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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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种子法执法检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严格执法、规范运作、搞好服务、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认真抓好《种子法》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强执法力度,规范种子行业经营秩序,有力地保障了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贯彻实施情况

全**种子经销企业**家,其中注册资金500万元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家,种子销售商店**家,每年为农户提供备耕种子**吨左右,占总供种量的**%。有**家企业开展种子繁育工作,大豆繁育面积**万亩,繁育大豆种子**吨;小麦繁育面积**亩,繁育小麦种子**吨。**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种子法》的贯彻实施,做出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完善执法主体,保障责任落实到位。为了贯彻落实《种子法》、推进种子公司政企分开,强化市场监管,于**年9月启动种子公司政企分开工作,于**年5月1日圆满完成种子公司政企分设工作,成立了种子管理站,承担全**种子市场执法检查工作,为认真贯彻实施《种子法》奠定了基础。目前,种子管理站隶属**农业局管理,副科级建制,现有编制**人,其中具有执法资格人员**人,具有检验资格人员**人。为强化种子管理站执法主体建设,相继配备了种子执法和种子抽样车辆,购置了必备种子检验设备,目前正着力推进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认证工作,认证

所需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用书及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等软件资料已准备完成,计划今年将完成认证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种氛围。结合科普之冬、科技大集、“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种子法》和购种相关知识,通过对假劣种子坑农害农典型案例分析,使农民了解“套牌”种子、未审定品种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危害以及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两年来,共印发《种子法》、《选购种子注意事项》等宣传资料5余万份,送科技下乡30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同时对辖区种子经销企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培训,通过几年来的宣传贯彻,种子经销企业依法经营的觉悟进一步提高。三是严格市场准入,保证种子质量安全。严格按照《种子法》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审批工作。对新申请加入的市场经营主体,严把办证条件和程序关,并以告知书的形式分发给每一位申请者,使申请者对办证条件一目了然,便于申请者监督发证机关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已经取得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对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及时吊销、注销。通过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种子备案工作,整顿和净化了种子市场,从源头杜绝了假劣种子的产生。四是加强市场监管,整顿种子市场秩序。每年冬季,以供种数量大、品种使用区域广及近两年在监督抽查工作中出现种子质量不合格、群众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为重点,开展冬季企业监督检查行动。2014年对市场待销的所有的农作物种子按品种按批次逐

一普查扦样,种子质量检测合格率96.6%,对检测不合格种子就地封存,对已售出的种子全部追回,并对违法企业给予行政处罚。每年春季,以玉米、大豆为重点,采取乡镇自查、市**联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2014年走访农户500余家,发现并立案的种子案件**起,涉案种子**吨,上缴财政罚金**万元,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余万元。去冬今春,联合工商、质检、植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次,检查农资经销店**家,查处**公斤问题玉米种子,确保了备春耕生产用种安全。每年7-8月,开展夏季种子生产田执法检查。2014年共检查大豆、小麦种子生产田3.6万亩,制种田合格率98.3%,对不合格制种田涉及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五是规范品种引进,严格品种区域管理。将规范新品种试验做为贯彻落实《种子法》的一个重要举措,扎实抓好新品种试验、生产示范的各项工作。2014年全区优良品种试验示范品种及面积创历史新高,承担全省**区玉米区试共**个参试品系、生试**个参试品系;第**大豆预备试验**个参试品系,区域试验**个参试品系,生产试验**个参试品系。同时完成大豆良种化工程示范展示面积**公顷、**个品种。为选育适合**种植的优质高产玉米、大豆新品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六是转变服务职能,创造种业发展环境。为切实保证农业生产用种数量安全、质量安全、种植安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企业实行绩效考核,年初制定企业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具体责任和目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年底评估考核排比。定期召开辖区种子经销企业座谈会,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考【种子法执法检查】

评细则进行自查,提升种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聘请12名种业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种业社会监督员座谈会,督促种业行风建设。

