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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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 第一篇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严格执法、规范运作、搞好服务、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认真抓好《种子法》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强执法力度,规范种子行业经营秩序,有力地保障了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贯彻实施情况

全**种子经销企业**家,其中注册资金500万元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家,种子销售商店**家,每年为农户提供备耕种子**吨左右,占总供种量的**%。有**家企业开展种子繁育工作,大豆繁育面积**万亩,繁育大豆种子**吨;小麦繁育面积**亩,繁育小麦种子**吨。**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种子法》的贯彻实施,做出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完善执法主体,保障责任落实到位。为了贯彻落实《种子法》、推进种子公司政企分开,强化市场监管,于**年9月启动种子公司政企分开工作,于**年5月1日圆满完成种子公司政企分设工作,成立了种子管理站,承担全**种子市场执法检查工作,为认真贯彻实施《种子法》奠定了基础。目前,种子管理站隶属**农业局管理,副科级建制,现有编制**人,其中具有执法资格人员**人,具有检验资格人员**人。为强化种子管理站执法主体建设,相继配备了种子执法和种子抽样车辆,购置了必备种子检验设备,目前正着力推进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认证工作,认证

所需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用书及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等软件资料已准备完成,计划今年将完成认证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种氛围。结合科普之冬、科技大集、“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种子法》和购种相关知识,通过对假劣种子坑农害农典型案例分析,使农民了解“套牌”种子、未审定品种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危害以及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两年来,共印发《种子法》、《选购种子注意事项》等宣传资料5余万份,送科技下乡30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同时对辖区种子经销企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培训,通过几年来的宣传贯彻,种子经销企业依法经营的觉悟进一步提高。三是严格市场准入,保证种子质量安全。严格按照《种子法》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审批工作。对新申请加入的市场经营主体,严把办证条件和程序关,并以告知书的形式分发给每一位申请者,使申请者对办证条件一目了然,便于申请者监督发证机关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已经取得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对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及时吊销、注销。通过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种子备案工作,整顿和净化了种子市场,从源头杜绝了假劣种子的产生。四是加强市场监管,整顿种子市场秩序。每年冬季,以供种数量大、品种使用区域广及近两年在监督抽查工作中出现种子质量不合格、群众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为重点,开展冬季企业监督检查行动。2014年对市场待销的所有的农作物种子按品种按批次逐

一普查扦样,种子质量检测合格率96.6%,对检测不合格种子就地封存,对已售出的种子全部追回,并对违法企业给予行政处罚。每年春季,以玉米、大豆为重点,采取乡镇自查、市**联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2014年走访农户500余家,发现并立案的种子案件**起,涉案种子**吨,上缴财政罚金**万元,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余万元。去冬今春,联合工商、质检、植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次,检查农资经销店**家,查处**公斤问题玉米种子,确保了备春耕生产用种安全。每年7-8月,开展夏季种子生产田执法检查。2014年共检查大豆、小麦种子生产田3.6万亩,制种田合格率98.3%,对不合格制种田涉及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五是规范品种引进,严格品种区域管理。将规范新品种试验做为贯彻落实《种子法》的一个重要举措,扎实抓好新品种试验、生产示范的各项工作。2014年全区优良品种试验示范品种及面积创历史新高,承担全省**区玉米区试共**个参试品系、生试**个参试品系;第**大豆预备试验**个参试品系,区域试验**个参试品系,生产试验**个参试品系。同时完成大豆良种化工程示范展示面积**公顷、**个品种。为选育适合**种植的优质高产玉米、大豆新品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六是转变服务职能,创造种业发展环境。为切实保证农业生产用种数量安全、质量安全、种植安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企业实行绩效考核,年初制定企业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具体责任和目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年底评估考核排比。定期召开辖区种子经销企业座谈会,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考

评细则进行自查,提升种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聘请12名种业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种业社会监督员座谈会,督促种业行风建设。

