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司法局2016年12月份针对缓刑人员集中学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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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缓刑人员思想报告
成都市司法局2016年12月份针对缓刑人员集中学习内容 第一篇

第1篇:缓刑人员思想报告

敬爱的党组织:

我从一名普通的职员逐步成长为一名副厅级领导干部。我曾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勤奋好学、爱岗敬业,为社会也做了些有益的事情,组织上也给了我很多、很高的荣誉。

就是在这些光环的簇拥下,我从一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夜之间成了阶下囚。我痛苦、彷徨、寝食难安,常想自己怎么走到今天,原因教训在哪里?首先还是放松了学习,不能用正确的理论指导思想武装头脑,错误的东西就必然乘虚而入,人生观、价值观就会发生扭曲;二是交友不慎;三是对自己要求不严,认为逢年过节收点礼品、礼金算不上什么,忽视了量的积累可以产生质的变化。我的教训深刻、惨烈,无法挽回。

坐牢的日子实在不好受,我真切体会到什么叫做度日如年,什么叫做牢狱之灾。在我极度无助、孤独痛苦时,组织和你们多次专门抽出时间开导我,还询问执勤战士在工作上有无需要改进的地方。查哨时,您还给我盖被子等,您的言行让我非常感动。

在您的言传身教下,战士们执勤文明礼貌、有礼有节,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给了我生活上的方便,在我身体不适时更是如此。我下一步要继续配合好专案组的调查、诉讼,彻底交代好自己的问题,认罪伏法,争取政府的宽恕。同时,配合好你们的执勤工作。对您的关心、关爱,再次表示感谢!

汇报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2篇:缓刑人员思想报告

尊敬的xx:

我叫xx,今年xx岁。因为xxx(罪名),被xx人民法院处有期徒刑x年,宣告缓刑x年。我现在已经充分认识到我所犯的罪行,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但是我有信心也有决心改变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一直在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和其他文化知识,不断地扩展自己的知识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规章,服从监督,不断地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

通过这半年的学习,跟民警对我的帮助教育,使我体会到了自己曾经是多么的幼稚,所做的事情是多么的荒唐。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伤害,同时也给社会,给他人带来了影响跟伤害。为了能更好的改善自己,这个月,我去了西安工作,希望能从工作中学习到一些东西,通过这一个月的工作,让我看到了这个社会的和谐,同时也明白了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

工作闲暇时,我经常想起自己从前做的事,是多么的荒唐,通过在外面的学习,跟民警的教育,使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也认识到曾经自己的法制概念是多么薄弱。从而导致了犯罪。

如今才发现自己真的很后悔,如今我只能努力的改造自己,在工作闲暇时学习法律知识,让自己多了解法律,一般自己以后不会再做违法的事情,今后我要做到遵守国家的法律,。我会永远不让自己再走上犯罪的道路。

我学会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如今我牢记国家的法律在心中,让它时刻提醒我,做事要三思后行,切莫冲动犯下大错,而后悔一辈子,所以今后违法的事情,我绝对保证不再做。现在,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所犯之罪对国家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我悔而在悔。我要从新做人,洗心革面。

汇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3篇:缓刑人员思想报告

在这个月的缓刑期间里,我居住在县里,主要从事服务工作以及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帮助社区做了部份绿化浇水剪花等公益事务。

于8月17日还参加社区组织的文体活动,这段时间的改造期间没有做出违法违纪事情。我还认真回想自已之前的所做所为,认为以前我的所做所为触犯了法律,法院对我的判决是对的。这段时间里。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况下多次找我谈心。对我做思想教育。让我永远不要忘了这次血的教训。抢劫罪。不但伤害了他人。也伤害自己。从我们谈话以后。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做了这样的事。我对国家和社会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觉的自已之因为犯法,是缺少学习,对公益事业不够积极,个人私心杂念太大,法律意识淡漠(

现在。我真正认识到了懂法。守法的重要性。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单薄,从而导致了自己犯罪,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这件事对我来说,就是一件血一样的教训。

从今以后我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和党的思想政策。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经历过这样的事,我悔而再悔。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让我的心头。永远悬挂着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再也不会一时冲动。让自己犯下大错。不管前方的道路多么艰难,我都会顽强的走下去!

困顿中,请相信我还能振翅飞翔!

第4篇:缓刑人员思想报告

我叫XXX,20XX年8月6日因为抢劫罪被×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3年缓刑5年。本想没有想那么多,可是现在不但触犯了法律,同时也给家里、带来了更大的经济压力,负债累累!我现在已经充分认识到我所犯的罪刑,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但是我有勇气和信心改变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件事对于我来讲是我人生中的一次重要的选择和转变。我也相信自己可以以一个较好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我的另一段人生经历。

通过民警在这些月的对我不断的帮助教育,使我真正对自己所犯罪行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给我自己也带来了无法挽回的痛苦和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这段时间里,派出所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况下,抽出大里的时间针对我所犯的罪行进行了不厌其烦的,耐心细致的教育下。让我我会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的东西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现在使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悔而在悔。我要从新做人,洗心命面。

这几个月我一直在家学习法律知识,力求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同时积极同违法行为做斗争,并且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今后,我会永远不让龌龊的东西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我有勇气和信心改变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位对社会有用的人。

汇报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5篇:缓刑人员矫正思想报告

贵港市港南区司法局在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矫正工作机制,规范矫正工作流程,实施多项有效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其中,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向司法所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材汇,为司法所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活动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正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如下为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思想汇报材料:

不辜负期望做有用之材(吴某)我是一名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而被判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2015年10月,我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在社会上服刑。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这段日子里,我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经过多次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谈话以及本人对国家法律的理解,使我认识到所犯的罪行给别人带来的危害,但是政府并没有放弃我们这些人,而是采用一切措施来挽救我们,我非常感谢政府的关心。

