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作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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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加盟合作官司
四川男子陷电动车代理加盟骗局 打赢官司却没要不回钱

    来源:武汉晚报

  辛辛苦苦打工多年,好不容易存了点钱,想着作电动车代理加盟投资创业改善生活。不料钱没赚着,连本钱也被骗子公司骗去。无奈之下,到法院起诉骗子公司,法院判作电动车代理加盟骗子加盟公司败诉,谁知过了1年多,也没得到赔偿。前天,来自四川南充的王先生。将自己在武汉碰到的这件烦心事告诉了武汉晚报记者。 

  王先生他今年43岁,十几年前就从家乡四川南充前往广东打工。2014年1月,他在网上无意中看到武汉欧雅迪商贸有限公司的加盟广告。广告声称该公司主要生产电动车,且代理销售该公司产品利润非常高。几经思量后,王先生决定在南充代理该品牌的电动车。2014年9月,王先生与该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并付了8万元的代理费。 

  王先生告诉记者,当年春节前,武汉欧雅迪商贸有限公司给他的第一批40辆电动车运抵南充。但当他前往验货时却发现,这批电动车居然没有产品合格证,而且质量确实存在很大的问题,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于是王先生立刻与公司取得联系,要求退货,但是遭到拒绝。后来,王先生与该公司商量多次无果后,来到该公司所在的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起诉欧雅迪商贸有限公司。 

  据王先生提供的民事判决书,2014年8月,东西湖区法院判决要求武汉欧雅迪商贸有限公司返还王先生代理费79914元,加上运费,交通费和商铺租金等费用,总共88000元。 

  但是直到2015年3月,该公司迟迟没有动静。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得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可直到现在,王先生还是没拿到钱。王先生介绍,法院给的说法是,他们一直在帮王先生追讨赔款,但这家公司换了地方,电话也无人接听,法院方面也没有办法。按照王先生提供的公司电话,昨天,记者试图联系该公司负责人,也无人接听。 

  前天,王先生在东西湖区法院执行员和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一起来到欧雅迪公司的注册地点。令人失望的是,这里早已人去楼空。对于这样的情况,他们也很无奈,只能尽力寻找该公司法人。(记者张栋)

  电动车时代网评论:电动车加盟骗局多 经销商需擦亮眼

  大家好,我是小辣椒!

  上期的深度辣评中小辣椒向大家报道了某电动车代理加盟的招商陷阱,许多经销商表示愤慨!众所周知,电动车行业水深,尤其是微型电动车领域,更是有许多经销商屡屡被骗,究竟是电动车加盟骗子太精明,还是经销商太单纯?下面小辣椒就来为大家分析一下。

  从过往的这些案件来分析,其实这些企业的手段无非就是这几种:

  1.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

  2.利用优惠政策吸引经销商

  3.利用大企业为自己增加支撑

  4.利用法律漏洞

  5.大笔货款套牢经销商

  首先,许多空壳公司会利用网络对自己的公司实力进行吹嘘,让经销商都感觉这一企业实力雄厚。比如曾经的杰尔特电动车,在网上的介绍非常好,照片上的生产基地巨大,仓库里有各种款式的电动车,货源充足,给经销商吃了一粒定心丸。但是这些图片都是源自网络,经过加工而成的。

  很多的企业会利用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吸引经销商,比如免费送货、路费补贴、店面租金补贴,实体店设计等等一系列的支持手段,让经销商以为天上真的掉馅饼了。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

  另外,一些皮包公司惯常使用的手段就是打着大企业的名号骗钱。或是声称自己与大企业同属一家,或是说自己与大企业存在合作关系。因为这些企业通常知名度不高,容易让经销商存疑,所以经常会借助大企业的名号来增加自己的可信度。

  许多企业利用经销商们对法律的不熟悉,在合同上做文章,设置一些陷阱,经销商无法轻易发现,而事后因为这些漏洞也无法维权。

  一些企业在经销商交完代理费之后,迟迟不发货,总是以各种理由要求经销商追加资金,这种企业很有可能是为了圈钱,以大笔货款套牢经销商,使经销商无法轻易退出。

  企业设置的陷阱其实很容易看穿,只不过因为经销商们当局者迷,容易被迷惑,其实在选择合作厂家的时候,有以下几个注意点,可以帮助经销商有效规避陷阱。

  1.不要因为过度优越的条件而动心,天上只会掉陷阱不会掉馅饼。“买的永远做不过卖的”,越是优惠的政策,越要谨慎小心。

  2.尽量选择有口碑的大品牌进行合作。大品牌比较爱惜羽毛,产品在质量和售后方面都比较完善,不会出现太大纰漏,信誉度比较有保障。

  3.认真阅读合同每一项,许多无良企业在合同上做文章,比如要确定好各项时间节点,不能用“提前”、“尽快”等模糊字眼带过。对一些“必须”、“一定”的字眼要格外注意,谨防霸王条款。

  4.以各种理由要求追加资金的要谨慎对待。越到那种迟迟不发货,以各种理由要求追加资金的企业,经销商们要多留个心眼。

  5.工作地点不断变换的企业最好不要合作。有些企业频繁更换工作地点,很有可能是换个地方再骗。因此,经销商可以提前做好功课,了解一下企业过往情况。

  目前看来电动车市场存在太多行业陷阱,行业前景虽然可观,但是整体的规范秩序还未形成,还有很多投机分子利用人们的无知获取不义之财。因此,小辣椒特别提醒广大经销商,电动车代理加盟投资前擦亮眼睛,多做一些调查,谨防掉进那些自称知名电动车品牌企业的陷阱中。也希望那些大品牌可以做好防范工作,不让投机分子利用自己的名号去害人,还行业一个良好的秩序。

  相关新闻:

  加盟电动车被骗客商维权被打伤

  2016-01-07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武汉)

  外地客商来汉加盟电动车,交了13万元货款后,商家不仅没发货,连电话都拒接。客商来汉要说法,却被打伤。

  浙江金华人张先生介绍,上月,他在网上看到武汉有电动车商家招加盟商,价格低廉。他来汉看货后,先后打了约13万元货款。但回浙江后,他发现店方迟迟不发货,后来甚至联系不上人。去年12月31日他再次来汉,在硚口警方协调下,店方同意协商。

  前日,张先生和两位朋友来到店内,商家拿出货单,型号与他们此前看的不一致。他们提出改型号,可此前获知1600元一辆的车,如今要价8000元。双方未谈拢,并发生冲突,张先生和一位朋友被打伤。