【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

二、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

近年来,**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种子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工作经费投入不足。种子管理站集种子行政执法和质量检验于一体,承担着国家和省种子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能和社会公益职能,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固定公共财政拨付,没有其它任何收费项目,致使工作经费不足,履行法定性和公益性职能困难。二是执法队伍有待加强。种子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工作的质量,现有种子执法人员都是从种子公司过渡而来,虽然具有执法资格人员**人,但能独立办案人员只有**人。加之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不合理,与现代种业发展不适应。三是执法机制有待完善。**相关种子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监察制度、备案审查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尚未全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统”的功能还发挥不够好,给个别企业和不法商贩违规生产经销种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四是市场监管难度较大。由于**积温带特殊,近几年霜期拖后,生育期延长,部分农民有购买我省未审定区域种植玉米品种的现象。今年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前置,行业许可改为后置,给种子企业监管带来难度。个别不法商贩采取隐蔽销售方式兜售种子,极易造成坑农害农案件发生。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把宣传贯彻《种子法》作为规范种子市场、维护农民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大事来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和多种培训形式,强化《种子法》的宣传工作,使制种农户、生产企业切实做到知法懂法,依法办事。切实加强种子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规政策理论水平和执法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实行“许可证”制度,按照申请、考察、核实、评估、发证的程序,严格审批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不予发证,对诚信度低、历年来种子生产中存在违规记录的种子生产企业不予准入。同时进一步完善种子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联合执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扭转种子生产经营违法案件执行难、难执行的局面。三是进一步加快检测体系建设。推行种子认证制度,实行有效的监督,保证种子质量。配备先进的检验仪器设备,改善工作条件,在种子生产、收购、加工、调运和销售过程中开展前置检测,为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提供精确、可靠、有效的种子检测数据,使种子检验工作走上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轨道。四是进一步落实质量管理措施。从亲本种子引入开始,将质量管理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对所有环节、所有参与人员,规定明确的职责,签订质量合约,推行种子生产基地招投标,确保生产种子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临泽县贯彻执行种子法汇报
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 第二篇

临泽县贯彻实施《种子法》和《甘肃省农作

物种子条例》情况汇报

临泽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人大对<种子法>和<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代表临泽县人民政府,就我县贯彻实施《种子法》和《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情况进行汇报,不妥之处,请检查组组长、副组长和各位领导提出指正意见。

一、基本情况

临泽县位于河西走廊中部,总面积 平方公里,其中耕地 万亩。全县辖5镇2乡,3个国营农林牧场, 71个行政村, 个合作社。全县总人口14.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2.7万人。2009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 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县境内光、热、水、土等自然资源丰富,年平均气温7.6℃,年降水量117.1毫米,年蒸发量2337.6毫米,日照时数3045小时,日照百分率69%,海拔高度1454米左右,属典型大陆荒漠草原气候,

且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灌溉方便,是发展制种业的理想基地。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抢抓西部大开发和黑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历史机遇,把制种产业作为实施富民强县战略的重点产业之一,全力推进种子产业化进程。经过多年的努力,种子产业已发展成为全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支柱产业,我县已成为甘肃省三大玉米制种基地之一。2010年有16家种子企业在临泽从事种子产业开发工作,其中外来企业 家。全县农作物制种面积达28.28万亩,占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 %,其中玉米制种27.91万亩,较2009年增加 万亩,占全县农作物制种面积的 %,生产品种(组合)达 个,其中新引进品种(组合) 个。瓜类制种 亩,西红柿制种 亩,其它蔬菜制种 亩,小麦良种繁育 亩,花卉制种 亩,牧草及其它作物制种 亩,苗木繁育 亩。农作物制种面积涉及7个乡镇,67个行政村, 个合作社, 户农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 %。预计今年全县玉米种子产量可达到1.45亿公斤,可实现产值5亿元,新增农业收入 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较2009年增加 元。

在抓好基地建设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招商引资,积极引进外来企业组建种子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先后与北京奥瑞金种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屯玉种业集团、中种集团承德长城公司等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伙

