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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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制度篇一
《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

1、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2、村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3、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

4、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分配和使用情况;

5、宅基地的使用审批情况;

6、村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

7、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8、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

9、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和村干部报酬与补贴情况;

10、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和承发包情况;

11、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13、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及实施情况、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入和支出、收益使用分配、集资项目的收入和使用等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形式:

1、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2、通过广播,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民主听证会,发放公开簿或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

1、一般每年定期四次。每季度的前一个月公布。

2、下列事项要定期公开:

(1)、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年初公布,完成结果在年底公布;

(2)、村财务常规性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专项收支在项目完成后半月内公布;

(3)、计划生育相关的生育政策作常年永久性公开,生育审批结果和实际生育结果及计划外生育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

(4)、宅基地审批,上报审批前和审批结果各公布一次;

3、下列事项要随时公开:

(1)、经济项目承包;

(2)、优抚费、救灾款物的发放;

(3)、国家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

(4)、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村务公开的程序:

1、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村务公开的具体方案;

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

3、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4、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备查。

每次村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

一、全面建立账务、资金委托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审计监督,严格管理,从机制上杜绝新增债务。

二、各村应按照“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的规定,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村级对预算收入应结合历年实际制定;预算支出根据村级当年预计可用财力编制,一律不得搞赤字预、决算。

三、村级发包收入要以合同形式确定下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按上年基数拟订明细计划,报镇财政所存查,杜绝收入不入账和漏收的情况发生。

四、各项支出实行定项限额,控制开支项目和标准,要把化解村级债务纳入预算,予以安排。

五、要充分考虑集体经济的承受能力和农民群众的意愿,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村集体一律不准举债办企业和公益事业。

六、年初各村财务预算方案要及时张榜公布,并报镇财政所备案。

七、镇财政所依据各村财务预算方案实施监督管理。

八、年终镇财政所指导各村根据收支实际情况编制村级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予以公布,对未通过的决算方案,要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追究相关责任。当年的财务决算方案和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可合并编制。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一、村级财务公开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二、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村级财务预决算方案,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收益使用情况,村干部报酬、享受村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数额,村集体债权、债务、土地征用补偿费及分配,财政转移支付、救灾、扶贫、助残、拨款、损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退耕还林款物及其补贴。

三、村级财务公开以固定公开墙为主,同时可利用广播、会议等形式公开。

四、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农民关心的经济事项要及时公开,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按季度公开。

五、村委会根据中心按季度提供的会计核算资料,结合村实际,提出公开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委会通过财务公开墙等形式及时公布。

六、村民对公布内容有疑问的,可口头或书面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农民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不真实的,应督促村委会重新公布。村民也可直接向村党组织、村委会询问,村委会应在10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

七、村委会应对财务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民主理财管理制度

一、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推选产生。

二、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

四、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盖上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专章,经村委会负责人审批后,报中心审核、记账。

五、村级资金账务移交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后,实行报帐制和日常开支备用金制,所有村级实现收入必须在七天内报服务中心入帐管理,不得坐收坐支。所有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签字(盖章),由村报帐会计汇总后,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审核记账。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被确定为不合理的开支,由有关责任人承担。当事人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会议接受群众监督。

六、财务流程完成后,按照财务公开的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七、村民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帐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

村务公开制度篇二
《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是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是搞好村民自治的基础,是落实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种形式,是村二委班子接受村民监督的不可缺少的渠道,也是沟通干群思想感情,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村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村务公开要做到表里一致,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

一、实行“村务公开”保障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和内容。

1、村务公开的原则。

(1)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必须通过各种形式让村民清楚明白。

(2)村民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必须向村民有所交待。

(3)容易引发村民和干部,村民与村集体之间发生的矛盾的问题。

(4)村里的各项重大决策、体制、机制、人事调整等事项。

(5)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必须向村民公开。

(6)村务公开必须是实事求是的,内外一致的。

2、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村级经济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以及季度(半年或一年)的生产情况。