  硚口警方介入后,商家退还了三人20余万元货款。

  作者:周丹 曲严

篇二 加盟合作官司
网店加盟怎么样?可靠吗?网店加盟骗局揭秘

  网店加盟官司易赢执行难:公司人去楼空 账户上没钱

  谁也不知道有多少这样的网店加盟招商平台和公司,也不知道有多少加盟者卷入其中。一位早期网店加盟并同公司周旋近一年的加盟商称,据其所知,全国各地都有这样的公司,北京,武汉,广州,深圳居多。一些人认为北京就有上千家,另一些人认为有几百家。

  加盟者的数量更是无法计算。一家公司的维权代表告诉网易财经,每个项目上统计到的登记信息并要求一起追讨的加盟人数就几十个人到一两百个人,这其实是小部分,更多的人选择自认倒霉,“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是损失了两三万元,不愿意花心思去维权追回,说不定成本比这个还多。”

  但是仍然有人选择找代理律师进行报案和起诉。据这些加盟商讲述,到公安部门报案时,警方通常看到有合同就不予立案,让前往法院起诉。而这些诉讼不管一审二审,均以胜诉结案。

  网易财经获得的一份由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显示,被告(第九空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宣传内容与实际经营不符,且易引人误解,原告正是基于其提供的宣传信息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被告第九空间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原告退还技术服务费的主张予以支持。

  该判决书在陈述证据时还指出,本案与其他十八起案件均属同类案件,交易模式相似。

  然而对于网店加盟商而言,赢得官司似乎对情况并无影响,尽管法院支持其退回所交的费用,但是所有的起诉加盟商均被法院告知,被告公司的财务账户里仅90元钱,无法执行。

  据了解,加盟商在同公司签订合同,向对方打款时,通常公司提供的是个人账户,这些款项全部是打在个人账户中的,公司账户形同虚设,“一个公司会提供好多个私人账户”。

  而当加盟商们申请强制执行时,却发现这个第九空间国际的的公司已经人去楼空,工商注册信息尚在,法院也无可奈何,称“你们找到公司的人我们才能要求执行”。

  一位代理律师告诉网易财经,这些公司的模式和应对诉讼的方法都非常成熟了,合同拟得十分粗略,他们以表面上的加盟、签署合作协议等合法外衣掩盖诈骗的事实,常规的法律程序很难以诈骗定罪。

  北京市大兴公安局经侦队则直接向前来报案的加盟商称,我们也知道他们是在诈骗,但是没有证据无法立案。

  然而事实并不完全如此。维权加盟商们自己主动搜集了诸多证据,“开庭的时候法官和律师都对我们提供的这些证据感到很吃惊”,一位维权代表称,而一位自2012年开始就代理此类案件的律师称,其实这些证据完全可以进行诈骗立案了。

  这并不是这些公司应对维权网店加盟商的唯一办法。维权代表们,作为牵头人,往往也是维权群的群主,他们主动召集加盟商,统计信息,组织大家一起进行各种方式的维权。

  网易财经接触的多位类似牵头人都讲述了这样的情况,公司找到这些代表人,答应退还他们个人所交的钱,但是必须签订一个保密协议,保证解散群,不再同这些人联系,这些钱将分期退还。严先生是其中一个维权代表,他签订了保密协议,公司答应分三期退还其共交付的18000元钱,退到第二次的时候,公司就消失了,第三次的6000元也至今未退。

  大量网店加盟项目或为同一团队操纵 打一枪换个地方

  如果不是维权要退款,这些加盟商相互之间或许永远也没有机会认识。而当因为维权走到一起时,这些人拼凑出的信息几乎让人震惊,他们不仅模式完全一样,似乎连背后的管理团队都有共同的背景。

  另一位关注此案的王律师介绍,这些公司为了看上去经营时间久一些,通常并不是自己注册一个新公司,而是收购一个皮包公司,更改经营范围。比如南京唯有华唯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册显示的成立时间是2012年,事实上其于2014年由南京皮库皮具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他们将这样的一个招商平台称之为一个项目,而一个项目通常只会持续一年到一年半,被维权投诉的人积累到一定程度,便直接消失。与此同时在另一个地方成立又有新的项目出现。

  这些项目都有自己的所属公司,独立的法人,看起来相互之间毫无关系,他们也否认有关系。然而维权加盟商们却轻易发现其之间的关联:很多业务员,培训人员乃至管理人员同时属于不同公司,这些人对其他公司加盟商的信息都非常清楚。

  维权代表严先生称,该公司答应分三期退还的自己的钱第三期还未退,就已经人去楼空,在同后来加入名叫半岛国际商城的维权加盟商们交流时发现,两家几乎是同一班人员。严先生随后来到半岛国际的所在地,“透过他们公司那玻璃窗看进去,看到的就是之前天空国际那家公司,连鱼缸都是原来的鱼缸”。

  关注这些事情时间久一些的人多少会遇到一些从公司里干了一两个月乃至几个星期辞职出来的员工,他们多数不再愿意同大家有联系更不愿意谈起在该公司工作的这段经历以及公司内部的一些情况,但是也有些人人愿意谈一些。

  来自天空国际的一位前工作人员对外透露,自己初进公司觉得公司很正规,各种资质证件都有,进去之后,每天都有培训,培训的内容让他感到不安。几个星期之后,渐渐发现公司的那些摆出来让客户参观的证书很多都是伪造的。工作一段之后,他决定离开。

  据多位此类员工介绍,一家公司大概一百多人,基层业务员来自全国各地,但是上层管理人员几乎都是湖北孝感人。公司内部业务操作都是针对客户组建一个一个的小团体,分别负责“招商”,签订合同之后招商人员“隐退”,后续人员对接再以各种名义要求续交费用等,如此持续。

  前述从天空国际辞职的员工还称,拉到客户能拿到的提成非常高,平均下来,员工每个月能拿到一两万的收入。公司有一个内部QQ群,群里每天都会公布当天员工的“招商业绩”以及奖励给这些员工的提成,这是为了激励大家努力招商。而这个群里的账目显示,全国各地的加盟商汇进的金额平均下来,每天能有20万的进账。

