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

| 日记 |

【www.guakaob.com--日记】

篇一 网络传销
网赚项目是传销,网络赚钱要小心

一个诱人的网络赚钱项目

近日记者接到北大法律系教授易先生的致电,希望记者能调查一下网赚项目是怎么回事,如果是骗局,希望本报能及时提醒广大网民。

原来,近日易先生在网络上遇到一个网民为"兴民强国"的网友,该网友表示,只要易先生花费800元,加入一个项目,每天只需要通过点击广告,就可以得到200多元的广告费用。并且表示这个项目相当赚钱,自己仅仅加入一个月,就已经得到了5千多元的广告费用。

但是易先生同时表示,经过该网友的描述后,凭借他个人的观点,这是一种变相的传销模式,因此对这个项目表示怀疑。

原来,“兴民强国”表示,在缴纳了一定的入会费用后,用户除了通过点击广告获得收入外,还可以通过发展其他会员加入获得提成费用,每推荐一个人,可以得到200元,而且你推荐的人,所推荐的人,你同样可以得到收入。

但是易先生表示,个人认为这是一个网络骗子,而不是一个可信的网赚项目,因此放弃了这个项目。

实为变相网络传销

其实这种项目由来已久,是根据目前真实的点击广告赚钱演变而来。

其实点击广告赚钱,是真实存在的,最早诞生于欧美国家,后来传入中国,但由于中国的国情特殊,因此大多夭折。虽然后来国内也出现了很多这类站点,但是多半也都不予支付佣金,最终无奈倒闭。

但是近几年逐渐诞生了一种依靠多途径,多渠道的赚钱模式,将点击广告赚钱规范化,正规化。较早的我要久久发广告任务平台(http://

但是这类站点如58广告任务网,都是不需要任何加盟费用的,而且日收入也不会像传销站点那样夸张达到一天200多元,只是有一些人做到了日赚30元左右,因此大多只能当做一种兼职来操作。

而如此丰厚的回报,事后一旦金额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卷款蒸发。

据报道,今年已经被查封的此类传销项目有世界通,艺路通等,均涉及金额过亿。

专家认为:网上入会收钱动机不纯

华中科技大学电子商务中心副主任马辉民介绍:我国虽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网赚项目这一新型行业,但网民使用点击软件点击广告,本来就应该是一种免费的行为,而需交付加入,本身就是一种不安全因素的存在。

但令人担忧的是,很多的网赚项目站点异化成这种收费站点,或者冒充58广告任务网这些规模较大的站点,虽然免费加入,但是并不会给会员支付费用,从而造成广大市民的进一步损失。

马辉民建议,对于网赚项目这一新事物,网监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其次,国家从立法上也应该跟上,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或通过行业协会,加强这一新型行业的管理和约束。

对网赚项目的监管亟待加强

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陈新明律师认为,一些“网赚项目”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会员的方式来获得收益,已经是涉嫌传销了。

现实中传销早已被明令取缔,但为何一些涉嫌传销的行为就能打着“网赚项目”的旗号愈演愈烈呢?陈律师说:“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界定‘网赚项目’这种新兴的劳动方式,由于证据难以掌握,有关部门监管起来确实很难,这也就给了传销可乘之机。”他希望有关部门能注意到“网赚项目”这个新行业,尽早采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避免传销型“网赚项目”给网民造成损失。

武汉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局还未办理过网络传销的案件。但据记者了解,从外地查处的相关案件来看,新兴的网络传销比传统形式的传销危害更大。普通传销基本发生在亲友之间,而网络传销的跨地域性特别强,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互联网上的“网赚项目神话”,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要学会科学分析,多向管理部门咨询核实,对网上贴出的营业执照,最好通过工商部门辨别真伪。当遇到网络欺诈活动,要及时到主管部门举报。

篇二 网络传销
网络传销揭秘:“新智网”“网电通讯”

  新智网在国内的推广方式堪称是彻头彻尾的传销范本:以“上网学习”为目的,吸引民众缴费注册成为其会员,然后鼓励老会员介绍发展新会员,介绍成功后就可以获得分红等现金奖励,介绍得更多还能获得新智培训网的原始股和出国旅游。而记者前文提及的那几类传销网站,其推广方式中也均有“先交钱然后发展其他人加入”这一共同特点。

