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旷工周末算天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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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旷工周末算天数吗篇一: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

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8]5号)

发布时间: 1998-04-06 0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134 【字体:大 -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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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请示》(闽劳仲办函〔1998〕1号)收悉。经研究,

现答复如下:

关于1982年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

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中15天是否扣除休息

日(即是否扣除双休日)的问题,我们认为,连续旷工超过15天,应理解为连续旷工超过

15个工作日。在计算具体天数时,应扣除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四月六日

员工旷工周末算天数吗篇二:出勤、薪酬天数填写规则

出勤、薪酬天数填写规则

注意:应出勤天数与实际出勤天数、计薪天数为三个数值,按以下标准填写

一、应出勤及实际出勤天数 (计算存假用)

应出勤天数:本月扣除法定假日及周末的应该出勤的天数

实际出勤天数:员工本月实际出勤天数(含周末加班等)。

系统自动计算存假天数: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二、计薪天数

1、正常出勤情况未加班,未旷工,即应出勤天数等于实际出勤天数时:计薪天数按21.75填写。

系统公式:月应发工资 =月工资/21.75*计薪天数

2、如果员工加班:计薪天数按21.75填写,系统计算为整月工资。(系统会根据应出勤及实际出勤天数自动计算出存假天数)

3、如果员工旷工:计薪天数等于21.75减去少出勤天数。

工资计算公式:应发工资=月工资- 月工资/21.75* 少出勤天数。

4、新入职员工计薪天数规则:

每月1日之前入职 计薪天数=应出勤天数- 未出勤天数 (扣除周六周日)

每月1日之后入职 计薪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扣除周六周日)

员工旷工周末算天数吗篇三:员工连续旷工三天被解雇,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员工连续旷工三天被解雇,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员工连续旷工三天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解雇,法院判决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文:广东尚融律师事务所/彭万红

一、案情:

王某2007年1月入职东莞某有限公司,入职时该公司将规章制度交由王某签名确认,其中该规章制度第八章奖惩制度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三天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辞退,无需支付经济补偿。2010年1月份,临近春节,王某在未得知公司何时放假时,即买好了火车票回家过春节,即自行提前三天回家过春节,后春节过后未按时回公司上班达两天,王某即旷工五天,后该公司在本律师指导下,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将通知其回厂上班的邮寄通知书及提供不可抗力或者病假单导致无法上班的书面材料,在王某未回复后,又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邮寄给王某,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仲裁和判决:

王某不服,认为根据《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员工只有连续旷工十五天才能解雇,公司以旷工三天辞退为违法解雇,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代通知金。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旷工三天即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合法有效,虽然回家过春节是人之常情,火车票难买也是事实,但是王某应当在买火车票时与公司领导沟通放假具体时间,将票订在放假期间,现王某未经公司批准,即擅自旷工,连续旷工五天,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制制度,依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代通知金。王某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对五天未上班的事实予以确认,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连续旷工三天即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该制度已经向王某公示告知,王某应当遵守,现王某的行为符合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的解雇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无需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等,遂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王某不服,再次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东莞中级人民法院日前驳回了其上诉。

三、东莞法律顾问网 律师评析:

连续旷工多少天可以辞退,一直以来是劳动争议的焦点,实践以来,一直出现两种判决结果,一种认定“连续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的规章制度不合法,判决支付经济补偿,另一种认为合法,判决无需支付。有观点认为,根据《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员工只有连续旷工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才能达到辞退的条件,企业规定连续旷工三天辞退的规章制度违反了该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持这种观点比较多的是劳动仲裁部门。另有观点认为,《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且其制定时间过早,不能调整目前的劳动关系,规章制度可以自行规定连续旷工天数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且连续款工三天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已经成为绝大多数企业的惯例,说明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只要该制度具有合理性,就属于合法,持这种观点比较多的是法院。我们认为,《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且制定时间也比较早,不宜再受该法规限制,用人单位经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果规定连续旷工三天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且该制度向员工公示告知,那么该制度即属于合法,公司据此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这里有一个问题是,旷工少于三天能否认定为严重违法规章制度,比如旷工一天,或者旷工二天?这个考验我们对规章制度的合理性认知,怎样才算合理?我们认为可以考虑绝大多数企业的约定俗成,可以认定为该种规章制度不具有合理性,因此也丧失了合法性,据此解除,属于违法解除。此外,提醒用人单位,在员工旷工后,最为妥善的办法是书面通知员工回厂上班,并要求员工提供不能回厂上班不可抗拒的事由,如不可抗力的台风、地震、以及患病等证明,如员工仍然未按时回厂上班,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用人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规定,及时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送达给旷工员工。同时,也提醒劳动者,对于请假回家的,建议保留相关的请假证明,以避免用人单位决绝承认请假并以旷工为由辞退。

