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承诺时间

| 司法考试 |

【www.guakaob.com--司法考试】

新修公司法中注册资本、出资期限等相关问题
注册资本,承诺时间 第一篇

新修公司法中注册资本、出资期限等相关问题

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验资证明的提交问题

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及工商总局《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自3月1日起,除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需按照法律规定提交验资证明外,其它公司(包括实行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外资公司)设立登记时,登记机关不再审验注册资本到位情况,不再收取验资证明。在变更登记时,除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以及非上市公司变更为上市公司仍需收取验资证明外,其他公司(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变更注册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非公司制企业相关验资证明的收取,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二、公司注册资本限额的问题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公司注册资本不设最低限额,但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和公司的注册资本均不得为零元。新公司法对公司的设立条件作了修改,以有限公司为例,将“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这意味着在修法前,如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设立行为是无效的;修法后,则是有效的,但

不得从事有限额规定的特定行业。如需从事该特定行业的,应按照规定办理增资手续。按照政府统一服务和便民原则,公司登记机关应对从事特定行业的公司(主要是有前置审批条件的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告知申请人按照规定认缴出资。

三、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是否需要限制的问题

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如对超出公司经营期限的出资期限,可要求企业予以纠正或者相应延长公司经营期限。对超出自然人合理生命预期的出资期限,应对申请人做好认缴制的解释说明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考虑到自然人股东的股权可能发生转让、被继承等情况,经指导申请人仍坚持的,登记机关应予办理。

四、股权出资、债转股的登记问题

根据修改后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原《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和《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予以废止,相关内容涵盖在新《规定》第六条和第七条中,并根据新的提交材料规范,涉及变更事项按变更处理,涉及备案事项的按备案处理。原提交材料规范中的相关“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交。

五、公司股东变更所涉及的登记材料提交问题

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删去了原条例第九条关于公司的登记事项中的实收资本和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的内容,同时将原三十五条关于股东转让股权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内容,修改为第三十四条,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这说明,本次修改后,只有在公司登记的股东有变化时,才办理变更登记。股权有变化股东不变的,即股东不发生变化的内部转让,不办理变更登记,而应按照公司章程备案办理。

六、登记制度改革后有关住所登记的问题

总局下发的新材料规范,对住所登记材料的提交删去了原先的具体内容,只要求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可以自行或者授权下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根据该规定,省局已代拟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试行办法”,在该办法没有下发之前,各地还是按目前的做法执行。

七、2014年企业年检的时间和内容

今年的年检改成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时间预计7月份左右开始,具体内容需要等7月份公示开始以后,登录杭州红盾网查看具体内容。

八、一址多照的要求

若申请一址多照,则限于股权投资企业、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产业,面积较大且可以分割,分割后有自己独立出入口的房间,提交房东、入驻企业确认独立分割的房产证平面图及该地址所在辖区建设局、房管局、物管部门或社区作出的分割证明,且不能登记为同一号牌;或提交《房屋租赁备案证》复印件。

九、住宅是否可以作为经营场地

若是城区底层住宅作为经营场地须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有合法房产证的,社区出具同意办照意见即可申请;无房产证的,街道、乡镇政府出具同意办照意见也可申请;若是从事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及广告业、设计业、经济信息咨询、策划业的无污染的服务性行业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投资人向所属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申请,经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公示,书面征求本单元业主意见并无异议后,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出具同意的证明;除此之外则另应提交规划部门的审批意见。

延长出资承诺书
注册资本,承诺时间 第二篇

承诺书

XX有限公司(注册号:xxx),注册时间XXX,认缴资本为XXX,实缴资本为XXX。现因公司前期新产品研发投入大,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申请实收资本全部到位时间延期一年。并承诺,本公司对因实收资本全部到位延期而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承担责任,与企业注册登记部门无关。延长期截止,如本公司注册资本任未全部到位,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

XX公司

年 月 日

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实行后,你应该知道的
注册资本,承诺时间 第三篇

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实行后,你应该知道的

1、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明确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五项主要内容。

一 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 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二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三是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

四是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将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录”,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五是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在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制度。

为积极稳妥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国务院于2014年2月7日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决定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2、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措施将于何时起开始实施?•公司法‣作出了那些相应的修改?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公司法‣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司法‣的修改,为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这次修改共涉及•公司法‣的12个条款,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方面。

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 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应当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

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第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 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 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3、什么是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注册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的全体股东(发起人)认缴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总额(认购的股本总额)。注册资本是股东按照约定向公司转移财产(货币或可以 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而形成的。股东出资缴付到位,就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享有管理权、决策权、收益权。注册资本对公司而言至关重要。所以,资本制度是公司制度的核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是公司登记制度的核心。