(2)村里的收支情况,包括村招待费分类公开,村干部外出费用开支。

(3)村的主要财产和债权债务,村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

(4)干部的任免情况。

(5)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如投资、基础、机制转变等决策举措。

(6)征用土地赔偿青苗费,农转非人员进工厂或补偿等。

(7)村干部报酬奖金等分配情况。

(8)基建中的发包和招标情况。

(9)村民救济救灾款。

(10)计划生育指标。

(11)农民宅基地安排情况。

(12)为民办实事项目。

(13)凡涉及到村民重大利益的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

1、在村民代表会上宣读各类重大决策、三年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等,如有必要包括村务公开内容中的所有问题,交代表会议审议并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每年召开1—2次。

2、召开扩大的二委会或村中层干部以上人员会议,公开村里和生产发展情况、经济收支、机制转换等内容。

3、召开各村民小组长会议,公布有关农、副、工生产和收费情况。

4、向农户核对承包确权土地亩数,接受查询和监督。

5、在公开栏内公开。凡是涉及农户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在村公布栏中公布。公布栏分三类:一类是长期的,相对固定的;一类是在村定点的公布栏中公布;另一类是配合其它部门,涉及村民利益的收款等问题,另外辟公布栏公布。

6、利用红光报栏公布重要的人事变动、村规民约以及党的有关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7、召开老干部、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二委决策前的有关事项,并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公布村二委的设想、计划和措施。

8、召开群众组织会议,向村各群众组织公布村里的各类重大问题或条线工作,增强透明度。

9有关内容根据实际及有关规定每季、半年或一年分类向村民公布。

三、村务公开的组织和实施。

1、建章立制。订立村务公开制度,按制度搞好村务公开工作。

2、建立健全领导小组。

由村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每一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分析村务公开中经验与不足,制订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村务监督小组每一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检查和研究村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的落实情况,向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情况,以便进一步搞好村务公开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

1、实行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每年的财务收敯、预决算须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决定,按计划实施。

2、村民委员会非生产性开支,均按年初预算执行,预算以外部分须经村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后追补。

3、严格财务审批制度,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非生产性开支全村实行主管领导一支笔审批,但必须具备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后l才有领导审扻,重大开支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4、村民耕种的农田,每年机、电、水等费用负担,要按实计算,并经村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今分村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本村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村实行村民自治是在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在本村党总支部的领导下进行。

第三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 村民组织

第一节 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

第四条 村民会议由一名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是本村村民自治的最高权利机构,村民会议的决定,由半数以上通过。

第五条 村民会议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任期工作报告。

(二)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

(三)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及有关规定。

第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组成。

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每个村民小组产生一名代表。

第七条 村民代表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通过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及村的财务预、决算。

(二)审议和确认村民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三)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四)撤换和补选村民委员会个别成员。

(五)讨论、决定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村民会议每三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有五分之一户的代表提议时,应召开村民会议;有三分之一村民代表提议时,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

第二节 村民委员会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四人组成,设主任一名,委员三名,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民兵连长三个委员会,其主要职能和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村民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村《村民自治章程》。

(二)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决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管理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财产,支持和监督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抓好本村的农业服务、村镇建设。

(四)调解民间纠纷,促进村民和睦团结。

(五)发动和组织村民开展群防群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六)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七)组织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实行计划生育及其他依法应尽的义务。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工作公开制度,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本村重要公共事务;村干部的分工及工资报酬;财务收支;宅基地报批;计划生育;救灾救济;优抚政策等有关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公开的形式:建立村务公开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第三节 村民小组、村民

第十二条 村民小组在村民委员会领导开展下工作,是村民委员会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

本村设3个村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设组长一名,由该组村民推选或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任。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三条 村民小组长职责:

(一)䮣传和贯彻党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泔律 法规。

村务公开制度篇三
《村务公开制度》

胜山镇四灶村村务公开制度

(2011年4月22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村委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的公开事项、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都应如实公开:

(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二)本村的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及执行情况;

(三)村干部报酬;

(四)村级财务收支和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五)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情况;

(六)村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租赁、拍卖情况;

(七)重大建设项目的经费筹措、招投标和实施情况;

(八)计划生育政策执行落实情况;

(九)宅基地安排审批使用情况;

(十)土地征用各项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

(十一)土保、医保、低保、扶贫助残、助医、助学、优抚、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社会保障及福利情况;

(十二)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村务公开形式。以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上公开为主要形式,并按要求通过网络公开。另外,也可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听证会、电子触摸屏、村级期刊、广播等渠道进行公布。

第四条 村务公开的时间。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为固定的公开日。一般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财务收支、大额集体资产处置情况等情况要随时专项公开。

第五条 村务公开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村委会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三资” 管理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和村监委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三)村委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定期公布;

(四)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备查。

第六条 村务公开的监督

(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下设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三资” 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三资” 管理小组成员由村监委提名在村民代表中产生。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三资” 管理小组成员应当热爱集体,公道正派,有一定的议事能力。“三资” 管理小组中还应

有具备财会知识的成员。

(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三资” 管理小组要认真审查村务财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四)在村务公开栏旁设立监督意见箱。在公开日,要指定村干部到公开现场值班,接受和听取村民群众对村务公开的投诉和意见,解释和解答村民反映的问题。对一时难以解答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由村委会在10日内作出答复。

第七条 对在村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村委会要及时整改,并加以落实。必要时,要进行重新公开。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村务公开张贴内容,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用使用及分配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第九条 本制度由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解释,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村务公开制度篇四
《村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

1、村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各项工作计划

2、村干部补贴、奖金和补贴人数及补贴标准;

3、工程建设、集体经济项目承包和招标投标情况;

4、集体财务收支,集体资产转让、折旧和购置情况;

5、农民负担情况;

6、计划生育情况;

7、宅基地分配及使用;

8、征兵、发展党员、村后备干部确定情况;

9、救灾、救济和扶贫等款物的分配、发放;

10、其他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

二、公开程序、形式、时间:

程序:

1、村务公开工作小组每季度召开会议,提出公开意见;

2、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审议并通过公开内容;

3、将公开内容登记在案后由村务公开小组公开;

4、及时处理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形式:

1、村务公开栏公开;

2、利用村各种会议进行公开。

时间:

年度性内容每年12月20日前予以公布;常规性内容每季公布;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布。

三、组织领导:

1、成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程引珍

副组长:侯年福

成 员:李谋喜 程海年 齐红苟 郭兰秀 张乃珍

2、成立纪检小组。

组 长:侯年福

副组长:齐红苟

成 员:张乃珍 冯东生 杨玉祥

对一些专项工作,经村民代表大会推选,成立相应的临时民主理财小组。

3、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纪检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工作。党支部和村委会接受纪检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群众的监督。

东村村民委员会

村务公开制度篇五
《村务公开制度》

镇(村)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一、镇属各站所、各单位均要按照全面、真实的原则,推行政务公开。镇属机关单位均要设立公开栏。

二、公开内容:与履行职务有关的事项,包括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办事结果、收费罚款标准及收支情况;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及涉农收费价格及标准。

三、公开时间: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批、婚姻登记、计划生育、林木采伐等每半年公布一次;电费按业务部门要求公布;集体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承包等其它项目随时公开。

四、公开程序:公布的项目由各站所、各单位如实填写,分管领导或单位负责人把关,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后张榜公布。

五、各站所及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随时接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的检查考核。

六、各站所、各单位分管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督促、指导分管站所和联系村开展政务村务公开工作,保证政务村务公开及时、全面、真实,促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迈进。

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一、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工作。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

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年度目标责任书和党建党风

廉政责任书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

三、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经常性检查每年至少二次,不定期检查结合公开内容、公开时间随时进行,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公正、可信。

