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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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专项行动督查通报
关于严打整治督查专项行动情况督查通报

关于严打整治督查专项行动情况督查通报

3月30日至4月乌恰县社保局开展严打违法犯罪整治社会秩序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有力。按照严打违法犯罪整治社会秩序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迅速成立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建了工作专班并明确了相关职责。

(二)氛围浓厚。及时召开了干部、负责人、职干部大会,并通广播宣传、会议宣传、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宣传手段形式对严打违法犯罪整治社会秩序专项行动进行了颇具实效的宣传发动,对全局严打违法犯罪整顿社会秩序工作进行了宣传动员。

(三)成效初显。通过前期的宣传发动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部分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正气、弘扬法威,在全局范围内营造良好的会战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发动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工作还停留在一般状态,不够深入。宣传发动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全单位共同参与的氛围未真正形成。

(二)信息摸排有待进一步深入。前期摸排出来的案件线索属于信访事项、不稳定因素的较多,能够构成政法机关出重拳打击的治安刑事案件的线索偏少,涉恶、涉稳、涉环境、涉操纵的案件更少。

(三)无理缠访问题仍然较突出。均存在无理缠访、无理上访的现象,有的甚至影响了正常办公秩序,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组长,成员务必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有效举措,把严打整治工作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优化行政执法环境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主要措施抓落实、抓出实效。【专项行动督查通报】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辖区工作情况,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加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力度,完善行政处罚程序,确定行政强制对象,严厉打击抗阻行政执法行为。

乌恰县劳动就业保险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

篇二:专项行动督查通报
专项行动督查通报(第一期)

长兴县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等

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督 查 专 报

(第一期)

县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组 2010年8月25日

8月12日,县政府办印发了《长兴县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后,各乡镇(街道、度假区)迅速行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面向行政村、社区的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推进措施,大力开展主题宣传和整治活动,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实施。截至8月24日,雉城镇、煤山镇、泗安镇、林城镇、小浦镇、虹星桥镇、吕山乡、水口乡、二界岭乡、古城街道已上报专项行动方案和联络员名单。

8月24日,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沈连江在县政府办副主任徐卫东、县安监局局长杨永章、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惠芳、县安监局纪检组长许卫权等同志的陪同下分别对雉城镇、虹星桥镇、煤山镇、小浦镇专项行动宣传动员阶段工作进行了督查。在听取当地镇领导关于前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的汇报后,沈连江局长对各镇在前期开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镇党委、政府领导重视,工作措

施有力,为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中:雉城镇结合辖区特殊地理位置,将辖区分四片进行管理,由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在各片行动过程中有关行政村交通安全信息员共同参与。同时,利用近期各村公推村副书记会议的契机将专项行动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员、每一个村民代表、每一个承包组长,并在镇各级会议中对专项行动精神做到逢会必讲,充分提高了干部、群众的认知程度。小浦镇结合紧靠建成区的实际,在建成区开展第一阶段整治时即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方案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县专项行动方案下发后,再次对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并立即开展了三次集中专项行动,辖区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报备率明显高于其他地区。虹星桥镇、煤山镇充分利用群众基础较好、对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支持率高的特点,进一步增强了服务意识,增设了报备集中点,电动自行车登记报备率和保险参保率有了显著提高。对有关乡镇整治措施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督查组当场进行了反馈。

对下一步工作,沈连江局长强调,要进一步通过抓认识、抓宣传、抓整治、抓重点、抓结合、抓保障来达到“一提高三减少”(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减少、盗抢车辆行为减少)的目标。

报:县领导:刘国富、章根明、汪荣山、沈连江、王庆忠

高胜华、何文全。

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委、西太湖旅游度假

区,有关部门。

篇三:专项行动督查通报
2015督查情况汇报

第1篇:专项督查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国家和盛地、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为促进本地区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营造“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工程质量安全氛围,及时排查排除整改治理施工质量安全隐患和通病,推动全县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杜绝质量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我局认真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现将第一阶段基本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房屋和市政工程领域百日督查开展情况

(一)、认真拟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XX县建设局以威建字[2015]36号文印发了《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预期目标和具体要求。

(二)、成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领导,做到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XX县建设局成立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jú长XX任组长;副jú长XX、纪检组长XX任副组长;XX为成员。

(三)、进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广泛宣传发动

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4月30日建设局召开全局广大干部职工、乡镇领导、建设工程相关责任单位领导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宣传动员大会,参会人员300余人,会上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国家和盛地、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精神和要求,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作了精心安排部署和广泛发动,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精神和要求注入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的心中。

123(四)、认真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排除治理督查工作

(五)、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好的方面

通过对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的督查工作,全面排查整治消除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隐患,从整个督查治理情况看,全县30个在建工程的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都基本能够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体系已基本形成。在工程质量方面:各相关责任单位在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方面加大了力度,各施工企业进一步建立了施工质量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逐步推进了机械化施工进程,逐步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使一些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方面的质量隐患和通病逐步得到了克服和改进。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通过近年来的强化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各施工企业基本建立了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一步得到了分解落实,各施工现场基本建立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25%安全防护设施费已得到了配套和使用,加强了施工场地的围挡封闭,注重“三宝”的使用和“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加强了施工机具的使用安全管理,施工用电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护装置,通过第一阶段的排查整治工作,2015年元至五月份全县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未发生大小施工质量安全伤亡事故。

二、联系乡镇百日督查开展情况

(一)、每日向县政府办、县安委办上报百日督查情况;

(二)、无非法开采和复采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检查,2015年元至5月份全县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过去相比,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和进步,但施工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和不安全因素,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对质量安全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管理不规范,安全防护设施还没有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三同时”,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不高,施工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不扎实,导致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行为突出,没有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大部份工程搭设的外防护脚手架基础处理、立杆间距、大横杆步距、小横杆、剪刀撑、水平支撑、连墙杆的设置和连接固定达不到规范要求,稳固性差,架体上安全网、水平封闭网的设置不规范,起不到安全防护的作用,临街面、人员过往处、“四口”及“五临边”安全防护不规范,承重脚手架设置不加垫块,不加水平拉链和剪刀撑、稳定性差等薄弱环节还有待在下步的工作中逐步整治消除。【专项行动督查通报】

总之,通过第一阶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的有效开展,及时排查排除治理了在建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掌握了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底数,很多施工现嘲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得到了有效的整改治理,杜绝了施工质量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为推动2015年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安全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开展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个阶段的工作,努力保障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向县委、政府和盛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第2篇:督查情况汇报

金源公司督察办正式成立于2015年元月15日,在近两年来的工作中,督察办严格遵循“三抓一加强”发展思路,以跟踪督察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助推公司发展为“抓手”,加大督察力度,确保工作落实,促进了企业发展,具体做法如下:

一、督查目标明确具体

督察办将公司高管人员、各分子公司班子成员、公司机关部室负责人作为主要督察对象,督察工作重点是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落实情况、公司经理办公会确定事项落实情况、公司确定的各项工作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各重要环节效率、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履职情况、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及监管情况、负责公司内部各种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检查、抽查工作,并按督察条例提出处理意见。为了使目标更加明确,督察办将八大项督察内容进行细化分解,制订出涵盖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纪律、信访稳定等方面的28项督察内容,根椐工作项目特点每月定时、不定时深入到各分(子)公司、各生产车间、各矿山坑口、各施工队作业现场等进行督察,使督察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目标明确,不留死角。

二、责任体系简明直接

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规范,结合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经营实际,公司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关于对分(子)公司实行授权经营的决定》、《金源公司管理人员工作督察条例》、《金源公司安全环保督查条例》等规章制度,使各个职位责、权明确,督查标准统一完善。同时,督查办依据每年《金源公司年度工作要点》,拟定下发《关于对年度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立项督察的通知》,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工作项目、完成时限、完成效果、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分子公司班子成员);各单位根据通知文件要求将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个车间、班组;车间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岗位、个人,责任体系简明直接。

三、督察程序严密

为了确保督察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严密性,公司制订了《金源公司督察工作程序》、《金源公司督察工作标准》、《金源公司督察办工作人员职责》等文件对督察人员工作纪律、督察工作程序等进行了约束和规范。

督察人员工作纪律方面:一是规定督察办隶属董事长、总经理直管,从级别上排除来自外界的干扰;二是要求督察人员要以强烈的责任心和对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严肃认真,敢于碰硬,作风正派,不怕惹人;三是督察工作只对目标任务、对重点事项、对责任落实、对制度规定等,做到督查面前人人平等;四是督察工作人员违犯工作纪律规定,要加倍处罚。