二、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

近年来,**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种子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工作经费投入不足。种子管理站集种子行政执法和质量检验于一体,承担着国家和省种子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能和社会公益职能,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固定公共财政拨付,没有其它任何收费项目,致使工作经费不足,履行法定性和公益性职能困难。二是执法队伍有待加强。种子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工作的质量,现有种子执法人员都是从种子公司过渡而来,虽然具有执法资格人员**人,但能独立办案人员只有**人。加之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不合理,与现代种业发展不适应。三是执法机制有待完善。**相关种子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监察制度、备案审查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尚未全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统”的功能还发挥不够好,给个别企业和不法商贩违规生产经销种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四是市场监管难度较大。由于**积温带特殊,近几年霜期拖后,生育期延长,部分农民有购买我省未审定区域种植玉米品种的现象。今年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前置,行业许可改为后置,给种子企业监管带来难度。个别不法商贩采取隐蔽销售方式兜售种子,极易造成坑农害农案件发生。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把宣传贯彻《种子法》作为规范种子市场、维护农民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大事来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和多种培训形式,强化《种子法》的宣传工作,使制种农户、生产企业切实做到知法懂法,依法办事。切实加强种子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规政策理论水平和执法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实行“许可证”制度,按照申请、考察、核实、评估、发证的程序,严格审批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不予发证,对诚信度低、历年来种子生产中存在违规记录的种子生产企业不予准入。同时进一步完善种子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联合执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扭转种子生产经营违法案件执行难、难执行的局面。三是进一步加快检测体系建设。推行种子认证制度,实行有效的监督,保证种子质量。配备先进的检验仪器设备,改善工作条件,在种子生产、收购、加工、调运和销售过程中开展前置检测,为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提供精确、可靠、有效的种子检测数据,使种子检验工作走上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轨道。四是进一步落实质量管理措施。从亲本种子引入开始,将质量管理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对所有环节、所有参与人员,规定明确的职责,签订质量合约,推行种子生产基地招投标,确保生产种子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篇二:种子法执法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知识竞赛试题

一、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于( )起施行。

A、2000年12月1日 B、2001年12月1日 C、2002年12月1日 D、2001年1月1日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于( ) 起施行。

A、2006年12月24日 B、2007年2月1日 C、2006年2月1日 D、2007年12月24日

3、《种子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 ) ,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A、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 B、遗传材料或者繁殖材料 C、繁殖材料 D、种植材料和繁殖材料

4、种质资源是指选育新品种的基础材料,包括各种植物的( )的繁殖材料以及利用上述繁殖材料人工创造的各种植物的遗传材料。

A、栽培种、野生种 B、栽培种 C、野生种 D、栽培种或野生种

【种子法执法检查】

5、品种是指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并经过改良,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征一致,( )相对稳定的植物群体。

A 遗传性状 B 生物学特征 C 遗传力 D 形态特征

6、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种子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种子法执法检查】

A 可以从事 B 可以参与 C 不得参与 D不得参与和从事

7、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 ) ,不得经营、推广。应当审定的林木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生产确需使用,应当经( )认定。

A 发布广告 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 B 生产 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 C 发布广告 林业主管部门 D 生产 林业主管部门

8、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 。

A 认可制度 B 许可制度 C 备案制度 D 登记制度

9、种子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为( )年。

A 3 B 2 C 4 D 5

10、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 )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 )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

A 必须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B 必须 税务管理机构 C 必须 工商管理机构机关

D 不必 税务管理机构

11、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当注明有效期。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 )年。

A 5 B 3 C 2 D 4

12、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 )有剩余的,可以在种子生产所在地附近的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 )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A 常规种子 需要 B 杂交种子 不需要 C 常规种子 不需要 D 杂交种子 需要

13、种子广告的内容,应当符合《种子法》等有关广告( ) 的规定,主要性状描述应当与品种审定公告的内容( ) 。

A 法律、法规 一致 B 法律和法规 可以不一致 C 法规 可以不一致 D 法律 一致

14、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在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后 ( )日内,向当地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原发证机关备案。

A 15 B 20 C 30 D 45

15、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种子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 )罚款。

A 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B 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C 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D三倍以下

16、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种子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 )罚款。

A 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B 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C 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D三倍以下

17、未按种子生产许可证规定生产种子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罚款。

A 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B 五倍以下 C 二倍以上五倍以下 D三倍以下

18、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种子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罚款。

A 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B 五倍以下 C 二倍以上五倍以下 D三倍以下

19、未按种子生产许可证规定生产种子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

A 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B 五倍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 C 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D 三倍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

20、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规定生产种子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

A 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B 五倍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 C 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D 三倍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

21、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罚款。

A 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B 五倍以下 C 二倍以上五倍以下 D 三倍以下

22、违反《种子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于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于违法所得( )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于(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五倍以上 二千元以上 B五倍以上十倍以下 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C 五倍以上 二千元以下五万元以下 D五倍以上十倍以下 二千元以上

