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办限价商品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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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商品房申请
房管局办限价商品房收入 第一篇

登记编号:□□□□□□□□

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

申 请 审 核 表

申请人:

户籍地址: 区 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

—1—

一、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

注:以上收入金额保留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面积在小数点以后保留两位小数,

小数点以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 —

三、申请人承诺

四、申请人提供证件列表

注:以上复印件纸张规格均为A4复印纸,字迹清楚,严禁涂改。

—3—

五、区房管局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

—4 —

编号:XXXXXXXX

家 庭 收 入 核 查 单

本核查单一式三份,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和房管部门分别留存。

—5—

天津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和流程
房管局办限价商品房收入 第二篇

一、基本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其中,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下同)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

3、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下的,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含);家庭人口为3人的,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含);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含);

4、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人申请的应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二)其它申请要求

1、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可单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2、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在退出享受的租房补贴后,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3、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但须在限价商品住房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2个月内,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4、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或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均不能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5、申请人离异的,离异满1年后方可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离异时间以法院相关判决文书或离婚证注明的离异日期为准。

二、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作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县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2、家庭成员户口簿;

3、家庭住房有关证明。家庭住房有关证明包括:申请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权属证明;家庭成

员户籍所在地住房权属证明(因就业在本市单位落户的城镇户籍集体户口人员,可不提供集体户籍所在地房屋权属证明);户籍所在地住房征收(拆迁)的,提供征收(拆迁)安置协议;户籍所在地无住房的,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落户原因证明。家庭成员从市场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它相关证明;

4、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签字的《申请住房保障委托书》和经申请人签字的《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承诺书》;

5、未婚人员单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需提供由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登记记录;申请人已婚但与配偶未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申请人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由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申请人离异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申请人丧偶且未在申请人户口簿上显示的,还需提供申请人配偶死亡证明;

6、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农业户籍人员,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存证明等相关要件。申请人工作地址原则上以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记载的单位地址为准。劳动合同记载的单位地址与申请时实际工作地址不符的,可由用人单位据实开具《工作地址证明》。社会保险缴存时间按社会保险缴存证明认定。

以上证明复印件均为A4复印纸,字迹清楚,严禁涂改。

三、申请流程:

1、向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2、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工作时限5日。【房管局办限价商品房收入】【房管局办限价商品房收入】

3、申请人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到区民政局进行收入核查,工作时限15日。

4、区房管局对申请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进行审核,工作时限5日。

5、区房管局将申请人相关情况公示,公示期限5日。

6、市房管局将申请人相关情况公示,公示期限5日。

7、区房管局开具《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有效期为1年。

8、购房申请人持《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单位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和平房管局电话:022-23329370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与哈密道交口(哈密道151号)

限价房办理流程
房管局办限价商品房收入 第三篇

限价房办理流程.txt用快乐去奔跑,用心去倾听,用思维去发展,用努力去奋斗,用目标去衡量,用爱去生活。钱多钱少,常有就好!人老人少,健康就好!家贫家富,和睦就好。申请购买限价房需要经过以下7步骤:

第1步——申请

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并填写《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申请审核表》,同时携带以下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家庭现居住情况有关证明材料(住房权属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为原件和复印件,其余为原件);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住房证明。

第2步——初审

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在5日内进行初审,对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相关条件的,开具《家庭收入核查单》并交申请人。

第3步——收入核查

申请人持区房管局开具的《家庭收入核查单》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进行收入核查。

【房管局办限价商品房收入】

第4步——审核

区房管局根据区民政部门送交的《家庭收入核查单》在5日内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纳入公示范围。

第5步——公示

区房管局将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对公示核实不符合条件的,由区房管局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6步——发证

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房管局向申请人开具《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有效期为1年。

第7步——

申请人持《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单位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天津市房管局23145264 23316187和平区曲阜道84号

天津市建委23307363和平区南京路131号

天津市物价局12358(举报)河西区苏州道35号

和平区房管局23329370和平区长沙路95号

河西区房管局28138773河西区黄浦南路4号

河东区房管局84122032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南开区房管局27022099南开三马路205号

河北区房管局26293509河北区金纬路金正公寓

红桥区房管局27328452红桥区西青道新春街2号

津南区房管局28395643津南区津岐路

西青区房管局27916803西青区西青道409号增6号

北辰区房管局26393731北辰区霞光里底商26号

东丽区房管局84375958东丽区先锋路19号

申请购买限价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天津中心城区非农业户籍3年以上且家庭人口在2人(含)以上;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天津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目前家庭上年人均收入应低于