  “传销的花样繁多,但有两个最基本的特征,一是组织者以各种方式鼓励会员拉其他人加入,并与经济利益挂钩;二是会员在加入后必须购买一定量的产品或缴纳一定金额。”


  伪装:自建网站、网上房东、网络公益——貌似正规的电子商务

  11月底,江西省芦溪县法院审结了目前全国最大的国外网络传销案。不法分子通过一家名为“新智网”的国外网站,在国内采取传销的经营方式推销该网站使用权,短短数年间便发展数十万名会员、经营额达4亿余元。

  由于新智网是国外网站,所以截至发稿前记者仍然可以通过百度找到它。在它的首页上,记者并未看到鼓动人心的致富广告,而是以简体中文在介绍各类促进个人素质提升的教育、培训素材,不少都出自“世界级大师”之笔,其中就包括大家熟悉的“穷爸爸富爸爸”罗伯特·清崎。

  记者在百度搜索“打击网络传销”,看到近两三年来所打击的许多网络传销网站表面看来都挺“正常”。比如一度在国内各论坛、BBS上随处可见的 “SOHO工作网”,它并不是在销售具体的商品,而是在指导网友如何通过自建个人网站,然后用网站吸引网友成为注册用户来获得收入。

  又比如一些国外网站,用国内网络产业迅猛发展的数据来向网友演示,大发展导致国内服务器空间短缺,此时投资国外的服务器空间就相当于是做网络上的“无忧房东”。

  还有在福建曾出现的传销网站,以“中华环保基金会” 的名义希望网民们在网络上马上行动起来,用自己的能力在网上召集更多的人共同加入基金会、共同关爱环境。

  还原:先交钱再发展下线——传销本质不变

  不过,根据芦溪县法院披露的材料,新智网在国内的推广方式堪称是彻头彻尾的传销范本:以“上网学习”为目的,吸引民众缴费注册成为其会员,然后鼓励老会员介绍发展新会员,介绍成功后就可以获得分红等现金奖励,介绍得更多还能获得新智培训网的原始股和出国旅游。而记者前文提及的那几类传销网站,其推广方式中也均有“先交钱然后发展其他人加入”这一共同特点。

  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李立律师告诉记者:“传销的花样繁多,但有两个最基本的特征,一是组织者以各种方式鼓励会员拉其他人加入,并与经济利益挂钩;二是会员在加入后必须购买一定量的产品或缴纳一定金额。”记者在国务院2005年8月通过的《禁止传销条例》中也看到,“拉人头”、“缴费或买货品”、“上下线关系”等三种行为已经被该条例明确地定义为传销行为。

  “这正是网络传销的狡猾之处。”据李立介绍,经过多年的宣传,许多人特别是传销所“青睐”的中老年人群已经对各种打着“保健品、保健器材”幌子的实物销售有了相当高的警惕性,“基本上只要销售是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人们就会警惕这是不是传销?于是传销就利用人们对网络知识的不甚了解,在各种概念上大做文章”。

  本质还是传销那一套,但表面都和时髦的电子商务、网络创业挂钩,甚至不销售实物产品,只卖虚拟的会员资格和空间,让人很难立刻联想到这是传销。“当人们没有明确的判断后,思考方式就很容易被传销组织者牵着走,慢慢地会越走越深。”李立说。

  他提醒说,合法直销与网络传销有本质差别,“在国内合法的直销活动,绝不会出现拉人头、交钱卖货的情况”。

  打击:队伍被打掉网站依然在——网络传销更隐蔽

  当记者在网上进行搜索和浏览时,明显感觉到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各种鼓吹“暴富神话”、“轻松致富”梦想的传销网站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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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网络传销
对于网络传销方式的调查分析报告

对于网络传销方式的调查分析报告

一. 问卷内容摘要

对于网络传销方式的调查分析

谢谢您能抽出几分钟时间帮助我们完成问卷,将您对网络传销的感受和建议告诉我们,我们非常重视每位用户的宝贵意见,期待您的参与!现在我们就马上开始吧!

