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要哪些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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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要哪些规章制度篇一
《公司需要哪些规章制度》

综合管理制度

小公司管理靠的是制度,大公司靠的是文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 员工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宠物主,精心诊疗,确保诊疗质量。

2.总经理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总经理的领导。

3.新员工进公司必须经过董事长批准,要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公方签订合同。

4.员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公司里打私人电话,不准在作业区闲谈,不准在作业区内会客。

5.坚守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未经允许带客户宠物外出,不准上班时间做私活。出诊要履行手续,否则发生事故责任个人承担。

6.业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诊疗项目确定要准确,疗程要合理和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宠物出入院要手续完善。严禁以诊疗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加强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由诊疗和美容组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办理手续,责任到人,定期维修保养。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属个人责任的丢失,要视情况予以赔偿。

8、.严格履行工作程序,诊疗美容物品缺乏时要及时上报,上报时要写缺少物品明细单,采购人员要及时采购,市内采购要在1天内完成,市外3-5天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采购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9.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领发物品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物品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0.诊疗、服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诊疗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把好诊疗和服务质量关,努力提高诊疗治愈率。工人要严格按诊疗程序操作,对于违反程序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要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作业区的卫生要划片定点落实到班组,作业区要保持干净整洁,经常打扫,不准地上有垃圾等,医疗废品要倒置在指定的地方。

12. 全体员工要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法纪,严禁在厂内及宿舍内赌博。

13.以上各条除注明罚款比例外,其他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在5~200元处罚,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予以辞退或除名。

员工招聘制度

1.招聘条件:需要的员工必须是相当中专以上畜牧兽医专业知识的工作者。

企业聘用条件:

(1) 有敬业精神,勤奋,好学,有社会道德;

(2) 普通员工相当于中专的专业知识,高层管理人员具有大专 以上文化和专业知识;

(3) 企业要根据内部员工结构比例,招聘一定数量的有实际经 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 身体健康条件;

(5) 年龄条件。

2.招聘程序:凡应聘人员需填写求职申请表,经面试和考试合格,办妥有关手续后方能试用。

3.试用:新聘用人员需进行三个月的试用,并签订试用合同,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作出去留决定。如需继续考察,采用延长试用期。合格者签订正式员工合同,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4.用期解约:试用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约,均需提前通知对方,不需任何补偿。一个月内提前一天;两个月内提前两天;三至六个月内提前七天。

5.用期培训:试用期内,需要进行培训的,应签订培训合同,并注明培训时间、内容、培训费用

一: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

2.1公司在册员工。

2.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3.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4.考勤打卡时间:

4.1 冬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晚班 17:30至23:30 夏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晚班 18:00至24:00

5.有关规定:

5.1考勤规定

5.1.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和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5.1.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5.1.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5.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罚款或除名处理;

5.1.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5.1.6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 工 天 数 0.5天、1天、1.5天 、2天、2.5天、3天

扣月工资 10% 、25%、 40%、 60%、 80% 、100%

5.1.7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5.2请假、外出手续

5.2.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

5.2.2请假时间5天以内,由总经理经理签字审批。超过5天的,须由董事长审批。

5.2.3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门,否则按离岗处理。

5.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5.3.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探亲假期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

5.4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

5.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

5.6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5.9本制度2009年1月1日修订,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绩效考核

第一节 绩效考核基本分析

1、绩效考核范畴

绩效考核,是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个人品德等进行评价,并用之判断员工与岗位的要求是否相称。

2、绩效考核内容

“考勤”(工作态度)与“考绩”(工作成果)或“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在绩效考核中,要建立考核项目指标体系,确定各项目的分值分配,并规定各项目的打分标准。

3、绩效考核的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二)客观准确原则

(三)敏感性原则

(四)一致性原则

(五)立体性原则

(六)可行性原则

(七)公开性原则

(八)及时反馈原则

(九)多样化原则

(十)动态性原则

第二节 绩效管理流程

1、制订考核计划

1)明确考核的目的和对象。

2)选择考核内容和方法。

3)确定考核时间

2、进行技术准备

绩效考核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其技术准备主要包括确定考核标准、选择或设计考核方法以及培训考核人员。

