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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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纳税人识别号
三证合一后的税号是什么?纳税人识别号和组织机构代码是哪一个?

  根据国务院2014年20号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江苏等多个地方从去年年底开始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记者在江苏探访发现,改革仅仅试行了半个月,其带来的便利已经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三证合一”,并开展“一照一号”试点。

  三证合一改革,正体现了工商注册便利化的发展方向。按照此前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中国多项商业环境排名靠后,其中新企行设立排名128位,中国的企业审批被指过于复杂。

  与以前的营业执照不同,这张营业执照上除了有注册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还多了两项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税务登记证号。

  那么,三证合一后的税号怎么看呢?纳税识别号又是哪一个?

  据新华网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何雨欣)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征管和科技发展司10日对近日下发的《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进行了解读,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纳税人识别号变化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9月底,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中明确,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原来分别到工商、质检、税务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对应的有三个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原来需要办理的三个证件合并为一个营业执照,三个代码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次修订正是顺应改革要求,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起来。

  即:三证合一后的纳税识别号(税后) = 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在公告中,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分别作出了赋码规定。

  一是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是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居民身份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等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身份证件号码+ 2位顺序码”组成。

  三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等为有效身份证明的临时纳税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L+身份证件号码”组成。

  公告明确,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仍然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前已设立但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等其他各类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仍按原来规定执行。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为减少对已登记纳税人的影响和负担,保证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常办理涉税事项,《公告》明确,其原有的15位纳税人识别号继续有效使用,编码规则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通知》(税总发〔2013〕41号)执行。

篇二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纳税人识别号
三证合一是哪三证?三证合一办理流程

  三证合一是哪三证?

  三证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前,企业或个体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分别跑手续,你想要创业开公司办企业,要抱着大摞复印材料,几个部门七八趟地往返奔波,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个都不能少,而且动辄十几天到数月的漫长等待。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也就是将原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本证件,合并成“一张执照、三个代码”。

  新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与以前的不同,这张营业执照上除了有注册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还多了两项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税务登记证号。

  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图片:

  三证合一办理流程

  全国各地略有区别,现以上海市松江区三证合一办理流程为例,详情请咨询当地工商管理部门: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1、《企业“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

  2.工商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3.质监设立登记申 请材料: 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

  4.税务设立登记申请材料:(1)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合伙协议复印件;(2)申请人跨县市((

  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1.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2.未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 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

  对申请人提交的工商登记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以及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和税务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的,按照工商登记审批程序,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设立(变更)登记核准意见,将核准登记信息、申请材料等扫描上传至综合业务平台,发送质监、国税、地税部门。

  工商部门告知申请人

  对申请人提交的工商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以及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税务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应当场出具书面凭证,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工商部门颁发“三证合一”执照

  通过综合业务平台收到质监部门发送的组织机构代码和国税、地税部门发送的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后,在1个工作日内,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的营业执照。

  工商部门告知申请人

  在1个工作日内,将质监部门、国税部门、地税部门发送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申请人。

  工商部门档案管理

  “三证合一”书式档案由工商登记机关存档。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在核发营业执照后30个工作日内归档完成。

  参考:江西省企业三证合一办理流程图

  须知:

  “三证合一” 只向工商交材料

  据市工商部门的相关人士介绍,“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变了原有的审批流程和模式。在旧有模式下,企业需分别向工商(

  “三证合一”后企业需要跑以下工作:

  存量纳税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发生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工商部门将收缴原税务登记证,同时核发“三证合一、一证一码”新式营业执照,换发后,证照号码将从15位升位到18位,因此,纳税人还将需要前往不同部门,办理涉及更换税务登记证号码的事项:

  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工商部门)

  核发新营业执照后,纳税人将持有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各一份,建议申请多个副本,便于企业经营;

  二、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公安部门)

  发票专用章中要求刻入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纳税人要及时申请刻制印章。另外,有些单位其他印章也可能涉及税号变化,如合同专用章,请务必及时更换;