认缴登记制是相对实缴登记制而言的。2006年以前,我国实行 的是严格的实缴登记制。即在公司设立之前,股东的所有出资必须完全缴付到位。公司登记机关通过审核•验资报告‣,确认出资完全缴付到位,才能核发营业执照,公司成立。实缴登记制的好处是便于监管,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司通过营业执照向交易方传达公司资本实力的信息,弊端是公司设立成本太高,且易导致资本闲臵。

2006年•公司法‣经修订实施后,我国适当放松了注册资本缴付要求。法律规定首次出资额只要不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即可(公司成立时缴 付到位并进行验资),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这实际上是实缴登记制与认缴登记制的折衷。

将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就是在公司设立时,由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进行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4、对于投资者而言,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有哪些好处?

【注册资本,承诺时间】

此次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公司、公司股东(发起人)在注册资本管理方面增加了一系列权利,从而较好地解决了现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主体松绑,释放其投资创业活力。

一是去掉了台阶。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说可以“一元钱办公司”。

二 是敞开了大门。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理论上说可以“零首付”。例如设立一个注册资本100万元的公司, 按照原法律规定股东首期至少要缴付20万元到公司账户。改革后,股东可以根据需要缴付5万元或者1万元,甚至于暂不缴付,利于有创业愿望的投资者以最小的 风险尽早开始创业试验。

三是松开了手脚。原法律限定了货币出资比例(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的总额至少应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改革后,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 资比例,克服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

四是摘下了紧箍咒。原法律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出资最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 年内缴足)。也就是说,只要到了规定缴资期限,无论股东资金状况及公司是否需要,都必须确保出资缴付到位,否则属违法行为。改革后,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可以是三年、五年、十年,分次分批,从而可以提高公司股东(发起人)的资金使用效率。 五是大幅降低公司设立成本。改革后,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对于创业者而言,意味着注册公司成本大幅降低。

5、改革后,国家对所有公司都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了吗?

否。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方向。根据国务院公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家对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 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27个行业,暂按现行规定执行,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这主要是考虑到一些特定行业由于行业自身和政府管理的特殊 性,对其实缴注册资本的要求较高,特别是从国际上看,世界各国普遍对金融机构实施审慎监管,要求金融机构具备相当数量的实缴资本,以维护金融稳定。

6、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后,公司股东(发起人)无需对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了吗?

否。 “认缴”不等于“不缴”,最终还是要缴,是按照股东间达成的契约来缴。如果股东只认缴,不实缴,公司就是空壳。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 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因此,这就要求公司的 股东(发起人)在认缴出资时要充分考虑到自身所具有的投资能力,理性地作出认缴承诺,并践诺守信。

7、什么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为什么至关重要?

设立公司应当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基本条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法定记载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等等。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首先,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经营、管理、决策、分配、清算的契约集合。章程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成员有约束力的内部规范,对加入公司从而自愿服从这些规则的成员有效。公司股东、经营管理人员、员工等相关各方 依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各项义务。符合公司章程的行为受法律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就要受到干预和制裁。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法”。其次,公司章程也是公司向第三者表明信用和相对人了解公司组织和财产状况的重要法律文件。公司章程向外公开申明的内容,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第三人与公司进行经济交往提供了条件和资信依据,便于相对人了解公司的组织和财产状况,便于公司与第三人间的经济交往。第三,公司章程也是对政府作出的书面保证,是国家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 随着公司法律制度的不断进步,公司章程的法定色彩将淡化,而契约色彩将强化。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都可以记载于公司章程。所以,公司章程越来越重要,制定公司章程要认真谨慎。【注册资本,承诺时间】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删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法释„2011‟3号,以下简称•规定(三)‣)第十二条第一项,并将该条修改为“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注册新公司承诺书
注册资本,承诺时间 第四篇

工商局:

我们共同投资设立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由于 原因,现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

全体股东已详细阅读本承诺书背面所列《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并知晓上述条款内容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一致承诺:保证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如违反有关规定,愿无条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股东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注:免缴首期注册资本适用于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

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九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四)注册资本;(五)实收资本;(六)公司类型;(七)经营范围;(八)营业期限;(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十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创业者应当如何选择合适的注册资本及出资期限?
注册资本,承诺时间 第五篇

创业者应当如何选择合适的注册资本及出资期限?