3、收集资料信息

收集资料信息要建立一套与考核指标体系有关的制度,并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来达到。 生产企业收集信息的方法。

4、做出分析评价

(一)确定单项的等级和分值

(二)对同一项目各考核来源的结果综合

(三)对不同项目考核结果的综合

5、考核结果反馈

(一)考核结果反馈的意义

(二)考核结果反馈面谈

1)建立和谐的面谈关系的几个方面

2)提供信息和接受信息,进行反馈的技巧、

6、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的运用,也可以说就是进入绩效管理的流程。

第三节 常用的考核方法

一、简单排序法

(一)简单排序法的含义

简单排序法也称序列法或序列评定法,即对一批考核对象按照一定标准排出“1 2 3 4 „„”的顺序。

(二)简单排序法的操作

首先,拟定考核的项目。

第二步,就每项内容对被考核人进行评定,并排出序列。

第三步,把每个人各自考核项目的序数相加,得出各自的排序总分数与名次。

二、强制分配法

强制分配法的含义

强制分配法,是按预先规定的比例将被评价者分配到各个绩效类别上的方法。这种方法根据统计学正态分布原理进行,其特点是两边的最高分、最低分者很少,处于中间者居多。

三、要素评定法

(一)要素评定法的含义

要素评定法也称功能测评法或测评量表法,是把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结合起来的方法。

(二)要素评定法的操作

(1)确定考核项目。

(2)将指标按优劣程度划分等级。

(3)对考核人员进行培训。

(4)进行考核打分。

(5)对所取得的资料分析、调整和汇总。

四、目标管理法

(一)对于目标管理的认识

1.目标管理的含义

目标管理法(MBO)是一种综合性的绩效管理方法。目标管理法由美国著名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提出。

目标管理是一种领导者与下属之间的双向互动过程。

2.目标管理的优点

目标管理法的优点较多,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目标的量化标准

目标管理要符合“SMART”的原则,其具体含义。

(三)目标管理法的实施步骤

1.确定工作职责范围

2.确定具体的目标值

3.审阅确定目标

4.实施目标

5.小结

6.考核及后续措施

六、360度考核法

(一)360度考核法的含义

360度考核法是多角度进行的比较全面的绩效考核方法,也称全方位考核法或全面评价法。 (二)360度考核法的实施方法

首先,听取意见,填写调查表。

然后,对被考核者的各方面做出评价。

在分析讨论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双方讨论,定出下年度的绩效目标。

(三)360度考核法的优缺点

第四节 绩效管理操作

一、控制考核误差

绩效考核误差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与考核标准有关,一类与主考人有关。

(一)考核标准方面的问题。包括:考核标准不严谨、考核内容不完整。

(二)主考人方面的问题。包括:晕轮效应、宽严倾向、平均倾向、近因效应、 首因效应、个人好恶、成见效应。

二、考核申诉的处理

企业需要哪些规章制度篇二
《一个完整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一个完整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完整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如下内容:

一、行政管理,包括

考勤管理、印章管理、着装管理、后勤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办公设备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社会保障、工资福利、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等方面;

二、财务管理,包括

现金管理、费用开支、差旅费标准、电话费标准、账册报表管理、数据统计分析、计量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

三、生产管理,包括

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产品标准、工艺流程、控制参数、安全规程、设备管理、现场管理、质量管理、产品检验等;

四、业务管理,包括

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经销商管理、价格管理、物流运输、市场调研、宣传推广、客户服务等内容。

五、其他的如

产品研发、科技创新、资本运作、进出口贸易等一般小企业是不涉及的。

企业需要哪些规章制度篇三
《成立公司所需完整的规章制度(样本)》

高科技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规章制度

(样 本)

[公司制 2016(规) 04号]

