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是否有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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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物价局是否有审批权 第一篇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行政权力运

行流程图

一、公文处理

二、财务管理

三、政府采购

四、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推荐、任免、调整、奖惩

五、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六、收费管理: 1、审批

2、核发、年审《收费许可证》 (1)核发

(2)审验

3、审核、转报

市物价局局长
物价局是否有审批权 第二篇

市物价局局长、党组书记邢卫东在市物价局2006年岗位目标责任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大会上的讲话

(2006年3月14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专门召开一个签订年度岗位目标责任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会议,目的很清楚,就是通过这种形式,进一步明确全年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切实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省物价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卫国同志和办公室主任祝井贵同志专程从南京赶来参加今天的会议,市人大副主任郭健生同志,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葛传华同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陈永康同志也从百忙中抽空参加了今天的会议,马上他们还要作重要讲话。现在,我先就加强勤政廉政建设,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极端重要性

首先,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事关价格部门的生存和发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作的重要讲话,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

治任务抓紧抓实。他强调指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伤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可能走向自我毁灭。我们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过程。党中央每年都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专门研究,并通过中央纪委召开全会的形式向全党作出部署。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也强调了要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我们价格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党委及其纪检监察机关的部署要求,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抓好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其次,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治价水平的重要保证。

价格部门是政府的职能机构,是党领导下的行政机关,其行政能力的高低,关系到政府行政能力和党的执政能力的强弱。因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行政能力和价格工作水平,是我们当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又迫切的政治任务。要完成这一重任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岗位目标责任到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价格部门的行政能力同时也包括价格部门自身的反腐倡廉能力。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行政能力的内在联系。

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最终目的是为人民群众服务,行政能力的强弱是要人民群众来评判的。如果我们在履行价格工作职责中缺乏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甚至出现腐败现象,就会使人民群众对我们失去信心,就不会支持我们的工作,还会消磨价格干部队伍的意志,丧失战斗力,

我们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价格监管水平不仅不能提高,还会被削弱。因此,必须把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提高价格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价格监管水平的大事,旗帜鲜明、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价格部门手中掌握着一定的审批权力和执法权力,很容易诱发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权力运行过程中违法违纪的案件随时有可能发生。我们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及价格监管水平的高度,进一步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工作职责的极端重要性,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坚持不懈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只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了,才能保障我们有效地履行职能,我们的价格工作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支持和拥护。

第三,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解决我市价格部门党员干部职工队伍存在突出问题,提高战斗力的现实需要。

近几年来,我们十分注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岗位责任制的履行。先后制定和重申制定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系列文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各项价格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行

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具体任务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工作任务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或责任人的身上。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奖罚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全局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抓头头、头头抓,按照分级负责、层层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延伸到位,落到实处。去年

书,把责任分解到每个人员的身上,增强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近几年来,我们每年都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7月23 8月份,市局对新提拔干部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9月23每年都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一岗双责2个月时间开展行风、作风整顿主题教2003年 ”,健全了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日至日集中了

育活动;2004年3、4月份又集中了1个多月的时间开展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的专题学习活动,先后请了省局和我市经济理论、政界有关人士给我们作专题讲座,使大家受益匪浅。去年上半年,围绕“从严打造价格队伍,全力服务两个率先”主题,扎实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经过一系列的专题教育,我市价格部门的干部队伍总的来说是好的,绝大部分的党员干部能够自觉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廉政勤政,在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跨越发展方面;在稳定价格总水平,促进经济既快又好发展方面;在清费治乱,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在文明创建,打造一流价格队伍方面;特别是在应对非典、禽流感等引发的价格波动等突发性事件方面,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对价格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是满意的。2004年11

世珠同志带队对市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以“六个确”(高度重视,确有位置;狠抓学习,确很认真;紧贴实际,确很务实;接受监督,确很主动;服务大局,确有成效;与时俱进,确有创新),给予了高度评价。但我们更应清醒地看到,对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新要求,对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任务,对照价格事业发展的要求,我们价格部门个别党员干部在作风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纪律散漫,工作缺乏热情;推过揽功,不愿承担责任;好大喜功,沽名钓誉;缺乏艰苦奋斗,凝聚力不够强;不依法行政,弄虚作假;甚至有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行为。如此等等,虽然发生在个别同志或者某个同志的某一方面,但影响了整个系统的形象,影响了整个队伍的形象。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必须通过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着力解决好机关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

二、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握的几个重点环节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制度落日,市委副书记袁月12

实、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惩预防体系,是当前全市价格系统一项十分重要而迫切的任务。只有抓紧治标,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依法治价进程,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才能为治本创造条件。只有抓好治本,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巩固和发展价格工作已取得的成果和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效果,从根本上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加强学习教育。

勤政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是基础。学习教育搞好了,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端正了,精神境界提高了,才能自觉履行岗位责任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践证明,一些党员干部腐化堕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都是从思想防线崩溃开始的,都是逐步放松了思想道德修养和世界观的改造,从而导致私欲膨胀、利令智昏,最终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甚至是高级领导干部蜕变为人民的罪人。因此,我们要多花点时间精力来认认真真地抓好学习教育,机关党总支、纪检监察室要切实负起责任。一是要健全完善学习教育的制度,用制度来管学习教育,使学习教育制度化,形成人人讲学习、人人爱学习的良好氛围。二是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教育,在加强学习教育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三是明确学习的重点内容。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开展“遵守党章、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巩固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组织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切实解决在贯彻执行党章中存在的差距,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增强党纪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做遵守党章的表率。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深入开展以正确权力观教育为主题,以党纪政纪教育为重点的专题和警示教育。四是抓住学习教育的重点。党员领导干部和掌管人、财、物及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权的党员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把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真正从思想深处筑起一道坚固的道德防线。要通过学习教育,切实使干部职工认识

一、价格行政处罚权流程图(共1个)
物价局是否有审批权 第三篇

二、行政强制权流程图(共3个)

1、依法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流程图

2、责令暂停相关营业流程图

3、对逾期不缴纳罚款或违法所得的加处罚款流程图

三、行政征收权流程图(共1个)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权流程图

鲁价费发【2001】215
物价局是否有审批权 第四篇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机构监测,检验收费管理办法》和 《山东省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机构监测,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2001年07月05日 鲁价费发[2001]215号

省卫生厅,各市,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规定,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机构监测,检验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机构监测,检验收费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防疫监督和卫生防疫机构有关监测,检验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本通知的规定为准,过去的有关规定一律废止.今后如需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各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通知的贯彻,对本辖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的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整顿,确保本通知的贯彻实施.