1、创业者应当如何选择合适的注册资本?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且《公司法》不再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以及出资的时间做出强制性的要求,那么,对于股东而言,是不是应当尽可能的降低出资额,以回避股东的法律责任的?或者尽量提高注册资本数额,以及反映公司规模?答案是否定的,创业者应当理性、客观的选择注册资本的数额,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首先,注册资本数额太低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很多时候公司的注册资本尤其是实收资本被视为公司实力以及履约能力的一种重要标志,特别是在目前商业诚信普遍不高的情况下,谁敢与注册资本很低的公司进行交易呢?因此,从公司对外形象方面而言,公司注册资本达到一定规模,有利于公司对外的业务的开展。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尚不允许企业之间的相互借贷,对于内资企业而言,股东借款在我国没有合法地位,已草拟,如果股东投入较低的注册资金,企业运营资金通过股东借款的方式投入也不具有合法性。故如果公司注册资本太低,公司的运营资金也就没有合法保障。而且还是有一些行业实行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制度,因此,作为创业者还应当根据所经营的业务来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另外,就目前的实践而言,很多地区有不成文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不足一定数额的,不能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也就是说,注册资本低于一定数额的公司在经营商品批发等业务方面势必会受到影响,只能经营咨询等服务类业务。

其次,注册资本亦并非越高越好。尽管2014年之后,实收资本已经不再成为工商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事项,但该信息仍然在企业公示系统中显示,故此合作方、交易对象等仍然可以了解该公司的实缴注册资本数额。创业者承诺了一个非常高的出注册资本但并没有实际缴纳,并不能说明公司实力强大,反而说明该公司的投资人有严重的信用问题。另外,即便是按照修订后的《公司法》,股东仍旧是在认缴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认缴出资的范围仍旧是决定股东承担责任范围的决定因素。不能按期出资不但需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还需要你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使公司清算,未出资部分也应当作为清算财产。因此,创业者在设立公司时,仍应理性的确定注册资本数额,避免出现过噶的出资资本数额。

综上所述,创业者在选择注册资本是,首先要确定拟从事的行业及经营范围对注册资本数额是否有强制性或者管理性要求,有要求则需满足该基本要求,其次应根据实际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出发买来确定是个的注册资本。

2、创业者如何选择合适的出资期限

修改后的《公司法》取消了两年必须完成出资的限制,允许股东自行在章程中约定出资期限,但我们认为出资期限并非越长越好,约定太长的出资期限对公司而言并么有实际意义。出资期限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合理设置,创业者应当预计公司的发展速度,进而确定一合适的资金需求期限,最后根据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出资期限。当然,创业者可以在经营过程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出资期限,对公司章程中的出资期限条款进行修改,提前完成出资或者延后出资。

3、以犯罪所得进行出资后的处理方式

实践中,出资人如果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司法机关对出资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为维护交易的

稳定性。保护公司债权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法院一般会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股权,而不是直接追缴其出资。

2016认缴注册资本承诺书
注册资本,承诺时间 第六篇

认缴注册资本承诺书

致:xx股权投资企业发起人####:

本公司/本人在签署本认缴承诺书之前,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了xx股权投资企业资本招募说明书、股权投资企业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全部内容,已经充分了解投资于本股权投资企业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可承受因投资于该股权投资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

本公司/本人签署本认缴承诺书,表明本公司/本人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投资于本股权投资企业的风险和损失。

本公司/本人承诺,以【】元人民币为限认购本股权投资企业的权益,并依照股权投资企业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本公司/本人对于股权投资企业权益的认缴,以获得股权投资企业发起人的书面同意为生效前提;如该认缴承诺在【】天内未获股权投资企业发起人书面同意,则自动失效。在此期间,本公司/本人的认缴承诺不可撤销。

本公司/本人同时作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本公司/本人认缴本股权投资企业的权益之资金为本公司/本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

2、本公司/本人具备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认缴股权投资企业权益的资格和能力,并就本次认缴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认缴不会与本公司/本人已经承担的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构成抵触或冲突。

3、本公司/本人作为投资者,已充分了解及被告知股权投资企业的含义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公司/本人具备相关财务、商业经验及能力以判断该投资之收益与风险,并且能够承受作为投资者的风险,能够理解购买该股权投资企业权益的其他风险。

4、本公司/本人就本次认缴所提供的各种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隐瞒、误导、遗漏等情形。

5、本公司/本人承诺将遵守股权投资企业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关于投资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定。

【认缴人名称或姓名】[①]

年月日

注册资本分期到位承诺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公司申请注册资本 万元,设立登记时实缴 万元。其中:每个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全体股东承诺:

1、在规定时限内实缴资本不能达到注册资本数额,视为预先申请停业,应主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

2、公司资本额按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对分期到位的注册资本应提供验资报告。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册资金认证承诺书

清水县xx-xxx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股东一人,出资采取认缴方式,股东 认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 %,股东认缴的 万元的注册本截止 年 月 日到公司账上。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登记机关一份,本公司留存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

