闻媒体宣传,今年共上报宣传稿件100多篇,被采纳65篇,编印了17期《大港城管简讯》和10期《督察通报》,发放到大队各部门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了“四进”工程,广泛与企业、社区、学校、机关单位共建,认真开展了“大手拉小手”等清脏治乱活动,在学校设置城管校外辅导员,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城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对城管工作的监督,聘请了39名社会监督员,多次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树立了城管队伍良好形象。

3、竭诚为民服务。加强信访工作,始终把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作为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有效途径,认真组织实施。大队设立指挥中心,负责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工作,专人昼夜受理群众投诉,成立“111”应急巡查队伍,及时解决群众举报问题。同时,大队还进一步完善了《服务承诺》等一系列相关规定,健全了为民服务的机制,通过严格的规范和纪律约束,强化全体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观念。今年,大队共处理群众来信18件,办理政协、人大代表、提案意见5份,处理区长热线反映问题21件,接听处理群众举报电话465个,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20XX年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区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动力,以“三个效益”协调发展为指导,紧紧围绕“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文明有序、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的城市管理总目标和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亲民型和谐城管队伍的建队方针,着力提高两个素质,加强三个方面建设,树立四种形象,实现一个目标,以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契机,推进市容环境管理、队伍建设和依法行政各方面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实现新突破、再上新水平。

1、认真落实“三为民”、“五人”亲民理念。通过学习“三个代表”及执法为民理论,教育引导大家在执法中必须强化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民所谋的“三为民”理念,在执法和管理中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帮助人、关心人、引导人,树立亲民型城管队伍形象。

2、大力实施城管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行政机关单位的“四进”工程。基层城管队伍与辖区学校共建,开展“大手拉小手”等宣传服务实践活动,在各居委会设置城管宣传专栏,定期走访社区居民、企业单位,征求意见,宣传法规,解决社区、企业、机关单位环境管理方面的问题,主动上门服务。

3、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强化执法勤务区管理,各中队、部门按区域设置勤务区,实行划片管理,勤务区内划分居民小区和路段,责任到人,每人一段责任路(区),根据勤务区状况,制定勤务区及勤务段等级管理标准,按标准实施管理、督察考核,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4、实施全方位、全职责、全天候管理。健全快速应急巡查队伍和专项治理队伍,24小时处理群众举报及突发事件,对重点难点违章实施重点治理,调整人员安排,全面履行综合执法职责,对我区市容环境实施全方位治理,确保我区环境保持天天干净整洁。

5、巩固创建成果。集中力量拆除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类违章建筑,加大城乡结合部、市场周边、居民小区、沿街立面环境治理力度,依法纠正查处各类破坏城市环境的违法违章行为,净化城市环境。

6、加强纪检监察,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规定,将检查内容细化分解,落实到大队领导及责任科室,加强文明执法、廉洁自律等各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范文二:城管大队工作总结

上半年,江北区城管执法大队在区委、区政府、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以“街面保序、户外广告、渣土严控、三改一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境秩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半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落实“五个强化”,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

大队将队伍建设作为执法队伍的“生命线”来抓,通过落实“五个强化”,即强化“政治思想、督查考核、规章制度,反腐倡廉、装备安全”,有力地提升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1、强化整治思想教育。一是开展政治教育。大队党总支,充分利用基层党支部学习平台,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分批,分阶段开展了“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学习实践活动。二是开展岗位教育。上半年,开展了“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爱岗敬业主题教育会和“做先进文化的引领者”主题教育会,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队伍的爱岗敬业意识。

2、强化督查考核力度。大队党总支牵头全面实行绩效考核,鼓励创新、鼓励竞争、鼓励争先,进一步提高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上半年1至3月,共计督查47次,全大队绩效考核总扣分6、35分,涉及违规队员87人次,取得了实质性效果,期间涉及违规队员呈逐月下降趋势。

3、强化规章制度管理。进一步强化大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严格管理,纪律严明。年初,对中队队员吵架,严重影响队伍整体形象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教育整改,对中队给予扣分和责任协管队员辞退处理,进一步整肃了队伍纪律。对日常管理不到位,引发各类队员违规行为,大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实名通报、扣分。

4、强化反腐倡廉建设。上半年,大队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区委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组织中层干部到法院开展廉政旁听警示教育,利用“城管论坛”平台,不定期开展干部廉政教育报告会。

5、强化装备安全管理。上半年,大队进一步完善装备管理制度,落实装备管理责任,增强全体队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抓好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确保大队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二)开展“四大行动”,进一步提升市容秩序

上半年,大队紧紧围绕“户外广告、建筑渣土、街面保序、三改一拆”四大行动,进一步提升城市市容环境秩序。

1、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统一部署,自2月1日起,我区户外广告整治进入集中整治阶段,通过“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督查整改、宣传引导”,整治工作推进总体平稳有序。一是领导重视。大队以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了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将整治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社区、村。二是精心策划。对户外广告整治任务进行多次梳理,明确了20XX年户外广告集中整治目标任务数,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目标任务列入重大决策执行监察平台进行监察。三是加强督查。加强对集中整治成效和新设户外广告的双向督查,边督查、边整改、边巩固。四是宣传引导。为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支持和监督。联合各大媒体对槐树路户外广告示范街、汽车北站屋顶广告拆除、人民路、大庆北路绿地广告拆除等,进行了及时专题报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上半年,我区共拆除中心城区非法户外广告350块,完成今年任务数1000块的35%。

2、开展“建筑渣土”整治行动。上半年,大队集中力量加大了渣土管理力度,开展了以强化渣土管理为重点的“晴朗行动”,通过“审批执法一体化”、“定点设卡”、“分级警示“、“设置铲泥点”等措施,渣土投诉逐月减少,渣土滴、漏、洒对路面的污染明显缓解。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实行渣土“审批执法一体化”。渣土产生地点数量众多,如果不能做到对各工地渣土清运数量和去向的全面掌握,“城管”容易成为被动的“路管”。3月起,大队渣土管理实行“审批执法一体化”,大队渣土办对全区在建工地,土方量、预计回填用土量以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清运单位、执法中队相关责任人等情况进行造册登记,确保每一方土的产生、运输、消纳都有据可查。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针对江北区的36个在建工地和2个海上消纳码头,采取“人盯人”战术,每一个在建工地、消纳场地专人负责,与建设工地、施工工地、清运单位形成“四位一体”管理网络,同时,要求运输车辆安装GPS,全程监控。做到开工前渣土总数清楚、去向清楚、运输线路清楚、人员责任清楚,真正实现“渣土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实时掌握。二是坚持设卡检查。为防止个别渣土车顶风作案,大队还通过在码头和工地附近设置卡点,加强对环城北路等重点路段的机动巡查和路面监控。截至目前,检查渣土清运车辆15000余辆,查处259起,办结223件,罚款63、6万元;三是实行违规分级警示制度。对渣土运输专营单位和车主,实行违规分级警示制度。渣土车一年中收到三次警告,给予停办清运卡3个月处理;一年中收到五次警告,给予停办清运卡6个月处理;对一年内连续8次被查处或有严重违章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办理清运卡。四是设立渣土铲泥点。作为非固体物的渣土,受路面颠簸、车辆行驶刹车等因素影响,尽管每辆渣土车出工地和码头的时候都经过冲洗,但是还是经常会从缝隙中溢出,驾驶员常常无法察觉,渣土运输单位对此也十分无奈。今年3月20日起,大队通过与运输单位协商,在辖区的环城西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运河桥口、环城北路与湖西路口这三个点分别设立“铲泥点”,由运输单位出钱出人,从每天早上9点至晚上12点,为通过江北辖区内的所有渣土车进行“铲泥”服务,既减少了渣土滴漏撒现象,也得到了渣土运输单位的拥护。“铲泥点”运行以来,渣土清运产生的滴、漏、洒行为明显缓解,也保障了路面清洁。

3、开展“街面保序”专项行动。中心城区街面保序行动作为20XX年城管系统八大行动之一,自启动实施以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全体执法队员同心协力,工作成效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逐步深化。上半年,大队借助“晴朗行动”,明确目标,确定了“大庆南路、槐树路、育才路、华业街”四条街面保序示范路段,并不定期考核验收,月度通报,各中队对保序工作认识不断提高,自觉将保序工作作为日常的执法工作常抓不懈。二是管理标准日趋规范。根据市局的保序工作标准日趋统一,规范,大队开展保序工作日常管理也更有操作性和公正性,通过一周一个中队的集中整治,使街面保序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序化问题逐月减少。根据大队督查组对各中队的序化考核情况来看,通过督查整改、通报考核、一至五月份,序化问题在逐月减少。特别是重点、难点序化问题在逐个击破,有力的推进了保序专项行动的深入。1至4月份,我局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071起(含人行道违停处理案件),罚款1400824元。其中简易程序案件3917起,罚款677860元;一般程序案件154起,罚款722964元。

4、开展“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根据省、市、区“三改一拆”专项整治工作统一步署,大队研究并制定了《关于开展“三改一拆”违法建筑管理与拆除的方案》,确定了“增量全面遏制,存量有效递减”的整治目标,成立了以张银康局长为组长,张机大队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拆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5个工作组并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全区41万拆违目标能圆满完成。在具体措施上,一是在“查违”机制上,实行“三张网”[普查网、巡查网、督查网]。根据全区6大类违法建筑整治重点,建立普查数据库,所有违法建筑实行“一户一档”进行普查登记,落实专人管理,建立电子档案,确保全区违法建筑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建立“三位一体”巡查网络,即“大队、中队、分队”分别落实“月、周、日”巡查制度,确保新的违法建筑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每周对拆违专项整治情况,从正面和反面进行督查通报。二是在“处违”机制上,实行三个打[冒头打、违法打、联合打]。对新增违法建筑,冒头打。配合街道(镇)、工业园区做好违法建筑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全面禁止新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实现“增量全面遏制”的整治目标;对存量违法建筑,违法打。积极配合属地街道(镇)、工业园区做好强制拆除的执法保障,同时根据全区的统一安排,做好区内重大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执法保障;对所有违法建筑,联合打。在管理中,从大局出发,不仅要联合相关业务部门,还要联合有关上级行政部门,对所有发现的违法建筑进行联合打击,为实现“增量全面遏制,存量有效递减”的整治目标不懈努力。三是在“抄违”机制上,实行三个告[快速抄告、有效抄告、联合抄告]。目前违法建筑举报投诉主要来源于中队巡查、媒体反映、论坛、微博、96310来电等形式,大队拆违专项整治办公室落实统一受理、第一时间快速抄告相关责任部门,相关审批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执行,配合做好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快速抄告的同时,也要做到有效,绝不能光抄告不落实。对每一件抄告的违法建筑,要登记造册,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建立一户一档动态拆除档案,并认真做好各类投诉反映的回复工作,做到每一起违法建筑投诉有记录、有落实,有回复,给拆违专项整治工作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对发现的违法建筑绝不推诿,顺利做好本职能的相关工作外,对涉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许可部门及供水供电服务部门,积极做好联合抄告,攻坚克难,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1至4月,全大队共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