高科技发展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概要

第二章 经营政策

第三章 公司组织机构图

第四章 员工基本守则

第五章 会议、工作及学习制度

第六章 设备使用规定

第七章 物资管理规定

第八章 通讯设备管理规定

第九章 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章 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销售制度

第十二章 出差暂行规定

第十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 发票管理与支票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 印章管理规定

第十六章 费用报销规定

第十七章 人事管理规定

第十八章 考勤管理规定

第十九章 科技成果归属规定

第二十章 奖励惩罚制度

第二十一章 其它福利事项

第二十二章 员工上班应有的工作态度

第一章 公司概要

1 公司概要

高科技发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高科技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有限合伙)、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吹牛b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8000万人民币组建的出资有限公司。

高科技发展科技有限公司是亚洲地区唯一一家从事高科技发展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科技应用型企业,公司业务涉及高科技发展产品、高科技发展产品器材及高科技发展产品检测设备、高科技发展产品工程设计及咨询等领域。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各类专用技术人员158名,其中高级技术人员16名,中级技术人912名,管理人员56名。

2 工作时间

2.1 上班时间 AM9:00/11:30 ~ PM12:30/17:30

上 午 09:00 ~ 11:30

中午休息 11:30 ~ 12:30(包括午餐时间)

下 午 12:30 ~ 17:30

2.2 工作日数 一年 250 日

休假日数 104 日

国定假日 --- 11 日(元旦 1/1﹐春节 3 日﹐劳动节

5/1,2,3,

国庆节 10/1,2,3,妇女节半天)

特别假日 5 日 (连续在职满三年者)

第二章 经营政策

1 四大经营政策

1.1 开发政策 ─ 秉持诚实‧耐心‧努力,发挥创意,开发品质完美之

一流软件;

1.2 品质政策 ─ 善用所有资源,持续品质提升,符合客户需求,满足

顾客期望;

1.3 管理政策 ─ 奖赏分明,将资源作合理及有效分配,关心员工,并

维护安全良好

工作条件;

1.4 人事政策 ─ 因材任用,随时考核,讲求绩效,公平竞争。 2 两大坚持

2.1 侵占公司资产者除名

公司五大资产:人资产,财务资产,信息资产,信用资产,智能资产。

2.2 泄漏公司机密者除名

公司三大机密:产品机密、销售机密、技术机密。

企业需要哪些规章制度篇四
《企业需要拥有的几大类规章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的几大类别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不管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去,都必须要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要有自己的规矩所在。为使整个公司能够得以更好的运转,都需要紧紧围绕以下类别的工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自己企业的规章制度。 员工手册:

员工手册中的内容主要包括了整个公司的文化理念,发展方向,公司的制度,公司的奖惩制度,公司的薪资制度等一些让我们员工看了之后一目了然的东西,总之是一个公司首先正式进入员工心中的第一个步骤,整个手册要在员工离职时候收回,因为这是一个公司的文化,是一个公司的财物,必须归公司所有。

行政部员工管理制度:

行政部主要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安保等部门的制度,因为这些都属于后勤,包括办公室的卫生,办公室的纪律,后勤人员的薪资情况,后勤人员的公休情况,后勤人员的岗位职责,这些都是要求行政部要做出来的规章制度。

财务部员工管理制度:

财务部主要包括财务总监,会计,出纳等岗位,只要是针对公司的财物利益来颁布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每个人的职责,然后责任到人,把每个人的岗位职责,每个人负责的事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惩罚制度等全部都包含在财物部员工管理制度中,另外包括费用借款、支出、报销,结算、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等事宜,把流程全部都制定出来,养成良好的习惯。

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主要包括人事经理和人事专员等,主要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规划、人员的招募,新老员工的培训,入职档案建立等,主要的制度包括档案管理制度、招聘制度,考勤制度、培训制度、奖惩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处理员工关系制度(社保、工伤、劳动争议)等。只有完善了各项制度并严格遵守,才能让公司发展的更好。

薪酬管理制度:

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公司的薪资,一个公司的薪资最好是透明化的,只有透明化大家才会更信服我们,这样大家才能更好地激励自己前进,所以薪酬管理制度十分的关键,是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的制度之一。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说了各个部门的职责和制度,下面需要一个培养员工素质的制度出来,这就是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包括着装,化妆,言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约束员工的坏脾气和坏习惯,让员工全面发展,养成良好的习惯。

企业需要哪些规章制度篇五
《一个完整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一个完整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人事管理制度包括: 1、招聘管理制度 2、培训管理制度 3、绩效管理制度 4、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5、考勤管理制度 6、离职管理制度 7、加班/请休假管理制度 8、人力资源规划管理

9、公司组织架构 10、各岗位说明书 11、人事调整管理制度 12、人员/岗位定编管理

第二:行政管理制度包括: 1、员工手册

2、印章/证照管理制度 3、食堂管理制度 4、宿舍管理制度 5、保安/门卫管理制度 6、卫生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档案管理制度 11、着装管理制度 12、文件管理制度 13、合同管理制度 14、出差管理制度 15、奖罚管理制度 16、车辆管理制度

17、会议管理制度 18、费用管理制度 19、各部门管理制度 20、操作规程 21、工艺流程 22、设备管理制度 23、6S管理制度 24、保密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流程+相关表格+人资规划

企业需要哪些规章制度篇六
《公司必备的规章制度有哪些》

公司必备的规章制度有哪些?

作者:公司法律顾问网

任何人都不会否认,规范和制度是公司必不可少的软件,也是公司得以正常运转的基本。公司各种分工、岗位、类型、素质的员工汇集在一起,需要规章制度的指导,才能高效地协同工作,才能使公司稳步发展壮大。

现在我们主要讲公司劳动人事方面的规章制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这些分类主要供中小企业参考,也许分类不非常严谨,但不影响其实用性:

一、综述类:

《公司劳动管理规定》

说明:涵盖聘用、入职、工伤、休假„„直至离职的流程、各环节要点规定;

二、工资方面:

(1)《公司工资支付规定》

说明:涵盖工资结构、正常及工伤、休假等特殊情况下工资发放规定;

(2)《员工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说明;与工资支付条例相配合,影响工资、奖金计算办法;

三、考勤方面:

《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说明:规定工作时间、加班、考勤方式等

四、休假方面: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说明:涵盖各种假期的请假流程、假期待遇等

五、劳动纪律和奖惩方面

(1)《公司劳动纪律》

说明:规范员工劳动纪律

(2)《公司奖惩条例》

说明:规定公司奖励、处罚种类、适用情形、程序等。

以上制度是公司必备的,也可以将其相互组合,涵盖相应内容即可。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2004年8月27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04年9月2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依照本条例执行,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等除外。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一)社会保险费;(二)劳动保护费;(三)福利费;(四)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五)计划生育费;(六)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标准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但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津贴、补贴等;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标准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六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等非货币形式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向员工支付一次工资。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工商、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资支付一般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其他民主方式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布。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约定工资及其支付周期、支付日等内容。

第十条 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部分工资。 加班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一条 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

工资支付日遇法定休假节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第十四条 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应当制作工资支付表。

工资支付表应当有支付单位名称、工资计发时段、发放时间、员工姓名、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标准工资、加班工资等应发项目以及扣除的项目、金额及其工资账号等记录。

工资支付表至少应当保存两年。

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时应当向员工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并由员工签收。工资清单的内容应当与工资支付表一致,员工对工资清单表示异议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答复。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员工本人。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委托银行发放的,应当将工资存入员工本人账户。

用人单位以现金形式支付员工工资的,应当由员工本人领取,并在工资支付表上签收。员工因故不能亲自领取工资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应当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员工死亡的,工资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

赠人领取。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以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其工资折算按照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每月平均工作二十一点七五日计算。

第三章 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一)安排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二)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三)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

第十九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员工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正常工作时间后,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工作的,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安排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第四章 假期工资支付标准