在矫正之初,我对自己的前途十分悲观,精神负担重,心理落差大,自认低人一等,平时闭门在家,不和外界接触,沉默寡言,不愿与家人亲朋好友交流,心态有些不正常。通过司法所与我促膝谈心,用典型案例教育等方法,鼓励我学习一门技术,掌握技术后,日子会越来越好的,这使我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经请假并获批准后,我即到南宁技工学校学习。今年四月,我学成归来。现在贵港城区一家大公司工作。如今,我生活无忧,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在社区矫正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经常教育我,要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不管我有什么样的困难,司法所都尽可能帮助我解决。在接受帮助的同时,我也要帮助别人,积极改造,做一个有利于社会的合法的公民,才不辜负政府、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家人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今后,我要努力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规定,遵守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做到每月向司法所报到、每月提交书面汇报小结,定期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公益等活动,自觉接受司法所的谈话询问,不断矫正不正当行为和违法错误言行,以实际行动,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以报答政府、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家人对我的期望。

悔过自新弃恶从善争当新人(梁某)20XX年2月,我被司法所列为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我通过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使我对社区矫正工作有所了解,如:社区矫正适用的五种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监狱外执行的。同时,还了解到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如被宣告缓刑或被裁定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等等。

参加社区矫正后,我还了解很多很多,如:社区社区矫正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依法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适合其年龄、身体条件、劳动技能的社会公益劳动;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矫正对象在缓刑或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定程序撤销缓刑、假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保外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依法收监等等。总之,通过学习,我已明白什么是违法犯罪,违法犯罪就要受到刑罚惩处等等。

在矫正期间,我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规定,不断提高法制观念。自觉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活动;每月向司法所汇报工作、活动情况;服从管教,自觉与不法行为作斗争。今后,我要更加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加强学习,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不断悔过自新,弃恶从善,争当新人,做一个守法、诚信的公民。

加强自我改造做个守法公民(韦某)我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15年1月刑满释放后,因剥夺政治权利3年,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成为一名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后,我内心一直有些想不通,认为自己已刑满释放,还要将自已列为社区矫正对象,自已照样要受到各样限制,人身还是不自由,给自已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因此,自已整天精神不振,对前途失去了信心。接受矫正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看出了我的心思,他们严肃指出了我思想和认识上的错误,与我学习《刑法》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通过学习,我明白了社区矫正适用以下五种人员: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监狱外执行的。

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原来将我列为社区矫正对象,并无不当。不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予于明确,而且国家《刑法》也规定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通过司法所、区司法局领导苦口婆心的教育和帮助,让我这个“犯罪人”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使我处处能感受到政府对我这个误入歧途人的关心和帮助。我也感到,一个人必须行得正、坐得直,只有切实地以法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才能立足社会。从此,我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渐渐地从阴影中走出来。如今,我在港南城区开了一间属于自已所有的商店,使自已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我想,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在司法所干部的帮助和教育下,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第6篇:缓刑人员矫正思想报告

20XX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核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原来规定的管制、缓刑、假释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修改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目前在全国推开的社区矫正工作从法律上予以肯定。一言以蔽之,社区矫正被载入刑法意义重大,社区矫正立法还需要继续给力,社区矫正在社会管理创新领域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大有用武之地。

思想汇报作为三大管理措施之一,在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按时向街镇司法所递交书面思想汇报是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需要遵守的规定之一。而一份内容真实、叙述全面、态度中肯、思想深刻的书面思想汇报可以较为真实地反映出该矫正对象近期在工作或学习、生活、家庭、思想等各方面的情况,反映出该矫正对象认罪、悔罪的态度,以及通过司法所一段时间的教育帮扶之后,矫正对象在思想认识上的收获和转变等。此外,矫正对象的书面思想汇报可以为其矫正期内的奖惩提供佐证和依据。

一、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汇报递交相关规定概述

(一)社区矫正试用的对象

社区矫正适用于下列五种情形的对象:一是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二是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三是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四是被裁定假释的罪犯;五是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

(二)思想汇报反映的内容

书面思想汇报没有特殊的定论,主要写近段时间以来,矫正对象在学习、就业、生活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注明有无违法犯罪行为、有无好人好事行为等。

每月提交一篇思想汇报是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的一项重要义务,是综合汇报其本月表现、社会活动情况、思想改造情况等重要信息的重要档案。

(三)矫正对象思想汇报递交的规定

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是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监管的重要措施,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三大-法宝。《南京市社区矫正对象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教育暂行办法》(宁矫办20152号)文中明确规定不同管理等级的矫正对象递交书面思想汇报的不同要求:宽松管理等级矫正矫正对象每季度交思想汇报一次;普通管理的等级矫正对象每月到街镇矫正机构报到,交思想汇报材料一份;严格管理等级矫正对象每半月到街镇矫正机构报到,交思想汇报材料一份。

二、现今矫正对象思想汇报制度落实情况分析

(一)矫正对象对于书面思想汇报的态度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常发现有部分矫正对象对于书面思想汇报的重视程度不够,认为递交书面思想汇报就是形式主义,甚至有些矫正对象有抵触情绪,觉得自己没有必要跟街镇司法所汇报思想,所以写起思想汇报来往往抱着应付差事的态度,字迹潦草不算,内容也甚少,都是三言两语的空话和套话。还有些学历不高的矫正对象其态度是好的,但是文化程度的局限使得他们的思想汇报错别字层出不穷,语句组织凌乱,思想汇报质量较低。

(二)矫正对象书面思想汇报形式存在千##第1篇律的情况

现今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中,我们发现这样的现象:由于,社区矫正对象每次提交思想报告时没有要求具体内容,以至于不少矫正对象的思想报告千遍一律,空话、套话连篇,比如:不少矫正对象主要写一段时间来自己的工作情况(认真工作,锻炼技艺),生活情况(老实做人,不寻衅滋事),思想情况(认真反思,改正错误,学习法律,增强法制意思,接受组织监督教育)。

(三)空话、套话式思想汇报的弊端

八股文式的书面思想汇报其实并没有能反映出矫正对象内心的真实想法和其实际的近况。甚至有些矫正对象对自己的不良近况采取欺瞒的态度,没有向街镇司法所汇报真实的情况。【成都市司法局2016年12月份针对缓刑人员集中学习内容】

套路式思想汇报例文摘录:

“在本月内,我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反省自己过去所做的事情,决心痛改前非,和社会不好的朋友不接触,不交往。”

三、矫正对象思想汇报创新思路探索

(一)书面思想汇报重要性宣讲

1、街镇司法所可以利用集中教育和个别谈话的契机,向矫正对象宣讲按时递交书面思想汇报是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之一,每名矫正对象都必须严格执行。

(1)内容真实、思想深刻的思想汇报可以反映矫正对象的实际近况。

(2)内容真实、思想深刻的思想汇报可以反映出矫正对象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良好态度。

(3)内容真实、思想深刻的思想汇报可以为矫正对象矫正期间的奖惩提供合理有效的依据和佐证。

2、矫正对象优秀书面思想汇报学习、交流。

矫正对象优秀书面思想汇报范文摘录:

例1:“这几天我的小孩不舒服,我很担心,家里也是很担心,希望她可以早点好。我现在的工作是给准备结婚的夫妇做婚庆设计,我对这个工作很满意,干得也很开心。有了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就可以稳定地生活,就可以弥补我以前犯下的错。我对家里做好儿子、好孙子、好父亲、感谢社会、司法局、朋友给了我这次机会,我一定好好把握,不会再犯以前的错,好好做人,回报社会。谢谢!”