2.5万元);家庭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限价房购买人在交纳契税满5年后方可上市转让(继承除外)。

1)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3年1月1日以后拆迁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

3)定向货币安置的拆迁户.拆迁补偿安置费中的房地产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 另:2005年9月1日后签订<天津市远年立户住人违章拆迁安置补助协议>的家庭也可以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远年立户住人违章指1990年4月1日前建的.长期住人并落有正式户籍的房屋.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持相关证件到拆迁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办理申请手续.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

2014年限价房申请条件全解读
房管局办限价商品房收入 第四篇

2014年限价房申请条件全解读

【导语】:2014天津限价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天津限价房申请条件是怎么样的呢?赶紧来看看吧!

天津市限价房申请流程

1、向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2、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工作时限5日。

3、申请人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到区民政局进行收入核查,工作时限15日。

4、区房管局对申请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进行审核,工作时限5日。

5、区房管局将申请人相关情况公示,公示期限5日。

6、区房管局开具《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

限价商品房政策
房管局办限价商品房收入 第五篇

一、什么是限价商品住房?

答:限价商品住房是住房保障政策的一种,是政府为解决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对住房销售价格、销售对象、户型比例及单套面积等进行限定而建设的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原则上比测定价格之前3个月内,周边或同地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低20%左右。

二、限价商品住房户型和面积是怎样的?

答:限价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一居室50平方米左右,两居室70平方米左右。其中一居室、两居室住房套数占住房总套数的比例不低于70%。

三、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3年以上;

(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2.5万元;

(三)家庭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四)申请家庭原则上应为2人(含)以上家庭。单人户申请须为年龄超过30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人员。

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确

定。与申请人长期共同居住的近亲属,可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

四、到哪去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答: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经过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区房管局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1年的《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

五、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二)家庭成员户口簿;

(三)家庭现居住情况有关证明材料;

(四)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住房证明;

(五)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

有特殊情况的,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它相关证明。

六、如何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答:取得《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的申请人,持《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单位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七、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可以贷款吗?

答: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贷款,手续与

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一样。

八、对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后上市交易有什么规定?

答: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在交纳契税满5年后即可上市转让。交易税费与普通商品房交易标准相同。

九、目前我市限价商品住房项目都有哪些?

目前已确定7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具体如下:

1、昆俞北路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位于东丽区,该项目东至规划海渺路,南至规划满江东路,西至祁连路,北至外环线,限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约19.09万平方米,

2、 开发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运河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位于西青区,该项目东至规划福姜路,南至规划凯安道,西至规划盛姜路,北至公路工程总公司、赫泰制药公司,建筑面积约10.08万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为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红旗农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位于北辰区,该项目东至规划姚江东路,南至规划汾河道,西至规划姚江路,北至规划淮河南道,建筑面积约17.45万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为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张贵庄路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位于东丽区,该项目四至为:东至规划雪山路,南至规划青岚山道,西至规划柳岚路,北至规划天柳道。限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约17.16万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待定。

5、津滨大道南侧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位于东丽区,该项目东至登州南路,南至方山道,西至贵莲南路,北至海昆道,建筑面积约12.64万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待定。

6、华明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位于东丽区华明新家园居住区,该项目北至杨北公路,南至津汉快速路,东至环外快速路,西至赤海路,建筑面积32.1万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安居建设发展总公司。

7、双港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位于津南区双港新家园居住区,该项目北至梨双路,南至南边界路,东至主干路,西至津港高速公路,建筑面积17.6万平

方米,开发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后的政策:按照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规定,凡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非农业户籍、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且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的均可申购限价商品房。此外,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单人户家庭收入限制在年收入4.5万元以下,两人家庭收入限制在年收入9万元以下。【房管局办限价商品房收入】

天津将调整限价商品住房政策,以往被排除在外的有房家庭、单人户只要符合相关条件都可以申请;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也将上调5000元。

据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吴延龙介绍,此次天津限价商品住房政策调整涉及申请人的家庭住房条件、收入标准、户籍区域、家庭人口等四个方面。

