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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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篇一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秩序,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1 公司安全科办公室主任或安全科组长委派人员主持公司级会议。 2 安全科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各部、室的安全生产会议和现场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3 各部门、班组(车间)负责本部门、班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4 各班组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

三、 控制程序

第一条、 会议分类

1 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科会议,安全生产监督、环保部门在本公司的工作会议等。 2 部门、班组(车间)级安全会议:部门、班组(车间)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班组(车间)的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 3 班组级安全会议: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第二条、 会议内容

1 公司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总结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传达,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2 部门、班组(车间)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总结部门、班组(车间)前期安全工

作,安排下期部门、班组(车间)安全工作任务,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 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三条、 会议要求

1 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2 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3 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 4 会议组织单位应邀请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列席参加安全工作会议。 5 公司安全科、各部门、班组(车间)、班组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公司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门、班组(车间)每月召开一次,班组每周召开一次,部门、班组(车间)和班组的安全工作例会可以和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6 会议主持人由主管生产的人员担任。公司级安全会议和调度会议主持人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部门、班组(车间)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分管领导担任,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班组长担任。

7 安全科、各部门、班组(车间)及各班组应作好各自召集的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

8 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有事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开会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3~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有考勤,由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

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篇二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最新)》

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和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要求,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因此为及时准确的掌握分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1、安全生产例会由经理、副经理、安技组长负责主持。

2、参会人员为:分公司安全组织机构人员参加。

二、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25日,也可根据当前的安全重点工作和上级管理部门安全工作重点要求,实时召开。

三、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研究制定公司贯彻落实制定。

2.根据上级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提出分公司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安全目标、重点、关键和措施。

3.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制定预见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定安全生产。

4.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5、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本月安全检查情况及事故情况;分析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安排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6、针对各部门、站场、车队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各方面正常安全生产。

7、征求各方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断适应各岗位、站场、车队,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

四、会议程序

1.会议准备

(1)公司安技组要将本月完成的主要工作(重点是安全检查与整改落实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主管领导及整理存档。

(2)公司安技组要将本季度安全检查情况、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现在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个月安全工作重点,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主管领导及整理存档。

2.会议程序

(1)首先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副经理、安技组长组织学习上级近期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

(2)安技组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现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季度安全生产重点与安排;

(3)安技组汇报:一是本月围绕重点在安全管理上抓了哪些工

作及完成数量,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情况;二是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思路;

(4)经理、主管安全副经理,主持分析、研究当前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和安全隐患,确定整治项目,制定对策措施,明确实施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完成期限;

(5)会议记录;由安技组根据安全例会记录,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整理存档。

清远市二运公司公共汽车分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修订

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篇三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部门)。

3 内容与要求

3.1 本集团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消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 集团每季、所属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 会议由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 本季(月)安全生产分析,工作总结及下季(月)工作计划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等。

3.2.3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 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臵、落实)。

3.2.5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3 对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情况。

3.4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开展网络教育培训和相关安全消防培训的具体情况; 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

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 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 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及违纪处罚等

3.8 对安全生产奖惩工作实施审批。

3.9其他安全消防工作内容。

4.考核 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考核制度》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1.为加强集团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从业人员,在经营生产工作中涉及到所发生的重大未遂事故、火情、一般设备设施和一定财产损失等以上事故的追究其安全生产责任的处理和处罚;对事故的责任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由集团安委会依据本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集团总经理决定。

集团所属各单位、部门等应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并上报集团审核、批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责任,需要给予处分或者经济处罚的,由其所在单位依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3.生产安全事故或损失的安全生产责任分为:

3.1 主要领导责任和次要领导责任。

3.1.1 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事故或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3.1.2 次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事故或损失负非主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3.2 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

3.2.1 主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工作不负责任,违规违制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而导致事故或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员。

3.2.2 次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管理不到位,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事故或损失负管理责任或非主要责任的人员。

