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金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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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后如何缴印花税
资本金的印花税 第一篇

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后如何缴印花税? 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后如何缴印花税?

自2014年3月1日起,公司法的修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第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那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如何缴纳印花税呢? 税务规定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七条规定,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账簿,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股本”科目。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时因没有纳税资金来源,没有纳税能力,无需缴纳印花税,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收到出资时缴纳印花税。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举例说明

某贸易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由甲和乙两人发起,企业章程规定甲出资300万元并于2015年1月1日投入公司,甲到期实际投资350万元,乙出资200万元并于2020年1月1日投入公司。该公司如何缴纳印花税?

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1.2014年3月公司成立时

借:其他应收款——甲 300

其他应收款——乙 200

贷:实收资本 500

2.2015年1月公司收到甲实际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350

贷:其他应收款——甲 300

资本公积——甲(资本溢价) 50

2015年1月缴纳印花税时: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1750

贷:银行存款 1750

注:350×0.5‰=1750(万元)

3.2020年1月公司收到乙实际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200

贷:其他应收款——乙 200

2020年1月缴纳印花税时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注:200×0.5‰=1000(万元)

因此,该公司缴纳印花税时,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2015年1月应缴纳印花税为1750元,2020年1月应缴纳印花税为1000元。

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登记后如何缴纳印花税
资本金的印花税 第二篇

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登记后如何缴纳印花税

谷建华王桂威

自2014年3月1日起,公司法的修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第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那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如何缴纳印花税呢?

税务规定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七条规定,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账簿,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股本”科目。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时因没有纳税

资金来源,没有纳税能力,无需缴纳印花税,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收到出资时缴纳印花税。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举例说明

某贸易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由甲和乙两人发起,企业章程规定甲出资300万元并于2015年1月1日投入公司,甲到期实际投资350万元,乙出资200万元并于2020年1月1日投入公司。该公司如何缴纳印花税?

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1.2014年3月公司成立时

借:其他应收款——甲 300

其他应收款——乙 200

贷:实收资本 500

2.2015年1月公司收到甲实际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350

贷:其他应收款——甲 300

资本公积——甲(资本溢价)50

2015年1月缴纳印花税时: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1750

贷:银行存款 1750

注:350×0.5‰=1750(万元)

3.2020年1月公司收到乙实际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200

贷:其他应收款——乙200

2020年1月缴纳印花税时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注:200×0.5‰=1000(万元)

因此,该公司缴纳印花税时,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2015年1月应缴纳印花税为1750元,2020年1月应缴纳印花税为1000元。

注意关于印花税8个误区,可不要中招了哦
资本金的印花税 第三篇

注意关于印花税8个误区,可不要中招了哦

公司每年更换资金账簿时,如果“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有增加,则就增加额贴花;如果没有增加,则不需要缴纳该年度资金账簿的印花税,也不需按5元定额贴花。

财税误区一:所有的合同都要贴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也就是说,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凭证,无需贴花。比如招聘合同、审计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等。

财税误区二:没有履行的合同就不要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规定贴花。

财税误区三:合同签订时无法确定金额不需要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25号),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财税误区四:未签定购销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进一步明确,对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使用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

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可见,只要具有合同性质的购销往来凭证,要素虽不完全但明确了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就应按规定贴花。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0〕173号)第一条关于应税凭证确定,在货运业务中,凡是明确承、托运双方业务关系的运输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鉴于目前各类货运业务使用的单据,不够规范统一,不便计税贴花,为了便于征管,现规定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各类货运的应税凭证。

财税误区五:实收资本需要年年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的规定,凡是记载资金的账簿,启用新账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 因此,公司每年更换资金账簿时,如果“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有增加,则就增加额贴花;如果没有增加,则不需要缴纳该年度资金账簿的印花税,也不需按5元定额贴花。

财税误区六:发现实收资本增加就要缴纳印花税【资本金的印花税】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数发生增加,就增加部分计税贴花,如企业在发生资本变更如新增资本、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等的情况下,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印花税,如企业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发生资本变更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还有发生减资后的增资也不一定要缴纳印花税。

【例】某企业会计问:2013年,我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并依法缴纳了印花税,2014年2月公司减资20万元,2015年1月企业再增资30万元,也就是说公司现在的注册资本为110万元。我公司应当按10万元还是30万元

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八条的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因此,若该企业确有证据证明2013年已按100万元缴纳过印花税,那么2015年增资时只需按10万元缴纳印花税。

误区七:企业注册资本未认缴要缴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的规定,对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如企业并未实际认缴出资,会计账簿上无记载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金额,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误区八:实务中按照含增值税的“合同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总局在2016年4月25日视频会议有关营改增的政策口径:

“第四,关于印花税计税依据问题

这次两部委下发的《通知》中没有提到印花税计税依据问题。主要是营改增之前,这一问题就已明确,没有变化。各地执行口径仍按照印花税条例规定,依据合同所载金额确定计税依据。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在实务中,按合同为应税凭证计算缴纳印花税,其计税基础应该是:

(1)如印花税应纳税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只记载不含税金额,以不含

【资本金的印花税】

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如】房租租赁合同中,只约定年租金不含税30万元,则以“30万元”为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则:

应缴纳印花税税额=30万元X0.1%=300元

(2)如印花税应纳税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既记载不含税金额又记载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如】房租租赁合同中,约定年租金不含税30万元,税额3.3万元,则以不含税金额30万元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另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则:

应缴纳印花税税额=30万元X0.1%=300元

(3)如印花税应纳税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如】房租租赁合同中,只约定年租金含税33.3万元,为单独记载税额,则以含税金额33.3万元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另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则:

应缴纳印花税税额=33.3万元X0.1%=333元

注册资本如何缴纳印花税
资本金的印花税 第四篇

注册资本如何缴纳印花税

注册资本印花税是任何一家企业在注册完毕以后都要缴纳的一种税收。 每家企业终身只缴纳一次,其缴纳时间为公司成立后第一次到税务局报到时缴纳或公司成立后的第一个季度缴纳。但以后实收资本加资本公积的总额发生增

加的,需就增加部分补缴印花税。

征收标准:其征收标准为公司注册资本金的0.5‰(即万分之五),例如,企业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企业需要缴纳的注册资本印花税就为250元。

附:个人开公司的流程

一、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

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

元。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

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

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

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费用大概20元左右。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

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

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册资本印花税的延伸内容:“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的区别

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在现行制度下,它们在金额上又是

相等的。

注册资本是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是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现行公司法已经不再区分企业的经营发内,而是针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规定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

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

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

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

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

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收资本是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由于公司认购股份以后,可以一次全部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所以实收资本在某段时间内可能小于注册资本,但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最终是应当一

致的。

印花税知多少?——税目中的特殊规定
资本金的印花税 第五篇

印花税知多少?——税目中的特殊规定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特点是:征税范围广、税率低、税负轻。英国的哥尔柏说过:“税收这种技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印花税就是这种具有“听最少鹅叫”特点的税种。对印花税,您了解多少?

1

所有的合同都要缴纳印花税吗?

印花税是一种合同税,但并不是说企业签订所有的合同都要缴纳印花税,只有属于印花税税目范围内的合同,才征收印花税。

2

只有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缴纳印花税吗?(财税【2006】162号)

不是!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3

所有的印花税都是双边税吗?只要签订印花税税目范围内的合同,双方都要缴纳印花税吗?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财税明电[2008]2号)

4.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是否贴花?(国税地字[1988]25号)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法规,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贴花。

5.合同签订时,并未注明合同金额,该如何贴花?(国税地字[1988]25号)

合同签订时,并未注明合同金额,该如何贴花?(国税地字[1988]25号)

6.购销合同

(1)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目“购销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财税[2006]162号)

(2)房地产企业销售商品房,其适用的印花税税目并非“购销合同”,而是按“产权转移书据” 征收印花税,适用税率为0.05%.