1. 您现在是 [ ]

A. 大一 B. 大二 C. 大三

D. 工作 E. 大四

2. 您知道什么是网络传销吗 [ ]

A. 了解

B. 不太了解

C. 完全不知道

3. 以下正确的是[]

A. 网络传销相比传统传销虚拟性更强

B. 网络传销相比传统传销隐蔽性不强【网络传销】

C. 网络传销相比传统传销工商监管更弱

D. 网络营销也是拉人发展下线

4. 你知道以下哪些是网络传销方式吗[]

A. 实物推销

B. 广告点击

C. mlm模式

D. 广告提成

5. 您平常通过什么方式关注到网络传销事件[]

A. 微博、微信、QQ

B. 电视新闻

C. 报纸周刊

D. 口耳相传、八卦

E. 其他

6.

7. 您身边的人遭遇过传销事件吗?[]

A. 是 B. 否【网络传销】

8. 您对网络传销的看法是:

二. 问卷基本信息

1. 调查时间

11月25日——11月26日

2. 调查内容

对在校大学生及刚步入职场的青年进行调查他们对网络传销方式的了解度。

3. 问卷回收份数

41份

4. 调查对象

在校大学生及刚步入职场的青年

5. 调查方法

腾讯问卷在线调查

三. 正文内容

1. 问卷题目设计思路

问卷发布目的为普及网络传销相关知识及了解对在校大学生及刚步入职场的青年对网络传销的认识。

问卷题目设计前两题了解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及对网络传销大致了解度;3-7题题目设计目的为更为详细知道调查对象的了解程度,以及普及一些网络传销知识;第8题问题设计为了解调查对象对网络传销的看法及相关建议。

2. 问卷发放/回收情况分析

问卷发放一天得以回收41份调查问卷,60个实时访问量,68%的回收率。

3. 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1)您现在是 [ ]

【网络传销】

(2)您知道什么是网络传销吗 [ ]

【结果分析】

大部分人了解网络传销,极少部分人完全不知道何为网络传销,甚至将网络传销与网络营销混为一谈;

(3)以下正确的是 [ ]

【结果分析】

大部分人不了解何为网络传销,都是相当然的选择答案,并将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混为一谈。

(4)你知道以下哪些是网络传销方式吗 [ ]

【结果分析】

此题四答案皆为正确答案,从问卷填写状况可看出,被调查者所选答案即为他们生活中可能接触到的网络传销方式,接触最多的网络传销方式为:广告点击方式。

(5) 您平常通过什么方式关注到网络传销事件[ ]

A. 微博、微信、QQ

B. 电视新闻

C. 报纸周刊

D. 口耳相传、八卦

E. 其他 V

【结果分析】

人们了解到网络传销事件的渠道最多为微博、微信、QQ,其次为电视新闻;由此看出现今消息网络传播迅速。

)

篇四 网络传销
打击网络传销总结

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五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市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黑齐工商发【2011】164号)的要求,建华分局以“净化网络、打击头目、摧毁组织、教育群众”为目标、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布置,有效地遏制了传销及网络传销活动的蔓延势头,营造了辖区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现将我局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工作及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周密部署。自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我局进一步强化了对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组织机构,研究制订了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多次例会进行了研究和部署,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分工,落实了各级责任。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了汇报,加强了与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了此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在专项执法行动中,我们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贯彻执行《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大力开展警示宣传工作,披露传销活动的表现形式、特点、危害和动向,深入揭示传销的欺骗本质,提高群众识别传销和防骗能力,并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发现传销违法

行为,积极举报。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针对性,对社区、乡村、校园、宾馆和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集中地区、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在齐齐哈尔大学和医学院进行打击传销主题宣传讲座,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等活动,加强学生及广大群众对传销的认识,明确传销的危害性,使群众自觉抵制传销。发放宣传单500份,张贴宣传画100份,开展专题讲座3次,建立无传销社区3个,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车辆26台次,教育、遣散传销参与人员65人次,取缔传销活动场所1个,巡查互联网网站20余个,实地检查经营者30户次,检查传销易发多发区域3处。