伴关系,并以资产为纽带,分别成立了北京奥瑞金种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泽分公司、临泽屯绿种子有限公司、长城公司等三家现代化的种子产业“龙头”企业,总投资规模达 万元,拥有稳定的制种基地25万亩以上,建成并投产了集烘干、脱粒、精选、包衣、分装等于一体的种子加工生产线 条,年种子加工能力达 亿公斤,配套建成了三个种子标准化检验室,并培训和配备了专门的质检、加工、保藏等专业人员。这些都为临泽种业参与市场竞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贯彻实施《种子法》和《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强化种子执法主体建设。为适应全县种子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强种子生产经营管理,我县种子管理站1999年与原种子公司分设,配备了专门的人员和设施 ,隶属县农业委员会管理。种子管理站现有执法人员5人,其中农艺师1人, 所有执法人员均为大专以上学历。《种子法》和《甘肃省种子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后,为强化种子管理部门的执法职能,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种子管理站签订了《种子法》、《甘肃省种子管理条例》执法委托责任书,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岗位目标,明确了执法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做到了执法主体明确、人员到位、责任落实。与此同时,以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目标,通过集中培【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

训、专题辅导等形式,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种子法》、《甘肃省种子管理条例》等主体法律法规和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配套规章,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为正确贯彻实施《种子法》和《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为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近年来,研究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实行)》,健全和完善了《农业行政执法监察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农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农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等9项相关配套制度,并对《种子法》、《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责任范围进行了详细分解,使执法工作做到了有安排、有人员、有检查、有落实,有效地保证了种子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种子法》及《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的宣传工作。随着全县制种环境的改善和优化,我县种子产业逐步做精做强。为确保种子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双赢”目标,我们把《种子法》、《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宣传贯彻列入全县“四五”、“五五”普法规划。结合技术培训和基地落实情况检查,以沿街播放录音、发放宣传资料、法制咨询、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种子法》、《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种

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植物检疫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10年上半年,共印发科普资料5000余份,举办法制讲座32场(次),听讲人数达12300人(次),使全县大部分种子生产经营户普遍受到了一次法制教育。同时,全县各制种企业在强化职工培训和教育期间,也有重点地把《种子法》作为职工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聘请市、县种子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题讲座,使各企业在职职工受训率达到了100%。通过坚持不懈的法制宣传,使广大农户和制种企业依法进行种子生产和经营的意识明显增强。

(四)依法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秩序。近年来,根据全县种子产业发展形势,县上组织农业、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依照《种子法》和《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相关规定,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对全县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市场开展形式多样的检查和整顿。一是坚持“六个禁止”,严把市场准入。按照临泽县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玉米种子行为的通告要求,县农业行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对在县内申请落实制种基地的种子企业从证照、品种、生产范围、合同签订等方面逐项进行审查把关,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制种基地准入通知书验证、合同内容公示、乡镇统一管理等多项制度,并明确规定凡2009年以前未在临泽县从事过玉米制种的种子企业,县农业

种子法整改情况汇报
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 第三篇

精河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审查意见

整改情况汇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精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精河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很好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针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请审议。

一、针对“《种子法》在农村基层的宣传还没有完全到位,农民依法维权意识、自我防范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我县整改情况如下:

近年来,我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种子法》的贯彻实施。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每年年初的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作出专门部署,明确要求各乡镇政府、场管委和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种子法》。三年来,我县共出动宣传人员365人次,宣传车辆148台(次),组织散发《种子法》、《如何辨别假冒伪劣种子》、《购种需知》、《种子使用者如何自我保护》等宣传资料54000份,悬挂横幅33条,接受宣传的群众达25000余人次。组织举办法律、法规、技术等培训班15场次,培训种子经营人员780余人次,培训专业技术人员75人次。通过对《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宣传,提高了经营人员守法意识和经营水平。同时,我县

充分利用“3.15”打假日、农牧民集市日、农民冬闲等有利时机,广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采取“科技巴扎”“科普集市”等形式对《种子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供种者和用种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大大提高了全社会对贯彻实施《种子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种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观念,强化了广大种子、种苗经营业户的守法经营意识。(换成今年的数字)

二、针对“存在着种子经营户过多过乱甚至无照经营” 的 问题,我县整改情况如下:

农资市场建设情况

三、针对“市场监管、处罚力度不够,执法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我县整改情况如下:

根据《博州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博州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安排》,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每年围绕问题较为突出的品种和区域开展专项治理,治理的内容主要为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范围、品种、区域,销售种子质量、标签、包装,种子调入调出档案和品种审定情况等。组织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本着“打假治假、确保质量、提升群众意识和形成长效机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县域种子企业和经营网点的清理整治工作,种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三年来,共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案件2起,查扣、收缴假劣种子12吨,涉案金额2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68万