员工旷工周末算天数吗篇四:到底旷工多少天公司才有权辞退

到底旷工多少天公司才有权辞退?

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即属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该答复中"不可抗拒的因素"一般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因素(火灾、水灾、地震、交通中断等)、社会因素(战争、军事行动、局部戒严等)、生理因素(生病、负伤、直系亲属病重、死亡等)。 根据原劳动人事部《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解答意见》(劳人劳[1983]2号)第18条规定精神,计算连续旷工时,可以把节假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旷工时间。同样,计算累计旷工时间,也应把节假日扣除,累计旷工时间计算,一般以当年为限,不跨年度。连续旷工的时间可以跨年度计算。 关于1982年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中15天是否扣除休息日(即是否扣除双休日)的问题,我认为,连续旷工超过15天,应理解为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在计算具体天数时,应扣除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员工旷工周末算天数吗篇五: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

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12/21 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 过几天,我要请假回家过年随便参加朋友的婚礼。本来是说好的,可 是现在上面不批了,让我 11 号才走。可是我这几天就走。如果不给,我就旷工回去。可是 他们说如果不批假回去就算旷工,如果过 4 天,就自离;上个月的工资也不会发给我。在这 里做不做我没什 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 过几天,我要请假回家过年随便参加朋友的婚礼。本来是说好的,可是现在上面不批了,让 我 11 号才走。可是我这几天就走。如果不给,我就旷工回去。可是他们说如果不批假回去 就算旷工,如果过 4 天,就自离;上个月的工资也不会发给我。在这里做不做我没什么。但 是上个月的工资有没有道理不发给我?最新劳动法规定旷工几天算自离? 《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 25 条、《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第 40 条规 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就是你的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 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 动合同,给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头说你怎么怎么样就算自离,一直没有通知解 除劳动合同,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2、关于旷工几天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 号)的规定,由用人单 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 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 间超过 15 天,或者 1 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 30 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 2008 年 1 月 15 日,被国务院第 516 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 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如果你单位没有员工手册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反单位制度,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只是口头告诉你,本律师认为口头无效。如果没有

员工旷工周末算天数吗篇六:很不错的考勤表格,自动计算上班天数

员工旷工周末算天数吗篇七: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管理制度(杨树整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一章 工作时间

第一条 公司实行“5天8小时”工作制。

1、公司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 下午12:30~17:00。

2、生产系统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计件工作时间,以“5天8小时” 工时制员工能完成“劳动定额”为标准。

3、驻外办事处根据销售工作的实际情况,在“5天8小时”范围内合理安

排工作时间。

第二条 公司实行指纹签到制度。

1、公司本部员工一律指纹签到,正常出勤每天签到2次。

2、驻外办事处以办事处时钟为准,员工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每天是否到办事

处报到。

第二章 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三条 公司实行国家法定节假日。

1、阳历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农历新年),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4、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节当日);

5、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6、青年节(5月4日),放假半天;

7、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节当日);

8、仲秋节,放假1天(农历仲秋节当日);

9、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公司根据通化市人民政府及驻外办事处当地人民

政府规定的放假日期安排少数民族员工休假。

各办事处主任须于当地人民政府发布年度放假通知一周内或临时性放假

通知第二日上报办公室。

第五条 全体员工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部分员工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六条 公司根据每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假

