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52号公告,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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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地税局税收信息化五年工作规划
税务总局52号公告,车辆购置税 第一篇

地税局税收信息化五年工作规划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税收信息化建设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2018年将是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决定性阶段。建立和完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改造税务管理工作,提高税务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效率;规范税务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充实、创新为纳税人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开发利用涉税信息资源,提高税收经济决策效率和水平是后五年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2018年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快我市地税系统管理现代化进程,我们结合地税实际,认真制定了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金税工程的总体框架下,按照税务信息一体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和促进税收遵从为目标,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依托,重点围绕强化税收征管和优化纳税服务,积极推进税收业务和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推进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促进地税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牢固树立税收管理信息化一体化建设的观念,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三十二字原则,加速推进信息管税,做好与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的衔接。

(三)建设目标。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技术规范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信息管税为主线,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融合业务、制度创新和优化资源配置为手段,通过五年的信息化建设,突出数据标准统一、应用管理有效、服务优质便捷的建设目标,为实现所有工作都上机、所有数据都入网、所有信息都共享、所有考核都量化的愿景奠定基础。

(四)主要任务。未来五年,全市地税系统要加快现代信息技术支撑条件下税收征管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始终坚持依法征管,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稽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优化税收征管程序,规范税收会统核算,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突出信息管税、制度管人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重点推进金税三期工程为标志的现代化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大幅度提升税收管理应用水平,有效促进税法遵从,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及时完成相关规范性文件等配套制度的制定、落实工作。梳理、整合和完善现有基本管理制度,形成系统、科学、合理、简明、实用的制度体系,使税收业务管理、行政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方面的各项制度趋于完善,使一切管理、服务活动都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本着实时收集、及时反馈、正面回应、实事求是、群众满意的方针,切实加强网络涉税舆情管理工作,做到听民声、察民情、顺民意、得民心,不断优化舆论环境,维护地税形象。建立日常监控机制,对反映宏观税制改革、微观涉税事项调整、税务人员执法服务等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要及时收集信息,分析研判舆情可能发生的程度,保证舆情应对的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应对预警机制,坚持依法征税,进一步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做到廉洁从税,从源头上避免涉税网络舆情危机的发生。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主动与主流媒体和网站沟通联系,在第一时间说明真相,争取获得媒体的理解与支持,掌握舆论的主动权,避免舆情事态扩大。建立应对联动机制,加强与宣传、公安等部门和主流网络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地方政府舆论监测的成熟机制、应对网络舆情的联动机制,形成舆情应对工作合力。

二是深入推进技术融合。积极推进信息管税思路,重点抓好对各类税收电子信息的数据挖掘和分析利用,大力推广应用税收分析与预警系统、纳税评估系统、车购税发票信息采集系统、车辆信息清分比对系统等。全面开展纳税人会计核算软件备案及分析工作,配合省局推广总局综合办公系统、财务预算执行监控系统等,继续扩大信息技术在综合办公、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监察监督、教育培训等行政政务、事务中的应用广度和深度。

三是强化数据质量管理。从数据质量管理入手,推进标准化的信息资源管理,建立科学的数据管理体系,提供数据录入、审核、业务与数据真实性核对、校验纠错等多项功能的工具体系,建立数据仓库,扩大数据分析基础,推进数据应用。(

四是健全规范的运维管理体系。畅通的技术、业务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包括运维组织、运维队伍、运维流程、运维制度、运维内容和运维支持平台等内容。建立分级管理的业务、技术运维中心,是保证各系统正常平稳运行的必要条件。建立规范的运维工作机制,依据管理环节、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完善运维制度,制定运维流程,明确运维内容,实现运维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同时建立与信息系统配套的高效快捷的运维平台,使运维人员通过运维平台完成对日常监控、呼叫答疑、流程梳理、政策知识库和数据字典等内容的日常维护。

五是深化信息安全管理。注重把安全管理要求和日常运维工作相结合,梳理和细化基础环境、硬件平台、应用系统、数据管理等日常运维工作的规范和要求,逐步建立安全运维制度框架、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和提升全市信息安全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国际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机房管理制度》,加强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使计算机及网络的使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六是加强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梳理分析现有主要应用系统对计算机存储资源的近期和中长期需求,结合日常系统运行的监控结果,充分利用该领域技术的最新进展,完成现有计算和存储资源的资源整合与优化利用工作。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指导硬件资源日常的部署、分配、释放和迁移等工作,实现按需分配、动态调整,充分发挥资源潜能,高效地适应应用系统的部署和运行需求。研究和分析可能引发信息系统故障及中断运行的风险点,制定应急预案,要利用现有条件,因地制宜开展数据备份工作。