督察工作的程序方面:第一步,依照督察工作计划表,两人以上进行督察;第二步,发现问题,签发“工作督察通知书”,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收,对需作违纪处理的,同时签发“督察处理意见书”,对被列为公司重点挂牌督察的项目建设、基建工程、重点工作及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需要下发“督察通报”的,经主管领导审核后下发“督察通报”;第三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按“工作督察通知书”、“督察处理意见书”和“督察通报”的要求进行落实,按要求期限整改落实存在问题,并向督察办反馈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对公司督察考核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公司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督察办提交申辩报告,经公司督察办审议,在10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反馈调查结果和最终处理决定。)第四步,督察办进行跟踪督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第五步,将督察情况、处理结果等资料整理归档。同时,对公司重点考核的项目建设、重点工作、基建工程实行每月公开制度,每月5日前,督察办将项目完成情况和督察进展情况在公司机关八楼公开栏内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四、督察方法灵活有效

督察办按督察项目性质不同对工作进行分类,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督察。生产经营项目按月计划产量、质量、利润等指标进行督察;中心工作按时限、完成效果进行督察;重点项目建设按阶段施工任务、安全、质量等进行督察;干部履职通过职工调研、工作纪律督察、检查工作日志、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察。公司项目建设、重点工作、中心任务每旬跟踪督察;劳动工作纪律及安全生产随时随地督察,同时专门安排夜间督查、电话督查等;专业性强的工作,抽调专业人员进行联合督察;单项工作、临时性任务及时督察,有始有终。

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督查是强化责任、落实责任、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是督察工作的核心,督察办以公司规章制度为纲,查处违章违纪人员全部都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两年来,组织日常督察283次、专项工作督察42次,下发《工作督察通知书》225份、《督察处理意见书》83份、《工作督察通报》38期,处理干部职工414人次,充分发挥了督查的警示教育、督促落实职能作用。

两年来,公司督察人员把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为领导提供详实的决策依据视为不懈追求,坚持深入一线员工、深入生产现场,将督查延伸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各个角落,并十分重视员工的意见反馈和实名举报,密切配合公司纪委,严肃查处“精粉泄露”、“违规采购”、“盗窃资源”等违纪违法行为,维护了公司利益,刹住了歪风邪气,使督查问责成为加压进取的“紧箍咒”、“加压阀”、“清醒剂”,解决了效率降低、质量下降,决策棚架、责任不清、职责不明、自律不严、落实不力等问题,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和决策的有效执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第3篇:县委督查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们西平的督查工作在省、市委领导和上级督查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和县委的工作中心,不断加大督查力度,改进督查方法,在推动上级党委和县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连年被省、市委办公厅(室)授予先进单位。现将我县督查工作开展的情况向在座的领导和同志们作一简要汇报。一、高度重视,摆上位置。一是领导抓、抓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采取会议布置、下发文件等形式把全年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中心工作的目标责任落实给一把手、检查评比对准一把手、奖惩结果兑现给一把手。二是坚持领导督查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年初及早制定规划,每季度由县委督查室统一组织,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县四个班子领导成员、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对重点工作拉网检查,综合评定,奖优罚劣,记入本年度单位、主管和分管领导个人实绩档案,作为奖励、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三是关心支持督查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督查部门的建设,县委按照省、地规定的规格和编制,配足配强督查人员,赋予职权,优先解决督查部门工作必备的办公、车辆、通讯工具等,先后选拔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4名正副科级干部,充实到县委督查室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给督查人员出题目、交任务、压担子,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帮助研究督查措施,改进督查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二、强化措施,改进方法。在具体方法和重点上,突出抓好十项督查。

一是划分战线督查。我们把全县整体工作划分为农业、工业、财税、商贸等10条战线,分别在这10条战线上聘请17名专家和副县级以上离退休干部为督导员,每月由督查部门牵头组织他们对全县整体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重点了解和掌握县委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由于老同志有经验、有威望,业务专家工作情况熟,把握问题准,仅2000年就有30多条意见和建议被县委采纳,对指导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是分片包块督查。我们把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按照区域和工作性质切块,由督查部门负责,在全面督查的基础上,每个督查员重点联系一块,实行动态督查,把整体督查与局部督查结合起来,通过类比,发现培养典型,指导面上的工作。

三是外商企业督查。近年来,西平县通过招商每年都引来一批外商外资企业,这些企业既不隶属政府管理,又没有明确的业务主管部门。对此,我们依托督查部门,加强对此类企业的督查,定期向县委反馈情况,既保持了与外商企业的联系,保护了外商企业,深受外商的好评。

四是县外工作督查。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西平每年外派干部挂职锻炼、设立办事处驻地招商的干部都在200人以上,对于这些县外工作人员,我们主要采取外派督查人员走访调查、利用通讯工具定期联系等督查方法,及时向他们传递工作安排和有关信息,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工作情况,督促他们围绕县委决策开展工作。

五是干部管理督查。前些年,我们选拔任用干部主要是通过主管部门推荐、组织部门考核、县委常委研究的程序来确定的,但由于干部分布点多面广,加之平时掌握情况不够全面,程度不同地出现个别干部任用失察现象。为妥善解决这类问题,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督查部门联系面广、接触基层干部多这一优势,把督查工作融入干部管理,把督事、查人、考纪有机的结合起来,收到了良好效果。如98年12月份、99年1月份,我们在对京珠高速公路重渠段、杨庄滞洪区河水段围堤修筑工程建设的督查中,了解到这两项工作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杨庄、重渠两个乡的主要领导对工程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县委依据这个意见,结合重渠、杨庄的工作实际,及时对这两个乡的党委书记进行了调整,从而保证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是统计数字督查。主要是针对乡镇、县直单位月份重点工作汇报,由督查部门逐单位调查核实,分类整理出综合统计材料,这些材料既有综合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又有季度、月份间的数字对比,为县委对各单位实施有效的目标监控起到了重要作用。

七是市场行情督查。主要是依托重要产品的价格变化趋势,掌握市场动向,及时把握国内外市场行情,运用经济规律指导工农业生产。如在发展畜牧业上,西平基础好,优势明显。为了巩固这一产业,县委督查室依托畜牧业专家顾问团和驻外销售公司,及时了解内外行情,在近两年市场滑坡的情况下,县委及时引导农户走规模发展之路,并积极改良优化品种结构,保持了全县畜牧业稳定发展的势头,有效地增加了农民收入。

八是新闻舆论督查。在各项督查活动中,县“两台一报”积极配合,对督查结果及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达到宣传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的目的。

九是突出后进督查。主要是对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重点采取现场办公、派驻工作组、制定整改计划、开展帮扶、组织处理等措施,使后劲单位变压力为动力,知耻而后勇,扭转被动局面。

十是加强热点、难点督查。就是紧紧抓住领导关注的重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工作中的难点进行专项督查。如近年来,一些职能部门受利益驱动,乱罚款、乱收费现象十分严重,给经济建设造成了严重危害。为此,我们专门成立治理经济环境办公室,由督查部门牵头,抽出专门人员具体督查此项工作。99年以来,全县先后对27名危害经济环境的违法、违纪人员分别进行了法律追究和党、政纪处分。通过集中治理,使西平经济环境明显改善,为外商投资和企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取得的效果。一是树立了求真务实的作风。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集中精力干大事,干实事,广大干部在条件艰苦,困难较多的情况下,毫无怨言,干劲不减,形成了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县四个班子成员年平均下基层时间都在4个月以上,每人对分包的乡镇的2--3户群众开展帮扶,为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这些农户大部分走上了致富路。乡镇以实施“民心工程”为载体,落实了干部包村连户责任制,与群众实行“三同”,帮助群众筹资金、找项目、跑市场,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县直各部门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转变职能,主动搞好服务,全县涉农部门全部与乡镇签定了技术承包合同,落实技术承包措施。目前,全县农业科技人员在农村从事高效农业开发、兴办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的干部达150多人,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科技兴农步伐。二是促进了各级领导决策的科学化。各级领导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既把握上情,又了解下情,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克服了工作的盲目性;职能部门和督查干部的作用的发挥,畅通了决策和落实中的信息反馈,对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心中有数,使及时完善调整工作部署有了正确参考依据。99年以来,督查部门共为领导提供督查信息230条,撰写督查调研文章28篇,根据这些督查调研报告和建议,研究制定改进有关工作的文件和补充规定16份,对推动全县整体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如在去年的招商引资中,督查室了解到,一些单位在项目建设中有不符合产业政策和重复建设现象,据此提出了规范项目建设的合理建议,县委常委会对此进行认真研究,统一思想,决定由计划、招商等部门出台具体文件,严格新上项目的审核把关,避免了项目建设不应有的损失,保证了招商引资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4篇:督查工作情况汇报