23、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核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具备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审批机关;审核未通过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A 15 B 20 C 30 D 45

24、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 )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种子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A 15 B 20 C 30 D 45

25、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核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具备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审批机关;审核未通过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A 15 B 20 C 30 D 45

26、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具备条件的,发给种子经营许可证;不具备条件的,退回审核机关或者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A 15 B 20 C 30 D 45

27、审定未通过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向( )申请复审。

【种子法执法检查】

A原审定委员会 B上一级审定委员会C原审定委员会和上一级审定委员会 D原审定委员会或者上一级审定委员会

28、种子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

【种子法执法检查】

A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B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C种子经营者在其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D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

29、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审定办法应当体现( )原则。

A 公正、公开、效率 B 公正、科学、效率 C公正、公开、效率 D 公正、公开、科学、效率

30、种子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 )的规定,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并对种子质量( )。

A 法律 负责 B 法规 负责 C 法律、法规 不负责 D 法律、法规 负责

31、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额包括( )、( ) 。

A 购种价款、有关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 B 购种价款、误工费和可得利益损失 C 购种价款、鉴定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D 购种价款、有关费用

32、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应当配备种子检验员。种子检验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a具备相关专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水平;b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c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 A a.b.c B a.c C b.c D a.b

33、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下列种子为假种子:a以非种子冒充种子;b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种品种种子的;c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 A a.b.c B a.c C b.c D a.b

34、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下列种子为劣种子:a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b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c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d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e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 )。 A a.b.c.d B a.c.d.e C b.c.d.e D a.b.c.d.e

35、违反《种子法》规定,有下列形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于( )罚款。

A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b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c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d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e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A 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 B 3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C 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 D 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

36、当事人认为有关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可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可以 间接 B 可以 直接 C 不可以 间接 D 不可以 直接

37、违反《种子法》规定,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审定通过的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于( )罚款。

A 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 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C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 3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

38、国家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经人工培育的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的植物品【种子法执法检查】

种,具有( )的,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A、新颖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B、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C、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D、新颖性、特异性和稳定性

39.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林木种子经营档案,载明( )等内容。 A 种子来源、销售去向 B 种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 C 种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责任人 D 种子来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

40. 《种子法》规定( )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购买、使用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A、农民 B、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C、种子使用者 D、单位领导 41、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 )。 A、国家级或省级审定 B、省级审定 C、国家级审定 D、审批 4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种子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A、可以从事 B、可以参与 C、不得参与或者从事 D、不得参与 43、农作物种子发生质量纠纷时,( )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 A 、只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B 、只有种子管理机构 C、工商管理机构 D、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种子管理机构 44、对境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应经( )批准。 A、农业部 B、省农业厅 C、中科院品种资源所 D、县农业局 45、种子管理机构违反规定,对不具备条件的种子生产者、经营者核发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对(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直接责任人 B、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C、主管领导 D、单位主要领导 二、判断题 1、《种子法》是国家为管理农作物品种的审定和种子的鉴定、检验、检疫、生产、加工、贮藏和经营等而制定的法规,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的。( ) 2.一年生农作物种子的经营档案应当保存至种子销售后一年。( ) 3.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如果生产确需使用的,可以先使用后审定。( ) 4.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审定,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省级审定。( ) 5.通过某省审定的玉米品种,相邻省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市经本省农业厅同意后可以引种推广。( ) 6.因使用种子发生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 ( ) 7.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种子价款和有关费用的赔偿。( ) 8.销售进口种子的,应当附有中文标签或者外文标签。( ) 9.具备特异性 、一致性和稳定性的植物品种,可以授予植物新品种权。( ) 10.《种子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遗传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 11.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未经国家级审定通过,也未经省级审定通过;二是在审定公告的适宜生态区域外推广的( )。 12.审定未通过的农作物品种,申请人有异议,只可向一级审定委员会申请复审。( ) 13.调运或者邮寄出县的种子应当附有检疫证书。( ) 14. 含有杂草种子的种子,一定属于劣种子。( ) 15.不需包装的种子可以不用标签。( ) 16.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可以向种子经营者索要赔偿,而经营者赔偿后均有权向种子生产者追偿。( ) 17. 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无权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经营许可证。( ) 18. 禁止销售假种子、劣种子、未作明显文字标注的转基因种子、无标签的种子和农民自繁自用剩余的种子。( ) 19.销售的种子标签必须要标注种子质量保证期。( ) 20.因科研、教学、人工繁育等特殊情况需求,可直接采集、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 ) 21. 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种子管理机构的种子管理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或者违反规定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2.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市或者区、县种子管理机构核发,但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由国务院林业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为三年。( ) 23.种子的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赔偿额中的有关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保管费、鉴定费、种植费等。( ) 24.从境外引进农作物试验用种,应当隔离栽培,收获物可以作为商品种子销售( ) 25、弄虚作假骗取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由审 批机关收回并予以公告。( ) 答案 一、选择题 1、A, 2、B, 3、A, 4、A, 5、A , 6、D, 7、A, 8、B,