四、各政务公开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上级部门、审计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认真做好解释答复工作,纠正错误做法,吸收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五、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进行假公开、半公开的或对规定项目不进行公开的,要坚决进行批评纠正和处理。

村务公开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加大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村务公开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务公开坚持“群众提、自己定、上级点”的原则,做到定题公开和点题公开相结合。

二、农村村务定题公开实行“九公开一公布”。即:公开村社财务收支和村社招待费;婚姻和计划生育;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批和林木采伐审批;各业承包;水票购买、水方使用及水电费价及收缴;扶贫、优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租费减免;治安案件和民主纠纷处理结果情况;玉米制种等技术操作规程及处罚情况;涉农价格收费标准。公布村干部责任目标及廉政承诺内容。

三、公开时间:土地征用和宅基地审批、林木采伐审批、各种减免、婚姻登记、计划生育批复下达后及时公布一次或半年公布一次;电费按电力部门要求及时公布;农村财务及招待费、治安案件及民调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其中招待费应单项详细公开;水费每轮水灌完后公布一次,各业承包应在承包程序完成后和承包额兑现后各公布一次;村干部责任目标和廉政承诺第一季度公布一次,完成情况年底公布一次;涉农价格及收费标准第一季度公布一次,其它项目根据

群众意见随时点题公开。

四、公开程序:公布项目必须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讨论通过;在村民代表议事会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参与和监督下进行。财务开支由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公开内容必须先由村支部、村委会负责人签字上报镇纪委审核后方可公开。水电价、水电费由水电部门计价,经村委会核定逐户公布用水电量及水电费。

五、公开形式:在各村建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开。包括村务社务公开栏。其次要设立公开意见箱,意见箱要注明开启人和开启时间。在公开栏公开的基础上,应在村民代表会和社群众会上进行公开。

六、对村务公开栏内各个项目,内容填写要清楚、公正、具体、真实。公开后将公开内容资料存栏,会议公开必须有会议记录。

七、社务公开参照以上条款进行。

村民代表议事制度

一、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是在农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机制保证,村民代表议事会代表农民群众进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

二、村民代表议事会代表由村党支部提名,经村民酝酿讨论,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选举产生,一般每10户选1名代表,村民代表议事会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对村党支部负责。

三、村民代表议事会对村政建设规划、经济发展计划、较大的公共建设项目、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较大的财务支出等重大事项及其它涉及广大村民利益的村务大事进行充分讨论,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交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研究决定。

四、对村里的大事、要事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需经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村党支部、村委会研究后,交大会讨论通过。重大问题报上级党委、政府审批。

五、村民代表议事会要积极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贯彻落实已讨论、研究决定的各项村务。对村里一般村务工作,村民代表议事会可讨论通过,遇到意见不致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议事会成员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村民代表议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有重大事情或急需讨论或解决的问题可随时召开。

村务公开奖惩制度

一、村务公开实行领导负责制。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的村务公开工作。镇纪委书记具体负责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

二、村务公开工作列入村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中,公开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镇党委每半年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也可结合各项内容和不同公开时间组织检查考核,检查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严格检查考核。镇党委要对照村务公开的内容制定考核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对规定的公开内容一次不公开的村和单位提出批评并限期改正,连续两次不公开或公开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的,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负责人当年不能评为先进个人,该村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或村委会,同时扣除该村主要领导年度报酬总额的10-20%;对一年内不进行村务公开的负责人要严肃处理。

五、在村务公开中弄虚作假,有意欺骗群众,或对规定项目不进行公开的,要严肃查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村民代表议事会职责

一、审议和讨论村中大事,指导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做好村务公开工作。

二、代表村民参政议政,为党支部、村委会当好参谋。

三、向村民宣传党支部、村委会的决定,并做好解释、

教育工作。

四、向党支部、村委会反馈村务公开情况和决策执行情况,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五、对村级政务、财务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六、经议事会讨论通过、村党支部、村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议事会成员要积极协助开展工作。