七是保障日常维修耗材。在计算机及外设的硬件维护、维修方面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计算机及外设报修单》管理办法。在硬件出现损伤性故障时,严格按照《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划清责任人,予以及时维护维修,以满足征管工作需求和省局关于计算机硬件配置的相关要求,确保硬件安全、稳定运行。对计算机和外设积极做好硬件维护、维修工作;对部分老龄化硬件设备做好更新换代工作;从基础上保障信息化工作的稳步推进。积极稳步推行办公自动化工作,将办公系统的传输内容扩大到公文、报表、信息、通知、各种相关资料和其它业务资料,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八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始终将税务干部现代化操作管理素质的培育提高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重点培养一批骨干力量,使税务机关有自己的开发、维护专业队伍,为全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技术保障。在培养征管力量的同时,同时注重加强计算机专业力量的培养。信息化培训工作分批、分层次、分阶段进行,以网络维护和征管应用软件使用为切入点,开展部分人员的培训,提高我局信息化应用水平。定期对各科室网络维护员进行运维方面专业知识培训,培养其较高的运维动手能力,保障科室计算机及外设的正常运转。

2015税务局流转税工作总结
税务总局52号公告,车辆购置税 第二篇

文章标题:税务局流转税工作总结找文章到范文搜网更多原创-(

大家好,下面由我代表xx局作2015年流转税工作总结,现汇报如下。2015年我局大力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流转税政策,切实提高征管质量和效果的同时,继续一如既往地做好一般纳税人管理、金税工程、消费税政策调整及车辆购置税等各项工作。下面从九个方面进行总结。一、不折不扣做好政策的贯彻落实政策的上传下达是我们的主要工作之一,2015年全年共拟转发文件70份,电子通知101份,我们在贯彻税收政策时,能在充分了解政策出台的背景及意图,结合我区税收管理的情况和征管的特点,注重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使税收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一)推进消费税的细化管理,在政策调整和税目增加的情况下做好调研与政策落实工作,完成了我区消费税改革的跟踪调查,在新政策下为我局消费税收入把好脉。1、我们及时召开了消费税政策调整的业务辅导视频会议,布置分局开展纳税人的核查摸底,在例会资料、网站窗口刊登了相关的调整政策,及时对软件申报、减免等功能进行了测试,对报送资料进行了明确,对难于确定是否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及时得到了答复。2、这次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我区新增征收消费税62户,取消征收护肤护发品消费税25户,涉及调整税率26户,上述62户企业中,有6户以出口应税消费品为主,22户经营范围有消费品经营项目,但暂时未有经营。3、为比对新旧政策的不同影响,我局对消费税政策调整前后的消费税应税销售额、实际入库消费税进行了比对分析,综合把握新政策执行后的影响,为全局税收收入作出准确的预测。我们以相关企业去年的销售情况,根据调整后的政策,对税源变动进行测算。2015年实现消费税14815万元,按2015年销售收入和调整后的消费税政策计算,2015年应纳消费税13474万元,减少税源万元1341万元,综合现xx酒厂粮食白酒销售的增长,税源基本与去年持平。(二)布置开展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试点工作。为便于分局、纳税人把握新旧优惠政策的不同,我们就新旧政策变动情况作出详细的条款分析对比,并针对政策的变动情况对我区税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测算出我区现有民政企业的最高退税限额比2015年将增加900余万,另外由于新政策对认定资格的放松,将会导致福利企业有不断增加的趋势,新的政策也为我们日常税收管理增加了难度和工作量。我们根据试点政策的要求,本着便于执行的工作思路,细化了办理资格认定的程序、时间、审批流程等事项,并对日常的管理和监督提出了相关要求,以加强该类型企业的管理。在11月份,我们完成19户福利企业试点优惠政策的认定工作。(三)做好新一窗式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根据市局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操作规程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在2015年10月底前完成了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和做好相关税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在宣传上,我们通过信息短信通知、税法例会、派发资料、前台工作人员详细解释、税收管理员电话通知等方式,及时通知纳税人因《一窗式操作规程》的实施,而有所改变的申报要求和操作流程,尽可能减少纳税人上门的次数,缩短纳税人排队等候的时间。根据市局安排我们在2015年11月1日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及抄报税测试,并及时把测试中发现的问题上报市局,由于准备工作做足,新一窗式操作模式平稳过渡。二、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日常审批事项流转税日常工作中涉及大量的审批,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级别调整、取消;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关停企业欠税确认、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的认定、减免退税的审批等等,全年审批事项超过7000多户次,我们在严把政策关的同时,注意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使各项审批事项均能在服务承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同时在各级组织的多项检查中没有发现违法审批行为。三、切实加强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管理(一)争取主动,及早部署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验证工作。鉴于CTAIS2.0在5月份正式启动,所得税汇算清缴也集中在上半年,分局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我局于今年1月布置开展年审工作。各分局根据自身实际,合理安排年审时间,使验证工作得以有条不紊地开展。经过采取广播电视台、期刊、税法例会、手机短信、分局的宣传板报、电子屏幕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共有8124户申请验证,其