地委:

根据《关于对地区全面贯彻落实“联乡驻村入户”活动及“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进行督查的通知》(吐地党办督字〔2015〕14号)精神,7月3日-4日,地委鄯善县督查组由地委组织部副部长雷楷铭带队,通过“听、问、查”等形式,对鄯善县8个乡(镇、场)、20个村(社区)全面落实“联乡驻村入户”活动及“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鄯善县11个乡镇场中,自治区巡回检查组刚检查了3个)。从督查整体情况来看,鄯善县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能够做到高度重视,迅速动员,周密部署,全面落实,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切实做好此次督查,进点前一天,我们制定了督查工作执行方案,安排好两天的督查日程及工作措施,从基层办拿到地区工作组名单,并与鄯善县委做好对接。在督查过程中,由于时间短,任务重,在认真落实规定的督查内容和方式的基础上,我们创新地将每个工作组成员集中到所在乡镇,先听取乡镇党委整体情况汇报,再听取每个村的简要介绍,同时随机抽查2-3个村进行实地察看。这样一方面掌握了所有工作组成员在岗情况,另一方面可以全面了解“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落实情况。通过督查了解,我们发现鄯善县在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方面,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地区召开选派工作组深入农村(社区)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视频后,鄯善县委高度重视,思想统一,认识到位。县委按照“好人好马上一线”和“抽硬人,硬抽人”的原则,及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各有关县直党(工)委、乡(镇、场)党委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督导组等具体办事机构,并从“联乡驻村入户”活动成员单位选派了276名科级或副科级后备干部与地区下派干部混编组成83个行政村、社区工作组,为全面落实选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部署周密,组织有力。为全面落实好“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鄯善县委于6月25日召开了动员会,研究制定了《鄯善县选派工作组深入农村、社区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安排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等,对宣传动员、培训教育、整改落实、总结经验等阶段的工作进行了系统周密的安排部署。各乡镇基层党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也分别召开了动员会,制定了各具特色的实施方案,下派了乡镇工作组,为落实好地、县有关要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召开选派工作组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地委安排的十项重点工作,鄯善县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印发了《选派工作组成员管理办法》、《督查通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组成员调整审批表》等,明确了驻鄯各乡镇工作组的岗位职责,隶属关系,规定工作组成员在下派期间,原单位不得擅自调离或调换,如有必要,必须逐级上报审批,加强了对工作组成员的监督管理。

三是注重培训,重点突出。为切实发挥工作组成员的作用,鄯善县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对选派工作组成员进行了为其半天的集中培训。对在农村(社区)全面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工作重点、方法步骤、驻村方式等都做了具体要求,使地、县工作组成员充分认识到了选派工作组的重要性、全面了解和掌握了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十项重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为了加强工作组成员的业务素质,鄯善县根据实际,专门编印下发了100本《鄯善县深入农村、社区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选派工作组成员应知应会工作手册》、250本《鄯善县领导干部入户工作手册》,增强了工作组成员的认识,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工作规范,务求实效。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鄯善县全面推行工作台帐制,在吸取社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入户采集信息、台帐信息填写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概念和界定标准不清的问题,及时与政法、公安、统战等部门沟通联系,专门制定下发了《鄯善县“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信息采集、填写界定标准及工作规范》、《鄯善县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台帐模板》等,明确了问题登记、问题核销、落实时间、工作措施和责任人等,保证了选派工作组成员能够及时掌握相关标准,少走弯路。各乡镇村、社区的绝大部多数工作组成员,能够按照地区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于6月21-25日之间进驻各乡镇联系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在工作组组长的带领下,迅速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驻鄯各工作组都分别在“七一”前夕对“三老”人员、党员和贫困人员进行了慰问和帮扶,进行捐款捐物。各驻鄯工作组协助村、社区积极开展大清查活动,及时排查各种矛盾纠纷,将地、县工作组成员进行混编,组成值班巡逻工作队,定期开展值班巡逻工作,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积极协助驻村点开展“创先争优”、“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等主题实践活动。达浪坎乡工作组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印发《达浪坎乡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考核办法》,乡村逐级签订责任书,制定了奖惩措施。健全督查考核机制,乡党委实行量化考核,实施重大情况漏报、迟报责任倒查、追究责任制,并于领导和行政村及下派干部的年终考核相挂钩。园艺场工作组配合联队干部开展职工谈心活动,帮助职工推销哈密瓜,积极与外商协商,最终帮助职工成功销售出16亩地的哈密瓜,解决了职工的当务之急。七克台镇工作组结合驻村实际(

通过此次督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工作组成员存在未到位或未能按时到位的现象,有些单位只派出了一名工作组成员。个别派出单位换人频繁,工作组成员不能完全与所在的单位脱钩。个别乡镇与工作组成员的联系不是很紧密,存在联络不畅通的现象。二是各工作组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效果不均、方式单一等问题,有的还只局限于熟悉情况阶段,工作还没有深入进去。

为有利于做好下一步工作,我们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建议尽快建立统一的“联乡驻村工作”手册或台帐,使得此项工作所产生的材料便于归档和日后的整理。二是认真核查“联乡驻村入户”工作组名单,对工作组到位情况作进一步地落实,保证“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力量,确保实效。在维护稳定工作、“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推进上要不留死角,尤其是对重点人员和重点管控户要做到日排查,详细了解其思想动态和行动,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三是对工作组成员还要加强培训,增强其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督促检查,建立奖惩机制,建议将工作组成员在村、社区的表现与年终考核相挂钩。

第5篇:2015年一季度工作督查情况汇报【专项行动督查通报】

各局、办,阳和街道办: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4月8日-10日,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联合组织对各部门一季度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好的方面

【专项行动督查通报】

今年第一季度,各部门对全年工作认真谋划和部署,制定了本部门2015年工作计划,将年度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和分解,责任到人,各项工作开局良好。

一是紧紧围绕新区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谋划年度任务。

各部门能够按照新区总体工作思路,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筹划安排年度工作。经济发展局全面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技术研发情况,对今年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等重要经济指标增长空间进行研究分析,提出今年任务目标,组织申报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财政局在春节过后立即组织人员协同阳和国地税局深入企业,了解税源情况,排查税收征管问题,为完成2015年财政收入任务摸清了底数;招商局在与规划、征地等部门协调对接、逐家走访企业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今年产业招商设想和工作措施;阳和街道办事处深入农村、社区开展调研,统筹谋划今年基层工作的总体思路以及重点建设项目等。

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在建续建项目有序推进,确立并启动年度新建项目。

规建、征地、财政和社会事务等部门之间以及与东城公司密切协调、积极配合,通过多次联席会议,开展工作对接,围绕重点项目用地、资金、建设等具体问题进行协商解决,有效推动了在建续建项目建设。阳和公立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古亭山小学建设三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和源路古亭滨江段部分路段完成路基的铺设,银海铝业2#熔保炉进行试产,热轧机主设备进入安装调试阶段;五菱柳机整体搬迁项目业主单位已基本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

通过园区资源整合和策划包装,确定并启动了和源路施工建设、古亭片区企业搬迁改造、打通东部片区连接通道以及游艇项目周边路网建设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

三是突出改善民生,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安排部署基层组织建设。

春节期间,管委会部署安排,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送温暖活动;在民生项目建设方面,阳和街道办事处积极落实资金抓好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农村饮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积极推进社湾二产合作项目以及扶持村集体经济;民生保障体系方面,新区各部门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模式、机制、制度,出台了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方案,推进新区助残扶贫工程,发放低保和社会救济;在维护稳定方面,畅通信访渠道,定期开展公开大接访,通过管委、街道、村组“三级联动”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加强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确保新区社会稳定;在抓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按照市委“千村大会战”的工作部署,街道、党群等部门配合,研究制定村级办公活动场所阵地建设方案,启动社区网格化建设前期工作。