9、D, 10、D, 11、A, 12、B, 13、A, 14、A, 15、B, 16、B 17、A, 18、A, 19、A, 20、A, 21、A, 22、B, 23、C, 24、C 25、C, 26、C, 27、D, 28、A, 29、D, 30、D, 31、A, 32、A 33、A, 34、D, 35、A, 36、B, 37、C, 38、C, 39、D 40、C 41、

A 42、C 43、B 44、A 45、B 二、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种子冒充种子;b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种品种种子的;c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 A a.b.c B a.c C b.c D a.b 34、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下列种子为劣种子:a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b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c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d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e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 )。 A a.b.c.d B a.c.d.e C b.c.d.e D a.b.c.d.e 35、违反《种子法》规定,有下列形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于( )罚款。A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b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c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d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e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A 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 B 3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 C 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 D 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 36、当事人认为有关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可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可以 间接 B 可以 直接 C 不可以 间接 D 不可以 直接 37、违反《种子法》规定,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审定通过的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于( )罚款。 A 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 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C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 3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 38、国家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经人工培育的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的植物品种,具有( )的,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A、新颖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B、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C、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D、新颖性、特异性和稳定性 39.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林木种子经营档案,载明( )等内容。 A 种子来源、销售去向 B 种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 C 种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责任人 D 种子来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 40. 《种子法》规定( )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购买、使用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A、农民 B、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C、种子使用者 D、单位领导 41、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 )。

A、国家级或省级审定 B、省级审定 C、国家级审定 D、审批 4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种子管理机 构、工作人员( )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A、可以从事 B、可以参与 C、不得参与或者从事 D、不得参与 43、农作物种子发生质量纠纷时,( )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 A 、只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B 、只有种子管理机构 C、工商管理机构 D、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种子管理机构 44、对境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应经( )批准。 A、农业部 B、省农业厅 C、中科院品种资源所 D、县农业局 45、种子管理机构违反规定,对不具备条件的种子生产者、经营者核发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对(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篇三:种子法执法检查
2015县农业局行政执法评议自我检查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告一段落、全县上下正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六次全委会精神之际,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局进行行政执法评议,我们认为:这对推动我局深化和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作风、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加快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我们农业局的关心和厚爱,体现了对我县“三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县委、县人大作出对农业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的决定后,我局高度重视,将评议活动作为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农业产业化发展和自身建设的难得机遇,本着主动、认真、负责、虚心的态度,积极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评议“迎评”活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开展“两项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自7月初起,我们就着手进行了“迎评”的宣传发动、方案制订等组织准备工作。从7月中旬开始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了执法自查自纠活动。对2015年以来农业局依法履行职责、强化行政管理、农业(农机、渔业)执法监督、勤政廉政、加强法制建设和队伍自身建设的情况进行了实事求是、全面细致地自我分析检查和回顾总结,认真排查存在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在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下,努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努力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现将农业局两年多来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作一汇报,请予以审议。

一. 行政执法评议活动基本情况

县农业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农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农业(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由各级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种子、蚕种、食用菌种、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初级农产品、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渔业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工作。

