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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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第一篇

关于下发 “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5年7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国务院安委会2015年第2号和第3号明电要求,深刻吸取“8.12”天津瑞海物流危险化学品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自2015年8月20日到11月底,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公司下半年安全形势稳定,现将《赤峰远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收到后认真组织落实,由于本次大检查的检查表内容较多,请各部门安排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的职能科室到安全处拷贝电子版安全检查表。

赤峰远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2015年赤峰远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

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7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国务院安委会2015年第2号和第3号明电要求,深刻吸取“8.12”天津瑞海物流危险化学品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自2015年8月20日到2015年11月底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突破重点难点,促进全面规范,特制订如下“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 组织机构

组 长:佟国山、宋元江

副组长:佟希山、李正宝、刘 杰、邱延军

成 员:翟春满、王志振、郑新春、武海学、郭聪华、

赵冬颖、徐顺林、李 欣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常设办事机构安全处,安全处处长金鑫负责本次大检查的方案制定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分厂安全科全力做好相关工作的协调与配合。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保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检查范围

全公司范围内的各单位。

四、检查重点

(一)基础部分

1.安全生产承诺书层层签订及相应的保障承诺内容落实情况;

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

3.专项整治方案制定实施及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4.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机构设臵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管理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6.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别是涉及煤气作业岗位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考核情况;

7.公司对所属各单位实施有效安全管理情况;

8.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情况;

9.是否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以及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10.对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和实行分级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以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情况;

11. 企业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带班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12. 安全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善、有效,是否建立管理登记表、逐级检查台账和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13. 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和排查制度,对查出的隐患是否做到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是否建立和实施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

14. 各单位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召开及分析情况;

15. 是否与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有无

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将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统一管理,是否将劳务工视同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进行安全管理;

16. 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以及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17.是否对高位料仓、半地下料仓及各种料仓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了解装臵布局、掌握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18.起重吊运等特种设备是否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是否进行定期检查、检验;

19.检修作业是否制定专项方案,明确组织指挥机构、检修内容、涉及范围、检修程序、安全措施,是否有应急处臵等内容,并严格办理有关作业的许可证,做好安全确认,进行严格检测、记录;

20.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1.规范有限空间作业作业票证执行情况及作业现场安全监护制度执行情况;

22.对皮带岗位工进行安规的培训,依据安规的内容,对本岗位、本区域内的皮带及通廊进行认真排查。

(二)现场检查重点

烧结部分

1.烧结厂必须确保消防供水;

2.主抽风机室高压带电体周围必须设护栏,地面设绝缘垫;

3.起重机械必须是冶金专业专用设备,须标明吨位,设卷扬限位器和启动、事故、超载信号装臵;应有灯光、声音报警装臵;

4.燃气管道在入厂口处,应设总管切断阀,燃气管道严禁与电缆同沟敷设;

5.严禁吊物从人员或重要设备上空通过,运行中的吊物距障碍物应在0.5m以上。

6.点火器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设臵备用的冷却水源;b.应设臵空气、煤气比例调节装臵和煤气低压自动切断装臵;c.烧咀的空气支管应采取防爆措施;

7.烧结平台上严禁乱堆乱放杂物和备品备件,每个烧结厂房烧结平台上存放的备用台车,不得超过5台,载人电梯不得用作检修起重工具;

8.所有产尘设备和尘源点,必须严格密闭,并设除尘系统。

9.对所有高位料仓、半地下料仓及各种料仓,除尘设备及配套设施检查(主要检查铁质料仓壁厚、焊缝、支撑物、与主要设备连接处);

10.检查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

11.规范有限空间作业作业票证执行情况及作业现场安全监护制度执行情况;

12.皮带输送机是否设有防胶带打滑、跑偏及溜槽堵塞和倾斜胶带防逆转装臵;

13. 落红料皮带机是否设臵测温、降温装臵;机头、机尾是否设自动清扫装臵;

【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14.是否设臵紧急拉线停机装臵(两侧通行时,两侧均应安装)和事故警铃;首轮上缘、尾轮及拉紧装臵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

15.通廊是否有完整、可靠的通讯联系设备和足够照明;

16.需人工清扫的溜槽,上部是否设平台等。

炼铁部分

1.炼铁系统不能漏水;

2.上料斜桥下面应设防护板或防护网,斜桥一侧应设走梯通往炉顶;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第二篇

************安全检查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局要求,制订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一、 检查目的

评估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风险,及时掌握终端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和面临的威胁,认真查找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减少安全风险,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信息系统持续安全稳定运行。

二、 检查范围

局机关各处室、分局终端计算机、终端系统、移动存储设备、网络和网站系统。

三、 检查内容

终端计算机相关的硬件、系统、数据、网络及网站系统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网络

1. 终端计算机是否专网专用

内网计算机连接外网,外网计算机连接内网情况检查。

2. 办公区域网络设备使用情况

办公区域网络设备情况登记。

(二) 终端计算机硬件

1. 配置情况登记

记录终端设备配置信息。

2. 外设使用痕迹

USB设备、无线设备、手机等使用痕迹检查。

3. 开机密码设置

记录是否设置开机密码。

(三) 终端操作系统

1. 系统口令设置情况

记录是否设置系统口令。

2. 杀毒软件使用情况

检查是否按要求安装杀毒软件。

3. 应用程序使用情况

列出不常用应用程序。

4. 共享文件设置情况

记录系统共享文件设置情况。

(四) 数据检查

1. DWG文件检查

全盘检索DWG文件名称,统计文件大小总量并记录。

2. 图片文件检查

【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全盘检索JPG,TIF,TIFF,IMG,PDF文件名称,统计文件大小总量并记录。