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期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实行小时、日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期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其法定休假节日期间的工资。

第二十二条 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其假期的工资。

第二十三条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第二十四条 员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或者工伤津贴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

第二十六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正常工作时间后的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第五章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二十七条 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一)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者被选举权;(二)当选代表或者委员出席区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政府、党派、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三)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或者作为证人参加诉讼、仲裁活动;(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参加工会活动;(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停工员工在停工期间的工资:

(一)停工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二)停工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第二十九条 因员工本人过错造成停工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该员工停工期间的工资,但经认定属于工伤的除外。

第三十条 员工被判处管制或者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适用缓刑或者被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劳动关系未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提供的劳动支付工资。

第三十一条 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工资。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进行清算时,清算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的员工工资。

第六章 工资扣减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下列费用:

(一)员工本人工资的个人所得税;(二)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三)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

(一)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二)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三)经员工本人同意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每月扣减前款第(一)、(二)项费用后的员工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第七章 最低工资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但下列各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分:

企业需要哪些规章制度篇七
《企业规章制度有什么作用》

企业规章制度讲座

第一讲 企业规章制度的作用

1、规章制度首先是应用于标准化管理。即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企业管理等。这样说起来比较空泛。比如:有着全面完善的规章制度,公司内部员工工作积极性可以得到广泛调动,因为不会出现有人干的工作少而拿到和平日经常加班的同事一样多的薪金待遇;这也是出于人力资源的考虑,员工最注重的因素——发展和公平。公平就是靠制度来体现的。

2、有些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应用于标杆管理。即制度中明确指出公司的发展目标,指出面向此标准所要做到的项目。

3、规章制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政策应对。比如设立股份制企业的申报材料中,有一项就是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必须有着非常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才可以申请注册公司。同理,许多项目竞标也都需企业提供本公司的规章。这是考核标准之一。

4、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得到合作伙伴的信任,容易赢得商业机会。

第二讲 企业依法建立内部规章制度的重要意义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加强劳动管理,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是企业组织劳动所必须的一项制度,它对于提

高企业劳动生产效率,保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l、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是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权是法律赋予企业的用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宪法》规定,遵守劳动纪律是公民的一项义务。《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制定和实施内部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在其自主权限内用规范化、制度化的方法对劳动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行为,是企业行使用工自主权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规章制度也称为“企业内部法”,是相关法律、法规在企业管理过程中的延伸。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企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职工与企业因执行规章制度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

2、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有利于保证生产和经营的安全有效。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主要是规范内部的生产经营和劳动管理,使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各项活动规范化,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因此,为了保证企业生产或经营的正常秩序,企业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职工采取某些处理措施,从而有利于保证企业有序生产或经营。

3、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有利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依法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有很多内容都涉及到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如有关劳动过程中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待遇,员工福利,休息日,年休假,女工产假等内容。因此,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有利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有利于避免用人单位的任意行事。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使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有了共同的行为规范,对于职工的劳动有了统一的衡量标准,如工资与劳动报酬的确定,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保障措施,员工培训,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职工上岗标准,职工奖惩规定等,有利于避免用人单位对职工的不公平对待。

综上所述,我们应当深刻理解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重要意义,它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应当关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问题,使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在法律的约束下健康发展。

第三讲 《劳动合同法》时代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改变了企业长期以来习以为常的宽松的劳动用工管理环境,给企业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带来很大的冲击,使企业不得不思考如何改变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劳动合同法》时代的到来,预示着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必须改消极、被动的管理为积极、主动的管理。如何架构其积极、主动的管理模式,规章制度是关键。因此,在《劳动合同法》时代,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无论怎样被强调也不过分。具体而言,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劳动用工的规范化管理

1、正面引导与教育作用

规章制度作为企业内部规范员工行为的一种准则,具有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规章制度公布后,员工就清楚地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怎样获得这些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如何履行义务。比如规章制度中规定

