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平安交通创建

| 物流师考试 |

【www.guakaob.com--物流师考试】

篇一:2016年平安交通创建
诚晖物流有限公司2016道路运输“平安交通”建设行动方案

闽诚晖字〔2016〕9号

道路运输“平安交通”建设行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道路运输行业在“平安交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筑牢安全防线务实安全基础,全面落实道路平安运输主体责任,坚守安全运输红线,夯实安全运输基础,全面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综合治理能力和安全发展水平。根据安运管安监【2016】8号文件精神,开展“平安交通”建设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运输平安交通建设行动方案”活动,进一步落实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主题责任,以科技信息为支撑,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强化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应急预案,提升保障能力,培育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生产队伍素质,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坚决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道路运输“平安交通”建设行动方案取得实效,成立“平安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宣传、调度和落实。

组 长:陈文喜;【2016年平安交通创建】

副组长:陈晖;

成 员:赵文华、陈倩、陈贵;

联系电话:0593-6931456

三、方案内容

1、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高遵法守法意识,坚持“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一岗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考核,持续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016年平安交通创建】

2、组织驾驶员、押运员学习参加法律法规、交通事故案例学习、复杂道路驾驶常识、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后并进行考核,强化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认真组织驾驶员、押运员按时参加每月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及优质文明服务的学习教育,努力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素质,引导树立安全文化理念,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3、完善事故防范应对措施。做好极端天气下运输组织管理工作,为驾驶员及时提供恶劣警示消息、安全宣传等信息提示,调整班次线路,保证运输安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各类预案演练,提升救援能力。完善风险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驾驶员、车辆、道路及环境条件、运输组织运营监控等方面,开展风险辨识、评估、检测,落实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分析查找应急预案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应急

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控制和坚守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环境和财产安全。

4、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证件、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技术状况进行认真细致排查,做到证件不脱审、不漏审,合法有效;防护设施齐全,安全装置安全有效;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部件工作正常,无隐患。

5、.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社会综合治理责任,治安防范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建立巡查制度,要不定时的对公司管理区域进行治安巡查,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发现重大情况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确保公司区域内无刑事、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根据活动内容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对危化品运输安全形势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开展调度总结,加强对道路安全工作的指导与管理,仔细排查安全生产隐患,边检查边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切实把“平安交通”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保证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公司“平安交通”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部署、指导和组织实施,负责“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综合协调、跟踪督导和日常工作。公司各部门要把此次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创建安全稳定交通运输环境的一项政治任务,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落实人员,推进“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

要把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要逐级落实创建责任,形成纵向到边、横向到底创建网络。要细化量化创建目标,使创建工作

每一项任务都有明确指标、完成时限和基本要求,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进一步加强对“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宣传动员,扩大“平安交通”创建宣传的覆盖面,增强“平安交通”创建的影响力,使“平安交通”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注、全系统重视、全员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福建诚晖物流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平安 交通 行动 方案

福建诚晖物流有限公司 2016年 7月11日印发

篇二:2016年平安交通创建
2016年平安建设试题及答案

2016年平安建设试题及答案

1、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在接收服刑在教人员后的一个月内要将《基本情况登记表》送达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正确答案:错

2、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不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必须制作调解协议书。

正确答案:对

3、基层司法所对本辖区内预释放人员要确定衔接人员和衔接日期,填写回执单于7个工作日内向监所反馈,并将情况通报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正确答案:错

4、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正确答案:错

5、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中。

正确答案:对

6、“平安龙岩”建设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使综治平安工作过程成为排解民忧、保障民生、赢得民心的过程。

正确答案:对

7、我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

正确答案:错

8、严禁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或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

正确答案:对

9、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对

10、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办理,由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其抚恤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执行。

正确答案:对

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和根本任务是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

正确答案:对

12、人民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正确答案:对

13、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的人员。在设区的城市内跨区流动的除外。

正确答案:错

14、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正确答案:对

15、2011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主题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

正确答案:对

16、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日常事务由公安机关办理。 正确答案:对

17、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正确答案:对

18、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抢险救灾的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错

19、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佰元以下罚款。

正确答案:对

20、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正确答案:错

21、申请人或者举荐人对见义勇为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正确答案:对

22、平安建设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新和发展,是新时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载体。