3. ******相关文件检查

全盘检索******名称相关文件,并记录。

4. 全盘数据恢复检查

使用R-Studio等数据恢复软件对全盘进行数据恢复,检查是否存在上述1、2、3所列文件,并记录。

(五) 网站系统

检测成都******门户网站防入侵、防攻击、防篡改的能力情况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四、 组织及实施要求

(一) 工作组织

1、 组建安全检查小组,由 任组长,小组成员包

括:,,,,,,。

2、安全检查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相关工作,中心相关部门应积极协助进行安全检查。

(二) 工作要求

1、 安全检查工作应遵守客观原则,仅对监察方案中

涉及的内容进行客观记录,不做主观分析和判断。

2、 加强措施,保证被检查信息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检查结果除按规定报送外,不得外泄。

五、 检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 检查准备

2014年7月16日。

(二) 检查实施

(三) 分析总结

2014年 月 日 - 2014年 月 日。

(四) 问题整改

2014年 月 日 - 2014年 月 日。 附:《终端计算机检查表》表1

《网络设备检查表》表2 《数据检查表》表3

《检查方法》表4

《网站信息安全检查表》 表5 USB痕迹检查工具 上网痕迹检查工具 电脑操作记录查看工具

保密安全检查表.xls

x

表5:网站信息安全检查表.doc

******

2014年7月17日

百日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第三篇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北京市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的精神,根据首发集团公司和首发建设公司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为了使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进行,项目处心灰意冷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动员宣传阶段:

1.6月1日-6月5日项目处、总监办、施工单位对参加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活动全面动员。

2.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20幅以上。

三、教育阶段:

1.6月6日-6月8日对所有参施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再教育,要求不留死角。

2.要求施工单位利用板报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月教育活动。

四、实施阶段:

1.6月9日-6月12日对在施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

产大检查。

2.6月15日-6月18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复查。

五、总结评比阶段:

1.6月25日-6月28日对安全月活动进行检查考评。

2.7月5日前监理、施工单位对安全月活动进行总结。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第四篇

河西社区安全生产大检查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重点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活动宣传月,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和火灾的发生,确保辖区居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河西社区根据辖区特点,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范围、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重点

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场所;辖区居民小区院落、正住户及外来租房户。

(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

2、消防通道及建筑安全出口的畅通;

3、消火栓状况,单元楼道内灭火器配备情况及是否过期;

4、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5、“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存储情况;

(三)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职责分工

社区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社区党委书记熊坤荣担任组长,社区主任周万保任副主任;周邦杰负责具体工作、阮联斌任联络员,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由谢天明、罗加红负责常青片区;危海峰、刘晓东负责余家坪片区;周全雯、姚加芝负责

星河福康城片区;谢承芝、高荣负责河边组片区。要围绕整治重点,开展立体式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限期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将辖区内“三合一”、“二合一”场所、加工作坊、库房等纳入监管视线,严防失控漏管。【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二、 工作要求【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务必高度重视,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把安全检查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力推进,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梳理排查,每天深入居民院落进行检查,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凡属于治理范围的,一个不漏,不留死角。如社区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办事处安监办。

(三)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宣传安全生产活动。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建立落实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对严重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曝光,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氛围。

(四)节日期间,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作好记录及情况收集工作,保持电话的畅通,社区其他工作人员也要保持手机畅通。

河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3年6月2日

2014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第五篇

2014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号)要求,按照××工业园区管委会印发的《××(铝硅)工业园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公司从7月初至9月底在公司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铝硅工业园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反三违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环保部(以下简称安监部)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和的联系沟通,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

三、检查内容

(一)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规定要求,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确保“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落实《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126号),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各类施工、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消防。相关部门和车间高度重视防火工作,不断完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重点部位等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加强对技改工程等外委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措施。

检查期间生技部负责策划和组织一次公司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检查评估,落实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要求;确保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符合要求。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实施全员参与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紧急救护培训,开展消防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2.道路交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和“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严厉整顿厂区交通违法行为,厂

内私家车限速行驶,确保抬包车安全。

3.外委施工。各部门和车间对外委工程建设项目从施工方案、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等方面进行层层把关审批,要把过程验收、工期控制措施落到实处。相关部门和车间要做好开工前各项措施的落实检查工作,要做好外委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签订、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审查和落实工作。加强对外委承包单位的企业资质、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的安全资质、特种作业资质及安全措施的审查,还要求外委承包单位提供不转包、分包及挂靠施工等方面的承诺书、工伤意外保险的缴纳证明等材料。在安全技术交底中补充增加施工作业过程的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经现场培训交底后,要求外委承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确认签字。要充分发挥监管的作用,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指导的力度,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违反安全协议、施工技术方案以及严重违章作业等问题,要责令其停工整顿。对防汛、防火、特种设备的管理等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程能够可控、在控。

4.“反违章”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反违章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公司安全会议的要求,不断总结上年度工作经验,从生产实际持久做好反违章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在公司范围内树立起“违章就是事故,违章就是犯罪”的安全理念。

5.特种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相关部门和车间要围绕“本质安全”工作目标,做好天车、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

生技部要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查、检验工作。相关部门和车间要定期组织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6.重点部位的专项治理。根据铝业部下发的《电解槽短路口系统安全管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短路口的清扫、检查、绝缘测定、绝缘套筒更换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定时、定人、定责,检测记录清晰。修订完善《短路口放炮事故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电解车间各班组进行一次短路口放炮事故应急演练,做到事前有培训,事后有评估。

强化环境不安全因素的管理。主要包括:生产区域照明、物品摆放、厂房建筑等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生产现场的梯台、地面、通道及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的缺陷;工艺车辆声光报警系统的使用情况等。主要从日常管理检查、维护整改,全过程抓起。加强对环境不安全因素的管理、检查和整改。确保整体环境隐患的可控、在控。