期。

第三章 其它休假

第七条 普通假期

1、婚假7天,晚婚假15天,其中包含周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涉及路程假的,根据实际路程审批。)

2、丧假7天,其中包含周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涉及路程假的,根据实际路程审批。)

第八条 女员工计划生育假

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2、取宫内节育器,休假1天。

3、结扎输精管,休假15天,其中包含周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4、结扎输卵管,休假21天,其中包含周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5、怀孕二十八周以内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生诊断建议休息21天至42天,其中包含周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6、怀孕二十八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休息98天,其中包含周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九条 女员工产前假

1、女员工产前检查假(包括妊娠12周内的初查),根据医生诊断建议。

2、女员工保胎假,根据医生诊断建议,其中包含周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3、女员工产前假,情孕7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

第十条 女员工产假

1、女员工“正常产”产假98天(其中包含周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其

中可以在产前休15天(其中包含周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2、女员工“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其中包含周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3、女员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其中包含周末双

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4、女员工晚育的,增加30天产假(其中包含周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5、女员工晚育的,其丈夫休护理假7天。

6、婴儿未满一周岁的哺乳期女员工,每天休1小时哺乳假。

生育多胞胎的女员工,每增加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假。

第十一条 员工非工伤、非职业病医疗假期

1、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在本公司工作五年及以上的为6个月。

以上假期包含周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在本公司工作五年及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在本公司工作十年及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12月、在本公司工作十五年及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

18个月、在本公司工作二十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

以上假期包含周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3、医疗期3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十二条 带薪年休假

1、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自参加工作起算,包括不在本公司工作的

时间。

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

满20年的,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带薪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周末双休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员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护理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和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假期。

3、新进公司的员工,当年度带薪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A.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B.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C.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本条第4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带薪年休假。

第二部分 考勤

第一章 迟到与早退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迟到处理

1、迟到≦10分钟的,每次罚款10元;

迟到超过10分钟,但≦20分钟的,每次罚款30元;

迟到超过20分钟,但≦30分钟的,每次罚款50元;

2、迟到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事假缺勤1天处理。

迟到1小时及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3、每月迟到3次及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与前项累计。

每月因迟到累计缺勤和或旷工两天者,即时解聘。

4、缺勤和旷工的,不能参与全勤奖考评。

5、迟到超过2小时的,按恶意旷工处理。有一次恶意旷工者,即时解聘。

6、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处理。

第十三条 早退处理

1、早退10分钟以内者,罚款50元。

2、早退超过10分钟者,即时解聘。

3、累计两次早退者,即时解聘。

第十四条 因工作外出或出差,不能按时指纹签到的,须提前到办公室登记。 第十五条 办公室每月上旬整理上月《员工出勤统计表》、《员工奖罚汇总表》,经

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报财务部。

第二章 休假管理

第十六条 请假程序

1、各部门职员请假,由部门经理审批,办公室复核。

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办公室复核。

2、《请假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办公室留档一份、财务部备案一份。

第十七条 事假管理

1、事假天数,根据实际情况审批,每月最多7天,每年最多22天。

直系亲属重伤或重病的探视或护理假,每月最高15天,每年最多44 天。此项假需提交直系亲属《诊断书》复印件。

情况特殊,单次或累计超过以上假期者,需由总经理审批。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至少半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电话请示公司领导),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休假(之后于上班当日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个人关系紧急情况的,即时向部门经理或总经理请假。

3、事假按小时数扣除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员工旷工周末算天数吗篇八:新入职员工工资计算方法

新入职员工工资计算方法:

1、 新入职员工满勤天数均为该月的自然天数。

2、 新入职员工当月出勤天数,从入职当日算起;入职之前的所有天数(包括周六周日、国

家法定假日在内)均不算出勤。

3、 如该员工入职当天为周一,则该周的周六、周日为带薪日,即算入出勤天数;反之,则

不算入出勤天数。(新入职员工只有入职当周满周工作,才能享受周末休息)

入职第二周起,至该月月末的周末休息天数算入考勤天数内。

4、 如该员工入职当天为该月1日,则该月的国家法定假日为带薪日,即算入考勤天数;反

之,则不算入考勤天数内。

员工旷工周末算天数吗篇九:秦绍斌律师 2015旷工几天公司可以辞退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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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绍斌律师: 2015旷工几天公司可以辞退职工?