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符合"票款分离"条件的收费项目实行"票款分离".

本通知自2001年8月1日起执行.省物价局,卫生厅,财政厅(88)鲁卫计字第67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一:山东省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机构监测,检验收费管理办法

附件二:山东省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机构监测,检验收费标准

附件一

山东省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机构监测,检验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监督机关和卫生防疫机构收费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机关和防疫机构收费行为,促进卫生防疫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卫生监督机关和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条 卫生监督,防疫服务的收费项目包括:

(一)消毒药械,化妆品审批费;

(二)新资源食品申请审评费;

(三)卫生防疫监督管理证件费;

(四)卫生防疫监测和卫生质量检验费;

(五)预防性体检费;

(六)预防接种劳务费;

(七)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八)疫情处理费.

第四条 下列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监测,检验行为不得收费:

(一)对市场上的产品的卫生标准进行的监督抽查检验;

(二)非接受用户委托进行的卫生防疫监测,检验活动;

(三)由于不可抗拒(如地震,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或无明确责任人(法人或自然人)引起的突发性疾病流行,中毒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四)卫生防疫的流行病学监测,科学研究;

(五)麻风病的监测,检查,治疗(公费,劳保医疗者除外);

(六)列入儿童计划免疫预算内的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流脑苗,乙脑苗,百白破三联制剂,白破二联制剂),以及有条件的地区扩大计划免疫范围的疫苗;

(七)计划供给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八)有劳务补助经费的计划免疫预防接种;

(九)由于检验单位的原因造成检验监测结果出现差错的;

(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卫生监测和卫生监督检查活动;

(十一)上级卫生防疫监督部门部署开展的监测(检验),检查,考核及协助下级部门解决疑难问题; (十二)本办法规定允许收费以外的其他卫生监督,检测(监测,检验)活动.

第五条 卫生防疫监测和卫生质量检验是经过有审批权的技术监督部门认可,有相应监测,检验资质的单位,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用户委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性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尘肺病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监测和检验.

第六条 卫生防疫监测的对象仅限于产生病源的单位和个体从业者.产生病源的单位和个体从业者是指,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能产生致病源并危及影响人体健康的场所及其做从业人员,其中包括在流通环节可能产生致病源并危及影响人体健康的从事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质量检验费的收取,仅限于《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规定的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

第七条 卫生防疫机构开展预防性疾病诊治(主要指职业病,传染病,环境病,放射病,食源性疾病,学生常见病等的专业性诊治),凡与医疗收费项目相同,方法一致的,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条 各种卫生防疫培训,必须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其收费标准由卫生防疫机构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国家规定的社会力量办学职业技术培训(医护类)标准核定.

第九条 卫生防疫监测,检验,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签定委托协议,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条 卫生防疫机构开展各种业务咨询,技术资料和科技成果的转让,牵砂醋栽笉 平等,互利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由双方协商收费.

第十一条 非计划供给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如用户自愿购买,其工本费标准由省卫生防疫机构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第十二条 凡附件二《山东省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监测,检验收费标准》尚未列入和各卫生防疫机构新开展的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由各卫生防疫机构报各市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并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和卫生厅备案.成本核算内容包括材料费,水电燃料费,检验用房维修费,仪器设备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具体核算办法参照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计算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标准试行一年后,按程序报省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正式标准.

第十三条 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范围,项目和标准进行卫生防疫监督,检测和健康体检,其对象,频次,质量标准,操作程序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颁发的《全国卫生防疫工作规范》及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必须加强内部收费管理,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明码标价,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第十五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的卫生防疫服务收入应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资金全部用于补偿卫生防疫工作的消耗,弥补预算经费不足和促进卫生防疫事业的发展. 第十六条 各级物价部门应会同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卫生防疫收费的监督管理,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规定范围和不提供实际管理和服务而收费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十七条 各被监督监测单位及个人,应按规定缴纳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付或拖延支付.对拒付或拖欠缴费逾十五日者,加收应收款5‰的滞纳金.

第十八条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卫生厅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1年8月1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原山东省卫生厅,物价局,财政厅[1988]鲁卫计字第67号文即行废止.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和省财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解释.

附件二

山东省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机构监测,检验收费标准 一,消毒药械,化妆品等审批费

编 号 收 费 项 目 计费单位 方 法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1.1 消毒药品 每种 1200

1.2 消毒器械 每件 1200

1.3 含新原料或药物和特 殊用途的化妆品 每种 800

1.4 一般化妆品 每种 400

1.5 一次性医疗用品审批 每种 800

1.6 一次性卫生用品审批 每种 400

1.7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审批 每种 1000 收费对象为生产企业.含聘请 专家,技术人员现场调查,考评,审核及必要的复检,化验等费用.

二,新资源食品申请,审评费

编 号 收 费 项 目 计费单位 方法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2.1 新资源食品申请费 种 100 省级食监所收取

2.2 新资源食品审评费 种 8000 卫生部食监所收.