7.供电整流系统。相关部门要做好与供电车间的沟通协调,根据夏季安全生产的特点,严格按照电力行业标准做好预防性试验,预防雷害事故、接地网事故,开展各项防污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8.季节性事故防范工作。各部门和车间是否根据季节性的特点,全面做好预防性试验工作和各项措施的落实。结合地区及季

2016安监局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6篇
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第六篇

第1篇: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治方案

12月6日晚,县村小组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4人受伤。为了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县安委会决定从明天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再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一、总体要求

针对目前气温降低,火灾隐患逐渐增多,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各类企业单位赶进度,容易放松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通过再次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重点

各镇、各部门、各企业要针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各镇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这次集中检查整治工作。煤矿:要严格落实“十必须”、“十禁止”,重点检查瓦斯、水害、防火等措施落实情况,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落实情况。以技改名义违法生产;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9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隶属的煤矿企业未经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的;在抽采未达标煤层进行采掘生产的;水害威胁严重、煤层易自燃发火矿井防治措施不落实,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的;“批小建大”、“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建设的。道路交通:要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格进出站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严格遵守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在零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要对雨、雾、雪等天气、复杂危险路段以及元旦、春节期间的路面交通管理,做出具体安排。严查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重点检查加油站加气站(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非煤矿山:要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设施是否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及非法盗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要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依法关闭取缔非法生产和经营窝点,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犯罪活动。公共经营场所消防和冬季防火:要对宾馆、饭店、医院、商场、网吧、市场、影剧院、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严防森林火灾。学校:要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消除危漏校舍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用房及辅助设施。切实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对学生宿舍和食堂要重点管理,加强食品卫生检疫工作,防止食物、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夜间校园和楼梯的照明管理,防止踩踏事故发生。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全县校车进行集中检查,对所有校车司机进行安全教育,严防校车发生安全事故。食品药品:要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经营者,要依法从严查处,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建筑施工:要检查在建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技术状况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情况;施工人员宿舍用电以及居住环境的安全条件。同时,要重点检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地质灾害: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和滑坡重点区域的排查和监测预报工作,加大对地质灾害区域和滑坡险区群众的安全教育和搬迁力度,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特种设备:要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城镇燃气:要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从事燃气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的,对从业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坚决停业整顿。

三、职责分工

1、县安监局牵头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配合国土等有关部门检查非煤矿山安全;

2、县煤炭局负责检查各类煤矿及在建煤矿安全;

3、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负责检查道路交通、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打击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4、县交运局负责检查运输企业安全和城市交通安全;

5、县住建局负责检查建筑施工(含拆除工程)安全、城市燃气、供热安全;

6、县质监局负责检查特种设备安全;

7、县农牧局(县农机管理站)负责检查农业机械安全;

8、县水利局负责检查河流水库、水利工程建设、城市供水安全;

9、县工业局负责检查所属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10、县教育局负责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

11、县文体广电局负责检查文化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网吧安全;

12、县文物旅游局负责检查旅游景点安全。

13、县电力局、各电力企业分别负责检查管辖范围内电力设施安全;

14、县国土局牵头检查非煤矿山、采土场点、滑坡和地质灾害防治安全;

15、县食药局负责检查食品药品安全;

16、县中小企业局负责检查非公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17、县林业局负责检查森林防火安全。

各镇、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都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把此次大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精心组织,深入检查。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镇、本行业安全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并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作业现场、深入重点领域和危险区域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因检查或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第2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根据《县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局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工作

(一)主要任务。

1、以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为重点,重点开展对建设工程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完善安全管理法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深化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施工和竣工验收等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各参与方、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配合有关部门深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工程建设科学有序开展。

(二)工作目标。

1、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做到用制度规范、凭制度办事,有法可依、科学行政。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制,建立起安全生产各参与方齐抓共管、赋权负责、分工配合的良好局面。

3、适时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安全许可,保障企业持续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严肃查处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4、细化制度措施,强化过程监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5、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6、深挖工程建设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7、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起风清气顺、安全发展的工程建设环境。

二、工作重点

1、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完善安全管理法规制度。清理、整顿、调研、完善有关规范制度,约束建设主体和利益相关者的市场经济行为,营造公平、安全的法律制度环境,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2、严格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抽查,严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查复验关。用市场调节功能严格市场准入,提高市场门槛,营造公平环境,竞争优化淘汰低水平参与主体。合理设置前置条件,在竞争中留下安全管理上水平、安全投入上档次、安全效益有保障、安全意识有高度、安全质量有保证的企业主体参与工程建设,保障安全生产。

3、强化日常监管监察,细化安全管理措施,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深入开展日常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规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切实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采取自查与检查、重点督察与一般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监督检查企业主体责任、制度建设、现场管理、安全投入、员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值班带班等规定落实情况。

4、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查处力度,深挖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责任单位的处罚和政府官员的问责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重点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瞒报行为的追查和重特大事故的处罚力度,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监管,开展自查自纠。

一是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意见》要求,结合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宣传、安全监管监察职责履行、廉政执法监督的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存在的隐患,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健全制度措施,严格监督执法,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要结合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汲取深刻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预见性和时效性。

二是督促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以倡导推行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化为目标,夯实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基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工程建设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自查,并限期整改。

(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措施。

一是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开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情况、工程建设规范管理和运行情况等工作的安全监管监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落实建筑、公路、水利设施等行业建设领域的监管责任,防止事故发生。对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的领导责任和有关人员责任。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廉洁从政。把日常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专项治理各项措施落实抓好,取得实效。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合理集权、科学分权、正确用权,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阶段

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和重点检查阶段

1、自查自纠。要按照专项治理方案和工作要求,重点检查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进行自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同时要求被监管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监督检查。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等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认真整改、健全制度阶段