四是全力投入创卫攻坚,确保创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全市创卫工作进入全面攻坚阶段的情况下,社会事务局精心部署安排,各部门树立全局思想,按照责任分工狠抓创卫工作落实,做到了组织到位、动员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和落实到位,营造了浓厚创卫工作氛围、加强了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开展了环境卫生周末大扫除、突出整治行动、除“四害”以及做好市场改造和马路市场整治等一系列工作措施,确保创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新区改进作风、厉行节约成效明显。

【专项行动督查通报】

新区自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动员部署会议后,大部分单位能够及时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学习中央有关精神和新区制定的实施办法,提高大家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年初,新区在公务接待、公车治理、改进会风文风和机关作风等方面效果明显。一季度各部门会议数量较2015年同比压缩30多个,内容接近或参会对象相同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公务接待费用大规模减少,与往年同期相比公务支出大大减少;各部门能够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规定使用和封存车辆,全国两会期间及星期六、星期日集中停放落实好;大部分单位做到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研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困难和问题,明显改进工作作风。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保增长、促发展上还要加强研究,加大工作力度。

新一季度,规模以上企业增长速度放缓,没有重大项目落地,财政收入虽有增长但落后于时间进度,新增税源不足。面对发展空间有限、发展后劲不足以及融资难等现实问题,还需要各部门加强中长期发展谋划,探索发展的新思路。

(二)和源路建设项目推进迟缓

新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和源路建设进度,征地部门全力推进,和源路征地拆迁工作取得明显突破,但项目整体进度没有实现预期目标,除存在部分土地未获批文和历史遗留问题待解决等客观因素外,一些责任部门没有按任务分解工作要求深入群众开展工作和化解问题,把征地难题留给征地办解决,致使项目建设整体工作推进较缓。

(三)个别部门对于政府热线问题处理不够重视

政府热线是老百姓反映和请求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渠道,也是我们为民排忧解难、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从全市通报的情况看,新区这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问题是个别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存在推诿、处理完不及时反馈等现象,新区政府热线工作已连续两年在绩效考核中扣分,要切实引起重视。

(四)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从督查情况看,个别部门对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传达学习,无法提供专题会议记录或学习笔记;部分干部改进作风、厉行节约意识还不够深,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和提高认识;有的干部工作没有激情,得过且过,上班迟到、工作时间有上网购物或玩游戏等现象;部分干部深入基层一线不够,解决问题办法不多,工作措施不硬。

(五)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新区对安全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常议常抓、常抓不懈,但一季度仍有3人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安全形势严峻。新区将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安全排查检查和整改力度,切实把事故多发的势头压下来。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围绕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总结分析一季度本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认真对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力气、用更强的措施,不断深化认识,积极拓宽思路,攻坚克难。

(二)要进一步明晰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全年工作目标按时间进度进一步分解细化,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要善于抓总,强化领导,加强调度。二是要善于统筹,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上再提升。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作,做到遇事不推诿、不逃避,不断提高对上级指示精神的执行力;要加强上下级领导之间、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协调联动,对照工作任务安排,积极落实,及时反馈。三是要善于创新,围绕新区的重点工作,围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加大创新力度,做到重点工作创特色、特色工作创亮点、整体工作创一流,确保全年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要进一步改变机关作风,强化效能建设。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区党工委要继续加强和整顿干部工作作风,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加强督查督办,切实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人员管理教育,切实转变党员干部作风,改变少数党员干部漂浮、散漫的工作陋习,提升做好群众工作能力。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党风廉政任务,不断推进管委会机关效能建设。

第6篇:督查情况汇报

4月23日至28日,我组七个同志(分别是易美艳、贺辉林、谭杰文、刘海群、邓文婕、崔玉娟、崔顺)对全市九个乡镇(分别是大堡、官岭、兰江、洋泉、天堂山、塔山、培元、江河、新河)和24个市直机关(分别是安监、外经、旅游、治理、司法、经管、商业、检察、技监、档案、轻工、环保、老干、农开、残联、住建、物价、地税、移民、电信、供销社、广电、文化、煤炭)。我组秉着“分门别类、带案督查、培养典型、发现问题、指明方向”的原则,对乡镇和市直机关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基本情况:

九个乡镇中,大堡、官岭、兰江、洋泉、天堂山、培元、江河、新河等八个乡镇我们是采取现场督的方式。我们组督查的重点是:1、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尤其是责任体制的建立和责任状的签订情况;2、积案化解情况;3、“五。一”前的排查情况。从督查的情况来看:百分之百的乡镇都十分重视。表现在:1、所有的乡镇都有主要领导接待;2、所有的乡镇都同所辖村签订了《信访工作责任状》;3、所有乡镇都有台帐;4、所有乡镇都对积案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化解;5、所有乡镇都有排查登记。具体来说,大堡乡有超前性,早在3月份就同村级签订了《信访工作责任状》,且积案化解成效显著,目前只有郭云义案暂时没有找到化解方法,但稳控得力;官岭镇工作针对性强,死死盯住老户杨德生和张玉书等;新河镇重心下移,深入基层,主要领导经常带着问题下村;江河乡注重打小、打早、打瞄头;洋泉镇立足本级,尽量将矛盾化解在乡镇,一个6万多农业人口的乡镇目前没有一案在册(从包案方案中可以看出);天堂山将信访工作融入中心工作;兰江乡实行动态管理,信访室主任缺位补位相当及时;培元办进步明显,从思想意识到资料整理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存在的问题就是个别乡镇资料不够规范。

塔山我们采取的是调阅资料的督查方式,目前资料尚未送过来。

二、市直基本情况:

24个市直机关,有22个是采取现场督查的方式,督查的重点是“五。一”前的排查。从督查的情况来看,领导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大信访格局正在逐步形成。表现在以下方面:1、各部门能将信访工作有效融入本部门的本职工作中,如安监局将信访工作的重点放在安全隐患整改和行政许可这两大块,旅游局将信访工作的重点放在游客投诉和景区建设两大块,治理办将信访工作的重点放在治理三乱上,物价局将信访工作重点放在投诉上等等;2、各部门能将信访工作与“1+1”联村活动有效结合起来,变上访为下访,如供销社工会主席贺国强在下村入户的过程中就发现了两起信访隐患并及时稳控;3、积案化解成效显著,如供销社的涉军群体积案部分化解,商业总公司的涉军群体积案、食品站积案都得到了有效化解;4、责任体系正在逐步完善,大部分有下属单位的机关与下属单位签订了《信访工作责任状》,将责任明确到人,如轻工业总公司与下属企业都签订了责任状;5、排查深入、全面,本次督查过程中,共收集到各单位排查出来的信访隐患38处。重点有以下几处:1、检察院排查出来的张菊香信访案、周治成信访案,2、商业总公司排查出来的商业系统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隐患,3、供销社排查出来的松柏供销社改制隐患,4、广电局排查出来的电影公司改制隐患,5、住建局排查出来的工程公司改制隐患,6、轻工业总公司排查出来的羽绒厂改制隐患。

煤炭和文化是采取调阅资料的方式督查,资料比较规范。

市直这一块大部分单位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明显比以前更扎实。但也存在个别不尽人意处,如电信局的信访工作基本是一片空白。

三、情况分析:

这次督查与以往的督查相比有以下特征:1、思想上比以往更重视,不管是对信访工作还是对待督查;2、措施上比以往更有力,主要是责任体系和奖惩措施;3、效果更好。但也存在着不平衡:1、市直与乡镇不平衡;2、市直与市直不平衡。

篇四:专项行动督查通报
2016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6篇

第1篇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和4月11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重要意义

“四大三基”行动是省安委会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和作出的一系列新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后,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全省实际提出的新的重大举措。我县要通过扎实推进“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做到在安全生产领域既总揽全局又协调各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努力治标又着力治本,既着力解决重点行业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又切实解决其它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基本原则:一是标本兼治,重在预防。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加强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总量得到大幅度减少。二是整合要素,综合治理。整合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政策、资源、技术、人文要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推动“四大三基”行动全面落实。三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责任心,形成安全管理的强大合力。四是重点突破,务实推进。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负责、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的安监作风,坚决反对安全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要盯住重点问题,抓铁有痕攻坚克难求突破,又要稳打稳扎,踏石留印务实推进见成效。

三、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尾矿库治理、信息化建设、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采取财政保障、按规定从工伤保险统筹资金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中提取事故预防费用等办法,完善“四大三基”投入保障机制。县政府将全面落实人平3元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重点用于“四大三基”行动的落实。督促企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保障企业层面“四大三基”行动实施。