上下班时间,员工就知道了什么时候是工作时间,什么时候是休息时间,就可以指引员工按时上下班,以防止因迟到或早退而违反劳动纪律。再如,规章制度中规定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可以引导、教育员工约束自己的行为,防止出现不良行为。由此可见,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设置,可以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其工作积极性。

2、反面警戒与威慑作用

反面的警戒和威慑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做出规定来威慑员工,使员工能够事先估计到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如果作为以及作为的后果,自觉抑制不法行为的发生。其次,通过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惩处,让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从中受到教育的同时也使其他员工看到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达到警戒和威慑全体员工的效果。

3、防患未然与预防争议发生的作用

企业生产劳动的过程,也是劳资双方履行义务、享受权利的过程。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多种措施来保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国家法规政策是其中的重要保证之一,而企业规章制度也是重要的保证之一。规章制度不仅可以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可以更为具体的明确劳资双方实现权利和义务的措施、途径和方法等。因此,当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权利和义务实现的措施、途径和方法通过规章制度加以明确、具体后,就可以大幅度防止纠纷的发生,从而可以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比如,休息休假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是劳动合同中可能仅仅涉及假期的种类,至于各类假期的请假条件、请假手续、假期期间的待遇等等一般不会在劳动合同中进行详细约定,这就需要企业在规章制度中对休假进行详细规定,否则,会引起很多纠纷。

4、事后支持与提供处理劳动争议证据的作用

由于劳动关系具有对抗性的一面,因此,企业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劳资矛盾是无法避免的,人力资源管理者所能做到的也只是尽量缓和劳资矛盾,无法消除、杜绝劳资矛盾。当劳资矛盾爆发无法通过协调解决时,诉诸法律就是唯一的选择。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需要依据国家法规政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由于规章制度也涉及到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裁判机关也会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来裁判案件。特别是在国家法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对纠纷的有关事项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时,规章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权益的内容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同时,又把制定规章制度,并以此对员工进行实际管理的权利留给了企业。比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要企业事先作出规定,即首先用人单位必须要有明确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存在,其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中必须对何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作出明确的界定。绝大多数企业在面临劳动争议纠纷中解除劳动关系这一难题时,都输在了“规章制度”上。规范的企业则正是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就充分考虑所有的情形,将可能成为争议焦点的内容加以细化,并用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一旦发生争议,这样的规章制度便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可以说,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贯穿于企业管理和纠纷解决的全过程。

企业需要哪些规章制度篇八
《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发布日期:2011-08-19 浏览数: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黄志敏

企业的规章制度是由企业依一定的民主程序制定的,体现企业与劳动者在共同劳动、工作中所必须遵守的劳动行为规范的总和。从本质上讲,企业规章制度属于行为规范的范畴,其效力及于企业各部门及与企业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企业规章制度应当具有明示性、合法性,并由此产生对行为的指导性。1995年1月1日正式颁布的《劳动法》直接规定了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调整劳动合同关系方面的法律地位。该法颁布施行十三年来,规章制度建设并未得到企业应有的重视。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将逼迫企业正确地认识企业的规章制度。2008年以来,我为很多民、侨、台、外资企业讲过劳动合同法,发现,很多企业忽视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常常是发生问题后才制定制度,制定时又对企业经营中各部门、各岗位的职、权、责预见性不足,发生问题时,现有制度中往往又缺乏相应的执行依据与执行程序,进而直接表现为企业治理中“人治”的情况比较严重、规章制度的惩罚色彩与补救色彩较严重,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差等特点。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从思想上对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一、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主体建设的目标,公司法等一系列关于“企业主体”的法律从宏观的层面上规范了企业的组织与行为,如何在微观上建立企业的组织行为架构,有必要制定企业规章,使现代企业制度中已经法律化的权利义务在实践中更具有可操作性,并能解决实际问题,这是一项尤为复杂重要的工作。决策层与管理层的分工,职、权、责的划分,章程的细化,赖于企业的规章制度来体现、实施和保障。