元;调解种子纠纷案件58起,调解面积1.6万余亩,直接挽回农户经济损失185万元。(换成今年的数字)

四、针对“县苗圃国营主体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不能提供城镇化建设中道路园林绿化、美化所需花草苗木”的问题,我县整改情况如下:为充分发挥苗圃的主体作用,有效缓解城镇绿化、美化苗木缺乏的现实压力,我县及时组织林业、住建、财政、发改及金融系统相关部门召开了苗木预植及订购工作会议,要求林业部门多方指导和督促苗圃充分发挥苗木预植的主体作用,紧紧围绕州党委、政府“种大树、大种树”的工作要求和县域林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大苗木预植和供应力度,提高苗木质量。同时,要求各单位多渠道增加投入,形成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企业、农民投入为主体,项目资金为支撑,信贷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体制,建立园林苗木花卉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园林苗木花卉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配套和园林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奖励。要求发改、财政、农业、林业部门积极申报和争取上级园林苗木花卉产业发展项目,以项目建设带动产业发展。并要求农行、农发行、信用社通过组织专项信贷资金、发放小额贷款等形式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同时,县委、县政府将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支持农户将承包土地以租赁或抵押形式入股苗圃,切实发挥苗圃苗木供应作用,将苗圃打造成我县乃至全疆的园林

苗木花卉产业基地。

五、针对“枸杞苗木品种引进、实验环节不规范,未完成一个生产周期就进入推广阶段”的问题,我县整改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枸杞苗木的品种引进和实验环节,切实提升枸杞质量,保证新植枸杞全面推广并为杞农持续增收提供保

障,提升我县枸杞知名度和利用价值,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县逐步建立了一批试验示范基地和品种资源汇集圃,并成立了枸杞开发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品种引进、选育和示范工作。今年,我县依托托里乡枸杞加工园区建设,在枸杞加工园区北侧打造了20亩的品种展示田,主要展示新植枸杞的生产周期和实验成果,枸杞新品种种植率和杞农满意率大幅提升。

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条的情况汇报
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 第四篇

关于贯彻实施《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的情况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我市市委、人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加大了依法治种、科技兴种的“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强化服务,发展农业,维护市场秩序,确保用种安全,促进了我市农业和生态建设又好又快健康发展。下面就我局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贯彻实施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创造了不少好经验。

1、加强“一法一条例”宣传工作,营造依法治种氛围

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利用集镇走集、广播电视、悬挂条幅等方式, 对我市重点乡镇,认真开展了《种子法》、《江苏省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种子基本知识和真假识别等内容的宣传指导。每年的3月15日我们组织执法人员、农业科技人员到华地广场向农民宣传识别假劣农资的方法,介绍种子的栽培技术,发放《农民购种七大注意事项》,印发种子栽培技术资料,整个活动,自始至终受到了农民的欢迎和肯定。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对种子质量安全有了全新的认识,提高了农民群众辨别种子真假的能力,树立了种子安全维权观念。到目前为止我们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媒体等现代传媒工具开展了种子法律法规的宣传,举办培训班62期,培训种子执法人员及种子企业负责人20000多人。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20000份,制作悬挂横幅131条,宣传标语114条,现场科技咨询服务76场(次),接受宣传的群众达150000多人。

2、监控供种源头,保证种子质量。

根据“一法一条例”的精神要求,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企业负全责”的要求,做到依法管理,关口前移,全程监控。一是严格证照管理,净化种子市场。加强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核发,严把办证条件和程序关。同时对照条件,对已领证单位和个人进行查验资质,对不符合种子经营条件的委托经营点,及时通知委托单位,停止其种子供应,并建议收回委托代销证。二是加强品种管理,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严格规范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对未经审定或没有在我市进行适应性试验示范、未取得农技推广部门认可的主要农作物品种进行了严肃的查处。三是狠抓质量管理,实施全面监控。对溧阳市种子有限公司的种子生产、加工、贮藏等环节进行全程质量跟踪,督促其生产的品种必须是通过国家或江苏省审定且适宜我市生态区域种植的品种,种子加工率达100%,标牌包装率达100%。并对市场上销售的种子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做到拉网式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对源头不在溧阳流入我市种子市场的种子,发现一个,检查一个。