(三)强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工作交办函、批评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按年度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县安委会将把“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通报一次全县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机械、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10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非煤矿山企业非法承包或超深越界组织生产,以及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不技改生产的;

7、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非危货车船非法载运危险品,未经批准的渡口码头非法经营的;

8、非法违法用工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8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9、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10、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2、未依法依规落实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顶、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3、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4、水上交通不落实“六不发航”制度的;

15、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6、未认真执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九大票证制度的;未按规定制订并严格落实检维修方案的;

17、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18、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本地区和行业实际严肃查处。

三、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上旬—3月底)

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和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要于3月底前上报县安委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摸底表见附件3),对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县安委会梳理筛选后进行挂牌督办。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各单位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县安委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部门各单位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县安委办对驻点督导单位进行第二轮全面督查,县直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县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驻点督导。各级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动。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下级政府认真开展整顿治理。对全县高危企业集中或隐患比较严重的重点地区,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组成工作组,重点就“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排查摸底、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打击行动、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驻点综合督导,其中4-6月份为集中驻点督导期。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抽调执法人员,成立“打非治违”执法行动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严格开展巡查执法,进行重点打击。要把“打非治违”和扫黑除恶、治爆缉枪、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打掉非法违法行为的“黑后台”和“保护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各部门各单

位要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安全发展的意识,切实养成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组织监管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寓监管于服务,积极帮助基层和企业排忧解难。各驻点督导工作组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自带工作经费,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不准索、拿、卡、要,切实保障合法企业权益,通过治理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县安委办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从3月份起,凡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给予200元以上奖励,各牵头部门也要设立相应的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把“打非治违”列入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一般事故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依规定取消评先资格。

第3篇

一、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1、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县、镇、村三级集中开展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主动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2、精心组织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实践经验,创新方式方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个第一课”和“三个一”活动,动员组织安全监管专业人员深入企业讲安全生产课。深入开展各种安全文化活动,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3、扎实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县安委办组织开展乡镇、安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重点企业法人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全县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安全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观摩等方式,重点培训生产安全、交通和消防安全、电力安全等基本法规、安全操作技能等安全知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

二、狠抓安全责任落实,构建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4、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两个规定”,按照我县《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意见》,强化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

三、继续严厉“打非治违”,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5、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广泛深入发展群众,有效组织开展驻点督导和部门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突出强化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坚决查处和取缔一切非法违法活动,不留死角,不留余地。

6、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水上交通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制度,严厉打击农用船、自用船和渔船非法载客行为。危险化学品要加强燃气管线特别是城市天燃气管网的年度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严防泄漏、爆炸、污染等事故发生。烟花爆竹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加强对烟花爆竹的源头管控,保证产品质量。非煤矿山要继续开展整顿关闭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整合、假技改、假关闭。道路交通要严查超速、超员、超载、酒驾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防安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五小”场所、生产仓储经营合用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实施县级挂牌督办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建筑施工要突出高支模、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工程部位,严查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和不按规程施工行为。特种设备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特种设备设计、充装、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行为。电力安全要严厉打击私接乱接、违法使用挂钩线、地爬线等非法行为。

7、深入推进城镇工业灾害防治。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健全城镇工业灾害防治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城镇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监控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城镇安全隐患。

8、强化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以及日常监管。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9、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

10、扎实推进计划执法。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安全准入关。协调推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及时足额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扎实抓好全员安全培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11、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度,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现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来抓,确保工矿商贸企业三年重点达标、五年全面达标。今年重点推进加油站和重点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把开展达标活动与建立隐患排查体系结合起来,督促企业推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应急救援,落实经济政策,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2、加大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在各重点企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险情和事故的处置能力和企业自救能力。

13、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备案和演练制度,完成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备案工作。加强应急教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社会应急意识和能力。

14、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继续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中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16年县内高危企业参保率要力争达到100%以上,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风险。

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5、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务实推进省、市级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拓展示范创建领域,把创建活动向示范村场、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延伸,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创造性的开展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校园、平安交通村场和安全小区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七、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16、加强安监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安监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安监队伍结构,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在办公条件、装备配备、工作经费和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关心支持。

17、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安监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大力弘扬“认真负责、求真务实、雷厉风行、艰苦朴素”的安监作风,不断提升安监干部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的能力,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安监队伍。

18、充分发挥安委会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县安委季度例会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切实加强安监与其他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和情况通报,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和安委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19、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切实重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和事故查处,县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事故举报中心,严格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组织事故调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特别要加大对瞒报、漏报、迟报和不报事故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查实,从重处罚。

20、严格年度考核和行政问责。推动各级党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修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推动加大安全生产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完善“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具体实施办法。改革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点评制度,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建立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第4篇

1、切实制定全年目标任务的落实。针对去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综合监督和协调,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工作。同时,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以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县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顺利摘取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的桂冠。

2、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天天讲,时时讲,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3、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一是持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要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加强“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要按照时间进度安排,强化检查督导,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要认真抓好“打非”专项行动的检查验收,抓好问题的整改,迎接上级的检查督查。二是突出加强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重点工程和旅游景点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综合监督,协调、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在整治进程中,突出重点、紧密配合,综合整治,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有效推进,力争在短期内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4、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2016年计划执法安排,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当前,重点抓好汛期和夏季高温季节矿山、危化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高温环境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确保职工安全生产,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

5、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第5篇

一、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对象

(一)重点行业领域:城市燃气、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水利建设施工)、道路和水上安全、民爆物品、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和学校等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以及近几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

二、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视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政策,假整合、假关闭且违法组织生产的。

2、无证非法开采、超深越界开采、乱采滥挖严重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的。

3、非法和违规生产、销售、购买、储存、使用火工产品的。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超量储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建筑企业非法生产、违章施工,特别是起重机械未进行备案登记和使用登记以及使用“三无产品”、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措施不到位,违法借用资质、自搭项目管理班子,集开发、施工、管理于一体的。

6、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客运、危货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的;“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不合格渡口渡船营运的;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运营的。

7、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辆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自动报警灭火排烟系统不符合要求的,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未经依法设计审核验收的。

8、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的。

(二)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定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全面研究部署,制订详细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地毯式大检查,切实搞好各类隐患的集中整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专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县安监局负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消防部门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工信局负责电力、通讯、成品油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文广新局负责娱乐场所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和校车安全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公路部门负责省、县干线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农机部门负责农业机械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水产部门负责渔业船舶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水利部门负责水利、供水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交通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和城市客运车辆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粮食部门负责中央、省、市直属储备库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城市燃气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安监、消防等部门联合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一)活动部署阶段。12月10日前,县政府下发文件进行部署安排,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检查阶段。12月10日-15月,各乡镇、各部门对各自辖区、行业、单位和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12月16日-18日,县政府按照分工分线由县政府全体副县长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安排表附后)。

(三)督促督查阶段。12月19-20日,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报全县。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日-30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巩固完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期间,县安委办将统一组织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的除进行限期整改外,在年度考核中相应扣分。

五、工作要求

一是大检查大整治要全覆盖。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进行地毯式大排查,特别是公安、消防、交通、水利、教育、卫生、文化、商务、住建和油气供应等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的行业和领域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面上不留盲区,线上不留空当,点上不留死角,排查不走过场。

二是大检查大整治要零容忍。各级各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要“从零开始”,目标要“向零奋进”,重点要突出“打”和“治”。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该查封的一律查封,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停产的一律停产,绝不能有半点含糊和侥幸心理,对那些“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按上限实行顶格处理。

三是大检查大整治要重实效。在检查整治过程中,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安全监管一线。在集中检查阶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班组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特别是县政府检查组成员单位的一把手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大检查,决不能搞“形式部署”和“遥控指挥”,坐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落在实处。

第6篇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着力解决少数干部群众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提升科学决策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构建团结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着力发动广大群众投身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争做文明人,推动安监事业发展,不断提升全局的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活动内容

8-10月,全局人员集中三个月进驻宋家嘴镇宋市村开展“大走访”活动,查找群众最期盼解决的问题,查找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查找党员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查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问题;帮助基层解决一批发展难题,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扶持一批困难群众。