县农业局主要履行《种子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6部与农业(渔业)有关的法律、100余部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等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7月以来,局党委将评议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始终坚持正确的执法评议指导思想,剖析过去、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严格按照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工作步骤和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执法评议的各项工作。制订下发了淳农[2015]81号《关于组织开展“两项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迎评”工作的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两项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迎评”工作的实施。7月11日,召开了由局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要求农业局干部职工必须充分认识执法评议的意义,端正态度、精心组织,主动扎实地做好“迎评”各项工作。在评议过程中,局党委多次听取和研究执法评议工作动态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局属各科室站层层发动、全面动员,科室领导负责本单位的执法评议工作。这次执法评议工作,我们做到了教育动员从上到下不漏一人,执法自查由点到面不留死角。为搞好农业(渔业)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我们一是坚持以自我为主,立足本职、立足自身,突出重点执法环节的对照检查,对一年来的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情况,全面进行了“回头看”,特别是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二是坚持开门纳谏,查改结合。评议活动以来,我局采用了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通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上门听取意见等方式虚心征求各方对我局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的批评意见、建议,对代表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坚持有错即改,认真对待,努力解决。三是把这次执法评议同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六次全委会精神、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结合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百名农技干部联基地联大户送服务”等活动听取人民群众对农业(渔业)行政执法的意见。日前,农业局全体执法人员的宣传发动、思想教育基本到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基本查找清楚,加强改进执法和队伍建设的思路、措施基本明确。

二.农业(渔业)行政执法主要工作

我局的行政执法职能主要包括农业执法、渔业执法和农机监理。两年多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农业(渔业)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助配合下,在全县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国家农业(渔业)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能,依法行政,力求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积极宣传普及、严格贯彻执行农业(渔业)法律法规,妥善及时地处理违法违规案件,提高了依法护农(渔)、依法治农(渔)的意识和水平,为维护和促进全县农业经济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此同时,我局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时取消了钓鱼证、植物检疫登记证、农机维修网点等3个项目的核准许可和兽药生产许可项目,取消了13项农机收费项目,另外又降低了2个收费项目。还完善落实了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开展了最佳案例与最差案例评选活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几年来未发生冤案、错案。也得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15年被省海洋与渔业局评为“全省渔业执法先进集体”,被杭 县农业局行政执法评议自我检查报告来自范文搜-

篇四:种子法执法检查
2015年种子市场植物检疫检查汇报

2015年种子市场植物检疫检查汇报依据江西省植保植检局文件[2015]01号《关于开展种子市场植物检疫检查的通知》要求。本站于2015年3月2日—12日在我市范围内开展了种子市场检疫执法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站采取市站对所辖区域进行自查和县、乡(镇)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3月2日—9日对所辖区域内12家水稻、蔬菜种子经销商(户)进行了全面检查;3月10日—12日对重点乡镇的所有种子经销商进行了全面检查。截止3月12日,检查早、中、晚水稻种子108个品种共计42894kg。

二、检查内容

依照文件要求,查验了植物检疫证书,从检查效果看,各种子经销商都开据了植物检疫证书。检疫证书也填写的比较规范,证货数量基本相符。对种子经销商门面,仓库中的种子进行了认真检查与核对,未发现未经检疫而调运的种子。

执法人员都按要求穿着植物检疫制服、佩戴标志、出示植物检疫员证等有效执法证件,做到执法文明,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三、发现的问题

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种子包装袋上未见检疫证编号,但包装内的小标签有,这样不便于检查核对,给检查工作带来不便,还有就是种子与检疫证书未能同时发出,再有检疫证书上有的种子数量要大于实际的种了数量。我市种子还在陆续调运中。德兴市植保植检站

2015年3月12日

篇五:种子法执法检查
2015农业委员会依法行政自查情况的报告

农业委员会依法行政自查情况的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江苏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按照泰姜府办[2015]2号通知精神,我委对照检查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1、农业依法行政取得显着成绩。今年以来我委围绕"两转变、两提高"(由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各项事业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业转变;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的目标,认真履行部门职责,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依法治农管理,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我委被评为"全省农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治**市建设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在80多个市直机关政风评议中,我委被评为"十佳单位"。

2、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得到加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并建立了农资打假电话举报和首问接报负责制。今年以来,全区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589人次、车辆79台次,检查和整治农资市场885个、经销点1724个、生产企业13个,抽检各类产品65个次,查处各类农资案件18件。对违法案件的查处,能够做到持证上岗、程序合法、文书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应用得当,到目前为止没有一起案件当事人申请市级行政复议。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提高认识,成立组织,切实加强对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农业行政执法已成为新时期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和重要任务。为加强对依法治农工作的领导,我们组建了依法治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依法治农工作。并及时对依法治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从工作需要出发,由于我们能根据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变动,加强组织领导,使我委的依法治农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我们还制订了农业行政执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工作有安排,落实有措施。我们将不断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完善组织机构,确保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二)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领会《纲要》和《意见》的精神实质。

