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项目问责约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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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问责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项目问责约谈制度 第一篇

2015年大靳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问责制度

一、为了规范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共卫生服务所带来的益处,同时是为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各部门工作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决策与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卫生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二、问责制是指对乡镇卫生院、及下设的各科室、各中心卫生室的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作为,在人民群众当中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问责的对象为乡镇卫生院、及下设的各科室、各中心卫生室的负责人(即被问责人)。

四、本问责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项目问责约谈制度】

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4、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同时,坚持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五、医院设立问责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医院院长担任,委员由护理、药房、药库、新农合负责人组成。

六、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权向医院问责指导委员会举报被问责人不履行或不作为的情况。问责指导委员会核查确认后,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方

案,予以相应处罚。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项目问责约谈制度】

七、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1、不能履行科室、卫生室负责人职责。不执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的;

2、经院委会通过的工作计划中明确规定应由其承担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因工作不力未能完成,影响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整体工作计划的;

3、在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出现差错事故,在周围群众当中造成不良甚至是恶劣影响的。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项目问责约谈制度】

4、医院院委会、职工会认为应当问责的情形;

5、依照医院规章制度规定应问责的其它事项。

八、问责的形式及种类

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通报批评;

3、留用察看;

4、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九、被问责人出现过失后,要责成其做出产生过失的说明及避免今后工作再发生过失的计划和措施,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

十、被问责人应当配合调查,提供真实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调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检举、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十一、被问责人对问责追究方式有异议,可以向问责指导委员会申请复核。

十二、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正式施行。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问责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项目问责约谈制度 第二篇

石臼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问责制度

一、为了规范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共卫生服务所带来的益处,同时是为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各部门工作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决策与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卫生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二、问责制是指对街道中心、及下设的各科室、各中心卫生室的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作为,在人民群众当中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问责的对象为街道中心、及下设的各科室、各中心卫生室的负责人(即被问责人)。

四、本问责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4、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同时,坚持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五、中心设立问责指导委员会,主任由中心主任担任,副主任由三名副主任担任,委员由护理、内外科、药剂、负责人组成。

六、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权向卫生服务中心问责指导委员会举报被问责人不履行或不作为的情况。问责指导委员会核查确认后,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方案,

予以相应处罚。

七、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1、不能履行科室、卫生室负责人职责。不执行社区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的;

2、经卫生服务中心委员会通过的工作计划中明确规定应由其承担的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因工作不力未能完成,影响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整体工作计划的;

3、在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出现差错事故,在周围群众当中造成不良甚至是恶劣影响的。

4、中心院委会、职工会认为应当问责的情形;

5、依照中心规章制度规定应问责的其它事项。

八、问责的形式及种类

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通报批评;

3、留用察看;【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项目问责约谈制度】

4、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在进行上述行政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院委会、职工会决定。

九、被问责人出现过失后,要责成其做出产生过失的说明及避免今后工作再发生过失的计划和措施,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

十、被问责人应当配合调查,提供真实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调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检举、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十一、被问责人对问责追究方式有异议,可以向问责指导委员会申请复核。 十二、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正式施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项目问责约谈制度】

石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2-5-13

2016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项目问责约谈制度 第三篇

一、健全项目组织,细化项目管理

县卫生局项目办组织相关科室及业务单位骨干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考核与技术指导小组作用,把11大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细化落实到每个单位和技术骨干,责任到人。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分工,切实承担项目日常管理和督导考核工作。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明确经费补助方式

县财政局、卫生局在省补助资金到位后,全额拨付到承担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医疗卫生单位。每年按季度根据项目执行单位的服务人口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资金分配,次年3月31日之前结清上年资金并预拨下年项目经费,卫生院对村医项目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支付相应劳务费要达到总经费的40%。项目所有经费要专款专用,支出不能有违规现象。

三、按序时进度完成项目工作目标任务

1、按照国家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合格率90%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85%。

2、健康教育工作: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播放音像资料、更换宣传栏内容、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教育、健康知识讲座等,各项工作应达服务规范要求。同时,利用网络、计划免疫短信等新文媒体,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各种卫生主题宣传日来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让居民牢固树立健康意识和健康教育先行的理念,提高居民健康意识。

3、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各类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同时,加强接种人员上岗培训,强化安全接种意识,减少并有效处置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收集与管理,定期开展查漏补种。重点人群针对性疫苗接种要达到相关规定的具体要求。

4、对0-6岁儿童进行健康管理,由保健所(县城一、二级医院)和卫生院及时收集出生的新生儿信息,并由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新生儿访视,并按照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免费提供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评估、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新生儿访视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要达到95%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5、孕产妇健康管理: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率和产后访视率均达到95%以上。

6、做好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统计,制定本年度体检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保证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质量,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及统计报告工作,充分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体检表完整率达到80%以上。

7、加大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筛查力度,发现新病例及时建档与管理。加强宣传和生活方式指导,提高二病健康管理率和控制率(5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到70%以上。

8、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工作。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发现重性精神病患者,及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发现1例、登记1例、管理1例。管理率4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0%以上。

9、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各乡镇卫生院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督导,督促医疗机构做好传染病发现、登记、报告工作;乡镇卫生院协助做好传染病统计、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处置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及时处置率均达到100%。

10、中医药健康管理:按规范要求,结合老年人体检工作做好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并针对性给予中医药保健指导;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做好辖区内0-36个月儿童的中医饮食调养和起居调摄指导、传授穴位推拿等。老年人和0-36个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均达到35%以上。

11、卫生监督协管: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四、考核对象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乡镇医院及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县级医疗机构。

五、考核周期

上下半年各进行1次绩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办法

1、日常监测数据核对(乡、村相关报表数据)。

2、进展情况(项目完成情况、乡对村绩效考核情况、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现场抽查考核(现场抽查考核、访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随访和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

4、乡对村考核结果运用(拨付村级资金是否与劳务费挂钩,并有拨付依据)。

七、考核结果应用

年终根据各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除了与项目资金拨付挂钩外,卫生局将对绩效考核前三名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每个单位不低于1万元),后三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每个单位罚款不低于1万元),继续实施卫生院负责人未位淘汰制及评优评先的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作用。

八、工作要求

严肃考核纪律,保证考核质量。考核组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如实考核项目执行单位,如实反映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成果,做到评分与标准相应,扣分有理有据,切实保证绩效考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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