(三)突出重点,狠打严防,精确打击。为了深入抓好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我们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长效机制建设。我局与公安等部门建立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组织指挥机构,积极与区委、区政府联系,建立了打击传销联席会制度,健全防控传销责任体系,签订多层级责任书,并与其它目标责任制相结合,将责任落实到边到点,增强各部门及执法人员的打传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我局进一步开展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着重对宾馆、旅店、城乡结合部、出租房等容易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的重点部位和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实施布控,经常开展地毯式清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从严查处,立即取缔,同

时加大互联网上巡查频次,重点是对含有资本运作等内容的网站的检查,与各部门加强协作和联系,集聚执法合力,一旦发现有涉嫌传销的苗头联手出击,增强打防效果。我局通过采取打防结合、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等措施,使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当前打击网络传销工作中存在问题

当前在打击网络传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亟待提高,互联网知识和技能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网络传销隐蔽性强,一般很难发现;三是执法合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四是执法资金需要加大投入,执法设备需要进一步配备。

篇五 网络传销
新型网络犯新型网络传销案取证的困境和思路

网络传销案电子证据的审查与取证

以"全国首例利用苹果平台退款诈骗案件"为例

一、引言

近年来新型网络犯罪危害巨大,已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为此国务院牵头公安部等23个部门和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015年11月开始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16年上半年的专项行动打击力度空前,取得了一些成效。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7万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2.8万名,捣毁诈骗窝点4300余个,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3.6亿元,为群众避免损失25.3亿元。

2016年7月,公安部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会上提出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律立为刑事案件的要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都是系列案件、团伙案件、跨区域案件,无论案值大小,都符合立案条件。各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报案后,一律都立为刑事案件,按照刑事案件立案要求采集各类信息。这对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证据标准要求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新型网络犯罪的取证也面临更多的挑战。

二、取证面临的困难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主要是利用电信设施和网络实施的犯罪活动,所谓的新型是相对于传统犯罪而言,主要体现在手法新、技术新。主要特点包括:

∙ 高发态势

∙ 犯罪手段屡屡翻新

∙ 产业链复杂完善

∙ 侵财型案件多发

∙ 地域性特点

∙ 跨地域作案

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需要解决的是虚拟世界的数据和现实社会人员身份落地关联的问题。网络环境下的IP、域名、邮箱、社交网络账号、网络流量、恶意代码、设备指纹信息等数据,要落地转换为实体世界的地址、交通工具、银行账号、电话、亲友关系等。从数据到实体,取证的过程也是构建虚实世界关联的过程。

而网络犯罪其自身的特点带来取证的诸多困难:

1、嫌疑人反取证意识增强,传统的取证技术和方法难以发挥作用,如新型的伪基站,断电后证据无法获取、随时随地可销毁证据... ...

2、网络犯罪中的证据往往不局限于本地,而非常广泛的存在于网络节点中,一个案件可能涉及到多个环节,多个机构。

3、证据链条的构建也相应复杂。

4、作案手段日新月异,作案过程复杂,导致我们取证手段跟不上节奏,出现很多新的作案手段,很多是之前没有遇到过的,导致我们取证无从入手。

5、调取证据的程序,手续繁琐,有的案件在调取证据时甚至需要花费数月的时间,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延误了案件的侦破。【网络传销】

三、全国首例利用苹果平台退款诈骗案件

2015年10月浙江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公安分局网警大队侦破全国首例苹果平台恶意退款诈骗案,尽管案值很小,但颇具代表性,反映了新型网络犯罪取证的困境和证据构建的新思路。

1、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徐某此前经营着“某某苹果手游充值”的淘宝店,玩家如果通过他的店购买手游里的道具,比如钻石币等,价格会比自己在苹果AppStore上购买更加便宜。比如某款手游官方的充值价格是648元,而通过徐某代充仅需548元,相当于八五折。徐某收到玩家给的钱后,再虚构“道具没到账”、“小孩乱点误购”等理由向App

Store提出退款申请,从中赚取差价。徐某在半年内通过退款方式作案数十次,非法获利近万元。

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苹果商店的退款政策,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退款,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相关规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实际上这种犯罪手法由来已久,产业链条复杂完善,主要包括玩家、游戏厂商、苹果平台、淘宝代充服务卖家、职业退款人、职业做号人、苹果设备租赁等环节。