公司名称:清水县xx-xx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1日

2016公司变更承诺书
注册资本,承诺时间 第七篇

公司变更承诺书

本人(xx-x,身份证:xx-xxx-xxx-xxx-xxx-x)持有杭州xx科技有限公司10%的股权,现经双方协商本人欲将所持的10%股权转让给xx-x,现郑重承诺如下:

1、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本人所持有的10%股权及相应的股东权利全部由受让人xx-x实际享有,与本人无任何关系,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前仅系本人代为持有;

2、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本承诺书约定的价格为准,任何其他书面以及口头约定的价格均无效,经双方协商本次10%股权转让价格为伍拾万元人民币;

3、在公司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相应事项时,应予以无条件的积极配合及协助。

承诺人: xx-x

年 月 日

申请公司变更登记承诺书

申请人郑重承诺:

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公司盖章:

××××年××月××日

1

工商变更承诺书

工商局:

兹有 公司,公司设立(增加)注册资金为 万元人民币,现金存入 银行,其中:

股东 出(增)资 万元,已于 年 月 日 完成缴付,其出资金额占总注册资本的 %;

股东 出(增)资 万元,已于 年 月 日 完成缴付,其出资金额占总注册资本的 %;

股东 出(增)资 万元,已于 年 月 日 完成缴付,其出资金额占总注册资本的 %;

股东 出(增)资 万元,已于 年 月 日 完成缴付,其出资金额占总注册资本的 %;

股东 出(增)资 万元,已于 年 月 日 完成缴付,其出资金额占总注册资本的 %;

本公司全体股东承诺,本次出资情况属实,如因股东虚假出资行为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公司及股东承担。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第1 / 1页

2016公司投资入股合作协议
注册资本,承诺时间 第八篇

公司投资入股合作协议

一、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册,双方根据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总投资为70万;

a,现金出资人民币49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总共所占股份70%;

b,现金出资人民币21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所占股份为30%;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本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2、启动资金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28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12万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

3、注册资金为30万元,以30%最低注册资金计算为9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6.3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2.7万元;

到账期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十五日内,注册资金9万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另外21万元在公司注册之日起1年之内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如不能按时出资者视为自动退股。

三、公司名称和经营地点: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公司地点:xx-xxx-x

四、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监事由店长担任),任期三年;

2、a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

3、b为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经营管理;

4、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股东皆有知情权,如提出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须做出合理解释和适当的处理。在相关较重要事务上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并转让。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允许所占比例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50%。

(3)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7)法律、行政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营业之日起,双方在此承诺,双方只在利润分配上不同,其他权利义务相同,双方工资待遇一致。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a占70%、b占30%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4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七、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八、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另一股东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此协议)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10%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没有盈利,刚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作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各合伙人确定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刚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

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

十一、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签定于xx年xx月xx日,一式二份,合作双方生字后生效,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股东:

证件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股东:

证件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公司投资入股合作协议 [篇2]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北京、天津地区工程建设项目联营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联营合作目的: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二条联营合作范围:甲方在北京、天津行政区划内拓展的所有业务。

第三条联营合作期限:从20xx年10月日到20xx年12月30日,合作期满双方另行续约。

第四条联营合作体制:在甲方的框架内成立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北京、天津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或项目部),双方以指挥部为平台开展合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有关规定

一、指挥部为甲乙双方联营合作的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地点设在有限公司住所地,下设办公室、资质管理部、招投标与成本控制中心、工程管理部、财务部等部(室)。

二、乙方指派人员负责指挥部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指挥部设经理一人,由乙方指派的人员担任,全权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

三、在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指挥部编入甲方的公司组织机构序列,对外的名称为:“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四、指挥部的人员组建上,原则上由乙方负责招聘。如乙方需求,可以从甲方系统内挑选人员,甲方提供相应方便并将乙方选中人员个人档案调入集团,工作地点和内容由乙方安排。

五、指挥部聘任会计、出纳各一名,原则上由双方各派一人共同管理,亦可由乙方推荐甲方认可的人选担任,其拟定的薪酬待遇为会计:4000元/月,出纳:2500元/月,以后根据需要可协商调整。

六、甲方应为指挥部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资金使用、管理由指挥部经理负责。甲方有权监督和过问。

七、甲、乙双方每年度可不定期对指挥部进行财务审计。

第六条联营成员权利和义务

一、为了保证指挥部顺利开展工作,不影响经营,甲方应为指挥部和乙方提供工程投标需用到的所有资质副本原件各一份及工程投标所需的建造师证等必备文件。

二、甲方应提供完整的日常项目经营所需的各种印章和证照给指挥部。甲方应提供项目要求的银行保函及相应项目运作资金的支持。

三、甲方负责为指挥部提供独立的银行开户账号,在乙方完全按照本协议规定执行的前提下,该账户及相关印章等所有账户管理支付等有关事项由乙方支配,非乙方同意甲方无权自行办理与该账户相关的任何事宜,但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甲方负责向建设方开具正式发票并向乙方所属税务所出具相应完税证明。

