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喷漆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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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喷漆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一
《喷漆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喷漆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喷漆车间是公司的重点防火单位。响应公司领导提出的“抓安全不能手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确保公司大局稳定”,并不断发展壮大,实现“中国驰名,世界著名”的宏伟目标,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

健全安全生产领导组织,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安全常识教育,要求员工懂得灭火常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特别对新招学员要先培训后上岗。严禁将火种带入车间,更不准在车间或更衣室内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交公司处理。

二,安全生产制度:

1,进入喷漆车间的转件车辆,必须带防火帽。

2,转运油漆,稀料要由专人负责,严禁野蛮装卸造成滴漏及撤溢,或磕碰激起火星。

3,车间要每天打开窗户进行通风,引风机,排气扇要正常运转,保持室内空气清新,低空气中易燃气体的浓度。

4,外来人员进入喷漆车间必须持有处室部门签发的通行证。 5,严禁在喷漆室,油罐漆,配电室或调漆间使用手机。

6,严禁向喷室,下水道或漆泥池内丢棉纱,纱布等杂物。

7,车间下水道,漆泥池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清理,换水,保证下水道畅通,漆泥池水质清亮。此工作应有记录备查,车间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动力设备处责任管理员亲自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不得用印章代替)。

8,车间引风设施,引风筒,引风机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清理,引风筒每6个月清理一次,水帘喷气室引风机每周清理一次,水旋喷漆室引风机每月清理一次,每次要有清理记录,由清理人填写清理记录,车间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动力设备处责任管理员亲自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9,喷漆车间每月对烘干室进行清理保养并有专人负责,清理完毕,有清理人填写清理记录,车间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动力设备处责任管理员亲自验

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不得用印章代替)。车间每天应安排人员对烘干室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备查。

10,浸漆车间每2周清理一次烘干室并检查辐射块及其供电导线是否损坏,由专人负责清理完毕填写记录,车间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动力设备处责任管理员亲自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不得用印章代替)。

11,电泳线应安排人员每周对喷嘴进行清理,每周对流水线弯轨,直轨,行走轮,驱动,涨紧等部位进行检查,每周对滚子列进行加油,以上工作均应有记录备查,车间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动力设备处责任管理员亲自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不得用印章代替)。

12,引风机严禁带病作业,发现异常响声须及时停机修理,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每年夏季车间应安排人员每天下午2点左右对引风机进行测温,并留存记录备查。

13,喷漆室(水帘喷室,水旋喷室)要每天进行日保,清理积漆及喷淋,循环水系统。严禁棉纱及稀料,纸板进入喷漆室。水漩喷室底每周应进行一次清理,并做好记录备查,车间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动力设备处责任管理员亲自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不得用印章代替)。

14,从事高空作业维修设备人员,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证,配备安全带或其它防护措施。

三,用电用火制度:

1,车间专职电工要经常检查线路,对不规范或裸漏老化线路要及时整改,更换避免打火引发火险。

2,车间内配电盘,配电柜,配电箱内要清扫,要在断电后,在电工的指导下进行。

3,车间所有线槽和插座等电气设备旁不准有积水,电缆沟上不准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具有腐蚀性的物品。

4,喷漆车间内所有电机必须用防爆型,并安装接地线,搅漆罐必须有接地线并经常检查是否松动。

5,喷漆车间五十米内严禁私自动用明火,如确实需要,先经保卫处和车间批

准,做好预防工作方可施工。

四,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栓要定期试压,发现异常及时向保卫处汇报,消防水带不准私自乱动,消防栓一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资并要求道路畅通。

2,灭火器,消防沙要有专人管理,定期保养,检查。严禁私自挪用消防器材或消防工具,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3,灭火器,消防栓扳手,消防水带要定置存放,确保安全有效。

4,车间消防增压泵要定期检查不准有待修现象,确保正常使用。

五,油漆稀料管理制度:

1,对易燃的油漆,稀料要派专人保管,严格安计划领用并定置存放。

2,正在使用的油漆,稀料要用塑料容器,并加盖保护,避免发生意外或挥发到空气中造成污染或浪费。

3,废油漆,稀料要集中存放并远离电源,由企管处统一处理严禁向下水道或喷漆室内倒。

六,劳保用品使用制度:

1,喷漆工,兑漆人员上岗时必须戴防毒口罩,耐稀料橡胶手套。

2,前处理人员上岗时要戴防毒口罩,刷稀料者还要戴橡胶手套。

3,电泳线夹子人员要戴绝缘手套,防护眼镜。

4,使用电动工具,平衡吊操作工必须穿绝缘鞋。

七,经济责任制:

1,以上规定如有不足之处,请车间提出协商解决,否则按规定执行,如果不按规定执行造成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动力设备检查时,如有不实现象,罚处室责任管理员50一100元。如发现车间相关记录不实或不全,每项次扣车间管理工时1 O个,扣设备管理工时5个。

2016年喷漆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二
《喷漆车间安全生产制度》

喷漆车间安全生产制度

为使公司的生产能顺利开展,员工的生命财产等到有效保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喷漆车间安全管理做以下规定

1.工作场地和库房严禁烟火。操作者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要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与通风,必须安设抽风罩和废漆处理装置。操作时必须戴防毒口罩或通风面具。

3.在油漆作业场所10米以内,不准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4.需油漆、喷漆的工件,应放置稳固,摆放整齐。

5.带电设备和配电箱周围一米以内,不准喷漆作业。严禁在运转的设备上刷漆或喷漆。操作时,必须戴好口罩或面具。

6.打光除毛刺时,要戴口罩和防护眼镜,要经常检查锤柄是否牢固,对面不准站人。手提式砂轮必须有防护罩,操作者要戴胶皮手套。

7.调配含有铅粉或溶剂挥发浓度较大的油漆时,应戴防毒面具。禁止用汽油和稀料洗手。

8.增压箱内的油漆和喷漆枪所承受的空气压力,应保持稳定不变

9.调合漆、腻子、硝基漆、乙烯剂等化学配料和汽油易燃物品,应分开存放,密封保存。

10.溶剂和油漆在车间的储备量不许超过两天的用量,并且要放在阴凉的地方。

11. 汽油和有机化学配料等,易燃物品,只能领取当班的用量。用不完时,下班前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12.空气压缩机要有人专管,开机时应遵守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常检查、加油,不准超压使用。工作完毕,应将储气罐内的余气放出,断开电源。

13下班前清扫工作场地,存好工具,废弃物应放到指定地方。

2016年喷漆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三
《喷漆车间安全生产标准》

喷漆车间安全生产标准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涂装车间。车间所有作业范围包括使用的原材料及其相应的辅助工作。

2、 目的和实施要求

为喷漆车间规定各项安全规则和要求,作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规范和依据。旨在避免或减少人身伤害和增强职业危害防护,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在人身保护方面,有工业卫生的内容,规定提供符合卫生、保证工人健康的生产环境和条件。

3 术语

3.1 车间

3.2 工作地

工作位置及其周围的场地,泛指车间地面。

3.3 工艺设备平面布置

车间内各工序作业点和其它生产及辅助设备按照工艺流程和生产区域的组织和排列。

3.4 工位

操作者工作时所占据的空间范围。

3.5工位器具

为工位服务的器具,如盛放毛坯、工件或废料的料架、料台、料箱及托盘等。

3.6 操作工

是指涂装工艺过程作业和与之相辅助的辅助工人。

3.7 工件涂装

在七部泛指使用相应的工艺、原材料,在工件表面进行相关装饰或缺陷掩饰,,是对工件外表的一种表面处理。

3.7 辅助工

指协助或帮助操作者进行工作的工人。

3.8工作面

完成主要劳动动作实际存在的或假设的平面。

3.9 化工库

存放、保管化学原材料的地方。

3.10 实验、配料间

对批量工件加工前进行个体涂装或批量生产中使用的原材料配置的区域。

4 作业环境

4.1 一般要求

应为操作者创造和提供在生理和心理上的良好作业环境,即车间的温度、通风、照度和噪声等应符合劳动卫生要求。

4.2 温度

4.2.1 车间内工作地点空气温度一般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4.2.2

室内工作地点的空气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冬季不低于15℃;

b. 夏季空气温度,一般不应超过32℃,当超过32℃时,工厂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