1、查处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查办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纪案件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件,严查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重点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瞒报行为的追查、事故调查“四不放过”责任落实、事故隐患倒查。

2、完善制度。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落实“三项行动”、推进“三项建设”活动,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够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

(四)巩固治理成果、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2月11日至2016年4月10日)

1、完善一批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把专项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行归纳和提升,使之形成制度,实现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系统化。

2、落实制度措施,督促健全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创新专项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督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五、保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二)注意统筹兼顾。要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工作基础较好、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要抓紧整改,相关规章制度要抓紧建立和完善。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两个加快”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相结合,既要注重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安全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预见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调查研究。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及时推广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要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3篇: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县“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办发〔2016〕70号)文件精神,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我局干部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育重点

各科室,执法大队要立足实际,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通过开展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着力解决职业操守不佳的问题。看是否存在索要服务对象钱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宴请;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亲友谋取私利;缺乏修养,不注重社会公德,个人生活不检点,品位低下;功利思想严重、热衷业余兼职,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

(二)开展爱岗敬业教育,着力解决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看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对企业、群众和客商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麻木不仁,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行政慢作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及时为项目建设搞好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困难;行政乱作为,滥用职权,越权办事等问题。

(三)开展法律法规教育,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看是否存在有法不依,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执法不公,办人情案,“吃、拿、卡、要、报”;执法不规范,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法制观念淡薄、不能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以及执法简单粗暴甚至执法犯法等问题。

(四)开展纪律作风教育,着力解决纪律作风不过硬的问题。看是否存在不遵守机关各项制度,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股炒股,打牌赌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由散漫、各行其是,讲排场、比阔气、挥霍浪费等问题。

(五)开展为民服务教育,着力解决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看是否存在特权思想严重,小团体利益至上;为民服务思路不清、点子不多、措施不力;对群众态度冷漠、敷衍应付、麻木不仁、故意刁难等问题。

二、方法步骤

集中教育实践活动从2016年9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提升阶段(9月9日——9月30日)。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学习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学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并围绕工作职能,确定专题,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大讨论。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要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并通过召开座谈会、意见征询会、民主生活会,走访相关企业、服务对象等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对照剖析,形成行风自查报告。对照职业道德、岗位职责、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为民服务等五个方面逐项检查。

(三)整改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抓好整改。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对照集中教育活动的要求和查摆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重点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投诉受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我局成立“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集中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实践教育活动日常工作。

(二)联系实际。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集中教育,实事求是地查摆和解决问题。要敢于揭短亮丑,找准主要问题,抓住主要矛盾。要本着把过去的问题当作现在的问题吸取教训,把别人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引以为戒,把可能发生的问题当现实存在的问题积极预防,并结合个人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我教育、自我净化、自我提高,使集中教育实践活动收到教育和激励的双重功效。

(三)强化督查。局纪检组成立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督查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跟踪督查、限期整改。对教育活动中不重视、措施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全局通报。对疏于监管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因工作失职导致我局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注重实效。各科室,执法大队要按照县委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要求,从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把教育实践活动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改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结合起来,与提升为民服务质量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把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劲动力,用工作的成效来检验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真正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第4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吸取吉林禽业公司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事故隐患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工作方案》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液氨等生产储存使用企业专项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及时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县局危化科、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日常检查由执法大队牵头,危化科配合。

三、检查范围

全县各重点涉及液氨、液氯、液化天然气和氟化氢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销售。

四、检查时间

2016年6月5日—7月5日

五、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是安全许可和安全设施及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是否进行了全员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生产是否存在抢进度和赶工期、危险工艺的自动化改造是否按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进行评估建档、涉危生产单元和车间的日常监控是否规范等。

(一)烟花爆竹排查治理重点:

(1)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是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A级库房安全防护屏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仓库是否存在超量、超规定等级存储,是否将收缴的非法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是否存在库房内进行开箱、配货作业等现象。

(3)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是否建立和执行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氯酸钾、假冒伪劣或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等问题。

(二)危险化学品排查治理重点:

(1)使用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2)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3)检修、维修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抢险物资。

六、工作要求

(—)及时发现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制订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要将大检查作为全面实现2016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的具体行动和重要举措。

(二)做到涉危企业全覆盖。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小型肉禽、食品、果品、蔬菜等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过程中,要及时向被检查企业通报检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三)做到整改工作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和消除的,必须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无法进行整改的,应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或提请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5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了深刻吸取近期国家多起重特大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入深入贯彻省政府5月21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6月4日全市安全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尽快扭转当前不利局面,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市安监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的通知》(咸安监发【2016】78号)要求,县安监局决定,从6月上旬至12月底,在全县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暨安全整治专项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充分认清“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深入贯彻5月21日全省“打非治违”工作电话会议和6月4日全市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工作,继续扎实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和坚决治理纠正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作目标:通过持续不断地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努力实现五个目标:违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防范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违规违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切实得到强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改善。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安监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安监局局长同志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县安监局副局长、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担任,县安监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执法中队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主要职责:

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着力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非煤矿山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停产整顿矿山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济源整合矿山、新(改、扩)建矿山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5)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9)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1)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的;

(12)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或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3)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4)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

(15)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6)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的;

(17)露天矿山未按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的。

对上述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检查、打击时,如果发现无证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非法转让探矿权或采矿权、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等非法违法行为,应及时移交给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予以打击。

(二)危险化学品

(1)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2)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3)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有关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重大变更未履行想过审批手续以及未经试生产备案就擅自投入试生产运行的;

(5)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

(6)无相应资质从事危险化学品项目设计、施工,或在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事检修、维修作业的;

(7)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

(8)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

(9)企业存在严重违规违章指挥、作业行为的;

(10)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

(11)其他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

(三)烟花爆竹行业

(1)无证、许可证过期或超员、超量、超范围生产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以及相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停业整顿期间擅自生产经营,以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违法、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的;