其中,家庭住房条件,将由以前没有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调整为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家庭。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人均年收入标准,将由2.5万元调整为3万元,核算2人以下家庭收入时,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即2人户为9万元,单人户为4.5万元。申请人的户籍条件,将由天津市中心城区非农业户籍3年以上,扩大到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此外,天津还将允许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单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据了解,去年天津开工建设限价商品住房2万套,今年计划建设限价商品住房150万平方米,2万套。限价商品住房每平方米价格将低于同一位置、同档次商品房20%。

天津计划2009年建设保障性住房770万平方米、11万套,建设规模比去年增加30%。另外,限价商品住房政策将调整,以往被排除在外的有房家庭、单人户只要符合相关条件都可以申请;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也将上调5000元。

2016限价房申请条件
房管局办限价商品房收入 第六篇

申请限价商品房的条件 (一)限价商品房的供应对象:

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二)限制商品房申请人资格条件如下:

1、户籍条件: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2、年龄条件: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市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限价商品住房供需情况,对单身申请人年龄实行动态管理。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规定标准。

4、购买的限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购买1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限价房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居住地的区房管局登记填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经各区房管部门初审并经市房管局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批准其购房资格。

3、 购房:经各部门对其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按照确定的选房顺序到限价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参与选房或选房后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购房合同的,便被视为自愿放弃购买资格。申请人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取消其本次购房资格,今后如需购房应重新提出申请。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

申请限价商品房需注意什么问题 (一)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

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出售。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5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二)不符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将被取消购房资格。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也可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和资产情况进行检查。对经核实不符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应取消其购房资格。

(三)不能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否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人,由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已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已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6保障性住房公平合理分配调查报告
房管局办限价商品房收入 第七篇

一、我县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

2016年9月,通过县政府组织力量对全县城镇居民(非农户口)住房需求状况进行了保障性住房为期两个多月的实地调查,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柞政办发[2016]88号文件明确的收入线标准规定:中等收入家庭:15000元/人•年;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2000元∕人•年;低收入家庭:7500元∕人•年;低保家庭:5000元∕人•年。住房困难家庭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我县城镇居民中符合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条件情况如下:(1)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数2088户;(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户数663户;(3)中等收入住房困难户数177户;(4)新就业人员352户;(5)外来务工人员491户;共计3771户。按照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发的《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者;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我县各类保障性住房的需求量为:廉租房1881户,经适房671户,公租房842户,限价商品房377户。

二、我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分配入住情况

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已接近尾声,全县将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4067套(廉租房1772套,公租房1546套,限价商品房749套),分布全县8个乡镇,其中两处廉租房已分别通过抓阄和电脑摇号分配方式分配入住785户。

三、如何保障我县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合理性

无论从全国、全省,还是全县情况来看,廉租房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内容和形式,本文试图以廉租房为主体研讨分配上的一些问题。

目前社会各方面对廉租房分配方式上的意见倒不是很大,影响分配的焦点集中在享受廉租房资格的认定上。有人反映,有的人开的豪车住的廉租房,有人把自己所有的房屋出租而跑来住廉租房,还有人是公务员或国家家公职人员住廉租房,针对此情况,采取以下对策:

(一)保证资格审查环节的公正性

1、资格审查批准的程序:2016年7月以前,廉租房申请户直接到主管部门领取申请表,各级政府组、村或社区、镇政府审查签注意见报审批机关审批。在实际执行中,村或社区意见很大,说是一些人说我给上边都说好了,你们给签个意见盖下章,其余事情就不用管了,这些人有些蔑视他们。针对这一问题,住建局于2016年8月31日召开了廉租房管理联席会议,邀请村或社区、两镇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通过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由住建局统一印制申请审批表,交由两个社区和两个镇政府负责发放,城镇居民申请廉租房先向所在社区申请领表,未设社区的直接在镇政府领表,各级签注意见后,分别由社区、镇政府审查公示后,由镇政府统一以文件形式报住建局,住建局由承办股室派员逐户核查拍照提出意见报住建局会议研究批准并公示享受廉租房资格人员名单。如此,彻底纠正了住建局审查前由申请人个人跑路签注意见的个人行为,同时,也方便了群众。

2、廉租房审查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诸如民政部门负责的家庭收入状况的核定,享受低保的情况证明,残联为残疾人提供的残疾证明,公安部门城镇户籍的认定,村组对住房情况的调查,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下岗证,以及镇政府对申请人职业的认定,等等,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直接影响着廉租房享受资格的确定和公正性,引起社会各界的不满,矛头都指向批准机关。