未获批准生产不收.

三,卫生防疫监督管理证件工本费

(一)卫生防疫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收取工本费的证件如附表.

(二)附表所列各种证件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发给领证单位的最终标准,各级防疫监督督部门不得层层加价.各级卫生监督部门之间的内部结算价格,由省卫生厅核定,并报省物价,财政部门备案.

(三)各级卫生防疫监督部门不得在核定的收费标准外,利用行政执法权强行搭售镜框;用户自愿购买镜框的,其收费标准报同级物价部门核定.违者按乱收费查处.

(四)各种卫生防疫监督管理证件的复核和换发周期必须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各种证件的复核或年度审验均不得收费.

(五)各种证件的发放范围,必须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扩大范围.

编 号 收 费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复核周期 换发周期

三 卫生监督管理证件工本费

3.1 卫生许可(合格)证

3.1.1 05-1号证 每套 10 每年一次 每满三年

3.1.2 05-2号证 每套 10 每年一次 每满三年*

3.1.3 05-3号证 每套 10 不复核 每满一年

【物价局是否有审批权】

(备注:适用于食品,化妆品,公共场所,卫生杀虫剂,消杀药械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许可.每套证均含正,副本).

1,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发05-1号证.

2,不具备法人资格且经营场址固定的单位(含集体食堂)发05-2号证.

3,食品摊贩(含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立的售货厅/售货车及临时经销点)发05-3号证.

3.2 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

【物价局是否有审批权】

登记证 每套 10 一年一次 每满五年

【物价局是否有审批权】

(备注:正,副本及塑料悬挂框)

3.3 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 每套 10 一年一次 每满五年

(备注:含正,副本及塑料悬挂镜框.)

3.4 放射工作人员证 每证 1 每满五年

3.5 健康证 每证 1 每满一年【物价局是否有审批权】

四,卫生防疫监测和卫生质量检验费

卫生防疫监测和卫生质量检验是指经过有审批权的技术监督部门批准认可,由相应监测,检验资质的单位,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或用户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食品卫生,传染病,化妆品

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劳动卫生,尘肺病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的卫生标准监测,检验,卫生防疫监测的对象仅限于产生病源的单位和个体从业者.卫生质量检验费的收取,仅限于《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规定的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的卫生监测和卫生监督检验活动不得收费.监测,检验的频次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食品卫生:

①冷饮食品厂每年4至9月每月一次;

②熟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单位每月一次;

③糕点厂产品,食品用产品每季度一次;

④餐具,茶具消毒效果监测每月一次;

⑤酒类加工厂,调味品厂,营养强化食品厂,粮食加工厂及粮库,食用油脂加工厂,水产品加工厂,乳及乳制品厂,蛋制品厂,豆制品厂,罐头厂产品每个品种每个季度一次;

⑥经销外埠食品而无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时,按购进批次监测.

(二)公共场所卫生

:①影剧院,录像厅,舞厅,音乐茶座,游艺厅,酒吧,咖啡馆,旅店业,公共浴池,理发店,商店,书店,医院候诊室每季度一次;

②博物馆,室内体育馆,美术馆,图书馆,候车(船,机)室每6个月一次;

③露天游泳场所开放期间每周一次(只监测水质).

④室内游泳场所开放期间每周一次.

(三)化妆品卫生:

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化妆品每6个月监测一次.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

:①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每年枯水期和丰水期各进行一次水质全项监测分析; ②自来水厂的出厂水每季度进行一次水质主要项目的监测;

③市区管网末稍水每个月进行一次四项指标水质监测(指水质监测点).

(五)放射卫生:

①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个人剂量监测;

②医用诊断X线机,工业用X线探伤机,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单位和生产厂家的放射性建筑材料,放射性消费品,物品,材料每年监测一次.

(六)劳动卫生:【物价局是否有审批权】

①矽尘,石棉尘,铅,苯,汞,三硝基甲苯作业环境,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每年监测一次;超标的每6个月监测一次;

②其他尘,毒作业环境每年监测一次;

③噪声,局部振动,微波作业环境每年监测一次;

④高温作业气象条件测定,按当地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期间的最热月份,在不同时间内测定三次.

关于印发安徽省物价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八公开内容的通知
物价局是否有审批权 第五篇

关于印发安徽省物价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八公

开内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年07月13日09时39分

稿源: 安徽省物价局网

各市、县物价局:

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物价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八公开”内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安徽省物价局行政许可

和行政审批项目“八公开”内容

一、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一)项目名称: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其中甲、乙级由省物价局初审,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丙级由省物价局认定)。

(二)许可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三)申报条件:

1.甲级价格评估机构条件

(1)具有工商注册企业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

(2)具有相应的组织章程和必要的管理制度;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价格评估专业人员不少于10名;

(5)具有经济、会计及相关工程技术专业的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低于企业实有总人数的60%,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低于企业实有总人数的15%;

(6)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7)取得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满2年。

2.乙级价格评估机构条件

(1)具有工商注册企业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

(2)具有相应的组织章程和必要的管理制度;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价格评估专业人员不少于7名;

(5)具有经济、会计及相关工程技术等专业的中、高级职称的

技术人员不低于企业实有总人数的50%;

(6)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7)取得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满1年。

3.丙级价格评估机构条件

(1)具有工商注册企业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

(2)具有相应的组织章程和必要的管理制度;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价格评估专业人员不少于5名;

(5)具有经济、会计及相关工程技术等专业的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低于企业实有总人数的30%;

(6)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四)材料目录:

1.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申请)》;

2.证明具备工商注册企业法人条件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经过本年度年检的最新证书);

3.价格评估机构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具有经济、会计及相关工程技术等专业的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是指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取