(三)用好“三级网络”,进一步推进依法办案

1、用好法制部门的备案网络。根据《江北区重大行政行为报送备案规定》(北区政发[20XX]18号)的规定,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50000元以上的罚款、吊销执照、许可证或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都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今年以来有7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备案。按照规定做好市局网上办案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登记备案工作,今年以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各1起进行网上登记备案。

2、用好人民法院的审理网络。大队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和区领导指示精神,做好原宁渔总公司大会堂等重大违法建筑案的应诉工作。该案经过市、区两级法院的审理,已进入到司法强拆程序;目前,法院、街道正清退承租户,待完成清退后张贴法院封条,为下一步实施强拆做最后准备。同时,积极配合街道(镇)、工业园区做好违法建设案件的法院联络工作,并为街道(镇)、工业园区属地中队提供相应的业务指导和法律保障。

3、用好规划部门的确认网络。为开展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法制保障,配合做好户外广告规划确认的相关工作。上半年,配合中队移送江北规划分局的规划确认函共计30多份,并对30多起的案件会同规划部门进行了实地勘查。

(四)深化“两宣渠道”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形象

1、深化媒体宣传渠道。上半年,共刊登中央级:3篇,省级:11篇市级:25篇,区级:18篇,宁波城管杂志+宁波城管网:19篇。在做好各级报纸、网站宣传的同时,进一步深化电视媒体的宣传渠道。结合今年“三改一拆”、“渣土管理”“户外广告”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策划,宣传报道。通过电视传媒,进一步深化宣传渠道,以更为形象生动的城管执法点滴工作展示给市民。今年,与宁波电视台合作渣土铲泥点、槐树路户外广告整治示范街、白沙拆违等。截至目前,通过宁波电视台、江北电视台等各档栏目宣传的报道16次。

2、深化微博宣传渠道。去年年底,我区开通政府微博,实行网络问政以来,微博反映城市管理问题日趋增多,通过微博,联系城管工作的媒体也越来越多。微博不仅成为了市民反映问题的平台,微博也成为了大队宣传工作的有效渠道。今年,大队积极利用微博这一宣传渠道,边受理边宣传,对反映的问题通过微博进行正面引导,截至目前,网络舆情及微博引导达:142篇。同时,通过微博联系城管工作的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大队积极应对,通过变投诉为正面报道,通过电视台展示投诉内容的来龙去脉,城管部门的有力措施,使市民了解反映问题的全过程,理解和支持城管执法工作。

范文三:城管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城市管理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巩固“省级园林县城”成果总体方向,创新举措,精细管理,文明执法,执法为民,为提升城市品位和魅力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自身建设,规范队伍管理

【城管能处罚车辆吗,行政诉讼】

今年,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城管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从领导表率做起,科学合理地调整分工,扎实有效地传递管理责任。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谋求谋划城管事业发展。城管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比过去明显增强,全体队员工作热情和管理信心也明显提高。

二、进一步完善城管机制

今年以来大队及时调整上下班时间,实行全大队机动制上下班,避免下班时间无人管理的空档,使城区市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了组织好、发挥好这支队伍的能动性,进一步完善了定人、定岗、定职责、定奖惩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明确的奖罚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制度健全,确保管理有效。同时把综合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综合整治是城市管理的有效手段,日常管理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可靠保证,集中了解决一批城市管理中比较突出的矛盾,逐步转入长效化管理。

三、狠抓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实施长效管理,扎实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一是加大了占道经营、倚门经营治理力度。对城区主干街道的重点路段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占道经营350多起,取缔倚门经营114家,使占道经营、倚门经商等行为得到有效治理。二是“城市牛皮癣”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加强了本地人员乱贴乱涂行为的监管,督促“门前五包”单位、经营户及时清除责任区的乱贴、乱画、乱涂行为,对责任区外的,我队不定期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清理。今年以来共清除乱贴小广告12000多张,及时清除招租、售房等广告400多条,使乱涂乱画办假证不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三是拆除店外遮阴网10余处、乱挂横幅260余条,取缔落地店牌120余块,查处流动商贩600余个。四是固定专人盯守主要路段的垃圾倾倒现象,有效遏制夜间随意倾倒的行为。协助环卫队清理建筑垃圾等环境死角50余处。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对城区内烧烤摊点进行集中治理,全部入室经营,并要求全部采用清洁能源烤炉,与商户签订整改责任状并派专人进行不定时巡查监督;二是加强建筑工地渣土密闭运输工作,严格审批路线,按照规定时间运输,建筑工地内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商砼、砂石料场、土方安排专人进行盯守做好覆盖。

五、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严肃查处违章建筑

对城区内违章建筑,研究清理整顿措施,抓住工作中心,寻找工作突破点,打开了工作局面。在具体措施上:一是加强巡查,充实人员,切实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新的违章建筑行为;二是执行到位,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违章建筑蔓延的势头。

五、积极配合政府中心工作

1、为确保中高考前和中高考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从5月份开始,城管大队对城区所有高考和中考场周边的可能会发出噪音的商铺、夜市大排档、施工工地、娱乐场所等地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取缔占道经营的各类饮食摊点,在高考期间严禁批设有可能产生噪声的各类活动,禁止各种商业叫卖声,严禁校园周边的渣土运输施工。为严格控制噪声的排放,执法人员还根据实际情况,对附近商户、工地、居民下发了《告全体居民的一封信》。对可能会发出噪音地点的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停止噪音的制造。固定队员在学校周边进行值班,一直到考试结束,保证学生有个清静的学校环境。考试期间,大队还派出专人担任考点城管执法协调负责人,提前1小时进驻现场,全过程监督考点周边市容秩序,及时解决各种问题。

2、加强信访工作,认真办理提案、议案。信访工作和人大议案、政协提案都是直接关系到群众利益,我们把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批转的信访案件作为大事从快从实办理。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队共受理各类信访件、热线电话、群众直接上访5余件,并加大信访办理答复工作力度,树立以我为主,一盘棋思想,变上访为主动下访,力所能及的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我队在加强信访工作的同时,认真办理提案、议案工作。今年,我队共收到提案2件,我队根据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深入基层,深入实地,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一手资料,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3、抓好汛期防汛排水工作。制订了城区防汛预案,健全了防汛组织。每逢雨天,无论白天还是夜晚,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及时上路清理,疏通主干道的排水口,保证雨水及时排清,达到雨后路面无积水,确保县城安全度汛。

4、为切实检验和提高我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治安平稳,全体队员利用早起晨练、下午下班时间进行防恐演练,高标准完成了市军分区领导的验收工作。

范文四:城管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135”发展战略,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县”工作思路,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全力推进队伍的正规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

根据《中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大队迅速行动,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为大队学习实践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并确立了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目前,大队学习实践活动已进入分析检查阶段,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园林城市”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班子建设不断深化。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弘扬正气,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建设,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二是工作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章守纪、带头勤奋工作、带头开拓创新。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和存在的问题,对大队人员岗位及时地进行了调整和资源整活,有力地促进了大队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行政执法不断优化。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根据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大队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执法行为文明、规范。二是执法业务培训加强。按照上半年制定的业务培训计划,培训覆盖率**100%,合格率**100%。三是严格程序、加强把关,提高办案质量。今年1~6月份,共受理各类违章违法的一般程序案件108起,结案率为100%,查处的全部案件中,执法文书规范,卷宗装订符合档案管理要求,且无一例进入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程序。

(三)加强队伍管理,突出“人性化”。一是岗位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大队从机关到各股、室、中队,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并统一上墙。二是坚持人性化管理。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对全体执法人员,在工作上严格要求的同时,大队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关心其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继续开办好职工伙食团,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二、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中共**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决定》(**委发〔20XX〕46号)、《中共**县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委办发〔20XX〕57号)精神,大队高度重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一)开展“劝导不文明行为”活动和“爱国卫生宣传暨义务劳动”活动。我队年初就制定了以上两个活动的安排表,落实了参加活动的人员,明确了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时间。从2016年1月起,每周星期日上午9:00—11:00开展“劝导不文明行为”活动,每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上午9:00—11:00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暨义务劳动”活动。通过以上两个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转变了市民的一些生活陋俗,县城区环境卫生面貌大大改善,“脏、乱、差”现象和卫生死角被彻底根除。

(二)成立专业队伍,督导“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为督促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执行“门前三包”规定,大队成立了“门前三包”专业督导队伍,印制了《“门前三包”督导(处罚)登记薄》。从4月13日起,全体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佩戴统一订制的“门前三包”督导员袖套,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登记,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三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南城的经营户、单位共2万余家进行了登记,对1000余家“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20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处罚。

(三)在南城人行道上设置隔离桩等设施,彻底禁绝车辆乱停乱放。为改善城乡居民工作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形象,针对车辆上人行道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对车辆占用人行道停放反映强烈、意见很大的问题,从4月中旬开始我大队在南城各主要街道安装隔离桩,设置摩托车停放框,设立汽车禁停警示牌和摩托车停放告示牌。目前,共安装了隔离桩800余个,设置了摩托车停放框400余米,设立了汽车禁停警示牌和摩托车停放告示牌30余个。此举收到了良好效果,人民群众满意,方便了市民的出行和通行,实现了“人走人行道,车走车行道”的目标。

(四)强力开展城区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美化、亮化县城,提升县城形象,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队成立了以大队长宋小毅为组长的城区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建了四个专门的撤除分队,采取先宣传教育由门市业主自行拆除后强制拆除的方法,向不符合广告设置要求的门市业主发放《**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店招牌匾专项整治的通告》和《限期拆除通知书》各2000余份。从6月9日起对拒不自行拆除的门市业主展开集中拆除,我队每天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协管员20余人,组织专业的拆除人员对不符合要求的户外广告牌匾进行强制拆除。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之中,据统计,已拆除户外广告牌匾1000余个。

三、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半年来,大队根据“XX年工作计划”,全面加强城区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对各种有违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了集中、统一、全面的治理。

(一)规范市场秩序。在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组织开展了以整治“乱摆卖”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据统计:共规范经营摊点1310个,取缔占道经营、骑门摊4390个次,查处各类违章行为970人次。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秩序得到有效整治,新西街、花溪街和三里坪等重点突出部位“乱摆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规范交通秩序。一是治理“乱停乱放”。对违规占用人行道路停放的车辆坚决实行锁车和罚款,共查处乱停乱放121台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乱停乱放现象蔓延的势头。二是严厉打击“三车”乱载客,针对城区人力三轮车、两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载客的现象,我们对两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实施日夜不间断打击,共暂扣或没收两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车119台次,查处人力三轮车10台次。三是加大对脏车入城、沿街撒落的处罚力度,共查处入城脏车、沿街撒落车辆97台次,从源头上净化了城市环境。