4、事故或损失责任追究依据、标准及处罚标准。

4.1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缺陷或者现场管理混乱、隐患和违章现象严重而酿成事故或造成损失的。

4.1.1 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规定,或者对集团安全主管部门签发的管理缺陷和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臵若罔闻,不按要求进行认真整改的;

4.1.2 在灾害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的;

4.1.3 滥用职权,批准或者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的施工队伍;批准或者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装臵以及个人防护用品;批准、使用或者指派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的(指非法用工、雇佣童工或者未成年工、无有效证件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女工或者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不应从事的工作等);

4.1.4 进行违章指挥,或者对违章作业或看见违章指挥不加制止的;

4.1.5 已发现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以人为本,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事故发生的;

4.1.6 对各级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见、建议不采纳,导致事故发生的;

4.1.7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领导和相关人员脱离工作岗位,未能及时组织抢救和实施应急措施方案,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4.1.8 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逐级分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松懈,从业人员没有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意识淡薄的;

4.1.9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导致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

4.1.10 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或者不按要求和规定予以改进的。

4.1.11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酿成事故和损失的行为和作业。

4.2 事故或损失标准。

4.2.1 重大未遂事故、火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500元-1万元(不含);未造成轻伤伤害和火灾的。

4.2.2 一般事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含);轻伤1人,或者微伤2-3人(含)。

4.2.3 较大事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不含);重伤1人,或者轻伤3-5人(不含)。

4.2.4 重大事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5-50万元(不含);死亡1~2人,或者重伤3-5人(不含)。

4.2.5 特别重大事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重伤5人及以上;

4.3 处罚标准:

4.3.1 重大未遂事故、火情或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并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对次要领导者给予批评教育,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和专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并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教育,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

4.3.2 一般事故或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500元罚款;对次要领导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50-300元罚款。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及警告、记过处分和专业安全培训教育,并处以50-150元罚款;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和安全管理教育,并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4.3.3 造成较大事故或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并处以500-2000元罚款;对次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并处以100-1000元罚款。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并处以100-300元罚款;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并处以50-200元罚款

4.3.4 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对次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并处以500-3000

元罚款。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处分,并处以200-500元罚款;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并处以100-300元罚款。

4.3.5 造成特别重大事故或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职、辞退处理,并处以1-3万元罚款;对次要领导责任者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并处以5000-1万元罚款。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降级、辞退,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次要责任者给予撤职、辞退,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4.4 本制度4.2.和4.3规定中的标准,系集团自定标准。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5.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本制度由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1.总则

1.1为加强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集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奖罚分明,从而使安全生产奖惩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此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奖惩工作。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具体规定。

1.3外包工程项目及施工单位和人员,除特殊规定外,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国家安全技术要求;并参照此规定执行。

2.表彰和奖励

2.1安全生产奖惩工作实行月考核、季评比,年终总评表彰和奖励的办法。

2.1.1 总评获前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额度依据现况确定。

2.1.2 年终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奖金另行确定。

2.1.3 连续三年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个人的,给予表彰和重奖。

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篇四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安全加油站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加油站方针,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所有加油站安全会议

3职责

3.1经理负责主持召开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的组织、记录。

3.3综合管理部负责主持召开轻伤、一般事故相关会议,并记录。

3.4各科室负责人负责主持召开相关安全加油站会议,召集人记录。

3.5各科室安全员和班组长负责主持召开班组安全会议,并记录。

4程序

4.1会议内容

4.1.1一般安全会议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安全加油站政策法规、标准、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安全加油站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4.1.2安全事故会议内容:调查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处理责任者、教育相关人员。

4.1.3紧急会议:针对紧急任务、事情进行安全工作布置。

4.2会议形式

4.2.1公司级安全会议由经理主持召开,综合管理部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4.2.2各科室安全会议由各科室第一负责人主持召开,一般由召集人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4.2.3加油站班组安全会议由各加油站安全员或加油站站长主持召开,由主持人作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4.2.4紧急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