得国家承认的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企业实有总人数是指与申请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有劳动关系的总人数;

4.办公用房自有产权、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价格评估机构组织章程和有关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评估业务管理制度等);

6.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

(1)基本情况(单位成立背景、历史沿革、专业技术人员的构成、机构设置情况、主要业务介绍等);

(2)申请的资质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

(3)单位行政和业务技术主要负责人简表;

(4)法定代表人简介;

(5)技术负责人简介;

(6)在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7)聘请专家名单。

7.申请甲级或乙级机构需提供近3年业务涉及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重要评估项目的主要业绩,由初审机关选送5个以上价格评估典型实例及相应项目的合同或委托函复印件、上一年度会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五)办理程序:

1.省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受理;

2.省物价局行政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

3.局领导或省物价局行政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丙级);甲、乙级资质由省物价局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

4.省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发证。

(六)办理时限:

1.甲、乙级资质初审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2.丙级资质审批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经局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窗口权限:决定受理。

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

(一)项目名称: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

(二)审批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三)申报条件:

1.取得以下一种专业资格证书

(1)经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价格评估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价格评估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3)取得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价格评估相关专业

2016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工作方案4篇
物价局是否有审批权 第六篇

第1篇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不够,社会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利用新闻媒体、中心网络等不间断宣传。通过与《日报》、《楚天声屏.版》、电视台等市内新闻媒体沟通与合作,采取专题、专版、专栏等形式,宣传政策、经验和动态,增加住房公积金在新闻媒体上的频度。二是参与电台《行风热线》活动,及时解答政风行风热线举报和政策咨询等问题。三是结合办理人大意见和政协提案,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四是组织集中宣传。利用《条例》颁布日、普法宣传日、房展会等,组织大型宣传活动,走上街头、深入单位,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难问题,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社会知晓率。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繁琐、审批时间过长的问题。

这个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担保方式单一,主要实行公积金联保,导致贷款门槛过高。另一方面办理网点少,只在农业银行一家办理。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一是已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汇报,在公积金联保的基础上,增加按揭贷款业务。二是增加服务网点,已与市建行进行联系,在市建行增加一个委托贷款服务网点,目前委托事项和系统链接正在进行中。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难,受限条件太多的问题。

一是放宽提取条件。凡购房(含归还按揭贷款)的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只要资料齐全,手续完善,都可以提取。二是按照“分散受理、集中审批、限时放款”的工作流程,随时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每月集中审批拨款,拨款时间由原来的2天延长为4天,让每个提取职工都能一天内办结。

四、关于窗口服务质量不高,工作作风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是窗口建设方面,市政府市民服务中心已拨付三楼一层,作为中心办公用房,含办公室17间,办事服务大厅1个104平方米,总面积300多平方米,目前正在装修。二是服务方面,将进一步梳理归集、提取、个贷、查询等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全面推行综合柜员、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服务制度。三是试点银行网点或聘请代办员办理公积金业务,解决公积金中心人员少、业务多、办理不及时的现实矛盾。

五、关于网上业务平台有待建立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公积金门户网站的作用,在网上建立健全政策咨询、服务承诺、办事程序、投诉受理、业务申请审批等平台,方便职工和单位办理业务。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创新服务方式。试点和完善银行专柜代办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代理公积金缴存、贷款和提取等业务。

六、关于12329服务热线投诉渠道不畅通,处理问题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在《日报》上向市民公示12329服务热线;二是实行党组成员带班接听制度;三是安排专室、专人具体负责,确保热线畅通,提高客服疑难问题的解决能力和效率。

七、关于非公企业建制推进缓慢、制度覆盖较低的问题。

一是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二是代拟《关于在全市非公企业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目前文件正在按办文程序办理。三是建立党组成员挂点联系制度,组织骨干力量上门跟踪服务。四是充分发挥银行、工商联、工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优势协同推进。五是探索自由职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办法。通过政策宣传、劳资培训、部门协同、挂点联系等方式方法,力争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有一个较大的推进。

八、关于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业务培训不够的问题。

一是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二是开展学习交流,分批派送业务人员向先进县市学习交流业务心得,提高业务人员能力;三是坚持每周四学习制度,在学习政治理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同时,广泛开展业务学习,并建立讨论、考试制度,保证学习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第2篇

根据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局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经归类、梳理形成五条意见或建议。为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物价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物价部门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着力解决我局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建设一支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物价队伍,为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有错就改、雷厉风行的原则。牢固树立控物价、安民生的思想,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虚心接受,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以鲜明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及时进行整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物价部门的整改工作力度和效果。

(二)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既全面整改,又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办好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三)坚持领导负责、整改销号的原则。对各类问题和意见,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制,责任到人。问题整改实行验收销号制,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凡未整改到位一律不过关。对所有问题的整改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对发现的问题不查清原因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群众对整改效果不满意不放过。

(四)坚持促进工作、群众满意原则。要统筹兼顾,坚持一手抓行风评议,一手抓市场价格监管。通过民主评议,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市场价格监管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实现新的跨越。对各类问题和意见的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反馈,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

三、整改目标

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梳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有什么问题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坚持把整改贯穿于整个政风行风评议全过程,边查边改,未评先改,边评边改,闻过即改。通过整改,促进全局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市场监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四、整改内容【物价局是否有审批权】

(一)进一步做好价格宣传工作

1、认真落实《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的通知》,将撰写价格信息的任务分解到局属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每月进行通报,年底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

2、通过物价信息网、价格快讯、价格信息短信服务等多种形式,把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政策、工作动态等及时向社会宣传和发布;

3、通过日报“阳光物价·服务民生”栏目,及时解读价格热点,分析价格走势,追踪价格动态,发布“价比三家”,扩大社会影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通过人民广播电台“价格直通车”节目,及时播报最新的重要商品价格、解答百姓最关心的各类价格问题、传递最权威的价格监管政策、披露各类价格违法案件;