二、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规范、指引企业部门工作与职工行为的需要。 规章制度所具有的明确性、稳定性的特点有助于规范企业内部各组织、部门、员工的行为,使人人各司其职,各尽其守。一个好的规章制度体现了职、权、责的统一,能够充分调动企业部门、人员的积极性,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

商鞅立法度而秦国大治体现了法律制度的重要。企业的规范治理,同样应当减少“人治”,管理行为应当依据规章制度作出,被管理者的行为亦应当依据规章制度。

企业应当通过入职培训,使企业的员工明确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分工配合,明确岗位职责,知悉哪些可以为,哪些禁止为,哪些鼓励为。员工在熟悉了企业规章制度后,才能目标明确,行为统一,形成完整的企业文化,并在员工身上体现企业精神。

三、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完善“劳动合同制”,解决劳动争议不可缺少的有力手段。

劳动合同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规范了企业人才、职工的合理、有序流动,成为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制度。然而劳动争议的复杂多样性,仅靠劳动合同并不足以调整,需要借助企业规章制度才能处理解决。劳动法立法之初就考虑到企业规章制度在处理劳动争议时的不可替代性,在总则部分第四章直接规定了企业劳动制度中规定职工权利、义务的合法性,在第三章劳动合同部分又直接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解决与劳动者合同的依据。缺乏了规章制度、用劳动合同处理争议就会力不从心。

四、加强制定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是巩固劳动纪律的需要。

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劳动纪律制度化不完善是当前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规章制度的不健全反过来又影响了劳动纪律作用的发挥。我们知道,劳动纪律有助于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然而很多企业大会小会讲劳动纪律,但制度化的劳动纪律却欠缺得很,或者虽然有了,但缺乏可操作性,使得劳动纪律的执行大打折扣,表现为无法可依的情况较为突出。要改变这一现状,

充分发挥劳动纪律在提高生产力方面的作用,就有必要加强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

五、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是《劳动法》规定的义务。

劳动法的宗旨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立法中直接把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企业规章制度作为一项义务予以规定,并要求在规章制度中应当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总之,企业应当充份认识到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加强企业规章的制度化

建设,真正做到治理企业有章可循,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企业需要哪些规章制度篇九
《企业需要怎样的规章制度》

企业需要怎样的规章制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企业也不例外,也需要一些条条框框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企业的正常有序运转。

但是企业需要什么样的规章制度,以及如何建立清晰合理的规章制度,在实际中便于执行和操作,这恐怕是很多规则制定者事先必须考虑和厘清的问题。

一、企业处在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规章制度

规矩是一定要的,只是不同的企业,或者企业处于不同的阶段需要不同的游戏规则,选择不同的制度模式。比如,家规对于国法就要简单得多,一家人天天同一个屋檐下进出,同一口锅里吃饭,有事也大都是商量着来,很多的规则都是口头约定的,这有点像企业草创时期,老板和员工的关系就像家长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几个人,十几个人一同打拼,很少有条条框框的规矩,有问题也至多老板把大家召集在一起讨论讨论,或者口头宣布下处理意见,这样的沟通成本低,办事的效率高,执行力强。

但是当企业逐渐发展,人多起来,事也多起来的时候,显然沿用家庭式的管理规则就不合适了,老板也无法做到事必躬亲,面面俱到,所以经常出现员工抱怨老板说话不算数,处理问题不公平公正的情形,解决的办法就是订立书面的规章制度来“约法三章”,避免企业内部“打口水战”,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矛盾。

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已经不仅仅是原有的一种产品,一条生产线,一套管理班子,可能涉及不同的业务领域,多条生产线,这个时候的组织架构也随之调整变化,需要分层分级实施管理,按市场或业务类型分部门落实权责范围,那么企业就必须有一套成熟和完整的规章制度了,甚至由专门的人事部门负责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以保障企业的有序运转。 所以,企业在每一个发展阶段,都需要与之适应的规章制度,小企业既不能照搬大企业的模式,大企业更不能停留在小企业的层面上,都应该量体裁衣,合适的才是最好的。