正确答案:对

23、龙岩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发现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应否决的地区、部门、单位和责任人未作出否决的,应责令否决,也可以直接进行一票否决。 正确答案:对

24、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主要载体是“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

正确答案:对

25、寄养、寄读的人员,应当在到达暂住地7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申报点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

正确答案:错

2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的行使权限是:由县级(含县及相当于县级的单位)以上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行使。

正确答案:对

27、2009年9月,市综治委制定下发了《龙岩市压发案保稳定促发展责任捆绑考核办法(试行)》。

正确答案:对

28、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干部,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并取消其评先受奖的资格。 正确答案:对

29、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办理,并及时恢复正常行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铁路线路开通和列车运行。 正确答案:对

30、见义勇为的确认,由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正确答案:错

31、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对

32、在列车内,抢劫旅客财物,伤害旅客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轻处罚。

正确答案:错

33、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对

34、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正确答案:对

35、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不得超过上年同期数。

正确答案:对

36、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坚持惩罚为主、教育为辅的原则。

正确答案:错

37、200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 正确答案:对

38、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

正确答案:对

39、因领导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本乡镇或本单位治安秩序混乱的,应予一票否决。

正确答案:对

40、乡镇(街道)综治办作为协助党委和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职能部门,是常设的办事机构。

正确答案:对

41、龙岩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综治、法院、检察、公安、司法、教育、建设、民政、财政、文化与出版、广电、团委、妇联等十三个部门组成。 正确答案:对

42、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

正确答案:错

43、2004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

正确答案:错

44、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强调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即“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防范,重在治本”。

正确答案:对

45、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 正确答案:对

46、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是: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惩罚、改造七个方面。 正确答案:错

47、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可以由单位或个人举荐,也可以由行为人提出申请。 正确答案:对

48、2009年11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了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

正确答案:对

49、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由地方公安机关和铁路公安机关共同负责维护,以铁路公安机关为主。

正确答案:错

50、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可以适当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正确答案:错

51、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正确答案:对

52、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和治安责任制度。 正确答案:对

53、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可以随意收购铁路器材。

正确答案:错

54、各级党委、政府都要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

正确答案:对

5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

正确答案:对

56、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治安工作的领导干部政绩,办理他们晋职晋级工作时,须征求所在地区、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的意见,认真考察上述领导干部抓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

正确答案:对

57、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正确答案:对

58、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自治性组织。

【2016年平安交通创建】

正确答案:错

59、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可以收取任何费用。

正确答案:错

60、暂住证由流动人口持有,除公安机关执行公务可以查验或者扣留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

正确答案:对

61、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正确答案:对

6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的共同责任。 正确答案:对【2016年平安交通创建】

6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查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

自身的原则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对

64、各级党委、政府在研究决定各地区、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等问题时,要把干部本人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作为一个重要条件。

正确答案:对

65、有就业愿望的刑释解教人员可以在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凭登记证明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正确答案:对

66、符合申领社会保险金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或领取基层养老金。 正确答案:对

67、一票否决权制应与评先晋级等工作同步进行,各部门、各单位在评选各类荣誉称号、晋职晋级时,应书面征求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意见。

正确答案:对

68、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

正确答案:对

69、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

【2016年平安交通创建】

正确答案:对

70、“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授予。

正确答案:对

71、乡镇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正确答案:错

7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表彰奖励没有规定。

正确答案:错

73、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正确答案:对

74、民政部门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刑释解教人员要按照规定给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正确答案:对

75、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享受同等待遇。 正确答案:对

76、公安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正在实施见义勇为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援助和保护。 正确答案:对

77、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原则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综合平衡、公平公正。

正确答案:错

78、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正确答案:对

79、对一票否决对象,从否决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取消被评为文明、先进、模范等综合

篇三:2016年平安交通创建
2016道路运输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方案

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创建活动组织机构

成立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道路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综合协调、跟踪督导和日常工作,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二、紧跟形势,认真贯彻活动的主题思想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有机结合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组织实施“平安交通”创建实效,促进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形势稳定好转,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升保障能力,培育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生产队伍素质,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行业安全稳定。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成果,满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交运输的新需求,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期间,确保各项年度安全指标控制在市、区安委会下大这的安全考核指标之内。