  三、银行信息变更,重新签署“税银联网三方协议”(银行系统)

  开设银行账户时按规定要登记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要到开户银行申请终止“税银联网三方协议”,然后办理税号变更,再重新签署新的“税银联网三方协议”,否则将无法完成扣税操作。纳税人如在多个银行开设多个银行账户,请分别办理。切勿因此造成迟缴税款,被加收税务滞纳金;

  四、税务数字(CA)证书更换(服务商)

  CA数字证书是纳税人通过网络办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号码升位后,纳税人应到服务商服务窗口重新申办新的CA数字证书。否则,将无法登陆纳税申报软件及网上办税服务厅;

  另外,开通网上认证的纳税人还要在服务商处重新注册网上认证信息;托收方式缴纳金税服务费的纳税人还要在服务商处变更托收信息。

  五、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税务部门)

  这项工作很重要!号码升位后,纳税人开票系统要重新发行。具体步骤如下:

  1.纳税人作废手中全部发票,并保持开票系统联网且数据上传成功;

  2.次日,纳税人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查询发票结存数量,确保所有发票结存为零。如无法实现自动验旧,纳税人需到办税服务厅手工验旧;

  3.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进行非征期报税;

  4.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金税注销窗口注销税控设备;

  5.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后变更手续;

  6.纳税人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岗办理金税档案维护;

  7.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金税发行窗口重新发行设备;

  8.纳税人持税控设备、购票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售卖窗口申领新发票。

  …………

  强调:

  1.变更当月系统无法自动验旧,建议纳税人变更当月请勿领票、开票;

  2.税号升位前,如有空白发票,建议开完所有发票并完成验旧,开不完票的全部作废并完成验旧;

  3.已开票、已认证的,变更次月申报后不能远程清卡,可能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异常清卡;

  4.企业有未认证的购方税务登记证号为旧税号的抵扣联,在变更为新号后将无法认证,需换票。

  5.企业取得的红字信息表尚未开具红字发票的,变更为新号后将无法开具,需重新开具红字信息表。

  六、涉及号码变更的其他事项(统计局、民政局……)

  纳税人还要到其他涉及税号的部门逐一办理税号的变更,请勿遗漏。

  “三证合一”实施效果(例)

  1月15日下午,在江苏宿迁市政务中心的企业注册登记服务大厅,来自当地一家公司的会计王盼,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公司的营业执照。与以前的营业执照不同,这张营业执照上除了有注册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还多了两项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税务登记证号。这是从去年12月29日起,宿迁新推行的“三证合一”政策后的新型营业执照。

  王盼告诉记者,她以前也为其他公司办理过营业执照,从提交材料到最后领到营业执照,至少需要七八天的时间。这一次,她是1月12日提交的材料,1月15日就领到了营业执照。当天下午在宿迁市的西楚工商所,前去领取火锅店营业执照的杨帆告诉记者,他是14日下午才提交的材料,“(15日)上午通知我来领照,我都不敢相信”。

  三证合一改革,正体现了工商注册便利化的发展方向。按照此前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中国多项商业环境排名靠后,其中新企行设立排名128位,中国的企业审批被指过于复杂。 实行“三证合一”之后,企业注册手续大大减少了。

  一窗受理、一表填报、一套材料、一张执照……根据“三证合一”试点江苏省工商局副局长杨卫东的介绍,他用一组数字证明“三证合一”的改革效果:原来提交26份材料,现在仅需交13份,减少一半;申请者此前得填写166个数据项,现在仅需填74个,压缩一半以上;原来部门各自审查事项,现在工商已审查过的,其他部门不再重复审查。

  “三证合一”制度改革经过

  全国工商2015年全面推广“三证合一”

  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20号文件中要求,由工商总局、中央编办牵头负责,简化手续,缩短时限,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这是“三证合一”首次进入公众视线。

  2015年底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三证合一”成为工商部门2015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2015年将在“三证统发”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一照三号(即三证合一)”,积极开展“一照一号”试点,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成本和行政成本。