三、活动步骤

1、动员部署。8月12日-13日,局党组对“大走访”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制订“大走访”活动方案,并召开机关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2、走访调研。8月13日开始,全局人员进驻宋家嘴镇宋市村全面开展工作。要按照入户全覆盖的要求对所有走访对象全部造册排表,达到“三个100%”的要求:入户走访率100%,意见收集率100%,意见整改和反馈率100%。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合理诉求渠道,采取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征求意见表、召开民情恳谈会、走访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对干部作风、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做好民情日记。在8月底前完成第一轮全面走访,9—10月份再重点走访。(附:《县安监局进村入户民意诉求及不稳定隐患排查汇总表》、《县干部“大走访”活动登记表》)。

3、整改并回访。对于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归纳,建立民情台账,将问题分类,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反应。10月下旬,将已解决和交办的有关问题向宋家嘴镇宋市村和受访群众及时回访答复。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涉及干部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要一一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

【专项行动督查通报】

四、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安监局成立“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股、室、队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深入基层,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切实突破解难题。

2、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大走访”活动与“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紧密结合;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紧密结合;与加强综治维稳和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与安全生产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用服务质量和文明创建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

3、坚持正面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向广大群众宣讲县委、县政府发展目标、发展成果,宣讲党的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共建共享,勤劳致富,守法诚信,自觉维护良好形象。

4、严肃工作纪律。全局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注意自身一言一行,不准增加基层麻烦,不准增添群众负担。

篇五:专项行动督查通报
2015督查报告

第1篇:督查工作情况报告

20XX年,督查科主要承担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任务、区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决定事项、政府领导批示或关注的重大事项、重点项目建设、市政府督查室交办的事项、市长专线交办事项、媒体反映问题、市区门户网站在线投诉和咨询等方面问题的督查与办理,另一方面,应急办也设在督查科。今年共办理各类事项853件,其中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28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218项,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102件,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投诉和咨询(区长信箱)452件,市区领导批示27件,市长专线及新闻媒体26件。全年编发《督查专报》57期。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1、关于区政府工作报告中任务的督办。年初,在区委全会扩大会议和人代会闭会后,按照主要领导的指示,与区发改委一起将全委会和人代会上安排的2XX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逐一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街办,具体到科室和人员,每项任务还明确了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最后以两办文件下发。平时随时掌握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步全面督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这样以来改变了过去只由区发改委进行分解任务,发文后却无人督促的局面,确保政府的决策有人管、有人干、有结果。目前,已对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

2、关于领导批示件的督办。领导批示件多是一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办及时介入,准确判别,把握好领导的意图,与职能部门多交流,了解其中的症结所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做好问题处理的督促落实工作。例如,原工业总公司牵头的“日利洋房”购房户反映的问题,在督查办的积极协调下,事情进展顺利,购房户情绪稳定,没有再发生集体上访。

3、关于会议决定事项督办。对于召开的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做到一会一督,逐事项进行督促落实。基本上做到在10个工作日内发出督办通知,15个工作日内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对于完成时限较长的事项通报后,定期进行电话督促落实,确保政府决定事项尽快落到实处,因客观原因不能落实的事项要求责任单位要讲请理由。全年督办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28件,区政府常务会议16次、议题92个、决定事项285多件,区政府专题会议24次。市政府每个季度对各区县办理情况进行通报,我区的办结率均为百分之百。

4、关于区政府门户网站(区长信箱)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投诉栏目(区长信箱)反映问题办理规程,制作了办理单。为加快办理流程,对群众反映的每个问题核实下载后,一份送区长,一份送分管副区长,督查办按照领导的批示精神,督促相关部门限时办理。对于办理结果,经过整理送领导审阅后,再回复给网民,并做好回复后的跟踪落实。该投诉机制的建立,为群众提供了一个有话可说、有要求能提、有意见敢讲的平台。群众网上反映的问题,除部分短期难以解决外,约90%能得到较满意的答复。今年共收到市区门户网站的感谢信、表扬信5件。

5、积极开展专项查办。今年8月份,为贯彻落实市委全委会、市政府全体会及区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区政府召开了第三次全体会议,对下半年经济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并就各部门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我办就各部门贯彻落实会议情况及时进行督办,确保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位、落实到位。针对渣土运输车危害交通安全、影响城市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了对相关部门的督促力度,促使相关部门对渣土车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我们还就放心馒头店创建、甲型hini流感防控、三年植绿大行动等重要工作进行了专题督办,定期通报,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6、加强重点项目督查。在重点项目督查方面,我们与区委督查室、区考评办、区发改委联合,形成了大督查格局。定期联合,由区级领导带队分组检查重点项目,特别是针对11个重大项目以及进度缓慢、未开工项目进行督办。这样既增强了督办权威,同时也减轻了由于多头督查对各责任单位造成的负担。今年共联合督查11次。

7、按时完成市长专线等媒体反映问题的督查与办理。今年共督促办理《市长电话综合信息》反映问题8件,《市新闻监督摘报》反映问题2个,“陕西日报”反映问题6件,“西安晚报”、“三秦都市报”新闻媒体反映问题2件,市长专线转办8件。这些问题经过督办基本得到了解决,同时均按照市上和媒体的要求做到了一周或一月以内回复,做到了已办结的报结果,正在办理的报进度,未办理的报原因,对情况进行及时反馈。

8、关于应急管理工作。应急办是新成立的单位,各项工作都刚起步,在平时遇到紧急事件,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第2篇:全国农资打假督查情况报告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公安部等五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1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02〕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四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2000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2002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86起,比2000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2000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四)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2000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四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四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四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四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五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发情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九五”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四)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五)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机关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六)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各地普遍反映,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五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2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总结,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四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四)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农资打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关键的是要有健全的执法队伍,大量农资案件的查处需要专职农业执法队伍负责。这是在新形势下,赋予给农业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职能。目前农业执法队伍很薄弱,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来比较分散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农业综合执法是值得推广的。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理顺各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责任。避免部门间或部门内执法不一致,造成多头执法,损害国家形象。各相关执法部门均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机关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四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一定要严,不能以罚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头,不追究相关责任,包庇纵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则就无法开创农资打假的新局面。

(六)保证农资打假经费

农资打假应有专项经费,建议国家把农资打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农业行政执法财务项目,解决联合打假日常工作开支,用于购买必要设备及举报奖励等。

第3篇:关于机关人员考勤情况的督查通报

各科室、局属单位:

春节长假刚过,根据局“解决思想、创业创新”活动实施方案要求,2月18日上午,由局办公室组织了有关人员对机关考勤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此次督查共抽查48人,应到48人,实到43人,3人请假,1人休假,1人开会。

二、好的方面。从督查情况来看,总体是好的,绝大部分人员在局“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动员会后,都能高度重视考勤制度,并做到按时上班,按时签到。

三、存在不足。一是少数干部职工思想上还未引起高度重视,如人已在单位,但签到表上没有签名;二是“老好人”仍然存在(),个别人仍帮助别人代签到;三是个别同志有急事,暂时离开岗位没有及时向办公室或领导报告。

下阶段,我局将在“解放思想、创业创新”活动中,启动隐形督查小组,不定期地对机关效能进行督查,并及时进行通报。凡督查发现不在岗的同志,将进一步深入调查原因,并根据《玉环县经济贸易局机关效能督查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借此契机,强化纪律意识,为新年度工作起好步、开好头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0XX年XX月XX日

第4篇:监察局专项效能督查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作风和效能建设,根据市纪委、市效能办统一部署,县纪委监察局近期组织开展了以“转作风、提效能、促落实”为主题的市县联动专项效能督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市纪委、市效能办“统一内容、统一时间、统一汇总、统一通报”的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共组织了四个检查组,以暗访为主、明查为辅,对全县18个乡镇、工业园区、42个部门及其窗口服务单位的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了集中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以下五方面的内容:

1、机关效能建设“五条禁令”执行情况,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实情况以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2、县乡两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建设情况,各基层窗口服务单位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工作效率、办事流程以及其他公共服务软硬件建设情况。

3、政务公开执行情况,包括zhèng fǔ 部门网站建设情况、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及政务公开栏设置、使用情况。

4、各单位对外公布的公共服务(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及其机构的工作运行情况。

5、收集各单位就进一步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活动、深入推进“三服务”以及其他重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二、主要成效

从督查情况看,我县的作风和效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1、作风效能建设情况总体较好。各单位、部门能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坚持把作风和效能建设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措施,常抓不懈。广大干部职工能够自觉遵守各项作风效能建设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精神状态、服务态度总体情况较好。县乡两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情况良好,窗口服务场所秩序井然,服务功能较为完善。