(三)活动主题:平安交通、人人有责。

(四)活动内容:大力开展以“平安驾校”“平安企业”“平安车辆”为载体的创建活动

全面启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履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以危货车辆、重型普货车辆为重点,严把准入关和技术关,严格执行车辆行驶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加强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监督落实,加强对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资质审查,严禁超员和疲劳驾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

三、认真负责,按步骤分阶段开展创建活动

“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从2016年起到2017年止,连续开展5年,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7月份,各道路运输企业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制定宣传计划;8--12月份,层层动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在全行业启动并实施。

(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2016-2016年):每年1--3月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明确的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将深化“平安交通”建设落到实处。请各科室及相关道路运输企业于每年3月底前将年度计划报运管所办公室。每年4--12月份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推进平安企业、平安车辆、平安驾校等创建活动的开展,要认真建立详细的工作台帐,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活动期间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有效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全面实现创建活动目标任务。年度总结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运管所办公室。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对“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巩固提升创建活动实效,,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对“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四、强化落实,大力营造成平安创建活动氛围

各科室及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要将“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暑,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创建活动要有特色、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活动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岗。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动员大家积极参与“平安交通”建设,创新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内涵,做到有声有色、有形有实、有质有效,确保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篇四:2016年平安交通创建
2016交通局平安创建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稳定、保平安,确保交通行业安全稳定态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平安交通创建应达到“十无五和谐”的目标。即:1、无职务犯罪;2、无群体性上访;3、无邪教组织人员活动;4、无治安案件发生;5、无可防性刑事案件发生;6、无两劳人员重新犯罪;7、无火灾、消防事故发生;8、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9、无“民转刑”案件;10、无“黄赌毒”现象。“五和谐”为:领导和谐、干群和谐、职工和谐、家庭和谐、邻里和谐。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建设

1、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

2、根据平安创建“十无五和谐”的工作目标,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信访接待办公室,帮教小组,治保小组,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小组,调委会,消防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等。各个机构都应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有计划、方案、总结和工作记录。

(二)制度建设

1、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平安交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总结前阶段建设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各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协调、落实调处责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3、平安创建专项议事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内容就平安建设中的专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4、平安创建联系点制度。确定创建办为定期联系点。主要职责是和小组通过与联系点的定期联系,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

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群众生活中碰到的困难,以及研究解决办法。并为专项议事提供材料及依据。

5、平安创建督导制度。督导工作的主要形式是做好催报、催办、协调、情况汇总、信息反馈及实地指导了解等。要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通过督导,在掌握大量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定性分析,抓住本质的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6、责任查究和领导政绩建档制度。平安创建工作要责任到领导、科室、人员,下达责任书,出现问题要进行责任倒查,对领导政绩要及时建档,严格奖惩。

(三)队伍建设

1、安保队伍。为专门的安全机构,由各单位综治办成员组成,负责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聘请门卫值守等任务。

2、治保队伍。为群众自治组织,由单位内的党员、干部、职工组成的自发队伍。负责平时及重大节假日的巡防工作。

3、调解队伍。由单位负责人及综治办成员组成,负责调处单位内部矛盾及单位宿舍区各种矛盾的工作,处置各种安全隐患。

四、工作措施

1、领导保障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单位将平安创建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能科室和工作人员,切实解决平安创建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的投入等问题,并做到有活动开展,有工作记录。

2、治安防范工作。〈1〉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按要求重新整合单位安全保卫队伍、治保队伍、调解队伍建设。要做到有名单、人数清,并分类造册建档。做到有活动开展,有工作记录。〈2〉加强技防网络建设。对辖区单位内的重要部门、要害部位安装电视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等技防设施,提高治安防范科技含量,达到尽量不发生可防性案件。

3、治安管理工人。〈1〉加强对暂住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对单位内暂住人员和出租屋管理要规范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部登记建档。〈2〉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单位签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责任书,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措施落实好,成效明显,无重新犯罪现象。

4、矛盾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到有排查矛盾,有调处矛盾,有工作记录。并一一归纳统计。并按要求做到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100%。

5、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本单位在创建活动中的新做法、新经验,宣传创建活动带来的新变化,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来提高平安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知晓率、参与率达100%。

6、内部安全工作。对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非法传销,违法上访,“黄、赌、毒”人员做好稳控工作,对火灾隐患、生产责任事故隐患做好防控工作,对“武疯子”做好监控工作。加强对干部和职工的教育,预防干部职务犯罪职工违法犯罪,要求职工对单位内部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以上。