例2:“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自己的矫正期已经过了3个月,在这说短不短说长不长的三个月里,让我深有体会的是雨花台区司法局开发区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带给我的感受与信任。初来的时间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并没用因为我是一名犯过错误的人而对我歧视,而是像家人般对我进行教导帮助。从刚开始的集中教育帮助,到最后日常生活中电话、短信上的问候都时时让我体会到开发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与责任心,让我在人生短暂的旅途中感受到做人做事都需要尽心尽责。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有他们如亲人般的教导与关心,我会重新以新的乐观的心态走上社会。”

这两篇矫正对象的思想汇报比较有个性,分别在工作、生活、家庭、思想,以及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态度和感受,认真写出自己内心所想,值得矫正对象之间的学习交流。

(二)书面思想汇报递交时间规定

1、宽管管理等级矫正对象每季度递交书面思想汇报的时间定在每季度末月的15-20号。

2、普管管理等级矫正对象每月递交书面思想汇报的时间定在每月15-20号。

3、严管管理等级矫正对象每半月递交书面思想汇报的时间分别定在上半月的12-15日,下半月的22-25日。

(三)书面思想汇报作者规定

1、通常情况下,矫正对象的书面思想汇报必须规定其本人手写,并在文章

的最后签名落款,备注日期,由矫正对象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亲自送到街镇司法所。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思想汇报必须由其本人书写,矫正对象监督人(通常为矫正对象的监督人)陪同未成年矫正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街镇司法所递交书面思想汇报。

2、特殊情况下(不可抗力因素),矫正对象的书面思想汇报无法由其本人书写,需要其本人口述,他人代写。需要代写书面思想汇报的矫正对象大致分为以下几类:文盲犯、精神病犯、手受伤且伤愈之前的矫正对象、其他。需要代其本人写思想汇报的矫正对象必须由其本人或者矫正对象监督人提供矫正对象无法亲自手写思想汇报的情况说明,同时,提供相关机构的书面证明,由街镇司法所报送区县司法局矫正科审核,区县司法局审批后方可执行代写书面思想汇报的规定。

2016司法局法律教育工作方案6篇
成都市司法局2016年12月份针对缓刑人员集中学习内容 第二篇

第1篇:查问题抓整改促规范主题教育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实施意见”为指导,查找并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进一步巩固干警的宗旨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建立起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和长效机制。

二、活动内容

重点解决局党组研究学习“实施意见”后提出的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漂浮、担当意识差、规则意识差等突出问题。

(一)系统内存在的共性问题。

1.作风漂浮问题及其表现。一是对工作调查研究不够,大多是靠听汇报了解情况,凭经验做决断;二是应应付付、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三是急功近利,重汇报、轻落实,做表面文章。

2.担当意识差问题及其表现。一是畏手畏脚,瞻前怕后;二是工作重部署、轻调度,不到“现场”,实情掌握不透、问题掌握不准;三是工作推动缓慢、完不成,只强调客观理由、不找主观原因;四是遇事不思对策,先讲困难,甚至提要求、讲条件。

3.规则意识差问题及其表现。一是发展理念不科学,境界低;二是有时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随意较性大;三是会前沟通少,会后不讲结论,甚至有的发牢骚;四是诚信意识差,出尔反尔。

针对以上出现的11个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采取以下解决措施:一是召开专项会议,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网格化管理,局机关党组成员及干部联系镇(街道)司法所,包保村居,做到每人每周下基层不少于1次;二是局党组成员召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生活会,相互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及时改正;三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聘请高水平的专家对局党组成员授课,同时到临近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县区学习;四是召开全局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党组成员带头执行,同时成立督查小组,对出现的违纪行为全系统通报,对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处以调岗或离职处分。

【成都市司法局2016年12月份针对缓刑人员集中学习内容】

(二)部门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整改措施。

1.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不到位,少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商业化倾向日趋严重,责任感不强,道德诚信缺失。

整改时间:立即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要求每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到“三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发表攻击党和政府的言论;决不允许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及其活动;决不允许在执业活动中挑词架讼,唆使、诱导当事人上访、闹事。二是不断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三是加强业务指导,积极为中心工作服务。引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紧扣县委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紧紧围绕“三区”建设工作思路,着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四是不断增强执业管理意识,切实加强律师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规范化建设,加大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加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和保障我县法律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2.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客观上确实存在人员和经费不到位问题,但主观上对此项工作存在消极和懈怠情绪,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缺乏创新。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争取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资金和人员;二是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建设,实现矫正工作数据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管理。

整改时限:2016年6月30日。

3.机关作风问题。一是思想观念有保守倾向,创新能力不强,攻艰爬坡的冲劲和坚韧不拔的韧劲不够。二是精神萎靡,工作不在状态,效率低、落实差。三是一些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在掌握工作主动权,增强工作针对性方面亟待加强。

整改时间:立即整改

整改措施:以本次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各部门分别对照“实施意见”中涉及的问题逐一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局“查抓促”领导小组将对个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本系统内通报。

4.公证处工作。有的公证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拉,办事效率不高,缺乏工作的主动性。

整改措施:改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与县土管局等部门协调,积极介入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活动,促进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0日

三、具体实施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11月5日至11月10日)。成立“查问题、抓整改、促规范”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系统内各处室、司法所进行督导,召开“查问题、抓整改、促规范”主题教育活动动员会议,认真学习“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活动方案。