  根据国务院2014年20号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江苏等多个地方从2014年年底开始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湖南长沙颁发首张个体户“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三湘都市报9月2日讯(记者 丁鹏志 通讯员 胡仁武)  1日上午,在长沙市岳麓区政务大厅,工商部门颁发了长沙首张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办证又快又好,真的很惊喜。”申领到首张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朱江兴奋地说。

    据了解,长沙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改革,是按照“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模式,由工商、国税、地税、统计分别核发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编号、加注“营业执照具有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效力”并加盖工商行政章的营业执照。

    现场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三证合一办理流程,实行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改革后,将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受理窗口、统一信息共享。“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提交一套材料,在工商部门设立的受理专窗,统一咨询、受理、录入、审核、发照,1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结。”

  川9月25日起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央广网成都9月5日消息(记者贾宜超 通讯员张茜)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从9月25日起,全省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停止发放。届时,企业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来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的相关业务,使用营业执照即可办理。

  据悉,去年9月25日,四川先于全国提前启动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根据三证合一办理流程将公章准刻纳入“一照一码”审批程序,企业办证和公章准刻从过去的30天缩短到3天,企业办事流程大大简化。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2万余份,向“三证合一”交换平台推送相关信息304万余条。

  “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将进一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为创业提速。”据四川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处长董若洁介绍,按照国务院部署,今年10月起全国将统一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四川加强部门衔接力度,提前于9月25日施行。

  据悉,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再办理“五证合一”,由工商部门将企业相关信息发送至人社和统计部门。按照规定,2018年1月1日前原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降低费用、节省时间,对于创业企业来说,就是抢得了市场的先机。这项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减少企业创立时的各种制度性成本,意味着开办一家企业越来越便利,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创业大军,将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篇三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识别号组成

纳税人识别号,一律由15位码(字符型)组成,其中:

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其中区分主码位与

校验位之间 的“-”符省略不打印)并在其前面加挂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纳税人代码为15位,其中:1—2位为省、 市代码,3—6位为地区代码,7—8位为经济性质代码,9—10位行业代码,11—15位为各地自设的顺序码。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国公民,以公安部编制的居民身份证15位码为其

“纳税人识 别号”;对外国人以其国别加护照号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

识制度的报告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申请办理或更换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供技术监督机关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纳税人识别号一律由15位码组成,具体有以下三种类型:

1、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的纳税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并在前面加挂

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2、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国公民,以公安部编制的居民身份证15位码作

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3、对外国人员以其国别加护照号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

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2、“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

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3、“生产经营期限”栏:按照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执业证书上的生产经营期限

填写。如: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长期等。

4、“开业(设立)日期”栏:指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

填写,尚未投资经营的可按计划日期填写,并予注明。

5.“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6.“生产经营地址”栏: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场所地址。

7.“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8.“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领取营

业执照的,选择“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外国企业”;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分类标准:

110国有企业 120集体企业 130股份合作企业 141国有联营企业142集体联

营企业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149其他联营企业 151国有独资公司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60股份有限公司 171私营独资企业 172私营合伙企业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75个人独资企业 190其他内资企业 210 (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220 (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51 (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52(港澳台商)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企业253支付单位扣缴预提所得税企业(港或澳台资)254(港澳台商)国际运输企业259其他港澳台商外国企业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30 外资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5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352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企业353支付单位扣缴预提所得税企业354国际运输企业359其他外国企业500非企业单位

9、“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纳税人识别号】

填写自然人。

10、“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

写其身份证件名称。

11、“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主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

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 。

A、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 02 林业 03 畜牧业04 渔业 05农、林、牧、渔服务业

B、采矿业

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1其他采矿业

C、制造业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14 食品制造业 15饮料制造业16烟草制品业

17 纺织业 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1 家具制造业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 医药制造业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29 橡胶制品业 30 塑料制品业 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 35 通用设备制造业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4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4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8 建筑安装业 49 建筑装饰业 50 其他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1 铁路运输业 52 道路运输业53 城市公共交通业 54 水上运输业