五、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基层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要求,配齐配强平安创建人员,健全单位“五位一体”的综治办。以安保、治保、调解、普法、帮教的五位一体,并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

2、要求各单位按照市、县的时间标准来完成创建工作。

3、各单位负责人按要求完成领导述职报告。

4、局综治办将按季度进行督查工作。

篇五:2016年平安交通创建
2016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方案6篇

第1篇: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根据《城市客运办公室转发公安部、交通部等六部委关于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11月25日-12月2日为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周的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25日--12月2日

三、工作目标

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期间,紧紧围绕“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结合实际,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市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

我办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开展,为确保“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城客办主任为副组长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城市客运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报道。

高度重视“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宣传工作,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一是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二是要有重点地选择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师生文明出行。三是要充分利用公交车厢、候车站亭,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三)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

督促运输企业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抵制七类交通违法。督促其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运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现象。

五、活动要求

要加强对“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活动准备、舆论宣传和组织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经验,于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报州城市客运办公室。

第2篇: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州治超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县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治超监督机制,确保督导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县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现场会和州政府部署全州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治超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稳步推进治超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新成效,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治超专项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公平公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县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内容

1、严格货运市场准入审核;

2、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管理;

3、落实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

4、加强治超站联合执法;

5、加强县乡道路监督管理;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

2、开展集中治理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

1、调查摸底,自查自纠。通过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货运车辆、货运源头、货运市场、治超收费、治超站点建设、超限运输率等基本情况和现状,建立工作台账。在县乡公路关键点设置限高限宽设施,调整充实行业执法人员。

2、源头管理,路面管控。20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统一治理工作。加强源头监管,在县乡道重要路口设点严防死守,防堵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卸载和处罚并举。加大路面流动监督力度,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

【2016年平安交通创建】

3、统一行动,形成威慑。2016年春节前、2016年春季和2016年夏季开展集中行动,集中打击、处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形成治超超高压态势,威慑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巩固集中治理成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

做好迎接省州检查验收工作,由集中治理转入常态化管理,巩固集中治理的成果,全县超限超载控制在州定标准以下。

第3篇: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和沪昆高速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以下简称“3-1”事故和“7·19"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国务院、省、州、县部署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县安委办研究决定,自2016年9月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省、州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严厉打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执法监管中,提请关闭种要求停产整改的非法违法企业。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着力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改装伪装、充装装卸作业以及道路运输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三、行动重点

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部署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县公安、交通、经信、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要聚焦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集中排查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车辆、装载、出厂上路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开展全面、严格、彻底的清理整治。重点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县交通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从事危险化学品充装和运输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对照发货和充装危化品信息记录,全面清查并依法取缔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盛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

县交通部门要将“3·1”事故和“7·19”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所有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通报,组织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开展警示教育。

县交通部门要组织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罐体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16)要求,凡是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全部停运。

对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车辆、人员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县交通部门要从严惩处。对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交通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处罚。对于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企业,交通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0条处罚。对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入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交通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6条处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收寄危险化学品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的寄件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7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公路客运车辆捎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严厉打击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县交通、质监、安监等部门应当依法督促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和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对危险化学品承运人的查验、登记等制度。一是建立查验制度。在发货或充装危险化学品时,做到“四必查’’: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入、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标志;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运输车辆或罐体不合格的,一俸不得发货或充装。未建立此制度的企业9月底前必须建立并执行。二是建立流向信息登记制度。对货物品名、数量和托运人、承运人、购买人、车辆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县安监部门应当及时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液化气充装单位(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同级公安、交通部门进行通报,并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规发货和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县交通、公安、质监、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执行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制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凡是未按要求严格查验相关内容,向非法改装伪装车辆、罐体不合格车辆、配备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交通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处罚。对于向不具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企业或单位销售的,公安部门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4条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问题。

县经信、交通、工商、质监、公安部门对本地杌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物流站场等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突击清查行动,严查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罐式专用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调取企业近两年改装车辆记录,倒查改装车辆的法定用途、改装后的用途,所属单位、个人及流向。公安、质监部门要深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车辆管理所、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等场所暗访,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验、登记是否按规定行。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改装、拼装、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以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场所予以查封或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交通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73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对其他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4条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罚款。明知非法改装车辆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而改装的、因非法改装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敌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或者不检验、检验不合格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等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检验机构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严格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