(三)规范市容市貌秩序。一是整治乱张贴乱涂写(牛皮癣),大队专门购置了清洗剂、钢丝刷、喷水器等一批清理材料,出动全体执法人员、协管员走街串巷,采取堵源头与街头清洗相结合方式,给南城“洗脸”。共清除乱张贴、乱涂写9230处,查处散发小广告违法行为13起,没收非法小广告3140张。通过治“癣”,南城的市容环境有了较大改观。二是整治脏、乱、差现象,为给市民营造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共计捣毁乱烧烟煤、型煤、焦煤的炉具炉灶103个,查处噪音扰民案件16件,拆除违章破旧广告、店招1000余个,拆除违章条幅、横幅广告20条,查处乱吐、乱仍、乱倾、乱倒1200余人次。

四、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大队信访、综治、党建等各项基础工作

半年来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为民服务强党建、解决问题在**县”的号召,一是认真办理市民投诉,大队值班室共接听“投诉电话”170个,对群众的投诉,大队领导都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二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市长热线”、“县长热线”和“凤凰山下论坛”,立案查处群众反映的有关市容环境、商业噪声、无照商贩乱占道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案件40件,凡是反映的问题属我大队职权范围内的办结率100%;接待群众来访3起,群众反映的问题均得到妥善解决,无一例上访,办结率为100%。三是继续加强大队各项基层党建工作和“综治创先”工作。在已经取得县级“平安单位”的基础上,争创市级“平安单位”。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大队在队伍建设和平时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执法队员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克服困难、鼓足干劲,为管好“半个**州城”而继续努力工作。

范文五:城管大队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大队以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为抓手,以“促进发展、适宜人居、环境雅致”为总体要求,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扎实开展了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抓常态出成效,取得了预期效果。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执法宣传,强化全民参与意识,营造城市管理良好氛围

一年来,我大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置公益性条幅、开展城管工作宣传日活动等不同形式,多种渠道对城管执法工作进行立体式宣传,不断加大宣传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密度。一是积极开展城市清洁日活动。于今年5月16日和6月21日分别开积极开展城市清洁日活动展了以清洗路面和清理“牛皮癣”为主题的城市清洁日活动。共投资6000元,城管办干部职工200余人次,清理地面5万多平方米,清除非法小广告1500余处,拾捡白色垃圾1200余个。二是积极开展“三进”活动。即:城管进社区、进单位、进庭院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活动。打牢群众基础。目前,县域内单位、小区每周一下午固定开展全民义务大扫除活动。三是积极开展“市容环境从我做起”活动。加强与校的协调沟通,联手开展活动,多形式、宽领域地向广大学生宣传、灌输环境卫生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和持续一种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施行三治,规范市容秩序标准,全面提升市容环境水平

(一)全面治脏,净化城市环境一年来,我大队对县城长征路、迎宾路、骊城大街、金山大街、天马大街等主次干道两侧、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部位进行拉网式卫生清查,对县城内19处卫生问题,协调抚宁镇、街道办、商务局、火车站等相关单位全面清除各类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达到积存垃圾每处不多于0、25立方米,纸屑、烟头、痰迹或杂物50平方米之内少于3处的标准。截至目前,共清理卫生死角12处、清理积存垃圾196吨、清除生活垃圾2965吨、清除建筑垃圾238吨。同时加大巡查跟踪力度,积极查处抛洒滴漏、乱倒偷倒垃圾、建筑工地非封闭作业的行为。至今,共查处马路遗撒24起,乱倒垃圾36起,制止乱扔纸屑、烟头76起。

(二)大力治乱,优化城市秩序一是整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占道停车。一是整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占道停车。其一,拆除道路两侧整治马路市场违章棚亭和占道设施。对骊城大街、金山大街、迎宾路、长征路等多处的出摊占道坚决予以取缔,对流动摊贩劝其进入市场,如不听劝阻,对其进行罚没处理。共拆除整治破旧棚亭5个,取缔店外经营35处、露天烧烤4处。其二开展三轮车治理。采取政府通告、张贴标语、散发材料等方式加大县城三轮车的管理力度,特别是主次干道两侧以及学校、医院、商场门前和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及时疏导纠正违章停放车辆。并在《抚宁县助力三轮车管理办法》实施的基础上,出台《抚宁县三轮车驾驶员文明行车规范》,进一步加大对三轮车的管理和约束。一年来,共疏导纠正违章停放车辆200余台次。其三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各校周边设立“城管护学岗”,实行定岗管理。并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把巡逻重点放在校园周边,采取定点固岗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大力查处违章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建立“回家周”、“重大活动”等联系制度,使校园周边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按照《抚宁县开展城镇面貌三年二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二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大变样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对长征路沿街店铺进行店招改造,本着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安装、统一验收标准的原则更换沿街商户店招174块,工程造价60万元。对迎宾路、骊城大街一店多牌、牌匾破旧等不符合管理规范的门牌字匾,以及擅自悬挂和违章设置的各类广告条幅、指示标志,一律予以清理规范。共整治不符合管理规范的户外广告牌匾16块,拆除违章条幅49条。三是强化施工工地管理。三是强化施工工地管理。一方面向施工工地的工作人员发放宣传资料,着力对施工方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另一方面则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文明施工,使其在批准范围内封闭作业,及时清理工地内的渣土和废弃物,硬化进出工地道路,做到无扬尘污染、无噪声扰民。对城区所有建筑施工工地、未开发整理空地做好垃圾清理和围挡、绿化工作。至今共整治规范大小工地16个。四是规范市场秩序。协调工商、建设、环保、卫四是规范市场秩序。四是规范市场秩序生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城区各类马路市场、探头市场经营摊点进行规范和取缔。重点对集贸市场、长征路便民市场、南北商业街、健康大街市场等的“外溢”现象进行规范和整治。共规范占道经营临时摊点190余个,安排季节性时令果蔬临时摊位680余个,规范处罚市场“外溢”摊主36余人次。

(三)认真治差,美化城市容貌一是加强设施维护。建立完善设施维护排查机制,做到发现一处,一是加强设施维护。分解一处,维修一处。确保道路两侧建筑物外立面、围墙、桥涵、灯杆及各类管道、标志牌等市政公用设施整齐美观,无破损污渍。共加固松动灯具1300盏,包扎裸露线头300余处,修复坑洼破损路面17处,安装井盖、井篦子27块。二是清除乱贴乱画。一方面继续推进市场化管理手段,进一步完善承包协议,强化承包责任,切实做到随喷涂随清理,高效、快捷,不留痕迹;一方面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与政法委、公安局联合增设便民信息亭23个,将群众需要的广告疏导到设置在社区的信息栏内。同时,设置“12319”城管热线,24小时接听群众意见建议及举报,配备专车、专人,确保接报即到。共清除非法小广告6000余处。三是美化城市空间。完成紫金山公园改造工程,金山大街东段、富强路北段、东大街东段等街道绿化升级改造,金山大街中段灯杆挂花和绿化栅栏增设工程。总计已建成主题公园1个,小游园3个,新建绿地面积8平方米。四是强化夜景建设。以路灯等功能照明为主线,以公园、广场重要建筑等部位为重点,高水平做好景观照明建设。确保了路灯亮灯率≧98%,照度符合要求,景观灯饰或灯箱、霓虹灯无残缺。共投资元。

三、推行两化管理,加大建章立制力度,着力提升市容秩序标准

(一)推行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市容环境监管水平。针对城市管理“全区域覆盖、全时段管控、全天候检查”的特点和要求,完善管理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一是监管人员实行“六定”管理。即:定人、定段、定岗、定责、定管理标准、定管理要求,按工作人员数量将全城监管范围分成若干区域,实行中队包片、小组包段、个人包点,把任务、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二是管理方式上在采取“双扫三清一保洁”的作业模式的基础上,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包质量良好。建立完善垃圾排查机制,做到发现一处,分解一处,清理一处。鉴于居民装饰装修垃圾收集难和处置难的问题,创新收集管理方式,实行主动上门收集机制。

(二)推行科学化管理,严格规范市容秩序标准准则。制定《抚宁县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容貌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城区a类、b类、c类等不同管理标准区域,即:“严管街”“控、管街”“普通街”、。顾名思义,“严管街”,注重一个“严”字,严禁店外经营、摆摊设点,管理上以“堵”为主,严格卡死;“控管街”,注重一个“控”字,既疏又堵,经其统一规划,可在适当地段、规定时间内设置摆卖摊区,开放早夜市,严格控制经营时间、经营范围;“普通街”以疏为主,在不影响居民生活和道路畅通的情况下,规划区域,允许一些与居民生活相关、污染小的摊点摆设,实施分级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四、存在问题

1、市民素质仍有待提高,部分作推进较为困难。

2、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仍有待提高。从办案实践看,执法人员对执法办案的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封存扣押、送达告知等程序已基本能熟练的掌握和运用,但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着对法律条文理解模糊,生搬硬套;对违法行为如何定性把握不准;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掺入个人感情、人际关系等因素等诸多问题。

3、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仍有待提高。主要是垃圾中转站建设、封闭式垃圾车添置及城市道路两侧废物箱配齐三个方面亟待解决。

五、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宣传,营造城市管理全民参与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多形式、宽领域地向广大市民宣传、灌输环境卫生知识,积极发动社区单位、社区志愿者、业主委员会、物管公司和社区居民支持并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提高群众参与度,打牢群众基础,在全社会形成和持续一种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推行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通过对现有事件进行分析,加强信息资源的统计、归类,把握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薄弱环节以及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找出管理工作的“缺位”和“盲区”。以解决率为核心,完善预案,成立组织,明确专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队员学习城市管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考核、竞赛活动,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巩固学习培训成果,确保执法解决率100%。

(三)进一步推行精细化管理,切实增强清扫保洁监管力度

一是增强对保洁公司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的保洁区域、岗位进行一天不少于两次的巡查或抽查,做到主干道时时有人,次干道天天有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先纠正后再次巡查,确保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的高水平经常化。

二是全面落实环卫作业质量标准。监管保洁公司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窗口地段、小街小巷和公共场所的日常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力度,积极协调推进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管理,清除卫生死角,消除管理空白区。同时加大巡查跟踪力度,查处抛洒滴漏、乱倒偷倒垃圾、建筑工地非封闭作业的行为。

三是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其一提高密闭垃圾收运率,主要从计划购买封闭式垃圾车和筹划垃圾中转站建设工作着手。其二增加废物箱的设置。计划陆续在金山大街、富强路、骊城大街等主次干道增设大型废物箱,并将迎宾路丢失、废弃废物箱补齐,解决店户、非物业管理小区垃圾排放不定点不定时问题,并建立健全垃圾收集容器定期清理维护和定期巡查制度。其三着手研究垃圾清运管理体制,增加投入,实现全天候收集运输,从而提高清运质量。

城管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继续加强城市管理,整治城市市容环境,形成洁净、卫生、有序、优美的城市容貌,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抚宁打下坚实基础。

范文六:城管大队工作总结

今年,罗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城管会战”活动为契机,围绕“严格文明执法”的工作思路,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今年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形成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做好了迎接省、市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当好“城管会战”主力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000余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四、加强管理改善环境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捣毁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达到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必须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达到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保持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情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五、宣传报道及时发布