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另行直接在北京、天津区域内进行机电业务运作,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影响,乙方概不负责,乙方并有追偿甲方项目合同金额2%的赔偿权利。

六、因维护指挥部债权等需要,甲方应及时为指挥部或乙方出具相关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书。

第七条收入分配

指挥部经营业务所得,依法缴纳各类税费,支付聘请人员工资福利奖励及其他成本和依法必须支付的费用后,联营双方按下述比价分配:

项目合同金额在壹亿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1%归甲方,其余归乙方,款项划转时间和条件和方式为:。

项目合同额在壹亿人民币以上的项目:20%归甲方,80归乙方,款项划转时间和条件和方式为:。

款项划转完成后因该笔合作项目发生的必须向第三方支付赔偿金等情况,双方按以下比例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联营成员非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单方退出联营或虽未明确表示退出联营但其实际行动明显违反约定导致联营业务无法继续进行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先前联营营业额总额25%的违约金,也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赔偿先前联营营业额总额30%的违约金。因其他违反约定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对本协议履行中的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另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指挥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银行帐户: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银行帐户:______

地址:______

__年__月__日

公司投资入股合作协议 [篇3]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丙方1:

丙方2:

丙方3:

第一章合作的宗旨、范围、架构

××××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月设立的房地产销售公司,为更好的开展公司业务,结合丙方的经营、管理经验,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1条公司概况

公司为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工商行管理局注册设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为商品房销售、中介,房地产营销策划,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占股___%;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占股___%。

第2条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吸收丙方为公司的新股东,丙方负责对公司进行增资,各方按所占公司注册资本金比例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3条甲、乙双方已缴付了全部注册资本;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对公司进行增资。

第二章公司增资

第4条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由丙方负责缴付。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____万元,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为甲方占股%、乙方占股%、丙方1占股%、丙方2占股%、丙方3占股%;

第5条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甲、乙双方所缴注册资本不变。

丙方1缴付人民币x元,出资方式为x;

丙方2缴付人民币x元,出资方式为x;

丙方3缴付人民币x元,出资方式为x。

第6条增资时间

1、本合同签订后x日内,丙方应完成注册资本缴付义务;

2、丙方完成注册资本缴付后x日内,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7条利润分配

各方经协商一致,公司完成增资后,股东分红按扣除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额由甲、乙、丙三方按x:x:x的比例分配。

第三章当事人保证

第8条原股东保证:

公司原股东特此向丙方声明和保证以下权益之真实性,否则,由此给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承担:

1、甲方、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一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公司内部权力机关或法律所要求的其它机关的批准或同意。

3、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房地产销售公司,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政府执照、授权、同意和批准。而且上述一切执照、授权、同意和批准有效且仍然存在,并无任何原因(丙方或丙方控股后造成的除外)会使上述任何一项被吊销、注销或取消。

4、甲方、乙方作为公司原股东已按公司原合同、章程规定完成对公司的出资义务。

5、如果公司至本协议签订前所从事的业务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侵犯了任何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由此给丙方或丙方控股后的项目公司造成损失的,则甲方、乙方应负责向丙方赔偿损失。

6、如果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所签订的合同或对外所发生的民事关系存在不合法或无效的情形,且公司因此产生任何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及侵权责任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乙方承诺向丙方赔偿损失。

7、甲方、乙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完整的,并无任何其它应向丙方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情形。

第9条丙方保证

丙方特此共同向甲方、乙方声明和保证以下权益之真实性,否则由此给甲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承担:

1、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一切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丙方用于履行本协议之资金来源合法,并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且不会与任何第三人产生争议。否则,将视为丙方对本协议的根本性违约。届时,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丙方赔偿甲方、乙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花费的一切费用以及已向第三方所支付的一切费用以及甲方、乙方因丙方的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3、丙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之附件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完整的,并无任何其它应向甲方、乙方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情形。

第四章资产负债处理

第10条资产确认

本协议双方一致确认项目公司于本协议签订前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状况)以本协议之附件《项目公司x年x月之审计报告》披露的为准。

第11条负债确认:

双方经协商同意:本协议生效前除了本协议明确约定应由丙方或丙方控股后的公司承担或支付的债务外,公司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本协议生效前的债务、债务产生的原因存在于本协议生效前的债务,应交而未交的税、费)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五章增资后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12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为其最高决策机机构。

第13条公司设立董事会,作为公司运作管理中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重大事项。

第14条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各方委派。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x方委派,副董事长由x方委派。