55 航空运输业 56 管道运输业 57 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 58 仓储业 59 邮政业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0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61 计算机服务业 62 软件业

H、批发和零售业

63 批发业 65 零售业 I、住宿和餐饮业 66 住宿业 67 餐饮业 J、金 融 业

68 银行业 69 证券业 70 保险业 71 其他金融活动

K、房地产业 72 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 租赁业 74 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75 研究与试验发展 76专业技术服务业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78 地质勘查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9水利管理业 80 环境管理业 81 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82 居民服务业 83 其他服务业 P、教 育 84 教育 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85 卫生 86 社会保障业 87 社会福利业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8 新闻出版业 89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90 文化艺术业 91 体育 92 娱乐业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93 中国共产党机关 94 国家机构 95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96 群众社 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97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T、国际组织 98 国际组织

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重庆市巴南区地方税务局

填 表 须 知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纳税人识别号】

一、本表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办理税务登记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

3、银行帐号证明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6、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本表一式三份,税务机关自存二份,退纳税人一份;

四、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由税务机关填写)

税务登记证件发放日期: 年 月 日

税务登记经办人:

税务登记机关(公章):

基 础 信 息

篇四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税 务 登 记 表

(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纳税人名称 地税管理码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填表须知

一、期限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应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二份,纳税人须签字加盖公章,并签属“与原件相符”字样,下同);

2、项目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4、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5、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纳税人,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6、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户籍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还需分别提供《再就业优惠证》、《毕业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说明:

1、税务登记表须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

2、税务登记表应用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并使用标准用语(不允许复写); 3、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纳税人如需要可增加一份。

纳税人声明

我声明:此税务登记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填报的,我确保它是真实、可靠、完整的。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受授权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填用。 二、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2.“类型”栏: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类型,按照表中所列选择填写。 3.“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有效身份证件等。

4.“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5.“生产经营地址”栏: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场所地址。

6.“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7.“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

8.“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9.“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选择“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外国企业”;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分类标准:

110国有企业 120集体企业 130股份合作企业 141国有联营企业142集体联营企业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149其他联营企业 151国有独资公司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60股份有限公司 171私营独资企业 172私营合伙企业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75个人独资企业 190其他内资企业 210 (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220 (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51 (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52(港澳台商)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企业253支付单位扣缴预提所得税企业(港或澳台资)254(港澳台商)国际运输企业259其他港澳台商外国企业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30 外资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5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352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企业353支付单位扣缴预提所得税企业354国际运输企业359其他外国企业410个体工商户420个人合伙430个人500非企业单位

10.“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主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 。

A、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 02 林业 03 畜牧业04 渔业 05农、林、牧、渔服务业 B、采矿业

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1其他采矿业

C、制造业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14 食品制造业 15饮料制造业16烟草制品业

17 纺织业 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1 家具制造业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 医药制造业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29 橡胶制品业 30 塑料制品业 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 35 通用设备制造业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4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4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8 建筑安装业 49 建筑装饰业 50 其他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1 铁路运输业 52 道路运输业53 城市公共交通业 54 水上运输业

55 航空运输业 56 管道运输业 57 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 58 仓储业 59 邮政业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0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61 计算机服务业 62 软件业 H、批发和零售业 63 批发业 65 零售业 I、住宿和餐饮业 66 住宿业 67 餐饮业 J、金 融 业

68 银行业 69 证券业 70 保险业 71 其他金融活动 K、房地产业 72 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 租赁业 74 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75 研究与试验发展 76专业技术服务业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78 地质勘查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9水利管理业 80 环境管理业 81 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82 居民服务业 83 其他服务业 P、教 育 84 教育

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85 卫生 86 社会保障业 87 社会福利业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8 新闻出版业 89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90 文化艺术业 91 体育 92 娱乐业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93 中国共产党机关 94 国家机构 95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96 群众社 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97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T、国际组织 98 国际组织

税务登记表

(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篇五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纳税人识别号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2015年企业登记制度改革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23日 来源:月亮岛教育 作者:编辑组 点击:234次

1、什么是“一照一码”?