县交通、公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深入本地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和发货的企业、站场等,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发上路前的装载状况进行检查,凡是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一律依法处罚。县公安、交通部门要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超限检测站,对途经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检查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以及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危险化学品,检查车辆是否非法改装伪装,检查悬挂或喷涂警示标志、车身反光标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车上配备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对剧毒化学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检查是否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时间及规定的速度运输。

对检查发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驾驶入处以罚款、记分,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奈、89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处罚;

由交通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64条对非法运输企业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进行处罚。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装载发货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6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9月)。主要任务: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下发本辖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1月底)

主要任务:组织深入企业、路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上限处罚。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6年12月)。主要任务:系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管常态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县公安、交通、经信、工商、质监、安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起来,动真碰硬,不走过场。要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在检查过程中,有违反其他部门管埋规定的,要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全面摸底排查,真正摸清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的数量,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情况,建立信息化台账,实现信息共享。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入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成本。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未消除安全隐患的,交通运输部门不批准增加新的营运车辆,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公安机关不批准核发道路运输通行证。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积极协调本地媒体,精心策划专项行动的宣传,打好宣传战。要结合“3·1”事故和“7·19’’事故,组织媒体深入企业、路面,深度调查、剖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严重危害和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公布一批违法严重的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和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形成对非法改装伪装和违法运输的强大舆论压力。要发布通告,督促企业立即自查自纠,所有菲法改装伪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停运、恢复原状,否则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查实的要及时落实奖励。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对于检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监管缺失问题,要倒查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对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各个环节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部门要把非法改装企业多,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突出、事故多发的地段列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蹲点督导,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县安委办将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

第4篇:2016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现客运车辆事故同比减少,客运驾驶员素质整体提升,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动态监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部署,县直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开展。为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成立专项活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石邦雄(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办公室副主任:廖湘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绍青(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行业管理部门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三、活动内容

(一)持续深化驾驶员综合素质教育工程。坚持将培养“安全驾驶、文明出行”驾驶员作为核心目标,切实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开业条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6)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6),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学习和掌握两项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要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新申报机动车驾驶培训业务的许可,督促现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逐步完成改造。

二是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积极推行“先学后付、计时收费”等教学模式。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按照《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他、平台和计时终端技术规范》的要求,10月1日前完成平台和终端的改造和维护,切实落实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学时。

三是认真抓好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以考点建设、考核员队伍建设和无纸化考试规范化以及新大纲执行情况为重点,开展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检查;充分运用网络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深入开展客货运驾驶员继续教育;继续开展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教学质量和水平;推进道路运输经理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

四是深入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培训。要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结合继续教育,组织客运驾驶人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提升客运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规范习惯养成。

(二)深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继续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客运企业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1.开展客运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要组织道路客运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

2.贯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评估指南》。鼓励和引导客运企业开展安全自我评估,进一步促进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3.联合组织《规范》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各相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规范》贯彻执行到位。8月底,要向社会公布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并下达挂牌督办整改通知;年底前,要向社会公布客运企业整改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6年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把贯彻实施《办法》作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的长期工作认真抓好,抓出成效。

1.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宣传贯彻活动,确保管理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办法》内容要求。

2.运输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6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在前期卫星定位系统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对照《办法》要求,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查纠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健全落实情况。

3.开展部门联合督导检查。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安监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办法》、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不符合《办法》要求的运输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办法》实施后,要不定期地组织对运输企业贯彻执行《办法》情况开展联合突击检查。

(四)联合整治客车非法营运行为。

1.集中整治包车客运非法营运行为。运管部门要严格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审核把关,对包车营运情况开展不定期的抽检核查,发现未按规定线路营运的,以及客运车辆长期在异地从事违规包车客运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包车的路检路查,对包车客运标志牌起止点与车籍地不一致的,或者包车客运标志牌准许运行的线路与实际不一致的,要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查处和卸客转运。

2.联合整治汽车租赁企业非法营运行为。8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的汽车租赁企业开展一次集中大排查,全面清查汽车租赁企业资质、租赁汽车数量、车辆的使用性质、租赁企业业务开展情况及相关制度建设落实情况等,对承办租赁大中型客车的,要重点登记、跟踪调查车辆租赁使用情况,发现非法营运的,坚决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罚。