(二)查摆问题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按照“自己认、广泛征、集中会、研究定、公开晒”五个步骤,主动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公开接受监督。

1.对号认领。对照职责和工作分工,结合服务对象需求,从列举的问题及其表现中对号认领,初步找出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2.征集比对。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走访、电话访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落实“万人入户大走访”活动要求,到联系户“一对一”上门听取意见。意见建议分类汇总后,转相关科室认领比对,并建立台帐。

3.会诊审核。召开由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部分职工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部门认领和征集的问题集中会诊、确认,细化问题表现,剖析问题根源。

4.研究确定。按照“班子查摆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摆进去;下级查摆的问题,上级要摆进去;各部门查摆的问题,分管负责人要摆进去”的要求,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具体问题,

对问题查找不准确、不全面、不痛不痒的,推倒重来。

5.公开公示。领导小组对查摆出的问题张榜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三)整改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1.制定方案。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每人陈述问题及其表现,汇报整改方案。各科室、所负责人整改方案由分管负责人审签,班子成员的整改方案由局主要负责人审签,均报局办公室备案。

2.分类整改。始终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能马上整改的,列出单子,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说明情况。整改计划和落实情况要通过公开栏、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3.跟踪问效。采取公开质询、媒体“面对面”、与服务对象互动交流等形式,提升整改效果。开展质询活动,组织服务对象现场旁听,各相关负责人就问题整改情况,公开接受质询;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回答质询,促进整改。

(四)开展“回头看”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活动基本结束时,组织“回头看”,总结经验,巩固活动成果。

1.系统内各单位自评。系统内各单位对自身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在领导小组的督导下进行评议,主要评议问题整改、承诺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形成自评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展评议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对系统内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进行综合评议,同时开展满意度调查,有关情况及时反馈。

3.建章立制。领导小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完善提炼,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规章制度,推动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查抓促”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广开活动专栏,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各负责人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参与,认真抓好本次活动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工作实效。以开展“查问题、抓整改、促规范”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建立起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和长效机制,更好的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加强督导,不断总结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系统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达到共同学习、共同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对在督查中发现的推诿扯皮、纪律意识淡薄、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以及活动开展中存在的搞形式、走过场、被动应付等现象,领导小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理并通报。

第2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根据市局和省厅《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决定自7月份开始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各司法所为重点,以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为目的,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彻底纠正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现象,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建设“平安”做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要求

此次活动的要求:对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深入查找社区矫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全体基层司法所干警职工增强刑罚执行意识,明确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实现执法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的目标,推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牢牢把握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敢于揭短亮丑,改正错误。要做好结合文章。自觉把检查活动与加强司法所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落实监管教育措施、强化经费保障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方法步骤

本次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于7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8月)。各司法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扎扎实实搞好自查自纠。重点突出五个方面:是否假借调查评估存在“吃、拿、卡、要”和乱收费的现象;是否存在因衔接、监管不到位导致社区矫正人员漏管脱管的现象;在对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以及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等执法活动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违规办理的现象;在对社区矫正人员申请进入特定区域、特定场所、请假外出、居住地变更等审批事项中,是否存在超越职权或把关不严的现象;各司法所是否存在不严格履行社区矫正职责的现象。要坚持开门开展检查活动,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基层组织以及村居、社区群众的意见,全面深入查摆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清理,统一登记造册,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人,逐条进行整改。对重大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一定范围内对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抽查督查阶段(9月至10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各司法所进行抽查和督查,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县局将加强对活动进展情况的掌控,重点督查对检查活动是否重视,查摆问题是否深入,整改措施是否务实,整改效果是否明显等。县局将适时派出督导小组,对各司法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凡司法所不重视、组织不得力、措施不落实、问题没解决的,要全程跟踪督导,直至问题彻底解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建章立制阶段(11月至12月)。前两个阶段任务完成后,县局将及时把活动重点转移到建章立制上来。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基层认可的,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用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将抓紧修订完善;对工作需要而没有建立的,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制定出台,探索建立起一整套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组织领导

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首要标准”、提高矫正质量的内在要求。各司法所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把检查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专门成立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各司法所要以务实的作风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力戒形式主义,杜绝搞花架子、走过场,做到查摆问题“深”,整改措施“实”,活动效果“好”。要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广大群众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3篇:社区矫正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营造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成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6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社区矫正集中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根本,以积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为目的,以有效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影响为原则,进一步规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活动安排

(一)举行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6月上旬拟在锦秋街道办事处举行全县社区矫正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参加人员为:市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基层司法所所长及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部分社区矫正人员。

启动仪式结束后,市司法局负责人和县检察院负责人将为社区矫正人员现场授课。

(二)对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各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刑法》及有关部门出台的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利用短信平台集中编发短信。信息内容包括:

1、《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主要精神和内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要求安排。

2、社区矫正人员在调查评估、报到登记、接收、接受矫正、审批、奖惩处罚、解除矫正等执法环节中应注意事项。

3、“四类”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矫正期间应知事项和禁止性事项。

(四)开展集中宣传。各司法所要充分利用宣传材料、宣传车、开辟宣传栏、赶大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集中宣传活动,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五)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各司法所要创造条件,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接受教育改造。

三、工作要求

为更好地做好社区矫正集中宣传月活动,各基层所务于5月25日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手机号码汇总。各司法所对镇(街道)分管领导、司法所长及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和辖区内所有建档并录入全国管理系统的社区矫正人员的移动手机号码统计汇总,于5月25日前将电子版报县司法局基层股(书面汇总由所长参加启动仪式时交基层股)。

(二)移动手机定位。各司法所要以这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安排专人做好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工作(对未进行手机定位人员号码汇总后,传至县移动公司邮箱,并拨打电话及时联系)。

这次宣传活动内容多,覆盖面广,各司法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优势,提高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增强本次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宣传活动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上报县司法局基层股。

第4篇:政风行风建设三化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大力实施行政执法程序化、行业管理规范化、基层站所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促进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彻底解决个别干部程序意识差,随意简化程序环节,有意识地规避法定程序等问题;努力解决服务不规范,损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造成群众投诉的现象。制止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用制度和行业规范实现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推动全县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范围

局机关股、室,处,中心,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三、具体标准要求

(一)执法部门程序化标准

按照“合法公正、规范严谨、文明高效”的目标要求,以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改善作风形象、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的发生。重点围绕以下八项内容建立具体标准:【成都市司法局2016年12月份针对缓刑人员集中学习内容】