答:“一照一码”是指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办理设立登记时,不再发放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只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一照”即营业执照,“一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一照一码”证照具备什么功能?

答:“一照一码”证照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关功能。

3、何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由登记管理部门为法人和其他组织赋予的身份识别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计为18位,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

第二部分(第2位):为企业等纳税人类别代码;

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

第四部分(第9-17位):为主体标识码;

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过渡期多长?

答: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在办理企业类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时,换发“一照一码”执照,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企业登记机关收缴、存档。

从2017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纳税人识别号】

5.、实行“一照一码”后对纳税人识别号有什么影响?登陆网站、申报、防伪税控等用什么号码?

答:2015年10月1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纳税人识别号,用于办理涉税业务。纳税人登陆网站、申报纳税、使用防伪税控设备等均使用该税号。

6、实行“一照一码”后是否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答:实行“一照一码”后,新设立的商事主体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模式办理登记业务,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新营业执照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功能,不需要再单独办理税务登记证。

7、实行“一照一码”后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答: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由企业登记机关在新设时采集,在税务管理过程中,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即各区国、地税局申请变更。

除上述三项信息外,企业在登记机关新设时采集的信息发生变更,均由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2015年10月1日之前的已登记企业(包括已试点“一照三号”,“一照一号”登记制度改革的自贸区企业),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申请换照时,应向其交回原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应提交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申明。

8、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需要到税务局办理什么后续事项?

答: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自然失效,企业原来使用的纳税人识别号,也换成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因纳税人识别号的变更,纳税人需到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后续事宜,如重新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网上申报系统变更税号、防伪税控系统报税、清卡、退票及重新发行等,另外也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刻章柜台重新刻制18位的发票专用章。

9、对缺失的纳税人信息如何采集?

答: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

10、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后,纳税人办理业务提供什么资料替代税务登记证? 答:“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替代税务登记证。

11、“三证合一”后,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和以前有什么变化?

答:“三证合一”后,纳税人办理注销时,须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清税,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在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办理注销,仍按原程序办理。

东莞“三证合一”办理流程、步骤以及所需资料精编!

2016-03-11

东莞“三证合一”办理的具体流程步骤以及所需资料整理汇总!

一:三证合一第一步是去市工商局换新版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的营业执照

一、外商投资企业“三证合一”换证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份 (只填写名字和地址,其它空白)第2页和第3页法人签字盖章;

2、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2份申请人签署处法人签字盖章;

3、联络员信息表;

4、财务负责人信息表;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国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7、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二:三证合一第二步是去镇地税做纳税识别号变更;地税可以和国税变更时候一起变; 地税变更表----2份法人签字盖章;

三:三证合一第三步是去镇国税做纳税识别号变更;

国税变更表---2份法人签字盖章;

在国税变更之前需要处理的系列事宜如下:

1、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纳税人识别号】

2、将当月已开发票、空白发票核销掉;

3、必须把上月的税款申报、扣税、清卡;

4、接着根据贵司的服务单位到底是航天,还是百望有些许区别;此时可以联系航天或者百望的客服人员;

5、航天的流程如下:

1)、升级三证合一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金税盘、电脑主机、剩余空白票、当月已开发票、发票领购本、公章、新发票专用章、纳税服务卡(即办税卡);

注:必须把上月税款申报、扣税、清卡后,带齐资料到服务单位办理;

2)、航天服务单位工程师操作与填写单据如下:

1)、抄非征期税:在开票系统中做抄非征期税(即在开票系统中的报税处理---办税厅抄税);

2)、发票退回:如果剩余发票上盖有旧发票章,需要在开票系统中把空白发票作废;如剩余发票没盖旧发票章,即在开票系统中的发票管理---发票退回,把剩余发票做退回处理;

3)、数据备份:把开票系统的安装目录备份,导出商品编码、客户编码;