  关于“背后团队”,这些从公司里干了一段时间就辞职不干的员工也无法知晓更多信息,“只知道很多都是湖北孝感人,听说大部分项目都同一对程姓兄弟有关,才来北京不到一年就买豪车别墅了,现在都赚了4亿”。这些信息网易财经未能核实到这些信息。

  网易财经致电上述部分公司,其中天龙国际直言公司是正常经营运作的,授权书都是真实的,中雅网听完叙述,就匆匆挂断电话。

  网店加盟骗局案例:

  网店加盟怎么样?网店加盟可靠吗? 请看受骗案例:

  湖南的王先生为了能够多赚些钱,决定做项兼职,因自身对电脑比较了解,所以就选择了网店加盟这个创业项目,他选择了一家厂家免费铺货的网店,很快就达成了合作协议,但是并未实现书面签约,只是口头的授权。王先生并未多想,一心想着赚钱,对方很快就帮助王先生做了一个网店,网店上线运行非常顺利,第一天便销售了3单,净利润达到300多块钱,这让王先生特别开心。而此时,对方提出,王先生的店没有缴纳保证金,会影响客户的认可度,如果缴纳保证金,客户量会更大,保证金2000元,网店不做时就可以返还。被当天利润冲昏了头脑的王先生并没有多想,很痛快的缴纳了2000元的网店保证金。

  第二天,客户成交量达到了5个,净利润达到700元,这让王先生又惊又喜,而第三天,一个客户都没有,这让王先生产生了疑惑。对方说,保证金越高,客户的认可度就越高,而且商品的排名也会越靠前,王先生的店刚搭建好,排名很好,基础不错,如果保证金能再提高一些,效果会更好,而且会很稳定。对方表示,保证金还有5000元10000元,最高20000元。一网乐购认为,此时王先生已经走入了对方的骗局中,却全然不知。如果能够缴纳20000元的保证金,可以推荐一个商品在首页1一个月,王先生想,反正保证金早晚都能退回来,多交点也无妨,而且还可以推荐商品,这是一件好事,不得不说,王先生是被之前的利益冲晕头了。

  当王先生缴纳20000元保证金之后,再也找不到人了,哪还有客户,原来之前的客户都是对方找人充当的。此次,王先生报了案,但是因为对方从未做过任何实名认证,所以找人就像大海捞针一样。

  网店加盟防骗

  防骗,又谈何容易?

  面对如此“陷阱重重”的网店加盟,网店主们又应该如何的判断呢?

  资深人士陈总说:“最保险的是找那些大的代理平台加盟,如‘爆款网’之类的平台。但是这种正规的平台通常门槛比较高,要收取代理费,而网店主们往往会被‘免加盟费’吸引。”

  当然要防骗也是有办法,凡是骗子通常都满足几大特征,卖家应该保持警惕:

  1. “拉代理”要警惕

  卖家开网店的时候,往往会有人上门“拉代理”。对这些人要提高警惕,因为正规的平台,不太会这么干。

  这就好比那些能把茶水验出淋病来的黑心小医院。一个城市中最正规的医院,往往是生意繁忙,从来不打广告的。那些黑心小医院往往广告打得最响。

  正规的平台都有自己成熟的模式,一定的知名度,一定的代理基数。做自己的生意都来不及,还不至于沦落到要“拉代理”的程度。

  2. “免代理费”的要警惕

  正规的平台往往需要收取“代理费”,正如你代理知名的服装品牌也要“代理费”一样。

  有些人觉得,会不会是“骗代理费”呀?其实,大可不必担心,骗子往往打着“免代理费”的幌子的。

  这个很好理解,如果你是骗子,你会选择‘骗得最多、最容易’的那种模式,就是“免代理费”。几百元的代理费与一百元的预存款,究竟哪个好骗?换位思考一下就明白了。

  3. “图片特别漂亮”的要警惕

  骗子从开始行骗到倒闭,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通常会超过两个月。

  那么,在这两个月期间,代理商下的单子,该怎么办呢?如果不发货,则代理商会网上到处宣传,那就没法继续骗下去了。如果选择发货的话,网店加盟是高资金消耗的行业,从备货到模特拍摄,是一大笔的钱,骗的不如花的多呢。

  那么,骗子是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呢?他们选择的方法就是“卖仿版”的衣服。

  所谓“仿版”的衣服,就是网店行业中的那种“韩国照片”的货源。这种货源版型到处可以找到,无需备货;照片是韩国的杂志照片,也无需拍摄。当然由于衣服是仿版的,实物和照片差距太大,差评率也是最高的。

  由于是韩国的杂志照片,骗子的图片往往比正规平台的实拍照片还要漂亮多。

  创业第一步网提醒您:

  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推动人类生活前进的步伐,越来越多的人在新兴时代里选择了新型的创业模式,比如说加盟网店,进行网络销售。阿里的崛起让更多人看到了网店的发展一片光明,也让更多人加入了开网店的大军。开网店在如今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它也确实能为大家带来丰厚的利益,但与此同时,我们往往忽略了各种网络骗局。

  一些所谓加盟连锁企业会抓住一些人想着天上掉馅饼的心理来骗人,我们不知不觉早已进入到他们的连环套中。他们往往会说自己的品牌在国外已经成功运营多年,用来打消我们对于加盟企业实力的顾虑。继而他们会告诉受骗者加盟以后利润很高,同时,还会列举一些成功案例,甚至会带其前往加盟的实体店,这不乏有事先安排好全是托儿的可能。最主要的一点,也就是最容易让人上当受骗的一点是,那些行骗的公司提供的加盟店往往都是投资成本低,顶多三四万块钱,同时还会提供相当优厚的经营条件,这样盘算起来对于加盟商而言风险很小,也就会对其不加防范。

  众多的优厚条件,往往会让受骗者心动,一步步踏入他们的骗局。创业第一步网提醒诸位,真正的品牌公司在对加盟商授权之前一定会做周密的考察,只有有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的人,才有可能获得他们的品牌授权。而对于那些门槛低,经营模式混乱的企业推出的加盟项目我们一定要多加防备。

  网店加盟可靠吗?网店加盟骗局多吗?其实,无论是加盟网店自主创业也好,为别人打工也罢,最主要的观念就是我们不能总想着不劳而获。也不能贪图小便宜而让行骗的人有机可乘,只有我们自己多加防范,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利益不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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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加盟合作官司
避风塘:加盟加出的官司