2、窗口单位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各单位基层站所和办事窗口以“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等活动为载体,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群众,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如县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服务科为企业提供项目审批全程代办“保姆式”服务,今年以来共为20多个项目提供代办服务,办理事项190余件次;县农技推广中心的农技人员奔赴田间地头为农户春耕备耕提供技术指导;县工商局审批窗口为50多位业主送照上门。

3、服务基层工作机制更为健全。近年来,我县不断健全完善各项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网络。大力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共建成便民服务中心263个(包括8个社区),其中示范类村级便民服务中心61个,一类村级便民服务中心121个,二类村级便民服务中心81个,共为群众办理各类事项15170件次。二是进一步健全企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通过32名县领导一对一联系企业、85个机关部门一对一帮扶企业、选派57名干部担任企业联络员进驻企业、开通工业110直通企业等方式,全方位跟踪服务企业,及时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三是进一步健全领导协调和办公机制。通过企业服务联系会议机制,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103个。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业、房地产等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机制。先后对嘉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兆瓦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新建项目、财富广场项目等进行了竣工联合验收,大幅提高办事效率,力促企业早投产、早收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少数机关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不强。检查中共发现16个单位25人次违反机关效能建设五条“禁令”、《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时间网上炒股的通知》等规定,存在着工作时间利用电脑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炒股、看视频等行为。一是玩电脑游戏现象较为突出。检查中发现林山乡政府、村头镇政府、镇政府、科技局、公路段、粮食局、司法局等7个单位10名工作人员在办公场所玩电脑游戏。二是QQ聊天行为仍屡禁不止。检查中发现环保局、科协、教育局、质监局、旅游局、广电总台等6个单位9名工作人员在QQ聊天。三是上网炒股、看视频等问题依然存在。农业局有2人上网炒股,工商局、计生局各有1人在电脑上看电影。对明查暗访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已向相关单位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责成各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部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有待加强。一是窗口岗位衔接机制不够完善。检查中发现部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出现空岗、缺岗现象,导致群众办事找人难。二是服务意识仍需加强。暗访中发现部分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理念不强,对办事群众不够主动热情。三是办事效率有待提高。有些事项虽进驻了便民服务中心,但仍然习惯于老办法运作,图自己方便,导致办事时间过长、办事效率低下。

3、部分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不够到位。有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不够健全;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相关制度,但执行落实情况不理想,部分事项没有公开公示;有的单位对网站和政务公开栏的维护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部分单位人员身份去向牌使用不够规范、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从提高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入手,多层次、多方位进行思想动员,多角度、多样化深化学习教育,从思想深处解决干部队伍“慵懒散”的问题,着力营造勤政、廉政、优政的干事创业氛围。

2、创新方法,注重实效。作风和效能建设要由偏重形式向侧重实效转变,将作风和效能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行政成本为重点,不断将作风和效能建设引向深入,切忌走过场,流于形式。机关工作人员要立足岗位、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办事的水平。

3、完善制度,规范行为。要积极学习先进,取长补短,打破不适应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各种制约,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努力构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使作风和效能建设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4、强化督查,严肃追究。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乡镇、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深化作风建设活动”的总体要求,针对本单位作风和效能建设中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今后,县纪委监察局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进行通报,对未整改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5篇:政风行风监督员督察报告

20XX年在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共同努力下,以推进我县行风政风的改善、维护广大群众的正当权益为己任,坚持“注重自主、积极配合、反映民情、有效监督、奉献社会”的工作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工作,为推动我县的行风建设和构建和谐玉环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9月7日县行评办召集15名监督员对全县参评的部分单位进行了督察,督察情况良好,监督员就督察情况与行评领导组做了反馈。行评领导组要求继续加大行风监督员监督的力度,同时做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做好基层站所创评工作督察

根据《中共盂县县委办公室、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盂办发〔2015〕35号)的文件要求,行风监督员要站在全县高度,积极参与配合行评办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对我县58个参评部门和130个基层站所、关键岗位、窗口单位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进行面对面座谈,同时座谈会上针对基层站所、关键岗位、窗口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问,真正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反馈到基层,使行风监督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对全县卫生、学校、供热、供水等系统的行风跟踪监督,促进殊行业行风的改善。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行风调查活动,客观真实反映民意,为了解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风气状况,要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监督员要多次讨论、研究,并与各参评单位、乡镇和基层站所做到积极参与、积极配合、使政风行风工作得以有序进行。

通过行风监督员的监督,可以从三方面体现出我们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特点:一是组织领导机制较完善;二是监督人员素质比较高;三是建立了行风监督通报机制;希望行风监督工作要更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统筹兼顾。

几年来的政风行风工作,证明了我们行风监督这项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搞好行风监督工作,其实质是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行风监督员的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今后,行风监督员将继续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己任,以促进群众满意的良好行风为目标,继续坚持“注重自主、反映民情、有效监督、奉献社会”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群众监督的新模式、新平台、新经验、拓宽监督渠道;密切关注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使行风监督工作更务实更有成效,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盂县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第6篇:督查工作人员年度述职报告

一年来,在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精心指导和大力帮助下,我紧紧围绕全年督查考核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小事上抓提高,在大事上求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今年的学习和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突出知识积累习惯培养水平提高三个方面,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是认真学习各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切实加强自身知识积累。一年来,我自觉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在现阶段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文秘家园,特别是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了贯彻中央决策精神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同时认真学习县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决定,熟悉和掌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另外,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还坚持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及督查考核业务,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了个人知识的积累。二是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努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今年我先后参加了全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四五”普法知识学习“三诚”教育等全县性学习教育活动和全县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新任科级干部廉政谈话事业单位负责人培训等培训活动共次,并按时参加县委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每周一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本单位每周五早上的业务学习。同时,在日常工作之余坚持读书看报作笔记搞剪贴写心得,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业务和计算机操作等知识,培养自己学习的习惯。特别是在计算机操作知识学习中,坚持勤思考勤练习勤总结,现已能完成一般材料和表格的打印制作排+。三是坚持学习各种社会实践知识,不断提高个人的认识水平。在督查考核中,一方面注意观察和总结身边同志的工作方法和技巧,纠正自身的不足和缺点;另一方面,虚心向单位领导和乡镇干部请教工作中无法解决的问题和事情,不断提高自己看待问题和事情的高度和个人的组织协调能力。今年以来,先后记学习笔记万余字,写心得体会篇,剪贴各种材料篇。

二、恪尽职守,勤奋工作

围绕整体工作需要,我与单位负责人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在具体业务办理中,注重文稿起草的质量,自觉把好关口,尽量减少差错,并指导单位同事完成了今年档案的整理工资正常晋级晋档等工作。在信息报送上,定期将市委办公室下发的信息转到单位电脑,供大家学习信息报送的方法,同时与外单位联系寻找信息素材,帮助其他同志撰写信息。在电脑练习上,积极和外单位联系,给单位电脑安装了《金山打字》程序,培养全体同志练习打字的兴趣。今年,我室共上报《督查专报》期,下发《督查通报》期,撰写督查情况汇报份。二是主动配合领导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结合杨主任学习西峰区考核经验,对年《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省市驻合单位支持合水发展贡献奖评定办法》进行了修改,推行经济工作和社会事业按双千分制和两条线考核,并为非经济管理部门增加了招商引资和启动民资任务,使招商引资成为当前全县上下普遍重视的工作。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各项督查考核活动。以公道正派为本,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力求考核结果能够搁平放稳客观公正。每次考核前都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督查方案,经汇报县考核委员会各主任同意后组织考核。在考核督查中,灵活采取考核方法,尽可能的掌握乡镇工作的真实情况,同时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考核纪律,树立考核人员的形象。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并参加了蔬菜生产考核白瓜籽中药材金盏菊考核梯田考核畜牧产业和小水建设考核等考核活动次,并组织了设施蔬菜督查家宅建设督查前三季度重点工作进展督查。

三、转变作风,强化服务

坚持以提高工作效率为主,凝聚人心,搞好配合,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单位的整体工作上质量上台阶上水平打好基础。一是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坚持对领导交办的事,做到雷厉风行,不遗余力,尽心尽责地办好;对单位的重要事情,做到早汇报早沟通早解决;对领导未完善的工作思路,能够及时总结,并予以补充。二是做好单位的日常事务。坚持按制度办事,对单位内部日常事务的办理重新进行了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靠实了担子。在做好单位的日常事务的基础上,主要完成了财政调拨小辆的过户和华池县考核办学习交流考核经验的衔接两件事。三是做好传帮带工作。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导单位其他同志共同搞好工作。注意处理好从严要求与保护积极性的关系,对同志们存在的问题在坚决指出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改进方法,不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努力做到宽严适度,张驰有度。注意解决同志们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对单位同事不会或无法解决的事,做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注意给两位新调入同事在日常工作中点窍,帮助他们尽快提高工作能力。