2、苹果退款政策

苹果所提供购买道具后90天内可以退款的“福利”。由于苹果账户的初次退款只要说辞得当有高达90%以上的退款可能。因此,就有了“做新号→养号→为玩家低价代充→向苹果申请退款”的完整的运作模式。同时这些退款的订单也是有效订单,需要参与到和苹果的分成,但因为是有效退款,苹果会在结算的时候不计算这部分分成。

3、游戏厂商

游戏厂商除了损失游戏内金币或道具之外,如果某款游戏遇到较多“做号退款”的情况的话,会严重破坏游戏内的经济系统,造成游戏内不平衡的现象。某游戏由于受到苹果退款坏账影响,收入锐减,部分区域退款率达到40%以上,最高的一周退款数额达到6万美金。

4、玩家

玩家出于贪便宜的想法,会通过淘宝等游代充卖家进行充值,代充卖家接单时要求玩家提供游戏账号、密码,存在安全隐患,还有可能面临封号的风险。

5、做号人

而代充卖家会把充值的需求派给做号人,做号人手中掌握了大量的苹果ID,因为苹果平台也会有一些风控机制,一般第一次退款成功率最高,为了防止因频繁退款被封,做号人通过租赁设备来养号。做号人通过苹果公司进行充值和完成退款。同时把退款交给专业的退款人来申请退款。也有的做号人通过网购海量的电子邮箱账户密码数据,租用远程主机不间断运行购买来的扫号软件,对电子邮箱进行非

篇六 网络传销
如何识别网络传销

【网络传销】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如何识别网络传销

近年来,国家对传销一直采取严厉打击的态度,但是,一直未能对其斩草除根。现在传销已经蔓延到互联网上,而且愈演愈烈。公安部在通报"鲁剑”行动战果时,也一再强调,未来在打击传销的工作中,对网络传销的打击将成为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因为网络传销的广泛性、隐蔽性都加大了政府打击的难度。所以真正要清除网络传销这个毒瘤,还需要假以时日。

目前对于我们广大的网民而言,就要檫亮自己的双眼,经得起诱惑,分清什么是网络非法传销。

网络非法传销在中国大致可分为三种方式:

1,以

2, 由于政府职能部门加大了对地面传销的打击力度,很多人开始转移到了网络,这一类网络传销的东西五花八门。如电话卡,QQ会员,旅游证,甚至银行信用卡。只要你能想到的东西她就能传得起来。报单费一般都分为小额、中额、大额。从几百元到几千元是指到上万元。或者采取一点多单。制度多采用双轨日薪制或返利滚动制。因为其暴利的目的显示得比较明显,一般也不难察觉。

3, 其实比较隐藏的就是这第三种,网站的推广。很多人都知道,互联网时代来临了。一种新的机会来临了。各种大大小小的经营型网站又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面前,“轻松赚钱的网站”、“加入XXX,一个月赚30万”、“我在网上赚了3000美金”„„ 面对着这些诱人的宣传,哪个是馅饼?哪个是陷阱?在一个虚拟的网络经济世界里,鱼目混珠、泥沙俱下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如何识别经营型网站的真伪,让自己少上当、少走弯路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给广大的网民提个醒:

a, 检查该网站首页有没有红盾工商局标志或ICP经营标志。红盾标志是一家经营型网站已在工商局进行了网站备案的标志,如果是一家经营型网站,连红盾标志都没有,那么它的经营资格就值得怀疑了。如果它的经营资格都靠不住了,那么无论是不是传销其实已经不重要了。

b, 检查该网站有没有公布详细的经营地址和电话号码。一般来说,正规性经营网站都回堂

堂正正的将自己的经营地址、电话号码公布出来,供客户联系。而那些不可信网站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往往是不敢公布自己的详细地址和电话的。

c, 检查该网站的注册信息。只要将该网站的域名在域名注册网站上一查阅,就会看到该域名的注册人是个人还是企业。如果是个人注册的,那么其可靠性就值得怀疑,因为国内的经营法规规定作为自然人的个人是没有经营资格的,要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哪怕是个体经营执照。

d, 检查该网站有没有能供开发帖的论坛。只要是不可信网站,他们往往由于心虚而不敢设立公开论坛让大家发表意见。当然也有的设立了看似公开的论坛,上面也有不少歌功颂德的吹捧文章,可是当你提出一些尖锐的问题时,很快就被删除了,这类网站尤其值得警惕。