当超过35℃时,应有确保人员安全的措施才能让操作者继续工作。

4.3 通风

4.3.1 室内工作地点须有良好的空气循环。

4.3.2 各工位、应有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

4.3.3 当车间内积蓄有损害健康的气体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通风。

4.3.4 各工位有烟雾、粉尘和其它污秽空气时,应在污染源处装设有效的局部抽风装置,必要时加以净化处理。

对加热、清洗、烘干设备,应装设通风外排装置。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TJ 36标准的规定。

4.4 光照度

4.4.1 车间工作空间应有良好的光照度。一般工作面不应低于50lx,

4.4.2 采用天然光照明时,不允许太阳光直接照射工作空间。

3.4.3 采用人工照明时,不得干扰光电保护装置,并应防止产生频闪效应。

除安全灯和指示灯外,不应采用有色光源照明。

3.4.4 在室内照度不足的情况下,应采用局部照明。

3.4.4.1 局部照明光源的色调,应与整体光源相一致。

3.4.4.2 局部照明的均匀度:工作点最大为1∶5,工作地最大为1∶3。

3.4.4.3 局部照明的亮度对比:冲压件(冲模工作面)与压力机底部的比为3∶ 1,压力机与周围环境的比为10∶1,灯光与周围环境的比为20∶1。

3.4.5 与采光和照明无关的发光体(如电弧焊、气焊光及燃烧火焰等)不得直接或经反射进入压力机操作者的视野。

3.4.6 需要在压力机基础内工作(如检修等)时,应装设照明装置。

3.4.7 照明器必须经常擦洗和保持清洁。

3.4.8 车间照度的其它要求,应按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TJ 33-79《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和TJ34-79《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3.5 噪声

3.5.1 车间噪声级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批准的《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3.5.2 工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减车间噪声。

3.5.2.1 车间内的压力机、剪板机等,空运转时的噪声值不得超过90dB。

3.5.2.2 应避免剪切或冲裁时产生强烈振动和噪声。例如:采用压力较大的压力机,使冲裁力不超过设备公称压力的2/3;采用斜刃冲模或装设避振器等。

3.5.2.3 采取措施,减少噪声源及其传播。例如:控制压缩空气吹扫的气压和流量;采用吸音墙或隔音板吸收噪声并防止向周围传播;采用减振基础吸收振动;把产生强烈噪声和压力机封闭在隔音室或隔音罩中等。

3.5.3 噪声级超过90dB的工作场所,应采取措施加以改造。在改造之前,工厂应为操作者配备耳塞(耳罩)或其它护耳用品。

3.6 人机工程

3.6.1 工位结构和各部分组成应符合人机工程学、生理学的要求及工作特点。

3.6.2 工厂应使操作者舒适地坐或立,或坐立交替在压力机旁进行操作,但不允许剪板机操作工坐着工作。

3.6.3 坐着工作时,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工作座椅应是三条腿的,结构必须牢固,坐下时双脚能着地,座椅的高度为400-430mm,高度可调并具有止动装置,座椅应有靠背,靠背的高度也应可调;

b. 压力机工作台下面应有放脚空间,其高度不小于600mm,深度不小于400mm,宽度不小于500mm;

c. 压力机的操纵按钮离地高度应为700-1100mm,如操作者位置工作台边缘只有300mm时,按钮高度可为500mm;

d. 工作面的高度应为700-750mm,当工作面高度超过这一数值而又不可调时,应垫以脚踏板。

脚踏板应能沿高度调整。其宽度不应小于300mm,长度不应小于400mm,表面应能防滑,前缘应有高10mm的挡板。

3.6.4 站立工作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压力机的操纵按钮离地高度为800-1500mm,距离操作者的位置最远为600mm; b. 为便于操作者尽可能靠近工作台,压力机下部应有一个深度不小于150mm,高度为150mm,宽度不小于530mm的放脚空间;

c. 工作面的高度应为930-980mm。

3.6.5 剪板机的工作台面高度应为750-900mm。

3.7 工作地面

3.7.1 车间各部分工作地面(包括通道)必须平整。并经常保持整洁。地面必须坚固,能承受规定的荷重。

3.7.2 工位附近的地面上,不允许存放与生产无关的障碍物,不允许有黄油、油液和水存在。

经常有液体的地面,不应渗水,并坡向排泄系统。

3.7.3 压力机基础应有液体贮存器,以收集由管路泄漏的液体,贮存器可以专门制作,也可以与基础底部连成一体,形成坑或槽。贮存器底部应有一定坡度,以便排除废液。

3.7.4 车间工作地面必须防滑。压力机基础或地坑的盖板,必须是花纹钢板,或在平板上焊以防滑筋。

4 平面布置

4.1 一般要求

4.1.1 车间工艺设备平面布置除满足工艺要求外,还需符合安全和卫生规定。

4.1.2 有害物质的发生源,应布置在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的下风侧。酸洗间应与主厂房分开一段距离,如必须位于主厂房内,则须用隔墙将其封闭。