1、执法项目。主要指针对本部门所具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征用、行政确认、监督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要求认真梳理职责明确;

2、执法依据。主要指针对本部门所具有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依据,要求随时进行梳理汇编,务求依据充分有效;

3、执法时限。主要指对各类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事项办理时限及承诺时限,案件办结时限等进行梳理和明确;

4、执法程序。主要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要求,精简执法和办事流程,制定科学规范的执法流程;

5、执法责任。主要指按照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和有利于相互协调配合原则,明确行政执法的具体责任和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6、执法监察。主要指明确内部监察职责,围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高效,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违法违规查处等相关监察制度和工作机制;

7、政务公开。主要指以推进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公开执法依据、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责任、公开审查等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的标准;

8、文案管理。主要指充分利用传统档案管理模式和电子信息平台,建立规范的文书使用与管理制度、执法检查台账制度和案件档案管理制度。

(二)行业管理规范化标准

按照“职责明确、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以全面规范管理服务、改善作风形象、方便群众为重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作为”现象的发生。重点围绕以下八项内容建立基本标准:

1、岗位职责。主要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本行业应该履行的职责范围和服务事项;

2、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事管理、信息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后勤保障、应急保障管理等制度。建立科学而严明的制度规定,并保证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相互衔接、相互配套;

3、办事流程。主要指围绕履职尽责、规范服务、提高效率所制定的工作流程,将日常业务性工作程序化;

4、信息公开。主要包括管理服务的事项、内容、依据、程序、时限、收费标准、投诉形式、责任追究等方便群众办事的有关内容;

5、接待服务。主要包括为改进作风、提供优质服务建立的接待举止、接待用语、接待承办、接待设施等标准;

6、服务制度。主要指本着“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原则,围绕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机制,积极完善、提升和创新各项服务举措,制定明确的服务举措;

7、监督机制。主要指明确和规范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内容、形式、渠道和处(办)理机构,建立长效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

8、考核评价。主要指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尺,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建立相应的业务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指标标准和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机制,切实做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基层站所服务标准化标准

严格按照博政办字[2016]37号文件要求的十项标准制定。

四、方法步骤

实施政风行风建设“三化”工程,坚持统筹规划、总体部署,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定期检查,深入调研、不断完善的基本原则,自2016年4月至2016年底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按步骤进行,主要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制定计划阶段(2016年4月)。各股、室、处、所要将政风行风建设“三化”工程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动员形成实施政风行风建设“三化”工程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细化标准,建立体系阶段(2016年5月-7月底)。各股、室、处、所要本着“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明确标准体系框架,制定“三化”标准和保障标准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标准体系;按照制定的标准体系开展试运行,有计划地加强宣传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了解、熟悉并掌握标准要求和相关制度规定,增强执行标准的自觉性。

第三阶段:实施推进,完善提高阶段(2016年8月-11月底)。要按照建设标准积极实施运行,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改进工作,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并做好标准实施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记录;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三化”建设运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提高建设标准。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2月)。实施政风行风建设“三化”工程要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内容,县局督查室将通过明察暗访和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各股、室、处、所建设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验推动,对实施过程中和民主评议活动中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督查室。年底进行评先树优,对不开展“三化”建设或验收不合格的股、室、处、所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安排。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推进“三化”建设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力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逐项分解任务,逐项落实责任。

【成都市司法局2016年12月份针对缓刑人员集中学习内容】

(二)扎实推进,注重实效。要按照明确职能、建立具体标准、逐级审查和实施与监督的步骤扎实有效推进工作。要本着“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充分结合上级部门规范和行业标准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特点、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建立“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配套完善、科学严谨、易于操作”的标准体系,做到系统全面、科学规范,防止标准制定面面俱到不切实际,成为纸上的标准、墙上的制度。

(三)强化督查,加强指导。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监督检查贯穿推行“三化”建设工作的全过程,督查室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突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责令有关股、室、处、所要制定整改措施。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活动工作不重视、不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把实施“三化”工程作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一个重点,与纠风专项治理、民主评议、制度建设、群众监督、责任追究、查办纠风案件工作密切结合,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将廉洁公正执法和规范服务体现在活动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形成有效的组织管理机制、人员行为的矫正机制和不正之风的纠正机制,切实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第5篇:司法行政网格化服务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职能作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依法治县、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工作理念,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主动融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模式,更好地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满足基层群众服务需求和促进基层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为推动“五个跨越”、建设“五个”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以“管理权限下放、管理力量下沉”为方向,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夯实基层;一岗多责,一专多能;因地制宜、协商协调的原则。

一是合理划分网格。按照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便于服务管理的原则,将各镇(街道)划分为四级网格,其中镇(街道)为一级网格,设一级网格管理员2-3名;各司法所将辖区内的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地域相近的原则,以管区为单位划分为5-10个网格管理小组,形成二级网格,每个二级网格设立二级网格管理员1-2名;各村(居)、学校、企事业单位为三级网格,设三级网格管理员1名;各村(居)民小组、社区楼院划分为四级网格,每个四级网格设立四级网格管理员1名。

二是实行定岗定责。“定岗”,各级网格管理员和责任人将巡查作为日常工作,坚持每天巡查,实现人到格中去,在网格中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促和谐。“定责”,就是明确网格管理的职责内容,充分利用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优势,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项目纳入网格,进一步丰富和拓展网格内容,力争实现公共服务管理“全覆盖”。

三是严格考核问责。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对网格管理人员的考核机制,实行定期考核和通报、总评制度,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将考评结果计入月绩效考核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成都市司法局2016年12月份针对缓刑人员集中学习内容】

三、实施步骤

按照安排与部署,制订以下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第一季度)

全面开展网格化管理宣传工作,宣传重点为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典型经验等。各司法所要层层动员,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通过不断学习,反复磨合,明确思路;通过制定方案,细化网格、优化流程、实化考核,为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建设及试运行阶段(2016年第二季度)

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利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管理平台,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勇于创新,建立起一套适合自身实际、便于实施管理、满足群众需求的网格化服务管理组织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4月底,各司法所要将各镇(街道)司法行政工作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和网格图》及网格责任人报送县局研究室。