第15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开展工作。

第16条公司总经理由x方推荐担任。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聘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可由公司董事兼任。

第六章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第17条按本协议规定的丙方应缴付的款项,若丙方未能按约如期足额缴付的,则每逾期一日,丙方按照每日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甲、乙双方支付滞纳金。若逾期一个月,则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18条若由于甲方、乙方原因未能按约按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甲、乙双方按照每日丙方已缴付款项的万分之二支付滞纳金。若逾期一个月,则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19条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载明的其它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约定增资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章其他

第20条本协议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21条本协议一式伍份,双方各执二份,余份备用。

第22条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税款及须向有关部门支付的费用,由协议各方依法及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承担,本协议无约定的,由各方依法承担。

第23条本协议之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24条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欲对本协议进行修正,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丙方1:

丙方2:

丙方3: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公司投资入股合作协议 [篇4] 甲方(股东):##身份证号: 乙方(股东):##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xx-xxx业务咨询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公司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身份证号:地址:

股东:身份证号:地址: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以人民币为单位出资。

第七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出资:元(即占投资总额的50%);实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资,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

股东:出资:元(即占投资总额的50%);实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资,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获取分配公司利润;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公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九)其他相关的权利。

## 第九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公司成立后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

(五)各股东均不得私自转让或处分公司的财产;

(六)股东有义务向其他股东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七)其它相关的义务;

第七章## ##公司事务执行

股东应当按照有益于公司的角度执行日常事务,但下列事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才有效;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其它相关的事项。

第八章## ##公司股份转让

(一)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股份;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股东,不通知而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转让方承担。

(三)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四)其它情况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章## ##法律责任事项

(一)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成立初,公司未进入正常运营期以公司名义产生的生活费用均由当事人独自承担。

(二)股东执行公司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所产生的费用、亏损或民事责任,由有限公司承担。

(三)股东在执行事务时如因故意、重大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共同投资人可以对双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五)股东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违法活动,造成经济损失,行为方应向其他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所产生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第十章 ####违约责任

为保证协议的实际履行,双方自愿提供所有向其他投资人提供担保。双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宜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本着公司利益,平等、合理、友好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协议。

(二)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约地点:

乙方证人(签字):甲方证人(签字):【注册资本,承诺时间】

乙方证人身份证号码:甲方证人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2016公司注资合作协议
注册资本,承诺时间 第九篇

公司注资合作协议

甲方(股东):

身份证号:

乙方(股东):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xx-xxx业务咨询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公司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身份证号:地址:

股东:身份证号:地址: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以人民币为单位出资。

第七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出资:元(即占投资总额的50%);实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资,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

股东:出资:元(即占投资总额的50%);实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资,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获取分配公司利润;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公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九)其他相关的权利。

第九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公司成立后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

(五)各股东均不得私自转让或处分公司的财产;

(六)股东有义务向其他股东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七)其它相关的义务;

第七章公司事务执行

股东应当按照有益于公司的角度执行日常事务,但下列事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才有效;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其它相关的事项。

第八章公司股份转让

(一)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股份;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股东,不通知而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转让方承担。

(三)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四)其它情况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章法律责任事项

(一)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成立初,公司未进入正常运营期以公司名义产生的生活费用均由当事人独自承担。

(二)股东执行公司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所产生的费用、亏损或民事责任,由有限公司承担。

(三)股东在执行事务时如因故意、重大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共同投资人可以对双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五)股东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违法活动,造成经济损失,行为方应向其他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所产生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第十章违约责任

为保证协议的实际履行,双方自愿提供所有向其他投资人提供担保。双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章其他事宜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本着公司利益,平等、合理、友好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协议。

(二)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约地点:

乙方证人(签字):

甲方证人(签字):

乙方证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证人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注资合作协议 [篇2]

一、投资人个人信息和投资金额

1、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电话: 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 (大写):

2、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电话: 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 (大写):

3、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电话: 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 (大写):

4、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电话: 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 (大写):

5、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电话: 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 (大写):

经过以上投资入股人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本着弘扬普洱茶文化,发展普洱茶产业,共同致富和为社会、国家多做贡献的原则,投资入股创办“普洱同昌顺茶业(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签定以下协议:

二、普洱同昌顺茶业(厂)企业宗旨和质量方针

1、企业宗旨为:一切为了顾客,一切为了市场。

2、企业质量方针:永远做更好。

3、企业质量目标:顾客和市场的要求就是我们的质量目标。

三、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各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否则,按退股条款处理。经协商,各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四、合作方式和内容

1、股份为10000元(人民币)/股;股比为:姓名 ,股数 股,股比 %;姓名 ,股数 股,股比 %;姓名 ,股比 %;姓名 ,股比 %;姓名 ,股数 股,股比 %。