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我们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农业法》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法》、《渔业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等农业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农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先后购买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行政许可法》等普法教材,发放到全体职工手中,做到人手一册。除了要求职工认真开展业余自学外,还结合中心组学习、机关学习日学习,有重点地进行集中辅导,并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区司法局、工会、法制局、人事局等部门组织的多种法律测试,增强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创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国务院《纲要》、省政府《意见》和区政府《通知》印发后,我们就在主任办公会上进行专题布置,及时组织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讨论,并制订了《**市**区农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学习贯彻《纲要》、《意见》和《通知》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及"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要求,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大力改进机关作风,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努力促进机关职能转变和行政效率提高,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实现建成"法治机关"的目标。

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我委的依法行政工作多次进行专题报道。先后组织农业普法骨干到各镇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月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综治宣传日等,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散发各类资料2万多份,制作展板10多张,悬挂过街横幅20多条,接受咨询6000多人次,多年来由区纪委组织相关部门举行春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活动。同时,加强对农业生资经营者的法律宣传。我们共联合举办了种子、农药、兽药等重要农资经营者培训班,培训1000多人次。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农业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1、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为规范依法治农工作,使农业行政执法既有法可依,又有章可循,我委逐步建立健全了依法治农工作的各项制度,使依法治农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操作规范,推动有力。一是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我委制订了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副队长和执法员工作职责,使每一位从事农业行政执法的人员都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二是公示制度。我们不仅把全委主要职能和各局、科、室主要职责及电话号码在**农业网等进行公告,还对行政执法人员姓名、职责、行政执法证号以及行政执法的程序、举报电话等上墙予以公示,同时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了行政服务窗口。三是服务承诺制度。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农委"窗口",主要办理动植物检疫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手续,我们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便民、高效、廉政、规范"的八字规定,认真搞好优质、快捷、限时服务。四是廉政制度。我委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廉洁自律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六条禁令",强化拒腐防变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和执法行为管理。五是学习培训制度。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确保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我委专门制定了农业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并坚持单项培训与综合培训相结合,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年至少对农业执法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并把学习培训结果作为换证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委农业执法大队还坚持每月学习例会制度。除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省和市里组织的换证培训外,我们还分批组织了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先后对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人员、渔政执法人员和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试。六是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我委对不依法办事或行政不作为造成过错或错案的,要求依其情节追究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七是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对涉及到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事项,我们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的行政决策机制。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我们根据区政府部署及时对我委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与法律、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文件及时报请区政府,并予以修改或废止,取消了一批不合理的收费、审核、审批项目。

3、加强农业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我们对农业执法人员严格要求,严格审核,严格管理。一是严格要求。我们要求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并制定了农委农业执法人员廉政制度及六条禁令,对违反禁令者予以严肃处理。二是严格审核。我委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考试录用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把"入口"关,主要是通过考试考核和换证、年检等手段,对不符合条件的农业执法人员进行清理。三是严格管理。我委对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非常严格,不仅经常提要求,抓培训,抓教育,一旦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还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决不手软,较好地保持了这支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四)依法行政,强化监管,不断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今年来,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努力加快依法治农进程。

1、加强农资市场整治。几年来,我们每年都在区纪委的协调组织下,会同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在春耕、秋种关键农事季节,组织全体农业执法人员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是种子无证经营、出售未审定品种和假冒种子,假冒伪劣硼肥、尿素、磷酸二氢钾,假多菌灵、高毒违禁农药、无标签标识农药等,收效显着。在组织开展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先后两次对辖区内兽药、饲料生产和经营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进行采样送省药检所检验;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无批号生物制品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兽药生产企业2个、饲料生产企业9个、兽药经营门点81个,饲料经营企业105个,立案处理6起;开展"瘦肉精"检测,抽取饲料样品80个、猪尿样60个。通过专项整治和市场抽查,向广大农民群众介绍了农资方面的知识,查处了一批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曝光了一批违法案件,震慑了一批违法分子,营造了全市农资市场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维护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2、加强动物检疫和防疫工作。对动物疫病推行了免疫标识、检疫申报、诊疗许可和疫苗专营四项管理制度,在今年的流感防控工作中,我们实行24小时值班和疫情零报告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完善政企、技企联系制度,取得了全面胜利。同时,加强了动物防疫工作,确保猪、牛、羊口蹄疫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今年以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动物疫情。