(三)规范运行阶段(2016年第三季度)

在科学划分网格的基础上大胆摸索、逐步创新,让司法行政网格化服务管理逐步走向正规化、常态化渠道。按照城市空间地理数据库建设的要求,对每个网格内的部件进行普查,赋予代码、对各种事件进行编号,根据网格的地理位置、楼栋分布、人员居住等基础信息,绘制网格图谱,建立网格信息数据库,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分类管理。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第四季度)

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评比表彰工作,组成评选委员会,采取民意测评、实地考察、查看软件等方式,评选出在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明显、带动作用强的司法所,给予一定表彰奖励,全方位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网格化服务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强、创新性强的社会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全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化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创新措施、狠抓落实,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

(二)加强教育培训。为了有效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网格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要分层次、分类别持续不断地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网格责任人的素质和能力。县局将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网格管理人员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网格管理人员要自觉加强相关政策、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任务,做到政策、流程及电脑操作技术等应知应会、一专多能。

(三)严格考核奖惩。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将严格进行奖惩,对工作开展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长期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网格责任人和管理员,按照管理规定予以转岗、辞退。

第6篇:司法局作风改进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市八次党代会等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平安、法治”总目标,实现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法律服务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高效的工作,为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提供坚强的法律服务保障。

二、任务目标

(一)提升思想境界。着力破除小成即满、小富即安,自我陶醉、歇气松劲,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庸碌无为,拈轻怕重、怕苦怕累等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紧迫意识,立足当前实际,瞄准更高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自我加压、永不满足,顽强拼搏、勇争一流,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再创司法行政工作新业绩,再掀服务科学发展新高潮。

(二)勇于开拓创新。着力破除躲避困难、回避矛盾,畏缩不前、不敢探索,前惊后怕、不敢担责,照抄照转、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深入、不深思、不深究、畏难发愁等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进取意识、争先创先率先意识,在其位,谋其政,直面困难、敢于挑战,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创造条件、迎难而上,以更高的热情,更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破解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都市司法局2016年12月份针对缓刑人员集中学习内容】

(三)强化执行能力。着力破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刁难使绊、科室梗阻,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疲沓拖拉、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越位、缺位、错位等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效率意识、执行意识,努力解决“不愿执行、不敢执行、不会执行”的问题,切实做到“主动办、马上办、限时办、高效办”,雷厉风行、立说立行、令行禁止,不断提高效能效率、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坚决贯彻中央精神,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保障,增强洼地效应。

(四)夯实工作作风。着力破除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忙于应酬、疏于学习,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浮躁浮夸、弄虚作假,只图虚名、不求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标准不高、不紧不慢,追名逐利、漠视群众等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务实意识、为民意识,铺下身子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切实做到察实情、讲真话、用真功、办实事,进一步心系群众、为民谋利、助推发展。

(五)加强廉政建设。着力破除贪图享乐、奢侈浪费,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纪律松弛、吃拿卡要,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增强节约意识、清廉意识,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清廉自守、率先垂范,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和干警的良好形象。

三、依托工作任务,搭建丰富载体,推进“作风改进年活动”不断深入

深入开展“作风改进年”活动,是市司法局、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要在“结合”中推动活动开展,在“结合”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档次和水平。

(一)扎实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维护社会平安和谐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深入实施《人民调解法》,将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和行业调解组织建设作为完善全县“大调解”网络建设的重点,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积极加强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按照科学定位、完善功能、规范运行的原则,年底前,将建成集舆情汇集、调解指导、矛盾调处、机制对接于一体的县域矛盾纠纷综合化解平台。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掘社会资源,充实完善调解队伍专家人才库,全面提高调解队伍的社会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水平。

健全完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调解信息员等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健全预警组织网络,认真贯彻县委政法委《关于建立完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工作机制的意见》,我县设立专门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预警中心,及时对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研判、预警发布和处置,确保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得到有效管控和化解,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建设法治

继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六进六创”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大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工作,推进行业依法治理的不断深入。积极开展“法治”创建工作调研,制定出台《法治实施纲要》,全面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力度,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选准法制宣传切入点,研究受众心理特点和宣传媒介传播规律,在巩固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传媒阵地的基础上,开发利用政务微博、公共电子屏幕、公交移动、楼宇电视、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等新型传媒阵地,推进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设施建设,快速普及法律知识,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围绕推进文化繁荣发展的总要求,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特色法制文艺节目创作、法制动漫作品评选等特色法制文化建设,培育具有特色的法制文化。牵头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和总结表彰。

(三)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积极参照外地工作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加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政策扶持力度,设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完善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经费保障、安置基地税收扶持等政策支持,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异地托管、审前调查等工作措施,完善信息平台系统,把信息平台建设成集思想教育、监管监督和信息交流为一体的多功能工作阵地,切实提高特殊人群管理的保障水平。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协助企业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立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入得来、学得好、有特长”,确保他们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

(四)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积极围绕扩大内需和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目标要求,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着力为县域经济发展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围绕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做大做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不断扩大法律顾问覆盖面,尽快实现法律顾问在农村社区、企业、单位的全覆盖,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基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中的专业优势,确保为基层群众提供均等化法律服务。围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推动党政机关配齐配强政府法律顾问,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行”活动。紧紧围绕法律援助设施便利化、案件质量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工作运营信息化、监管执业规范化“五化建设”,扎实开展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积极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和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行”活动,做大做优法律援助事业,推进公证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受援面,让更多的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强化法律服务监管。全面活跃县域法律服务工作。加强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法律服务队伍执业活动。扎实开展争创“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公证员活动和公证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积极开展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管理,不断推进司法鉴定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建设。

(五)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坚持能动司法,公正执法,将维护群众权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要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司法行政干警能力素质建设,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六)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障能力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抓住全县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的难得机遇,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协调,科学制定基础设施三年建设规划,统筹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突出为民服务主题,以“服务基层群众,展示司法行政良好形象”为目标,有效整合资源,全面启动县级司法行政“四个中心”(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法制宣传教育中心、社会特殊人群管理教育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争取到2016年底,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建设规范、服务齐全的司法行政基础设施体系。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根据市司法局要求,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年底前建成省市县联网的视频会议系统。