核心摘要: 2015旷工几天公司可以辞退职工?下面就由法帮网小编为您解答. 关键词: 劳动纠纷 家庭律师 旷工 辞退

法帮网咨询: 2015旷工几天公司可以辞退职工?

昭通劳动纠纷律师秦绍斌解答: 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规定,一般是三天。

相关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旷工几天单位就能辞退职工的规定,实践中每家单位都有自己对这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讲职工旷工三天的,那么单位就能辞退职工了。同时,单位还不需要支付职工相应的补偿金。

法帮网_ 昭通劳动纠纷律师秦绍斌: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法帮网

手机号码:18388701970

执业证号:15301201410427411

执业机构: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256号

邮 箱:373126910@qq.com

本人在大学期间就读汉语言文学专业,自学法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先在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执业,而后转于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 所执业。 主要服务业务:免费法律咨询;代写各类法律文书;刑事辩护;行政诉讼代理;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民事纠纷;担任行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文学塑造了我的涵养,法学铸就了我的灵魂。“学以致用,以法律手段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直是我的职业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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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法帮网(fabang.com)

员工旷工周末算天数吗篇十: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系《员工守则》的补充部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友乔集团以及下属友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友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具体细则规定:

3.1 员工工作时间依据公司规定,如公司班次调整人事部将另行通知,各班次上班时间表如

下:

3.2各车间(部门)根据生产需要具体安排班次,部门主管必须将排班明细表提前一周报备人事部,特殊情况,如需变动一定要提前告知人事部,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部门主管承担;

各车间(部门)内部倒班人员班次互调必须提前两个工作日将调整后的班次报人事部备案。

3.3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电子考勤和纸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模式,员工在上班之前和下班之后各刷卡一次。若在上班时间请假的,离开公司或返回公司均须打卡。各部门、车间指定专人进行考勤管理,于次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将员工本人签字后的考勤表上交人事部,人事专员将二者相结合对员工考勤进行再次核实,若发现徇私舞弊等现象相关人员将负

3.3.1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本人打卡,若发现有代打卡者,将按照《员工奖惩条例》

处罚。

3.3.2公司门卫人员每天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若发现门卫有徇私舞弊者按《员工奖惩条

例》处罚。

3.3.3 员工当月单次未打卡按半天事假扣款。 3.3.4 OA补刷卡制度及流程:

3.3.4.1 补刷卡可允许的原因:班车迟到、刷卡机故障、卡未做好。 3.3.4.2 补刷卡必须于在一个工作日内走OA流程,否则无效。 3.3.5 迟到:

当月累计迟到20分钟以内且迟到次数不超过3次,系统将不作扣款;

当月累计迟到20分钟以上或迟到次数超过3次,扣款方式按如下计算:

3.3.6 早退:

每次早退按半天事假扣款。

3.3.7 乘坐班车人员,因班车迟到,将不作为迟到处理,但车队主管必须于当日将本日乘坐

班车人员名单告知行政助理,由行政助理走OA填报班车迟到人员信息,行政主管审 核,人事主管审批;

如当日班车取消,车队应提前一天告知所有乘班车人员,乘班车人员因班车取消迟到的按照迟到处理。

3.3.8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

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3.3.9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将按照《员工奖惩条例》进行惩处。

出差。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申请表者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3.3.11.计划内出差离开公司或返回公司时必须打卡,本人必须在出差返回公司后2个工作