总之,一年来,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领导要求和同事们相比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一是学习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够明显;二是考核中组织协调能力有待改进;三是工作预见性不强,对一些问题处理的不够妥帖;四是对考核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考虑的较少,目标管理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对于上述问题,在新的一年中我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努力加以改进,确保来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六:专项行动督查通报
2015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第1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和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北省20XX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XX]7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及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构建和谐天门服务。

工作目标是:到20XX年底,建设项目环评率达95%以上,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合格率达90%以上,限期治理任务完成率达100%,市直重点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达90%以上,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基本得到纠正。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出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及部门规定;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中能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

(二)整治因企业违法排污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问题。重点整治各乡镇“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的死灰复燃;群众两年内连续举报大气污染、噪声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等问题;造纸、水泥、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工业企业超标排污问题;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泥、造纸等行业进行清理。

(三)检查企业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继续开展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的清理;检查工业企业是否按规定方式排放污染物;有无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等行为。

(四)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环境保护的规划、生态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等。重点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建设项目环评率、污染防治及辖区内环境质量等环境保护责任状落实的情况。

(五)加强对环境违纪违法行为责任人的查处。重点是查处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负责人;查处部分乡镇擅自收取排污费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个人;查处拒不纠正已出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及部门的负责人。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以前)。市政府召集各乡镇、有关部门及市直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7月25日)。环保和监察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精心组织、集中力量,认真清理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规定,对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确定第一批挂牌督办的企业和乡镇名单并上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整治阶段(7月26日至10月10日)。对辖区内清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件,确定第二批挂牌督办企业和乡镇名单并严格按全省的统一部署上报整改情况。同时认真做好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专项督查准备和迎检工作。

(四)总结阶段(10月11日-10月25日)。全面整治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年底市政府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以及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的情况综合打分评比、通报,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作为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的重要体现。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整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汪发良为组长,市政府办、监察、环保、发改委、工商、卫生、安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建立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纲化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法,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按照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执法人员“六不准”的要求,深入检查,严格监管。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新、改、扩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要立即责令停建停产;拒绝排污申报或申报时弄虚作假的,要责令限期改正;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要责令恢复使用或限期重新安装使用;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要责令停业或关闭;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设置排污口的,要责令限期拆除,并处罚款;拒绝、阻碍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要确定一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典型问题,并实行地方行政首长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三)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联运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定期联系会议,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协同作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展改革和经济主管部门要监督落实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司法机关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力度;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

(四)强化责任,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今年的专项行动,省政府明确规定,辖区内有5家以上企业存在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限期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产品等未按时淘汰、“十五小”和“新五小”出现严重反弹等环境违法行为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此,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公众监督。全面开通和大力宣传12369环保热线,加强举报受理工作,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对于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环保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查处理工作,并向投诉举报人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2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根据《20XX年省厅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紧密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的环保工作主线,以维护环境安全为主题,着力解决涉气、涉水企业超标排放或恶意偷排等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确保我县生态县建设、人类宜居水城建设的顺利完成。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继续加大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

一是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要重点加强海源水务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运行负荷率和出水达标率,确保已建成的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营。对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进水浓度明显变化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马上整改。要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严格管理污泥处置台账,规范污泥运输和接收手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对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重点监管。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威胁饮用水源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重点解决。对偷排偷放废水废渣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加强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化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与园区企业同时生产运行。

二是继续加强燃煤、扬尘对大气污染企业的监管。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是空气治理的关键,控制燃煤污染、扬尘污染、汽车尾气排放是治理的三个重点。全面开展煤化工、水泥、砖瓦、玻璃制造行业等大气污染治理,以上行业向大气排放的气体,必须加装脱硫脱硝或高效除尘治理设施,并确保正常有效运行。经常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脱硝设施,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罚、追缴排污费。推行机动车环境保护标志管理。尽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严防大气污染工作格局。

三是继续加大对地表水、河流断面污染企业的监管。认真落实市政府下发的《济宁市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实施方案》,以南水北调工程为总抓手,确保我县出境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南水北调控制目标要求。对难治理的小型脱水、小型化工用水企业,坚决进行关停,严防我县已关停的小蒜干厂死灰复燃。工业向三大园区集中,污水集中处理,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力度。

(二)着力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各企业要紧紧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环节,建立和完善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全防全控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充分发挥环境预警监测、断面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的作用,有效预防环境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

(三)认真查处环境信访和媒体报道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和媒体报道属实的环境污染问题列为环保专项行动重要内容,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特别是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水企业和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要一律取缔。

三、主要工作措施

各镇街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围绕今年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定重点,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细化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整治任务,具体落实到部门和负责人。将整改完成情况作为镇街人民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未能按期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

(二)加强部门配合。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坚持联合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全面整治违法排污问题,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主动做好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要利用媒体曝光、绿色证券、绿色信贷、责任追究等综合措施,切实解决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发改、经信等部门要严把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关,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监察机关要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司法部门要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财政部门要保障环保专项行动的经费支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和垃圾处理的监管。安全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或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避免由于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责令被依法关闭企业变更、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严肃查处相关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电力监管机构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措施。

(三)严格执法监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专项执法检查和“四个办法”例行巡查相结合以及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丰富执法形式,充分利用在线自动监控高新技术强化执法手段。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环保违法问题,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监督并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时解决;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企业违法排污屡禁不止、群众反复投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企业坚决进行关停。

(四)加大督办力度。各镇街要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要求,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点,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督促环境违法企业切实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命令,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镇街要根据专项行动阶段工作重点,利用各种媒体,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畅通“12369”投诉渠道,鼓励人民群众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参与“2015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0日)。各镇街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确定本辖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日-至9月30日)。各镇街要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一些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排污企业,县和镇街两级要联合办公查处一批、处理一批企业主。

(三)督查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成全县20XX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第3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中、X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XX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切实解决我县境内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省、市关于20XX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20XX年继续在全县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遏制重点污染行业违法排污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实现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一)集中整治重点排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在20XX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污染企业及历史遗留废物堆场。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包括无组织排放)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对重点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每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加强督促指导,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限期淘汰落后产能。县环保、发改、经济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钒厂、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暂停新增重点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肃查处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认真梳理有关重污染行业排污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许可,并予以处罚,造成城市排水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二)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要结合本区域污染减排工作,在环保专项行动中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和行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巩固污染减排成效。重点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和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污水处理必须安装进出水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实时监控进出口水质水量等各项指标。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的监督性监测,排查超标污水来源,严格依法按上限处罚超标排污行为。加强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对于超标排放污水进入城镇下水管网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治,并予以处罚;对长期超标排污的,要责令其停产整治。

对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情况,防止污染反弹,对重污染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根治污染。

(三)大力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要结合去年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成果,加强对环河上游和全县重点水库的监管,宣传环境污染治理好的企业,严肃查处环保手续不全和超标排污企业,加强流域治理,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一级和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100%达标。重点检查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

坚决遏制上“两高一资”企业,县环保局要大胆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治污,促进污染减排,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行动和环境风险重点行业检查行动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未批先建的要坚决停建、停产;对未落实“三同时”的企业要责令停止生产运行;对拖延试运行时间不申请验收的,要依法限期验收,并追缴排污费;对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手续存在问题的,要依法严格处罚。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大悟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并在县环保局设立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及日常工作。各乡镇、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把环保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务必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实处,抓出成效。各乡镇、各相关企业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制定方案时,要抓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恢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重点,并与县政府部署开展的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环保后督察、总量减排任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任务时限和责任人,尽快组织实施。各乡镇、各相关单位的环保专项行动方案于5月23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县人民政府并抄报县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形成整治合力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工作合力。县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经济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督促和指导各地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速落后产能退出;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督促乡镇政府及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司法部门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设部门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确保发挥减排效益;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安监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要责令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督促被取缔关闭尾矿库企业落实闭库资金,限期履行闭库手续;供电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在金融信贷、进出口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放大环境执法效果。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严肃追究责任

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环保部门要切实贯彻监察部、国家环保部《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报道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分阶段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通过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典型案件的曝光要列入宣传计划,深度报道,形成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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