3.严厉打击非营运客车非法营运行为。交通运管、公安交警要加强联合执法,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省际、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加强对过往客车的登记检查,属于非营运客车非法营运的,要依法查处并做好卸客转运。

(五)进一步深化“安全带—生命带”活动。要深入开展“安全带一生命带”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带佩戴率,有效减少事故伤亡人数。

1.继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刊播公益广告;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场等场所广泛张贴、发放倡导安全带使用的挂图、车贴、折页等宣传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安全带一生命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2.加强客运车辆安全带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运管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完善安全带使用、检查制度,及时修复损坏的安全带,保证安全带使用功能正常。对新进入运输市场的客运车辆以及通行高速公路的客车必须安装使用安全带,并逐步推广至所有客运车辆。要严格执法检查,客运站要严格出站检查,旅客未佩戴安全带的,禁止出站。县交警大队要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加大对规定客车安装、佩戴安全带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驾驶员和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提高安全带的佩戴使用率,使乘客佩戴安全带成为常态化。

(六)进一步规范客运站场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客运站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把好客运站源头安全管理关。

1.严格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加强对企业的分类指导,确保制度落实。

2.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进一步规范安全告知工作,免费发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告知培训示范》等基础上,督促企业编写具体到每班驾驶员的安全告知材料,并组织好客运驾驶员的培训。

3.组织专项检查。要相关部门要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客运站安全管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安全告知制度、旅客佩戴安全带的执行情况进出检查和抽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对于不落实规定的客运站和客运车辆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七)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挂牌督办机制。

1、对于一次死亡1至2人的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开展事故调查。

2、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要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挂牌督办机制,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3、要充分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对于发生客运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利用动态监管系统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各客运企业;发生较大事故的,要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州级监控平台和各客运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省级监控平台和各客运企业。

四、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7月份)。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7月20日前,工作方案分别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8月—11月份)。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全面推进“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定期地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对“道路客运安全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选出活动开展好的先进单位和先进运输企业,并于12月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运输企业的材料分别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报上级活动整治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并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配合、社会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活动效果。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认真分析研究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前两年活动效果,抓住重点,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活动期间,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和安全监管部门每月20日前要向州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第5篇: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实施县委组织部《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解决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减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建设“平安、和谐”确保安全畅通,按照《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大整治专项行动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整治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局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细化工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道路交通的管控力度,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使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行车秩序进一步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迅速排查整治一批易发、多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路段和道路运输企业,全面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道路隐患力争提前整治达标,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二)突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确保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载客)、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涉牌涉证违法行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文明交通“五进”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内部宣传教育机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常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排料、董马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验进一步推广。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运管所及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要定期、分批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使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的驾驶员都受到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驾驶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对超速50%以上、超员20%以上、酒后驾驶、一年内有3次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运管所要督促企业依据《道路旅客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解聘违法驾驶人。6月底之前,运管所要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农村个体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从事道路交通运输的驾驶员,必须达到规定的安全行车记录和驾驶年限。对有违规记录的要从严管理、从严教育,对列入“黑名单”的人员实行同行业限制进入,防止驾驶人员无序流动。

(二)突出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管理。6月30日之前,运管所要全面清理个体或挂靠经营车辆,坚决打击非客运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对所有客运车辆,要一个不漏地进行检查;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一个不漏地开展集中清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超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要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对报废车、拼改装车和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一律予以淘汰。春运期间设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要立即启用,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六必查”(承载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车辆轮胎磨损情况)。检查情况要逐项登记,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从严处罚。存在车辆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消除。

(三)突出加强对道路通行秩序的管理。要以交通秩序主导交通勤务,定期研判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监控和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要科学安排勤务,依托公路卡点、临时检查点,坚持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切实把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作为日常重点管控范围,加大巡逻密度和管控力度用足法律手段。将管控重心向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进一步加强对县乡道路的交通管控,全面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突出加强对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6月30之前,县公路局、公路站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的道路特别是临水、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再做一次全面深入的隐患排查。要继续深入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生命防护工程”,对急弯、陡坡、临水、桥梁、涵洞等危险路段实施综合整治,对照相关标准并根据预防事故的实际需要,及时采取完善防护设施和必要的警示标志等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保证安全行车的路段,必须确定专人严防死守。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监控和预警体系,盯紧抓实政府挂牌的重点管理地区、路段,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部署实施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深入动员发动,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扭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既要根据职能,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又要加强配合,定期会商,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和工作经验。