(二)使分配方案制定过程透明性

廉租房分配时间取决于廉租房交工的时间。廉租房即将交工前,负责分配的部门根据竣工套数、轮候户数,确定分配方案。大批量的不再沿用抓阄方式,根据申请人家庭人口数量类别、残疾类别确定实施电脑摇号方案,经讨论充分征求意见后发布执行,在分配前宣传群众,让群众理解本次分配方案的相关程序和规定,确保分配方案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性。

(三)保证分配方式上的公正性

分配廉租房要召开分配大会,邀请群众监督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社区代表参加,邀请公证处全程公证,监察局全程监察。电脑摇号,大屏幕显示数据。分配结果现场签字确认,发给住户入住通知单,以达到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

四、建立健全分配和运营监管的长效机制,保障分配公正合理

(一)规范准入审核。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要合理确定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健全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公安、税务、金融等部门及街道、社区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声明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家庭住房和资产等情况。审核机关调查核实申请人住房、金融资产、车辆等财产的,有关机构应当依法提供便利。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切实防范并严厉查处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变相福利分房和以权谋私行为。对以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应立即纠正,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建立住房保障诚信档案,完善失信惩戒制度。

(二)严格租售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县人民政府在合理的轮候期内安排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应当按月或季度及时发放,确保当年12月25日前全部发放到位。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应当载明租金、租期以及使用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时,要明确界定政府与购买人的资产份额,并按照政府回购、适当兼顾保障对象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所得价款的分配比例。限价商品住房的上市交易收益调节办法,由县人民政府适时制定。

(三)加强使用管理。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动态监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建立公众监督机制,落实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定期检查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对违反规定将保障性住房出售、转借、出租(转租)、闲置、改变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保障性住房的使用人要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住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保障性住房小区可以实行住户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也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提供物业服务。

(四)健全退出机制。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经济状况改善,或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应的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逾期不腾退的,应当按市场价格交纳租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退出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对拒不服从退出管理的,可以依照规定或合同约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是个新生事物,怎样更加推进分配的公正性,要通过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分配和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才能实现分配上的公正和合理。

2016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房管局办限价商品房收入 第八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伐,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推动城乡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目标,以界定对象、明确标准、规范程序、科学管理为重点,有序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二、任务目标

2016年,计划安排住宅建设用地59.2亩,其中,安排保障性住房和商品限价房建设用地9.54亩,达到住宅建设用地总量的15.96%。市政府下达我县的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任务目标是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60套,新建限价商品住房60套。

三、总体思路

(一)对于低于城镇居民平均人均年收入标准0.8倍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做到应保尽保,并逐步扩大到1倍以下。

(二)对已竣工或正在建设的廉租住房试行租售并举,以解决配套资金困难度现状;对今后建设的廉租住房则试行合作并建(即保障户与政府共同出资)的方式,以解决建设资金;同时积极吸纳社会投资,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

(三)限价商品房和廉租住房实行统一建设和配建相结合。其中,统一建设是指由县政府统一征地并组织建设;配建是指在项目用地中,由土地使用人根据廉租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建设标准和要求,按规定比例配套建设廉租住房和限价商品房。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在广泛宣传国家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由县住建局组织人员,深入到基层走访调查或通过调阅全县住房状况档案,调查全县低保住房困难和低收入(0.5倍、0.8倍、1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为制定全县近期保障性住房规划提供良好条件。

(二)制定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通过调查摸底所提供的基础性数据、资料,依据住房保障范围和廉租住房建设、商品限价住房建设、危陋住宅改建等任务提出的需求,由县住建局编制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在规划设计上抓好落实。对建设保障性住房的项目,要明确规定建设区域和土地面积。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规划许可和项目备案。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要与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县城不同区域安排建设项目或配建项目,努力为低收入家庭工作、生活、子女上学提供便利条件。

(三)制定建设方案。在做好调查摸底,制定规划的基础上,县政府组织各有关单位深入研究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研究并制定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制定建设方案,快速推进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四)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一是及时办理项目手续。对列入建设计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完成项目审批、建设用地、建设许可等审批手续。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超前服务、联合审批、一站式办公等方式,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限时办结相关手续。二是抓好工程建设。逐一落实项目建设计划,完善建设程序,确保早日开工建设。县住建局要抽调精干人员,深入建设现场,强化对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切实加快建设进度,争取项目尽早竣工投用。