(5)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6)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9)生产工艺、监控设施、作业环境不符合规定,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四)冶金行为

1、煤气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1)建立煤气防护机构。生产、供应和使用煤气的冶金企业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煤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设立煤气防护站或煤气防护组,配备必要的防护人员,保证每班至少配备2名作业人员。

(2)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高炉风口及以上平台、转炉炉口以上平台、煤气柜活塞上部、烧结点火器及热风炉、加热炉、管式炉、燃气锅炉等燃烧器旁等易产生煤气泄漏的区域,以及焦炉地下室、加压站房、风机房等封闭或半封闭空间等,要按规定安装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3)检维修等存在交叉作业的情况下。一是企业要切实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制定严谨的施工或检修方案;二是要明确各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入安全检查与协调;三是要对生产区域与施工区域实施有效的煤气隔断措施,在安全措施确认后方可实施作业。

(5)煤气区域作业基本要求。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时,作业人员要携带便携式报警仪,使用防爆工(器)具,禁止用铁质器具敲打管线、法兰等。带煤气作业时,如抽堵盲板、开闭眼睛阀、更换探料尺、盘根、煤气管道扳眼接管、煤气设施内检修、内外动火等,要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空气呼吸器,并在煤气防护站人员监护下方可作业。

2、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1)高温熔融金属吊运。一是采用冶金铸造起重机吊运;二是吊运线路与建(构)筑物以及作业人员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可与其他物体碰撞;三是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不得设置在熔融金属的吊运(运输)影响范围内。

(2)防范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一是生产、处置和贮存高温熔融金属的设施要有防水措施,运输线路及附近区域不得有积水,正上方不应存在滴、漏水隐患。二是要对原料、辅助材料严格检查,确保加入炉中的原料、辅助材料干燥无水。三是输送、转注熔融金属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在输送、转注前,须经充分干燥并保证畅通。

(3)高炉停炉及放残铁。一是在停炉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现场工作环境和注意事项,进行安全交底。二是安排专人预先对电、煤气、蒸汽、氧气、氮气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并办理相关审批,确认手续;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切割或拆除有关设备设施或装置,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三是放残铁前,必须对残铁口内碳砖受侵蚀情况进行检测评估,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切开残铁口出炉皮。

3、有限空间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1)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要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明确作业现场的负责人、监护人员,严禁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设备设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仰爆、阻爆(隔爆)、泄爆等措施,并在其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五)职业卫生监管领域

要突出矿山、冶金、石油、石化、建筑、建材、机械、轻工等行业领域,加强对矿山开采、化工、冶金、水泥制造、皮革加工、制鞋、五金电锯、电子制造等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不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和定期检测检验等行为。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6月上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6月上旬—6月底)

局印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烟花爆竹及冶金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镇、各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督促企业建立自查与整改档案,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县安监局。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7月—9月)

县安监局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督促整改。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对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问题突出的镇和行业组织开展联合督查,重点整治,切实落实各级“打非治违”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0月—11月)。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月)县安监局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确保安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有重点,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按照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各镇、各部门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体制机制建设、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死角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疾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将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相结合,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相结合,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横额等载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群众,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重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尤其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严重的案例要敢于打击、敢于曝光,切实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镇、各部门按照以下要求报送相关信息至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一是6月20日前报送实施方案;二是11月底前报送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三是12月15日底前报送此次专项行动总结材料。

第6篇: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提高我局干部整体素质,提升局机关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开展好本次活动,对全面提高我局干部政策理论水平、有效解决干部职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部关系,全面建成和谐县、小康县、幸福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时间

2016年2月1日——2月28日,共21天(春节假期除外)。

三、主要内容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新党章、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中省市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县公务活动接待工作细则、省“两会”精神和产业发展、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工业经济及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积极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研讨会等活动,切实增强学习实效,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升工作效能,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月2日)

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召开全局学习动员大会,对我局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安排。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2月4日—2月8日)

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通过座谈交流、专题研讨、知识竞赛、考试测评等方式,每天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使全体干部全面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形势,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在此基础上,召开机关干部职工民主评议大会,结合其表现开展民主评议,局领导结合评议情况与每名干部谈心,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努力的方向。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2月16日—2月23日)

各科室,执法大队要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结合各自职能,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彻底解决公款吃喝、超标接待、作风漂浮等各类问题。每名干部结合各自实际,下势立茬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坚决整改纪律观念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安监局“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按照县委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的工作机构,由局长刘会文亲自安排、力抓落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严格要求,扎实推进。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掌握情况,搞好协调指导,解决存在问题,特别是要严格标准、严加要求,对学习教育不深入、查摆问题走过场、在局机关大会上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履职不力、工作没有起色、作风毫无改进同志,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3、搞好结合,促进工作。坚持把学习教育月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作风建设与为群众办实事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用工作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用活动成效推进县域发展,真正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当前,特别是要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全局干部以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抓工作、促发展,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县。

2016建筑施工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第七篇

根据上办发〔2016〕2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的建筑施工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督查检查方案,在全镇范围内对建筑施工安全进行拉网式督察检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秩序,努力实现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展开对农民建房、各企事业单位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督察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建筑施工行为,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发展。

三、督查时间

2016年7月30日至2016年8月7日

四、督查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主要包括个企事业单位在建厂房、办公用房等在建工程,农民自建房等。本次督查主要以农民自建房为督查重点,督查主要内容有:

1、是否办理投建、审批手续。

2、施工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作业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程。

3、对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管。

4、脚手架、起重机等设备是否按时检测,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是否使用了独臂吊等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施工机械。