不得在主厂房内套建酸洗间。

4.1.3 产生强烈噪声的设备(如通风设备、清理滚筒等),如不能按本标准3.5.2.3项要求消减噪声,应将其布置在离主要生产区较远的地方。

4.1.4 布置压力机时,应留有宽敞的通道和充足的出料空间,并应考虑操作时材料的摆放。设备工作场地必须畅通无阻和便于存放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废料。设备工作场地必须适合于产品特点,使操作者的动作不致干扰别人。

4.1.5 不允许压力机和其它工艺设备的控制台(操纵台)遮住机器和工作场地的重要部位。

4.1.6 在使用起重机的厂房,压力机的布置必须使操作者和起重机司机易于彼此相望。

4.1.7 车间工艺流程应顺畅,各部门之间应以区域线分开。

区域线应用白色或黄色涂料或其它材料涂复或镶嵌在车间地坪上。区域线的宽度须在50-100mm范围之内。区域线可以是连续或断续的。

镶嵌材料不得高出地平面。

4.1.8 车间通道必须畅通,通道宽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通道边缘20mm以内不允许存放任何物体

2016年喷漆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四
《喷漆车间安全生产制度》

喷漆车间安全生产制度

为使公司的生产能顺利开展,员工的生命财产等到有效保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喷漆车间安全管理做以下规定

1.工作场地和库房严禁烟火。操作者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要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与通风,必须安设抽风罩和废漆处理装置。操作时必须戴防毒口罩或通风面具。

3.在油漆作业场所10米以内,不准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4.需油漆、喷漆的工件,应放置稳固,摆放整齐。

5.带电设备和配电箱周围一米以内,不准喷漆作业。严禁在运转的设备上刷漆或喷漆。操作时,必须戴好口罩或面具。

6.打光除毛刺时,要戴口罩和防护眼镜,要经常检查锤柄是否牢固,对面不准站人。手提式砂轮必须有防护罩,操作者要戴胶皮手套。

7.调配含有铅粉或溶剂挥发浓度较大的油漆时,应戴防毒面具。禁止用汽油和稀料洗手。

8.增压箱内的油漆和喷漆枪所承受的空气压力,应保持稳定不变

9.调合漆、腻子、硝基漆、乙烯剂等化学配料和汽油易燃物品,应分开存放,密封保存。

10.溶剂和油漆在车间的储备量不许超过两天的用量,并且要放在阴凉的地方。

11. 汽油和有机化学配料等,易燃物品,只能领取当班的用量。用不完时,下班前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12.空气压缩机要有人专管,开机时应遵守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常检查、加油,不准超压使用。工作完毕,应将储气罐内的余气放出,断开电源。

13下班前清扫工作场地,存好工具,废弃物应放到指定地方。

2016年喷漆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五
《喷漆车间安全生产制度》

喷漆车间安全生产制度

为使公司的生产顺利开展,员工的生命财产等有效保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喷漆车间安全管理做以下规定:

1. 工作场地和油漆存放处(车间当日喷漆的用量)严禁烟火。操作者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 要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与通风,操作时必须戴防毒口罩或通风面具。

3. 在油漆作业场地的工件,应摆放稳固、整齐,不能乱放。

4. 在油漆作业场所10米以内,不准进行电焊、切割等。

5. 带电设备和配电箱周围1米以内,不准喷漆作业。

6. 调和漆、稀料、罩光漆、固化剂等喷漆溶剂在车间的储备量不允许超过一天的用量,并要放在阴凉的地方。

7. 空气压缩机要有专人专管,开机时应遵守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喷漆工作完毕后,应将储气罐内的余气、余水放出,断开电源。

8. 车间内严禁烟火,违者罚款100元。(车间负责人应对新员工及外来人员等及时讲明)

青州大金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7日

2016年喷漆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六
《喷涂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anzhugongchengkaoshi/251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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