5、以“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平台,将关系到民生的价格和收费政策,以公示牌(栏)、收费明白卡形式走进社区、农户、学校、医院、商场、企业,为人民群众提供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服务。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其他科室和局属二级单位协办

责任人:

整改时限:常年

(二)进一步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1、认真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工作;

2、继续会同纠风、财政部门实施涉企价格(收费)手册、建设项目收费手册、重点企业缴费明白卡“两册一卡”制度;

3、精心组织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工业品与服务价格科、局收费管理科、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三)进一步做好重要民生价格监管工作

1、合理制定城市公交空调车价格;

2、科学合理制定一、二、三级医疗服务价格;

3、完善养老康复机构收费管理;

4、稳妥推进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探索推行居民阶梯式气价和联动机制;

5、强化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等教育收费监管,切实规范学校服务性和代收费行为;

6、加强对水电气等垄断行业和教育、医疗等行业的成本监审;

7、科学合理制定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收费标准;

8、认真开展涉农价格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万传忠梁传斌李一新

责任单位:局收费管理科、局农产品与环境资源价格科、局工业品和服务价格科、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四)进一步做好“菜篮子”价格调控工作

1、继续做好以“价比三家”为主要内容的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引导生产、消费和流通,促进价格稳定;

2、按照市政府办仙政办发[2016]57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做好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推动我市城区“平价商店”建设工作;

3、认真做好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设施蔬菜基地建设。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价格监测中心、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继续践行《市物价局领导班子勤政廉政集体承诺》,严格“一岗双责”的具体责任和追究办法;

2、强力推进《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十不准”(修订)》、《市物价局政风行风监督回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内部监察,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零容忍”;

3、积极推进首问负责制和“五个不让”(不让事情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工作在我这里中断、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物价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四心服务”(细心听取反映、耐心解答咨询、诚心提供帮助、真心解决问题)、“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相敬、一颗诚心办事、一声再见相送)等文明行为规范,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促进物价干部端正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有效保证物价部门职能的履行和发挥;

4、切实落实《市物价局定(调)价(费)事项审批时限规定》,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5、着力加大“12358”价格举报平台建设,健全快速反应处置机制,真正打造成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

6、积极倡导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一滴油为内容的勤俭节约活动,进一步优化内部财务管理体制,严格财务“一支笔”管理,坚决杜绝乱开支行为;

7、认真落实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8、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八条意见”、市纪委“十五个不准”等一系列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规定的贯彻落实力度,对出现的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纪检监察室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整改。整改工作是政风行风建设的关键环节,全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评议整改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整改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内容、责任和时限要求,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门户网站、快讯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整改工作情况,尤其是对通过整改取得立竿见影效果的,要大力进行宣传和报道,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对涉及价格改革的重大政策问题和群众比较敏感的价格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相关价格法规和政策,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三)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建立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要结合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约束人的机制,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规范价格行政权力运行。

(四)跟踪督办,严明纪律。局将通过明查暗访、群众回访等多渠道,及时了解整改效果,防止在整改工作中出现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现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遵守行评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落实、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将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巩固成果、兑现承诺、转变作风、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为主线,以优化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法制环境为重点,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着力营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环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制环境,宽松透明、政令畅通的政策环境,认真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价格问题,提高价格主管部门的公众形象和价格执法水平,建设“廉洁、高效、务实、便民”的服务型机关。

二、工作内容

1、理顺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效能。按照三定方案和职责认真履职,围绕今年物价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在加强价格调控、深化价格改革、规范价格程序、强化价格监管、转变工作作风等五个方面履职尽责,切实解决工作效率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行政不作为、滥作为、慢作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提高行政效能。

2、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做到依法行政。重点清理有没有违反政策规定制发的各类收费文件;有没有中央和省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的收费标准按原标准继续收费的;有没有无证或利用过期的收费许可证(或监审证)收费的等乱收费,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3、加强企业对接,切实为企业服务。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工作职责,为企业排忧解难,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与重点企业实行无缝对接,主动上门征求重点企业对物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在征求重点企业意见上保持零距离,积极协调企业价费矛盾,在解决企业问题上实行面对面,继续编印《重点企业缴费明白卡》,确保“一家收费、多家分流”模式有效实施。

4、加强涉企收费检查,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市“百日整治”的重点内容,开展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涉企收费过程中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标准、利用行政审批权力违规将中介服务收费作行政审批重置条件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的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召开全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百日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并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发动,大力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讨论”,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百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投入到整治活动中去。

2、查找问题阶段(5月1日—5月31日)。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工作和服务上的问题,制度和管理上的不足。并对自查出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1日前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改建制阶段(6月1日—7月10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结合“四最”、“五制”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服务承诺,并将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媒体上公布。同时,局纪检监察要严查不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典型,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和市物价局政务公开网等途径,及时宣传、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对规章制度、服务承诺、长效机制进行修改和完善,使之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市物价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百日整治”活动的领导工作,其他人员由局办公室和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抽调,具体负责百日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

2.明确责任。各科室及二级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全面及时地完成局工作专班布置的各项任务。要把“百日整治”活动与日常工作密切协调,统筹安排,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整体推进。

3.检查督办。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对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或不认真查找、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予以全局通报批评,并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科室及二级单位年底不得评为先进单位,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第4篇

为加强职业道德精神,端正行业风气,认真做好2016年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和加强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升良好社会形象,推动安全监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省安监局党组《关于印发省安监系统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目标,结合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百日整治活动,以纠正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紧密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推动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勤廉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评议对象

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

三、评议内容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与要求,今年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为:

1.依法履职、服务企业发展方面。是否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是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是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否按照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是否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

2.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八条意见”、市纪委“十五个不准”精神;是否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是否加强部门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本部门损害市场主体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否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等影响队伍形象、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具有安监特色的政风行风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4.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是否及时解答和认真解决群众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的问题;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切实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健全完善政风行风长效机制;全市安监系统政风行风整改效果是否让社会各界、服务对象满意等。

四、评议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研究制定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成立局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一指导全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2.查找问题和公开承诺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

充分依靠群众,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邮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在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自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具体承诺,并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配合市纪委和上级行评监督员对行评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整改。

3.行风建设和问题整改阶段(6月上旬至11月下旬)。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针对自查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通过网站、电视、报刊、政务公开栏、工作简报等方式,作出说明,得到群众的理解。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公开通报办理结果,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监系统行风标准化指标体系,培育先进典型,树立行业新风,让政风行风效果赢得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好评。

4.行风测评总结阶段(9月下旬至12月中旬)

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组织服务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对我局行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步测评打分,为下一步市纪委测评做好准备。对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5.总结及结果运用阶段(12月下旬)

评议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将评议结果与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科室评选挂钩,并作为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干部职工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民主评议日常工作。各科室、监察支队要明确任务,在局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局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实施,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真正把各项任务及相应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岗位和人员,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专司之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扎实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发动作为搞好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的基础性工作抓出成效,通过电视、报刊、工作简报、网站专栏、政务公开屏等方式,及时报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广泛宣传和介绍规范执法、优质服务的典型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公开曝光处理违法违纪案件,为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严格要求,严明纪律。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要严格遵守民主评议的有关规定,真心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评议监督,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科室(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情况,对在评议期间违纪违规的个人一律从严查处。

4.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机关各科室(队)要紧紧抓住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坚持纠、评、建相统一,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统筹兼顾,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提高安监队伍素质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与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关系,把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作为促进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手段,用安全监管工作来检验民主评议工作的效果,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通过抓难点、重整改、见实效,做好民主评议各项工作。

2016物价局涉农乱收费调查报告
物价局是否有审批权 第七篇

治理涉农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重要举措。随着近些年治理涉农乱收费工作的持续开展,向农民乱收费的状况得到控制,农民负担有所减轻,农业生产、农村经营环境趋向好转。但是,向农民乱收费的现象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一、涉农收费存在的问题及呈现的新特点

为减轻农民负担,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也取消了一些收费项目或降低了一些涉农收费标准,但一些部门领导没有把这些政策提高到改善党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对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乱收费的要求没有从行动上进行落实,有的甚至违背政策规定乱收费、乱罚款。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一些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在制定收费政策时考虑部门利益过多,必然出现新的乱收费问题。主要表现为:自立收费项目乱收费;超标准收费;继续收取已取消的收费项目;搭车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收费;以押金、保证保证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等。

由于近年治理涉农乱收费力度进一步加大,一些收费单位为了规避检查,向农民乱收费又呈现了一些新情况,显现了一些新特点:一是乱收费方式变化多端,由过去的集中收取向分散收取转变,由大额收费向小额、零星、经常性收费转变;二是收费手段更加隐蔽。收费不给票据、不开收据,让举报人无凭无据;三是乱收费过程五花八门。一些部门利用自身业务管理权限,仍然搭车收费,不服务也收费;四是乱收费形式花样翻新。有的农村中小学收费时让班主任或年级组收,一不开票二不入帐;以上这些都给监督检查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二、涉农收费产生的原因及治理的对策

(一)涉农乱收费屡禁不止的原因

涉农乱收费为何屡禁不止,原因是很多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宣传力度因素。一是价格部门受人力物力的限制,忙于应对各种收费管理和价费监督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主动性、广泛性和经常性不够,只注重在重大法制宣传日和大型活动中进行宣传,深入农村乡镇、村组宣传很少,更谈不上到偏远乡组、村组去宣传;二是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信息不畅通,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观念不强,缺乏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一些部门乱收费有意见也不知去何处申诉;另外虽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都设有涉农收费公示牌(栏),但动态管理不够,已取消的或降低了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没有及时作相应的调整或变更,使得政策信息滞后;三是一些农民办事求快、不索要票据的心理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2、财政体制因素。地方经济困难,财政投入不足是乱收费行为发生的根本原因。一是由于财源紧缺,财政对一些部门的投入不足或不到位,使一些部门为了维持正常的运转或创收而乱收费,“经费短缺,债台高筑”成了一些部门乱收费的借口;二是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但凭借权力收费与部门利益挂钩的关系并未切断,本质上还是收得越多,返还越多,这种多收多得的收费机制成为驱使各部门乱收费的大动力。

3、监管查处力度因素。一是由于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居住分散,点多面广,情况复杂,检查任务相当繁重,价格监管、检查覆盖至农村的力量相对薄弱,致使很多乱收费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二是各级党委、政府和一些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乱收费问题开口子、批条子、讲面子,很难真正做到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使得乱收费行为屡禁不止,致使很多乱收费案件得不到有效的处理;三是经济制裁力度小,只退还多收款不罚款,只收小头留大头,加之受法律赋予物价部门处罚手段所限(如无扣押权、无划拨权等),乱收费行为很难真正受到应有的制裁。