3、加强蔬菜副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为保障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菜"和"放心肉",我委进一步加大了对城区各大菜场的市场监管:一方面加强蔬菜药残检测。(

4、加强渔业行政执法。我们每年都认真开展渔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偷、抢、毒、电、炸鱼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渔业正常生产秩序。今年先后印制了《渔药禁用目录》、《渔药使用方法》、《禁用渔药有关说明》,并发放到养殖场(户),指导养殖企业(户)按照水产安全用药规定标准用药,严格执行农业部颁布的渔药、饲料和添加剂等渔业投入品禁用和限用目录。广泛开展水产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提高科学养殖水平。逐步建立养殖日志和巡查制度,对养殖水产品在使用肥料、渔药、添加剂等渔业投入品后必须达到安全间隔期、停药期,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确保上市水产品符合安全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这次迎检为动力,努力补缺补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农力度,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继续加强普法教育,全面贯彻落实《纲要》和《意见》。通过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特别是农业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点是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等,推进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切实履行农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重点是加强农资市场整治、动植物检疫、渔业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篇六:种子法执法检查
2015乡镇行政执法自查工作总结

乡镇行政执法自查总结报告

我镇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结合营造“三个环境”工作,有针对性的对涉农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我镇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郊区工委与郊区工作办公室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为根本出发点,结合“四进五化”教育活动,深入进行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科技三大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镇新局面,推动全镇经济超常发展。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按照市上的要求,结合全镇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整体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法制意识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专题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镇人民宣传、普及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强化了普法力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镇党委、政府利用每周二的政治学习及镇、村、组三级干部大会,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了今年新颁布的《农业法》,退耕还林还草期间大力宣传《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张帖标语等形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

镇民政办利用集市日,用广播及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兵役法》等进行了大力宣传;镇计生站利用集市日与计生干部下队的机会,深入开展《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散发传单、张贴标语160余份,出黑板报2期,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326人次,组织镇、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共1300人参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镇土管所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进行了宣传,累计播放广播10小时,张贴标语160幅,横幅2幅;镇兽医站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大力开展《防疫法》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500余份,使《防疫法》得到了广泛普及;镇农机站除在集市日进行宣传外,还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甘肃省拖拉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镇农经站、财税所通过每月20日召开的会计例会,统一设置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7块,发放农民交费明白卡2027本,进一步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镇水利站在3月22日的第十一届“世界水日”和3月22日至3月28日的第十六届“中国水周”期间,通过大规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新颁布的《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10000余份,并采取现场咨询的方式,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和全民节水、防洪抢险的意识;镇综治委在6.26禁毒日,先后共张挂大型宣传标语2副,张贴小标语200余份,广播宣传40余小时,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次,确保了我镇“无毒镇”、“无毒村”、“无毒单位”的成果。

二、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具体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镇党委、政府继续严格执行《科级干部管理制度》、《文殊镇村务公开管理办法》、《文殊镇综合管理制度》,明确目标措施,并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分别建立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其次是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年初,镇上与各村及各行政执法部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年中进行阶段性检查,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查漏补缺,年终全面考核,严格兑现奖罚。

1、镇政府按照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了对贩运、倒换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镇,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做好田间纠纷的依法处理及加强田间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节水工程,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三是加强林木管护,严格林木伐放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

2、根据市政府与市农林局的第二轮持证执法培训工作的安排,镇上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参加了市法制局举办的执法培训班,全镇13名执法人员全部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依法办事,无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全年的工作,调整、充实了镇综治委、综治办、村综 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及村民小组治安巡逻队等各级组织。镇综治委与各村、各单位及镇政府门前一条街的个体户共22个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单位内部防范制度、防范措施。对各村综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检查中对重点、难点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