2016我区建筑业市场及建筑业税收发展的浅析
税务总局52号公告,车辆购置税 第三篇

**地区建筑业市场及建筑业税收发展的浅析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逐步落实,西藏经济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地区经济也随之得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快速发展。中央财政资金的不断注入,西藏投资环境的逐步改善,使得**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度增长,既带动了建筑企业的发展,也带动了水泥、建材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现就**地区建筑行业税收发展作一简要分析。

一、建筑业税收发展状况

由于西藏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的特殊性,使得建筑业税收收入在**地区占到了税收总体收入的27左右。从2016年----2016年这三年实际入库的税收来看,**地区建筑业税收的发展总体是稳中有升,其中,2016年建安行业入库税收2983万元,2016年和2016年都为3577万元,而这三年建安行业税收分别占到了当年税收收入的29.55、28.32、24.08(剔除车购税收入)。虽然这个比例在逐年降低,说明了税收收入对建安行业依赖性的逐步减弱,但在目前,建安行业仍然对税收整体收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以乃东县建安行业税收收入为例

【税务总局52号公告,车辆购置税】

2016年------2016年乃东县建筑业完成产值比例表

完成产值

(万元)

税收收入

(万元)

税收收入比列

2016年

18,052【税务总局52号公告,车辆购置税】

802

4

2016年

24,643

1,076

4

2016年

28118

1,163

4

以上数字可以看出建筑业税收每年都在增长,并且平均增幅达到了21。不过由于最近几年乡镇企业及持外管证的外来建筑企业不断增多,根据规定乡镇企业经营的所得额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及持外管证的外来建筑企业所得税回注册地交纳,使得2016年和2016年的企业所得税有所下降,尤其以2016年表现明显。2016年-----2016年建筑业的税收收入占到了乃东县收入的50左右,三年的比例分别为46、57、51。在个别县局,建安行业税收收税甚至占到了其税收收入的90以上,由此可见建筑业市场快速稳步的发展对**地区税收收入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从以上建筑业产值情况和建筑业税收增长情况看,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不断注入,城市基础建设的加快,才是地区建筑业得到不断发展的原动力,但在我区,民间和社会投资的力度与速度都还不如人意。

二、当前建筑业市场现状分析【税务总局52号公告,车辆购置税】

受利益驱动的作用,许多建筑业的纳税人想尽办法利用西藏政策制度不完善和建筑业具有建筑项目生产周期长、建筑施工企业多而杂,且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不一、工程项目流动分散、点多面广等特点,加上部分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互相配合等原因,使得建筑业偷逃税收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相得益彰”。

【税务总局52号公告,车辆购置税】

(一)建筑业的成本高、利润相对较低

由于西藏地理环境及经济落后交通不方便等诸多因素相对其他省市来说建筑业的成本及费用开支要高。例如:某单位的办公楼实际造价为190万元,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楼层为4层,工期为一年,该工程的成本为170万,利润占8,这样算来实际利润为15.2万。在这当中由于主体工程所需的材料如:钢材、木材、水泥、沙石等及装修所需的铝合金、地板、木版等包括税费等支出占总体工程的70,工程所需的如:水电工人、木工、泥工、等人员工资占工程总造价的20。这样我们从以上数字中看出工程材料和人员工资比例占的很大,主要原因由于**地区与其他地市比较,相对与拉萨的交通更为便利,以及在挑选材料品种和价格上存在着差异等原因,造成**地区所有大型工程除水泥、以及急需的材料在当地购买之外,主要材料都是在拉萨购进,不过拉萨市场价格相对内地市场价格还是要高出20。由于西藏经济不发达及人才的短缺情况,目前**的所有大型工程的技术工人都来自于区外,只有普工是当地农民工,根据西藏自治规定对区内雇佣的农民工人平均工资不得低于25元/天,所以地区建筑业企业的人员工资开支较大。根据了解我地区的工程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由于考虑到成本相对拉萨要高所以工程造价允许调高10,这也就使得地区建筑业的利润平均在12左右。另外,对于水利水渠工程由于地理环境及自然条件因素的原因,无标准以供参照,所以水利水渠工程的利润相对其他工程要高一些,大概在工程总造价的15左右。

(二)粗放的征管模式效率较低,个别施工单位搞资金体外循环,影响税收监控

由于竞争激烈,建筑市场压标压价、暗箱操作屡见不鲜。一部分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私营建筑企业、个体建筑队、无证施工队为承【税务总局52号公告,车辆购置税】