(3)对以货换货业务签订的合同应如何计税贴花?(国税发[1991]155号)

以货换货合同、按“购销合同”贴花,其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金额。

(4)图书、报刊征订需要缴纳印花税吗?(国税地字[1989]142号)

①各类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以及音像制品的征订凭证(包括订购单、订数单等),应由持证双方按规定纳税。

②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资本金的印花税】

③征订凭证适用印花税“购销合同”税目,计税金额按订购数量及发行单位的进货价格计算。

7.借款合同:

(1)企业向个人借款需要缴纳印花税吗?《印花税暂行条例》

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如果是企业与个人、其他企业(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则无需缴纳印花税。

(2)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是否贴花?(国税发[1991]155号)

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3)银行同业拆借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吗?(国税发[1991]155号)

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银行同业拆借”,是指按国家信贷制度规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

确定同业拆借合同的依据,应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62号《关于印发<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为准。凡按照规定的同业拆借期限和利率签订的同业拆借合同,不贴印花;凡不符合规定的,应按借款合同贴花。【资本金的印花税】

(4)融资租赁合同按“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吗?(财税[2015]144号)

不对!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

8.租赁土地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印花税税目“财产租赁合同”,其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

租赁土地不在“财产租赁合同”范围之内,所以租赁土地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9.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是否贴花?(国税地字[1988]25号)

印花税税目“加工承揽合同”,其范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加工、修理属于“加工承揽合同”的范围,但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10.运输部门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是否贴花?

印花税税目“货物运输合同”,其范围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对铁路、公路、航运、水陆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印花。(国税地字[1988]25号)

11.技术合同((1989)国税地字第34号)

(1)企业签订的法律顾问、税务咨询合同缴纳印花税吗?

印花税税目“技术合同”,其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2)培训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缴纳印花税,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要贴花。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3)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技术合同”税目吗?

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

12.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不属于购销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13.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帐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股东认缴但并未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其计税依据并没有增加,所以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国税发[1994]25号)

14.所有的权利、许可证照都要缴纳印花税吗?

缴纳印花税的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其他各种权利证照均不贴花。

2016房地产合作协议范本
资本金的印花税 第六篇

房地产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 ”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项目暂定名为“ ”。项目用地面积 平方米(约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层(包括住宅面积 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 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 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段实施、自负盈亏的合作形式。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在此基础上分期支付给甲方人民币xx-xxx-x 万元整(¥ 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

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并保证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4、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项目补偿与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补偿与收益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

3、为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定员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以及申请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

4、乙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

5、乙方在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以内,甲乙双方在 银行共同设立共管帐户,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4、在项目结构封顶之日,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 %余款,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5、甲方应在乙方付款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含税发票。

六、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日期)支付款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给甲方未支付款项5‰的逾期违约金。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合作协议范本 [篇2]

立协议当事人: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丙方1:

丙方2:

丙方3:

第一章 合作的宗旨、范围、架构

××××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月设立的房地产销售公司,为更好的开展公司业务,结合丙方的经营、管理经验,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1条 公司概况

公司为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工商行管理局注册设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为商品房销售、中介,房地产营销策划,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占股___%;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占股___%。

第2条 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吸收丙方为公司的新股东,丙方负责对公司进行增资,各方按所占公司注册资本金比例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3条 甲、乙双方已缴付了全部注册资本;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对公司进行增资。

第二章 公司增资

第4条 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由丙方负责缴付。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____万元,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为甲方占股 %、乙方占股 %、丙方1占股 %、丙方2占股 %、丙方3占股 %;

第5条 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甲、乙双方所缴注册资本不变。

丙方1缴付人民币 元,出资方式为 ;

丙方2缴付人民币 元,出资方式为 ;

丙方3缴付人民币 元,出资方式为 。

第6条 增资时间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丙方应完成注册资本缴付义务;

2、丙方完成注册资本缴付后 日内,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7条 利润分配

各方经协商一致,公司完成增资后,股东分红按扣除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额由甲、乙、丙三方按 : : 的比例分配。

第三章 当事人保证

第8条 原股东保证:

公司原股东特此向丙方声明和保证以下权益之真实性,否则,由此给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承担:

1、甲方、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一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公司内部权力机关或法律所要求的其它机关的批准或同意。

3、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房地产销售公司,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政府执照、授权、同意和批准。而且上述一切执照、授权、同意和批准有效且仍然存在,并无任何原因(丙方或丙方控股后造成的除外)会使上述任何一项被吊销、注销或取消。

4、甲方、乙方作为公司原股东已按公司原合同、章程规定完成对公司的出资义务。

5、如果公司至本协议签订前所从事的业务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侵犯了任何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由此给丙方或丙方控股后的项目公司造成损失的,则甲方、乙方应负责向丙方赔偿损失。

6、如果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所签订的合同或对外所发生的民事关系存在不合法或无效的情形,且公司因此产生任何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及侵权责任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乙方承诺向丙方赔偿损失。

7、甲方、乙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完整的,并无任何其它应向丙方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情形。

第9条 丙方保证

丙方特此共同向甲方、乙方声明和保证以下权益之真实性,否则由此给甲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承担:

1、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一切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丙方用于履行本协议之##资金来源合法,并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且不会与任何第三人产生争议。否则,将视为丙方对本协议的根本性违约。届时,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丙方赔偿甲方、乙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花费的一切费用以及已向第三方所支付的一切费用以及甲方、乙方因丙方的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3、丙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之附件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完整的,并无任何其它应向甲方、乙方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情形。

第四章 资产负债处理

第10条 资产确认

本协议双方一致确认项目公司于本协议签订前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状况)以本协议之附件《项目公司 年 月之审计报告》披露的为准。

第11条 负债确认:

双方经协商同意:本协议生效前除了本协议明确约定应由丙方或丙方控股后的公司承担或支付的债务外,公司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本协议生效前的债务、债务产生的原因存在于本协议生效前的债务,应交而未交的税、费)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五章 增资后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12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为其最高决策机机构。

第13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作为公司运作管理中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重大事项。

第14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各方委派。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

第15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开展工作。

第16条 公司总经理由 方推荐担任。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聘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可由公司董事兼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第17条 按本协议规定的丙方应缴付的款项,若丙方未能按约如期足额缴付的,则每逾期一日,丙方按照每日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甲、乙双方支付滞纳金。若逾期一个月,则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18条 若由于甲方、乙方原因未能按约按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甲、乙双方按照每日丙方已缴付款项的万分之二支付滞纳金。若逾期一个月,则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19条 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载明的其它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约定增资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章 其他

第20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21条 本协议一式伍份,双方各执二份,余份备用。

第22条 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税款及须向有关部门支付的费用,由协议各方依法及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承担,本协议无约定的,由各方依法承担。

第23条 本协议之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24条 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欲对本协议进行修正,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丙方1:

丙方2:

丙方3: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房地产合作协议范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m2)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项目由拟组建的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独家开发,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组建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经营该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甲方以现金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__________%;乙方出资万元,具体以上述__________街的__________亩国有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占总股本的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确认投入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座落于市__________区,东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_米规划路。

2.项目性质:商品房开发。

3.土地性质:住宅、公建综合用地,现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标:本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_____%,现有审批建筑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现状:地块内已基本平整。

上述项目概况中的座落、四至范围、项目性质、土地性质、土地指标等另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以最新批准文件为准。

第三条乙方确认已取得投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清,同时乙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权证;

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的x文物[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x规选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的______规土证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沈规土证附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

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办综二字[______]59号“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长安寺公建、住宅建设项目通知书”。

____.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关于长安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说明”。

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产管理局的拆许字(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8.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与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阳国用(______)字第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10.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规建审字______年______号“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

1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卫生局的______卫预审字______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1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沈计投资便字第[______]号便函。

1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项字(______)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通知书”。

1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沈人防质监审字______号“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通知书”。

1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审(______)第(______)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计划委员会的计基______号《投资许可证》。

1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复。

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投入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具备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前提下作价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____万元作为乙方对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其余万元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土地转让款支付给乙方。

本协议乙方出资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已设定了抵押,其抵押权人为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息,债权到期日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确认:本协议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已设定抵押外,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等已全部缴纳完毕,所有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等均已全部支付完毕,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着任何权利负担(已设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三十天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书面的《文物勘探报告》。项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归乙方承担,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则由甲方或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乙方确认乙方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状况。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和遗址,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的,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发的,甲方退出本项目开发,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收到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文书后十天内,将甲方及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项目中的所有费用归还。

第六条付款及付款条件

1.本协议生效后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协议的定金,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2.本协议签订后______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要求和xx市计划委员会有关立项计划变更的要求,准备齐全有关资料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后,甲乙双方共同将乙方在中信实业银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贷款转贷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贷款银行的原因不能将该贷款转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则甲方通过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同时由乙方负责解除开发地块上设定的抵押。