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在《黄冈日报》、《鄂东晚报》、《罗田报》及《黄冈政府网》、《黄冈新闻网》、《罗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26篇,及时将大队开展的管理工作及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开,按时按量完成了信息宣传任务。

2016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城管能处罚车辆吗,行政诉讼 第七篇

范文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16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市局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一年来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2起,已结案10起,结案率83%。涉及毁林类9起、其它类3起。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进依法科学行政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林业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林业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成立了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分别有局长为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森林公安分局、植检站、林政科为成员的,负责对林业行政案件处罚案件的审查、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案件确保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二、加强学习,规范行政执法水平

(一)领导带头,学习制度化。为保障学习法律效果,我局制定了专项学习制度,规定每月第一个周一为全体集中学习日,由局领导主持,学习有关法律和法规。采取理论学习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以案释法,增强学法效果。同时,其它每周一上午为各部门集中学习日,由部门分别组织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政执法手册》以及有关森林保护的文件作为林业执法人员学习材料,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局领导经常性的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学习不力,执行制度不严的提出批评,对表现好的及时给予了表彰。一年来,共开展各种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培训活动3次,培训人员70余人次。2016年10月份至2016年9月份分别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参加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参考、合格率达100%。;通过学习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加强宣传,营造执法环境。在加强法律学习的同时,注重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林业执法氛围。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每年10月至次年4月的护林防火期间,开展森林法规宣教“进村入户”活动,扩大普法教育。我们还针对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少数林农法制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驱动,乱砍滥伐林木平乱采乱挖树木行为,深入农户,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下乡活动,一年来走村串户80余次,印发宣传标语悬挂条幅4和有关专项法规90余份(条)。

三、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规范行政处罚权委托。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职责与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鉴于委托期限届满,我局制定了《森林分局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的委托书》。《委托书》授予了为期一年相应的林业行政处罚权,要求受委托单位在受委托期间,对重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及时报告,如出现滥用职权或不能正当履行职权的,将撤销委托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明确法律责任,提高执法水平,4月28日,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林业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林业行政案件时都能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的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和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二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形象,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林业罚款不开票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规范程序合法。我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近年内,我局没一起要求行政复议、引起行政诉讼案件。

(四)启用新版林业行政处罚文书。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省厅下发了2016年版本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我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七月份受理的案件中全部使用新文书。案卷制作上达到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近年来,我局的林业行政案件卷宗在市、县政府部门检查中,多次被评为优秀卷宗。

一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执法广度和深度不够,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执法人员办案技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扬长避短、再接再厉、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精神,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范文二: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xx年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在上级领导关心支持和同事们的密切配合下,我的各方面工作成绩斐然。现将今年以来我个人的执法工作以及相关情况简要的小结如下:

一、政治素质逐步提升。切实提高科学发展观的应用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执法的理念。认真学习中共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新文件,树立正确的执法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打铁还须自身硬,今年以来,积极参加法制学习,认真做好笔记,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注重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为文明执法和做好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语言方面:不断提高表达能力,力求规范、准确;文字方面:不断提高法律文书水平,不出现语言混乱,甚至词不达意等问题,力求行文流畅、严谨、规范;应用能力方面:法律、法规等条文理解到位,适用准确。

三、自觉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在这一年里我能主动积极地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在工作中针对自己的本职工作,系统地进行各种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通过一段时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让自己尽早、尽快的熟悉工作情况,少走弯路。积极保持与各级领导的沟通,遇到疑难问题多请示、虚心向同事请教、学习,不懂就问。通过学习对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有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使自己在工作中不掉队、不落伍,通过学习—思考—提高,使自己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都得到了明显的进步。能够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

总之,在这一年多的工作中,虽然我受益于单位的培养和领导的关心,取得了个人一点点进步,但也在工作总结中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如对行政相对人的服务意识不够周到,对创新执法工作能动性不强。这些都是我今后要努力工作的方向,争取在今后工作中和大家一起进步,把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开创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范文三:粮食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府法制办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三个代表”的总体要求忠诚履职,以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环境为目标,加强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市场行政执法行为,使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做到了恪守立身之本,圆满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行政认识进一步提高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执法工作,将依法行政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考核中。及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确定了由行政首长董志松局长负责、分管领导吴亚芬副局长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责任明确的依法行政执法体系。

一是健全学法制度。进一步健全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一年来单位学法4次,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积极参加了学法用法考试,执法人员执行学法制度认真严格,经常加强各类法制知识的学习,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二是参加法制培训。专门选派人员分别参加由省经贸局、省粮食局、市贸易局、粮食局组织的法制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要求做好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执法依据合法、执法程序合法工作,并及时办理执法证年审换证工作,奠定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今年我局选派了2名年轻干部参加了省里的粮食专业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综合法律培训,并均顺利通过了执法证考试。

二、决策机制科学,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企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坚决做到决策前进行合法性论证,充分征求意见建议,会上坚持做到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同时,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了行政决策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二是班子成员带头遵章守制。局领导班子一班人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等重大决策,依据规章制度开展工作,把执政活动纳入法治轨道。今年来,局党组组织了4次法律和党章的理论学习,贯彻中央方针政策、省委决策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认真彻底,工作成效明显。三是党内民主和监督制度完善。坚持做到党务公开和机关事务公开,党内情况及时反映、及时通报,重大决策前坚持征求干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同时,我局专门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考核,局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找出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做好查漏补缺,并将检查情况在局务会议上进行通报。

三、注重部门行风,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今年,我局切实做到了保障公民权益,规范行政性文件,行政执法按照行政许可进行,对每个案件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社会反响较好。

一是依法紧抓食品安全工作。截止今年11月底,我局市场发展中心共出动执法车辆执法检查455次,参加执法2266人次,牵头联合检查2次,共查处违规案件6件(书面警告),取缔私屠滥宰窝点2个,查扣私屠滥宰猪肉520公斤,销毁不合格肉品30公斤,上缴财政没收违法所得款130元,有效地净化了肉食品市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1、依法查处私屠滥宰行为。对私屠滥宰高发地段进行不定期巡查,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私宰窝点村及其屡禁不止的顽固窝点、私屠专业户进行逐一登记、重点监控。今年共精心突击执法督查4次,共端掉私宰窝点2个,取缔了屡禁不止的顽固窝点。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稽查队还采取蹲点守候的办法,加强监控;在我市创卫期间,更是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依法查处肉食品市场未经检疫检验白条肉。我们始终坚持从源头治理,要求各市场对进场交易猪肉实行准入登记和台账制度。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每天早上7点钟前对我市各个集贸市场进行一次彻底检查,白天不定时地进行抽查;不定期地对市中小屠宰场、太平洋以及大型超市等肉品集中的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白板肉现象,及时查找原因并堵塞漏洞,全力保障我市品市场的食品安全。

3、依法查处集体伙食单位。集体伙食单位是我市生猪屠宰管理的薄弱环节,特别是一些学校、宾馆饭店以及规模较大的公司、工厂食堂等单位,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认识不高,对稽查工作不配合。针对这一现状,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协调力度和宣传教育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并公开承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落实一起,绝不搞以罚代管。

二是依法开展“十小”行业美容美发整治工作。联合卫生局和属地街道镇工贸办,对美容美发店的消毒设施及规范化开展专项检查。会同卫生局,对不规范经营、不符合要求的店进行限期整治或作出行政处罚,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美容美发健康运行。

三是依法行政审批规范。我局作为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成员单位之一,按照我市行政审批工作“依法、高效、便民”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亲民、便民、为民”的服务宗旨,在工作中坚持狠抓基础建设、夯实薄弱环节、提升服务水平,进而做到制度标准化、办事快速化、服务人性化,充分展现了我局纪律严明、办事严谨、态度热情的工作风貌,获得一致好评。目前,我局纳入中心综合窗口受理项目共10项,其中许可项目7项、非许可项目3项。截止目前共受理办结78件,其中许可项目19件、非许可项目59件。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已连续三年考评分列全市第一。

四、部门信息公开,行政文件出台进一步规范

我局积极推行部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健全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落实信息公开载体平台,专门设立贸易局(粮食局)信息网站,按照规定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发布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内容信息,进一步完善法制信息平台。同时严格按照规定改造政务公开和机关事务公开,自觉接受舆论监督,配合新闻媒体报道、采访等工作。今年来,我局未发生被上级行政机关通报或被新联媒体曝光的现象。

同时,作为经济发展职能部门,对于行政性文件的出台能够做好规定程序的制定、发布、备案等工作,今年,我局出台的关于商贸流通服务业考核办法、启动柴油供应应急机制、粮食收购价格规定等文件,全部都是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部门协商联合或市政府协调同意后出台的。同时及时、认真地做好了上级部门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单位的依法行政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以加强普法学习为桥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狠抓全局法制工作,切实做好了依法行政执法工作,有力地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范文四: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指导帮助下,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治安、依法行政水平,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我局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为提高安监队伍素质,我局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人民放心”的安监队伍的目标,始终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工作做为安全生产的头等大事来抓,有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局里制定了安监执法人员培训和学习制度,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了学习考勤制度,要求集中学习有记录,平时自学有笔记。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对照工作实际,利用多种渠道收集整理学习资料并结合事故案例,讨论分析,现身说法,帮助解决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月份,根6据市政府持证执法培训工作的安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市法制办举办的持证执法知识培训班,全局1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执法培训,各行政执法人员将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