3、强化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

我们在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集中力量:一是对全市供种源头—市种子有限公司分两次开展春、秋播农作物种子抽捡,二是对镇前街蔬菜种子个体经营户经销的蔬菜瓜果类农作物种子进行了抽检。然后技术人员加班加点对抽取的种子样品逐一进行室内检测。检测内容主要是净度、水份、发芽率是否达标。到目前为止共抽检种子样品达652份,其中主要农作物种子合格率达100%。蔬菜瓜果类农作物种子抽检合格率达95.2%。通过抽捡,达到杜绝假冒伪劣种子流入生产,避免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目的。

4、加强种子市场监管 整顿种子市场秩序

我们在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过程中,尽量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档,不留死角。行动重点放在未审先推、假冒伪劣、标签标识不规范、不出具销售发票等违法行为上。在种子市场管理工作中,我站主要通过开展“八查”活动,加强市场管理,规范种子市场。对全市所有的种子经营户逐门逐店组织进行检查,一查经营证照手续是否齐全;二查经营者特别是分支机构是否备案登记;三查经营品种是否经过审定;四查种子来源是否与标签相符;五查经营品种是否符合种子质量标准;六查销售种子包装、标签是否内外相符;七查是否超区域或范围经营;八查经营者是否有掺杂使假和经营不合格种子及侵权行为。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收到了一定实效。到目前为止,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00多人(次),出动车辆594次,组织检查经营网点5500个。

5、开展种子田质量检验和确认工作,切实提高供种质量

为进一步强化种子质量监督管理,依法规范种子生产行为,切实提高供种质量,我们在每5月下旬和10月下旬分别开展两熟作物种子田质量检验和确认工作,确认范围以近两年列入小麦良种补贴的主推品种为主,重点检查小麦、水稻大面积良种和良种补贴主推品种繁殖田,检查品种审定编号、种子生产许可证、种源、生产地点、面积、隔离情况、田间纯度、预计产种量等,同时检查种子生产是否符合种子生产技术规程,是否按规定建立种子生产档案,以及组织种子田去杂、种子田收获等防杂保纯措施的落实情况。到目前为止,我们集中力量对溧阳市种子有限公司的2.5万亩涉及48个品种的小麦种子田、

1.4万亩涉及52个品种水稻新品种逐一进行田间纯度检验确认,均符合国家规定的种子生产要求。

二、“一法一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

一是主要农作物虽然主推品种明确,但品种利用上仍存在有“多、乱、杂”现象。

二是种子市场秩序不规范。从种子经销市场检查情况看,1、经营档案不全或内容不规范及种子拆零销售较为普遍,蔬菜种子包装的数量与标注的数量不符时有发生。2、蔬菜种子假冒原种、假冒进口种子的现象时有发生。3、少数蔬菜种子经营户建立的经营档案不规范,有等改进。4、蔬菜新品种试验示范审定工作滞后。按有关规定,农作物种子未经有关部门审定的,一律不能销售推广,但是品种审定速度总是慢于品种更新速度,一个品种的黄金期只有2~3年,如果等到一个品种审定后再销售推广,恐怕这个品种早以过时。因此,如何加快品种审定速度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

三是种子经营者业务素质亟待提高。目前全市有200多家种子经营单位和个人,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的经营者占50%以上,在经营过程中很难正确解答农民提出的一些生产实际问题。

四是检验检测设备较简陋,质检能力较差。目前全市种子质量检验检测设备仅有1套,而且仪器设备尚不健全,全市检验、技术力量薄弱,质检能力不强,难以有效开展执法监管。

三、对实施江苏省种子条例的建议:

1、尽量降低品种授权费用,从而达到降低种子的市场价格,减轻农民的购种成本的目的;

2、提高种子经营者的市场准入门槛,提高种子经营者的抗风险和理赔能力,确保社会安定;

3、进一步提高假劣种子的处罚力度。

种子管理站

2012年8月8日

种子法培训班总结
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 第五篇

《种子法培训班》工作总结

为了切实加强我县种子质量监督及市场管理,维护种子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民用种安全,建立公平、公正、安全、稳定、健康、活跃的种子市场,促进全县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根据省业务主管部门及农委的安排,在县领导和县农委的具体指导下,通过我们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以服务农业、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以农业法律、法规为武器。认真履行农业法律、法规赋予的神圣职责,加大种子市场管理力度、及早动手、严格管理,如期举办了《种子法培训班》。