5、建筑材料是否符合标准。

6、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是否购买工伤保险。

7、违规违章建筑明确行业监管指导、属地负责制。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布置,进一步维护好全镇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督查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严标准严要求认真细致督查检查,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安全督查责任制,严肃整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建筑施工生产作业,坚决杜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我镇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严格把关,突出重点

1、各施工单位及个人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严禁使用单独臂吊机和吊篮作业。

3、必须保证外架施工。

4、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作业。

5、施工人员必须购买工伤保险。

2015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第八篇

第1篇: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XX〕38号)、市安委会转发Xx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冀安委传〔20XX〕3号)和省教育厅4月16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按照“三进二十六防”涉及的内容,以排查、整改隐患为重点,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29日开始,到6月5日结束。采取各学校自查、县(市)、区督查、市教育局组织联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校自查时间:4月29日-5月10日,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学校安全工作隐患排查表》,由学校校长、主管校长签字,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督查时间:5月11日-20日;市联合检查时间:5月24日-6月5日,抽调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直属学校主管校长或安全科(处)长、主任,组成16个检查组,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检查分工情况见附表三。市教育局督查情况由各检查组长于6月20日前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处;在学校自查和各县(市)、区督查期间,市教育局组将随时对各学校进行抽查,对检查不认真,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学校消防设施

1.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2.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3.电线、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等情况;

4.消防疏散标志是否按要求进行设置。

(二)学校门卫值班

门卫人员的配备要符合规定、值班登记情况、师生进出要有明显标志,坚决杜绝非本校车辆进入,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和在校园门口逗留,学校是否按要求划定家长等候区。

(三)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

1. 炊管人员的管理;

2. 落实食堂值班,特别是夜间值班;

3. 坚持进料索证制度,把好来料进口关;

4. 食品卫生,做好食品留样,以备责任倒查。

(四)学校设施设备

1.校舍是否存在危房;

2.校车的管理与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体育器材设施是否安全适用;

4.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保管情况;

5.各类电器设备是否安全使用;

6.学校教室、实验室、礼堂、食堂、宿舍、厕所、游泳池等重要场所。尤其是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位置的校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校园周边

1.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问题;

2.学校门***通安全问题;

3.校园周边饮食安全问题;

4.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校要按规定和时限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校校长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各检查组对所抽查的每一所学校要认真排查,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认真填写“三进二十六防”配套的检查表。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和整改,使学校的安全工作更加抓实。

(二)全面整改,督促落实。各学校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凡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限期解决。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要提出时间表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此次检查是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行动,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2篇: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宿松县教育局和公安局联合下发的教秘【20XX】12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中小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余素龙

副组长:宗富洪、蔡贤书、李水罗

组 员:罗春华、田先明、余玉峰、石先平、程立根、吴山水、夏金才、柴桂根、周建春、张松林、司涛波、叶培荣、吴尔央、柯勇奇、龚其林、夏兰吉、许玉先

二、检查内容:

1、建筑安全。重点检查各完小校舍(包括楼房顶面、外墙、阳台、门窗、楼梯扶手等)、围墙、厕所等处及供水、供电设施的安全状况,检查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是否畅通和安全。

2、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各完小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会议室、餐厅、实验室、图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配备是否达标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无应急救援预案。

3、交通安全。重点检查各完小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车辆安全及学生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状况,交通要道通过校门口的安全措施,学校安排教师路队护送情况等。

4、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各完小食堂卫生管理情况以及校园内外食品卫生状况。

5、安全教育。重点检查各完小安全预案的制订及安全演练开展情况,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学校开展的防溺水教育、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安全教育情况。

6、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检查各完小周边是否存在网吧、游戏厅、文化娱乐厅、书店等,以及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其他状况。

7、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重点检查各完小安全隐患的排查是否制度化、常规化,是否建立安全隐患台帐,目前安全隐患的存在情况。

三、职责分工:

1、各完小先组织班子成员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中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中小蹲点干部和该完小校长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属学校逐项进行检查。

3、中心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乡各完小进行逐校检查,并认真填写好《全县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检查表》。

四、工作要求:

除了近期内把以上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外,我们还应该在今后有关安全工作中,把它作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最基本的工作来抓。现对下学期安全工作特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1)、要有详细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其二要有详细的安全纪实,有应急预案,有应急演练、有安全法制讲座、有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在计划中要有定期的对安全隐患排查日程等。

(2)、加大力度对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在下一学期中我们对难以治理的学校周边环境,将会同公安机关坚决整治到位。

(3)、杜绝三轮车接送学生。在下学期中我们的口号是“宁愿不开学,也要杜绝安全隐患”,坚决规范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求证照齐全的合格车辆接送学生。

(4)、开展“六个一”活动。在县教育局的指导下,切实开展好“六个一”活动,杜绝所有的安全隐患。

第3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9号),按照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应检查内容。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既重视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又要抓好面上的检查和抽查,既要抓好生产一线、作业场所、生产装备的检查,又要抓好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人员管理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网覆盖到所有地区、行业领域和作业岗位。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衔接,防止因失控漏管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第4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市安委会转发《天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及《滨海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滨海新区汉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营城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职责分工

此次安全生大检查要结合我镇实际,重点检查化工企业、渔业船舶、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情况。

2016环保局督查管理工作方案3篇
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第九篇

第1篇: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促进“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排污和污染扰民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和《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决定于2016年7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特制定《2016年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检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提升污染防治水平,确保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良好。

二、组织机构

在去年以来组织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对各类大气污染源加强排查,进一步摸清情况,强化整治,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深入地开展。

三、检查内容

(一)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

对造纸、铁合金、竹木加工、食品加工等企业加强监管,检查燃煤设施和各类锅炉的脱硫、脱硝、除尘装置运行情况,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达标排放情况,对不达标排污企业责令整改,直至停产整顿。