二、深入宣传,不断提高法制意识

一是今年六月份在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开展之际,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及时制定印发了《库尔勒“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各乡镇、各部门及企业认真开展了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乡镇、市直部门等安委会成员单位、规模以上企业在单位门前、城市主要街道悬挂有关安全月活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横幅54条,张贴宣传标语160多张。同时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播发和宣传各乡镇、部门和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做法,不断加大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月16日组织公安交警、6消防、建设、教育、卫生、电力、中小企业局、交通局等十几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在人员密集的人民广场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法规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精心制作宣传展板30多块,装扮宣传车15辆,散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并设臵了咨询台开展咨询服务,集中宣传安全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安全,基本防火常识,道路交通法规,建筑施工安全和爆炸物品的管理使用等法律法规。市政府主管领导亲临活动现场进行了指导。促进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等媒体宣传活动,止目前已先后各类报刊刊登安全信息稿件三十多篇。三是结合“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在全市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化品等行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三、健全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今年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综合科、非煤矿山科、煤矿监察科、危化科、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完善安全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的集体研究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了严格的分工负责制,由办公室统一制定检查计划,负责下达检查通知,并对检查结果及下发的各类监察执法文书进行总结通报,统一归档处理。同时办公室还负责对执法人员资格、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审查和专业法规资料购买配发;各执法科室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法律法规的培训及宣传普及;分管领导负责立案、处理处罚案件的审批;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处罚金额1千元以上或十分复杂的案件进行立案审核审批,并进行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增强了行政执法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创造性。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年初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及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年的行政执法工作,市政府与全市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我局与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四、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我们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监督落实,企业全面负责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协调国土、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深入一线、逐企排查,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措施近移,人盯死守,严管重罚,分别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1、加强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监员责任追究制度、企业主体责任制度。年初修订与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各监管人员与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两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煤矿建立健全了从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管理部门、区队管理人员到每一个岗位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专项检查整治中,我们按照一井一证,一套生产系统,一套管理人员的要求,对全市矿山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元至六月,对煤矿共计安全检查25次,其中下井检查8次,出动人员100余次,下达执法文书8份,共计检查出安全隐患118条,整改安全隐患118条,整改率100%。对非煤矿山检查2、加强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元至六月份,由我局牵头,协调工商、商务等部门,共开展危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5次,检查危化品经营单位90多户/次,下发各类执法文书90多份,查处隐患180多处,当场责令整改120处,消除了不安全隐患。4、建筑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元至六月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我局对全县城乡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了三次联合执法安全大检查,共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32份,整改安全隐患96处,杜绝了建筑施工企业不安全事故的发生。5、其它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至目前,全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在我局的牵头下会同相关部门,形成联合执法,分组对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加油站点、液化气站、建筑企业、大型饭店、市场、宾馆、网吧、学校以及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共检查512个单位/次,下发各类执法文书530份,查处各类安全隐患870处,当场责令整改770处,下发责令改正书328份,下发复查意见书181份,下达现场处罚决定书22份,立案查处9起,使一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得到了惩处,有效预防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执政为民的意识比较淡薄,工作缺乏主动性,责任不到位,作风不细致;二是一些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尚未完全掌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把握不准;三是部分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操作流程过于简单化。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化认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今后要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依法治国方略落实到依法行政的行动上,在作出每一项具体行政行为时,都要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政治教育,强化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杜绝不作为行政行为,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诉讼能力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要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诉讼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操作规程,熟悉有关的法律条文和行政执法中的有关程序,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

3、坚持实体、程序并重,严把案件质量关。程序是实体公正的保障。我们今后不但要重视对案件处理实体上的适用,也要重视对案件处理程序上的把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一定要从事实上、证据上、处理的程序和结果上、适用的法律法规上严格把关,确保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以减少和避免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4、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一要强化责任制考核。建立行政执法责任人考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责任制,把执法人员工作的好坏与对个人的奖惩挂钩,增强执法人员责任心。二要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要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及时与监督员交流与沟通,及时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

5、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完成隐患排查任务。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先检查后督查的方式,全面认真、广泛深入、一户不漏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现场下发整改指令书,对拒不整改的,严管重罚,坚决不允许开工生产。

范文五: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实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模式,强化日常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人性化、网格化的城市管理目标。现将2016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队伍,比作风,创综合型机关

1、能力建设为先,创“学习机关”。坚持“四学联抓、工学结合”,在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中心理论组学习、“周一学习会”、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各项政策规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五本必读书目等内容。同时,为应对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强化新进队员业务知识培训,选派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执法系统集中培训活动。局班子成员带头做好学习表率,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撰写有关执法队伍建设、“六城联创”等课题的理论文章,鼓励各职能科室队、人员,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由点及面,提升执法水平。

2、制度建设为本,创“效能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六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下降了22、66%。从内部管理运行入手,建章立制,落实局政治处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安排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处理效能反馈和投诉问题。截至目前,指挥中心共接到行政执法投诉96310热线651件,效能网和台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706件,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转办信访件2件,接待来人上访71人次。同时,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86条意见建议,其中反映“四风”方面问题的72条,群众意见28条,对我局现有22条内部制度进行“回头看”梳理,。

3、纪检建设为重,创“廉洁机关”。实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制度,以“一岗双责”为抓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凡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问题,须经党组会议、局班子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今年城乡环卫工程项目、金盘菜场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执法大队和城乡环卫科作为重点岗位,接受动态监管,认真开展岗位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民众的满意率。

二、抓市容,比业绩,建实干型队伍

1、市容管理精细化。一是工作竞赛,以考促学强管理。为有效遏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跨门经营、非法户外广告等行为,根据管理辖区划分网格、设立街长,要求中队执法人员进行全天候“错时执勤”,审批科工作人员定期上街巡逻,并由数字城管进行信息采集,作为考核依据,以“比学赶超”的势头,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工作。二是以人为本,严堵巧疏促规范。针对马路市场、严管街等重点区域、路段,除加强日常管理外,各中队深入到摊贩中征求意见,主动与乡镇街道、取得联系,规划区域设立便民疏导点,多方联动,逐步引导摊贩规范经营,并邀请街道、部门及当地老人协会协助参与管理,防止“回潮”现象。我局设立了金盘路菜场、新华书店美食城广场、妙山医院、秀园路末段4处长期疏导点,对石寨路、上清溪沿线、天元广场等区域占道经营严重的问题,进行了多次集中治理,做到了“还道于民”。三是改罚并举,终端管控保畅通。直属中队违停查处工作遵循一日多组多巡,加强城区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等违停现象较严重路段的巡查力度,并现场取证处罚,平均每月拍摄违章车辆达到1700多车次,窗口平均每月处理违章900多例。同时,制定了《天台县道路停车收费及诱导系统实施方案》,将工人路、劳动路、人民路、赤诚路、金盘路确定为第一批收费路段,计划于11月28日起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充分提高车位“有效使用率”。

2、“创无”工作法治化。为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我县于今年开始“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依托“法治浙江”建设,通过“一体化”制度设计、“三入工作法”调查摸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对存量违建进行“分类认定处置”,并成立督导组、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创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及时验收“无违建村居社区、”,坚定不移地推进创建工作。为防止“二次违建”,通过复耕、复垦、改建停车场、拆违还绿、拆违还湖等方式,提升后续综合利用率。我县已完成了105个村居社区、的验收工作,15个乡镇街道、中南屏乡、泳溪乡已通过验收,成为全县“创无”先进典型。今年,我县累计完成旧住宅区改造26、62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12、04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18、6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12、12万平方米。

3、“五水共治”联动化。我局与公安、环保、水利、农业、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10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解决了部门多头执法、互相扯皮问题,提高了执法效率。针对群众举报,联合执法大队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巡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河违法建筑、高污染企业等危害水体环境的,进行现场取样调查,为后续罚款等处置手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自联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累计收到群众信访投诉191起,处理涉水案件89起,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218万元。

4、户外广告规范化。一是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从城区主街道延伸至新城区域,104国道、60省道、62省道及连接线等区域,并重点对新城、城乡结合部及省道、国道周边区域路段范围内的店面横幅、店面招牌及各类违章破损、破旧广告、墙体广告等进行整治,拆除了大户丁菜场周边、杨帆房产及天台山路中间隔离带内的各类户外广告。截止目前,共割除各类横幅1800余处;拆除各类违章广告、破旧破损、广告、墙体广告等400余处,合计面积约6万平方米。二是完善街景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后续工作。今年,我们对劳动路路段内未完成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查漏补缺。目前路段内的亮化改造已完成工程验收工作,相关材料已交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审核中,立面改造在等待验收中。在此基础上,认真对照《台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城区范围内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不仅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同时踏勘施工现场,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督促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审批标准,方可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5、环卫管理延伸化。一是延伸宣传范围。利用天台报、台州环卫等报纸刊物,以及天台环卫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实时报道“环卫动态、环卫常识、环卫情怀等各类文章200多篇。9月份顺利完成了《垃圾分一分,天台美十分》的宣传片制作。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双重宣传,让全县群众包括在外务工的天台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环卫工作近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众的卫生意识。二是延伸管理区域。顺利接管了新城区块、南工业园区等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派专人对国赤环线、九九回归林、焦山往前山陈方向主道路、紫东路永泰公寓等无人保洁的地段进行无偿接管整治,并安排日常保洁,今年新增保洁面积约110万平方米不含河道保洁面积、,受理各类投诉33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清理建成区范围内零星渣土3200吨,已完成垃圾清运处置费收取180万元。三是延伸监测范围。自6月份起,对机扫清运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共计27只,发放定位管理手机,安装行车记录仪37只,初步实施了“监控程序化,记录数据化”的目标。同时,积极与兄弟单位联系建立新城环卫基地一处,9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改善了停车难的问题。对隔水江垃圾填埋场的污水管网实施改造,并按规定顺利纳管成功。并对场内道路进行改建整修。为了减轻环卫工人作业强度,提升保洁效率,新购10辆各类作业车辆、1只河道保洁作业船也顺利到位。四是延伸职能范围。自2月份开始整治杨柳河、东坑、葛塘岙坑、施安坑、八都坑、长湖坑以及始丰溪城东湖大坝至新104国道线桥,上段东坑出口至104线桥,三茅溪高速出口桥至友谊桥,螺溪两岸道路,梅坦坑上段,小法溪上段,赭溪国清段,对所管河道及两岸卫生派沟机及拖拉机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整治,并按河段配备了每天9小时清理的保洁员。据统计,上半年共投入临时用工1500多人次,共清理生活垃圾680余吨,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业废料、旧家具等废物720多吨,清理掩埋死猪156只。

三、抓重点,比成效,破专项性难题

1、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推动赤城街道东区垃圾中转站运行。由于群众的强烈反对,该中转站选址十分困难,项目推进缓慢,造成垃圾清运、倾倒难。经多方协商,最终选定82线横潭坎村旁地块新建垃圾中转站。经过前期的预算、可研等编制,以及全程参与指导、监督,2016年初中转站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基本缓解东片垃圾中转站比较突出的问题,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改善东区环境卫生质量。二是加大全县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督查工作。目前,我县各乡镇街道、共建有16座垃圾中转站。年初,组织平桥镇、白鹤镇、坦头镇、洪畴镇等相关负责人前往82线中转查看新设备的运行情况。后来又带领平桥镇、白鹤镇相关负责人前往海盐调研,充分了解各类垃圾中转站设备的运行情况。目前,已完成对平桥镇第三垃圾中转站、坦头镇第二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工作。洪畴镇、街头镇及白鹤镇中转站的新建及改造工作,均已通过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2、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一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通过各种渠道比对价格,按照厂房提供的设备清单,将800多万的预算价格降到了最低。同时,在管网铺设阶段,积极与福溪街道取得联系,通过实地踏勘路线、主动上门做工作,5月中旬已完成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工作;污水管网也已全面完成铺设,经过三个月的调试,目前出水口水质已达到合同要求。二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由于受到网上较多负面影响,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工程选址项目在政策处理阶段遭遇选址周边村民的反对。因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专题片,通过家电下乡形式播放;在天台报上连载相关报道;印发宣传资料2000份;带领相关村前往临海、杭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目前大部分群众已转变观念,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工作,福溪街道一个村已签订征地协议。

3、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分管局长按分管范围,对口负责,具体办理,明确每件议提案的主办和协办科室,要求除第一时间短信告知外,采取上门沟通方式,面对面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征求办理意见落实相应工作职责,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办公室配合做好沟通协调把关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的议提案有15件,其中党代表提案5件,人大代表提案1件,政协提案9件,提案代表、委员满意度为100%。