e, 检查该网站的咨询反馈效应。一般不可信网站只关心与金钱有关的问题,因为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骗钱。对此,你可以试着提出一个与赚钱无关,但涉及他们网站建设方面的问题,或者是管理方面的问题,通过邮件发给他们。正规网站往往很重视这方面的建议,一般都会认真回函。如果你几次发函都得不到回复,那么其可靠性就值得怀疑了。

f, 检查该网站的宣传言论是否实际。网 络 赚钱与普通赚钱一样,都是有一分耕耘才有一分收入的,绝对不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等着千千万万网民去接。不可否认网上有些机遇会让有心人在短期内致富,但绝对没有任何一种机会可以让千千万万人一夜致富。所以那些告诉你交多少钱,按他的方式运作,一个月就能轻松赚几万、几十万的绝对是骗子。反过来,如果他告诉你在网上一个月能赚到的钱,只不过几百元、几千元。可能还值得你去关注一下,因为这比较符合实际。

g, 检查该网站宣传的赚钱事例是否属实。许多不可信网站也会公布一些在他们网上赚了钱的网民名单,那么你就要看看这些名单是否留下了联系方式,如果这些名单连邮箱都没有,那就值得怀疑了。的确有些人赚了钱不希望公布他们的姓名和地址,但是公布邮箱不会对他们有大的干扰,加之他们是在这个网站赚到的钱,也有义务为这个网站做宣传。所以如果赚钱属实,网站方面大多是会公布他们邮箱,你只要诚恳的去信请教,其中至少会有一两个人回信,如果多少次联系竟然都没有一次回复,也值得警惕。

h, 检查该网站的运作模式是否合理。国内现在禁止传销,所以国内网站采用传销模式的肯定不合法。但是国外很多网站都是采用的传销模式,有不少还是信誉卓越的网站。对此该怎么鉴别呢?主要看其运作形式是否合理,简单的说,凡是具有多层次下线体制,需要收下线的会员费、资料费、网站费等费用,而且你的主要收入又来自下线会员交纳的费用,这种模式就不是正规传销,不能做,国外称之为“老鼠会”。

i, 检查该网站的运作模式是否真实。许多经营型网站都是做网络广告发布的,你浏览它的广告、点击它的广告就能赚钱。这类运作模式的网站骗子很多,要特别小心。检查方法很简单,先给该网站的广告客户去邮件,询问他们是否委托了这家公司为他们做广告,如果没有,那么他们有没有委托其他公司为他们做网络广告?答复如果有其他企业,再去信询问该企业有没有委托这家网站做代理。如果最终没有任何人委托这家网站代理广告,那这个网站就是 “广告流曳”,即在广告代理网站申请了广告代码,自己再非法对外发布。你在这种网站上做的一切都是为他做了,最终你不会得到一分钱。

上面九种现象,符合其中1-2条者,就值得警惕了,符合其中4条以上者,就可以肯定是骗子网站了。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网上的经营型网站会越来越多,各种网络商机、赚钱机会也会越来越丰富,而同时各种骗局也会越来越高明。可是万变不离其宗,如果你不想上当受骗,只要按照上面介绍的九大绝招去鉴别,将没有任何骗子网站能逃得过你的火眼金睛。

以上通过对网站的鉴别去了解一个网站的真假。下面我再从传销的本质上简单得告诉大家怎样辨别网络传销:

a 、收取入门费,请各位网民朋友注意,网络广告,靠的是点击率赚钱,一般来说注册不需要花钱,赚钱的方式是靠在注册者的浏览器上安装额外的软件,看广告。它的金钱计数单位是一个小时多少美分,价格很低。太高的也要注意,基本上是骗人。或者是用户本身有网站,每几千次的点击量才开始计算能换多少美金,很少,运气好而且网站访问量特别大的话,可能几个月有几十美元,并且网站广告为了防止用户作弊,都有很多的限制条件,比如说同一个IP点击不能超过多少次。和这种发展下线的模式是完全不同的。

b 、无实体产品,拉人头。这种方式网络传销里面,你看不到有商品。完全是靠会员一层一层‘数量’的去累积。很显然,只要有一层会员塌了,这个赚钱的模式就不成立了。而你也就血本无归了。