2、各股东入股资金共计¥ 元(大写): ,于 年 月 日之前由银行验资后统一存入企业帐户;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股东入股的股份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股。有效期满后如果企业继续存在,出现退股的,必须经过召开董事会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本企业的股份转让必须依法进行并由董事会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本协议书所称的董事即为股东,以下同。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向社会和本企业普通职员中小企业融资招股,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监事会成员按相关法规确定。

3、企业经营的内容为各种普洱茶的收购、加工、销售、服务和普洱茶文化信息的收集、整理、传播。企业以茶叶初制所为起步阶段,力争在一年之内向有限公司过度,真正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模式。

4、本企业的股东即为董事会成员,企业由各股东共同组成董事会,由股份比例较大并综合考虑管理能力强的股东担任董事长;董事长为企业负责人(法人),负责组织企业经营战略的制定,领导董事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由董事长召开第一次董事会,在股东中推选一名作风正、人品好、有经验,管理能力强的董事任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和进行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有必要时总经理可以通过董事会进行外聘,必要时董事会聘任若干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董事会有权通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罢免企业任何不称职的企业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员。

5、第一次董事会的任务是制定企业章程,并根据章程制定企业管理和生产操作规程,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计划,经过股东协商通过。董事会委托的企业经营者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企业管理。文章来源:#url#

个人转载本站内容,请务必保留上面文章来源信息!任何媒体未经许可不得任意转载!

6、总经理生产经营中超过¥ 元(人民币)的重大决策必须由各股东协商确定,总经理不能擅自做主,否则发生的损失由总经理承担。

7、企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时间定于每年十二月的下旬,具体时间协商确定。除负责人外的股东不在企业上班时如果有重大决策,可通过电话协商,电话协商不了的,临时召集各股东进行协商。

8、企业的决策层为董事会,决策原则为:周密考虑,集思广益,平等协商,达成共识,维护企业和股东利益。决策要形成书面文件,企业总经理要严格执行已经形成书面文件的决策。【注册资本,承诺时间】

9、本企业从成立开始就必须参照现代企业制度,以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与供方互利的关系)为原则,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0、企业股东要及时进行市场预测和评估,作出正确的决策,抵御市场风险。

11、企业股东在企业正式成立后讨论决定企业的岗位制度作为工资分配的依据。

五、企业人事和分配办法

1、本企业要严防家族化,招聘员工和选择供货商、经销商等必须以能力和实力为准。

2、企业招聘员工由总经理管辖下的人事部门按照岗位需要,通过考核、评估选择,报企业董事会讨论通过。

3、总经理工资为 元/月,董事为 元/月,由总经理每月定期打入各董事账号;一般员工的工资由总经理按岗位初定,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工资由总经理指定财务人员每月定时发放或打入员工工资卡。企业净利润在年终结算完成后扣除 %的企业发展基金后由股东按股份进行分红。

4、企业对有贡献的员工和供货商实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企业根据实际制定。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通过董事会有决策权和分配权、资金使用权。

2、股东是公司发展的主体,因此,收集与企业发展相关的信息,搞好与地方和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主动和销售商和供货商沟通,高-瞻远瞩,进行市场推广,发展大量的客户和弘扬普洱茶文化是每个股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将根据发展的实际和为企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对有贡献者根据定单金额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合同定单金额的 %。

七、保密条款

1、本协议书除各股东外,对任何个人都实行保密,请各股东妥善保存。

2、各股东要对企业的知识商业机密进行严格保密,并制定具体的保密措施和制度。

八、违约处理

股东如果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其他股东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者提出书面通知,违约者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

九、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条款的完整性

各股东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各方关于投资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全体股东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文章来源:#url#

个人转载本站内容,请务必保留上面文章来源信息!任何媒体未经许可不得任意转载!

十一、协议(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股东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股东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所有股东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修订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十二、 不可抗力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另外的股东。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其他股东进行确认。

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合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不负法律责任。

十三、 企业发展条款

1、企业董事会和各个股东必须下定决心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最大的努力,注意借鉴中外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不断学习,更新观念,持续改进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使企业蒸蒸日上,做成普洱茶生产和销售、茶文化传播的“百年老店”。

2、若遇到不可抗力导致企业破产,董事会和各股东要竭尽全力,团结协作,尽量挽回损失,维护股东的利益。

3、我们各股东共同宣誓:为了同昌顺茶业的明天,我们将紧密团结,竭尽全力;我们已经看到,不远的将来,在云南茶叶市场、中国茶叶市场,乃至世界茶叶市场上,同昌顺的品牌一定有一席之地。

十四、标题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五、生效

本合同自各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1式 份,股东各执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股东签字和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注资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黛芙妮尔美容养生会所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为法人注册成立的 为项目投资主体,其主要经营项目为 。