范文六: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南河乡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为指导,以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为原则,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善制约机制为手段,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力地推进了南河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现将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依法行政示范乡工作的领导,我乡成立了以政府乡长韩小冰同志为组长,李文钟、李国玉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及有关行政人员为成员的创建依法行政示范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乡属部门各司其职,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制定措施,明确责任。一是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南河乡创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实施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二是将创建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乡属各单位,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三是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对完不成目标的实行责任追究。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我乡通过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在4月份派出2名业务骨干参加县法制办组织的集中培训学习。二是按照我乡制定的培训计划,于3月26日和4月22日分别邀请县检察院执法人员和县司法局、法制局有关人员在乡政府三楼会议室对全乡55名行政执法人员作了集中培训,主要内容有犯罪种类、预防犯罪、人民调解等法律知识。今后还要继续组织人员进行集中学习,不断提高我乡行政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今年以来,我乡坚持从完善制度入手,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完善了《行政处罚告知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人员在矛盾纠纷案件调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告知行政相对人确认执法人员身份权利,有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有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利,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各项权利,做到了程序合法;二是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依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执法,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做到文明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完善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避免和减少执法过错,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五、认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按照县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我乡对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登记,达到了程序合法、内容合法。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有效地规范了我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了我乡依法行政行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我乡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开创了良好的局面,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需要加强培训学习;二是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刚刚起步,还必须抓紧落实;三是内部制约制度也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使之可操作性更强。

在今后的依法行政工作中,我乡要以创建示范乡镇为契机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创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在上级法制部门的关心、指导、帮助下,使我乡行政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015城管大队长年终总结
城管能处罚车辆吗,行政诉讼 第八篇

第1篇:城管大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XX年是我区全面实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最后一年,按照市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区城管大队结合工作实际,于XX年制定了《区城管监察大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制订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措施、组织领导等几个方面的详细计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下面就将几年来区城管监察大队落实“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要求,大队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以来,大队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队现有113人,其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人,副处级以下干部102人,工勤人员7人,几年来,大队接受法制宣传教育人数113人,普及率达100%。自XX年以来,大队始终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制度,坚持法制培训制度,并做到把执法工作关口前移,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实施处罚之前,达到法制教育的真正目的。我们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执法现场、进工地、进学校,并设立法制教育宣传站,接受群众咨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其中理论中心组学法52次,参加236人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讲法20次,参加1900余人次,深入社区、执法现场、学校法制宣传117次,受教育人数1万余人次,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咨询站87个,接受咨询16000余人次。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对“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大队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放在执法工作的首位,只有学好法,才能守好法、用好法。城管大队作为一支专司行政执法的队伍,依法行政是关键,要做到依法行政,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这就需要大队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学法知法懂法,熟知自己的工作职责。大队党组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来抓。首先是建立内部学法机制:一是利用中心组学习时间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先后组织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胡锦涛总书记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有关论述和《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坚持每两周一次的法制培训,采取大队集中培训,请区法院、区法制办的领导结合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的相关内容介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何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如何应对行政复议以及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请市局领导结合职能划转介绍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以及正确运用执法程序等问题;请区人大领导讲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请公安分局的领导讲如何应对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请区委组织部领导讲如何提高监察员的综合素质等问题;请划转职能后的原执法单位,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介绍执法工作经验等。三是坚持每月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利用工作例会组织主管业务分队长、法制员学习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典型案例,为组织分队二级培训打好基础。四是坚持分队二级培训制度。由分队法制员负责组织学习新划转职能后适用的法律法规,由大队法制科以工作台帐的形式布置学习,以保证学习的效果。通过法制培训,提高了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自觉做到依法办案,从而综合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从而克服“权大于法”的问题,基本做到了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寻求法律咨询审核,进行集体讨论。其次是加强对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电视、展板、光盘、周末说法、法制讲座,设立法制工作咨询站,发送一封信、法制宣传日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使受教育群众达到近2万人次。通过向社会广泛宣传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从而提高了依法维权意识。

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确定宣传内容。一是广泛宣传城管职责权限;二是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公开执法程序;四是宣传城管队员“八不准”;五是公布城管热线;六是实行政务公开。

2、采取多种形式。

⑴印制《致市民的一封信》,共发放三万余份。

⑵印制《城管大队廉洁自律的规定》、《城管队员行为准则》、《城管大队“八不准”》、《城管大队职责权限》等五万余份宣传材料发放。

⑶摄制专题片两部(周末说法)在电视台播放。

⑷制作dvd光盘20余盘,介绍市容环境卫生条例50问答,发放到社会以及相关单位。

⑸制作无照经营和洗车案例的教学光盘

⑹制作展板两期30套,深入社区、主要大街进行展示宣传,主要内容是以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内容为主,还有相关的法规内容,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通俗易懂,深受广大市民群众的欢迎。

第2篇:城管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单位部门的紧密配合下,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以转变城管理念,创新城管工作为出发点,坚持“跳出江都看城管、与时俱进显特色”的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加快发展不动摇,坚持全面统筹协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高驾驭城管工作的能力。广泛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实施“强基工程”。全面实施“个、十、百、千、万”工程。全面实施城管“阳光工程”。狠抓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狠抓管理源头,狠抓重点问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法制型城管队伍

上半年,我局把抓好队伍建设作为开展城管工作的重要任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制度规范工作,以创新驱动工作,以节日管理和各项活动推动工作。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队伍素质。上半年,我局选派2名干部到南京、江阴等地进行学习培训。从学习苏南发达地区城市管理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来进一步转变理念,更好地指导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二是通过全体人员会议、科室、大队、中队例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努力营造学习氛围,激发全体队员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并邀请公安交巡警大队同志上法制课,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理论考试,进一步完善队员学习档案。通过上半年学习培训,干部、队员的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

2、强化班子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我们始终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弘扬正气,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建设,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工作中要求各级干部发挥表率作用,针对自身问题,带头自查自纠。针对薄弱环节,狠抓制度建设,在去年制定和完善的20余种内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上半年我们又修改完善了《城管局岗位考核细则》等规章制度,并注重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取得了好的效果。

3、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先进作用。上半年,我们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强基工程。一是加强党课教育。按照年初计划,我们先后2次邀请市委党校理论专家等进行党课教育。多次组织党员同志收看省、扬州和我市领导电视讲座,我局领导讲课,学习有关文件,深刻领会精神,把握精神实质,做到一手抓党建,一手抓队伍,以党建带队伍,通过抓队伍,促进工作开展,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奉献意识。二是加强支部建设。各支部定期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切实做好新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上半年有2名预备党员转正,接收1名同志为预备党员,党员队伍不断壮大。三是开展有益活动。从主办“城管之光”晚会到4月份集中党员参观许晓轩故居、到烈士陵园扫墓,缅怀先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从参加“创业潮”晚会到“五一”期间开展80分比赛、乒乓球比赛,从参加廉政文化活动,到“爱我江都、我爱城管”活动,丰富了党员、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充分展示了城管人的新形象。四是走访慰问特困户家庭和在执法中受伤的同志。今年上半年,局领导一班人,利用节日期间走访了5户特困家庭,给他们送去了党的温暖,在4、5月份,局领导亲切慰问了在执法中受伤的高进、陶嘉、周勤等同志,高度表扬他们在执法中的表现,并号召全体干部队员向他们学习。

二、开展专项整治,努力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

上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强化城市管理,推进五城同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全年工作目标,我们坚持抓管理和整治一着不让。面对艰巨而繁重的管理工作,面对越来越高的市容管理要求,面对各类矛盾相对集中的城管工作,全体干部队员团结一致,增强信心,不畏艰难,迎难而上,取得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又一个的胜利。

1、切实履行职能,长效管理不放松

城管工作任务重、头绪多、整治难。我们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突出重点,保持长效的原则。

一是积极开展了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市容整治,局、科室、大队、中队全员投入,放弃休息日,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和重要时段强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增大执法投入。整体市容水平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比如世纪联华、市人医、新华书店、江都商城等重点部位的周边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引江路、工农中西路、江淮路、东方红路等重点路段的市容管理得到有力的加强,利民路等路段流动摊点得到有效疏导。

二是进入三月份,我局围绕“大干三十天,市容市貌大改变”的目标要求,取消休息日,全体干部队员,积极投入,无私奉献,不计个人得失,有效开展了对门外出摊、违章戗牌、流动摊和长期占用公共场地、违章设施拆除的专项整治,并通过错时管理,零点行动等有效管理手段,强化了对管理盲区和管理难点问题的解决。

三是四月份着力围绕“三月三”物交会停办、喜迎花卉节、迎接国家领导人等重大活动,开展了一系列管理和整治工作。全体干部、队员发扬连续作战,不畏艰难,不怕疲劳的精神,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市容管理水平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2、围绕“351”阶段工作目标,有效解决突出问题。5月份以来,我们以市“351”阶段目标工作为载体,落实长效管理,针对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管理和各类专项整治。一是大队、各中队围绕“351”阶段目标工作,明确责任,明确序时进度,做到每周有行动,每日有情况汇报,管理工作每天有进展,每周有变化、提高。二是我局七次牵头,会同公安、工商、建设、环保、卫生、江都镇等部门对城区十条一级路段进行了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八条标准,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有计划,分步骤进行,精梳细理,不留盲区,全面解决城区“351”阶段目标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通过整治市容市貌有了明显的好转;三是针对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我们同公安、交通成立了联合巡逻分队,加大了对沿线的三轮车、出租车、马自达等五小车的管理力度,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打击,规范管理,堵疏结合。

通过上半年的阶段性工作的有序推进,整体市容管理水平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我市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据统计,上半年规范和取缔各类违章戗牌855处,清除违章落地灯箱265个,面积约615平方米,清除违章遮阳雨棚7家,面积约155平方米,清除各类城市牛皮癣1200余处,取缔占道洗车点4家,规范车辆美容6家,取缔打击乱停乱行的“黑三轮”104辆,取缔店外出摊800余处,出新停车线1200余米,拆除未经审批的违章灯杆广告牌241块。

三、强化科学发展,努力探索城管改革新思路新措施

1、人大、政协关注城管。上半年,市人大对城管工作进行视察,给予关注。4月份,市人大集中视察了城市市容,充分肯定成绩,并指明存在不足。市人大组织人员多次深入一线,了解城管工作,召开座谈会,深入城区视察,开展调查,听取工作汇报,实事求是地肯定了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准确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认真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力推动了城管工作的发展进程。

2、以督查促管理,实现良性运转。上半年,我们按照“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率”的目标,认真抓好督查考核工作,完善中队、大队、督查办公室三级督查机制,采取全面督查、重点抽查、跟踪专查等方式,做到每日督查、次日公布、工效挂钩、当月兑现等措施,真正达到奖勤罚懒,调动工作积极性的目的,有效地促进管理工作良性运转。