(五)落实建设资金。一是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县住建局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住房保障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县财政要安排专项配套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二是拓宽融资渠道。要充分利用现有或开拓新的融资平台,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建立合作机制、争取信贷支持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营造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顺利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制定政策,扎实推进。县住建局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年底按时完成任务。

(三)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决定成立由政府县长郭新耀任组长,政府副县长崔玉民同志任副组长,县住建、监察、国土、发改、财政、审计、民政、国税、地税、环保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同时各乡镇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党委政府领导任组长的保障性住房推进组织,报县政府。

(四)明确责任,强化协调。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惠及广大群众的一项民心工程,意义重大,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县住建局负责具体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规划选址、项目建设等推进工作,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有关建设补助资金;县监察局负责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的监督监察;县国土局负责解决工程建设用地工作;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并配合县住建局做好争取资金的相关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监督;县审计局负责工程的预、决算审计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的审核等工作;县国税、地税负责落实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优惠税收政策;县环保局负责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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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市房管局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安排
房管局办限价商品房收入 第九篇

市房管局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安排

**年,市房管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力抓好行业管理和项目建设,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在规范行业管理上取得新进展,在推进项目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在建设宜居城市上取得新成就,房地产市场总体呈现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

一、**年我局的全面工作

(一)加强行业规范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一是房地产开发基本平稳。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抓好预售管理,出台了《景德镇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有效规范市场开发行为。2016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同比增长25%;商品房开工面积**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75%;商品房竣工面积**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9%;商品房销售面积73万平方米,与去年基本持平。二是房产交易保持相对稳定。全年新增房产档案1.61万卷,接待社会各界档案查询3.1万人次,实现档案利用收入**万元;完成担保服务**户,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担保金额**亿元,收取担保费??万元;办理房产交易业务**万宗,建筑面积364.52万平方米,实现房产交易收入**万元,协征契税**万元。目前,我市商品房住宅成交均价为3684.36元/平方米,同比上涨8.1%,在全省设区市中处中游水平。三是物业管理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年对全市物业小区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和物业示范项目评比表彰活动,并指导成立了3家业主委员会;加大维修基金归集和监管力度,一年来归集维修基金3500万元,累计归集**亿元,同时注重维修基金的使用,全年投入使用78万元。四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稳步推进。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成立了征收补偿专家评估委员会,有序推进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通过建立项目责任制,将各项目单位纳入本项目征收信访工作的主体,督促落实房屋征收信访责任,确保不发生新的矛盾。五是加强直管公房维护和管理。通过追缴历史欠租,盘活空关房等,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全年各房管所共完成经济收入**万元,投入房屋维修资金**万元,同时,积极开展打击“两违”活动,严禁公房乱搭乱建和非法改造行为。

(二)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加快宜居城市建设步伐

一是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建设方面,方家山项目有24栋房屋已经开工建设,另有10栋房屋近期将开始基础开挖,现仍有零星分布的20亩土地未征收到位,制约了项目推进;景东安厦项目建设廉租住房1000套、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已按省政府要求,于8月底前全面开工,现正进行桩基施工,进展比较顺利;安宇项目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000套,现相关招投标工作结束,开工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尚有7亩土地未征收到位,影响后续工作的开展。管理方面,石岭小区廉租住房主体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全部完成,*月7日举行了公开摇号仪式,有998户家庭顺利中签; 2016年中心城区发放廉租补贴*万元,累计受益家庭7341户,实现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工作,市政府批准成立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组织架构基本搭建完毕,开始运营;同时,推出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加强保障性住房信息审核制度,有效杜绝了骗租骗购行为。二是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西瓜洲棚改项目已签订征收合同房屋700栋,占总量的88%,土地使用证办理完成,项目工程进入全面施工阶段;陶瓷弄安置房完成三层施工,金家弄安置房完成桩基施工,咋叭弄一期安置房土地证已办理,土地契税和印花税已全额返还。三是大力推进各重点项目建设。陶瓷民窑遗址博物馆项目一期工程办理验收交接手续,水、电及道路全部完工,二期完成外部装饰及环境施工,安置房基本完工,吊脚楼24号年底前完成主体建设;戴家弄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4.83亿元,整个项目十个地块中有八个地块完成全部建筑并开盘销售,剩余两个地块也在收尾当中。