在甲方支付上述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乙方负责将本协议书第三条所述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等原件、备件移交给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

3.在完成本条前款工作后一个月内,乙方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变更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续后七日内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贰仟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在乙方将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各种必要的批文全部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其持有的沈阳xx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并办理好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沈阳xx置业有限公司将余款_____________万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并提交总额为壹亿贰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的可以计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开发成本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2.负责确保本项目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收购##资金的落实到位,确保##资金运作正常。

3.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xx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负责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

4.协助乙方办理好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调整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协议书第三条规定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复验。

2.乙方应解除与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项目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负责处理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向甲方提供原件、备件。

3.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协助甲方办理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须变更到沈阳xx置业有限公司名下。

上述工作乙方应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完成,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4.负责将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调整为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业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调整而相应增加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上述工作乙方应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完成。

5.在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负责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为标准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办理通水、通电的费用由甲方或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6.协助甲方办理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7.协助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的申领工作。

第八条乙方将______街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年)过户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发生的土地契税由乙方和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其中乙方承担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______%,其他过户税费如印花税等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个月内由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按乙方原出##资金额(即按出##资金额1∶1)进行收购,股权转让款由收购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向收购方开具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发票。

第十条甲、乙双方确认:开发地块的拆迁补偿中的货币补偿部分由乙方处理。甲方认可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签订的《拆迁协议》,甲方同意承接该协议中为乙方(______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设定的权利义务,甲方承接乙方权利义务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后,______街项目的方案设计、报批、开发建设、施工、销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乙方对xx街项目的方案设计的报批应予以配合,并保证经批准的方案符合本协议第二条的经济指标。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对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公司的有关文件、数据等都具有保密的义务。除双方认可的为本项目运作而使用这些文件、数据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定金后,乙方不得再以本项目为标的与第三方进行洽谈、合作,否则,乙方应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3.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则甲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陆拾天仍未支付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万元定金不予退还,但乙方应通过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归还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项。

4.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期限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过户、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甲方支付的定金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陆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前期发生的包括定金在内的所有款项。

5.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第三、四、五项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沈阳xx置业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和的万分之二点一向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股权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抵触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规定的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自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独立享受和承担。

第十六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执贰份。

2015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全文)
资本金的印花税 第七篇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本规定中有关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划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八条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评估作价。

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九条经营性项目收到投资者投入项目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分别以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单独反映。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

第十条凡使用国家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执行财政部有关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的程序,财政资金按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到位。

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十一条经营性项目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在项目建设期间,作为资本公积金,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本公积金。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

第十三条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清理,清理出来的结余资金按下列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

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交财政。

第十六条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

第十七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十九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人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第二十条其他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

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并按投资总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附1。

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须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2015财务部年度工作总结
资本金的印花税 第八篇

第1篇:计划财务部2015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计划财务部以联社计划财务工作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联社业务经营中心为前提,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狠抓会计业务基础工作,强化财务管理,化解会计风险,提高会计核算水平。积极做好2015年度辖内资金使用、统计、财务收支、非现场监管、反洗钱、账户管理、票据兑付跟踪考核及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综合业务系统上线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工作。现将本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做好辖内资金使用工作。为了防止发生支付风险,计划财务部负责辖内信用社资金使用工作,实现了全辖平稳支付,稳健经营。

二、认真做好上级行、办事处及银监局和zhèng fǔ 部门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财务部各种报表较多,上报时间要求严格,加上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地方政府的各项报表、材料、统计数据等等,工作任务较为繁重,但是我们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精心安排,认真统算,加班加点,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强化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以及各项规范工作的落实。加强对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之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根据联社各项会计法规及管理制度、办法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了各项基本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各项会计财务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我们每季度对全辖进行了一次格式化、作业式会计工作检查,5月份联社组织人员对辖内基层信用社现金、空白重要凭证进行了全面检查。6月份又对全辖的大额支现情况进行了检查,使会计帐务有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提高。

四、做好会计核算的指导、监督,严格控制各项财务指标,确保各项经营指标的完成,年初,我们按照市办下达的经营计划,对各社制定了全年经营计划。并按月、按季进行认真的测算和分析,更好完成今年市办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

五、及时上报银监局非现场监管系统数据报送工作,严控各项风险指标,化解经营风险。非现场监管系统是银监局对农村信用社非现场监管的重要途径,我们财务部按照银监局“以防为主”的监管理念,组织各社学习对预警指标的计算和通过吸收存款,严控大额贷款,按月结息收息等控制预警指标和化解风险的手段。使各信用社在资本充足率、备付金比例、不良贷款比例、最大一户贷款比例等资本充足率指标、流动性指标,安全性指标,效益性指标较上年有了很大的提高。

六、时刻做好反洗钱的宣传防范工作,抓好信用社大额现金备案及上报工作。为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规范反洗钱业务操作,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大额数据业务上报系统开始应用,我们专门组织各信用社反洗钱领导小组,反洗钱岗位人员,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和培训,了解国际、国内反洗钱工作形势,国家有关反洗钱的政策和法规,学习反洗钱的识别、上报工作,我们财务部每天对辖内基层信用社反洗钱数据进行录入、审核、汇总及上报。确保操作无风险。

七、按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的要求,严格审核开户手续。严把开户审核关,对于手续完备的,经审核后录入到账户管理系统中,再由市人民银行进行审核核准开户。

八、认真做好专项央行票据考核兑付的跟踪考核工作。

我们财务部负责对票据考核兑付后的各项数据的具体测算工作。票据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我们每月每季末都要对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比例等项指标进行详细的计划和测算。尽管考核时间与月末结账发生冲突,但我们还是做好了各项考核达标工作。

九、认真做好中和系统上线前的准备和上线后的会计核算工作。

为了做好综合系统数据移植工作,我们通过联社精心安排,加班加点,较好的完成了移植工作。因为我们理解有限,具体的核算工作还需要我们积极探索。

十、2015年度工作计划

1、继续完成财务、会计、统计、非信贷五级分类、财政快报、反洗钱、结算、改革及监测、本级1004等各类报表的填报、汇总及上报工作,同时按月监测各项经营指标、绩效考核完成情况,按季进行财务会计检查。

2、计划在1月末之前,完成账户联网核查工作;在3月份进行一次“银行卡”业务培训,6、9月份搞两次会计培训及赛帐活动并按季做好格式化检查工作。

3、积极配合网络中心完成“金信工程”各项工作。

4、根据“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监管要求,针对信贷五级分类单轨运行的情况,做好来年呆账准备、应付利息、其他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计划,并按季度列账,以逐步达到准备金提取的标准。

5、做好呆账核销工作。一是要积极配合风险管理部门加大呆账贷款核销;二是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并对已核销贷款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工作。

6、积极协调市区级财政对XX年年度风险准备金政策的落实工作,力争补贴按时足额到位。

7、与国、地税部门沟通协调各项税费减免、纳税申报等相关事宜。

明年我们除了一如继往的做好上述工作外,将全力以赴做好综合系统的会计核算工作,以提高会计核算质量,还要开展账户管理、会计核算、费用列支、现金等检查工作。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严格按照省联社、办事处及联社的指示精神,抓住机遇,克难奋进,开拓进取,团结务实,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够取得更大、更好的成绩。

第2篇:财务部半年度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度主要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度,财务部的工作重心主要集中在上年度财务决算、所得税清算、本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在建工程资金运营管理等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运用公司本部信用优势,发挥资金中心调控作用,保障公司整体经营秩序的稳定,

由于国家货币政策的变化和公司总体经营规模的快速膨胀,公司直营项目及所属企业的资金供求矛盾更加突出。在公司领导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财务部利用多年来所积聚的信用优势和资金中心的调控平台,有效缓解紧张的资金供给链。

在资金管理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加大公司直营在建项目的资金拨付力度和速度,除外三项目略有节余外,其他工程均按技经原则和资金预算,及时分配和支付工程预收款和进度款;二是,采取委贷和担保等方式,解决上电二公司、上电机械厂和上电建筑公司等单位贷款到期偿付和续借工作;三是,追加和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为华东送变电公司、上电一公司等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减少子公司各类保函出具的资金占用量;四是,统筹考虑上电二公司、上电一公司等单位大型施工机具增置的资金需求;五是,为上电建筑公司等单位提供贷款担保,适度扩大短期借款规模,补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六是,缓收上级管理费,减轻所属子公司的资金压力。