3、推行路段达标,促进长效管理。今年,按照政治、文化、商业功能及市政基础设施完善程度,我们将城区道路划分为一级路、二级路、三级路。一级路段8条标准,二级路段8条标准,三级路3条标准,围绕五纵五横的城市框架,按照“主干道严禁,支干道严控,巷口管理规范”的工作定位,使管理工作逐步规范,逐步达到长效管理的目标。

4、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上半年,我们按照分级管理、归口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按照确保重点的原则,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努力实现“畅通、整洁、有序、文明”的目标。真抓实干,坚持求真务实,深入一线,抓落实。首先是落实机关科室联系路段制度。对机关科室联系的中队路段进行了具体的划分:人秘科联系引江路,市容管理科联系江淮路,政策法规科联系龙城路,督查考核办联系东方红路,女子中队联系工农路,物回中队联系夜市。要求各级干部肩上要有“担子”,管理要有“着子”,自身要有“样子”。二是根据《江都市城管局2015年城区达标路(段)实施意见》明确各中队责任路段和管理重点。一中队引江路、工农中西路;二中队江淮路、龙川中路、东方红东路、工农东路;三中队人民路、龙城路;四中队利民路、东方红中路、解放路;五中队长江路、龙川南路。切实加强区域管理、推行路段管理责任包干。真正形成谁管理谁负责,谁责任谁包干,谁失职追究谁的工作责任制。三是全体干部都要深入一线,加强管理,当好“马路局长”、“马路科长”、“马路队长”,对各类问题多研究、多思考,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5、加强信访工作,认真办理提案、议案。信访工作和人大议案、政协提案都是直接关系到群众利益,我们把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市委、市政府批转的信访案件作为大事从快从实办理。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受理各类信访件、热线电话、群众直接上访245件(次),我们加大信访办理答复工作力度,做到“六个坚持”。即坚持领导亲自抓,实行信访责任制度;坚持领导阅批信访案件制度;坚持分管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协调的原则;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局长值班制度;坚持信访日报告制度。树立以我为主,一盘棋思想,变上访为主动下访,局领导多次到上访户姜际芳、李小红家中实地了解情况,并加强思想教育,力所能及的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我局在加强信访工作的同时,认真办理提案、议案工作,今年,我局共收到提案、议案15件(人大议案10件,政协提案5件),我局根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深入基层,深入实地,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一手资料,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如人大议案中提出的关于工农路洗车点问题的建议、意见,局主要领导到现场察看,调查走访,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工农路4家洗车点和龙川路3家洗车点进行集中整治,对不符合条件的经营户责令停业,五月份以来抽调机关、大队、中队力量,从6:00到21:00实行跟综管理,严防死守,违章占道洗车忧民现象得到遏制,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工作得到了较好落实。

通过半年来的实践和探索,之所以能取得以上一些成绩,主要得益于:

1、领导重视关心是搞好城管工作的关键。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非常重视。袁书记、倪市长、陈市长先后对城市管理工作多次作了重要指示和批示,并多次上路督促和检查城市管理工作。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极大地鼓舞了城管队伍的士气,保证了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部门支持配合是搞好城管工作的保证。城市管理是一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管理工作,今年来,我们多次同公安、建设、教育、工商、江都镇互动,整治学校周边秩序,整治无证摊点、门外出摊,通过互动,增强了城管与其他单位的交流、沟通,综合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3、加强队伍建设是搞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局党总支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功夫,以建设一支“政治强、纪律严、作风正、业务精、服务优”的执法队伍为目标,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下一步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有所作为,有为有位是城管工作的根本。城管工作难,这是大多数城市城管工作者的口头禅,也是真实写照。江都城管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困难重重。全局上下有坚强的信念,不等不靠,不叫苦、不叫累、不畏难,顽强拼搏,开拓创新,自强不息,坚持自己解放自己,历经艰辛,半年来,形象初树,业绩初显,受到领导和市民的肯定。我们深深感到,“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威”。

上半年,城市管理工作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城管人的地位和作用也得到提升,我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干部队员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城管工作形势认识不够,管理有标准,但执行不够;责任有明确,但落实不够;工作有分工,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管而不力等现象,路段见员率、违规管理率不高,三级考核工作,动真不顶真,力度不够大。个别同志混日子思想较为严重,进取精神不强,集体主义观念淡薄。

2、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上半年,我局虽然采取了一些学习、培训活动,但还缺乏经常化,主动学习、深入钻研精神还不够。政治思想工作作用还不够明显,队伍中自由主义现象突出,有些队员放任自己,律已不严,甚至损害单位形象。有的事业心、责任心、奉献精神不够。

3、长效管理措施不力。有的同志缺乏对城管工作经验总结和积累,特别是对一些突出问题,缺乏调查、缺乏研究、更缺乏有效解决的预案和办法。整治、回潮现象时有发生,督查考核工作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到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了长效管理的措施不到位。

4、路段管理标准不够高。有的中队干部对城市管理路段的执行的标准认识不够,个别人身上存在着说过等于做过的现象,基层管理工作缺乏主动性,平时工作依赖督促。有的同志考虑问题不深不透,解决问题缺乏良策,造成管理效果降低,问题解决不彻底等现象。机关对基层,大队对中队,领导对分管工作指导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3篇:区城管大队2015年民主评议活动工作总结

今年,我队严格按照区纠风办、区城管局党委关于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深入查找问题,切实改进作风。经过全队上下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筹划,抓好开局。

一是指定方案,搞好动员。大队就今年如何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行了多次研究,在吃透区、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大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15年区城管大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对全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做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措施有力。4月中旬,组织召开了全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就如何搞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改进大队工作作风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办公室,专门负责民主评议行风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行评工作的日常事务、宣传报道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明确责任,强化纪律。建立了明确的责任分工制,由大队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大队长对分管的中队负责,各中队负责人对本工作中队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了行评工作纪律,将行评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内容,将单位的满意程度和单位在行评工作中的表现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在评议中失职或出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按纪律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年终考核时,取消评先资格;对问题严重的,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二、广开言路,征求意见。

为切实找准城管监察工作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在不依法行政、办事不公、办事效率低、“四乱”行为,不廉洁行为等问题,我队采取多种形式,走出去,敞开大门广泛征求意见。

一是广泛开展调研走访活动,征求有关单位和经营户的意见。从4月5日到20日,大队抽调专门人员,组成2个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深入企业、社区、街道市场及个体工商户和居民中明查暗访,开展调研,先后走访了100多家单位,50余家经营户,听取他们对我队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结合先进性教育,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大队印发《征求意见表》1000份,征求社会各阶层对城管监察工作和我队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收回率达70%,9月份,在完成三大专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召开面对面征求管理服务对象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以及干部职工讲评会,建立整改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责任目标,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到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

三是设立意见信箱和专线电话,广泛征求意见。

通过以上渠道,理清并细化我队在依法从政、办事效率、履行职责、服务态度等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突出的问题有:一是行政执法程序不到位,存在不亮证执法等现象;二是个别队员作风浮躁,办事拖拉,有不作为现象;三是个别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存在“冷、横、硬”和办“人情案”现象;四是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有差距,为民便民意识不强。

第4篇:城市管理工作总结

2015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的战略决策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以十六届三中全会为指针,以“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为主线,以“四个进一步”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一六”工程,进一步理顺城管体制,完善城管体系;进一步改革城管机构,健全城管机制;进一步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背街小巷;进一步严格城管执法,严肃队伍管理,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促使市民素质进一步提升,街巷变新,城市变靓。年内,市城管局被评为长沙市唯一的全省文明机关。

一、积极推行“重心下移”,城管体制进一步理顺

为努力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设施完备,符合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要求的城市管理新体系,加强城市的经常性管理,提高城管综合执法水平,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充分调动市、区两级政府抓城管工作的积极性。按照重心下移、责权一致和讲求实效的要求,进一步确立城区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理顺市、区、街道和社区的管理体制,明确各自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和职责,形成以市为核心、区为重点、街道为基础、社区配合的分工科学、责权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管理体制。年内,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的决定》正式出台。于2015年1月正式实施。

一是加强领导,科学决策。年初,市里成立了以市委秦卓夫副书记为组长、市委常委谢建辉部长、市人大龚罗生副主任、市政府湘平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李克俭等领导为副组长的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城管局局长吴念公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国土、规划、五区政府、卫生、环保、工商等数十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城管工作领导机构,各区亦相应成立了班子,为城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保障功能。

为改变过去城管系统市区两级人权、财权、物权、事权相分离的局面,2月份,由市城管局牵头,从市委办、编办、市人事局、财政局、城管局抽调人员组成全市理顺城管体制工作机构,在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体制理顺工作。市委副书记秦卓夫、市政府副市长湘平多次带队到区街和城管系统展开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为理顺城管体制提供了决策依据。市委、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讨论,科学决策,《决定》初稿形成后,多次征求市直各部门及区街、基层干部的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几易其稿,使《决定》的出台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

二是坚持“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两级政府两级投入”原则,充分调动市区两个积极性,坚持“抓大放小”。为充分发挥各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日常性维护和管理工作,真正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管工作体系,参照北京、青岛、杭州等先进城市的作法,市级重点抓好城市主干道、市区二环线、五一大道、湘江大道、芙蓉路、韶山路6条主要干道和新世纪体育中心、五一广场、芙蓉广场、滨江风光带4个重要公共场所,将次要干道、背街小巷、居民社区管理职能下放到各区。

三是以进一步理顺财政管理体制为突破口,建立市区两级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将城市管理工作的部分事权、财权下放到区、街道和社区,逐步建立起市、区两级公共财政的投入机制。按照理顺体制总体思路,市级管理任务的维护经费由市财政安排,区级管理任务的维护经费由区财政安排;原有专项工程遗留欠款由市财政逐年安排解决,市级财政对城市管理的投入力度不减,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扩容、提质,垃圾站、公厕的新建改建,道路大、中修,城区绿化提质改造以及解决专项遗留欠款考核奖励等。区级财政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各区城市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

四是以环卫、市政、园林三局改革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城管机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以费养事、走向市场”的原则,深化城管各级机构改革。根据理顺体制总体思路,对属于政府行使的行政审批、监管权,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集中由各级政府的城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环卫、市政、园林绿化的作业维护逐步实现企业化,同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根据市场化运作机制,全市所有维护单位都将参与城市维护任务的招投标。

五是以五个原则为基点,重新界定职能职责。为确保城市管理机制持续、协调、有效运转,使城市管理工作法制化、经常化、规范化,在理顺城管体制中,始终坚持“重心下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责权明晰”“市场运作”“长效管理”的原则,对市、区级、社区(含城区村)城管职能进行了重新划分:

第5篇:城管个人工作总结

我是XX年年7月6日从计生委综合服务站调到xxx城管大队的。转眼我到单位工作已经半年了。这半年是我人生旅途中的重要一程,在镇委、镇政府及城管大队的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委的中心工作,以“城管为公、执法为民”为平台,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为城镇居民营造一个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岁首年终,我静心回顾这半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现将我这半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