(三)齐头并进破解难题,提升房管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集中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研究解决了静园山庄历史遗留的办证问题,同时,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区改造安置房产权证办理的有关意见。二是做好困难单位解困工作。景房集团对中山北路步行街进行了整顿,同时强化物业管理职能,对戴家弄街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基本进入正轨。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全年收取租金70万元,花园二期顺利实现股权转让,项目进度加快。三是加强租赁管理工作。全年办理租赁登记备案1700户,实现租赁管理费52万元,仓库租金**万元。四是抓好白蚁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白蚁防治宣传和监督力度,拓宽白蚁防治市场,一年来完成新建预防收费120万元,灭治收费30余万元。五是抓好房改工作。全年共审批房改房发证1000户,归集房改资金198万元,为接管公房和直管公房的维护提供了资金保障。六是抓好房政工作。全年审核出售的非成套住房**套,接受落实房屋政策申请20份,并对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进行了专项整治。七是抓好房屋鉴定工作。原住宅设计所更名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中心,并参与了多项危房排查鉴定及房屋质量纠纷司法鉴定,现加快角色转换,不断拓宽经营范围,强化房屋安全鉴定职能。八是抓好综治信访工作。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和矛盾纠纷双排查工作。全年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12次,接待上访群众500余人次,收到各类信访热线交办单**件,总体办结率98%。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势头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整体仍不够活跃,新房成交量仍在低位徘徊,市场观望气氛较浓。每年的项目建设任务重,资金需求大,仅仅依靠政府财力,远不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保障性住房建设征地遇到很大阻力等,这些都是我们今后工作要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年工作安排

**年,全市房管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以规范行业管理构筑和谐人居为目标的房管各项工作中来,统一到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改善民生为主旨的保障性住房体系中来,统一到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内容的机关作风新转变中来,实现房地产业稳健发展,民生工程有新突破,系统面貌焕然一新。

(一)更加重视房地产行业管理

一是加强市场调控,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秩序。把加强市场监管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相结合,坚决查处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非法集资、一房多卖、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推行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约、网上合同备案,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强市场引导,增强市场信心鼓励住房消费。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激活房地产交易市场,稳定商品房价格。加强房产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市场舆论宣传,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及时发布权威的政策信息。简化审批程序、改善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提高房产交易服务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研究制定全市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加快房地产信息化建设步伐。以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以房屋登记数据为基础,健全完善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市住房信息互连互通。

(二)更加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

一是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按照项目建设调度检查机制,对2016、2016年续建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导,加快施工,对2016年中心城区新建1250套廉租住房、1000套公租房的工作任务进行科学调度,尽快铺开,切实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土地、资金等问题,确保按省政府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大力开展“三房合一、租售并举”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三房合一、租售并举”工作,特别是要大力推进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制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着力规范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控制建设面积和开发成本,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严把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关,落实“三个百分之百”要求,确保工程程序规范、质量过硬、管理有序、生产安全。(

(三)更加重视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勤政廉政意识。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干部推荐、考察、提名、任用、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建设。要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工作水平,重点提高谋划发展、科学发展的本领和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搞好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推进作风建设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清廉、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二是强化工作绩效意识。要以提高工作绩效为目标,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实现以制度规范人、制约人、监督人。在实践中,一方面要以只争朝夕的气势快速推进工作,一方面也要以谨慎稳妥的态度处理好细节问题。各项指标既要有量上的增长,更要有质上的保证。有关工作不仅要看到结果的完成,也要注重过程的完善。对历史遗留问题,旧债要还清,新债不能欠。同时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注重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更加重视安全维稳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确保安全隐患有专人负责。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力度,使安全知识进单位、进工地,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加强源头管理,经常性开展对危旧房屋、建筑工地、办公大楼、公务用车等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二是强化信访责任意识。要重视初访,对发现的苗头隐患及早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化解,真正把工作做在前、做到位。要充分尊重和保护群众信访权利,保持信访渠道畅通,同时依法维护良好信访秩序,依法处理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对一些社会影响面大的信访件,要主动与媒体沟通,及时反馈有关信息,树立正确导向。要做到小事不出责任单位,大事不出主管局,矛盾尽量不上交,切实提高基层一线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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