C 、团队计酬,据新华社报道,目前在网上兴风作浪的一个传销组织名为“中华智能建站联盟”,建有“中华智能建站代理网"。该网站的口号颇具诱惑力:“穿着睡衣挣钱,月收入过万”,其业务形式为推广一种叫做"中华智能建站"的主页制作系统,加入推广联盟的费用是100元人民币。会员加入后可以再去发展"下线"加入建站联盟,通过"下线"再去发展"下线",四级以上的"下线"每人可以获得网站10-30元不等的"提成奖励"。虽然实际上这种个人主页一钱不值,但却被吹嘘为“迄今为止最完善的soho赚钱方法与攻略”。

总结一下,网络传销的骗术不过是一下三种:一是广种薄收,大面积撒网,骗一个算一个。这些非法组织的成员,用一些特殊的软件工具进行邮件群发、短信群发,有时一天就可以把信息送达上百万人。二是打着网上学习的旗号,建起所谓的学习型网站,提供所谓的免费学习资源,对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欺骗。三是披着“电子商务”的外衣进行非法的网上传销,

他们编织网上快速致富的美丽谎言,让人相信只要点点鼠标就可以轻松发财致富。只要我们相信“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不被诱饵所迷惑。坚守自己的原则,网络传销还是不难鉴别的。

篇七 网络传销
专业人士支招辨别真假营销+网络传销手段更隐蔽

本刊特稿Special

专业人士支招辨别真假营销 网络传销手段更隐蔽

文 本刊编辑部

据了解,近年来,以拉人头公开聚集为特征的传销在公安机关、工商的打击下,变换手法、改头换面,披上了互联网外衣,转向了网络传销。他们打着“新型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加盟”“网络平台”“私募基金”“网络游戏”“网络旅游”“点击广告即可赚钱”等旗号,要求参加者交纳费用、发展下线,形成多个层级,从事网络传销活动,给群众造成经济损失,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工商局竞争执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不管传销披上什么漂亮的外衣,都万变不离其宗。传销大多采用‘金字塔’型组织结构,其模式往往是组织者要求受害者交纳费用或购买商品以取得加入组织的资格,并以发展下线人数或下线的销售业绩计酬。

一方面应慎重选择投资对象,选择网络加盟商、渠道商之前,不但应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还应仔细分析其盈利点,判断所谓的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的经营规律、商业逻辑。另一方面,多方了解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投资公司、电商平台、游戏平台,应通过有关部门或政府网站加以核实,了解国家及地方政府与此相关的政策等。”

网络传销也渗透到了互联网金融领域里,判定是不是网络传销,要看它是否有实质的金融产品、项目,看它是不是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在筹集资金;承诺的‘高利’是否超出了正常的范围;营销方式是否公开宣传,运作的项目是否公开透明等。一些网络传销组织声称的“众筹”“新资本”“原始股”等看上去很“专业”,加上虚假夸大宣传,前期还会虚构成功案例进行现身说法等,大家要提高警惕。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应理性选择投资渠道,不要被“快速致富”所诱惑,防止上当受骗并成为传销参与者。同时,市民若发现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可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以便及时查处。

网络传销方式、手段更隐蔽

业内人士说,近年来,传销的变化从有产品到无产品,打着“资本运作”“商会商务运作”“民间互助理财”“虚拟经济”“免费旅游”等旗号,从传统模式向互联网转移,网络传销泛滥,以电子商务、消费返利、游戏理财、金融投资、微信营销等模式为代表的网络传销有所增多。李旭指出,网络传销比传统的传销模式发展速度更快且形式多样,低成本、跨地域、点对点运作,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方式、手段更隐蔽,因网站服务器多数在境外,调查取证和破案难度更大。

那么,投资者应如何辨别呢?业内人士介绍说:“不管传销的手法如何变幻,但是传销的特征永远不会改变:入门费取得加入资格、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线关系、层层返利组成多层次计酬。如果一个项目具备这些特征,就涉嫌传销!”

根据2005年起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条例规定的传销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根据条例,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管是网络传销还是传统传销,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传销罪,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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