(二)加强宣传,营造整治声势。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任务和措施要求;要联合主要媒体共同策划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服务;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深化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导,落实具体责任。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查隐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凡是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引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严格问责。

第6篇:文明交通秩序整改工作方案

为治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在二中、镇一小等重点路段交通出行不便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局实际,为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强宣传、纠违法、治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为我县人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总体目标是:通过专项行动,使县城区人民群众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行人过马路能遵守交通规则,城区车辆摆放有序,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

二、城区交通秩序的现状及问题

全城拥有机动车辆4000余辆,道路总长17公里,道路最宽处为12米,最窄处为7米,重要交通路口平面交叉设计,人车混行。随着交通的便利和经济的飞速发展,来我县投资、经商、办事人员相对增加,道路承载能力日益紧张,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大量出现,导致城区交通秩序混乱。城区堵塞事件时有发生,行车难,停车难,已成为群众出行不便的最大难题,不仅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有损城市的品味和形象。

三、造成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原因分析

面积不大的县城为什么会出现人难走,车难行的局面?

(一)地理条件和历史条件的制约。一是县位于省西部边陲,地处山区,四面环山,平地很少,土地资源的匮乏,直接导致道路资源的匮乏。二是历史沉淀下来的问题一时难以纠正,县城建设规划起步晚,城市建筑规划不合理,道路两旁高楼耸立留给道路拓展的空间太小,除了城北新区大道相对宽阔外,整条建设路都很窄小,又没有拓宽的余地,目前只能是在维持现状的前提下作一些小范围调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机动车辆激增,车辆停放无序。近年来,我县的机动车辆迅速增加,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与现代交通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在红绿灯附近、西门口农贸市场、三岔路、汽车车站等路段,临街门面多,运送货物的车辆为卸装方便,把车辆随意放在路旁,道路上各类大小汽车、摩托车、三轮车随意穿插,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争道抢行,尤其是出租车为上客、下客,行驶中突然停车,停靠时多半不靠边,且让乘客从左门下车,轻则造成车流缓慢,重则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发生交通事故。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目前,我县主要道路的基础设施非常薄弱,城区道路路面太窄,难以承载迅猛增长的车流量,特别是县城最繁华的建设路段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1、全城区所有干道都未能设置中心隔离带,红绿灯附近出入口太多,如物质局、边贸、老政府、建行、电信、邮政、二中等处均有出入口,出来的车辆随意调头、抢行争道。2、花小、二中、镇一小等学校出入口都位临主街道,学生上下学高峰期,接送学生家长的车辆停放无序,极易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加之二中出口处摊点多,此路段发生的交通拥堵直接影响到红绿灯交通的通畅。3、红绿灯没有过街天桥,市民普遍没有交通意识,随意闯红灯,横穿道路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交通混乱。

(四)部分驾驶员和市民素质不高、法制观念和交通文明意识淡薄。我县的经济是由矿业的开发而迅速发展起来的,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物质与精神的发展一时间无法实现平衡。日益增多的驾驶员良莠不齐,安全观念及交通意识不强等问题非常突出。市民的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程度较低,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现象难以避免,随意停车、调头、超员超载、超速行驶,驾驶员队伍素质的低劣,直接关系到道路的安全和畅通。

(五)公共停车场地缺乏,停车场建设滞后。近年来,我县快速增长的车辆中私家车占绝大多数,这些车辆行驶路程短,停车率高。目前县城公共停车位严重不足,远远满足不了出行群众停车需求。因此乱停乱放随处可见,这让本不宽敞的道路变得更加狭窄和拥挤。此外,大部分商业建筑没有进行停车场的配套建设,有建筑配建停车场的基本都属于单位或酒店所有,并不公共开放,利用率低。尤其建设路人口密集活动频繁,超市、餐饮、娱乐等人员聚集场所都就近利用道路临时停车位或占用人行道停车,严重妨碍行人和车辆的有序通行。

四、整改措施

采取管建结合的方式,主要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商贩违章占道、公交车不按规定进站停靠、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车辆停放等静态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出现。