通过以上这些财务手段的实施,基本保障了公司及所属单位经营秩序的稳定。但从目前所掌握的情况看,货币紧缩政策对业主履行合同约定的正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也产生影响,各单位应收账款有所增长,而下游的劳务供应商和材料供应商赊销工作难度加大,接下来的资金管理工作还将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

2、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和下达年度财务预算,持续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根据公司年度工作会议中提出的“精细化管理”要求,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下发《预算编制模型说明》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总体经营目标,财务部组织所属子公司编制了财务预算,并行文下达了年度主要财务预算考核指标。

3、持续改进和提高资产质量,协同解决大型施工机具增置资金需求,做好产权登记管理工作。

上半年度,财务部根据公司施工机械落实会议的决议,按照年初新增固定资产的预算安排,组织实施和拨付了3000万元专款购置大型施工机械的款项,并协调解决已交付使用超重设备的尾款,进一步增强和改善所属企业的施工能力和资产质量。此外,在产权管理中,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做好产权登记工作。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有别于以往年度,一是,国家电网公司递延资本级次,直接审定上海电建及所属企业的产权资料;二是,产权信息资料要求十分详荆目前,该项工作已经通过国网公司的审核,但仍有包括建筑公司下属的宏程公司、上电二公司的闵行分公司等单位的基础信息和产权关系需要进一步清理和明确。

4、组织的财务决算,做好新旧会计准则的衔接工作,完善财务会计信息系统资料。

上半年度,财务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和华东电网公司年度决算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了财务决算,结合上年度经营目标,从整体上进行利益协同,并于六月份召开了决算总结表彰会,对年度决算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此外,按照财政部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规范和统一了本系统的会计科目体系,做好新旧会计的衔接工作。在日常核算管理中,重点探讨针对公司陈家港项目、海外印尼项目等新管理模式下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方法。在赋予承建单位经营自主权的同时,本部财务履行合同主体的责任义务,做好有效衔接工作,保障经营过程在控。同时,在完成决算工作后,完善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并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要求,将20nn年度财务报表信息资料加入oa系统中报表管理系统,预算类资料正在整理之中。

5、其他专项财务工作的进展情况

(1)、税收管理方面:所得税清算工作已经完成,过程有点曲折,结果比较满意;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全部完成;公司直营项目营业税代扣代缴证明出具,因税务属地化后月度申报额度限定等因素的制约,已积聚了一定的量,目前正与税收管理机关沟通和协商之中。

(2)、专项审计工作:国家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对上海电力行业项目投资审计,延伸到上海电建本部及所属部分企业。财务部和审计部门一起,做好相关的迎审接待和配合工作。目前,该审计小组已完成对公司本部、上电一公司和上电二公司的审前调查工作。

(3)、队伍建设工作:今年是公司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第一年,核算业务培训工作重心将由上年度的业务骨干重点培训,转到全部从业人员的普及教育上来。根据华东部财7号文的要求,抽调了27名同志参加华东电网组织的“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企业所得税法调考活动”的培训,做好和组织会计证复检的继续教育准备工作,将于7月1日始实施。

二、三季度财务工作的安排

根据财务工作的特点和部分未尽事项的情况,三季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年中经营工作盘点,做好经济活动分析工作。

三季度,财务部将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安排,对所属企业上半年度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各单位财务状况进行盘点(

2、编制三季度资金预算安排,并组织实施。

上半年度财务状况反映,公司下半年度及未来一段时间内,资金供求矛盾很难逆转,资金管理工作仍将面临严峻挑战。三季度财务部将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序时原则,合理安排资金预算,充分发挥好资金调控平台的作用,优先平衡公司直营项目的资金供给,综合保障所属企业的经营秩序。

3、加强与税务主管部门沟通,解决相关事宜。

当前,公司异地施工项目增多,管理模式也有所变化,企业应税管理方面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三季度,财务部将进一步增强与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信项目所在地的税务部门沟通,解决和协调有关应税事项,着手解决营业税代扣代缴证明出具问题。

4、加强政策研究,推进制度配套建设。

随着企业经营形势的变化,公司实施了一些新的管理模式,但相关的配套制度尚未形成。三季度,财务部将重点研讨和制定陈家港、浦田、印尼等项目的有关财务制度和核算方法,充分利用好有限的财务资源,保障经营过程的在控。

第3篇:计划财务部2015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如梭,2015年很快就从我们身边溜走了。回首这一年的工作和学习觉得自己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点,为了能在新的一年中更好的工作和学习,因此在这新旧年交替的时候对2015年的工作、学习以及思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方面: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厂党委、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搞好财务基础工作,按照“两责”、“两制”进行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

遵守财经纪律,严格审查各项经济业务报销单据,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记帐、结帐,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按月、季、年度及时上报会计报表及有关统计报表。负责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一套完整程序的核算工作,做到真实、准确、完整。认真审核合同,及时贴印花税。搞好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准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严格按税法规定准确计算营业税款及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金并负责按时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使用新的税收申报软件,及时发现违背税务法规的问题并予以改正,保持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与指导。做好发票的领用、开具、缴销工作,及时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的抄税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系统软件的升级及维护保养工作。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核算。在日常的财务核算过程中,积极为二级公司经理提供及时、可靠、完整的财务信息,配合二级公司进行资质年检,为他们提供有关的数据及报表,为公司经理进行经营决策、财务分析提供可靠的依据。按时完成国电公司下达的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做好2015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年末,我和科内全体财务人员一到起进行了紧张的财务决算工作,决算前要做很多基础工作,进入十一月份,自己就着手做决算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各类辅助台帐的记录、核对等工作。在决算过程中,加班加点,积极与二级公司经理协调、沟通,对公司收入、成本费用等结转做到真实、准确、无漏项,圆满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年度决算工作。

二、学习方面:

虽然现在做的财务工作和自己上学时候所学的专业不同,令我起初担任起这项工作有一定的困难。但我并不因此而感到灰心和气馁,而是虚心地向同事请教,并利用业余时间钻研专业书,加强学习,注意积累经验。很快我就熟悉了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所负责的公司的成本核算任务,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和好评。我认为只有这样勤奋工作、虚心请教,才能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体现出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工作在一个非常平凡的岗位上,不能象许多著名的科学家、政治家那样轰轰烈烈的干一番大事业

,但我始终坚信,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也一样能发光、发热。关键就在于我们个人是否能够坚持信念,是否能够保持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作为企业的主人,我要牢固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电集团公司开展的“双增双节”活动,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这些小事情做起,努力为企业的扭亏增效贡献出自己微薄的力量。

工作不忘学习,要边工作边学习,我很赞成这个观点,且一直也是这样做的。至此,我利用业余时间报考了会计大专,考取了会计技术初级资格职称,通过不断的学习来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水平。积极参加厂里对干部的计算机知识培训。通过学习和实际操作,我已基本掌握了windows98、word97、excel97等系统软件的操作,并加深了对网络基础知识及internet的了解和应用,并取得了计算机国家一级考试证书。进一步提高了自己在对办公软件的使用操作,这些对实际工作有很大的帮助,较大地提高了效率。另外,我还经常阅读有关本专业的杂志、报纸,如《财务会计》、《中国税务》等等。不断学习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加充实自己的业务理论知识,使自己不会在飞速发展的信息社会中落后,能够在工作中发挥自己更大的潜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更加顺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三、思想方面:

工作与学习故然重要,但要保证两者能沿着正确的目标和方向前进,就必须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修养。参加工作以来,除了自党学习党章外,我还经常阅读有关党建、党史及党员先进事迹的书籍和报刊等,不断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xx总书记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使我认识到: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是我们党坚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通过不断的加强思想政治修养,使我在工作和学习等各方面都有了更大的动力,更加明确工作和学习的目的,而不盲目;使我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分清好与坏、正与邪;自觉抵制了西方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对近年来发生的政治事件有正确清醒的认识,自觉抵制了不良意识的侵害,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共产主义人生价值观,它是以人民利益为中心,为社会无私奉献的价值观。