篇四 加盟合作官司
加盟骗局

加盟骗局

6月2日,一名为“我没素质我怕”的网友在网易时事论坛发表了《网上连锁加盟的真相》的帖子。在帖子中,他以一家服装连锁加盟品牌高级招商主管的身份透露了网上加盟店的黑幕。此帖发出后,众多受害者跟帖回复控诉网上加盟的恶行。 老于:我只是想要回全家的救命钱

那个残疾人姓于,是江苏省某市某村的一个农民。长期在外打工,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年初的时候在工地上发生了事故,落下了残疾!工地赔了他一笔钱,他老婆不再让他出门干活,但是家里的两个孩子都在上学,很需要钱。他们夫妻俩商量用赔偿金加上家里微薄的积蓄在镇里开个店。店铺看好了,想做服装生意,可是又苦于没经验!很偶然的机会,老于在家里的一本杂志上看到了我们的招商信息。除了被我们的项目所吸引,还有就是被我们所承诺的“全程指导”给打动了。按照上面的招商热线打过来,又被接电话的话务员一顿营销,终于还是来了北京!在看完样板间后,老于很满意。但是出于种种的顾虑还是不想立刻交钱,这时,叶主管抓住了他担心没经验的这个弱点,一再的承诺我们会怎样对他进行帮助(包括给他出装修方案,开业指导,营销培训啊等)!终于,老于被搞定了(他不知道所有我们承诺的这些其实就是一张光碟)!一个月后,我听到了他开业的消息!又一个月后老于再次来到了公司!他就是想让我们把钱退给他,如果实在不行退一半也行,他声泪俱下的一再强调着那是他全家的救命钱!公司对待他和对待其他加盟商没什么两样,他们让老于去告公司,老于竟然说:我不会打官司啊!最后,被老于纠缠的不耐烦的公司叫售后的那帮痞子们将老于像拖死狗一样拖出了公司!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打老于,但老于再没有来过! 一对年轻夫妇:连锁加盟公司欺骗了我们

那是一对在外打工多年的夫妻,存了一点钱,在家乡的镇上租了一间门脸,打算开个小店自己当老板!他们来到公司,我将他们带到接待室,告诉他们:这是我们公司的副总(王主管)由他接待你们!在王主管向他们介绍项目时,我没在场!但是半小时后,我看见王主管带他们去了样板间!从样板间出来后,我看见那对夫妇脸上充满着激动的神情(也可能是兴奋)!随后他们很快的的和公司签了合同,然后急匆匆赶回家去准备“发财”了!过了不到两个月,我又接到了那对夫妻的电话。他们在电话里向我大声的斥骂,说我们公司欺骗了他们!我平静的听着(此时的我对这种情况已经很麻木了,可以说没有任何感觉,即不生气也不激动)等他们骂够了,我用一种温和的语气告诉他们:有什么问题可以拨打我们的客服部

(就是售后),电话号码是*********!然后我就挂了电话!这种说法是公司要求的!

一、网上加盟的流程:

1、在各大招商网站都发布了招商信息,吸引顾客留下联系方式;

2、“连锁加盟品牌公司”从各网站那里拿回顾客的资料(花钱的),分发给电话业务员;

3、电话业务员只要照着联系方式打过去,向顾客介绍连锁加盟品牌怎样好,加盟的细节啊等等;

4、邀请加盟商来连锁加盟品牌公司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观看连锁加盟品牌公司的样板加盟店,挑逗加盟商赚钱欲望,签约!

二、如何防骗:

1、试着在百度()里以项目名称加骗子两个字搜索一下,如果没有发现投诉,基本上项目就可以相信,如果投诉多,就是骗子了,适用于任何项目,这是一个基本的判断。

2、如果你要加盟的品牌在公司所在地(就是你去考察的地方)没有两家以上的实体店,那它就是骗子!无论它如何解释你都不要相信!

3、骗子公司一般多采用,诱导式,用小猫钩鱼的方法引你上钩。比如,赠送小礼品,减少加盟费,返现金,返装修费等等计量。当这些情况出现时你就要小心了!

4、一定要看你准备加盟品牌的生产车间(或工厂),和他们的仓库!无论他们把厂址和库房说的多远,你都一定要去看看!你可以这样养算一下:是被骗去几万元好呢,还是花几百块路费去看一下好呢?

三、[网友来论]

辫子:我常想,有很多想开店的人都是一些下岗的职工,她们有多少人能够有我们这样多年的商海工作经验呢?就算去调查了解,也未必能够了解到关健地方,于是注定了很多人会被骗去血汗钱。今天看到这篇文章,看到的内幕果然和我们当初经历的是一样的,希望这些能够给那些欲做加盟商的朋友一些提醒。

xueer1860:经常从电视看到一些品牌加盟店的广告宣传的很好而且每个台每天都在轮流播放如果今天不是看到你的帖子可能我早晚也会被骗,前段时间我也看了几个项目从网上也查了相关网页没发现问题,虽然这样我心里还是有很多疑虑,要不是快要办奥运会北京限制入内我可能真的会去考察。

篇五 加盟合作官司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篇一: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不只是法律问题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不只是法律问题.txt为什么我们在讲故事的时候总要加上从前?开了一夏的花,终落得粉身碎骨,却还笑着说意义。不只是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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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从北京市高院裁判文书库中检索北京各级法院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裁判文书144份进行分析,结果显示,法院审理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涉及产品销售、餐饮服务、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等诸多行业,对社会经济尤其是零售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加盟合作官司】

【加盟合作官司】

这些案件中,串案,即特许人相同的两个以上的案件比例达到50%,最大的串案包括10个案件。

串案中,有的特许人在最初的几个诉讼中正常应诉,而一旦案件数量持续增加,特许人下落不明的比例较高。

二中院于2008年10月受理了被告为特许人凯尔缔豪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的特许经营纠纷案件。最初,凯尔缔豪公司正常应诉,并在法院主持下与原告达成和解,该案件两月后以原告撤诉结案。但是二中院在2009年6月受理以该特许人为被告的另外两起案件后,在向该公司送达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于2008年12月变更了注册地址,2009年4月后搬迁,至今下落不明。

朝阳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子英指出,特许经营模式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对其规范运营和理性认知还有待完善和深化。有些特许人仅利用特许经营能够扩大经营规模、加快产品推广的优势,不考虑自身的经营体系是否成熟,盲目扩张、吸纳加盟。