通过此次培训班的认真学习,积极宣传《种子法》,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法程序 为贯彻落实《种子法》,让《种子法》家喻户晓,通过学习培训,使《种子法》深入人心,大大提高了种子经营者的业务素质。增强了种子经营者懂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通过举办强化宣传舆论,提高思想认识。种子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直接关系到粮食生产安全和农民增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种子市场管理工作已经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也标志着种子产业进入了一个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的新阶段。为了加大种子法律法规。

进一步宣传《种子法》、《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让“一法一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真正深入到每一位种子管理者、生产者、经营者和种子使用者的心中,以增强大家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的自觉性,使各自在今后的种子管理、种子生产、种子经营中,能自觉地遵法、守【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

【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

法,维护种子市场的正常运转。

2016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自查情况报告
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 第六篇

【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

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自查情况报告

我街道办事处配合县委要求,对照“八项规定”,在办事处机关内部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体讨论、民主剖析等形式,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自查总体情况较好:一是领导班子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二是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较为有力;三是做决策客观、科学、民主;四是班子成员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创先争优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普遍较强。我们深刻认识到:街道领导班子与成员的优良工作作风,为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提供了重要保证,但客观总结,街道仍一定程度上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自查出的主要问题

1、少数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缺少敢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工作缺少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主动性。部分班子成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讲计划,方式方法欠缺,自我要求不够严格。不讲效率,拖三拉四,有懒惰思想。个别干部抓落实力度不够大、执行力不够强。

2、少数干部工作纪律观念涣散,部门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淡薄、工作积极性不强,缺乏上进心。工作中强调客观多,主观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个别干部纪律松弛,甚至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

3、少数机关干部基层工作不够深入。宗旨观念淡薄,缺乏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下基层少,了解民情不够。在群众工作上,向群众解释不够,以及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不够。群众观念没有真正树起来。

4、部分基层干部管理理念落伍,仍然存在用传统的落伍的管理手段管理群众的问题,宗旨和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有时态度粗暴,不注意用说服教育、引导示范的方式开展工作。有些干部不注意自身形象,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表率作用差,干群关系存在不和谐现象,群众不信任干部,干部不理解群众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下步整改措施。

1、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和领会。

实行个人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每周安排一次,每次不少于一个小时。要求充分认识到“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身体力行,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工作行为。

结合机关优化组合与量化考评,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如机关值班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志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干部考核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等,为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规范做出明确的要求。

3、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顿机关作风,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加强日常监督,实行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将日常检查与季度考核一并纳入绩效考核予以奖惩。认真开展“转作风,抓落实,密切联系群众”活动,用作风转变带动群众问题解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引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4、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

要求各管区干部和委办负责人多下基层、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深入了解情况,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以自己坚决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的实际行动在群众中树立标杆、影响并带动一方,真正做到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5、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八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不断提升惩治预防腐败的能力。

6、切实搞好基层作风建设。

结合县委和街道《基层组织集中整顿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召开以“查问题、强素质、解难题、促提升”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顿活动,切实搞好基层作风建设。继续深化基层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基层干部树立廉政意识,定期自查自纠,严格要求自己并给群众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第一书记到联系村做党课辅导,宣讲十八大精神。加大对村、社的财务监管力度,积极落实粮食直补,加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监督办度。

2015全市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查报告
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 第七篇

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各项规定,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在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面,收到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市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干部任用条例》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市委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一是市委常委一班人带头学。利用市委常委会和中心组学习的时机,及时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选拔任用干部程序图》制成匾牌,分别挂在常委会议室和组织部会议室,便于及时提醒,遵照执行。在《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又把《干部任用条例》与《意见》相结合进行学习,使市级领导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和《意见》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对其内容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在市委的示范带动下,全市45个党委和16个党组都能把《干部任用条例》和《意见》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了上下协力,学用《干部任用条例》和《意见》的两结合,增强了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是发动干部群众广泛学。全市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央“5+1”文件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学扎实。市委组织部根据省委、济宁市委《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知识竞赛的通知》精神,及时印发竞赛题2000多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竞赛活动。通过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性文件》有了充分的了解。