4.3会议要求

4.3.1任何被召集参加会议的人不得无故缺席,确实有事者必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经同意方可不参加会议。

4.3.2会议召集者应在会前准备好会议资料,列出会议重要事项,重要的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向相关部门/人员下发。

4.3.3会议召集者应准确通知参会人员会议地点、时间、内容等。

4.3.4会议上决定的事情,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去落实,并及时完成。

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篇五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目的和范围: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保证企业各项安全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管理。

3.1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传达,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3.2 安保部负责建立安全员生产例会和安全员例会台帐,并负责组织召开安全员例会。

3.3 各部门负责组织班前班后会的组织并形成记录。

4. 工作程序

4.1 为保证企业安全健康的发展,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经常研究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管理,安全检查和监督,安全事故的管理和预防,劳动保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的防治,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并监督落实情况,传达,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4.2 安保部每周一负责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公司经理常务会部署开展的工作,分析总结上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标准化的运行维护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研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4.3 各部门,班组在部署具体工作时必须首先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积极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5 .会议地点及会议要求

5.1公司组织的安委会安全生产例会、安保部组织的各部门安全生产例会召开会议时间:每周一下午两点,会议地点:

5.2会议要求

5.2.1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参会人员实行签到登记。

5.2.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地召开会议。

5.2.3每一次会议内容要进行会议记录。会议纪要须包含:会议时间(起止时间格式为年/月/日/时/分)、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席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发言记录)、商议结果等。

5.2.4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6 .罚则

6.1 参加会议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每人罚款50元/次。

6.2 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席者罚款100元/次。

6.3 不严肃会议纪律者 ,罚款20元/次。

6.4 会议期间发生争吵不听劝阻着,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安部门处理。

7.会议组织

7.1 公司安委会安全生产例会由副总经理负责组织;

7.2 各部门安全生产例会由安保部负责组织;

7.3 班组级安全生产例会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

8.相关记录

5.1 安委员会会议记录。

5.2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5.3 班组会议记录。

5.4会议人员签到纪录。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 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 责任分工

第六条 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 各部门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 各部门系统责任分工。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燃料,燃气,可燃物,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工程部

1、组织开展营业场所与办公场所、设备设施和房屋结构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四)人力资源部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

1、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六)财务系统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八)能源部

1、组织开展能源介质系统和报警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安全专业系统

1、组织或督促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章 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 公司一把手,是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 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 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 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见附件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三条 各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

第十四条 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某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 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 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正指令书》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第十七条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 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八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条 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需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 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 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第六章 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2000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五条 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篇六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为了及时准确的掌握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1、安全生产例会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综合安全部负责组织,会议由项目经理、总工、分管安全领导负责主持。

2、参会人员为: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人员参加。

二、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28日,也可根据当前的安全重点工作、总监办和建设指挥部安全工作重点要求,提前召开。

三、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总监办和建设指挥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

2.根据上级安全工作总体要求和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提出项目部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安全目标、重点、关键和措施。

3.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制定超前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定安全生产。

4.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5、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本月安全检查情况及事故情况;分析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安排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6、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安全施工。

7、征求各部门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断适应现场,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

四、会议程序

1.会议准备

各施工区(站)要将本月安全检查情况、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现在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个月安全工作重点,形成书面材料报项目部综合安全部。

2.会议程序

(1)由项目经理、总工、分管领导组织学习上级近期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和上级指示;

(2)各施工区(站)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现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月安全生产重点与安排;

(3)各施工区(站)和综合安全部汇报:一是本月围绕重点在安全管理上抓了哪些工作及完成数量,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情况;二是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思路;

(4)项目经理、总工、分管领导听取发言后,主持分析、研究当前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和安全隐患,确定整治项目,制定对策措施,明确实施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完成期限;

(5)每次会后,项目部由综合安全部的专职安全员根据安全例会记录,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整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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