而在法院审理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中,被特许人多为下岗人员或无业人员,文化素质较低,商业风险意识较差。而且,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与一般的商业纠纷不同,易导致群体性纠纷。因此,“这类案件不仅仅是法律适用的问题,更是政策导向问题,审理案件要考虑特许经营在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统一司法尺度,有效发挥司法的导向功能,促进特许经营市场规范、健康、良性发展。”林子英说。

二中院民五庭副庭长张晓津也认为,法院在司法裁决过程中应正确理解和尊重立法本义,至少在现阶段,应较大力度地加大对特许人的规制,体现对被特许人适度的宽容。篇二: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作者: 时间:2008-09-18

原始材料

[案情]

2003年,**公司与唐某订立特许加盟合同,约定:**公司向唐某授予“**茶楼”特许经营权、传授加盟店知识等,期限为5年,唐某应支付加盟费15万元(无论何种情况均不退还),特许保证金10万元(非定金性质,在唐某违约等情况下**公司有权没收),并按月支付特许使用费、特许广告费等。合同还约定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解除合同,违约金为30万元,唐某以该特许加盟合同参与设立的公司对唐某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签订后,唐某缴纳了加盟费15万元及保证金3万元。唐某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了海通餐饮公司,由海通餐饮公司作为经营“**茶楼”加盟店的载体。之后,因唐某长期拖欠特许使用费和特许广告费等,**公司经催讨未果于2004年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解除特许加盟合同;唐某支付特许广告费、特许使用费4171.28元、违约金30万元、特许保证金3万元;唐某设立的海通餐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唐某反诉称因**公司未履行员工培训、广告制作等合同义务,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由**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唐某认为特许加盟合同中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予以调整。海通餐饮公司同意唐某的意见,并对承担连带责任没有异议。【加盟合作官司】

[审判]

原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司已依约履行了相关义务,唐某拖欠相关费用的违约行为已构成合同解除条件,**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应对该合同的后果一并进行处理。遂判决解除双方的特许加盟合同,唐某支付**公司特许广告费、特许使用费4171.28元并支付违约金15万元,海通餐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返还唐某特许加盟费12万元、特许保证金3万元。**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称其不应返还加盟费及保证金、唐某应全额支付违约金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特许加盟费是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系争合同中关于该费用不予退还的条款符合该费用的性质及行业惯例,且合同系因唐某违约致解除,故加盟费不应退还。综合本案实际履行情况,因**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具体损失,原审判决的违约金显属过高,应酌情减少。系争保证金不具有定金性质,应予退还。遂改判撤销原审判决主文中关于**公司退还唐某12万元加盟费的条款,同时变更唐某支付违约金金额15万元为3万元。

[情理法观点]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纠纷产生的原因是特许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后,双方对合同解除的后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认识,这在当前的特许经营纠纷中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具有代表性。以下结合本案的争议焦点,就其反映的法律问题展开探讨,以期为同类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

一、特许加盟费是否应退还加盟费一般是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加盟费定义为“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虽然《办法》属于行政规章,效力层次不高,但该定义仍可作为本案审理时的一个参考。实践中,特许双方往往并不清楚加盟费的性质,只是约定加盟费“一次性支付”,有的把加盟费看作是合同中特许使用费的一部分或预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费理解为合同保证金。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时,特许双方对加盟费应否返还产生争议

二、特许保证金是否应退还

三、违约金如何确定

按照《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一般而言,约定的违约金兼具补偿性和惩罚性功能,合同双方在签约时,对于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是有一定认识的,如无特别不当,法院不宜介入对违约金的调整;但如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太多,或者一方依据其强势地位而迫使对方接受不公平的违约金条款,则法院也应予以干涉。

我的案件评析

该案涉及的核心问题特许经营合同提前解除时特许人和被特许人法律后果的确定。以下就该案的争议焦点作出分析:

一、中途解除合同时,特许加盟费应否返还

笔者认为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时,特许加盟费是不应返还的。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加盟费定义为“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在合同开始履行后,特许方如果切实履行了收取加盟费所应承担的义务,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即使中途解除合同,也不存在加盟费的返还问题。

其次,从特许经营权的法律属性分析,特许经营权一般包含着特许人拥有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资源、管理技术等一系列具有商业价值的要素,特许加盟费是加盟者为获得特许经营资格所支付的对价。该案中唐某已经获得经营“**茶楼”加盟店的资格,切实使用了企业商号、经营模式等资源,应该支付加盟费。再次,该案双方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加

盟费的处理,即“无论何种情况均不退还”。本案合同的解除主要由于被特许人的违约所致,**公司对合同的解除并无过错。没有显示公平的情况存在,因此该条不能认定为可撤销条款。

二、特许保证金应否返还问题

收取特许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其实质是一种以金钱作为质押标的的担保,对合同当事人产生心里压力,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该案当事人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特许保证金不具有定金性质,即使在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所以合同一旦解除,特许保证金是应该予以返还的。

三、违约金的确定问题

该案的另一个争议点在于,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法院如果就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调整。

我国《合同法》114条的规定已经明确了违约金的性质,即以补偿性为基本功能。虽然违约金一般以合同双方的意思自治为准,但如果出现双方利益失衡的情况,法院可以作出适当调整。调整的基准也应以补偿损失作为前提。

该案**公司的损失主要包括品牌、商誉、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损失。这些无形财产的损失在实践中较难衡量的。笔者认为可以参考我国《商标法》、《专利法》等中关于侵权行为赔偿的计算方法,即首篇三:关于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特许经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一、开展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问题调研的背景 2008年4月1日,原归属经济庭审理的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调整为知识产权纠纷的案由。一年多以来,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数量较多,任务艰巨与审判人员经验欠缺、理论认识不尽统一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因此,北京市二中院民五庭认为有必要针对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调研,以便统一认识,加深理解,高质量、高效率地审结该类型案件,以有效维护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特许经营秩序。

调研采用实证分析和比较研究的诉讼法,一方面从北京市高院裁判文书中检索2008年北京各级法院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裁判文书44份,本文所有相关数据均出自对上述裁判文书所载明的相关信息的统计。另一方面,参阅了国际特许经营合同的经验和美国相关司法判例,就特许经营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比较法研究。此外,调研组还通过与特许经营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进行座谈的方式了解该行业发展状况以及相关立法的背景材料,通过辖区、庭等各级法官座谈会的形式,与具体承办此类案件的法官对相关问题进行研讨。