第4篇:财务部2015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如白驹过隙,2015年度眼看就要结束,而我部的工作还不能停止。回首一年来财务部的工作颇有感触,我部人员结构、岗位分工、工作内容等诸多方面虽说没有进行较大的调整和变化,但面临包装新形势、新目标、新架构、新挑战等等许多新的环境和条件,本财年的整体工作也给部门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但是我部没有畏缩不前,而是在公司领导的指引和各部门的支持下,部门员工凭着应有的职业热情和责任心,顺利的走到了今天。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站下来歇息,因为我们知道进步是应该连续性的,可持续发展才是我们的追求,为了能够在11年度创造新的进步,我们觉得很有必要对这一年来的部门工作做一简单的回顾和总结,以警示和激励自己怎样去走未来的路。

一、作为职能部门,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有用的数据支持是我部的工作重点之一,而成本工作是重点中的重点,根据管理需要,我部在年初要求成本组完成成本模板的组织设计工作,把有用的成本相关数据信息都包含在内,这也是公司成本分析会的基础,在这项工作中公司领导和同事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与帮助,经过不断的讨论和修正,最终确认了新的模板格式,并在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合理的补充,这项工作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高度评价。

二、财务部有个很重要的职能就是监督职能,但监督需要很强的制度性和原则性支持,不能凭空做出任何结论和判断,这样是很武断的,是很不严谨的,是没有说服力的,所以把财务相关制度在其他部门进行宣贯尤为重要,制度是相对刚性的,但业务却具有很强的灵活性,起码要让其他部门知道财务的原则和底线是什么,这也能够避免因为员工对程序的不懂而在工作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特别是在今年销售部门分业务线管理的情况下,相关报销审批流程有了明显的改变,这也是宣贯相关制度很好的契机,为了使报销业务不间断,同时为了加强会计报销工作的规范性,把公司的管理机制执行到位,财务部针对相关制度和流程着重对业务部进行了系统培训和详实解释,对实际工作起到了积极的影响。

三、财务部每天都会面临许多枯燥的数据和乏味的报表,大多数工作都是极具机械性的那种,特别是在sap系统运行以来,其并不能完全实现上线的初衷,我们知道运用这样的管理工具不仅是要满足管理者需求,而且要满足操作者的需求,易于理解、容易操作、提高效率就是其中一个重要方向,虽然综合多方面考虑觉得上了一个不合适的系统,但我部人员最终还是能够站在更高的位置考虑这个头疼的问题,这是一个选择,是一个过程,是一个趋势,持续的进步是需要不断探索的,虽然工作量上升是显而易见的,但大家仍然克服了困难,工作完成的都很不错。特别是成本组尤为突出,在shgj的带领下,能够及时的完成每月的成本工作,而且能够基本保证数据的可用性,同时抽时间整理汇总sap问题点,并及时进行反馈,这需要很好的职业精神,这也证明了一件事,能力与学历并不一定成正比,对这样的员工公司应该给予特别的关照,另外部门内部员工能够相互影响,工作的主动性也有了很大的提升,每个人都在逐渐走向成熟,但这种主动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随着整个包装业务的战略拓展和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二期扩建已经走入了轨道,为了给予扩建工作更多更好的支持,我部经过慎重考虑,抽调专人全程参加扩建项目组的相关工作,虽然任务重时间紧,但在有关领导的指导和项目组成员的配合下,通过其自身努力,按计划完成了许多重要工作,工作比较出色,这也得到了领导和同事充分的肯定。

五、二期筹建开始后,外债和二期资本金陆续到位,进口设备增多,外债登记、结付汇、外汇核销、信用证等诸多业务也随之增加,而且因为公司业务面的加宽加大,公司也在逐步接触和尝试运用更多的结算方式,以满足客户以及自身的实际需要,由此需要更多的专业知识去完成各项工作,业务量虽然增加,但工作不能不做,也是借助这种推力,部门相关人员加班加点,在完成例行工作的同时,出色的完成了许多艰巨的工作任务,为公司持续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资金保障。

六、税务工作方面我部克服了诸多困难,通过积极与国地税沟通以及查阅大量的资料,按要求完成了国地税08、11年度税务自查及税款补缴工作,完成了国税09、10年度固定资产发票抵扣情况的普查工作,完成了国税关联交易的调查工作,参加了开发区重点税源企业专项会议并学习相关资料的编制方法,完成了增zhí shuì退税工作等,而且为了进一步提高税务会计的专业素质,我部安排其参加各种相关税务培训,并完成部分转训工作,这对其自身业务素质以及部门整体素质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

用。

七、为了加速包装内部信息经验的交流,为了借鉴和学习新的工作方式方法,为了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源共享,为了支持兄弟公司的相关工作,我部委派专人去关联公司进行工作交流活动,这是改善工作的一个途径,不仅可以帮助他人,而且能够提高了自己,可能的情况下,我部将继续委派相关人员走出去,从而拿进来。

八、作为10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sap及岗位操作指南的编制受到了部门领导的特别关注,部门各岗位人员利用工作之余,进行了岗位工作操作方法以及相关工作经验的梳理,历经数月终于编制完成了操作指南,这是一种值得继续推进和完善的工作方法,更是改进工作的一个方向,但最终的操作指南仍然存在很多的瑕疵,并没有按照初衷完成,因为我觉得既然称之为指南,就应该做到细致,诸如:支票如何填制、发票如何开具等等细节性的工作都应该包含于内,并描述清楚,这样才能成为真正的操作宝典,指南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使工作容易上手,但目前还不能做到,期望日后时机成熟的时候,能改变这种局限所带来的尴尬。

九、按集团关于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通知的要求,在高层领导的指导下我部展开了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认真自查自纠以及回顾,公司无明显小金库以及类似行为存在,并出具了自查自纠报告以及自查自纠承诺书,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我部深刻的认识到,“小金库”的预防和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长抓不懈,已经有类似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该防微杜渐,没有的也不可掉以轻心,而要剖析自身实际,通过提高政治觉悟,加强思想认识、完善制度机制、缩小收入差距等各种途径防患于未然。

十、按集团管理要求,我司需要完成一期项目自评价报告,以总结经验教训,从而指导其他新项目的实施,这是一项新鲜且任务繁重的工作,而且时间紧迫,在高层领导的要求下,我部相关人员参与了部分内容的编制,虽然因缺乏专业性从而影响了报告的质量,但对报告的按时完成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十一、培训作为提升员工素质的一种手段,一直以来都被公司各个部门所重视,我部也不例外,在公司较为完善的培训体系指导下,会尽量安排各种类型的培训,以扩充员工的业务能力以及综合素养,对重要岗位也会酌情安排外训,同时不忘挖掘和调动内部资源,利用自身所学组织相关教学,其实好的讲师就在身边,鼓励员工主动承担起这种责任也是我部关注的重点,虽然说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10年度所做的培训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员工培训的需求很旺盛,可是进行组织培训的主动性还有待改善,这也是公司培训所面临的一种尴尬。

十二、鉴于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业务量的增长,资产管理和供应商管理越发显得重要,为了给明年工作提供更加有用的支持,我部按照高层领导的要求,由相关岗位分别草拟了资产管理和供应商管理的思路,这暂时将作为一种工作指导性文件下发相关部门,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进行补充和修正,这对优化资源,保障资产安全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也为明年的相关工作给出了大致方向,当然这需要后期的继续跟进,不可流于形式,应该融入实际。

十三、按本部战略管理要求,业务部组织结构改变,分业务线进行管理成为定局,同时多家利润点相继进行新厂区扩建项目,受等等诸多因素影响,截止11月底尚未出具11年预算目标以及预算编制时间表,按往年此时预算初稿已编制完成,而此时仅下发了基于sap系统的成本预算新模板,同时各部门针对新增产品的思路均不是很清晰,这给预算编制带来了诸多困难,但我部也将利用紧张的时间组织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这种紧张和不清晰也显现了许多需要思索的问题,比如:分业务线管理是企业发展进步的一种管理方式,这种方式是好的,但谁来执行具体管理应该小心推敲。再如:模板的改变也是有必要的,但有没有考虑细致与细化的差别尤为重要。另外:一个项目的推动,需要严谨的计划性。