二、制度不能解决所有管理的问题

在7月份的公司部门会议上,公司总经理问了大家一个这样的问题:对于企业管理,是制度重要,还是人的因素重要?有的回答认为制度第一,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只有“依法办事”才能维护公司的权威和公正,才能保障企业的有序运转;有的则认为人才是主导因素,制度也是人定的,而且制度执行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所以人是第一位的,人的因素最为重要。

这两种观点都有道理,但“制度”和“人”不应该成为矛盾的两面,不是非黑即白的对立,而应该结合起来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才是正解。

就如上面所讲的,企业在创业时期,可能更多的是体现“人”的重要性,那时并没有什么条条框框的规章制度,但企业却运转高效,稳步发展;但到了一定规模的时候又慢慢体现出“制度”的优越性,规章制度伴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地完善,为企业经营管理走向规范化保驾护航。

所以,任何偏废一方的做法都是不妥当的,尤其是当企业依靠制度化走向正规后,容易味迷信制度的力量,其实制度有制度的优势,但不是万能,它不能解决所有的管理问题!就像任何一部法律都无法完备到去解决现实中所有不合理的现象,比如道德层面的问题,就只能通过舆论的力量来约束。

企业中也会有类似的现象,有些问题不是靠制度去解决,而是靠企业文化的作用(也就是舆论和氛围),比如余世维就讲过这样一件事,也是很多公司都存在的一种现象,办公室饮水机的水喝完以后,经常没有人主动地换上,怎么办呢?定一条制度吗?怎么定?当然可

以这样定,就是喝最后一杯水的员工负责换上。但这样的制度效力有多大呢?谁来确定喝最后一杯的是谁,总不能装摄像头监控吧?类似的现象如扫把倒了没人扶起,走廊有纸屑没人主动捡起,马桶冲水不干净等等,是不是也统统订立制度? 这不是制度层面上该管的事情,这是企业文化的问题,企业应该通过不断地宣传教育,营造健康、自律、协作等氛围来影响企业中每一个人的言行,通过舆论监督和导向的作用来约束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现象。

所以,当规章制度试图细化到无所不包时,是不是应该有所反思,制度也有所为有所不为,因为制度并不能解决企业管理中所有的问题!

三、制度的权威体现在执行

订立了制度,就要执行,以体现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否则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那么制度就会成为一纸空文,成为可有可无的摆设而已。从这点来说,制度在设计的时候就要考虑到实际的情况和执行的切实可行,而通常有这样一个误区,就是在制定制度时为了增强制度的威慑力,常常夸大制裁的力度,而在真正落实的时候却无法按此严格执行。比如“„„一经查实,立即辞退”——查实后真的就辞退吗?“„„否则罚款1000元”——高额罚款真的能执行下去?

因为制度订得太严,经常执行不下去的情况在很多公司里都存在,结果是不执行,或者打折执行,长此以往的负面影响当然是削弱了制度的权威和领导的威性,执行的结果与初衷往往背道而驰。

四、制度要体现操作的简便性

这里所说的简便性指的是制度的操作模式要简便易行,对违纪的处罚结果进行清晰系统的界定,比如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务员违纪的处分就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类型,这样设计既便于执行者贯彻落实,又易于被执行者理解接受。

企业随着自身的发展,订立的规则越来越多,制度一步一步地完善起来,这时就更加要注意制度的系统性和操作的简便性。否则制度如“汗牛充栋”,处罚的结果和方式过多过细,反而不利于操作和实施,面对如此之多的条条框框,恐怕就连规则制定者也未必记得了这么多!如果每次执行的时候都像翻书查字典那样“引经据典”,是不是让制度走上了呆板僵化的歧路?

制度可以细化,但更应系统。制度的作用是为了发挥制度的约束效力,只有大家明了,易于理解,才能更好的接受和遵守,这样既利于执法,也利于监督。

管理的本质就是要回归简单,制度亦然。

20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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