日内补填写OA出差登记流程。

3.3.12临时性出差由部门主管代为提报出差申请。员工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填写OA出差登记,人事部将按出差登记时间核算出差人员的考勤。 3.3.13出差申请、出差登审批权限:

3.2.13.1一般员工出差由直接主管审批报人事部备案; 3.2.13.2班组长出差由部门主管审批报人事部备案;

3.2.13.3部门副主管、部门主管出差由分管的副总或总经理审批报人事部备案; 3.2.13.4副总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报人事部备案;

3.3.14出差人员在出差前须做好交接工作,指定代理责任人,说明出差时间。

3.3.15员工出差期间,因故不能及时赶回的,应采用有效方式向上级领导说明情况,征得同意方可延长出差时间;

3.3.16员工出差需延期的应将延期出差时间报备直接主管并征得直接主管同意。 3.4各类休假管理规定:

3.4.1公司休假的种类为:每周公休日、每年法定节假日、护理假、婚假、丧假、产假、

病假、事假等,各类休假均含公休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4.2每周公休日为周日(适用于正常班的车间),每年法定节日:元旦一天、春节

天、清明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一天、中秋一天、国庆节三天,法定节 假日适逢公休日,顺延补假;

3.4.3婚假、产假和护理假,假期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所有假别需持相关证明至人事销

假,否则按事假处理;调休、事假三天以上者需本人到人事部销假并与职务代理人做工作交接; 3.4.4 婚假休假规定:

3.3.4.1女职工年满23周岁,男职工年满25周岁,可享受15天晚婚假; 3.3.4.2 女职工不满23周岁,男职工不满25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3.3.4.3 再婚的职工,可享受3天婚假;

3.4.5 产假休假规定:

女职工初次生育满24岁结婚或23周岁,可以享受128天产假。 女职工再次生育的,可以享受98天产假。

员工超生,欲享受产假待遇必须凭准生证或出生证报总经理审批。 3.4.6 护理假休假规定:

3.3.6.1女方满24岁结婚或23周岁生育的,男方可以享受护理假15天。

3.3.6.2女方未满23周岁生育或生二胎或再婚后再次生育的,男职工可享受护理假5

天。

3.4.7 哺乳假规定:自孩子出生到孩子一周岁,女职工可享受哺乳假,每班劳动时间内的

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3.4.8

丧假规定:

公司考虑员工的心情,丧假可不提供死亡证明,但走OA流程时,备注中必须填写与死

亡人的关系,(如:死亡人是:叔叔或伯伯等)

3.4.9 产前检查假:女职工怀孕期间,需做产检的,每月可享受4小时产检,按照正常出

勤计算。 3.4.10 特别假规定:

3.4.10.1 特别假不累计计算,当月或当年未休完的自动清零。

3.4.11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确有急事(如生病、家人有重大变故等)不能提

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以短信的形式向部门主管请假并抄送给人事部,事后须补办

并报人事部备案;

3.4.12员工请假至部门考勤员处填写OA请假流程,请假超过三天的(含三天)必须在

OA中标注职务代理人并做好工作交接。

3.4.13 当月请假时间的薪资在当月工资中体现,请假时间先用当月周末加班时间抵充,周

末加班时间不够的再用当月平时加班时间抵充,若当月请假时间大于当月加班时间,多出的时间按事假处理; 3.4.13.1事假扣款方式为:

①一年内请事假天数在20天以内(加班时数和当年所请事假时数冲销后折算出的事假天数)的请假扣款金额=(工资定额-周六加班费-全勤奖-绩效)/当月应出勤天数/每日标准工作时数*请假时数。

②一年内请事假天数超过20天(加班和当年所请事假冲销后的事假天数),20天以上的请假扣款金额=2*(工资定额-周六加班费-全勤奖)/当月应出勤天数/每日标准工作时数*请假时数。

③年累计请事假1个月以上不参与当年年终员工评优。

3.4.13.2周六请假扣款=当年南京市最低工资/21.75/8*2*请假时间,不扣当月全勤奖。 3.4.13.3病假:

① 病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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