十四、10年度公司接到了向集团内刊《企业忠良》的投稿任务,公司对此极为重视,我部也积极响应公司的号召,共投稿两篇,撰文四千余字,占总稿数10%,虽然写作能力欠佳,但这种氛围是值得思考的,做工作首先要动起来,这样的主动性必然能够推动自身成长,不能嘴巴里喊着我要进步,而实际上成为惰的奴隶,这种矛盾的态度绝对是自己在抛弃自己,同时也拖了公司进步的后腿,工作中要特别慎之,认为自己应该是有为的人,更应该好好思考这件事所折射出来的问题。

十五、受公司大环境和员工自身需求的影响,我部10年度共提请离职3人,其中不乏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新招聘8人,其中3人为明年储备人员,尚未入职,新设费用会计岗位1人,新设资产会计岗位1人,这为11年度工作的开展做好了相对坚实的铺垫,培养新人进而成为目前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资源如何合理调配,岗位怎样重新分工还需要严谨思考。另外,公司作为就业实习基地,培养在校大学生也是应有的社会责任,我部今年接收了1人进行实习,其实习期间的表现也受到了领导表扬,不禁感叹现在的教育体制下也不乏比较优秀的大学生,这也说明了一个问题,优秀不优秀主要在自己。

综合以上提到以及未提到的诸多方面,我觉得11年的工作重点应着重于两个方面,其一是如何保证基础工作的质量,其二是如何改进工作态度。

基础工作仍然不可放松,从10年度的工作情况看,我部的基础工作并没有明显的进步,如:会计日常核算、督促后勤部门进行系统文本维护、积压和逾期的跟进等,这也是影响后期包装内部财务排名的主要因素,简单的工作想要做好,需要更加严谨的态度,当接到一个指令或者一个任务之后,大部分工作的内容都是需要员工自己去思考和完善的,不能想当然怎么样,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请示上级,也许稍加努力,问题就能迎刃而解,而且要养成总结问题、并形成工作方法的习惯,要有自查自纠的习惯,要发扬团队精神,这种团队精神不局限于本部门。

提到团队精神,这是一种态度认识问题,团队必然有岗位分工,但许多人都有一个错误的认识,总觉得完成岗位内的事情就万事大吉了,多余的事情可以不做,实际上分工只是对一部分主要工作所做的职责界定而已,还有一部分工作是界定不清的,或者是需要随机安排的,这些不仅需要上级的指派,更需要自身的积极主动,工作要分轻重缓急,任何工作都不能因某种借口而出现怠工或根本不做的情况,小到部门卫生,大到公司活动,比比皆然,因为团队工作不是个人行为,一个人的能力毕竟有限,如果能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就能做到事半功倍,而有时恰恰要因此牺牲个人利益,这也是无法避免的。

但这一定要建立在每个员工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良好的职业操守、正确的工作态度这一基础上,否则团队精神就成了一句空话。所以每个员工都要有主动用自身的进步带动了大家的共同进步的职业精神,如果认识不清楚就会产生恶性影响,这势必使自己脱离团队,或者说团队放弃自己。

总之,未来的路还很长,虽说财务工作相对乏味,但同样的工作也绝对有深度挖掘的潜力,同样的岗位也有做好做坏之分,这不仅需要完善的制度体系来约束,更重要的应该是注重自身的提升,我们时刻需要蓄势待发,因为改善具有持续性的特质,它应该没有终点。

第5篇:2015年财务科年度工作总结

XX年是财务科践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顺机制,更新财务理念,服务大众的一年。这一年,财务科在处长的领导和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立足现状,努力提高有限经费的使用效率,为专项工程和运营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圆满完成了财务管理任务,实现了财政经费的收支平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财务收支基本情况(截止11月底)。

1、收入情况

XX年通行费收入计划13100。00万元,实际收入14070。47万元,完成计划的107。41%。

路产索赔收入35万元。

2、人员及公用经费收支情况:

本年度计划1857。73万元,拨款1696。54万元,支出管理费1452。44万元,支出与拨款数相比节余244。1万元。

2、日常养护收支情况:

本年度计划190万元,拨款190万元,支出231。4万元,超支41。4万元。

二、主要财务工作。

1、完成xx年年财务决算编报工作。1月初,财务科接受xx年年度局财务决算软件培训,全面梳理xx年财务工作,顺利完成了xx年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报工作,为XX年财务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2、财政供养人员情况填报工作。3月份,财务科开始填报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信息表。财政供养人员信息表是厅财政支付中心拔付我处人员经费的依据,其数据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我处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XX年我处共填报财政供养人员244人,其中正式人员63人,收费人员181人,这为我处人员及公用经费的报批提供了直接的数据依据。

3、申请车辆报废的工作。2月份,我科与办公室配合对对我处车辆进行盘点,对建设期购置的冀a44188奥迪轿车、冀a42820六缸三星越野吉普车、冀a1152解放双排三辆车,申请车辆报废,车辆相关材料、上级鉴定取证工作都已完成。这次申请报废改变了我们重采购,轻管理的固定资产传统管理模式,对于我们如何更好地履行“管资产、管人、管事”的职责,特别是管好固定资产资这盘账,防范国有固定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

4、审计工作。今年7月,我科对处机关食堂和收费站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内部财务审计,通过审计,对食堂财产物资的采购、计量、验收等风险薄弱环节进行了有效监督和制约,防范了食堂财务风险,这对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节约成本,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5、完成政府采购万元。今年是我处固定资产实行政府采购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为此,财务科加强学习,把握重点,创新财务监管工作新模式:一方面认真学习党的xx大和省厅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会议精神,结合国有资产财务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改进“重采购、轻管理”传统管理模式,切实更新思想观念。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理论与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学习,尤其加强对新《企业会计准则》等专业知识的学习研究与探索,全面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第一步。XX年财政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金万元,采购内容为车辆及办公用品,其中,车辆购置费万元,用于购置两辆现代轿车,一辆帕萨特轿车,一辆凯美瑞轿车;办公用品购置费万元,用于购置电脑6台,摄相机1台,照相机1台,传真机2台,打印机6台,电视机1台,复印机1台。今年政府采购任务与XX年当期全部完成。这为创新国有资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新模式打下坚实基础。

6、完成XX年预算编报工作。今年,是管理处经费改由财政直接拨付的第二年,财务科在去年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化认识,提出了“全方位预算、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的全面预算管理思路。由各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采用全员参与,专人填报,财务科汇总的方式,对养护专项经费和专项公用经费进行编制,人员及公用经费的编制在XX年预算编报的基础上,以“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为原则,进行了重新核定。XX年财务收支预算中共上报通行费收入计划14500万元;上报人员及公用经费计划1407。22万元,日常养护计划万元,专项计划万元,资金总额较XX年增长%。保证了下一年管理处工作的正常开展。

7、概算调整工作。今年是奥运年,我路段是重要的奥运通道之一,为保证参赛人员、观赛人员的顺利进京,我处对主线站、匝道都进行了详细部署,收费人员英语培训,制作专用标志牌、宣传标语等一系列迎奥运工程也相应实施,这使我处的公用经费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财务科随机应变,乘势而行,及时向上级沟通申请资金调整,派专人负责,全程追踪概算调整事宜,申请奥运专项资金326。91万元,养护专项资金180。92万元,其余30。61万元,共计538。44万元,巨大的缓解了管理处经费压力。

8、强化经费监督,做到收支平衡。新年伊始,财务科就对上年度经费支出进行详细分析,按科目进行分类统计,以勤俭、节约、高效为原则,科学合理的对XX年经费计划进行详细分解,从整体上对经费有了统筹安排。在具体工作中依法合理有效的使用每一项资金:养护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程序办事,建立严格资金支付流程,加快专项工程的决算,做到先审后支,不审不支,支出必有来源;人员及公用经费实行“先批后支,计划先行”的报账程序,全过程监督预算执行,提高财务管理,保证了收支平衡。

9、践行科学发展观,建“学习型”科室。高素质、高水平的职工队伍是搞好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财务科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大兴学习之风:有计划、有安排、有重点的搞好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厅、局召开的会计培训,不断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机构;在预算、决算管理工作中,向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学习,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建立了行之有效适合管理处执行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在工作中将制度再完善;保持阳光心态,使学习的过程成为养成优良道德品质的过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六是六非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和品行修养,讲操守,重品行,始终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保持科室良好精神风貌,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向上,秉公用权,依法理财,建设学习型科室。