4)、加载底层:把原金税盘的底层加载升级为“SKN6K08L1-151229”;

5)、销项数据导入:把当月已开发票数据导入企业电子申报系统;

6)、填写维护单:把客户的新税号填写、空白发票的起始号码填写到解决方法; 7)

1、防伪税控系统—发票退回;

2、非征期抄税;

3、注销报税(软盘零报税);

4、注销发行;

5、注销证书;

6、在金三修改企业税号((两边税都要输入,要不购不了发票):

7、金税盘解锁;

8、用新证新建纳税人档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关联新旧税号);

9、票种授权(金三查询票种和限额,用新税号查询);

10、初次发行(将金税盘联接用初次发行菜单)新办证书;

11、发售发票(对之前退回的发票作发票发售处理),完成变发行;

8)重装开票系统:

企业在税局完成变更发行后,带上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金税盘、电脑主机、剩余空白票、发票领购本到东莞航信就近分部重装开票系统,开票系统版本为V2.0.10.151201,恢复开票系统数据,完成测试。

6、以上航天的这些手续航天都会帮企业完成。企业只需要在发票核销,报完上月税后带主机和上述的系列资料到航天就可以了。航天这边弄好后,就可以接着去国税分局办理国税变更手续了。

服务单位是百望的流程如下:

在国税变更之前需要处理的系列事宜如下:

1、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

2、将当月已开发票、空白发票核销掉;

篇六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说明

税源信息表填表说明

封面填写口径

1. “主管税务机关”按实际情况填写。

2. “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已在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地税征管系统中的纳税人识别号,也就是办理纳税申报时申报表上的纳税人识别号。

3.“税务登记证号”栏与纳税人税务登记表中记载的税务登记证号保持一致。

4. “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后加盖纳税人公章。

5. “法定代表人签字”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6.纳税人整套税源普查表中均应在纳税人名称上加盖纳税人公章。

7.纳税人整套税源普查表必须以纳税人公章进行册封。

表一基础表填表口径

一、基础表是所有参与普查的纳税人都应填写的表格,也是普查需要首先填写的表格。内容主要来源于纳税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该表分为基本资料、存款账户信息、常用联系人、企业组成三部分。

二、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 “地税识别号”栏填写已在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地税征管系统中的纳税人识别号,也就是办理纳税申报时申报表上的纳税人识别号。

2. “国税识别号”栏填写已在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国税征管系统中的纳税人识别号,也就是办理纳税申报时申报表上的纳税人识别号。

3.“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4.“组织机构代码”栏填写纳税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组织机构代码”指技术监督部门为纳税人核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字长9位。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纳税人可不填此栏。

5.“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纳税人识别号】

6.“税务登记类型”栏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填报的文书类型填写,分为单位登记、个体登记、税务登录、报验登记、临时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登记。

7.“批准设立机关”栏填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民政等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部门的名称。

8.“证照名称”栏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等部门核准的其他执业证件的名称填写,分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行医执照、社会办医行医执照、个体行医执照、企业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特种行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其他批准证件类别。

9.“证件号码”栏填写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号码。

10.“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部门”、“税务管理人员”按实际情况填写。

11.“办理税务登记日期”栏填写本单位税务登记证上注明的登记日期。

12.“开业日期”、“生产经营期限”两栏按照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批准日期及经营期限填写。

13.“国标行业(门类)(大类)(小类)”栏按照国标行业分类标准填写本单位对应行业的门类、大类、小类,具体填写标准见附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表》。

14.“核算方式”栏分为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两种,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15.“控股类型”栏按照以下标准据实填写:

(1)国有绝对控股(控资)是指:国家股本或资本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

(2)国有相对控股(控资)是指:国家股本或资本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所占比例相对大于其他经济成分所占的比例;或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3)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的纳税人,填写“其他”。