(二)治理涉农乱收费违法行为的对策

1、进一步提高治理涉农乱收费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思路,做好涉农价格监管和检查应当成为价格部门的工作重点。一要始终站在发展的高度、稳定社会的角度,把治理涉农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作为强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真正摆上议事日程;二要认真履行价格部门的调控、管理、监督、服务的工作职能,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具体目标,针对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既要注意及时查处乱收费行为,及时疏导社会矛盾,又要研究价格管理中有关问题,积极探索如何运用价格职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新方法新思路。三要利用公示牌、墙报等宣传工具,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的引人注目、宣传面广、迅速及时、效果显著的作用,通过大力宣传价格政策、价格法律法规,让农民群众知道价格在市场中是怎样形成的,知道什么是价格违法、价格欺诈,从而自觉抵制涉农乱收费的行为,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四要重点抓好涉农收费明码标价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加大涉农价费公示工作力度,要突出公示重点,统一公示内容。凡经批准的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都必须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都要及时更新和告知,并做到持之以恒,保护农民对价费政策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做好涉农价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在涉农价费的监管上把好“五关”,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即把好政策关,把好管理权限关,把好成本监审关,把好审批程序关,把好涉农负担关;二是构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有必要完善监管组织,延伸触角,形成网络。要充分发挥农村义务物价监督员、物价信息员、成本调查户的作用,适时掌握农村价格和收费的动态,寻找减轻农民负担的突破口,有针对性开展物价检查工作,使涉农乱收费在全方位的监督控制下难以生存,使本地区涉农价格和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农民负担得到进一步减轻;三是不断改进价格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坚持检查和预防并重。对具有违法违规倾向的价格和收费行为要及时调查和掌握实情,对有关单位通过召开告诫会的方法,警告和劝戒有关单位及时防止和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四是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畅通农民举报投诉渠道。强化价格举报工作,积极办理各类价格投诉举报,实施限时办理,有案必复。

3、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查处查处力度。强化责任意识,要把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内容是否落实,农民负担是否减轻,农村社会是否稳定作为考核干部,特别是单位、部门领导的一项主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全面实行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在对涉农乱收费的治理上,要有效的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局面,对屡查屡犯的价格违法单位,不仅要责令清退多收价款,实施经济制裁,还要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对价格违法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行政责任,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大案要案,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形成震慑涉农乱收费行为的强大舆论声势,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总之,政府要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收费政策来细化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使价格管理部门有法可依,依法行政;财政也要不断加大对教育、医疗等部门的投入,确保收费单位经费投入,切实解决收费单位经费不足问题,解除有关部门的后顾之忧,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通过全方位的价费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

2015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物价局是否有审批权 第八篇

第1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20XX年,承德无线电管理分局以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加强无线电管理的制度建设入手,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为目的,为保证承德市无线电管理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结合无线电管理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有关配套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办理设台审批,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下面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事项、设定条件及依据

我局主要共有十项行政许可,取消两项。主要有: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频段和有关技术指标的核准;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时,进行实效发射实验时的批准;驻华代表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用户设置、使用无线电(站),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入境的审批;无线电(站)呼号审批;无线电频率指配;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指配;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停止两项(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注册登记费)。

(二)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时限

我局窗口接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经审定合格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书面答复。

(三)行政许可事项统计

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35起。经核实没有一起超范围、超时限的行政许可;没有擅自增加许可环节、许可程序。行政许可制度完善,审批规范。

二、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注重转变观念完善体制

在进一步学习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注重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局领导始终围绕这一重点做工作,各科、站形成合力抓落实,做到了“一个强化”、“二个坚持”、“三个倾斜”。“一个强化”: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改进机关工作方式和作风。“二个坚持”:一是坚持检查督促。结合阶段性、综合性工作任务,定期做好行政许可的检查讲评,对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收费、办照、检测等方面坚持原则,不吃请,不索要收受财物。“三个倾斜”:一是领导力量倾斜。成立了局长挂帅、监督检查科专职负责,各科、监测站参加的行政许可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执法力度倾斜。监督检查科和业务科加大对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查处力度,对部分非法用户进行了查处,维护了空中无线电电波秩序。三是宣传倾斜。为提高无线电管理的知名度,我局在重大节日及条例纪念日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无线电管理条例;在新办公区树立夜景照明广告牌,提高了市民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二)明确责任,注重增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运行程序,我局制定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规定了监督检查的内容及检查形式。在行政许可实施中,明确了责任,强化了领导审批负责制,细化了窗口责任人、行政许可责任人的职责。监督检查科对每一项行政审批进行核查,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行政许可受理单上签字,进一步增强了许可的透明度。

(三)细化措施,注重提高管理水平

按照省无线电管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做了进一步的修改,重新修订了《河北省信息产业厅承德无线电管理分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暂行规定》,对无线电台站审批工作程序、设台指南、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程序和电磁环境测试工作程序进行了细化,使行政许可的部门和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任务,更加有利于开展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能够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行政许可,但是由于无线电管理部门的社会认知度低,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普及不够,致使违章设台、擅自设台现象较为普遍。网上办公自动化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两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强化监督,完善制度。我局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行政许可全过程之中,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围绕行政许可各项规定、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评价和考核,形成自我检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行政许可的顺利实施。

(二)搞好宣传,推行网上办公自动化。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了解无线电设台审批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网上办公自动化建设,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的办公自动化制度。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 明度,提升社会?知度,将无线电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第2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实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政务中心结合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制定和完善了行政审批实施程序,探索了行政审批方式创新;认真落实改革的配套措施,加强了后续监管工作;坚持严格依法改革,规范了行政行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现将进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力保市上下放审批事项如期对接

市委、市政府以广委发[20XX]14号文件下放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共计223项,其中市县两级部门均有管理审批权市上不再直接管理审批、一律下放由区市县管理审批的事项有117项,将下放给省定扩权县(市)的市级管理审批权限同等下放给其他3个区市县管理审批的事项有45项,属市级审批现授权或委托下放由区市县实施审批的事项有61项(其中授权30项,委托31项)。为了确保在6月1日前将市上下放、授权或委托的223个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实现对接,在县法制办、审改办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县政务服务中心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一是借全县政务信息工作会之机,对相关部门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会同法制办、审改办等部门对各有关部门对接的情况进行了反复、认真核对;三是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将核对无误后的相关信息录入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成功实现了市县对接。