10、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今年是管理处建立发展的第十个年头,财务科的会计档案经历了建设期,建设期与运期期并存、运期期三个阶段,会计人员也几经交替,为规范会计档案,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财务科对建处以来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封存。一是统一档案盒格式,订制专业会计档案盒;二是将近十年会计档案统一编号,归档。这样使会计档案在规范化的征程上迈了一大步。

11、理顺机制,更新观念,打造财务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突破已经习惯的财务管理思维与模式,从源头上理顺财务机制,增强服务意识,以服务为宗旨,全心全意为机关、收费站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在工作中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办事,积极加强与银行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解决通行费交取问题,积极加强与财政、税务等zhèng fǔ 部门的协调力度,为管理处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全力打造财务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

XX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也是管理处建立发展的第十个年头。发展之际谋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登高远眺,心中无限企盼。在即将到来的XX年,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大影响下,财务科将继续以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践行科学发展观,继续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历史责任感,继续弘扬勤俭节约、依法理财,开拓创新、勇争一流的团队精神,知难而上,勇敢面对未来新的挑战与考验。

第6篇:计划财务部2015年度工作总结

XX年度,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其他系(处、部、室)的支持和配合下,经过计财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党务及思想政治工作

(一)认真组织全体同志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

平理论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尤其是江总书记的“七一”讲话,使大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二)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实执行院党委的决

议、决定,尤其是学院出台的12项规章制度,全体同志不但能认真学习、深刻体会,而且还能够严格遵守和执行。

(三)认真开展党日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抓好党支部自身

建设,做到了支部团结,党员以身作则、勤政廉政,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通过学习,全体同志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

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有力地调动了全体同志的工作积极性。

二、业务工作

(一)由于我院教职工152人没有上事业编制,根据国家规定

该部分人员市财政不拨付任何经费。通过多次向市政府、市财政局汇报,使学院今年的正常事业经费和社会保障费拨付总额突破了600万元,增长8。6%,高于市本级教育事业费6。4%的增长幅度。

(二)经过多方工作,积极争取,使市财政对学院的事业经费

和专项经费拨款达到105万元,与去年相比增长603%。

(三)根据银行对高校贷款突然降温的严峻形势,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千方百计做好借贷款工作,先后与南阳市建行、工行、中行、农行、商业银行以及郑州市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联系,洽谈贷款事宜。全年争取到银行贷款1500万元,市财政无息贷款300万元,吸收教职工集资款750万元,合计2550万元,与去年相比增长170%,满足了学院重点建设工程的资金需求。同时,学院还与农行南阳市分行签定了全面合作协议,协议贷款5600万元,基本上解决了学院XX年度的建设资金问题。

(四)通过采取加大奖惩力度等措施,使学生的缴费率由开学时的26%,上升到年末的99%,与去年相比上升了近3个百分点,解决了多年来困扰学校的学生欠费问题。

(五)在多次协商的基础上,学院与南阳市农行宛城区支行签定了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书。经过银校双方两个多月艰苦细致地工作,共分三批向我院贫困学生约600人发放了国家助学贷款242万元,其中学费181万元,生活费61万元,凡提出申请并符合国家和学院助学贷款条件的贫困生全部享受到了国家助学贷款,与去年相比享受学生人数增长606%,贷款总金额增长295%。

(六)针对学院财务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整理、修订、完善了学院财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于9月份汇编成《南阳理工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汇编》,既起到了宣传作用又便于操作,使财务管理的规范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七)在充分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编制了学院XX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查后,由三届三次教代会审议通过。在执行过程中,严格管理,遇有个别预算调整时,做到了按程序审批,保证了年度预算的圆满完成。XX年元月上旬拿出了决算报告。

(八)按照学院改革的新要求,在制订各单位公用包干经费时加大了向教学、科研、学生教育和管理、实验室建设的倾斜力度。同时,制订多项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严格控制消耗性支出,充分发挥了包干经费的使用效益,年度财务决算表明,各单位包干经费执行情况良好。

(九)本着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通过检查前、检查中、检查后做深入细致地工作,在审计、税务、物价、国有资产、预算外资金等多次大检查中,为学院节约费用90%以上。

(十)根据学院年度工作任务,通过征求院内各单位意见,在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及时编制了学院年度物资采购计划。

(十一)制定并严格落实《南阳理工学院仪器设备及维修招标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学院在物资采购中的规模优势,堵塞了漏洞,进一步降低了物资购置成本,充分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年共组织和参加大小招标30次以上,为学院节约资金200万元以上。

(十二)在物资采购计划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杜绝了物资购置的随意性,并写出了年度物资购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三)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如于XX年6月份,对现

代技术教育中心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抽查,弄清了我院彩电的购置、使用、库存等情况。针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固定资产在购置、验收、报废、报损等方面做到了规范化。从XX年11月1日到11月30日,对全院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为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切实发挥固定资产在教学、科研和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奠定了基础。

(十四)由于我院教工住宅楼尤其是1—3号楼建成时间较长,又加之人员变动频繁,致使基础资料很不完备。通过数十次艰苦细致地工作,教职工住宅楼整楼的房产证已办理完毕。为节约交易费用,各参加房改住户的房产证,凡不准备在家属院内再调整住房的,已办理完登记申办手续,既将拿到房产证,凡准备再调整住房的,待住房调整完毕后办理。

(十五)经过调查研究,完善了水电、绿化、校园卫生等管理办法,会同学生工作部与学生生活服务中心、物业中心、五年制教学部签定了经营服务合同。

(十六)对经营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两次,严格兑现奖惩。年末,又对两个中心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满意率的测评。

(十七)狠抓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完善安全制度,落实现金管理规定,时刻拧紧现金库存限额这根弦,对库存现金不定期的抽查,杜绝被盗、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三、明年工作的指导思想

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

为指导,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认清形势,团结拼搏,努力工作,节约挖潜,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学院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应有的资金保障。

2015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资本金的印花税 第九篇

方案一: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当业主入户率达到50%以上时,要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社区组织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管委会。可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也可实行业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业局房产科进行物业管理。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设材料综合组、调查确权组、拆迁补偿组、建设安置组、现场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

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计划科负责项目的可研报批,向省和国家林业局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财政局、财务科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信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塔河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方案二: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县城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双鸭山市委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和泥草房改造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建设和谐集贤和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着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二、棚户区界定

城镇棚户区是城镇建成区范围内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贫困人口居多、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三、棚户区基本情况

我县棚户区占地总面积332.5万平方米,拆迁房屋面积103.75万平方米,预计可开发房屋面积432.8万平方米。

四、工作目标

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使居住在棚户区中1.2万余户、4.8万多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五、改造原则

(一)坚持全县统一领导、属地化实施的原则。县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组织实施主体、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全权负责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坚持政府组织、市场化运作为主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廉租房建设相结合,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有商业价值的棚户区改造的开发项目,应实行市场化运作。

(三)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符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

(四)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众的住房问题。

六、建设标准

(一)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应以中小户型为主,户型设计分别为:45、60、70、80平方米左右。

(二)新建回迁住房要达到基本入住条件,配套设施齐全﹙水、电、热、通讯﹚,以满足居民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

(三)棚户区改造新建小区应按照规划要求,确保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建设物业用房、社区用房,保证供热、供电、供水、排水,搞好硬化、绿化、亮化,做到物业管理规范,道路畅通,环境整洁。

(四)建筑节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并由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

七、资金筹措

(一)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县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支持。县发改委、财政、建设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老工业基地振兴、节能减排、资源型城市转型等政策资金支持的有利契机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

(二)每年在新增财力中安排适当资金作为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三)要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拓宽棚户区改造投融资渠道。吸引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工程。同时,积极向银行推荐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

(四)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住房的,除向国家争取补助外,县财政预算、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以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安排廉租房建设。

(五)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发挥监管部门的作用。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由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八、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1、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

2、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其土地出让金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并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二)税费政策。

1、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属县级管理权限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棚户区改造项目原拆迁面积部分免收防空地下室建设费。

3、符合城镇建设规划且棚户区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参照棚户区优惠政策执行。

4、对重点区域其他开发建设项目,由县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收费标准。

5、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价款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经地税部门核准,暂不征收营业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被拆迁人依据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三)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有照房屋“拆一还一”,其他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回迁最低保障户型和上靠户型面积标准(最低保障户型面积不得小于45㎡,上靠户型面积为60㎡),超出原面积部分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格购买。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四)住房保障政策。实施廉租房建设工程。所谓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此项工程要以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促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廉租住房的配建比例必须达到总规模的3%以上,由政府按成本价回购。