民主监督小组职责

一、向村民代表议事会负责,对村务、财务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监督各项村务、财务按照规定程序如实、全面、及时公开。

三、公开过程中要深入群众,广泛收集和征求群众意见,并及时将意见建议向村民代表议事会汇报,并向村两委会反馈。

四、对已经议事会讨论、村委会研究做出的决定,积极向村民宣传、解放、说明。

五、认真做好各项村务公开有关数据、报表的审批把关工作。

民主理财小组职责

一、对村级财务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把关,并督促其如实、详尽、及时公开。

二、对村民代表议事会负责,及时向议事会汇报财务公开方面的情况。

三、针对村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协助村会计整顿和规范财务。

四、财务公开前严格审核把关,有权否定不合理开支,公开后及时征求群众对财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如实向村委会反映和向议事会汇报。

五、认真审核财务公开的有关数据、报表,并及时督促上报。

村务公开制度篇六
《XX村务公开制度》

XX村村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本村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制定本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3、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4、村集体经济收益及使用情况;

5、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6、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8、乡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9、农民负担各种费用的情况;

10、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11、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2、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3、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4、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15、村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时间

村务至少每半年全面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代表决定;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三、村务公开的形式

村委会应当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布村务,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

四、村务公开的监督

设立由五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理财小组三人,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村委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全面、如实编制村务公开内容的草案,并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逐项审核签章后方可公布。村务公开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利用会议、专题

座谈、意见箱、电话等形式征求村民意见。对村民提出的询问和意见,村民委员会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于15日内作出答复。半数以上的村民对村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对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等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举报,由上级有关部门解决。

村委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村务公开制度篇七
《村级村务公开制度》

村级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财务收支、财产及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与处罚、征地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各种费用收缴管理、各业承包和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的时间:

坚持每月公布一次,每次公开时未涉及到的内容可以不公布,涉及到应及时公布的内容必须及时公布。

三、公开的形式:

以公开栏张榜及公布为主,适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布。

四、公开的程度:

在村居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拟出公开的内容,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后公布。

五、公开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村民代表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开启意见箱,吸取群众意见,宣传解释公开的有关内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村党支部反映,由村居“两委”会负责处理。

凡涉及村里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按照以下民主决策程序进行:

“四议”程序

1、提议

凡是党支书记或村委主任认为需要开会讨论决定的事情,首先应在村两个主干之间相互提出来,两主干之间达成共识后,再向村两委会上提议,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认为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某一项工作需要上会研究的,应直接向书记或村委主任提议,由两个主干碰头商定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未经两主干碰头商定的事情,书记和村委主任任何一方不准单独向两委会上提议。

2、商议

由党支书记组织并主持两委班子成员商议事情的联席会议,并由会前提议上会讨论的班子成员向会议作出议题说明,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化时,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法,即总支书记在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最后总支书记综合各方面情况,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集体决定。

3、审议

通过支村两委讨论决定的事情,属于重大事项的,首先要经过党总支会议进行审议。审议形式为:(1)支部书记向会议提出支村两委讨论的事项;(2)参会党员以党小组分开讨论;(3)以党小组汇报讨论结果;(4)全体参会人员进行表决。

4、决议

通过支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情,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议,决议的程序为:(1)支部或村委主要领导向村民代表汇报支部所审议通过的事情;(2)村民代表充分发表各自的观点;(3)就支部审议通过的事情进行表决。

5、要求

(1)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实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2)讨论表决通过的事情必须经实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人员通过方可有效;

(3)表决形式可选择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

(4)讨论确定某个分管领导所提议的问题无特殊情况必须有其分管领导参会,否则,本次会议暂不确定。

两“公开”要求

1、决策过程公开:经过“四议”所决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将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工

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存在哪些问题,下阶段如何发展,让广大群众对该项工作有充分了解。

2、实施结果公开:每项工作结束后,要将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全方位向公众公开。

3、公开的形式为会议、公开栏、广播、等。

村务公开制度篇八
《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

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所有村级事务都应向群众公开。其主要内容包括:

1、需经村民讨论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2、国家计划生育落实方案;

3、低保及救灾款物的发放情况;

4、水费的收缴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二、公开形式要多样化,除必须设立室内、室外固定公开栏外,还要在人口密集的场所设立流动公布栏,并要在公布栏附近设立“举报箱”,根据实际和需要,还可采取广播、会议、张贴上墙、油印材料到户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要规范公开程序。在公开程序上要坚持四步走:

1、由党支部村委会综合村务、财务等发生情况,整理出公布方案;

2、将方案交村负责人和民主理财组、民主监督组审核,财务公开方案还要报上级经济服务中心会审核查;

3、将会审查后的方案按规定要求全面公布;

4、上级机关组织检查复核。

四、严格执行公开时间,财务公开按照“3589”制度要求,各村要在每月3日前做好财务报表,进行民主理财;5日前组织

会审;每月8日为全县财务公开日;每月9日左右为乡组织检查。每季度第一月的10日为村务公开日。

五、规范村务公开的管理,各村对村务公开所有资料都要建立档案,健全“三簿两账”,即民主议事记录簿、民主理财记录簿、检查监督记录簿以及财务公开台帐、政务公开台帐,做到账簿齐全,记录完整,保证村务公开工作有据可查,便于监管。

六、要及时处理和反馈群众对村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积极采纳完善公开的内容。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重点抓好以下的内容的公开:

(1)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规划、计划或方案;

(2)土地、村办企业、集体资产等出租(售)、参股、转让或承包情况;

(3)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情况;

(4)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6)粮农等国家各种补贴、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7)优抚、救灾救济等款物及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情况;

(8)村干部报酬及其他人员享受固定(误工)补贴情况;

(9)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情况;

(10)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11)宅基地的使用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

(12)其它应公开的事项。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要随时调整和完善公开内容。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

廉政教育防控制度

1、制定年度廉政教育计划,健全和完善廉政教育相关制度。

2、针对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实际,每季度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开展一次党纪政纪条规、部门法规条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风险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

3、每年组织两到三次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正反面典型教育,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自我主动防范。

4、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廉洁勤政、廉荣腐耻的浓厚工作氛围。

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登记

公示制度

一、各行政村组成立资金资产资源登记工作小组,组织专人对村组所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登记造册。

二、各行政村组登记结束后,要进行三榜公示。第一榜公示须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讨论后进行;第二榜公示是在第一榜公示后,召开党员大会研究审议后进行;第三榜公示是在第二榜公示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形成决议后进行公示。

三、各行政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登记经三榜公示后,登记造册,一式两份,村留一份,上报乡镇“三资”中心一份,建立“三资”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四、各行政村组集体资产资源购建处置(租赁、出让、承包、报废、丢失等)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操作(村民小组要召开小组代表或小组村民会议进行表决通过)。

村务公开制度篇九
《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一、凡是村民普遍关心、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党务、村务及处理情况实行公开。

二、在固定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通过广播、召开党员(村民)大会或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发放公开簿或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年初公布,完成结果在年底公布;村财务常规性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专项收支在项目完成后半月内公布;计划生育相关的生育政策作常年永久性公开,生育审批结果和实际生育结果及计划外生育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宅基地审批,上报审批前和审批结果各公布一次;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年初、年底各公布一次。对于经济项目承包;优抚费、救灾款物;或需要公开的其它事项等要随时公开。

四、党务村务公开前应经村支委会、村委会讨论通过,经公开监督小组认可,由监督小组长签字后向群众公开;村财务公开相关内容由乡“三资”管理中心提供;每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建立党务村务公开档案,逐次登记备查。

五、党务村务公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推选组成一个(3—7人)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党务村务公开全程监督;接受全体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接受上级党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和监督。

六、对采取不同方式搞假公开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不按规定进行公开,造成群众集体上方,产生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村务公开制度篇十
《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王寨村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

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

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局党建网站、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网站上公开。

四、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要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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