四、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6年3月)。召开全局“作风改进年”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查找剖析阶段(2016年4月)。重点围绕“精神状态,执行能力,工作作风、效能效率、廉洁勤政”等方面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投诉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函、建立网上征求意见邮箱、走访群众等形式,认真听取机关内部、服务对象、上下级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力求把问题找准、找实、找透。根据自我查找和征求意见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整改问题阶段(2016年5月一10月)。认真落实整改方案,注重建章立制,努力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抓好典型示范,坚持典型引路,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作风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加大对作风方面反面典型的案例通报力度,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示范警示作用,促进作风改进措施的落实。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11月一12月)。年底对自身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自评材料,并积极探索建立作风改进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加强作风建设的细则,进一步提高作风改进工作成效。

五、组织领导

县司法局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机关各股室、处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通过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改进作风的自觉性、主动性,努力营造浓厚氛围,促进作风改进。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确保作风改进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实到位。

2016司法局述职报告
成都市司法局2016年12月份针对缓刑人员集中学习内容 第三篇

司法局述职报告

014年,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以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省、市政法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统计,公证处办理公证2382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家,代理各类案件 71件;法律援助办理各类援助案件168件,接听求助咨询电话2530人次,接待求援群众1407人次;法制宣传教育共上法制课72场次,接受法制教育 32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人民调解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918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881件,调解成功率98.07%;法制工作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5宗,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0宗、民事诉讼案件1宗,对91份文件或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一、做好法制宣教教育 (一)开展“法律温暖 家庭幸福”“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

在“三八”国际妇女劳动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强化维权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3月6日上午,由区妇联、区司法局、凤城街妇联主办,区卫计局、区总工会、区科协等有关单位协办的“法律温暖 家庭幸福”“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在中山公园举行,标志XX区“三八” 妇女维权周活动正式启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及巾帼志愿者免费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卫生保健等服务,同时向现场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平安家庭手册》、《妇女之家手册》、《维权服务卡》等宣传材料2000多份,接待咨询人数达500多人。通过活动,大力营造反对家庭暴力,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换届选举宣传活动

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组织力量,扎实工作,全力保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利用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和法制宣传阵地等载体,印发了《XX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法制宣传问答》等宣传资料,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换届选举的的原则、方法和程序,熟悉“两委”的性质、作用和组成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处、法制副主任等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发挥职能优势,主动进村入户,为村级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做好“参谋”。特别是围绕“两委”选举、计划生育、土地承包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出现的法律需求,及时有效地跟进服务,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等。

区检察院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结合本职工作,积极为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走村进户,加大对换届选举的法制宣传,确保农村“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3月13日,XX区院反贪局组织干警先后下到石角镇田心、沙坑村委会、兴仁居委会为党员、村长、村民代表上了一堂堂发人深省的法制宣传课。课上结合近几年发生在换届选举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强调必须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纪律,坚决依法查处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的违法行为,对妨碍选举正常进行的如拉选票、搞贿选、甚至利用黑恶势力、暴力威胁等非法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坚决打击。通过法制宣传课,参加的党员群众纷纷表示对换届选举有了新的认识,希望能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保证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选出真正为群众服务,带领群众致富的好干部。

(三)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4月22日,区人社局、司法局在东城街办举办了XX区企业用工管理培训班,帮助参加培训的企业劳动力管理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用工管理,由政府对企业发生劳资纠纷、工伤、社保等问题进行提前预防和介入。培训主要就办理工伤业务、办理退休待遇申领、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方面的内容展开,通过授课人图文并茂的讲解,结合实际案例的分析,让参加培训的人员对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有了进一步认识。

(四)开展外来工法制宣传活动

5 月20日,市、区人社部门在中山公园联合开展主题为“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工伤权益”的现场咨询活动,以提高《工伤保险条例》、《广东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增强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自觉性。据了解,本次工伤保险户外咨询宣传活动,现场还设置了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工伤保险等18个咨询工作台,为企业劳动者和企业管理人员提供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预防、工伤康复以及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保障维权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开展6·26国际禁毒日活动

今年的禁毒主题是“远离毒品、健康生活、拥抱美好人生”。我区各街镇纷纷组织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7000多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00 多人次。东城街开展“东城街道‘6.26’禁毒宣传、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由阳光嘉园志愿者向居民派发宣传单张,讲述毒品的危害,现场反映热烈。

石角镇开展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街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及全镇中学范围内禁毒宣传和安全教育讲座,强化了禁毒宣传的预防教育,提高群众反毒、防毒、拒毒意识。源潭镇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展板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画报等多种形式,宣传禁毒知识,从而提高群众增强拒毒、防毒意识,让群众相互了解,自觉抵制毒品的诱惑,远离毒品。

(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

为开展好“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根据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组织2016年度广东省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考试的通知》的要求,省普法办将于今年利用普法考试无纸化系统组织全省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进行统一学法考试。为此,区普法办专门于9月26日举办一期普法无纸化培训班,集中了全区各街、镇,各单位的负责法制宣传的人员进行了一次普法无纸化培训,并于10月份组织各单位购买安装了普法无纸化系统软件,要求全区公务员必须参加普法无纸化考试。另外,组织没有参加普法无纸化考试的工勤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以及学校的教师、医护人员等参加全省统一出题的纸质版学法考试。

(七)发送一批普法短信

通过短信平台向全区干部群众发送有关法治创建、禁毒、中小学生权益保护等常用法律知识短信3万多条,实现常用法律知识全覆盖。

二、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我们继续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完善了“三调”有机衔接的调解工作机制,把调解组织覆盖到各个街镇、各个部门、行业中,在去年成立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等专业、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今年还成立了XX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矛盾纠纷研判活动,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减少不安定因素。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1918宗,调解1918宗,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1881宗,调解成功率达98.07%。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据统计,今年全区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136人,全部为刑满释放人员。共帮教刑满释放人员136人,帮教率达100%;暂无发现有人重新犯罪。各司法所(镇街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帮助、引导、扶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对农村户籍的刑释人员,回原籍申报落户、居住生活的,及时为其落实责任田和山林、划分住房宅基地,其原承包土地、房屋被征用的,按规定及时给予补偿。今年我区共安置刑满释放人员136人,安置率为100%。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监所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在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的协助下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反馈工作。全区共核查服刑人员204人,核查率100%。