(二)加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企业查处力度

重点关闭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小染料、小炼焦、小炼硫、小炼砷、小炼汞、小炼铅锌、小火电、小玻璃、小水泥、小钢铁等小企业。分期分批规划推进辖区内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煤改气、改电等整治工作;对违法建设的燃煤锅炉、茶浴炉的给予严肃查处。

(三)综合整治城市扬尘

加强施工扬尘监管,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出场前对车身冲洗,净车出场,严禁沿途抛、洒、漏渣土。拆迁场地在折除建筑物、弃物装车过程实行喷淋防尘措施。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四)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油烟影响环境的餐饮单位责令整改。商请政府牵头协调,促使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分期分批推进城区重点路段、环境敏感区域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五)垃圾焚烧等面源污染整治

对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燃烧生物质的锅炉必须采取水浴、水膜除尘等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以消除或降低燃烧烟气污染。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监察频率,确保城市及周边地区垃圾无害化处置。

四、具体要求

(一)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查

对大气污染源进行再排查、再核实,补充和修正大气污染源清单,包括工业污染源、燃煤污染源以及扬尘污染源等。其中,工业污染源包括造纸、矿产采选冶炼、竹木加工、食品加工、塑料制品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其他大气污染排放企业;燃煤污染源包括城市集中燃煤供暖和分散燃煤锅炉;扬尘污染源包括施工工地、粉状物料贮存场、城市裸地等。

继续开展黑烟污染企业专项整治,摸清并编制属地存在冒黑烟隐患企业清单,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巡查。对去年以来列入挂牌督办以及被查出的其他冒黑烟企业逐一开展检查,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二)提高检查成效

坚持“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推行“明察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方式,并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的企业实行驻厂监督。注重运用暗查和突击检查方式,做到执法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

(三)加大惩治力度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排污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屡查屡犯、整改不力或整改无望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停。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严格依照“两高”司法解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发现违法问题不及时查处、检查工作存在遗漏、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信息公开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公布大气污染专项检查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相关信息,曝光一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查处,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第2篇:世界环境日志愿服务工作方案

志愿服务是大规模道德实践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为了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普及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公民环境保护责任意识,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组织动员全社会以志愿服务的方式积极参与和支持“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的各项活动,进一步激发各级各部门,社会公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使保护环境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提供优质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广泛开展宣传和普及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以推进节能减排,建设国家生态县主题,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周活动,在6月的第一周组织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开展节能学校行动,向全社会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全社会环境道德素养,积极参加绿化美化和环保实践活动,力争环境教育和节能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充分发挥学校社团组织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环保社会我调查”、“保护母亲河”、“我为环保作贡献”、“人人节约一度电”等社会实践活动。

2、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做好志愿服务活动。

一是“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周活动

今年是第43个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向污染宣战”,确定6月的第一个周为环境日宣传周,结合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节能减排、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细胞工程创建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着力宣传企业、社会在从事环保事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为打造碧水蓝天、环境优美、景色怡人的生态文明县城做出不懈努力。

二是环保知识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以弘扬雷锋精神,共创环境友好社区为主题,在社区发放小卡片,宣传爱水节水、植绿护绿、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理念和知识,引起大家对绿色低碳生活的关注,组织开展以环保知识为主题的社区课堂讲座、海报、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让社区群众提高环保意识,增强社区群众对环保的重视,同时为社区环境保护出一份微薄贡献。

三是环保知识进企业志愿服务活动

向县域内的企业发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文本提】高企业的环保责任主体意识,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厂区内发放《企业环境保护问卷调查表》,收集汇总后并进行统计分析,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对环保的认识及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

四是环保知识进校园志愿服务活动

校园广泛开展志愿环保活动,倡导志愿服务精神,增强环保意识。组织开展环保知识宣讲活动、环保手抄报等活动,推进全县中小学校环境渗透教育,丰富大家的学习生活和培养健康快乐的成长历程,提高中小学生的环保知识和能力,激发中小学生从小树立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意识和热爱科学的浓厚兴趣,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从而达到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环保事业的目的。

五是环保知识进农村志愿服务活动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农村开展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发放入户表,为群众排忧解难,尽心服务,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拉近党群干群关系。同时结合圩日做好环境保护知识宣传环保宣传展板、宣传单、宣传册、宣传光盘和现场咨询等活动,大力宣传环保基本国策和绿色环保知识。

3、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环保志愿者开展交通文明礼让、遵章守纪宣传活动和交通协管活动,引导机动车驾驶人守法、自律、谨慎驾驶,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信号、各行其道,乘客有序、文明乘车,纠正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4、开展“绿色护考”志愿服务活动。在高考中考期间开展组织环保志愿者以发放倡议书的形式,劝导周边群众、建筑工地自觉降低环境噪声,为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应试复习环境。

三、组织保障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世界环境日志愿服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组建了县环保局志愿服务队伍,以此进一步做好环保志愿服务工作,明确各项职责。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群众的重大举措,要把环境保护教育贯穿志愿服务活动的始终,按照统一部署,发挥各自优势,精心设计,增强工作实效。

2、抓住根本,突出内涵。把“六·五”世界环境日志愿服务活动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结合起来,精心安排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向社会广泛宣传环保知识,营造人人参与环保、关注环保、宣传环保的良好氛围,推进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发展,共同把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幸福家园。

3、建章立制,形成机制。建立和健全志愿服务活动的领导体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形成支持志愿服务活动的多元投入渠道;要重视志愿者队伍建设,搞好志愿服务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志愿服务工作水平;要制定相关激励政策,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健康发展;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和举措方法,不断探索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志愿服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3篇:环保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以及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全面落实县委的部署,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四下基层”、“马上就办”、“接地气、办实事、为人民”和“党员‘110’、服务在一线”为主要载体,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环保行政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提高新形势下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着力打造一支“为民、担当、务实、清廉”的环保队伍,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集中解决我局环保队伍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一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重点解决学风不正,知行不一,调研薄弱,不切实际,只说不做,抓而不实,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瞒报缓报,因循守旧,缺乏创新,办事效率低下,执法公开流于形式、“口号”式服务,热衷表面文章等问题。