首先,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我是一名党员,积极参加党委和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并注重自学,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报告等,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同时,参加了党员评议活动,对照党章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能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以身作则,处处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其次,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单位的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城管工作环境和内容。同时,我还自觉学习了物权法、行政许可法等与工作相关的政策、法律常识,积累自己的业务知识。并参加了区政府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

第三,在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机关工作纪律,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按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

在城管大队工作的半年中,通过领导和同事们的耐心指导,我在熟悉的基础上已经基本能完成各项日常工作,期间我具体参与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成每个月全镇的七个交流会的管理和收费工作。

每月的6、9、15、19、23、27、29日分别是雅尔塞、奈门沁、音沁三个村的交流会。我在队长的带领下,较好地完成交流会的管理和收费工作,特别是雅尔塞交流会,早6点半就到岗,克服天气原因,防止商贩占道经营,保证道路畅通。

2、完成奈门沁西瓜市场的管理工作。

我们从7月24日至9月20日,历时两个月,克服各种困难,对奈门沁西瓜市场进行全面看护,维护市场的经营秩序,清理违章占道车辆,打击投机倒把的瓜贩子,并对交易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全部进场买卖,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别是在8月18日区庆五十五周年之际,较好地完成了保证道路畅通的任务,为区庆献礼。

2、开展清理苞米秆子专项整治。

进入十月份以来,由于气候干燥,居民把生活用的苞米秆子都堆放到自家的房前屋后,极易造成火烧连营,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我们深入到各家各户,劝导他们把苞米秆子放到安全的地方。同时,对卖苞米秆子的车辆进行了整顿,设定固定地点进行交易,防止占道交易。

3、迎接“优美乡镇”的验收进行清障专项整治。

我们利用四天时间对奈门沁至雅尔塞镇的齐查公路两侧进行了清障,把公路两侧的堆放物和拴养的奶牛进行清理,并对镇内公路两侧的杂草进行清理。同时,配合区交通局对木材、建材户堆放在公路两侧的木材、建筑材料进行了清理整顿,下发了清理违章通知书,并对一些钉子户坚决予以取缔。

4、较好地完成了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11月15日是我镇居委会换届选举日,我们早五点就开始入户,进行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过一上午的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过程真正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

5、参加了镇党委组织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报告会。

11月21日参加了镇党委组织的,区委宣讲团到我镇开展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报告会。通过宣讲团对十七大精神的进一步贯彻,使我更深入地了解了十七大的重要意义。十七大是我们党继十六大以后在新世纪新阶段召开的又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胡总书记代表中央所作的报告,系统总结了十六大以来党的工作,回顾了近三十年来我国改革

2016城管局整改检查工作方案5篇
城管能处罚车辆吗,行政诉讼 第九篇

第1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30日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和6月2日市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河南省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系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消除隐患、重在防范”为主题,以整改火灾隐患为重点,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以提升消防工作为目的,认真开展安全防火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强化全系统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防火措施,坚决杜绝火灾隐患。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系统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查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樊金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重点

局机关:由局办公室负责防火安全工作,主要做好机关内部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是做好局办公楼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及金润超市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等工作。

执法大队:主要做好大队内部、派驻单位、仓库等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是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及拆违、整治过程中的动火安全等工作。

环卫处:主要做好处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是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及油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等工作。

路灯处:主要做好内部和路灯设施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是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及仓库、彩钢板棚、路灯变压器、控制箱、路灯线路等重点部位的检查、维护、整改等工作。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5日前)。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

1.全面自查。各单位要在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实际和夏季消防工作特点,开展全面自查。

2.开展检查。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适时组织全面检查。

3.落实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跟踪督促整改。

4.消防演练。在“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的基础上,由路灯处牵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做到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全体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全体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总结提交阶段(9月20日前)。各单位认真分析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系统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积极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高度重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置顶。加强对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部位的检查,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工作岗位检查,严格落实用电、用火和值班、巡查制度。加强对建筑防火结构、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安全通道检查,确保单位防火间距不被占用,消防车道和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充足、完好、有效。明确“安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工作原则,落实好消防工作责任。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三)深入广泛宣传。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夏季消防安全教育氛围,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强化消防安全观念,规范消防安全行为,形成消防安全宣传的浓烈舆论氛围。

(四)认真落实整改。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查找消防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做到事故隐患发现一起,及时整改一起,坚决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五)完善资料报送。各单位6月5日前报送本单位工作方案至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办公室。每月18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9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第2篇: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城管系统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为重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职工,进一步创新城管工作形式、方法和手段,通过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促进城管系统持续安全稳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系统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查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樊金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计划

“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5月31日~6月7日):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并在全系统进行深入宣传发动。系统各单位要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并于5月31日前报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6月8日~6月14日):宣传教育阶段。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以及参与安全征文、“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年”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第三阶段(6月15日~6月21日):应急演练阶段。由环卫处牵头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他单位参与观摩学习。做到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全体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全体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四阶段(6月22日~6月28日):检查整改阶段。按照自下而上、从个人到单位、从思想到工作的要求,进行对照自查,发现苗头倾向,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并组织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苗头,制定整改措施和预案,逐项整改落实。

第五阶段(6月29日~6月30日):总结提高阶段。各单位要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系统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突出主题,广泛宣传。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观念,规范安全行为,形成“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浓烈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创新思路。系统各单位要以“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高温季节安全生产、行车安全等活动和内容为重点,贴近实际,贴近工作,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突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措施落实,责任到人。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做到事故隐患发现一起,及时整改一起,坚决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3篇:环卫工作站规划建设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改善镇村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市人代会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特制订2016年度乡镇环卫工作站规划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三次年会精神,按照“集镇无盲区、副中心全覆盖、行政村区域联合”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一批设备新颖、容量更大的乡镇环卫工作站,不断提升镇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二、建设方式

由镇人民政府自筹资金,按照规划建设要求和序时进度安排自行组织实施。市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三、序时安排

(一)开工时间

(二)主体工程竣工时间

(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时间

(四)建成运行时间

10座环卫工作站均计划在9月底前建成运行。

四、保障措施

1.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环卫工作站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做到资金、精力、措施“三到位”,确保环卫工作站按照既定时间建成运行。

2.市城市管理局将统筹技术、服务要素,对乡镇环卫工作站在规划选址、设备选购、制度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提供最精心的指导(将于近期印发《关于乡镇环卫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将每周进行现场服务(乡镇有需要,可随时服务)。

3.市效能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对乡镇环卫工作站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序时进度实施的项目,镇人民政府需书面说明,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建设任务、又不能说明合理理由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第4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城管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从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工作入手,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全面、有效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为推进城管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排查治理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基础设施及作业机械设备;户外灯饰、广告设施;局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等。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基础设施、车辆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制定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重要设施、装备和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生产经营场所及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危害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及易受台风、暴雨、暴雪、雷电等引发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场所;各类占用消防通道,危害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等以及城区公共广场的综合管理情况;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环卫设施;户外广告及灯光设施设置情况等。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下旬至3月下旬)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制订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治理重点和时间安排,并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抓落实。同时,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提高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上旬至11月上旬)

各单位要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挂牌、整改、验收、销号、归档“五完善”,切实加强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

(三)督查验收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建立有目标、有任务、有考核、有奖惩的责任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隐患整治工作不负责、“走过场”、上报数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二)突出重点,严密排查治理。要按照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要深化专项整治,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要狠抓薄弱环节,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三)规范管理,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逐一进行登记,建立隐患信息档案,特别是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一患一档”。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月统计、季通报”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依据。

第5篇:城管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2016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及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强化法治理念,完善决策程序,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执法,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法制教育宣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实现“法治城管、和谐城管、满意城管”的品牌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深化法治机关建设。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全局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局务会议每年至少2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明确年度工作具体措施和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公众参与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推进科学、依法、民主决策。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全面依法履职,提升城管执法成效

(一)积极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以执法支撑管理,以业务落实促进队伍提升”的理念,继续以违法建设、市容秩序、建筑渣土、市政绿化、建筑工地噪声、车辆违停管理等方面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有效减少和遏制违法违章现象的产生,全面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

(二)全力做好控违拆违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市城区防治违法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控违拆违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巡查频次,严格立案查处,强化与街道(镇)、社区(村)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控违拆违联动,坚决遏制新违建,逐步消除老违建。

(三)深入开展执法延伸工作。提高城乡统筹管理和服务效能,深化城管执法向乡镇延伸工作,充分发挥镇乡(街道)的城市管理基础作用,推进有序集镇建设,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管理网络体系。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流程规范办理,提高行政许可案卷制作质量;坚持便民原则,强化服务指导,压缩审核时限,提高审批效能;强化批后监管,实现审批窗口与执法中队的无缝链接,形成合力,及时查处不按许可要求实施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城管执法行为

(一)进一步规范处罚(许可)裁量。完善局行政处罚(许可)自由裁量标准,探索建立行政处罚(许可)裁量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许可)裁量权标准,提高裁量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深化权力阳光运行。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对我局的职权项目进行梳理,制作完善权力清单,实现权利阳光运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完善行政审批的立卷归档工作。继续做好城管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三)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加强案源监管,建立行政处罚(许可)案件回访制度、行政处罚(许可)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应立未立、怠于执法、徇私舞弊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健全考核情况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四)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建立行政执法行风监督员队伍;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制度,主动做好行政处罚案件报备工作,接受法院、检察院的司法监督。

四、健全纠纷调处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一)健全信访网络,落实维稳责任。加强12345政府热线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职能作用,认真办理各类信访事项,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化解执法纠纷与争议,取信于民。

(二)完善调解制度,狠抓综合治理。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和调解员队伍,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人员,依法对城管职权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行政调解。

(三)加强行政指导,转变执法理念。根据《市行政指导工作规范》的要求,改进和创新管理和执法方式,加大使用指导、劝勉、提示、告诫、约谈、回访等柔性行政指导的力度,注重运用柔性的方式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实现城管执法的社会效果最大化。

五、开展争先创优,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

(一)推行岗位大练兵。评比“办案能手”,树立“办案标杆”,举办模拟执法演练活动,促进规范执法,提升城管队伍的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广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建立评查结果建档制度,并将评查结果运用到月度绩效考核中,促进执法人员自觉提高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监管。组织做好新进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取证培训工作,确保正式执法人员持证率100%,严禁无执法资格人员从事执法工作。做好行政执法证年审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的规范化。

六、加强法制学习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强化法制培训教育。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全员轮训”活动,营造“全员学法、全年学法”的氛围。在局门户网站开辟法制专栏,增强科室与中队、中队与中队之间的沟通交流,形成互通有无,相互促进,取长补短的法制氛围,有效提升执法能力。

(二)加强法制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12.4”法制宣传日、“城管六进”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直播》、《社会正能量》等新闻媒体,大力加强对城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三)深化法制理论研究活动。进一步加大法制理论研究力度,按时完成市政府部署的法治理论研究课题。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推进研究成果的实际运用。

七、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其他负责人协力抓的工作格局,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性。要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制度,下属单位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要在2016年2月28日前报送局政策法规科。

(三)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下属单位要在2016年12月20日前,向局报送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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