揽建筑工程,纷纷采取分包、转包、挂名、挂靠、承包经营等不同的经营方式挂靠在施工资质较高的企业或向其借用施工资质。施工企业向这些建筑队、挂靠队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后,放任自流。使税务机关难以将这些施工队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给日常的税款征收和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一些建设单位因资金困难等原因,用材料物资、车辆、房产所有权抵顶部分工程款。对这部分抵顶工程款的实物,建筑施工企业一般不计收入和相应的账目,形成资金帐外循环。此外,由于目前我地区税务机关征管力量相对薄弱,人员不足,加之工程分布点多面广的现实,也造成了税务机关无力对各个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管。

(三)建筑市场管理机制不健全,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

由于建筑企业的各主管部门配合不到位,税务部门与建设、审计、监察等部门缺乏必要的配合和协调,因此对在建工程的情况不能及时沟通,这给税收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在竞标过程中税务部门也存在着监控盲点。建筑工程实行竞招标制度是建筑行业的一大特点,在竞招标过程中,建设、计委、公安消防等部门都参加且分别要对建筑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只有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才能参加竞招标,而税务部门不能参加竞招标过程,不能从源头上掌握单项工程项目施工计划。建筑商作为纳税义务人纳税意识淡薄,对工程收入则是尽量少列,现金能坐支的就坐支,能进入小金库的也绝对不入账,工程收入也以为未结算、未付款等理由迟迟不予结转,甚至一些私营企业根本不设账或只是简单的以流水账来应付税务及相关部门。再者,一些建筑企业对转包工程不进行税款代扣,只提取管理费,在财务核算上编造虚假记账凭证,虚增工程成本,致使建安行业税收征管力难度加大。

三、相关的税收政策对建筑业税收发展的影响

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一款第四条,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它构建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笔者认为,未能体现税负公平的原则,原因对于建安企业来说,大多数企业都未附设专门的预制构件及其他构件厂,一般都是在建筑现场制造预制构件然后直接用于本企业的建筑工程,根据规定这部分是不征收增值税,相对的规模较大的正规建筑企业为业务发展和确保质量的需要,附设了预制工厂,其预制产品同样的也是用于本企业建筑工程,两者差别只在于是否移送,而在税收上存在的差别很大,这样对于一些大型的附设工厂的建安企业来说,未能体现出税收的公平原则。

根据藏财税字[94]117号及藏党发[99]113号文有关规定,乡镇企业凭所在地县以上乡镇企业局证明由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其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虽然税务机关有权审查,但就目前而言,税务部门对只能对相关的资质证明及审批资料进行笼统的了解,而在企业审请乡镇企业资质证明的过程及是否具有乡镇企业资格认定时,税务部门未能参与,不能进行源头控管,致使地区部份建筑业企业为了免征企业所得税想尽办法领取乡镇企业证书及资质证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11号《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营业税部分第二条单位和个人承包国防工程和承包军队系统的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以上规定中的“国防工程和军队系统工程”是指由解放军后勤部统一下达计划的国防工程和军队系统工程,在办理有关免税事宜时,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军一级军事机关出具的国防工程、军队系统工程的证明,否则不予免税待遇。(国税发[1994]159号)根据以上规定,地区的军队工程除西藏军区后勤部文件下达的工程项目建设、可以免征营业税、城建税之外其他各税都应交纳。然而目前我区军队工程建设税收征管方面仍然存在着空白点,原因是由于有工程建设项目的部队单位,根本不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也不主动接受税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致使税务机关很难掌握工程的实际情况,这就使得承建地方工程与承建军队工程实际上形成了税收待遇的区别。要使军队系统真正的做到模范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我们仍有大量的要作。

经过以上对地区建筑业市场及建筑业税收有关问题的分析,笔者认为,对建筑业营业税的征收管理,除要实行“项目登记”和“以票管税”相结合的管理制度,重点解决税款征收和税源监管问题;建筑业纳税人在签定工程承包合同后,办理《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登记》,按工程项目申报缴纳营业税;针对建筑行业特点,遵循“部门配合,源头控管”的税收征管思路,努力加强各级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在目前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基础上,可积极利用税收征管信息化,与工商、建设局、交通等职能部门建立信息联网,如与建筑管理部门协议,对全地区建筑施工工程招标和承包合同实现信息共享,实行辅助项目登记管理方法,有效控制税源,抓住总承包人不放,要求其切实履行代口代缴义务,对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可委托投资方(建设方)依照工程进度代征税款;加强与审计部门配合,在工程竣工进行审计时代扣建筑业税收,真正实现税源控管,形成部门配合、职能协作、信息共享、控管有效的运行机制,及时掌握建筑业税源信息。此外,尽快补充和修改某些政策上的漏洞,在政策上给予纳税人公平的税收待遇,切实加强建筑业税收征管,推进建筑市场的规范化,使建筑行业税收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是加强建筑业税收征管,规范该行业税收秩序需要采取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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