二是坚决反对官僚主义。重点解决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不强,作风转变不够,爱摆架子,脱离群众,履责不力,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协调配合不够,本领不强,工作质量不高,急功近利,好大喜功,以权谋私,划“小圈子”,搞亲疏有别等问题。

三是坚决反对享乐主义。重点解决理想信念动摇,精神懈怠,不思进取,不愿担责,不敢担当,墨守成规,追求享乐,纪律松懈,庸懒疲沓,讲排场、比阔气、搞特权、图享受,存在歪风、玩风等问题。

四是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重点解决铺张浪费,追求奢华,公款吃喝,超标接待,公车私用,违规多占办公用房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保突出问题。

一是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围绕饮用水源保护,全面排查整治并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包案、信访工作反馈、领导下访等制度,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做好源头处理和稳控工作,重点做好餐饮油烟、噪声污染等群众关注的各类环保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结合“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建立联动协作机制,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保障环境安全。

二是实施环境治理工程。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区域、重点企业实施重点整治;对全县6家重点工业企业、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进行专项整治;实施民生工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4个、实施“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1个等重点减排工程,削减污染负荷;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削减2.5%、2%;以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安全为重点,以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为调控手段,以环境监测、环境执法、依法行政为保障,努力削减排污总量、大力腾出环境容量、坚决遏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勇担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实践者。

三是推进环保行政审批公开、公正化。在严格遵守服务承诺时限与限期办结制度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实行集体审议制度,在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勘查与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提交领导集体审议,最大限度地兼顾审批服务的效率与公平。同时按照准入条件审批建设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建设项目审批的公平、公正。按照一个窗口集中受理、一站式服务原则,建立以窗口服务群众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达到快捷、高效、廉洁、阳光、便民的审批效果。

(三)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充分运用“四下基层”、党员“110”服务、“三级联创”等载体,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与群众感情疏远,身在基层不了解基层,面对群众不会服务群众,与群众同讲一种方言却没有共同语言;联系服务群众“一窝蜂”、“一时热”,以联系基层干部代替联系基层群众,既忽视下基层的数量和频率,也忽视为民办事的质量和实效;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机械执行,死板操作,好事办不好;服务不贴心,传达政策不及时、不彻底;服务方式单一,服务不对路,服务功能不够强、服务设施不完善、服务手段和服务项目不够多,服务资源没有系统整合下沉,服务内容与群众需求脱节。

三、方法步骤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我局教育实践活动从2016年3月开始,2016年8月基本完成。根据县委文件精神,我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不划分具体时间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实践特色,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整改落实、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并重、有效衔接、相互贯通。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时间约4周左右)。这个环节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进行思想发动。2016年3月底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和县委督导组组长动员讲话。动员会议结束时,在规定范围内对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教育实践活动中去。

2.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教育计划,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交流讨论、上党课、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省第九次党代会报告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学习市第八次党代会报告和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学习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认真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中央规定的学习材料。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和在工作时的重要指示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大力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锲而不舍、敢为人先”的新时期老区苏区精神,深入学习李彬、肖毅等先进事迹和身边的先进典型。依托我县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深入挖掘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的事例,把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园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示范基地,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园,重温入党誓词,接受群众路线教育,开展理论研讨。要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时间3-5天,交流讨论2-3次。

3.组织专题讨论。根据县委要求,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重点围绕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通报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围绕我局“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研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从思想上弄清“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

4.直接到群众中去听意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采取座谈交流、入户走访、拉家常交朋友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通过开展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开通专线电话、设立网上邮箱以及进行民主评议等,拓宽听取意见渠道。领导干部要结合“四下基层”,真心实意听取群众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意见,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对群众的引导,打消顾虑,把想讲的话讲出来,把该提的意见提出来。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搞“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进行梳理,及时向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反馈,并报送督导组。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结束后,局党支部要形成简要情况报告,经督导组审核后,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时间约4周左右)。这个环节重点是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准、剖析透,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找准突出问题。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改进作风要求、群众期盼、先进典型,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深入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深入开展谈心交心,相互找问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对照检查。

2、深入分析问题。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向县委督导组反馈。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主要负责同志向本人反馈。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县委实践活动督导组会同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不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也要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但可不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要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把关。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局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重点是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认识,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努力的方向等,并形成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经县委督导组审核后,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时间约4周左右)。重点是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个人整改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面上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逐一整治落实。

1、认真开展“回头看”。对照县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部署要求,逐项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找到差距。局领导班子要召开会议,对“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并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认真开展“回头看”。要把“回头看”查摆出来的问题,纳入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

2、制定整改方案。局领导班子要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线路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领导班子整改方案,认真审阅领导班子成员整改措施,并报县委督导组审核。要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公示,整改情况要及时公布,接受评价和监督。

3、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确定的各项专项整治任务。围绕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办事效率低下,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信访突出问题等整治重点,有针对性地一项一项整治。同时还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达目的不罢休。专项整治方案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制定,报县委督导组审阅,确保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监督问责,务求取得实效。

4、强化正风肃纪。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及时进行公开通报,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局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领导、干部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5、加强制度建设。按照系统性、可操作性并重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环评审批、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保项目资金管理、排污费征收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完善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科学民主决策等制度机制。完善干部学习教育制度,完善公务接待管理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二)严格督查指导。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在县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强化督导责任,全程督导、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严把活动质量关。对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活动简报、门户网站、宣传专栏等,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充分反映我局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选树一批身边典型,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污染物减排等环保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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