三是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深入学。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性文件》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围绕《意见》提出的几个突出问题和要求开展专题讨论,引导全体组工干部结合我市实际思考和探索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意见》的创新做法,从而增强了全体组工干部学用《干部任用条例》和《意见》的自觉性。

二、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市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从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等方面入手,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态度鲜明,勇于接受监督。市委认为,一个地方“吏治”清浊,首先取决于这一级党委用什么样的态度选拔使用干部:处以公心则清,处以私心则浊。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市委旗帜鲜明地向社会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谁发现市委在用人问题上不坚持原则,搞任人唯亲、以人划线、以地域划线、以领导者个人好恶划线,都可以举报。只要反映问题属实,市委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市委常委会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郑重作出了廉政承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凡是向市委常委跑官要官的一律不接待,不推荐,不提拔,而且要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纪检、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今后对这样的同志要注意观察。”市委旗帜鲜明的态度,有效杜绝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的发生。2015年7月至今,全市累计调整交流科级以上干部141人次,到龄离岗67人,没有收到一封反映用人问题上存在不正之风的群众来信。

2、严格标准条件,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市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选用干部。首先,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本着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注重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的要求,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使一批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经营会管理,政绩比较突出的年轻干部进入了领导班子。其次,市委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按照领导干部职数来配备干部,并根据岗位的职责和干部的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尽量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第三,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所必备的基层工作经历和党校、行政院校培训经历。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此条件选任干部,而且新提拔的干部均是经单位民主推荐、组织部审核在册的科级后备干部。

3、严格程序,把好“五关”,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一是严把推荐关。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考察的必经程序,坚持会议投票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同时积极创新推荐办法。市委坚持每次调整、考察领导班子都要由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各方面代表进行民主推荐和评议。对民主推荐得票低,民主测评不过关,群众不信任的干部不予提拔。2015年1

2015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行风建设"自查报告
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 第八篇

关于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的要求,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以下简称"九不准"),自查报告如下:

一、广泛开展学习宣传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积极组织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认真学习讨论,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通过编辑学习手册、开展集中培训、举行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在全行业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学习教育覆盖面达到100%。要强化对"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的宣传,曝光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

二、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医疗卫生行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研究制订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制订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

三、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和地方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由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予以处理。

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医疗卫生有关行业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诚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将医疗卫生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强化社会监督,群众可通过**卫生网和举报电话,投诉举报违反"九不准"的行为。各地各单位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抓紧核查,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五、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等,大力培育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机构、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对本机构贯彻执行"九不准"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负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医疗卫生机构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要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评审的重要内容,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领导及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日照市卫生局

2015年1月10日

相关范文:学习"九不准"心得体会

医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自查汇报材料

2015开发区交通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自查报告
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 第九篇

开发区交通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自查报告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彻实加强交通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遵照区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交通局在2015年度下大力气狠抓了反腐倡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干群拒腐防变能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树立言必信、信必行、行必果的工作作风。坚持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四个严格要求控制,四个坚决制止,等上级布置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为充实干群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的两道防线,我局特订阅了《中国监察》、《廉政月刊》和《纪检监察报》等有关报刊,利用每月的学习日和工作暇余。组织全体干群学习党纪政纪法规;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并定期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座谈会,不断探索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时刻要求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带头作用,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做到警钟长鸣!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我局全体干群积极开展党员民主监督评议活动,对乡村公路下拨资金做到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为明确责任,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副局长具体抓该项工作,做到人人头上有责任,事事处处有人管,不留漏洞,根除隐患,全年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三、坚持政务公开,优化发展环境。严格要求执行财经纪律,落实“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我局控制了招待费和请客送礼,以及乱摊派乱赞助的违法行为。对交通执法的罚没款和工程建设款一律采取专款专用、专人负责制度。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方便快捷,办公室制定了干部职工公示桌牌和挂牌上岗及微笑服务承诺措施。由于服务到位,措施得力,交通局今年提前完成了区管委会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对“公路三乱”问题进行有效的整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查办,杜绝截留挪用和少开多收等违纪行为的发生,有效保证了公路交通的有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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