【加盟合作官司】

二、特许经营的现状以及我国特许经营纠纷的成因分析

(一)从法院审理案件的角度出发看特许经营的特点

1、特许经营合同涉及产品销售、餐饮服务、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等诸多行业,对社会经济尤其是零售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其中涉及产品零售(服装、鞋帽、化妆品、珠宝、仪器、设备等)行业的案件数量最多,约占案件总数的72%。

2、被特许人以个体工商户居多,启动诉讼程序的原告多为被特许人并且意图通过诉讼摆脱合同约束,请求判令解除合同、撤销合同或者合同无效。

3、涉案特许经营期限较短,合同期限小于3年的短期合同约占案件总数的78%。

4、4〃6%以上的特许人在特许经营活动中存在虚假宣传、不具备“两店一年”、未进行备案、不拥有注册商标等不规范、不诚信的情形。

5、法院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判决率达到57〃6%,调撤率不中40%,低于北京市高院2008年知识产权案件平均调撤率48〃2%。

6、串案(特许人相同的两个以上的案件)比例达到50%。

(二)原因分析

由特许经营这种运营模式自身的特点所决定,上述情况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内在规律性。对于

被特许人而言,这种运营模式的优势在于:1、可以获得经过市场认可的产品和服务;2、可以获得特许人的技术和管理支持;3、可以采用特许人统一的重质量控制标准;4、较低的运营成本;5、独家经营,排除竞争。劣势在于:1、缔约信息不对称;2、需要支付特许经营成本;3、对经营自由的限制;对于特许人而言,这种运营模式的优势在于:1、利用他人的资金和经营进行扩张;2、批量采购和统一广告降低运营成本。劣势在于:1、被特许人掌握相关技术后寻求独立;2、难以寻求合适的加盟商。

由我国特许经营的发展实际所决定,上述情况的发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1、特许经营模式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属于比较新的模式,整个社会包括特许经营合同的当事人均缺乏对该体系的深刻理解。2、特许经营门槛过低,特许企事业良莠不齐。3、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具有群众性特征,由于部分特许人不具备特许实力盲目扩张,一旦一个特许经营环节出现问题,容易造成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连锁反应。特许人则往往选择以下落不明等方式逃避责任。4、特许经营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被特许人在缔约能力、分析基础上商业价值、判断市场风险等方面始终处于相对弱势,容易受到不公正合同条款或者特许人不诚信行为的伤害。5、在所有诉讼中,特许人没有任何过错的几乎没有,但促使被特许人提起诉讼的真正动机并非总是特许人具有相关过错。据统计,约有75%的被特许人提起诉讼,确实是由于特许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也有约15%被特许人提起诉讼,是出于经营亏损试图挽回损失的目的;约5%的被特许人系追加其他被特许人起诉;更有约3%的被特许人是出于掌握了技术和经营秘密后试图另立门户的目的而提起诉讼。

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中的主要法律问题

(一)特许经营合同的性质判断

1、特许经营合同的基本特征

国际特许经营协会在其章程中对特许经营定义为:“特许经营是在特许权人和专营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合同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特许权人提供或有义务在诸如技术秘密和训练雇员方面维持其对专营权业务活动的利益,而专营人获益使用由特许人所有的或者控制的共同的商号、企业形象、工作程序等,但由专营人自己拥有或者自行投资相当一部分的企业”。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将特许经营定位为:“由被特许人向特许人支付费用的商业安排,其中包含:(a)被特许人销售标有特许人商标标识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在被特许人以特许人的商号经营的情况下,要求或者建议被特许人满足特许人的质量标准;以及(b)特许人可以或者有权利对被特许人的业务实施重大控制,或者对被特许人给与重大帮助”。1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特许条例》)第3条规定,特许经营是指援用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1 王军、解琳编:《美国商业特许经营法案例选评》,对外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页。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的经营活动。综合上述三种定义,特许经营合同区别于其他合同的基本特征如下:

(1)特许人拥有(包括所有和控制)特许经营权或者特许权。特许权是特许人拥有的权利束,是知识产权与特定经营模式结合的产物,其核心一般体现在知识产权上,如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有技术或者专利技术、商业秘密等。

(2)特许人将上述特许权整体许可被特许人使用。特许人在特许权转让过程中不会就单个知识产权进行交易,而必须是将复合特许权整体交易。特许权许可的过程中,必然发生特许人对被特许人的经营进行管理和控制,即要求被特许人按照统一经营模式进行经营问题。因此,特许权包括许可和管理权。

(3)特许人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特许经营合同属于有偿性合同。特许人有权向被特许人收取相应的特许权使用费。

2、合同性质应当依照合同本身约定的权利义务来判断【加盟合作官司】

(1)除非有反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视为当事人最终确认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以此作为判断合同性质的依据。部分特许人抗辩称,虽然合同中含有一些许可使用商标、统22 郑曙光、卢建益:“商业特许经营:经济法视野下的考察与分析”,载《辽宁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

篇六 加盟合作官司
连锁加盟骗局曝光

连锁加盟骗局曝光:看看他们都用哪些招儿骗你 加盟有风险,创业须慎重,光有热情远远不够;更何况在热火朝天的创业市场中,还混杂着大量不断变种的非法连锁加盟骗局。希望这句在股市、汇市、房市等场合经常出现的老生常谈展开我们之间这次对话之旅,通过以下的阐述,能真正带给准备通过连锁加盟这样的方式展开自己和家人创业之路的大小投资者有益的启迪,增强他们的自主保护意识,避免更多糊里糊涂创业悲剧的不幸发生。 近十年来,招商经济和连锁加盟在中国蓬勃发展,蔚为壮观,但政策法规相对滞后、市场监管缺失和盲点过多,连锁加盟招商展会过多过频泛滥成灾、导致对入场招商单位审核形同虚设,来者不拒助纣为虐;具备极大成本优势的网络招商风行,大大降低了诈骗成本、提高了诈骗敛财的速度,让某些侥幸之徒很容易快速实施波及全国乃至全球的虚假招商加盟诈骗,而且虚假招商加盟的诈骗行为、名称、形式象病毒一样不断变种,已经出现了很多“人才济济”、冠冕堂皇的集团化诈骗团伙。他们的诈骗招数通常如下: 1、阵地战从容不迫 这些诈骗团伙通常都在国内外合法注册,披着集团、连锁加盟总部、国际集团、国际连锁机构等令人崇敬向往的“虎皮”;他们是打阵地战的,通常不到整个体系彻底崩盘不会撤离;而且他们精通法律,智囊团队中有强悍的律师队伍帮他们从合同、说辞等方面规避责任,少数不服气想讨回损失或为损失讨个说法的投资加盟商,很容易被他们拖跨或轻松击溃。整个“局”做得极其机巧、奥妙无穷,也极其容易快速逃脱法律的监管和惩罚,甚至巧用法律成为其保护伞,出了事由其智囊团中无比强悍的律师或律师团队将受害者和法律玩于股掌之间,镇定自若地一边打官司一边诈骗,根本犯不着撤离市场放弃既得利益惊慌逃跑,让绝大多数投资加盟商防不胜防!政府机构单单从法律条文上也奈何不得他们。 防范措施特别提示:以成功企业家或者外商身份入驻高级写字楼,办公高档豪华,企业CIS、VI识别体系完善,员工BI、MI理念行为也清晰规范,西装革履气派十足;这部分诈骗团伙的连锁总部和正规的连锁加盟招商机构表面上十分相象,最大的差别就是投资者加盟连锁后,多数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总是经营不长久,主要原因可以参考第9条。 这些团伙在各种媒体上很难看到其负面报道,一方面他们的公司冠冕堂皇,另一方面他们的盈利模式让外行总有雾里看花的困惑感,第三方面他们是许多媒体广告费和展会展位费慷慨的提供者。 第四方面也