。加大了对破坏农业生产及偷盗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禁毒工作中:一是镇、村两级及时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同各村及驻镇各单位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与督促工作;二是利用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三是在确保无吸毒、无贩毒、无制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禁种,铲除毒品源植物,确保了我镇无种毒、制毒、贩毒、吸毒的现象。此外,我们严密注视外来人员,坚决查处和打击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和地下邪恶活动,组织全镇人民深刻揭批“FLG”,全镇人民踊跃参与,我镇没有一个参加“FLG”和修炼“发愣大发”的人。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全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4、镇计生站首先完善了镇、村、组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了“六公开”和“一监督”制度,即: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公开计划生育服务、公开计划外生育费、公开计划生育统筹费、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人口计划管理,严格执行《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落实生育指标程序。逐步完善卡、册、单的规范管理,做到了查漏补缺,定期核实,每月清理登记,并及时做到人、卡、册、单四一致,管好用活,正常运转。建卡率100%,建卡准确率99%以上,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0.2%以内,使计划生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5、镇农机站、镇交管所依据《交通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拖拉机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路检、路查,纠正违章,严格拖拉机和驾驶员的年检,2015年上半年驾驶员年检率达到52%,拖拉机审验率40.7%。培训驾驶员24名,加大对违章、违纪、无证驾驶等违章驾驶的路检路查,有效地规范了农村交通秩序,消除了事故隐患。

6、镇土管所依据《土地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一补一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办法,检查建筑工地,督促限期办理用地手续,并严格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严禁私自买卖土地的现象和行为。

7、镇财税所、农经站通过定期举办财税人员业务及政治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税收工作中做到了持证上岗,着装上岗,严格按照税务法规,坚决杜绝农民负担反弹的现象,确保水费改革成果。

8、镇兽医站依据《防疫法》规定的疫病类型,并根据全国疫情特点,分别确定了各种家畜的强制性免疫类型,同时制定了春秋免疫方案及指标,通过职工逐村入户免疫,采取门牌号管理制度(即门牌号为农户的编号,每个编号下对应着畜禽数量、免疫情况和农户签 名,随时准确掌握全镇畜禽数量和免疫情况),使鸡瘟免疫率达到100%、猪瘟免疫率达到96%、五号病免疫率到达65%。另外,从1999年起,实施集市流通农畜的计划免疫,对集市待售家畜进行了强制免疫,免疫率达到100%。其次加强对畜禽疫病传播的预防,检查我镇范围内的流通及产品,每天坚持对市场待售肉实施检疫,对流通动物实行严格产地检疫,杜绝了无章肉的销售,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认真贯彻省市精神,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执法的有关要求,镇上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要求各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全面做到执法依据充分、执法决定准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文明礼貌,全镇没有发生因执法决定不准确、执法行为不文明等造成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同时,建立健全全镇各部门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工作内容,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办事制度,将机关各部门办事依据、范围、责任、程序及处罚办法、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制度公开上墙,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努力营造投资环境、建设环境和干事创业环境。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积极督促各村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指标等情况,特别是招待费的支出情况。并在各村民小组文化室墙上设置公开壁,以增加村务公开的透明度。

镇经管站对各村财务、帐目实行双代管,并定期核销各种票据,定期审计村组财务帐目,对农民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落实农民负担卡制度,每年对中小学收费情况检查2次,对镇涉农服务部门的收费价格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在核产定税的基础上,按照省市规定,据实征收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和牧业税及附加,没有代扣其他款项的做法。水费按照市计委、物价委核定的价格每方水0.05元计收,年终核算。

四、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

镇人大在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并定期评议执法单位和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效的增强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的法律意识。

上半年,我镇继续加大民事调解力度,深入开展“四五”普法、禁毒等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无毒镇”成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截止5月底,全镇共受理民事纠纷6起,调处6起,调处率为100%,发生刑事案件1起,侦破1起,治安案件7起,查处6起,其中1起已立案待查。总之,在行政执法监督中,我们把人大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推动镇村班子正常运转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 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破坏农业生产设施,不经审批私自伐放林木等现象偶有存在,对三提五统、水费,应该上交的款项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甚至拒交。二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三是个别农户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特别在全镇产业结构调整中,这种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极为不好。镇上除了大量做工作外,没有具体处理的法律依据。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按照四五普法的总体要求,继续强化《农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在工作中把普法与提高干部、农民整体素质相互结合,注重实效,真正达到教育农民和提高干部、农民法制意识的目的。二是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部及时取得《行政执法证》。三是按要求认真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定责、分解量化、职责到位,并强化实施。四是继续加强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考核,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执法部门出现的违法违纪现象和重大行政执法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总之,我镇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努力下,严格按照各自执行的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权力,履行法定职责,使各项工作已步入法制化,正规化的发展轨道,努力开创依法治镇的新局面,为全镇经济超常发展,发挥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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