(五)城中村改造在符合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编制规划方案,报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后,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优惠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设符合农民特点的住房。

九、组织实施

(一)审批提速

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实施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一条龙”、“一口式收费”集约化审批服务。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二)调查摸底

社区办、县房产处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每片棚户区逐户进行排查,摸清计划改造棚户区内居民的住房面积、户型、人口、生活状况、安置方式等方面的情况,一户一档,汇编成册。

(三)编制计划

依据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棚户区改造方案及资金筹集情况,按照改造任务的要求,编制五年实施规划和年度改造建设计划。

(四)依法组织拆迁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拆迁法规政策,阳光操作,和谐拆迁。采取科学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社区组织作用,做好群众工作,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拆迁。

(五)加强建设监管

要依法组织开发、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招投标;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严格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强化监管,安全施工,确保房屋建设质量。

十、强化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集贤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许德东县长为组长,有关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国土局等部门抽调专职人员组成,代表县政府管理城镇棚户区改造有关工作,负责改造工程的计划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政策执行、监督检查、目标考核、信息综合反馈等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改造的总体规划、综合协调、推进实施、督办考核工作;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负责协调筹集建设资金;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县财政、发改、国土、税务、银行、电力、物价、水务、公安、人防、消防、劳动、统计等有关部门负责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方案三: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城市改造的实际,以及民风、民俗、文化内涵等实际情况,在2015年、2015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上级最近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惠民政策精神,按照县政府提出的改造老城、扩建新城、全力打造滨江港城的要求,以改善民生,创建宜居宜业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以重民生,保增长,促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着力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步伐,为实现和谐秀美富裕文明新肇源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意见

(一)政策依据

本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XX〕295号)、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15〕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5〕31号)、《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15〕10号)等相关文件及国家、省、市召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

(二)棚户区界定及确定

城市棚户区是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房屋拆迁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贫困人口居多、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我县棚户区改造区块的确定,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上级文件要求选定,报县政府审定。

(三)棚户区改造的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相结合,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

2、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原则。棚户区改造要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先行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统一征收,分步实施。

3、坚持依法运作,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依法征收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妥善解决好各方面问题,以保持社会稳定。自2015年开始,县政府不再审批零散的开发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必须以棚户区改造的形式集中连片开发有序进行。

(四)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应以中小户型为主。建筑面积原则上应在50平方米至90平方米以内,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不少于建筑面积的70%。

2、新建的回迁房为毛坯房,由被征收房户自主装修。

3、棚户区改造新建小区应按照规划要求,确保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建设物业用房,居民活动室,适当考虑社区用房,保证分户计量供暖、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的畅通,搞好硬化、绿化、亮化,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做到物业管理规范,道路畅通,环境整洁。

4、建筑节能符合规定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棚户区改造小区的物业由开发企业提出聘用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意见,报县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批确定。

(五)优惠政策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5〕3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1、对经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土地出让金除上解部分资金外,其它地方政府可支配资金全部用于该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棚改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收取大修理基金30元、劳保基金24.9元,免收其他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3、棚户区居民因征收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价款未超出征收补偿款的,免征契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房屋价按棚改政策不同,分偿还原征收面积、上套(靠)户型面积、上调户型面积、增加面积四种形式收取。纳税人按照政府确定的征收补偿标准,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按注明的征收建筑面积补偿被征收户,填制《棚户区改造回迁暂不征税申请表》和《回迁安置房屋分户明细表》经市(地)和县(市)、区棚改办、地税局核准分别享受税收政策。

(1)偿还原征收面积部门,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2)纳税人以建安成本价安置被征收人取得的上套(靠)户型面积收入,只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纳税人以开发成本价安置被征收人取得的上调户型面积收入,只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4)纳税人以上述价格安置被征收人后,被征收人还面积增加安置面积的,对纳税人按照商品房市场价格收取的房款,依法征收相关税费。

5、被征收人依据国家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标准取得的征收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

6、对在建工程完成投资30%以上的项目,允许进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

7、对在建工程完成到主体两层以上或工程造价25%以上,由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预售许可,开发企业方可进行预售,预售资金应缴银行建设专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

(六)补偿办法

对于县城内棚户区改造的征收补偿,采取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进行。

1、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办法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5〕31号)的有关规定,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征一还一”。我县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受益更多,特制定下列补偿办法。

(1)私有产权的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按原面积(指房屋所有权证注明的建筑面积)“征一还一”,无产权证的主房,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无产权证砖瓦结构以上的门房、仓房,开发商可以按建筑面积不高于1比0.5的比例还建;其他占地面积(含附属设施)按不高于1比0.3的比例还建。回迁时选择多层楼房底层和顶层的(一层为车库的,以二层为底层;顶层建阁楼的,以下一层为顶层),原面积部分不结算楼层差价款;选择其他楼层的,回迁户向开发企业补交楼层差价款,每平方米100元。征收房屋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的,如回迁时需要扩大面积的,可享受5平方米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按每平方米1450元确定)。

(2)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被征收房屋产权证照标明商服用途和建筑面积,实行“征一还一”,但不找结构差价。无产权证的,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面积减少部分实行货币补偿,即按原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被征收人自愿增加面积的,增加面积部分按市场销售价格购买。调换的商服房屋跨度18米的,开间不低于3.6米;跨度15米的开间的,不低于3.3米;跨度12米以内的,开间不低于3米。

(3)对房屋所有权证标明使用性质为住宅,实际位于主次干道两侧(临街且有独立产权)的房屋,回迁时基本按原位置回迁,按规划要求,建商服还商服、建住宅还住宅,但仅限临主次干道的第一户,其余不享受此规定。

(4)被征收人回迁面积小于原征收面积,剩余房屋面积按市场价格予以货币补偿。

(5)对于棚户区改造涉及的特困户、低保户,在民政部门确认并出具相关手续后,有产权证照的房屋,按原面积“征一还一”达不到50平方米的,由开发企业补到50平方米。并且不因居住楼房取消特困户、低保户待遇。

(6)实行回迁安置的,按签定安置补偿协议先后顺序选择房屋,同时签定协议的利用电子摇号确定顺序。

(7)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货币补偿办法

(1)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必须出具房屋产权证照,其征收补偿金额一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对于房屋所有权证注明使用性质为住宅,实际用于商服的房屋,且位于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并有独立产权)具备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和正在营业且一年以上三个基本条件,可按商服的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3)对于有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房屋,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4)被征收人土地使用面积内的棚厦等附房设施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5)被征收人在接到评估报告后,对估价结果有异议时,自接到评估报告之日起7日内,可直接申请房地产估价技术鉴定委员会对估价结果进行鉴定,估价结果以鉴定结论为准,房地产估价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承担。

(七)征收、搬迁方式

由县政府确定棚户区改造地块并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条件,面向具有开发资质的企业公开招标。由中标企业编制修详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开招标后,由县政府授权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征收。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补偿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收费用由企业负责。

(八)相关规定

1、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开发企业,开发前需将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包括3%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到指定银行账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监督。

2、对实行回迁安置的,按回迁面积,以成本价格为基数,由开发企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其总额10%的保证金,如违反房屋征收有关规定或不能按期开发建设的酌情予以扣减。未出现问题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予以返还。

3、对实行货币补偿的,确定评估价格后,由开发企业将补偿资金足额存储到征收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4、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分期建设的,须由县政府审定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分期建设的,先期建设部分正常缴纳税费。

5、开发企业应当向房屋买受人(包括以产权调换方式回迁安置户)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6、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后,开发应按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对燃气没有入户和没有安装热计量表的住宅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开发企业在验收合格后90天内,完善办理产权证所需的全部手续。

7、实行棚户区改造的小区,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标准进行开发建设,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变更的,须经县政府批准。

8、由开发企业原因致使不能按时回迁的,自逾期之日起,由开发企业发给被征收人每月每户600元的搬迁临时安置费。

9、征收非住宅房屋,其设备、原辅材料等由被征收人自行搬迁,停业损失按有关规定计算,由征收人一次性给付。对虽有营业执照,但征收时已停止营业活动、且不能出具纳税票据的,不予支付停业损失费。

本方案与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不一致时,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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