是最重要的一方面,这些家伙到案发时要么帐目一塌糊涂,根本难以查清,主要连锁加盟收入和销售收入都直接打入公司老板或老板亲信的私人帐户,一旦进帐就被迅速转移,公司帐户上通常只保留日常开支的费用;要么他们的往来帐目异常清楚明白,上缴税收也很及时,这些高明的敛财团伙很清楚不必招惹政府监管执法部门的关注,用如此轻易得来的钱财上缴税费为他们赢得“利税大户”的好名声,对于他们继续在这个世界上“光明磊落”大张旗鼓地长时间聚敛更多钱财,意义非同凡响。 比如曾经轰动一时席卷上亿元的“得意馆”咖啡连锁加盟诈骗案,就掺合了传销和非法集资等多种行骗手段;相信大多数加盟商都还记得“得意馆”工作人员信誓旦旦的盈利承诺,每次展会招商时呼天动地的浩大声势不仅令周围正常招商的参展商头疼不已,也让您记忆犹新、历历在目吧。 2、 游击战灵活机动 这些打游击战的团伙,象流寇一样四处流窜作案,根本不顾及法律后果,一个项目一个招牌一套骗术一个“局”,钱骗得差不多、纷争发展到快难以招架时会玩搬家、失踪、变换法人代表等游戏;而此时,这帮人的另一个项目、类似骗术设置的新“局”可能又在这个或那个城市悄然火爆起来;据说这类型小贼毛有的几十家全国串联、分立山头行骗,各个团伙分别用不同的身份在全国不同城市租赁或购置了办公室,托盘的是一帮大佬级的黑白黄道人物,跳到前台操作的则是另一帮“职业经理人”级别的大小喽啰,轮番出现在相同场所,换不同的牌子很容易为前面已经被曝光的团伙成员掩护,又大大降低了办公室搬家、装修费用。 这种人昙花一现 第六种,如果有,是什么类型呢? 防范措施特别提示:当然,这是那些初出道、瘪三式的诈骗团伙,衣冠楚楚或灰不溜秋形式多样,一切都不规范,少数在各大城市中心租用小面积办公房,大多数散居城市非中心甚至偏远地段,以广告和展会“捕捉”自投罗网的远方投资加盟商为主。但无论老实憨厚、精明狡诈,那种耐心、细致、察言观色,确定无疑是人中龙凤,在快速起家之后,也很快会通过真假境外注册、扯虎皮拉大旗,升格披上前一种成功企业家或外商的诱人身份。不少有所谓“欧美日”背景宣传的项目就是如此这般操作的。 这些家伙因为圈钱手法相对拙劣,招致的民怨直接,常常见诸媒体和网络,通过百度网站输入该连锁总部的名称或商标、商号,即“XX”+“骗”或“欺骗”、“骗局”、“真相”、“圈钱”、“劣迹”等字样,很快能找

到这些家伙行骗过程、特点、主要成员、受害投资加盟商、媒体评论、政府执法机构观点和查处记录在网上早已经公开的信息。 比如前些年席卷600多万元加盟款项的“大海饰品”连锁加盟项目,席卷2亿元以上的“麦肯基”洋快餐微小型店铺连锁加盟项目等。 3、形象塑造引发崇拜 核心成员包装,比如真假留美博士、海龟、经营奇才、领袖气质、名人合影、领导合影、真假二三流明星代言……有少数学着香港或海外那些黑帮大佬,搞点捐资助学、慈善义举、竞选名目繁多的“十佳人物”、“杰出青年”,让人油然生出敬意,实则骗取名誉之后大肆宣扬,达到欺世盗名、包藏祸心的目的。当然,绝大多数“十佳人物”、“杰出青年”是不错的,人渣祸害只是混进去的极少数,但对于这极少数,投资加盟者和政府执法监管部门不得不严加防范查处。 4、密集宣传广种薄收暴利营生 上述公司都很舍得宣传、广告,密集成团或单独搭台出现在杂志、报纸、电视招商栏目中,网络宣传也因为显著的成本优势和丰富多彩,越来越多被高效利用。有的项目多年来宣传攻势不减,令常人怀疑能否收回宣传成本;其实,这样的担忧纯属天方夜谈,这些专事设套骗钱的公司,对其骗局都有精心的测算,并且时时调整策略应对变化了的市场、进化了投资加盟商,他们成功率极高的连锁加盟招商行动“套得”的利润,总是远远高于他们投入的成本。 5、投资回报接近夸张不着边际 他们的任何项目几乎都有十分诱人的投资回报分析图表,同时配以竭尽夸张的宣传,比如“投资三五万、年入上百万”、“下一个百万富翁就是您”、“没有风险的赚钱项目”、“投资XX项目几代生活不用愁”……反正纸上谈兵不会对任何人负责,而且面对投资加盟商的疑问,他们都有一套严密的回答模式、处理技巧,比如请其团伙中的上线、甚至头面人物出面,那就是几乎任何要求都大胆承诺,毫不犹豫得令人毋庸置疑,使到访者或电话咨询者对他们一切以加盟商、投资者为核心的服务态度和几乎完美的高效能服务体系赞叹不已。当然,最后兑不兑现那是后话,对于这类以圈钱为最终和唯一目的的连锁加盟企业而言,金蝉脱壳之计其实早已经安排妥当。 6、频频组团全国巡展 他们频繁地出现在全国各地的正规连锁招商展会上,而且动辄以豪华装修、庞大阵容出场,甚至锣鼓喧阗、呼天动地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比一场马戏表演还热闹,其中实质在上演一场心理暗示催眠下的诈骗狂欢。通常展会开始半天之后,大大小小的加盟意向