乙方投资人民币] 万元参股(暗股),折合现投资合作项目的 %,双方合作投资于 。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乙方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乙方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 乙方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乙方投资人 不插手项目日常管理运营。

2. 甲方有义务向投资人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以每周周一跟乙方进行每周财务结算;

3. 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 乙方投资人向甲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方股份中的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甲方同意;

2. 乙方投资人出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3.乙方投资人在征得甲方同意前不得从投资中抽回出资额;除非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公司注资合作协议 [篇4]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丙方1:

丙方2:

丙方3:

第一章 合作的宗旨、范围、架构

××××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月设立的房地产销售公司,为更好的开展公司业务,结合丙方的经营、管理经验,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1条 公司概况

公司为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工商行管理局注册设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为商品房销售、中介,房地产营销策划,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占股___%;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占股___%。

第2条 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吸收丙方为公司的新股东,丙方负责对公司进行增资,各方按所占公司注册资本金比例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3条 甲、乙双方已缴付了全部注册资本;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对公司进行增资。

第二章 公司增资

第4条 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由丙方负责缴付。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____万元,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为甲方占股 %、乙方占股 %、丙方1占股 %、丙方2占股 %、丙方3占股 %;

第5条 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甲、乙双方所缴注册资本不变。

丙方1缴付人民币 元,出资方式为 ;

丙方2缴付人民币 元,出资方式为 ;

丙方3缴付人民币 元,出资方式为 。

第6条 增资时间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丙方应完成注册资本缴付义务;

2、丙方完成注册资本缴付后 日内,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7条 利润分配

各方经协商一致,公司完成增资后,股东分红按扣除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额由甲、乙、丙三方按 : : 的比例分配。

第三章 当事人保证

第8条 原股东保证:

公司原股东特此向丙方声明和保证以下权益之真实性,否则,由此给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承担:

1、甲方、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一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公司内部权力机关或法律所要求的其它机关的批准或同意。

3、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房地产销售公司,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政府执照、授权、同意和批准。而且上述一切执照、授权、同意和批准有效且仍然存在,并无任何原因(丙方或丙方控股后造成的除外)会使上述任何一项被吊销、注销或取消。

4、甲方、乙方作为公司原股东已按公司原合同、章程规定完成对公司的出资义务。

5、如果公司至本协议签订前所从事的业务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侵犯了任何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由此给丙方或丙方控股后的项目公司造成损失的,则甲方、乙方应负责向丙方赔偿损失。

6、如果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所签订的合同或对外所发生的民事关系存在不合法或无效的情形,且公司因此产生任何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及侵权责任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乙方承诺向丙方赔偿损失。

7、甲方、乙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完整的,并无任何其它应向丙方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情形。

第9条 丙方保证

丙方特此共同向甲方、乙方声明和保证以下权益之真实性,否则由此给甲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承担:

1、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一切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丙方用于履行本协议之##资金来源合法,并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且不会与任何第三人产生争议。否则,将视为丙方对本协议的根本性违约。届时,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丙方赔偿甲方、乙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花费的一切费用以及已向第三方所支付的一切费用以及甲方、乙方因丙方的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3、丙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之附件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完整的,并无任何其它应向甲方、乙方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情形。

第四章 资产负债处理

第10条 资产确认

本协议双方一致确认项目公司于本协议签订前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状况)以本协议之附件《项目公司 年 月之审计报告》披露的为准。

第11条 负债确认:

双方经协商同意:本协议生效前除了本协议明确约定应由丙方或丙方控股后的公司承担或支付的债务外,公司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本协议生效前的债务、债务产生的原因存在于本协议生效前的债务,应交而未交的税、费)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五章 增资后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12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为其最高决策机机构。

第13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作为公司运作管理中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重大事项。

第14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各方委派。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

第15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开展工作。

第16条 公司总经理由 方推荐担任。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聘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可由公司董事兼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第17条 按本协议规定的丙方应缴付的款项,若丙方未能按约如期足额缴付的,则每逾期一日,丙方按照每日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甲、乙双方支付滞纳金。若逾期一个月,则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18条 若由于甲方、乙方原因未能按约按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甲、乙双方按照每日丙方已缴付款项的万分之二支付滞纳金。若逾期一个月,则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19条 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载明的其它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约定增资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章 其他

第20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21条 本协议一式伍份,双方各执二份,余份备用。

第22条 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税款及须向有关部门支付的费用,由协议各方依法及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承担,本协议无约定的,由各方依法承担。

第23条 本协议之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24条 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欲对本协议进行修正,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丙方1:

丙方2:

丙方3: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igeleikaoshi/7680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