二、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完善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依据备案审查等制度;积极探索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行政许可制度。中心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了我中心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等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三、着力构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长效机制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十分必要。中心按照“廉洁、高效、规范、便民”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调整了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责任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定期评估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将改革纳入日常工作范围,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管理和监控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审批、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二是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公示制度。各窗口采取“统一受理、统一回复、分别处理”的审批方式,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公开的途径和方法,增强了审批工作的透明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审批项目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收费标准、审批结果都及时向社会公开。中心大厅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强化服务措施,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准确、真实地公开应该并且能够公开的保留项目的有关情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加强了电子政务建设,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服务程序、办事方法,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

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目前,各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都已制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及责任追究办法。这是通过制度设计,保证行政许可决定正确性、公正性的重要举措,是防止滥用权力、促进公众参与、保证正确行使权力的必要手段,是各部门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公开承诺。各窗口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了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重要性,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诚信政府的高度,切实把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有效防止了执行与制度脱节的“两张皮”现象。中心配合监察室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建立了举报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督和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或不当的审批行为。

四、切实加强了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会遇到各种矛盾和困难。中心加强了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展已有成果,推动这项改革不断深入健康发展。

首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心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始终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明确领导,明确责任,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好这项改革,把改革的各项任务抓实、抓好。成立了以黄应清为组长,曹晓云为副组长,谭涛、王树成、游小军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与法制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其次,加强监督,推动落实。中心把监督检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加强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窗口,严格要求,促其改进;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窗口,重点检查,限期整改。中心对本部门、大厅各窗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有效的指导和监督,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严明纪律,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加强调研,积极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管理中带有根本性、制度性的重大改革,在改革进程中,会不断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政务中心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围绕“重在制度创新”、“重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等方面,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力求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解决现实问题上有新的突破。

第3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20XX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第二次廉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政府权利公开透明运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我县经济赶超发展,构建和谐平安崇仁,树立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的形象。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及早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自查,不断规范各窗口行政审批行为。现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中心会同县监察局、法制办、物价局等单位对各类审批事项进行全面的清理。由原276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精简为现在的203项。

二、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所有进厅单位的203项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办事“八公开”,即服务项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依据公开、承诺时间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所有的窗口都编制系统规范的《服务指南》,并把相关资料输入大厅电子触摸屏。

三、积极推进“两集中”改革

要求进驻单位继续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合并股室,成立审批股(目前中心有11个单位成立了审批股,并篆刻了行政审批专用章),真正做到“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服务”。

四、完善电子政务系统

中心建立了网上审批系统。依托政务网开辟了中心网站,为公众提供审批事项申报服务,支持网上数据传输,提供申报指南,文件资料查询及信息发布功能。积极探索“两纵一横”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县行政执法部门与市行政执法部门的纵向网络链接,县行政服务中心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纵向网络链接、县行政服务中心与县行政执法部门的横向网络链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方便了群众办事,有力的推动了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政府形象建设。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标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及时、准确地把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的行政审批工作搞好,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第4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兰政发[20XX]29号)文件精神和《兰州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督察调研的通知》(市审改办发[20XX]3号)要求,现将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作以报告。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基本情况

依据国务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批准,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XX年9月正式成立,为市政府序列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还加挂了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的牌子,并将原市建设部门行使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权调整到我局。20XX年,报经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为我局的行政许可项目。20XX年,根据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保留现行行政审批项目1项: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新增行政审批项目4项:1、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4、环卫设施迁移、拆除、封闭审批。我局的5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驻市政府政务大厅统一办理。

2016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物价局是否有审批权 第九篇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现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零干扰,着力改善我县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进行修改。

2、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则。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强化市场监管,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3、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全面清理涉及向企业收费、摊派的规定,对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从制度上、源头上切实解决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

4、“非公布即废止”的原则。清理后,未列入《大名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即行废止,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清理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包括2016年清理后列入保留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文件,由县行业主管部门一并负责清理。

(二)重点内容

1、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增设的行政许可项目;国家、省、市、县已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擅自委托下级机关增加审核环节和前置条件,委托中介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代行审批权;以登记、备案、评估、评价、年检、监制、认定、核准等形式变相设置的审批事项。

2、市场主体准入限制。坚持非禁即准、非限即许,对民间资本申请从事未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且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的投资经营项目,设置障碍的。

3、行政处罚。违法设定行政处罚的主体、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处罚程序和处罚幅度等。违法设定罚款或者设定的罚款不利于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的;直接处罚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设定或者变相设定罚没指标;制定罚没收入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分成挂钩。

4、行政强制。违法设定行政强制的主体、种类、方式、时限和适用条件等;设定或者变相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擅自设定行政强制执行权;违法设定行政强制程序。

5、涉企收费内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继续实施国家、省、市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或已降低的收费标准;规定对象必须接受无法定依据的前置检查检测(验)、勘验鉴定、评估评价等行为;违法开展评比、达标、考核、表彰等活动。

6、其他增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的事项。

三、任务分工和组织领导

(一)任务分工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负责清理本单位制定和代县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多个部门职责或者多个部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清理上报。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名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孟凡雄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胡发科同志、县档案局局长樊喜民同志担任,县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物价局、民政局、住建局主管法制工作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办公室主任由胡发科同志兼任。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四、清理时限和报送要求

(一)清理时限

各单位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分别提出保留、修改、废止、失效的建议,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逐件提出审核意见于12月15日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清理工作结束后,县政府通过网站、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大名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报送要求

各单位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后,按以下要求分类填写附表,连同本部门清理的基本情况,按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以上这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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