名单开始挂满了展台四周,到三四天的展会结束,加盟意向名单中很大一部分已经换成了投资加盟名单;其实两类名单都很难详细考证,做“托”的,受骗的,混杂其中,让人难辨真伪。在这样场合下受骗加盟的投资者,哪怕旁边亲朋好友如何规劝、提醒,都很难回头,和赵本山大叔《卖拐》忽悠得找不着北的范大厨师状态差不多。展览公司介绍这些企业出展费最爽快,因为骗钱实在太容易,犯不着在那点展会费用上和主办单位罗罗嗦嗦。 7、人盯人服务到“家”、样板店雾里看花 无论在连锁加盟招商展会上,还是您亲自到其总部考察参观,样板店实地探访,都非常热诚,而且采用人盯人战术,结合程序化流水作业。其实所有的参观、考察都是在其完全掌控之中的,连锁招商加盟总部自然不必说,那些样板店多半是其设置的,接待员工无论以直营店、加盟店的身份说话,肯定都专捡动听的讲,看到的具体经营状况无论好坏,他们都有办法自圆其说;其中也不乏受骗上当后被收买,成了为虎作伥的傀儡和进退维谷的可怜虫。几个回合下来,大大小小的投资者多半已经被他们的迷汤灌得差不多了,晕晕糊糊恨不得赶快签合同交钱。 8、九头鸟不同名同主,圈钱游戏大小通吃 为了吸引各种类型的投资者,有的连锁加盟招商诈骗集团将同一类项目,按照金额几千、几万、几十上百万,包装成外人看起来互不相干的公司,实质紧密关联,大小通吃;比如洗衣连锁加盟企业,可能您刚开了一家,紧邻您或在周围不远处很快又会开出规模比您大或比您小的一家或若干家不同品牌的洗衣连锁公司。自然,短暂繁荣、仿佛已经看到盈利前景的养家糊口项目,迅速卷入血拼境地……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景,在某些社区,呼啦啦起来好几家洗衣连锁店,对于社区居民洗衣多方便、多便利啊;但三五个月之后,可能各家资金都血拼殆尽,又都纷纷关门歇业,甚至出现将居民衣物席卷而逃想以此扳回一点损失的可怜又可恨的上当受骗的投资加盟者。殊不知几家的血拼关门,只是为那些幕后狂赚的连锁加盟总部再次制造了一次圈钱的条件,也总有不知死活的投资加盟商前赴后继地反复上演“开关店”的悲喜闹剧。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洗衣连锁公司都是诈骗性质,但因为众多诈骗性质的连锁加盟项目出现,也使那些正规连锁公司陡然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在有限的市场容量下,倒闭关门的也不少。 9、赚钱项目傻瓜都会、简单之极何须加盟? 容易被用来诈骗的项目,或者分析那些诈骗的项目,不难发现都极其简单易学,操作简便

;比如早期饲养蚯蚓、蝎子、海狸鼠、家庭酿酒设备等名目繁多的骗人项目,先高价卖种、卖设备、卖原料,许诺全部高价回收,要么根本养不活,要么到养成后根本找不到人收,要么总是达不到其验收标准,令投资加盟者老身费力、血本无归。还有前两年所谓“麦肯基”微小型洋快餐连锁加盟企业,境外来的外籍诈骗团伙捞足了油水卷款几千万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了国内做傀儡的小喽啰接受警方盘查。 有的则在理念上确实新鲜劲。很得初入社会、创业心切的青年男女欢心,得到广大本钱小、力量弱的下岗职工青睐,比如玩具出租连锁项目、女性饰品连锁项目、小型咖啡连锁项目、花种草项目、手机美容项目等。 其中的一些项目自始无效。早就被这些连锁加盟招商总部证明永远没有盈利可能的项目,比如曾经风靡大江南北、长城内外的“玩具出租连锁”项目,轻信后投资经营的加盟商不仅在经营三五个月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还因为在收取大量会员费后根本无法按照总部预先精心设计的运营模式向会员提供服务,频频发生经营难以为继的加盟商被会员客户围攻被迫离乡背井远走他乡的悲剧;而事情被曝光后,受到媒体责难的基本上都是加盟商,总部通常轻描淡写地就将责任推脱得干干净净,而公众和执法机关往往不解其中最根本的原因,让那些前赴后继拉起大旗做总部的骗子老板们名利双收。 有些是连锁加盟招商总部在价格上疯狂加价。让加盟商根本不可能盈利,如果经营勤奋,自己到城隍庙、义务小商品城等直接进货,部分能够继续经营下去,但利润绝不可能象那些人吹嘘的那样高;因此,这样没有技术含量的项目,加盟等于平白无故地多出一道流通环节,还不如不加盟的好,自己考察市场、请人设计装修好店面才真正能享受到创业做老板的乐趣和成就感。 有些在产品品质上做手脚。比如某些连锁加盟总部就专门低价收购外贸加工企业的残次品,再通过包装的所谓连锁加盟项目高价转给不明真相加盟商,而且还收取不菲的加盟费、培训费。各类大小投资者加盟这样的项目,前景可想而知。 现在项目又有逐渐高级、智能化倾向。比如儿童早教项目、少儿英语项目、励志培训项目、出国留学项目、出国打工项目等,从最富盛名的“智慧鸟”玩具连锁出租开始,一拔又一拔的粉墨登场。当然,也有土得掉渣的“烧饼”项目,迎合了市场一时的新奇需求,可能初期目的比较纯正,但管理欠缺和过于简单化的操作,成就了做烧饼烘烤箱的旺销,因此短短几个月一阵风过去,几乎所有的烧饼店都将灰飞烟

篇七 加盟合作官司
承诺未入合同,败诉“特许加盟”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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