1、加大管理力度。进行流动执勤和定点看守,在城区主要街路、学校通道、商业网点周边路段及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等地点对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乱停乱放车辆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用照相机、摄像机固定证据后,下达《交通违法处理通知单》。逾期不去接受处理的,将其车辆违法信移交县交警大队息录入公安网交通违法系统。对驾驶人不在现场,车辆违章停放影响通行的,依法拖移机动车到指定地点停放并按规定处罚。

2、加大规划建设力度。协调建设局、交警支队,合理规划路边停车位,建设几处大型公共停车场,包括增加建设摩托车停车处,解决车辆无处停放的问题。

3、加大马路市场管理力度。各相关部门互相配合、综合治理,设置适当的经营场所,引导商贩进场经营,减少对市容环境和交通环境影响。对于暂时不能马上撤除的马路市场,应加强管理,保证马路市场定时设立、定时撤离,有效解决商贩占道经营影响交通通行和车辆停放无序问题。

五、组织领导及责任划分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成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明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一领导。实行划分片区到人、责任到人。

(一)组织领导

(二)责任划分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6月中旬——6月31)。召开文明交通安全专项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做好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制作固定宣传展板,印制的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发放到驾驶员手中,同时做好宣传,营造气氛,做到家喻户晓,对车辆违法情况进行清理,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依法处理(7月1日——8月31日)。根据工作职责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具体要求,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三)整章建制、巩固成果(9月1日——12月31日)。在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要充分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做到不打招呼、不批条子、不开口子;对活动中违规违纪、徇私枉法、不作为、不履职、工作拖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律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负责路面查控的执法人员要着制服,和执法装备,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二)强化监督。领导小组做到每天两次督查,一周一通报,每月一考核。同时强化社会监督,让群众对我局活动开展工作进行评议,不断促进工作向前推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个小组每周向局办公室上报工作小结和工作数据统计表,由局办公室整理并交由纪检监察室备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篇六:2016年平安交通创建
2016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指导方案

为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全县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目标,从严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深入宣传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道路:316国道、210省道段。

(二)重点车辆:各类客运、货运车辆,“五小”车辆。

(三)重点违法驾驶行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强超抢会、逆向行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职责

(一)各镇政府职责:加强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大力整治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督促车主、驾驶人为车辆上户挂牌、办理《驾驶证》;对车主、驾驶员进行日常教育,严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协助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做好辖区社会稳定工作;组织人力管护地方公路,提高公路完好率。

(二)公安交管部门职责: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及山区三级以下道路夜间禁行制度;加强机动车检验和驾驶人审核、考核、发证工作;严格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力度。

(三)公路及交通运输部门职责:排查公路危险路段和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对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运输市场,依法整治无证照经营、违章经营等违法行为。

(四)安监部门职责: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行责任倒查。

(五)教育部门职责:负责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加强学生集体出游等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六)其他机关单位职责: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违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四、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下旬,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月20日,各镇、各相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31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并提出继续深化完善的措施,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常态化。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把宣传教育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贯穿始终,采取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广大群众对交通安全的知晓率。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的作用,在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及人员密集地区,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宣传,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曝光,警示和教育群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二)认真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公安交管部门要联合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尽快对国省道交通事故频发、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并及时整改,增设球面镜、减速带等公路安全设施。对于道路塌方、公路损坏等现象要及时清理修复,尽可能减少非事故原因堵车,保障县境内道路畅通,并于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关停县境内全部汽车加水点。同时,要将排查整改工作逐步向农村公路延伸,重点解决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多、交通事故多发和公路无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问题,及时消除各类道路安全隐患。

(三)严格查处违法驾驶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国省道和农村公路的秩序管控,把工作重点、警力部署放在316国道和210省道县境段的巡逻和管控上,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要综合采取定点测速、流动测速等方式,限制国省道的车辆行驶速度。要强化与超限站的联系,实现信息互通,对超载超限车辆依照相关法规严格处罚。同时,要继续发挥好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的作用,严格落实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要逐车检查登记,及时发现、消除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

(四)加强运输企业源头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督促客运场站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将安全隐患消除在企业内部和车辆上路之前。要严肃查处不进站经营、无证经营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不断规范道路运输市场。要督促客运企业利用客运车辆行车记录仪,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和纠正客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有效防止和减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全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迅速制订本辖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积极主动抓好落实;对属于几个部门共同落实的,要明确牵头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形成对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于措施落实不力、行动迟缓、治理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igeleikaoshi/5175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