(三)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我们在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的基础上,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XX市育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出指纹考勤报到系统,用于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报到,现在该系统正处于试用阶段。通过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的逐步落实以及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帮教工作,我区绝大多数社区矫正人员均能自觉遵守各项社区矫正制度,工作情况比较稳定、生活有着落,思想情绪稳定。据统计,我区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56人,目前仍在册在矫的社区矫正人员共有334人,其中缓刑308人,假释 18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共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收监执行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2人。共办理拟适用社区矫正罪犯社区影响评估案件32件。

三、抓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一)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一是立足基层,服务群众,紧紧围绕我区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公证法律服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处正发挥着公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独特的贡献。

二是与时俱进,服务社会,努力丰富公证内容,开拓新证源。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服务已经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公证作为法律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也要与时俱进,跟上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处在办好传统证源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和优势,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积极与各街镇、房产部门、公安部门联动,积极拓展保全证据、抚养事实等新证源,使我处的公证业务得到大大的提高。

三是优化服务,以各项便民措施回馈社会大众,努力承担社会责任。我处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忘公证作为社会法律服务者应尽的社会责任,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办证群众减免公证费用。只要是“五保户”,或者持有低保证,或者持有残疾证的群众,我处都放宽收费标准,部分减免或者全免公证费。同时,对身体行动不便和特殊需要人群,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延长办公时间等便民措施,且不收取额外的费用。这些便民和贴近民心的举措,为我处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二)律师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努力在服务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方面有新的作为,推动律师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促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城区经济建设添砖加瓦;努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有新的作为,律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专业优势,发挥律师在调解工作中的专业优势,采取诉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和解等手段,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同时积极参与处理信访问题,疏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协助政府疏导群众情绪,促进矛盾纠纷妥善解决;努力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新的作为,推动律师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为下岗工人、农民工、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努力满足困难群众法律要求,促进民生问题解决。

(三)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大力推行便民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区法律援助处在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围绕构建和谐城区的目标,以维护贫弱受援群体的合法权益为首任,积极开展民事代理、刑事指定辩护、解答法律咨询等法律援助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同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着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该项工作具体由我处负责,迅速制定了《XX区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方案》和《清远区司法局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服务量化评价标准、咨询接待记录、值班工作日志、工作台账、工作情况统计等制度,经过实地视察,在各个街(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村(居)委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从而构建起延伸到基层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按照工作方案要求,11月底前落实人员安排及完成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工作;2016年底前在我区各街(镇)全面铺开,并正式运作。

四、抓好法制工作

行政复议方面,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诉讼方面,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民事诉讼案件1个;法律意见方面,关于银盏林场旅游项目征地范围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细则》、《XX区“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实施方法》、《XX区基本农田保护补贴暂行办法》、《XX区 2016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XX市XX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留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七届第1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XX市规范管理考核检查活动实施意见(稿)》、《XX市XX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广清城际轻轨)等共出具91份法律建议书;行政执法监督方面,

一是完成省、市2016年依法行政考评工作,XX区人民政府位居第一名。

二是行政执法证管理方面,其中新证申领103个,换证50个,变更用户信息2个,注销 12人。

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面,2016年5月组织区计生办、区档案局等78人参加XX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16年7月,协助我区环保局46人举办XX区环保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2016年9-10月,我区组织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6期,培训人员共1521人;2016年11月,由我局举办了四期XX区行政执法证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共65人;信访维稳方面,共接待来访群众9批35人,注意涉及农村集体收益分配、土地权属争、工伤认定、行政许可等问题。同时配合区两办做好国家审计署对XX区政府土地出让金和耕地保护审计准备工作,我局审核了XX区在2016年至2016年印发的文件共613份,经初步筛选,其中涉及土地管理的文件178份、会议纪要59份。

五、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一)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局领导班子在今年作了重大调整,局长更换,一副局长调任到我局,现形成了一正三副的领导班子格局,局领导班子的工作并未因此受到影响,而是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稳步前进。同时,局班子继承和发扬了作为局领头羊的良好工作作风,讲民主、讲制度、讲团结,切切实实、真抓实干。强调领导班子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持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一是实施重大事务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决策重大工作的具体推进,二是规定在每个月的第2个工作日上午召开局务会议,局所有部门股级以上干部及部门实际负责人参加并汇报工作,领导再作重要指示,促使我局各项司法行政职能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二)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中共XX市XX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和《中共XX市XX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我局的教育实践活动由2月份开始,10月份进行了工作总结

一是抓好学习教育,认真听取意见。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部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批、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东读本》、“三严三实”基本知识、《习近平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论述摘编》等,观看了《基石》、《解读党章》等专题片和《焦裕禄》、《生死牛玉儒》、《杨善洲》等影片,同时写好了心得体会。同时广泛征求意见。我局通过公布热线、发放征求表、领导班子下基层等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对象包括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相关单位、基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等,征求意见11条。针对征求到的意见,根据我局工作实际,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积极研究对策,制定了初步整改措施,并指定相关工作部门及专门人员负责整改措施的落实,在实践活动中边学边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仔细查摆问题,切实开展批评。局班子成员经常碰头研究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事宜,认真对照区委督导组和区实践办的撰写要求,根据个人的实际,班子成员亲自撰写自已的对照检查材料。局班子的集体对照检查材料也经过了班子各成员审阅并由局主要负责同志通过才上交。局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局班子集体对照检查材料都经过前后多次讨论修改。经过积极准备,我局于8月19日成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27日成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是加强整改落实,推进建章立制。按照要求,积极制定单位和领导班子个人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个人整改清单由领导干部亲自动手完成,并不照搬照抄对照检查材料,而是再提炼、更实际,单位的也是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后才通过。提交制度建设计划,对单位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了原有的已经不适合的几项制度和根据实际需要修改的几项制度,并决定重新制定缺失的一些制度,从而制定了本单位制度建设计划。

(三)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法律服务公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完善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建立司法行政系统队伍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强化思想教育、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具体措施的落实,切实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五、2016年工作设想

(一)继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维护和谐稳定的作用和优势,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二)坚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三)围绕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目标,继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

(六)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切实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融入社会;

(七)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工作,有效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一村(社区)一律师推进工作。

(八)继续做好法制工作,确保依法行政进程推进。

(九)不断加强司法(法制)行政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igeleikaoshi/786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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