16.“财务软件名称及版本号码”栏填写纳税人使用的财务软件名称及版本号码。如采用手工记账,则不填此两栏。

17.“从业人数”和“其中外籍人员”两栏填写本单位职工人数,如含外籍员工,则将外籍员工人数填入“其中外籍人员”栏。以上两栏只填写数字。

18.“适用会计制度类型”栏填写本单位适用的会计制度类型。

19.“是否国地税共管”、“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是否在地税领购发票”三栏纳税人按实际情况填写。

20.“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21.“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地地址。

22.“经营范围”栏填写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标明的经营范围。

23.“身份证件种类”分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24.“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栏填写纳税人注册资本总额,单位为万元。右侧的“币种”、“金额”栏,填写注册资本的币种构成及相应金额。

25.“投资方信息”栏可以录入多个投资方。其中,“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名称;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并在“证件号码”栏填写相应的证件号码。

26.“投资比例”栏按各个股东投入企业的股本(股份)比例填写。

27.“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28.“总分机构”:如填表单位下设分支机构,填表时必须录入“分支机构名称”、“注册地址”、“纳税人识别号”等相关信息;如填表单位为分支机构,填表时必须录入“总机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相关信息。

29.“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栏录入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具体项目,并根据此项目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栏填写相应的税种。

30.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的“固定电话”填写格式是区号+电话号码;“移动电话”要填写常用的移动电话号码。

表二营业税普查表填表口径

1.“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栏填写要求及内容与基础表一致。

2.“年度”栏应按照税款所属年度填写,具体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免税收入),分营业税税目填报,该栏数据的合计数为年度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之和。

5. “应税减除项目金额”应填写纳税人本年度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应税收入中按规定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分营业税税目填报,

没有税法

6.“免税收入”应填写纳税人年度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总收入中不需税务机关审批可直接免缴税款的收入和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免税项目收入之和,分营业税税目填报。

7.“应税营业额”应填写本表中“应税收入”栏金额减去本表中“应税减除项目金额”栏金额,再减去本表中“免税收入”栏金额的差。

8.“本年应纳税额”栏应填写本表中“应税营业额”和“税率”的乘积。

9.“本年已缴税额”中的“已缴本年应纳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年实际缴纳的,税款所属期为本年度的营业税税额。

10.“本年已缴税额”中的“本年已被扣缴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年发生纳税义务,按现行税法规定被扣缴义务人扣缴的营业税税额。

11.“本年已缴税额”中的“已缴以前年度应纳税额”填写在当年缴纳而税款所属期为以前年度的税额,由自行申报和稽查查补两部分组成。“自行申报”栏填写纳税人自行申报补缴以前年度税款情况,“稽查查补”栏填写经税务稽查部门查处缴纳的以前年度税款。“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补缴或稽查查补的税款所属期,税款所属期为多个年度的按年度分行填写。

12.“当年减(免)情况”填写纳税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类型”填写“审批类”或“备案类”, 项目栏填写按下列中的减免事项名称填写,金额栏填写该项目对应的本年度已实际减免金额。

备案类减免项目名称

1) 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和服务收入)

2) 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

3) 保险公司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

4) 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

5) 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6) 学生勤工俭学劳务

7) 学历教育劳务

8) 托儿所、幼儿园育养服务

9) 农牧业服务

10) 文化活动、宗教活动门票

11) 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育养服务

12) 婚姻介绍

13) 残疾人员为社会提供劳务

14) 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处置不良债权业务

15) 被撤销金融机构财产用来清偿债务

16) 专项国债资金转贷利息

17) 证券投资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差价

18) 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差价

19)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20) 外汇管理部门委托发放外汇贷款

21) 国有独资银行、股份制银行助学贷款利息

22) 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证券买卖业务差价

23) 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

24) 邮政代理金融业务

25) 邮政企业代办邮政速递物流业务

26) 科普单位和科普活动门票

27) 政府举办职业学校实习场所服务业收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纳税人识别号】

28) 政府举办学校进修班、培训班收入

29) 公租房和廉租房租赁

30) 军队空余房产租赁

31) 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承包用于农业生产

32) 个人转让著作权

33) 农户小额贷款

34) 电影发行、放映

35) 殡葬服务

36) 医疗服务

37) 营业税起征点

38)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39) 在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

40) 提供国际运输劳务

41) 员工制家政服务

42) 企业整体转让

43) 高校后勤服务

审批类减免项目名称

1) 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

2) 企业安置失业人员

3) 福利企业提供劳务

4) 新办企业安置随军家属

5)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

6) 新办服务型企业安置城镇退役士兵

7)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

8) 新办企业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9)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

表三-1企业所得税普查表填表口径

该表的普查对象为在地税征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全部纳税人

1.“征收方式”填写经税务机关鉴定核准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分“查账征收、定应税所得率、定期定额征收”三种类型。

2.“营业收入”填写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

3.“视同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但按照税收规定视同销售确认的应税收入。

4.“营业外收入”填报纳税人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的金额。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报纳税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6.“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7.“收入总额”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

8.“营业成本”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总额。

9.“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10.“营业费用”填写“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项数额合计总额。

11.“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计提各项资产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

12.“营业外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13.“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利润总额。

14.“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15.“纳税调整增减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减计算后的金额。

16.“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填报纳税人根据规定,境外所得可以弥补境内亏损的数额。

17.“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的数额。

18.“应纳税所得额”填写纳税人经过纳税调增调减之后的金额,调增调减之后出现亏损的用“-”填列。它和上一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列的数据必须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数据相一致。

19.“应纳所得税额”填报按法定税率25%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

20.“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实际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包括小型微利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政策的企业,其法定税率与实际执行税率的差额,以及其他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数额。

21.“抵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

22.“应纳税额”填报应纳所得税额减除减免、抵免税额后的金额。

23.“实缴所得税额”填报本年度实际缴纳所得税额。

24.本表中“成本费用利润率”“所得税负担率”“所得税贡献率”不用填写。

篇七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纳税人识别号
“一照一码”登记 税务问题解答

关于深圳市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税务问题解答

1.什么是“一照一码”?

“一照一码”是指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设立登记时,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只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一照”即营业执照,“一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一照一码”证照具备什么功能?

“一照一码”证照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的相关功能。

3.何时实行“一照一码”?

从2015年7月1日起深圳市实行“一照一码”。

4.实行“一照一码”后是否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实行“一照一码”后,不需要再单独办理税务登记证。

5.实行“一照一码”后对纳税人识别号有什么影响?登陆税务网站、申报、防伪税控等用什么号码?

2015年7月1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纳税人识别号,用于办理涉税业务。2015年6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暂使用原纳税人识别号办理涉税事项。登陆税务网站、申报纳税、使用防伪税控设备等均不受影响。

6.实行“一照一码”后纳税人如何获取纳税须知?

“一照一码”采取网上全流程办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申请后,商事主体在网上领取审核结果时一并领取《新设立纳税人申报纳税须知》,在发放纸质营业执照时,会先发放《新设立纳税人申报纳税须知》,打证系统允许补打、重打《新设立纳税人申报纳税须知》。《纳税须知》记载有纳税人重要涉税信息、如何办理涉税事项等,请纳税人妥善保管。

7.实行“一照一码”后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涉及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照面记载事项(即名称、主体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下同)的变更统一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无需再到税务登记部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其他

变更事项仍按现行变更登记模式办理。

2015年6月30日之前成立的商事主体变更营业执照照面记载事项,应先核对变更前事项与税务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到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任一办税服务厅处理后再提交变更申请。

商事主体变更后在领取新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时,须交回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

8.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后,纳税人办理业务提供什么资料替代税务登记证?

“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替代税务登记证。

9.“一照一码”跟“四证合一是什么关系?是不是“四证合一”流程以后就取消了?

以前是“四证同发”,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一起发放;现在原四证基础上增加了社会保险登记证,只发一张营业执照,实现了“五证合一”。发证流程维持不变。

10.如果企业要办理注销,应该怎样办理?

办理注销与现在流程一样,先办理税务注销,再办理工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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